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
2024机动车报废的标准是怎样的 车辆报废年限

2024机动车报废的标准是怎样的车辆报废年限一、车报废年限是多长时间?使用年限机动车1.出租车(小、微型)8年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20年4.微型载货汽车12年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15年6.半挂牵引车15年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
超过15年以后每年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报废新标根据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方面,规定明确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等。
根据规定,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报废新标准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和公安部《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001]2号)精神,1997年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中,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报废的标准调整为: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
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
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
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较长不超过10年。
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是指一些特定条件和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当机动车辆达到一定的使用年限或达到一定的技术状况时,必须被强制报废。
这些标准规定是为了确保道路上行驶的车辆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机动车强制报废的标准规定。
首先,机动车强制报废的标准通常包括使用年限的规定。
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辆和用途的不同,各地的使用年限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轿车的使用年限通常为10年左右,而货车和客车的使用年限可能更长一些,达到15年或以上。
这是因为货车和客车承载更重的负荷,并经过更频繁的长途行驶,所以需要更长的使用寿命。
其次,机动车的技术状况也是决定是否需要强制报废的重要因素之一。
如果机动车的发动机、底盘、制动系统、电气系统等关键部件出现了严重的故障或老化,无法保证安全使用,就需要被强制报废。
此外,机动车的排放标准也是被严格规定的。
当机动车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时,也需要被强制报废。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强制报废规定,例如严重事故损坏、盗窃车辆、无法提供合理合法的车辆登记证明等,亦会被纳入强制报废的范围。
这些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交通事故和打击盗窃,保障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机动车强制报废的标准规定是根据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考虑制定的。
强制报废能够确保道路上行驶的车辆的安全性,减少因车辆老化和故障带来的交通事故风险。
同时,强制报废也能够推动车辆更新换代,促进汽车产业的发展。
此外,根据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报废的机动车辆需要交由合法的拆解企业进行处理和回收,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总结起来,机动车强制报废的标准规定一般包括使用年限、技术状况和特殊情况等因素。
通过规范机动车的报废标准,可以保证道路上行驶的车辆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同时,强制报废也能够促进汽车产业的发展,推动车辆更新换代。
在强制报废后,需要对报废的机动车进行合法和环保的处理和回收,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汽车报废标准一览表

1、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要公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2、非营运载客汽车是指:单位和个人不以获取运输利润为目的的自由载客汽车。
3、旅游载客汽车是指:经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批准的旅游社专门运载游客的自用载客汽车。
4、对于延长使用的车辆定期检验时,连续3次检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GB7258的,收回牌证进行注销登记。
汽车报废标准一览表
车辆类型
使用年限
延期年限
检验次数
全挂汽车列车(带拖挂载货汽车)矿山作业用车
8年
4年
延长期使用每年2次
微型载货汽车(总质量小于1.8吨)各类出租汽车
不许
轻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总质量1.8-6.0吨)载货汽车(总质量6.0吨以上)
10年
5年
延长期使用每年2次
微型载客汽车、9座以上营运载客汽车
注:次表是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2000】1202号文件绘制。
对于期间每年定期检验2次,从第16年起开始,每年4次
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
15年
无限制பைடு நூலகம்
对于期间每年定期检验2次,从第16年起开始,每年4次
旅游载客汽车
延长时间每年4次
9座(含)以下非营运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
