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违章1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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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安全注意事项100条内容

发电厂安全注意事项100条内容

发电厂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是我们永恒的主题,反违章工作需要我们时时抓、事事抓,永不放松!部分人在生产作业中常犯一些低级错误,有的侥幸无事,有的却因此酿成苦果,下面我们来看看电厂常见的100条违章都有哪些。

电厂违章:1-100条1、发出违反《安规》的命令或其它违章指挥命令。

2、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未系好安全帽带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集控室安全帽未放在规定的位置,随意乱放。

3、进入生产现场穿裙子、高跟鞋、凉鞋,长发未盘在帽内,工作时戴围巾和穿长衣服,进入生产现场工作服及袖口衣扣未系紧,不穿的工作服随意乱放。

4、在栏杆、管道、靠背轮、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在现场危险的地方停坐休息。

5、使用没有防滑垫的梯子或登在距梯顶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把安全带挂在不牢固的物体上。

6、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把抹布或绵纱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操作设备时未按规定使用手套及其它工具。

7、厂区内抽烟。

8、集控室、电子间、热工工程师站、捞渣机操作间、主厂房厕所及其它设备间有烟头。

9、在易燃易爆区域携带火种或穿带铁钉(掌)的鞋子。

10、厂内机动车辆违章载人,或无证驾驶车辆或操作各种特种作业设备。

11、高空作业不挂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构件上。

12、高处作业未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未用绳栓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上下投掷工具及物件。

13、操作钻床、抡大锤时戴手套,使用有缺陷的大锤作业。

14、操作砂轮、气锤或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工作时不戴防护镜,炉膛看火未戴防护镜。

15、接触联胺、氨、酸、碱等有害液体作业时未戴防护手套。

16、设备运行时在下列区域长期工作未戴防护耳塞:锅炉设备现场、汽机主厂房、输煤皮带、空压机房、布袋除尘及电除尘现场,接触高温物体工作不佩戴防护手套,不穿专用防护服。

17、在下列作业时未使用防护口罩:磨煤机内部检修和燃烧器拆装检修;空预器清灰,炉膛、烟道电除尘器内部清灰;磨煤机加钢球;拆装保温;容器内打磨。

国家电网安全生产典型违章条含扣分

国家电网安全生产典型违章条含扣分
红线禁令
12
74
组立杆塔、撤杆、撤线或紧线前未按规定采取防倒杆塔措施或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撤杆撤线。
红线禁令
12
75
擅自变更工作内容、扩大工作范围或变更现场安全措施直接危及人身安全者。
红线禁令
12
76
停电作业接地前不验电或漏挂接地线(漏合接地刀闸)。
红线禁令
12
77
酒后作业、值班、驾驶。
严重违章
6
43
未对承揽公司系统内工程的分包商主要管理人员实施押证施工。
严重违章
6
44
信息系统外来作业人员、日常运维人员未签订信息保密协议,重要安全岗位人员离职时未签署保密协议。
严重违章
6
45
未按规定对操作票和工作票进行分析、评价和考核。
一般违章
2
46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配置安全监督人员。
一般违章
红线禁令
12
83
立、撤杆作业,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作受力桩。
红线禁令
12
84
平衡挂线时,在同一相邻耐张段的同相导线上进行其它作业。
红线禁令
12
85
高压试验加压过程中不进行监护和呼唱,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未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红线禁令
12
86
在立杆时永久拉线未安装好就拆除临时拉线。
红线禁令
6
103
在5级及以上大风、雷电、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未按规定进行高处作业。
严重违章
6
104
等电位作业人员与地电位作业人员未使用绝缘工具或绝缘绳索传递工具和材料。
严重违章
6
105

电力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电力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典型电力安全生产违规行为100条1.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进入作业现场。

2.高处作业时未正确使用坠落防护用品或安全带等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越过安全围栏或超过安全警戒线。

