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意见
政务服务中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政务服务中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一、问题分析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提供行政事务服务的机构,在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提高行政效能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目前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政务服务中心存在一些主要问题,影响了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1. 办事流程不畅首先,政务服务中心在办事流程上存在一定问题。
部门之间相互串联的手续较多,导致了程序繁琐、冗长,从而影响了人们的办事效率。
例如,在某些地方办理某项行政手续时,需要跑几个部门甚至更多次才能完成手续办理。
2. 服务态度欠佳其次,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服务态度上存在欠缺。
一些工作人员对待群众的态度冷漠、怠慢甚至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对待,并没有积极主动解答群众遇到的问题。
这种负面态度不仅让群众感到沮丧,还会引发不良情绪。
3. 网络平台缺失另外,由于政务服务中心在线服务平台缺失或功能不完善,很多事项只能线下办理。
这给群众带来了许多不便,他们需要亲自前往政务服务中心递交材料,并经历繁琐的排队等候程序。
二、建议和对策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改进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以下是几点建议和对策。
1. 优化办事流程首先,政府应当进行业务流程再造,将各个部门的行政手续进行合并或整合,简化程序。
应采用信息化手段将各个环节衔接起来,在系统内部实现一站式办理。
此外,建议引入智能化技术如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简化认证环节。
2. 提升服务素质政务服务中心应注重培养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通过定期培训和考核机制的设立,强化员工的组织协作能力、执法规范性以及文明礼仪等方面的素质。
同时应该加大监督力度,对不履职、态度恶劣等问题加以处罚,建立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3. 加强网络服务政务服务中心应积极建设健全在线办事平台。
通过推进互联网+行政服务的普及,提供更多线上办事途径,并加大投入力度优化系统功能和用户体验,方便群众在家就能完成部分行政手续。
同时要确保信息安全,加大技术支持和维护力度,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措施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政务服务已成为政府重要的职能之一。
因此,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成为了各级政府办公室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建设方案和措施两个方面,探讨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
一、建设方案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方案包括场所、设施、制度和服务等方面。
(一)场所政务服务中心的场所应选在政府机关、区域商业中心、交通便捷的地段。
建筑面积要满足政务服务中心的需求。
政务服务中心建筑应具有公共场所的特点,当地居民可以在该处享受社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锻炼等多方面的功能。
在建筑选址方面,要考虑到城市规划的统一性、交通的便捷性和自然环境的保护。
(二)设施政务服务中心的设施主要包括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
硬件设施包括基本设备如水、电、气、路等公共设施,以及人际联络设备、传达信息设备、办公用品等设备。
软件设施包括各种人才、技能、知识和技术等因素。
政务服务中心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合理配置各类设施和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效果。
(三)制度政务服务中心的制度是政务服务中心的核心,主要是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度。
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制度,应推行科学、合理、公正的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
政策制度包括政策的制定、实施、监督等制度,应建立完善的领导机制,保证政策的落实。
(四)服务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应是多元化、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的。
提供涉及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文化赛事等方面的服务,使政务服务中心成为政府乃至社会的中心。
同时,应合理有效地开展线上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推动政务服务领域的发展。
二、建设措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措施包括人才引进、资金保障和管理机制等方面。
(一)人才引进政务服务中心的人才引进是优先考虑的问题。
政务服务中心需要有专业的人才,才能为社会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需要拥有各领域的优秀人才。
政务服务机构应该积极引进管理、资讯、技术等方面的人才,培养服务意识,通过增加人力、设施、技术等多方面的投入,提升服务水平。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07]43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07]43号](https://img.taocdn.com/s3/m/3bd53118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7a.png)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07]43号)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特别是今年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呈现出不断深化、规范发展、全面推进的良好态势,密切了干群关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增强了政府及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但是这项工作开展不平衡,行政审批数量过多、程序繁琐、效率不高、个别地方的政务服务中心实效性不强,甚至流于形式的问题仍然存在。
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构建作风整顿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为民,推进“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尽快实现“四个跨越”,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领导政务服务中心是推进政务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平台,体现了优质服务、规范高效、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的特点,展示了政府的良好形象,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范例。