15年
无限制
从第16年起,每年检验2次,从第21年起,每年4次
吊车、消防车、钻探车及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还可以根据使用和检验情况,在延长使用年限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1.年限标准:年限是指车辆使用的年限,一般是以汽车品牌和车型为基准设定的。
如在我国,私家车使用年限通常为15年。
超过这个年限的车辆,就必须强制报废。
2.里程标准:里程是指车辆行驶的里程数,一般是以公里为单位。
可以根据不同的车辆用途和车型进行区分,如私家车、出租车、货车等。
如在我国,通常对私家车强制报废的里程标准是20万公里。
3.技术状况标准:除了年限和里程,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还会考虑车辆的技术状况。
比如,车辆是否存在严重事故或损坏,是否通过了相关的安全检测等。
如果车辆存在严重事故或技术问题,也可能会被要求强制报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
政府可以通过法律和政策进行规范和指导,制定明确的强制报废标准,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
企业可以加快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提供更安全、环保和高效的交通工具,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个人要增强对环保和交通安全的意识,定期检查维修车辆,及时报废老旧车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过期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总的来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设定是为了保障交通安全和环境健康,促进车辆更新换代,推动交通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政府、企业和个人应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管理,确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有效执行。
只有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们才能实现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汽车使用年限报废标准

汽车使用年限报废标准汽车报废年限规定分别如下: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6.专用校车使用15年;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12.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13.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14.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除上述年限之外,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2.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3.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4.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6.专用校车行驶40万千米;7.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8.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9.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10.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汽车报废标准》

《汽车报废标准》《汽车报废标准》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一、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其他车辆使用10年。
三、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四、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五、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六、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七、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本标准第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
对于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还可根据实际使用和检验情况,再延长使用年限。
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公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八、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在本标准发布前已达到本标准规定报废条件的车辆,允许在本标准发布后12个月之内报废。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安部关于实施<汽车报废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六部委、局于1997年7月15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新的汽车报废标准,并结合机动车定期检验,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汽车使用年限从“初次登记日”起计算),通知车主限期办理报废、注销登记。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是为了管理机动车辆的安全与环境保护而制定的重要法规。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辆的数量也逐年增加,因此汽车的零部件的老化以及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突显。
