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电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企业技术标准规范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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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用油烟净化器规程

厨房用油烟净化器规程

目次(征求意见稿)2020年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分类、代号和标记 (2)4.1 分类 (2)4.2 代号 (2)4.3 标记 (2)5 要求 (3)5.1 一般要求 (3)5.2 外观要求 (3)5.3 性能要求 (3)6 检测系统与试验方法............................ .. (4)6.1 检测系统 (4)6.2 试验方法 (4)7 检验规则 (5)7.1 型式检验 (5)7.2 抽样及检验项目 (6)7.3 判定规则 (6)7.4 其他规定 (6)8 标志、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 (6)8.1 标志 (6)8.2 随行文件 (6)8.3 包装、运输和贮存 (6)附录A(规范性附录)油烟净化率试验方法 (7)Contents1 Range (1)2 Normative reference documents (1)3 Terms and definitions (1)4 Classification,code and marking (2)4.1 Classification (2)4.2 Code name (2)4.3 Sign (2)5 Requirement (3)5.1 General requirements (3)5.2 Appearance requirements (3)5.3 Performance requirement (3)6 Test system and Test method (4)6.1 Test syetem (4)6.2 Test method (4)7 Inspection rules (5)7.1 Type inspection (5)7.2 Sampling and inspection items (6)7.3 Judgment rules (6)7.4 Other rules (6)8 Marking, accompanying documents, packaging, 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6)8.1 Marking (6)8.2 Accompanying documents (6)8.3 Packing, 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6)Appendix A (Normative)Test methods of oil fume purification rate (7)厨房用油烟净化器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厨房用油烟净化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代号和标记,要求,检测系统与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机械静电光解集烟罩餐饮业油烟净化一体设备企业技术标准规范2020版

机械静电光解集烟罩餐饮业油烟净化一体设备企业技术标准规范2020版
3
Q/JH-2020
净化系统包括油畑净化设备、风机、连接管道等,如图上所示。机械静电光 解集烟罩餐饮业油烟净化一体设备的进出风连接管道内风速应小于 200 m/s。进 出风连接管道各应有一段 4.5 倍直径(或当量直径)的直管段。在距弯头、变径管 等管件下游 3 倍直径(或当量直径)处设采样孔。对矩形管道,其当量直径 D=2AB/(A 十 B),式中 A、 B 为边长。采样点布设按 GB/T16157 第 7 章规定执行。
C 前 × Q 前-C 后 × Q 后 P=
C前× Q前
×100
式中: P ——油烟净化去除效率,%; C 前——净化设备前的油烟浓度,mg/m³; Q 前——机械静电光解集烟罩餐饮业油烟净化一体设备前的烟气流量,m³
/h; C 后——机械静电光解集烟罩餐饮业油烟净化一体设备后的油烟浓度,mg/m
³; Q 后——机械静电光解集烟罩餐饮业油烟净化一体设备后的烟气流量,m³
1 输入电压:AC220±10% (V)。 2 输入功率:100~200 (W)。 3 输出电压:5~20 (kV)。 4 效率η:>0.90 (满负载下输出功率与输入功率之比) 5 功率因素 cosφ:负载下>0.8。 6 可靠性:8000h 运行无故障。 7 外壳须用铝合金或不锈钢构成、有散热孔结构牢固可靠。 8 电源输入端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 50MΩ。 9 电源输入端与外壳之间应能承受工频电压 3500V、1mA、1min 无击穿、无飞 弧。
5.1.2 油烟发生装置
油烟发生装置采用向加热容器中定量滴加食用植物油和水使其发烟、崩溅和
汽化的方法模拟实际畑气组成连续稳定发生油烟部分, 如下图所示 。油烟发生设备应保证 10 min
平均油烟浓度变化小于 5%。油烟发生设备的油烟发生量可调,以适应不同处理气