各级人民政府务必把认识统一到省政府的决策上来,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建立作风整顿建设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全力推进。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本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把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考核,明确政务服务中心为同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行政机构,选派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办事认真、有改革创新精神的干部充实政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要将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展示政府为民服务形象的窗口,建在交通便利、位置适中、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地点,在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办公场地、运行经费等方面切实予以保障。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01•【字号】云政发[2011]68号•【施行日期】2011.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11]68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08]185号)要求,建设了一批政务服务机构。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后,在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各地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中还存在着认识不到位、授权不充分、管理不规范、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为进一步巩固我省政府自身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加快推进和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和全省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为民、务实、高效、清廉、规范、透明的原则,以转变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勤政廉政和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整合服务资源,全面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阳光下操作,真正把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密切联系群众和为基层办实事的重要窗口,为我省实现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向西南开放桥头堡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总体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提高效率为主线,以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导向,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形成服务合力,将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有关政策规定,健全基层服务平台,促进政务服务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构建服务事项齐全、服务设施配套、服务功能完善和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规范透明、覆盖城乡的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四级政务服务网络体系。
对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议

对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议以下是一些对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议:1. 完善设施:提供更加舒适和便利的办公环境,例如提供充足的座位、设立休息区和儿童游乐区等,让前来办事的人员感受到良好的服务体验。
2. 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流程,减少繁琐的填表和复印文件等程序,提供一站式服务,尽可能解决办事人员的各类需求,让办事更加高效和便捷。
3. 提供线上服务:建立在线办事平台,减少因人员流动等原因造成的排队等待时间,使办事人员可以选择线上预约办事、查询办事进度等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4. 推广便民服务:主动向办事人员介绍各类便民服务,例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手机支付等,帮助办事人员更好地利用科技手段进行办事,提高效率。
5. 增强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意识: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培养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为办事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
6. 加强沟通和反馈机制:建立定期沟通和反馈机制,听取办事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办事中遇到的问题,改进服务质量。
总之,行政服务中心应该致力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以满足办事人员的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7. 提供多渠道的办事方式:除了传统的柜台办事方式外,还可以提供电话预约、邮寄办事、移动办事等多种渠道,方便不同群体的办事需求。
8. 引入智能化技术: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通过自助终端、智能导航等方式提供快捷的办事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用户体验。
9. 增加办事咨询服务:设立专门的办事咨询窗口或热线,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和解答,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办事流程和准备所需材料,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误解。
10. 建立互动平台:创建在线社区或论坛,与办事人员进行互动,提供政策解读、常见问题解答等信息,提高办事人员对政府政策和办事流程的理解和参与度,增加行政服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11. 鼓励创新和改进:建立奖励机制,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和提升服务质量,开展改进活动,借鉴和共享行政服务中心的好经验和做法。
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一、提高政务服务的便利性和效率1. 加强政务服务的在线化建设,提供更多的在线申办、查询、预约功能,减少群众跑腿次数,提高办事效率。
2. 推行政务服务一站式平台,整合各部门的业务,使群众能够在一个平台上完成多项业务办理,避免重复提交材料。
3. 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提供统一的窗口受理、咨询和办理服务,减少群众来回奔波和排队等待的时间。
二、加强政务服务的公开透明4.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等信息,让群众能够清楚了解办事流程和相关要求。
5. 建立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定期对政务服务进行评估,通过公开评价结果,激励政务部门提供更好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三、加强政务服务的专业性和规范性6. 提高政务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加强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确保为群众提供准确、规范的服务。
7.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和流程,明确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和办事要求,避免因个别人员的主观意识或操作不当导致服务质量下降。
四、加强政务服务的互动和参与8. 建立政务服务的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的疑问和问题,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需求。
9. 积极利用社交媒体和新媒体,开展政务服务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群众对政务服务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五、加强政务服务的安全保障10.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务数据的保护,确保群众的个人信息安全。
六、加强政务服务的创新与改革11. 鼓励政务部门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引入信息化技术,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12. 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提供更多线上办事服务,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办理业务。
七、加强政务服务的监督和问责13. 建立政务服务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务部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对服务质量不达标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
