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三四五”正式版
道路交通安全治理3443工作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治理3443工作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交通工具的普及,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有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我国提出了道路交通安全治理3443工作方案。
该方案以"3443"为核心,即"三年治理、四个领域、四项措施、三级预警",旨在从根本上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为全社会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方案规定了"三年治理"的时间节点。
这体现了国家对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和治理的紧迫性。
在"三年治理"的时间框架内,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将通过持续的努力和有效的措施,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方案明确了"四个领域"的治理重点。
这包括了交通设施、交通管理、交通秩序和交通行为。
在"四个领域"中,各方面的问题都将得到细致的分析和有针对性的治理,从而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方案提出了"四项措施"。
这包括了完善交通设施、加强交通管理、规范交通秩序和引导文明交通行为。
这些措施将有效地解决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坚实的保障。
方案还设立了"三级预警"机制。
通过科学的数据分析和快速的预警响应,可以有效地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总结回顾,道路交通安全治理3443工作方案的出台,为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提供了有力的工作指导。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方案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个人看来,道路交通安全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课题。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有效治理措施,才能建设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我对3443工作方案的出台表示充分的认可和支持。
通过本次的撰写,我对道路交通安全治理3443工作方案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明白了其对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治理将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关于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

关于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一、总体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创新引领和改革驱动,以“平安交通”建设为统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风险预控、闭环管理、持续改进,加快构建科学规范、严实高效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在公路、水路运输和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基本建立交通运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形成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长效工作机制,实现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清单化”“信息化”“闭环化”动态可追溯管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转变,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能力,科学防范和有效遏制交通运输重特大事故。
三、工作原则明确责任,完善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的责任主体。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有关政策、标准和工作措施,指导管辖范围内相关工作,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履行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执法和重大风险源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抽查责任。
建立管理部门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工作监督和抽查机制,将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风险源作为安全生产监督抽查的重点内容。
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将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和重大工程建设等领域作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的重点,率先推进,分批分步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标准规范和操作指南与规程,逐步覆盖行业各领域。
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源管控作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科学规范,严实有效。
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监督管理办法,统一界定工作责定、标准定义、程序流程、工作要求等内容,分领域制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风险源标准和有关工作规范,指导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交通运输运行监管制度

交通运输运行监管制度交通运输运行监管制度的重要性和挑战近年来,交通运输行业的快速发展给城市与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然而,交通运输的高速增长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如交通拥堵、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等。
为了确保交通运输系统的高效、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交通运输运行监管制度应运而生。
一、交通运输运行监管制度的定义和目标交通运输运行监管制度是指由政府或相关机构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规章和政策,旨在监督和管理交通运输系统的运行,以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交通效率和环境可持续性。
其主要目标包括:提高交通运输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交通安全、减少交通拥堵、降低环境污染等。
二、交通运输运行监管制度的深度和广度1. 深度:交通运输运行监管制度应为维护公众利益、促进交通发展提供保障。
它需要在各个层面上进行监管,包括法律法规制定、政策制定、执法监督和违法制裁等。
监管部门还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数据收集和信息分享平台,以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以提高监管的效果和效率。
2. 广度:交通运输运行监管制度应覆盖各个交通运输领域,如公路、铁路、航空、水路等。
每个领域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挑战,需要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和措施。
公路交通监管可以涉及驾驶员资质要求、交通信号设施建设和维护、道路安全设施等;航空交通监管可以包括机场管理、航空公司运行监管、航空安全等。
三、交通运输运行监管制度面临的挑战1. 多部门协同合作的问题:交通运输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监管涉及范围广泛,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
然而,现实中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清、信息共享不畅等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监管的效果。
2. 技术创新与监管更新的问题: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应用,交通运输行业发生了许多变革,如共享经济平台、自动驾驶技术等。
这些新技术给传统的监管制度带来了挑战,监管部门需要及时更新监管政策和技术手段,以确保对新业态的监管。
3. 市场竞争与公共利益的平衡问题:交通运输行业是市场化的行业,存在着市场竞争的因素。
全市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材料