餐饮业油烟净化器

餐饮业油烟净化器

餐饮业油烟净化器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了旅游业的兴旺,特别是餐馆业的发展更是迅猛异常。

与此同时餐饮业的油烟污染日趋严重,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严重的影响了城市人民的健康,所以治理空气污染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让我们共同拥有碧水蓝天。

我公司于2001年依托清华紫光的高科技技术水平,率先开发出具有最新一代高性能《ZYJ-JD型系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特别适应于餐饮业、食堂、酒店、烧烤店、食品加工厂等油烟排放的单位,经过6年多来的使用证明,符合国家环保总局要求的油烟排放标准。

目前,我公司已经更新换代了最新产品技术,欢迎广大用户选购。

■ 工作原理:ZYJ-JD型系列油烟净化器,内部装有独特的油类碰吸单元,油烟经过净化器,在高压等离子电场的作用下,将微小的油颗粒与气体进行电离荷电,带电的微小离子(油颗粒)被吸附单元所收集,并流入和沉积到净化器的储油箱内,烟尘内的有害气体,被电场内所产生的臭氧所杀菌,并去除了异味,有害气体被除掉,油烟去除率经国家环保总局认定的监测部门检测,去除率达到91%以上,洁净的空气经出风口排出,达标排放。

■ 技术特点:净化单元电场采用串级式多元组合方式,可高效捕集不同粒径的烟油粒子,净化效率高,平均可达到90%以上。

高频静电电源控制系统可自动调节电场强度能量,可以使油烟净化设备在长期运行后仍保持较高的净化率。

高频静电电源控制系统与各净化单元一一对应,随时可以观测到各个净化单元的工作状态,便于检修维护。

高频静电电源控制系统具有过流过压自动保护装置,保证设备的运行安全。

各串级净化单元可以灵活组合,根据不同的净化率要求,单元数量可以做适应性调整,从而降低设备的成本。

各串级净化单元采用分体抽屉式设计,易于安装、清洗方便。

设备体积小、重量轻、占地面积小。

采用耐腐蚀材料,设备使用寿命长等优点。

■ 产品提示:专利技术仿造必究!该ZYJ-JD系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产品的是参照进口样机进行了改进型产品设计、内部单元装有独特的碰吸结构单元(复合式),通过山东省省级技术查新单位对全国的同类产品查新,其检索结论为国内没有相应报道和使用此结构单元,经科技局组织的产品鉴定,系国内首创,填补国内空白。

油烟净化器企业技术标准2020版

油烟净化器企业技术标准2020版

静电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静电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净化效率等性能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和检测技术、检验规则、标牌和使用说明书、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对烹饪和食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净化处理设备净化效率及其他性能的检测,适用于处理风量为2000~20000m3/h的油烟净化一体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锁喉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GB/T13306标牌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采样方法HJ/T62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的术语和定义引用HJ/T62中第3章的规定。

静电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指用静电的原理去除油烟的净化设备。

4、要求4.1基本要求4.1.1在额定处理风量下,静电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的本体阻力应小于300Pa。

4.1.2油烟净化分离和收集的油污,不得直接排放造成二次污染。

4.1.3静电油烟净化部分应有醒目的安全提示和可靠接地,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4.1.4电气控制箱接地电阻应小于2Ω。

4.1.4具有完整的技术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图纸、企业标准等。

4.1.5产品外观应平整光洁,便于安装、保养与维护。

4.1.6静电式净化设备采用的高压电源应符合《餐饮油烟净化器用高压电源》CCAEPI-RG-Q-041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4.2检测技术要求4.2.1在实验室测试条件下,油烟净化一体设备在额定处理风量条件下的油烟净化效率应满足表1的要求。