4.不得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换操作。

5.不要按要求使用工作票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查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不要穿绝缘靴。

7. 赴约、送电。

8.未经授权解锁切换操作。

9.未按要求使用防误闭锁装置钥匙。

10.调度命令执行延迟或无效。

11.特别监护人未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要实施监控重复系统或在操作过程中忽略项目、跳项。

13.在切换操作期间,未按要求检查设备的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在安装接地线进行停电操作之前,不要检查电源,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志牌。

16.工作票、操作票、操作卡未按要求签字。

17.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没有向工作组所有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证不符合工作票中列出的安全措施和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未经授权更改设定的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允许员工在工作票中列出的所有安全措施实施之前工作。

21.工作组成员仍在工作或尚未完全离开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证持有人未按要求办理工作许可证和终止手续。

2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检查后无人员和物品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通过检验或超过检验周期的安全工具和仪器进行操作(操作)。

26.未正确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戴手套等。

电力各类违章100例

电力各类违章100例

安全违章100例一、作业行为性违章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无证驾驶、无准驾证、酒后驾驶。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电、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 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 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 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 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 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 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 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 检修完毕,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 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操作。

26. 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戴护目眼镜,不戴绝缘手套等。

27. 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国网公司反违章活动典型违章100条

国网公司反违章活动典型违章100条

国网公司反违章活动典型违章100条一、违章界定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进程中,违背国家和行业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背国家电网公司平安生产规制度、反事故方法、平安治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设备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平安行为、物的不平安态和环境的不平安因素。

二、违章分类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治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生产活动进程中,违背保证平安的规程、规定、制度、反故方法等的不平安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利用的工器具及平安防护用品不知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方法等的要求,不能靠得住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平安的不平安状态。

治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治理人员不履行职位平安职责,不落实平安治理要求,不执行平安规章制度等的各类不平安作为。

三、典型违章(100 条)(一)、行为违章(60 条)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带平安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利用平安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平安围栏或超越平安警戒线。

4. 不按规定利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 不按规定利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利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查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 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形。

14. 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 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 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 动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部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平安方法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动工。