14. 鼓励群众和社会组织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提供举报渠道,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提高政务服务的便利性和效率、加强政务服务的公开透明、加强政务服务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加强政务服务的互动和参与、加强政务服务的安全保障、加强政务服务的创新与改革、加强政务服务的监督和问责,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关键。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措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公民需求的多样化 ,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已经变得尤为 重要。
政务服务中心能够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改善政府形象,并促进政府与公民 之间的互动。
建设意义
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政务服务中心能够集中为公民提供各 种公共服务,减少了办事环节,提高 了服务效率。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是政府职能转变 的重要体现,将原来的管理型政府转 变为服务型政府。
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政务服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保护企业和个人的信息安全。
06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 效与展望
建设成效
优化服务流程
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整合各类 政务服务资源,优化服务流 程,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了 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
提升服务质量
政务服务中心通过规范化、 标准化的服务管理,提高了 服务质量,增强了企业和群 众的满意度。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发挥行业协会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中的作用,组织开展行业交流、标准制定、经验推广等活动,推动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技术支持
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建设智能化、高效化的政务服务 系统,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建立数据共享平台
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提高 政务服务的协同性和精准性。
、工作动态等,以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开设信息公开专栏
02
政务服务中心应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回应
社会关切。
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03
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加
强舆论引导。
投诉处理
设立投诉窗口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08]185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08〕185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近几年来,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我省各级人民政府积极探索,开拓创新,相继建设了一批以行政审批和服务为内容、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主要形式的政务服务机构(之前分别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投资服务中心等,今后州(市)、县级统称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统称为“为民服务中心”)。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后在规范行政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但目前还存在着建设数量较少、运行质量不高、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建立推行四项制度的长效机制和载体,努力构建人民满意的政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的领导政务服务中心是推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载体,是坚持以人为本、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有效形式。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构建新型政务平台、改善政务服务环境的重大意义,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确保四项制度落实、转变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勤政廉政建设、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全力推进。
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政务服务工作应该以提高效率、简化流程和优化服务质量为目标。
政府应该注重精简机构职能,明确职责和权限,消除各部门之间的重复和冲突,增强协同效能。
2. 推行数字化服务:政务服务应该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线上办理服务,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渠道。
政府应该加大投入,建设完善的数字化平台和系统,提高服务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
3. 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政府应该加大对政务服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同时,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激励政务服务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 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政府应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政务服务工作。
可以通过与社会组织、企业和专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提供政务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5. 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政府应该加强政务服务的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及时向公众公布政府的工作进展和成果。
对公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应该及时回应和解决,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6. 建立便民服务平台:政府应该建立综合性的便民服务平台,整合各类服务资源,提供一站式的政务服务。
公众可以通过该平台查询相关政务信息,办理各类证件和申请,提出建议和投诉等。
7. 强化社会监督机制: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社会监督机制,接受公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和评价。
同时,政府应该加大对不良服务行为的惩处力度,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
总之,政务服务工作是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
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和改革力度,推动政务服务工作的创新和提升。
也需要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建议和意见,共同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关于对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有关建议
关于对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有关意见建议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2011年22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一、关于行政服务中心的机构定位问题目前我县行政服务中心为县政府派出机构,正科(局)级行政单位,建议明确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理由:行政服务中心是代表政府行使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的职能。