为了使机动车辆得到更好的管理,国家出台了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一、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内容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主要针对机动车的车龄、排放等要素进行规定。
根据国家的规定,在机动车辆使用的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即需要强制报废:1.车辆车龄达到规定年限:各省市的规定年限不尽相同,通常在15年至20年之间,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所出入。
2.车辆检测不合格:在国家对机动车进行强制检测时,如果发现车辆各项指标检测不合格,则需要进行报废,这些检测指标包括:底盘传动、制动、灯光信号、排放等方面。
3.车辆因技术故障无法使用:当车辆因各种技术问题而无法正常行驶时,需要进行强制报废。
4.车辆损毁严重:除以上情况外,车辆在出现严重事故或重度磨损时,也需要强制报废。
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作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出台,主要是为了保护公众的安全和环境的健康。
通过限制车辆车龄,促进汽车市场更新,避免老旧车辆的使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外,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还通过检测和限制排放,防止车辆排放的污染物影响大气和环境,进一步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
三、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实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实施需要各地通过建立机动车强制报废体系来落实规定。
例如,需要建立相关的检测站和检测设备,建立统一的检测标准和检测流程。
同时,需要财政支持和国家协调,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得机动车强制报废体系的建立、管理和信息交换可以高效、顺畅的运转。
除此之外,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注重对车主的引导与沟通,避免车主对规定的理解与执行上的问题。
另外,加强对产业链的管理,帮助二手车市场更健康的发展,促进整个汽车产业的绿色和可持续发展。
四、结论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是实现汽车管理的重要方式。
中国家用汽车强制报废标准

中国家用汽车强制报废标准
一、使用年限
家用汽车的强制报废标准首先考虑的是使用年限。
根据相关规定,家用汽车达到一定使用年限后必须报废。
通常情况下,轻型和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5年。
不同类型的车辆有不同的报废标准,具体年限视车辆类型而定。
二、安全性能
除了使用年限,安全性能也是强制报废标准的重要因素。
如果家用汽车因碰撞、火灾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法继续安全行驶,则必须报废。
此外,如果车辆的维修费用过高,且维修后仍无法保证安全性能,也应当报废。
三、技术和配件问题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汽车工业也在不断发展,新的技术和配件不断涌现。
如果家用汽车因技术落后或配件问题无法适应新的法规和标准,也应当报废。
此外,如果车辆因耗油量过大、尾气排放超标等原因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无法满足环保要求,也应当报废。
总之,中国家用汽车强制报废标准是为了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和环保性能,减少废旧车辆对环境的危害,促进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车主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及时报废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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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车辆报废标准
1 国内外车辆报废制度的现状
1.1 我国车辆报废制度现状及现行报废标准
我国目前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强制报废制度是保证车辆和道路交通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和社会资源、促进工业与技术进步及扩大消费、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措施。
我国车辆报废大体可分为汽车更新、自然淘汰(故障频、修理费用高等)、事故报废三种形式。
目前确定报废的主要方式是按年限报废。
车辆发生事故后的报废情况,尚无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行的报废标准规定的强制报废条件有: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现行车辆报废标准的车辆使用年限、累计行驶里程及年检要求归纳见表 1:
1.2 国外车辆报废制度
与我国现行的车辆报废制度相比,汽车工业发达国家并未规定车辆强制报废的使用年限或行驶里程数量(除韩国对某些用途的车辆有所规定外),代以利用车辆定期检查的结果从经济角度引导用户自愿报废车辆。
这种做法的好处是首先体现了对私有财产的尊重;其次从技术角度引导用户自愿
报废车辆能够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不管车辆的豪华程度、技术性能好坏,只要能够满足相关的检测要求,就可以上路行驶。
这样就避免了以使用年限或行驶里程数量作为报废依据时出现的不同类型车辆一刀切的情况,从某种程度上讲,能够鼓励制造商开发制造技术水平更高、舒适性更好的车辆,同时也能推动消费者购买这样的产品。