电力建设施工典型违章例

电力建设施工典型违章例

安全学习资料电力建设施工典型违章100例脚手架违章1、脚手架无上下爬梯或步道;2、人行步道脚手板未满铺;3、非架子工进行搭设作业;4、未经验收挂牌进行使用;5、步道及平台边缘未设挡脚板;6、施工材料占压通道;7、作业层无双层防护栏杆或不规范、步道断处无封堵;8、拆除脚手架向下抛掷;9、大型脚手架基础无排水措施;10、脚手架无剪刀撑;11、脚手架无扫地杆、无底座;12、脚手架连接点不规范;13、红白杆黄黑杆用于护栏外的其他架体结构;14、高度在20米及以上的脚手架无防雷接地措施;施工用电类违章15、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16、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或串联使用;17、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18、电工作业未设监护人;19、电源箱无二次防护门;20、使用不合格的碘钨灯做照明措施;21、电源线与金属结构或脚手架无绝缘措施,或使用脚手架、轨道、正式结构等做焊接地线使用;22、电气接线未使用接线鼻子;23、将电线直接插座上或钩挂使用;24、电源布置未执行三项五线制;25、维修电动工机具时未拉闸断电;起重作业违章26、起重指挥及丝索人员、吊车司机、机械操作工无证作业;27、起重机械断电或停电后未将电器开关及时归零;28、轨道行走起重机械停用后未按要求进行固定;29、起重指挥人员未按规程要求进行规范指挥;30、卡环未正确使用;31、吊重钢丝绳遇棱角未采取保护措施;32、倒链直接钩挂或缠绕使用;33、倒链自行拆改使用;34、吊物未可靠稳固进行摘钩;35、大型吊件无方便人员摘钩措施;36、使用倒链长时间吊挂设备时手链未缠绕;37、所用钢丝绳已破损到报废程度,或安全倍数不符合规定要求;38、从正在起吊、吊运的物体下通过或逗留;39、使用没有钩头保险的链条葫芦;高处作业40、高处作业应走楼梯、步道或梯子,而不是直接攀爬或走单梁;41、高处使用的工具无防坠落措施;42、高处作业向下抛掷物品;43、在单板、浮板、探头板上作业;44、在单梁、平台边缘、孔洞边缘休息;45、高处作业不系或不正确系安全带;安全防护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违章46、高处临边无防护,或栏杆不符合规定要求;47、孔洞无盖板;48、随意移动或损坏安全防护措施,消防措施;49、进入施工现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50、施工作业未穿戴劳保鞋;51、穿着不合格工作服或短袖上衣进入现场;52、相关作业未正确使用面罩或防护用品;53、金属容器或密闭空间内作业未设监护人;54、喷砂作业未穿防护服和使用防尘口罩;55、噪声超标环境未使用耳塞;56、有毒、有害粉尘作业区域、未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57、电焊作业未戴焊工手套、未穿绝缘鞋子;电、气焊作业违章58、电焊机一次线超过3m未架高布设;59、电焊机二次线连接未使用快速插头;60、气瓶特别是乙炔气瓶未直立使用;61、乙炔气瓶未装设回火防止器使用;62、乙炔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63、用氧气做通风或吹扫气源;64、施工后焊接药皮及焊条不及时清理;65、调大电焊机电流做割炬使用;66、氧气、乙炔管混用;67、电焊机使用完毕后未将开关断开;工器具违章68、工器具未定期检验或带病工作;69、带手套使用转动机械或工具;70、使用无齿锯进行研磨;71、工器具使用后未切断电源;72、转动设备的开式传动部分无防护罩就使用,或电气保护装置,机械保护装置破损;73、外壳、用柄出现裂缝、破损;74、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接不正确、不牢固;75、电缆线、插头不完好;76、金属外壳机具绝缘电阻检测电阻值小于2M欧母;77、露天布置的电器设备没有防雨措施;78、使用蛙夯、振捣器时操作人员没有穿绝缘鞋;79、使用大锤、手锤时戴手套;违反劳动纪律或制度80、随意进出警戒区域;81、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或酒后驾驶车辆;82、当天施工完毕后未清理现场;83、现场材料设备存放混乱,或堵塞通道;84、钢钉、拉铆钉及焊接作业的焊条等细小材料随意乱扔;85、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正确佩戴胸卡;86、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加热电器;87、未按规定将有毒有害废弃物放置指定地点;88、载货车辆进行人货混载;89、私自移动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牌;90、现场流动吸烟;91、现场随地大小便;92、不听从安全管理人员合理的监督、管理野蛮作业;违章指挥93、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94、未办票,在易燃易爆区域进行焊接或其它明火作业;95、在安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强令人员冒险作业;96、无施工方案或未经安全交底,组织施工;97、管理人员在现场对违章行为不予以制止;98、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殊工种作业;99、拒绝、阻扰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现场执法;100、管理人员对待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的举报未及时予以处理;。

电力典型违章100条

电力典型违章100条

案例三:带电作业不按规定执行
违章描述
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导致触 电、设备损坏等事故。
违章原因
工作人员对带电作业的规程不熟悉,或者为了省事而简化操作程序。
纠正措施
加强带电作业的培训和演练,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并掌握正确的操作 程序,同时加强现场监管,确保作业过程符合规定要求。
事故发生。
02
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足,可能导致员工缺乏必
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加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03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
生。
行为违章
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安全规定、操作规程或作业指 导书。
员工在工作中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 如安全帽、手套等。
员工在工作中吸烟、饮酒或使用其他违禁物品, 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案例四: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违章描述
在进行倒闸操作时,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 操作,导致误操作、设备损坏等事故。
违章原因
工作人员对操作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或者为了省事而忽 略使用操作票。
纠正措施
加强操作票的培训和演练,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并掌握正确 的使用方法,同时加强现场监管,确保操作过程符合规定 要求。
定义与范围
定义
违章行为是指违反电力安全生产规定、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系统发电、输电、 变电、配电、用电等各环节的工作人 员。
02
常见电力违章行为
作业违章
未按规定使用工作票或作业票 进行作业。
在停电的低压回路上工作,未 使用该低压回路上的工作地线