《餐饮排油烟设施清洗技术及检验规范》

《餐饮排油烟设施清洗技术及检验规范》

ICS03.080.01A 20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3424—2018餐饮排油烟设施清洗技术及检验规范Code for cleaning and acceptance of oil fume exhaust facilities in dining places(draft for approval)2018-6-25发布2018-7-10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体要求 (1)5 安全管理措施 (2)6 清洗要求 (2)7 检验方法及要求 (3)8 档案管理 (3)附录A(规范性附录)餐饮排油烟设施清洗竣工检验报告表 (4)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消防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消防协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苏州研究院苏州市城市公共安全重点实验室、苏州新聚鑫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唯诚管道清洗技术有限公司、江苏中安信达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王献忠、李前林、季俊贤、唐晓亮、廖光煊、姜蓬、李旻昊、叶建、马振翔、金惠鑫、唐成祥、任艺。

餐饮排油烟设施清洗技术及检验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餐饮排油烟设施清洗的安全措施、技术要求及检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和单位食堂等场所的餐饮排油烟设施清洗及检验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3525-2009 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T 3787-201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餐饮排油烟设施 oil fume exhaust facilities in dining places本标准所指的餐饮排油烟设施包括集烟罩、油烟过滤器、排油烟管道、防火阀、排油烟净化装置和排油烟风机等。

高效稳定餐饮油烟净化系统 第 2 部分: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

高效稳定餐饮油烟净化系统 第 2 部分: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

高效稳定餐饮油烟净化系统第2部分: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静电式、机械动态拦截式、“机械动态拦截+静电”复合式餐饮油烟净化设备中高效稳定设备的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及性能检测方法。

本标准仅适用于静电式、机械动态拦截式以及“机械动态拦截+静电”复合式净化设备,其他技术类型的高效稳定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将根据市场及技术发展情况逐步推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部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 3280 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 4214.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测试方法通用要求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9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动抽油烟机的特殊要求GB/T 6553—2014 严酷环境条件下使用的电气绝缘材料评定耐电痕化和蚀损的试验方法GB/T 11352—2009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 18483—200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HJ/T 62—2001 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397—200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T 6553—2014、GB 18483—2001、HJ/T 62—2001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标准状态standard state温度为273 K,压力为101325 Pa时的状态。

本标准规定的油烟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排风量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气体为基准。

注:改写HJ/T 62—2001,定义3.1。

3.2油烟oil fume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的产物,统称为油烟。

餐饮油烟净化系统清洗技术服务规范

餐饮油烟净化系统清洗技术服务规范

餐饮油烟净化系统清洗技术服务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餐饮油烟净化系统清洗技术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技术服务要求、服务准备、服务流程、验收标准、售后服务标准。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加工、餐饮服务企业(酒店、商超等)和单位食堂的油烟净化系统的清洗服务。

本文件不适用于家庭厨房使用的油烟净化设备的清洗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 18483—200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23525 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T 31188—2014 化学清洗废液处理技术规范JG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DB 41/T 1633—2018 排油烟设施清洗服务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 18483—2001、GB/T 31188—2014、DB 41/T 1633—201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油烟oil fume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的产物,统称为油烟。

[来源:GB 18483—2001,3.2]3.2化学清洗废液chemical cleaning waste solution采用化学药剂及其水溶液清洗污垢过程中产生的含有化学物质的废液。

[来源:GB/T 31188—2014,3.1]3.3服务组织service organizations向客户提供服务的组织。

本标准中服务组织指从事餐饮油烟净化系统清洗专业服务的组织。

[来源:DB 41/T 1633—2018,3.2]4 技术服务要求4.1 基本要求4.1.1 服务组织应具备油烟净化系统清洗维护从业资质。

4.1.2 服务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及专业培训,具备良好的安全操作意识及清洗专业技能。