目前作为政府派出机构,在机构的定性上还不够到位,建议改为政府工作部门。
二、关于行政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性质问题目前我县行政服务中心本级管理人员为行政编制,“中心”下属单位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处为事业单位。
目前全省有的县(市)行政服务中心还是事业单位,管理层人员为事业编制,建议统一明确为行政编制并局部增加行政编制。
理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层人员性质为事业编制不利于开展窗口管理,建议目前“中心”管理层人员为事业性质的人员按参照公务员管理。
另外,行政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各部门进驻“中心”事项大幅度增加,对窗口的管理要求明显提高,原来编委办“三定”方案确定的行政编制数量与目前管理要求已明显不足,建议编委办重新核定并增加行政编制数量。
三、关于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待遇问题建议在经济政策上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倾斜,行政服务科科长参照副局级经济待遇,副科长参照科长经济待遇,一般干部参照副科长经济待遇。
理由:鉴于行政服务中心是一个特殊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由各部门人员组成,工作岗位特殊,工作量大、工作任务重、工作要求高。
且“中心”工作上要求实行延时服务,中午基本不休息,周六周日实行加班制。
且由于“中心”是窗口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中心”效能建设的要求较高,对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工作效能和服务态度等方面要求高、考核严。
对窗口工作人员经济上适当实行倾斜于情于理都合理,金华的义乌市已实行窗口科长享受副局级经济待遇,宁波的奉化市已实行窗口工作人员高靠一级的经济待遇政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一文库()/常用公文/决议意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意见〕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特别是今年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呈现出不断深化、规范发展、全面推进的良好态势,密切了干群关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增强了政府及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但是这项工作开展不平衡,行政审批数量过多、程序繁琐、效率不高、个别地方的政务服务中心实效性不强,甚至流于形式的问题仍然存在。
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构建作风整顿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为民,推进“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尽快实现“四个跨越”,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领导政务服务中心是推进政务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平台,体现了优质服务、规范高效、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的特点,展示了政府的良好形象,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范例。
各级人民政府务必把认识统一到省政府的决策上来,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建立作风整顿建设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全力推进。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本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把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考核,明确政务服务中心为同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行政机构,选派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办事认真、有改革创新精神的干部充实政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要将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展示政府为民服务形象的窗口,建在交通便利、位置适中、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地点,在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办公场地、运行经费等方面切实予以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由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支持和配合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
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作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本部门、本系统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要对窗口充分授权,增强窗口办事能力,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有培养前途的后备干部和业务骨干到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窗口工作人员,把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作为联系基层和群众、改进机关作风、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的重要场所,定期研究解决窗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规范审批,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关键是要转变职能,建立规范、高效、便捷、透明的行政审批运行方式,为群众服好务,为企业服好务,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好务。
省审改办要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22号)要求,依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对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次清理,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一律调整,能下放的一律下放。
(一)各地、各部门自行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
(二)对虽有法定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予以取消或调整。
(三)对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予以取消或调整。
其中,可由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进行自律管理的,一律交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
(四)对通过质量认证、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予以取消或调整。
(五)对一个审批事项多部门、多环节审批的,必须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进行调整,其他部门和环节相应取消。
(六)对下级行政机关可以实施的,必须按照方便当事人、便于监管的原则下放管理层级。
凡由下级行政机关作实质性审查,上级行政机关只是作程序性批准的审批项目,一律下放到下级行政机关。
(七)凡规定为备案审查的,一律不得搞成变相的行政审批,备案必须当场办结。
清理结果6月底前报省政府审定公布。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以省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为基础开展清理工作。
各地清理结果由市(州)人民政府初审汇总后报省审改办,由省审改办牵头,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全省市(州)、县(市、区)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数量、申报材料、收费“四统一”的要求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清理工作要在今年9月底以前完成。
