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2年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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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17•【文号】发改环资规〔2024〕337号•【施行日期】2024.03.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4〕337号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和规范污染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益,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我们制定了《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3月17日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污染治理项目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切实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投资管理有关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工作重点,按照科学、民主、公正、高效的原则,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紧紧围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统筹安排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坚持“一钱多用”,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过程中符合条件的项目。

第三条本专项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投资补助等方式。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12.04.06•【文号】国土资发[2012]63号•【施行日期】2012.04.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明确提出“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着力提高耕地质量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

按照国务院关于“制定并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力争‘十二五’期间再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要求,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全国规划》),并经国务院批准印发各地实施。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规划》,确保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目标任务的实现,迫切需要加快编制和实施地方各级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特别是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土地整治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

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加快建设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是国务院赋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当前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服务“三农”、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首要任务。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千方百计做好工作,全力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2.06.16•【文号】国发[2012]19号•【施行日期】2012.06.1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环境保护综合规定,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是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节能环保产业涉及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等,产业链长,关联度大,吸纳就业能力强,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明显。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是推动节能减排,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选择。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有关要求,为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以来,我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了巨大需求,节能环保产业得到较快发展,目前已初具规模。

据测算,2010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2万亿元,从业人数2800万人。

产业领域不断扩大,技术装备迅速升级,产品种类日益丰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初步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的产业体系。

在节能领域,干法熄焦、纯低温余热发电、高炉煤气发电、炉顶压差发电、等离子点火、变频调速等一批重大节能技术装备得到推广普及;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取得较大突破,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节能服务产业快速发展,到2010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节能服务产业产值达830亿元。

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06.27•【文号】财办资环〔2024〕19号•【施行日期】2024.06.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洋环境保护正文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4〕19号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大连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宁波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青岛市、广东省、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海市海洋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大连市海洋发展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深圳市海洋发展局: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工作部署,按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76号)规定,2025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支持各地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全方位、全海域、全过程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根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的重点区域海洋生态保护修复。

按照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的原则,2025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如下:(一)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

支持对重点海域、海岛、海岸带等区域重要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功能和减灾功能。

(二)入海污染物治理。

支持开展高于国家排放标准的直排海污染源治理、海岛海域污水垃圾等污染物治理(上述污染治理工作应与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直接相关)。

优先支持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工作体制机制完善,规划合理,陆海统筹、修复管护相结合开展工作较好的项目;以海湾、和美海岛(已纳入和美海岛示范创建名单)为重点区域组织实施的项目;以前年度项目实施进度快、效果好的城市申报的项目;前期工作基础扎实,项目成熟度较高,已完成财政预算评审部门预算评审,能够按时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地方资金筹集充足合理的项目。

蒸压节能环保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蒸压节能环保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第一章总论 (1)1.1项目概况 (1)1.2建设单位概况 (2)1.3编制依据与研究范围 (3)1.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1.5可行性研究结论 (7)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与必要性 (9)2.1项目建设背景 (9)2.2项目建设必要性 (10)第三章市场发展现状及需求分析 (13)3.1市场发展现状 (13)3.2市场需求分析 (16)第四章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19)4.1建设内容与规模 (19)4.2产品方案 (20)第五章场址与建设条件 (22)5.1厂址位置 (22)5.2建设条件 (22)第六章建设方案 (24)6.1技术方案 (24)6.3土建工程 (32)第七章原料与燃料供应 (33)7.1原料供应 (33)7.2燃料及动力供应 (34)第八章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 (35)8.1总图布置 (35)8.2厂内外运输 (36)8.3给水排水 (37)8.4供热工程 (39)8.5电气 (40)8.6电讯 (43)第九章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44)9.1劳动安全与卫生 (44)9.2消防 (46)第十章节约能源和资源 (48)10.1加气混凝土砌块的资源利用效益 (48)10.2加气混凝土砌块的节能效益 (51)10.3粉煤灰、矿尾砂对环境资源的危害 (51)10.4项目节约能源措施 (53)第十一章环境保护 (56)11.1环境影响分析 (56)第十二章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 (59)第十三章工程招标 (61)13.1招标依据 (61)13.2招标计划 (61)13.3招标基本情况 (62)第十四章项目实施进度 (64)14.1建设期限 (64)14.2实施进度安排 (64)第十五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5)15.1投资估算 (65)15.2资金筹措 (73)第十六章财务效益分析 (74)16.1产品成本及费用估算 (74)16.2销售收入及税金估算 (76)16.3财务分析 (77)第十七章社会效益分析 (83)第十八章结论 (86)附表 (87)附表1外购原材料费估算表 (87)附表2外购燃料和动力费估算表 (89)附表3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成果表 (90)附表4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91)附表5利润与利润分配表 (92)附表6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94)附表7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96)附表8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 (98)附表9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 (99)附表10资产负债表 (101)第一章总论1.1 项目概况1.1.1 项目名称年产30万立方米蒸压节能环保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1.1.2 建设单位赣州市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1.3 建设地点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红星村六组1.1.4 项目负责人1.1.5 项目技术负责人1.1.6 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规模:综合利用瑞金华能发电厂排放的粉煤灰和赣州地区丰富的钨矿尾砂为主要原料,建设蒸压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形成年产30万立方米蒸压节能环保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生产能力。