从国外事故车的报废来看,保险公司在其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车辆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将通过其指定或授权的机构对车辆进行评估,以判定是否具有修复的价值。
此外,在许多欧洲国家,保险公司出具的车辆保险项目单也是用户在进行注册时必须提交的文件之一。
发达国家目前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在车辆在报废后的可再利用性和可
回收利用性上来,对车辆在设计阶段所使用的材料和报废后可回收利用的质量做出了规定,同时也明确了车辆制造商或进口商、车辆所有者以及拆解企业的责任。
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车辆报废制度情况如下:
a. 欧洲
欧洲没有用来判定车辆报废的技术标准。
车辆所有者要定期到技术服务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查,只要能满足规定的最低要求,即可继续使用;否则车主就必须对车辆进行修理后再次检查。
随着车辆使用时间的增加,用户为了通过检查,需要针对更多的项目进行修理,如果用户认为不值得修理,就会主动进行报废。
在欧洲大多数国家,车辆在注册时用户要出具保险公司的承保项目单,否则不予注册。
一旦车辆发生事故,将由保险公司来确定该车辆是否是完全损坏或是还有修复的可能。
如果车辆不能再继续正常使用,将被送交拆解厂,同时拆解厂将向用户出具拆解证明,用户在得到该证明后,即可办理停交税款和保险费的手续;如果车辆还有修复的可能,修理厂必须保证车辆能被修理好并且不会存在道路安全隐患。
b. 日本
日本对汽车没有规定强制的报废标准,只要车辆能够通过年检,车辆便可继续行驶。
一般来讲,车辆行驶一定年限后,要顺利通过年检,其保养费维修费均会逐年增加,用户通过经济比较,认为继续使用不合算时,便会选择报废。
但从国家来讲,是鼓励用户延长使用期的。
c. 韩国
韩国汽车报废标准分为营运车和个人拥有车两种情况,对营运车实行规定报废年限的强制报废制度,对私车则无报废年限规定。
对行驶里程没
有限制,主要通过年检来对汽车的安全及技术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d. 美国
美国没有全国性的强制性车辆报废制度,部分州(19 个州)政府根据各州的安全及交通情况,制订了不同的车辆检测项目和指标,只要车辆能够通过定期的排放检查,并且车辆的外观不会破坏周围环境的美观,用户即可继续使用。
3 我国现行车辆报废标准
根据车辆用户、运输行业和车辆制造企业的情况,立足于以车辆技术状态及使用特点,以“弱化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指标,强化车辆技术状态及安全、节能、环保指标,兼顾可操作性”的思路为指导,筛选和提出适当的车辆评价项目和技术指标要求,并进行必要验证和分析。
结合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和模式,对车辆报废有关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指标进行局部调整,以保证在车辆技术状态检查难于落实时有明确的依据。
最终落实了“确定车辆的性能测试项目和指标、保证安全及环保要求、补充事故车辆报废界限、调整和完善报废车辆的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指标”的原则,并体现在标准条文中。
3.2 车辆报废技术状态指标的选取原则
3.2.1 报废车辆与出厂时相比较,性能下降或衰退的界限主要涉及到对原标准的功率及油耗指标的修订。
根据车辆检测的实施可行性分析,在整车底盘测功机上测量底盘输出功率是最为简便的功率测定方式。
考虑到发动机功率会在发动机附件上产生损耗、并且经过传动系统后会有衰减(变速器、驱动桥产生传动损耗),因
此可考虑底盘输出功率不低于新车出厂时功率的 60%~65%,即在 GB2758 规定的功率指标(75%)的基础上扣除 10%~15%的损耗系数。
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的出租车油耗调查,行驶里程在 10 万公里以内时车辆的油耗指标随行使里程的增加缓慢上升,并且呈现离散分布情况,与新车比较油耗值增加在 50%以内,为提高产品经济性、鼓励技术进步,报废标准应将油耗指标确定在一个较合理的范围内。
3.2.2 在用车与有关国家标准要求的符合性
对在用车制定指标时,在考虑与新车出厂时相比较性能衰退条件外,还要符合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主要依据是强制性国家标准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国家规定的在用车排放相关标准。
3.2.3 对于生产和使用中相关情况的处理
除根据车辆技术状态变化提出指标要求外,对于由于车辆生产情况的变化、车辆使用后各主要系统或总成的损坏情况,需要对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以及车辆关键总成需要更换的车辆提出报废要求。
3.3 对使用年限、行里程及车检的修订
参考原标准的规定,考虑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应考虑对车辆的使用年限进行局部调整。
近年来道路交通状况大为改善,车辆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因此原标准对行驶里程的报废要求不尽合理。
建议不将行驶里程作为车辆报废的主要依据,根据调研情况及对不同类型车辆使用情况的分析,对原标准中的行驶里程限值予以适当放宽,形成与车辆类型及使用年限相吻合的累计行驶里程指标。
对车检的内容和频次应考虑与《道路交通安全
法实施条例》一致。
为落实对车辆主要性能的指标要求,在常规车辆安全及环保检测项目之外,建议增加对使用一定时间后的车辆功率、油耗检验的规定,对经检验后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即使未达到使用年限也应予以报废。
4 修订后强制报废标准的一些特点
1、对原报废标准的名称做了修改,突出了标准在管理及实施上的强制性;
2、对强制报废年限做了修订,体现了对营运客车、货运载货车的严管,取消了单位自用车、私人自用车的年限限值(对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重型载货汽车,不能列入单位、私人自用车管理);
3、在机动车使用一定年限后,增加了功率、
油耗等综合性能检验项目,根据车辆的技术指状态判定是否强制报废;6、在考虑营运成本、使用技术条件的基础上,
明确了对大、中型客车中高档车的强制报废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平、合理性;
8、规定了连续若干年无故不参加检验的车辆视为自动报废;
10、根据调研情况,对教练车、挂车等强制报废做了规定;
11、对营运客车由营运状态转为非营运状态的情况做了总的年限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