全市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材料一、总体目标1.铁路交通事故数量下降30%;2.邮政行业安全事件减少50%;3.水上交通事故率降低40%;4.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具体措施1.铁路交通安全(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全市铁路线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及时整改,确保铁路基础设施安全可靠。
(2)提高列车运行安全性:加强对列车驾驶人员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加大对列车的维护保养力度,确保列车运行安全。
(3)完善应急预案:制定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2.邮政安全(1)严格筛选邮政企业:加强对邮政企业的资质审查,确保企业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和安全保障能力。
(2)加强邮政物品监管:对邮寄物品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监管,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提高邮政服务质量:提升邮政服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提高邮政服务质量。
3.水上交通安全(1)加强船舶安全管理:对全市船舶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及时整改;加大对船舶驾驶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2)完善航道设施:对航道进行整治,确保航道畅通;加强航道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航道设施安全可靠。
(3)强化水上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市民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
三、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对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治方案。
2.实施阶段(2023年4月-2025年12月):按照整治方案,分阶段、分任务开展整治工作。
四、组织保障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2.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
3.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整治工作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入整治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入整治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03.19•【文号】交安委〔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3.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港口正文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入整治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通知交安委〔20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部直属各海事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相关要求,聚焦港口危险货物罐区等作业场所,聚焦港口特殊作业违规行为、危险货物经营相关前置手续不全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整治,进一步加强港口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对港口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坚持整治存量、遏制增量,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强化重大风险防控,着力压实责任,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用近一年时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的港区范围内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促进港口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任务(一)开展动火等特殊作业违规行为整治。
港口企业要对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等标准规范要求,完善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培训,并开展全面自查。
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要求开展气体监测、动火分析;未进行作业风险辨识,未逐项落实管控措施;未对参加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殊作业前未严格履行内部审批手续,或未审批先作业;作业过程中,未指派人员全过程监护;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时段,未采取提升审批权限等措施升级管理动火等特殊作业。
2024年3月施行的交通运输法规

2024年3月施行的交通运输法规1.新交通运输法规于2024年3月正式施行。
The new transportation regulations will be officially implemented in March 2024.2.该法规旨在提高交通安全和效率。
The regulation aims to improve traffic safety and efficiency.3.法规将严格规范驾驶员的行为和责任。
The regulation will strictly regulate the behavior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drivers.4.对违章驾驶将实施严格的惩罚措施。
Strict penalties will be imposed for violations of driving regulations.5.法规将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
The regulation will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and punishment of traffic violations.6.鼓励环保出行方式,如骑行和步行。
Encouraging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modes of transportation, such as cycling and walking.7.限制高排放车辆的通行。
Restricting the passage of high-emission vehicles.8.加强对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Strengthening the investigation and handling of traffic accidents.9.提倡公共交通出行,减少私人车辆使用。
Promoting public transportation and reducing the use of private vehicles.10.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交办运函[2017]333号【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发布日期】2017.03.14【实施日期】2017.03.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7〕3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有关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交规划发〔2016〕74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任务分工的通知》(交办规划〔2016〕75号)的部署,加快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以下简称危货监管1 / 2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和服务能力,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危货监管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直接服务于工农业生产、国防科技及人民生活等各个领域,对于支撑经济发展和服务百姓民生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持续加强,但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事故频发多发的势头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是促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活动参与方落实责任、提高安全运营水平的重要手段。
当前,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信息化基础还比较薄弱,存在着地区发展不平衡、系统功能不完善、互联共享不充分等突出问题,难以满足安全监管要求。
加快推进危货监管系统建设,对于补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短板,更好地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管理部门监管效能,推进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保障危险货物安全高效运输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三管”模式 破解运输市场监管难题——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监管水平的实践和思考

