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使用管理规定
配电箱使用管理规定

.配电箱使用管理规定一、配电箱系统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
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宜接入220/380V三相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
2、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
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裂振动、液体浸溅、金属颗粒侵进及热源烘烤场所。
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不得在配电箱下方或周围留有易燃物。
7、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 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 1.2mm,配电箱箱体网板厚度不得小于 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
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
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1、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学校配电箱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学校用电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的正常进行,防止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配电箱管理职责1. 学校总务处负责全校配电箱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配电箱管理制度。
2. 学校电工负责配电箱的日常维护、检修和更换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配电箱的安全使用和监督工作。
4. 学生应遵守配电箱使用规定,不得私自操作。
三、配电箱使用规定1. 配电箱应安装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并保持整洁。
2. 配电箱内的电器设备应完好无损,不得使用破损的电器设备。
3. 配电箱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堆放杂物。
4. 配电箱的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
5. 配电箱的钥匙由学校总务处保管,各部门负责人需使用时,需向总务处申请。
6. 学生在使用电器设备时,应确保电源开关处于关闭状态,严禁带电操作。
四、配电箱维护与检修1. 学校电工应定期对配电箱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配电箱内的电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发现配电箱损坏或电气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4. 配电箱内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绝缘测试,确保安全可靠。
五、配电箱安全培训1. 学校总务处负责组织配电箱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配电箱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其掌握配电箱操作技能。
3. 学生在使用电器设备时,应接受安全教育,了解安全操作规程。
六、配电箱事故处理1. 发生配电箱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防止事故扩大。
2.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事故不再发生。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2.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学校用电安全。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配电箱安全管理规定

配电箱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规避潜在风险,提升管理水平,特制定本配电箱安全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配电箱的管理与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居民区、工业用电、商业用电。
二、管理要求1.配电箱应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所有配电箱必须安装对应的开关、定时器、接线板。
2.配电箱要定期巡检,检查各线路是否接地,开关是否正常,漏电保护器是否启动以及电缆是否正常。
3.配电箱的管理应有专人负责,避免闲杂人员能够自由操作。
4.配电箱的场地应保持通畅,周围不得存储易燃、易爆品或其他危险物品。
5.配电箱必须与电线路配套使用,禁止私拉乱接、私自更改线路,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三、电缆管理1.配电箱的电缆应按国家标准选用,线缆过于老旧或损坏应及时更换。
2.配电箱电缆的铺设需避开通道、地下管线、暖气管和高温料线等,禁止铺设在人行道、道路上。
3.配电箱电缆的安装应保持干燥、无油污,不得搭挂、弯曲、压扁、超负荷使用。
4.配电箱电缆的线缆接口应采用安装井、接头盒等封闭安全措施,外露式的接线应采用绝缘套管 protection。
四、应急措施1.配电箱在发生故障、火灾时,应第一时间切断配电箱电源。
紧急情况下可以按使用说明设备采取断路器关闭方式。
2.发现配电箱故障后,应立即联系专业技术人员处理,不得私自开拆进行维修。
3.配电箱设有漏电保护开关,应保持检测功能正常,一旦检测异常应及时更换。
五、罚则1.擅自改动、损坏、挪动配电箱的,由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擅自接电、改变配电箱线路,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线路进行私拉电缆的,由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3.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由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结语配电箱是电路安全保护的重要设备,加强对配电箱的安全管理和维护有助于避免潜在的安全风险,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应该认真对待电线路的管理问题,切勿遇事不决或者怠慢,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配电箱安全管理规定

配电箱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对配电箱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管理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配电箱安全管理规定:
1. 安装规范:配电箱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安装,如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等。
2. 使用规范:配电箱只能由专业人员操作和使用,未经授权人员禁止接触和操作。
3. 维护规范:定期对配电箱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维护工作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4. 防护措施:配电箱应设有防护罩或围栏,防止非授权人员接触。
5. 清洁管理:配电箱附近应保持清洁干净,避免杂物和易燃物堆放,以免导致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
6. 检测规范:定期对配电箱进行绝缘检测和故障排除,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7. 紧急处理:在发生火灾、漏电、短路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8. 培训与教育: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对配电箱安全管理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只是一般性的要求,具体的配电箱安全管理规定可能因不同行业、国家和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故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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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照明配电箱管理规定(四篇)