使用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等防护 用具不规范,可能导致触电或 电击事故。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一、违章界定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电集团公司、华北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行为。

三、典型违章(100条)(一)行为违章(50条)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高处作业人员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不执行监护制度或执行不到位。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送电。

8.防误闭锁装置未按规定使用或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0.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1.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2.未经批准,擅自解除设备的主保护、自动装置或停用重要记录仪表。

13.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

14.非运行值班人员操作运行(备用)中的设备。

15.将导线不加绝缘捆绑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动火票不按规定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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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章100 条一、行为违章(60 条)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 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 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 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 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 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 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 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 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 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 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戴手套等。

27. 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8. 在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

2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伸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

30. 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31. 在带电设备附近使用金属梯子进行作业;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不按规定使用和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

32. 进行高压试验时不装设遮拦或围栏,加压过程不进行监护和呼唱,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未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33. 在电容器上检修时,未将电容器放电并接地或电缆试验结束,未对被试电缆进行充分放电。

34. 继电保护进行开关传动试验未通知运行人员、现场检修人员。

35. 在继保屏上作业时,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无明显标志隔开,或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振动较大的工作时,未采取防掉闸的安全措施。

36. 跨越运转中输煤机、卷扬机牵引用的钢丝绳。

37. 吊车起吊前未鸣笛示警或起重工作无专人指挥。

38.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39.在起吊或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下面,有人逗留和通过。

吊运重物时从人头顶通过或吊臂下站人。

40. 龙门吊、塔吊拆卸(安装)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41. 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倚坐或跨越栏杆。

42. 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搭设或使用脚手架。

43. 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因工作需要拆除附属设施时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44. 进入蜗壳和尾水管未设防坠器和专人监护。

45. 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

46. 高处作业人员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

47. 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工作地点的下面不设围栏、未设专人看守或其他安全措施。

48. 在梯子上作业,无人扶梯子或梯子架设在不稳定的支持物上,或梯子无防滑措施。

49. 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50. 登杆前不核对线路名称、杆号、色标。

51. 登杆前不检查基础、杆根、爬梯和拉线是否正常。

52. 组立杆塔、撤杆、撤线或紧线前未按规定采取防倒杆塔措施或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撤杆撤线。

53. 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或执行动火工作票。

54. 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55. 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56. 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57. 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种气瓶不按规定储运、存放、使用。

58. 水上作业不佩戴救生措施。

59.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60. 值班期间脱岗。

二、装置违章(18 条)61. 高低压线路对地、对建筑物等安全距离不够。

62.高压配电装置带电部分对地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规定且未采取措施。

63. 待用间隔未纳入调度管辖范围。

64. 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65.变电站无安防措施。

66.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内的防火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

67.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

68. 电气设备无安全警示标志或未根据有关规程设置固定遮(围)栏。

69.开关设备无双重名称。

70. 线路杆塔无线路名称和杆号,或名称和杆号不唯一、不正确、不清晰。

71.线路接地电阻不合格或架空地线未对地导通。

72. 平行或同杆架设多回路线路无色标。

73. 在绝缘配电线路上未按规定设置验电接地环。

74. 防误闭锁装置不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75. 机械设备转动部分无防护罩。

76.电气设备外壳无接地。

77. 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78.起重机械,如绞磨、汽车吊、卷扬机等无制动和逆止装置,或制动装置失灵、不灵敏。

三、管理违章(22 条)79. 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机构。

80. 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持召开安全分析会。

81. 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82.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机构和配置安全员。