废旧橡胶低温高值化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废旧橡胶低温高值化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废旧橡胶低温高值化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录第一章总论 (1)第一节项目简介 (5)第二节项目提出的背景和建设的必要性 (9)第三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依据、范围和原则 (14)第四节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5)第二章市场需求预测和拟建规模 (17)第一节轮胎循环利用现状分析 (17)第二节轮胎市场发展分析 (18)第三节再生胶市场分析 (19)第四节项目建设规模 (25)第三章建设条件与厂址选择 (27)第一节厂址地点与地理位置 (27)第二节建设条件 (27)第三节社会经济概况 (30)第四章工程技术方案 (33)第一节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 (33)第二节指导思想及原则 (33)第三节工艺技术方案 (34)第四节设备方案 (41)第五节工程方案 (42)第五章物料供应和协作条件 (46)第六章环境保护 (47)第一节设计依据和采用的主要标准 (47)第二节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48)第七章安全卫生与消防 (51)第一节安全与卫生 (51)第二节消防 (53)第八章节能 (56)第一节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 (56)第二节能源消耗状况和指标分析 (56)第三节建筑节能 (57)第四节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 (59)第九章生产组织、劳动定员 (63)第一节生产组织 (63)第二节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 (64)第十章项目实施进度 (66)第十一章工程招标方案 (67)第十二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71)第一节投资估算 (71)第二节资金筹措 (74)第三节投资使用计划 (74)第十三章经济效益分析 (75)第一节编制说明及成本费用估算 (75)第二节销售收入、税金、利润估算 (76)第三节财务盈利能力与偿还能力分析 (76)第四节财务生存能力分析 (77)第五节不确定性分析 (77)第六节财务评价结论 (80)第十四章社会效益分析 (81)第十五章结论与建议 (83)第一节结论 (83)第二节建议 (84)第一章总论第一节项目简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废旧橡胶低温高值化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2、项目承办单位企业名称:3、项目性质:改扩建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南侧进行丁基再生胶新生产线建设,拟新建生产车间和仓库等,总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购置开炼机、专用密炼机、破胶机等设备共计83台(套)。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11.20•【文号】•【施行日期】2000.1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你办《对〈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来函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所指的“排污单位”,既包括工业企业,也包括其他排污单位。

二、《决定》中关于“限期治理的期限可视不同情况定为1至3年”的规定,是在当时情况下提出的到2000年环境治理应达到的目标。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决定》的精神,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限期治理的具体期限。

2000年11月20日附1:对《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有关问题的请示(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0年10月23日辽政法[2000]10号)国务院法制办:最近,我省朝阳市政府拟对60家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小浴池实施限期治理。

在确定限期治理期限时,遇到对《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有关规定如何适用的问题。

《决定》规定:“现有排污单位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治理。

限期治理的期限可视不同情况定为1至3年。

”《决定》中的排污单位除含工业企业外,是否包含其他排污单位,如小浴池等,对小浴池实施限期治理的期限是否受1至3年的限制。

朝阳市环保局认为,《决定》中的排污单位,特指工业企业,不含其他排污单位,对小浴池实施限期治理的期限应由地方自行确定。

就此,我省环保局曾向国家环保总局作过请示。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厅(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推进,大量工业企业被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腾出的工业企业场地作为城市建设用地被再次开发利用。

但一些重污染企业遗留场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 35号)提出的“被污染场地再次进行开发利用的,应进行环境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要求,为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排查被污染场地。