动力、照明配电箱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动力、照明配电箱的管理,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动力、照明配电箱是供电系统的重要部分,由供电企业承担运行、维护和管理职责。
供电企业应建立健全动力、照明配电箱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巡检检修,对配电箱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三条供电企业应制定配电箱的维护计划,定期检查配电箱的运行状态和用电负荷,并做好记录。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问题及时解决,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管理要求依据国家相关的电气安全标准进行,供电企业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管理,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五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安装、改造、维修和拆除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电工进行,保证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第六条供电企业应对动力、照明配电箱的维护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维护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他们具备正确的维护、操作配电箱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配电箱的安装和验收第七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并经过供电企业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必须考虑到安全距离、通风条件、防火措施等因素,确保使用安全可靠。
第九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必须保证接地良好,接地电阻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条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必须进行试运行,检测其运行状态和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安装人员在完成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后,应填写安装记录,并与供电企业进行验收。
供电企业应对配电箱的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三章配电箱的巡视和维护第十二条供电企业应制定配电箱的巡视和维护计划,明确巡视人员的职责,确保配电箱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巡视人员应按照计划进行巡视,对配电箱的电器元件、接线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修。
第十四条巡视人员应定期对配电箱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配电箱、检查接线、紧固接线螺栓、检测地线、测试保护装置等。
配电箱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配电箱安全管理规定范本配电箱是一种用来控制和保护电力系统的重要设备,它在电力分配和使用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配电箱的安全运行,以下是一份配电箱安全管理规定范本,内容包括配电箱的维护、检查、使用、操作等方面的规定。
请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和修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身安全和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配电箱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所有使用配电箱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电力知识和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和管理。
第四条配电箱的建设、改造、使用、维护等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配电箱的管理责任第五条本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配电箱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明确其职责。
第六条配电箱管理员应具备相关的电力知识和操作技能,负责配电箱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配电箱管理员应定期参加电气安全培训和考核,保持其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三章配电箱的维护管理第八条配电箱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九条配电箱的通风孔、散热器和风扇应保持通畅,无尘积和堵塞现象。
第十条配电箱箱体、门板、螺丝、接线端子等应定期检查,如发现松动、损坏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配电箱内部的电器元件和电气连接件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配电箱的使用与操作第十二条配电箱的使用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十三条配电箱的使用和操作人员应了解配电箱的结构和工作原理,熟悉设备的操作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配电箱的使用和操作人员应正确使用电器设备和工具,严禁擅自改动、拆卸和修理配电箱。
第十五条配电箱应配备符合要求的电气保护装置,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缆。
第十六条配电箱的通断操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禁止带电操作和带电作业。
第五章配电箱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第十七条配电箱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配电箱事故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报告,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配电柜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配电柜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操作人员要掌握配电柜的使用原理,并了解工作场所的总
电源开关的位置及控制的范围及自己使用分支开关的位置。
发现设备
出现异常情况要快速切断电源,必要时切断总电源开关。
(2)配电柜接线使用必须要由电工进行,电工必须经过专业知
识培训,合格取证后方可操作(如破碎机360V接线操作);其他人员
只允许对220V两相插座进行插接(如电钻、阳极测量仪、插线板连接)。
(3)使用过程当中,操作人员中途不得离开;使用完毕后,要
立即断开自己使用设备的开关,并使刀闸处于断开状态。
(4)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应定时进行检查和维修。
检查、维修人
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要使用电工绝
缘工具。
(5)检查、维修配电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
闸断电,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严禁带电作业。
(6)各种配电柜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当保持清洁。
箱
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7)配电柜内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
体代替。
(8)现场配电贵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内无杂物。
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当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9)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本项规定,不准违规违章作业。
(10)配电柜由电解车间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联系一期检测、修理车间进行检测、修理。
配电箱安全管理规定(5篇)

配电箱安全管理规定1、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使用管理,严禁非电工作业。
2、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编号,并作出分路标识。
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头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挂牌标志。
7、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经常维修和整洁。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不准乱剪乱接电源线。
9、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
严禁挂晒衣服等生活用具,与金属尖锐断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配电箱安全管理规定(2)配电箱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负责将电力输送到各个用电设备。
为了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配电箱必须按照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以下是配电箱安全管理的主要规定。
一、配电箱的选择和布置要符合安全要求。
在选择配电箱时,应考虑其额定电流和电压是否符合实际需求,对于大型电力系统,应选择带有保护功能的配电箱,以确保故障发生时能及时切断电源。
配电箱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并且要保证通风良好,以防止过热。
二、配电箱的安装要符合相关规定。
安装配电箱时,应按照电力设计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其牢固稳定。
配电箱的电缆、导线和接线端子等部件应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和连接可靠性,确保电力传输的安全和稳定。
三、配电箱的维护和检修要定期进行。
定期对配电箱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运行状态良好。
维护和检修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包括清洁配电箱及配电箱周围环境、检查导线接头的紧固情况、清理灰尘和杂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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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使用管理规定
一、配电箱系统
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
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宜接入220/380V三相
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
2、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
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
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
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
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
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裂
振动、液体浸溅、金属颗粒侵进及热源烘烤场所。
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
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不得在配电箱下方或周围留有易燃物。
7、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
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网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
其中
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
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
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
斜和松动。
11、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N线端子板必须
与金属电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
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
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按
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和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
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13、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
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必须通过
采用编织软铜线或接地双色线做电气连接。
14、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尺寸应与箱内电器的数量和尺寸相适应,箱内电器安装
板板面电器安装尺寸可按照表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
全规范》GB50194和《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有关规定确定。
15、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16、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
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
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17、室外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
二、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2、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
电保护功能。
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
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
熔断器。
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
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
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
熔断器。
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
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
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
如采用
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
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
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8、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
专用电能计量
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
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电
路。
9、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
断器、分路熔断器。
其设置和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8.2.2条要求。
10、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
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
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或熔断器。
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
当断路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11、开关箱中的隔离开关只可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
但不应频繁操作。
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操作频繁时还应附设接触器或其他启动控制装置。
12、开关箱中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和
特性相适应。
整定值应考虑配电箱级配,从配电室到各用电设备开关整定值须有大到小。
1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
设备的操作。
1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
6829和《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的要求》GB13955的规定。
16、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
不应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17、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
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
30mA•s。
18、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
数一致。
19、配电箱、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
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
当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
不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时,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
20、漏电保护器应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
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或连续使用的漏
电保护器应逐月检测其特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21、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图8.2.14漏电保护器使用接线方法示意
L1、L2、L3-相线;N-工作零线;PE-保持零线、保护线;1-工作接地;
2-重复接地;T-变压器;RCD-漏电保护器;H-照明器;W-电焊机;
M-电动机
三、使用与维护
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编号及系统接线图。
2、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3、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检查、
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
维修工作记录。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
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
A、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设备;
B、停电操作顺序为:设备→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但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可除外。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7、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保后进行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漏电保护器每天使
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11、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
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12、配电箱内对带电体进行隔离保护的附件不得损坏、移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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