83.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

84. 未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85. 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未及时更新。

86. 现场规程没有每年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87. 新入厂的生产人员,未组织三级安全教育或员工未按规定组织《安规》考试。

88.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

89. 没有每年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

90. 对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91. 对违章不制止、不考核。

92.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93. 设计、采购、施工、验收未执行有关规定,造成设备装置性缺陷。

94. 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勘察或勘察不认真、无勘察记录。

95. 不落实电网运行方式安排和调度计划。

96. 违章指挥或干预值班调度、运行人员操作。

97. 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无票操作。

98. 大型施工或危险性较大作业期间管理人员未到岗到位。

99. 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包。

100. 承发包工程未依法签订安全协议,未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电力企业习惯性违章浅析习惯性违章是诱发责任事故的土壤和温床。

根据有关资料统计。

电力企业80%以上的责任事故是由习惯性违章的引起的。

因此反习惯违章工作越发显得重要。

为了预防事故,更加有成效开展反习惯性违章工作,需对反习惯性违章若干问题加以研究探讨,并上升到理性认识。

所谓习惯违章,是指那些固守旧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习惯性违章是一种长期沿袭下来的违章行为,它实质上是一种违反安全生产工作客观规律的盲目的行为方式,或没有认识,或随心所欲,但都习以为常,习惯式自然。

1.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形式有多种,按照违章的性质来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 是习惯违章操作,既那些在操作中,沿袭不良的传流习惯做法,违反安全规程规定的操作技术或操作的顺序,例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对倒闭操作的顺序,要领和安全事项,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按理说规程已颁布多年,操作人员应该养成按规程办事的习惯,但事实上,不在模似图板预演,不标示设备实际状态,不执行复诵制,不执行监护制等不良习惯,屡屡出现,致使习惯性违章操作行为造成误操作或人身份无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 是习惯性违章作业,即违反安全规程,按照不良的传统性习惯,随心所欲地进行生产或施工活动。

(三) 是习惯性违章指挥,既负责人在指挥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规程的要求,按不良的传流习惯进行指挥的行为。

2.习惯性违章的危害性我们可以把违章分为习惯性违章和偶然性违章。

以电力系统为例,习惯性违章与偶然违章相比,习惯性违章造成事故的机会更多,概率更高,因此危害性更大。

这么说并非主观臆断,而是由于习惯性违章诸多特点决定的。

(一) 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的顽固性。

习惯性违章是由一定的心理定势支配的,并且是一种习惯性的动作方式,因而它具有顽固性,多发性的特点,往往不容易纠正,。

只要支配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心理定势不改变,习惯性动作方式不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就会反复发生,直到行为人受到事故的惩罚。

(二) 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的潜在性。

一些习惯性违章行为往往不是行为者有意所为,而是习惯自然的结果,而对习惯性违章行为,由于人们看得多了,习以为常,所以,根本没把它当回事。

“身在险中不知险”,容易使人为违章现象丧失警惕性。

(三) 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它会危害几代人。

据对现有的一些职工存在的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分析,他们身上的一些“不良习惯行为方式,不是他们自己发明,”而是从老职工身上“学来的”。

(四) 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排他性。

有些习惯违章的工人,对安全规程本学不进,不遵守,总以为自己的习惯方式“管用”,而安全规程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其结果,必然严重地妨碍安全规程的贯彻执行。

综上所述,习惯性违章与事故之间已经构成了因果关系,换句话说,习惯性违章是造成事故的一大根源,一些事故是习惯性违章的必然结果。

据统计,电力行业70%~80%以上的人身死亡事故是习惯性违章造成的,而且有一惊人相是似之处,就是某些单位现在发生的事故,在过去曾经发生过;造成事故的原因也基本相同,这就是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危害极大,既有害于国家和企业也有害于职工个人和家庭。

因此,一定要对习惯性违章疾恶如仇,一经发现,就必须坚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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