静电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企业标准

静电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企业标准

净化器各部件是否齐全。
4.3.2 定位应考虑设备固定,吊装时应注意吊杆是否牢固。
4.3.3 设备安装时正面需预留不小于本体宽度的过道以及设备维修门能有 100°以上自由开启的空间,以利于日后设备
保养和维护。
4.3.4 清点施工工具及常备零件。
4.3.5 离地或悬吊时稳固设备,水平度调整,对吊装的设备,在设备正面须设维修平台。
弯头 管道
净化器
变径
烟罩 灶台
风机
出烟口
支架
5.1.1.1 净化系统包括油烟净化设备、风机、连接管道等,如图上所示。油烟净化设备的进出风连接管道内风速应小于 20m/s。进出风连接管道各应有一段 4.5 倍直径(或相当直径)的直管段。在距弯头、变径管件下游 3 倍直径(或相当 直径)处设采样孔。对矩形管道,其当量直径 D=2AB/(A+B),式中 A、B 为边长。采样点布设按 GB/T16157 第 7 章规 定执行。 5.1.2 油烟发生装置 5.1.2.1 油烟发生装置采用向加热容器中定量滴加食用植物油和水使其发烟,崩溅和汽化的方法模拟实际烟气组成连续 稳定发生油烟。设备主要包括可调式油水定量投加系统、电加热温控系统两部分,如下图所示。油烟发生设备应保证 10min 平均油烟浓度变化小于 5%。油烟发生设备的油烟发生量可调,以适应不同处理气量和浓度要求。检测基准浓度 为 10min/m3。
静电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
Q/XHT4201233-2019
1、范围
本标准包含了油烟净化器的分类与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对烹饪和食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净化处理设备净化效率及其他性能的检测,适用于处理风量为
2000m3/h ~20000 m3/h 的油烟净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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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安徽万大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340100WD-JD001-2020
静电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
2020-01-10发布2020-01-10实施安徽万大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前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和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油烟净化器已成为宾馆、饭店、食堂油烟排放达标的重要设施,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规范出厂油烟净化器的产品质量,本公司制定了相关的企业标准。

本标准是根据HJ/T62-2001及相关的国家标准,并结合本企业及产品的自身特点编制而成。

本标准起草单位:由安徽万大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王翔
本标准由安徽万大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解释。

2
静电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和检测技术、检验规则、标牌和使用说明书、标志、包装、运输、存储。

本标准适用于对烹饪和食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处理风量为2000m³/h~20000m³/h的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

2规范性能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4831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3306标牌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采样方法
HJ/T62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的术语和定义引用HJ/T62中第三章的规定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静电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
技术文件制造。

4.1.2工作条件
工作条件见表1的规定
序号条件名称单位要求
1环境条件环境温度℃-20~50相对湿度%≤90海拔高度m≤3000
3
4
2
供电电源
线制
--单相额定电压V 交流220V 频率
Hz
50±2.5
4.2
外观要求
产品外观应平整光洁,便于安装、保养、维护。

4.3
产品结构
静电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的材料厚度、大小尺寸、框架结构应符合经批准的图样的规定。

4.4
油烟去除效率
4.4.1净化器的油烟最低去除效率不低于表2的要求执行。

表2油烟净化设备最低去除效果限值
4.5静电式净化设备用高压电源
符合《餐饮油烟净化器用高压电源》(CCAEPI-RG-Q-041)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中环协颁发的CCEP 证书。

4.6油烟净化设备漏风率
在工作环境为标准条件下,油烟净化设备壳体的漏风率小于5%。

4.7净化器本体阻力
在额定处理风量下,油烟净化设备的本体阻力应小于300pa。

4.8电气安全
4.8.1极板之间的绝缘电阻
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两极板之间绝缘电阻不得小于50MΩ。

4.8.2控制箱接地电阻
电气控制箱的接地电阻小于2Ω,接地端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4.9设备连续正常运行时间
静电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连续正常运行时间大于1年。

4.10油烟排放浓度
油烟净化设备最高油烟排放浓度符合GB18483的规定
额定处理风量,m³/h ≥2000~<6000
≥6000~<12000
≥12000运行时间修正系数,K 0.850.95 1.0最低去除效率,%
75
85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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