、
重 庆 市 主 城 区 交 通 运 输 行 业 监 管 现 状
管 的 重 点 对 象 在 出 租 汽 车 行 业 ,监 管 难 点 在 于 非 法
( ) 通 执 法 机 构 及 人 员基 本 情 况 。 前 , 城 一 交 目 主
区 从 事 交 通 运 输 行 业 监 管 分 为 动 态 执 法 和 静 态 执 法 , 态 监 管 由交 通 行 政 执 法 总 队 直 属 支 队 负 责 , 动 静 态 监 管 由 主 城 区 运 政 、 政 执 法 机 构 负 责 。 属 支 队 路 直 下设 1个 大 队 , 主城 九 区外 , 单 独设 立水 上 、 3 除 另 北 部 新 区 、 机 场 和 龙 头 寺 四 个 大 队 , 有 交 通 执 法 人 员
“ 1 总 体 部 署 履 行 好 监 管 职 责 , 构 建 交 通 综 合 运 3 4” 在
输 一 体 化 进 程 中 发 挥 好 作 用 ,促 进 交 通 又 好 又 快 发 展 , 必须 思考 和解 决 的现实 问题 。笔者 认为 , 施 是 实
“ 管 ” 即 “ 好 主 城 、 住 主 线 、 严 队 伍 ” 是 提 高 三 , 管 管 管 ,
体 货 运 户 4 4 户 , 有 货 运 车 辆 8 0 3 ; 租 汽 车 14 拥 6 1辆 出 企 业 6 户 , 租 汽 车 个 体 私 车 组 1 , 有 出 租 汽 车 0 出 个 拥 1 5 7 ; 交 企 业 7 , 有 公 交 车 辆 7 5 辆 。 另 有 8 ̄ 公 1 户 拥 04 汽 车 维 修 企 业 1 6 户 , 驶 培 训 学 校 1 7 , 类 等 90 驾 1户 各 级 车 站 2 个 。 监 管 航 段 1 0 里 , 区 4 , 口 6 . 5 9公 港 个 渡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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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reasonable organization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to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to achieve the desired goal.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三四五”正式版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三四五”正
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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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要处理好“三个关系”,把握好“四个结合”,落实好“五条措施”。
处理好“三个关系”
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
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公安、铁道、交通等部门设立专项监督管理部门,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决各行各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共性问题,专项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决某一方面或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特殊性、个性的问题。
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对专项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互不交叉,互不替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交通部门与公安部门的关系
自从1986年交通监理移交以后,按照国务院确定的职责分工,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部门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管理。
在实际业务管理过程,交通与
公安部门的职责存在重叠和交叉,做好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交通、公安部门的共同职责。
交通与公安部门应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统一思想,整合资源,职能互补,形成合力,避免因职能交叉造成管理上的漏洞或冲突。
交通安全部门与运政、路政、航政、海事部门的关系
交通安全部门是安全工作的协调监督部门,不直接行使行政执法权力。
交通的运政、路政、航政、海事部门代表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对其主管的行业安全实施具体管理。
交通安全部门对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协调监督,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实施具体管理。
交通安全部门要引导行政
执法部门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管理职责,调动其抓好行业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把握好“四个结合”
交通行业安全监管要与行业发展管理有机结合
当前工作重点要将交通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考核、营运车辆、船舶技术等级评定、从业人员特别是营运驾驶员的职业培训以及客货运站场监督等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行业管理工作与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交通行业安全监管要与市场准入等行政审批事项有机结合
要将道路水路客货运输企业及营运车
辆船舶的安全技术条件作为市场准入审批的重要内容,防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者和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车辆船舶进入运输市场,并要求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事故赔偿能力。
要将线路和新增运力的审批以及客货运输站场的建设改造等行政审批事项与运输安全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凡是运输安全生产不达标企业的申请、审批事项,要按照安全一票否决的要求,一律不予审批。
交通行业安全监管要与行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
要积极引导道路水路客货运输企业向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尽快扭转经营主体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的局面。
在企业生
产经营组织调整上,努力实现集约化。
要重点引导企业通过实行集约化经营,尽快改变因单车租赁承包经营和带车参营所带来严重安全隐患的状况。
在运力结构调整上,努力实现高档化。
要积极引导企业优先发展动力性、安全性、舒适性、可靠性以及排放、油耗等技术指标先进的车船型,尽快扭转运输市场车船型老旧、技术落后的局面。
交通行业安全监管要与市场监管有机结合
要紧紧抓住两个方面:一是客运站场的“进出口”,进口——防止旅客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进站;出口——防止车辆带“病”行驶,超载、客货混装。
二是路检路查,重点是营运车辆、船舶,
特别是危化品车船的技术等级是否符合经营范围,营运驾驶员与准驾车船型是否匹配,客运车辆特别是包车客运车辆是否超载,货运车船超载或超限。
对发现的违章行为要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妥善解决,坚决不允许只罚款不纠正违章就放行的现象发生。
落实好“五条措施”
增强抓好行业安全监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交通行业管理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抓好交通行业安
全监管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转变监管方法,以“大安全”的概念形成管理合力
为此交通部门要完成三个转变:在管理对象上,从交通系统内部转变到全社会、全行业上来;在管理方式上,从抓车头、船头、人头的微观直接管理转变到以政策引导、法规规范的宏观指导上来;在管理重点上,安全生产从事后处理转变到事前预防控制上来。
突出工作重点,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要抓住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不折不扣解决当前道路水路运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杜绝客运群死群伤,加强带车参
营车辆和旅游客运管理,解决水陆货运车船超载超限四大重点问题。
严格履行职责,切实把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三关一监督”是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职能的准确定位,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包括运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逐步形成各司其职、尽心尽职的局面。
这里有三点建议:一是二级运政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职能分散在客运、货运、维修(驾培)、稽查等科室,没有一个扎口科室,难以开展工作,建议市、市(县)区运政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科;二是市(县)、区交通局的安全部门,有的与法制部门合在一
起,有的设置在综合管理科中,没有单独设置,形不成合力,建议市(县)、区交通局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三是有些市的六个交通局的运输行业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一半由二名领导分管、另一半由一名领导分管,由二名领导负责不便于开展工作,容易造成脱节或扯皮现象,建议市、市(县)、区交通局的运输行业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由一名领导同志分管。
创新监管手段,开创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新局面
要结合各地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实际,学习和推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先进经验,大胆实践,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领域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新经验和
新方法,开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的新局面。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