凡行政许可事项以及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提起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包括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必须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
有特殊情况不进政务服务中心的,省级部门的项目要经省政府同意,市、县级部门的项目要在征求上级政务服务中心意见后由本级政府决定。
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原则,各部门一律不得再在原单位受理和办理,各部门也不得擅自将审批事项从政务服务中心撤离。
上级部门不得干预下级政府集中受理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制定办事指南,实行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投诉渠道“七公开”。
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承诺时限应在政务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公布。
依照法律、行zd规收取费用的,必须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收费标准直接在政务服务中心银行窗口缴纳。
禁止一切乱收费、搭车收费。
行政审批事项较少和发生数量较少的部门,经政务服务中心审查同意,可以纳入综合窗口统一管理。
为方便办事群众,节约行政成本,已经设立政务服务中心的地方,部门不得再另设办事大厅或分中心;已经设立的,应限期归并。
确实不宜归并的,应征求上级政务服务中心意见,由市(州)人民政府批准。
三、大力创新,建立便民高效服务机制政务服务中心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体制创新的产物,面对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不断改革创新。
各地、各部门要以便民、高效为核心,从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特点出发大胆探索,在构建新机制、新体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与“一站式”服务相协调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
各部门要尽可能地把行政审批职能调整到一个内设机构,成建制进政务服务中心,使行政审批的重心和实体性职权向窗口转移。
要通过向窗口充分授权,实行部门领导定期到窗口现场办公、行政审批首席代表、联网办理等途径,使窗口既受又理,增强窗口办事能力,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机关和窗口、机关内部行政审批事项高效运转机制,分解落实办理流程及时限。
审批权在省级以上部门的项目,省级部门必须明确本机关及下级机关的审核审批时限并向社会公布。
对所有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会同法制、审改等部门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
对不需要现场勘查、专家论证、技术检验检测,只进行形式要件审查且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行政审批项目,部门应授权窗口当场办结,实行即来即办,即收即办。
对不能当场办结的项目,要尽可能地简化程序,压缩时限。
对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项目,由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其他部门支持配合,实行联合办理。
政务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必要时由同级政府组织协调。
要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延长服务链,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努力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政府为社会提供服务的综合平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务服务网络体系。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根据便民服务的要求将流动人口婚育证、外出人员务工证、农民建房证、零星树木砍伐证、结婚证、老年证、身份证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证照办理下放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整合服务职能,对相关证照的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上级政务服务中心应加强指导;要创新服务方式,采取流动服务、下乡服务等方式,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
村民委员会、社区应设置便民服务代办员。
代办员要按照“三少一多”(让群众少进一次城,少进一道门,少找一次人,多献一份爱心)的要求,实行免费代办服务。
国有资(资产)“招拍挂”、政府新闻发布、政策咨询、重大决策听证会、房产登记、跨辖区的户籍迁移、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等群众最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事项,必须按照“公开、便民、高效、规范”的方式运行,有条件的要尽可能地在政务服务中心进行。
四、落实责任,建立作风整顿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检验和展示本地、本部门作风整顿成效的重要窗口,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努力克服行政权力越位、错位、移位、缺位现象,严肃惩治“顶门杠”、“中梗阻”、“下搁浅”等问题。
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和《**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93号)的有关规定。
在政务服务中心派驻监察机构,加强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授权不力、办事效率低下的,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对项目和收费应进不进、两头受理、吃拿卡要、搞弄虚作假以及擅自设定行政审批项目、擅自增加行政审批条件和申报材料、擅自将项目和人员撤出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法采取措施,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当地政府应对该部门班子实行问责谈话,仍不改正的,对该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做出组织处理并给予纪律处分。
各级法制部门要加强对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的指导和检查。
省政府法制办要定期清理公布现行有效的行政审批项目,研究制定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以及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办理的方案。
各级人事部门要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培养、锻炼优秀公务员的基地,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根据行政审批管理、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网络建设等实际工作的需要合理确定政务服务中心的编制。
各级财政部门要在保障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经费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对政务服务中心的投入;要设立政务服务专项事业费,用于解决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级目标督查部门要会同政务服务中心抓好省委、省政府决定和《**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99号令)的贯彻落实,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弘扬先进,唱响主旋律,积极营造全省良好发展环境,展示和维护党委、政府为群众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基层服务的良好形象。
五、强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自身建设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政府直接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和平台,岗位特殊,责任重大。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必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保障、规范、监督行政权力运行的作用,切实承担起对本级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协调和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