地方各级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制订本地区污染企业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规划或方案的,应当及时向同级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建设和城乡规划等部门提供拟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企业名单。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工业、经济、国土资源、建设和城乡规划等主管部门,以已关停并转、破产、搬迁的化工、金属冶炼、农药、电镀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且原有场地拟再开发利用的以及本地区其他重点监管工业企业为对象,组织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掌握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基本情况,排查被污染场地(包括潜在被污染场地),建立被污染场地数据库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并共享信息。

二、合理规划被污染场地的土地用途。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建设、城乡规划等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被污染场地的环境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审批。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1.01•【文号】环发[2011]129号•【施行日期】2011.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的通知(环发[2011]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为指导和推进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环境保护部“十二五”规划总体安排中关于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等相关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附件:“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目录一、“十一五”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基本情况(一)环境保护法规建设1、主要进展2、存在问题(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1、主要进展2、存在问题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二)规划原则(三)主要目标三、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一)环境保护法规建设1、做好《环境保护法》修订2、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3、推动环保行政法规进程4、加快环保部门规章步伐5、积极参与其他领域立法6、大力支持地方环保立法7、推进环境经济政策法制化8、开展环境立法后评估9、探索环境司法保障机制10、创新环境立法模式(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1、推动现有税制“绿色化”2、完善环保收费制度3、改革环境价格政策4、深化环境金融服务5、健全绿色贸易政策6、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7、构建生态补偿机制8、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环保政策9、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10、推进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协调(二)加大经费保障(三)建设人才队伍(四)强化培训宣传(五)扩大公众参与为指导和推进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环境保护部“十二五”规划总体安排中关于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及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及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21•【字号】乌政办[2012]434号•【施行日期】2012.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及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2〕434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乌鲁木齐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及部门分工方案》已经2012年6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2年8月21日乌鲁木齐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及部门分工方案“十二五”时期,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我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促进全市大建设、大开发、大发展的重要时期。

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体现,是建设“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必然选择,是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对于推进我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2〕2号)的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及部门分工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市”和“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把节能减排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统筹节能减排与经济社会发展,坚持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机制;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工程实施、加强管理创新相结合,抓好产业结构调整、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和存量的削减,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驱动、全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努力营造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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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文 件
发改办环资[ 2 0 1 1 〕 1 5 4 号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 申报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2 0 2 年中央 1
预算内投资备选项 目的通知
各省、 自治 区、 直辖市及计 划单列市、 新疆 生产建设兵 团、 黑龙江农 垦总局发 展 改革 委 , 部分省( 区、 市) 经 贸委 ( 经 委、 经信 委、 工信 委) , 有关 中央管理企业 :
特 此通 知。 附件 : 一、 选项 范 围的具体 内容和 要求 二、 资源 节 约 和 环 境 保 护 2 01 2 年 备 选 项 目汇 总 表 ( 样 表) 三、 企 业基本 情 况表
四、 项 目基本情况表 五、 招标事项核 准意见表
主题词 : 申报
项 目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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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方说 明理 由。 申请 中央预 算 内投 资额度 可参 照 2 1 1年 资 0 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关项 目的补助比例。 ( 9 ) 项 目实施单位对所附材料真实性 的承诺声 明。
( o) r 企业基本情况表。
( 1 ) 项 目基本情 况表 ( 1 务 必填 写经 济效 益和社会效 益情 况 , 经济效益包 括销售收入、 利润、 税金和创汇; 社会效益包括节 能t 、 节水量 、 资源循环利用t、 污染物减排t等) 。 4 、 “中央投资项 目编报 系统软件” ( 软件及使用说 明在我 委 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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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 以 X ) 万元 以上( 西部地 区可适 当放宽) 。 ( 六) 项 目前期工作扎实。项 目配套条件好 , 前期工作基本 落 实, 能够保证 2 01 2 年上半年开工建设。
三、 申报 要 求
( 一) 请各地发展 改革委、 经贸委( 经委、 经信 委) 及 中央 管理 企业 , 按照选项范围和选项原则 , 认 真组 织遴选有关项 目, 严格 审 核把关 , 切 实提 高上报项 目质量。 已经获得 中央预算 内投资或其他部 门支持 的项 目不得重 复 申 报, 已经 申报我委其他司局或 国家其他部 门的项 目不得多头上报 。 如果企业 以前 曾获得我委 中央预算 内投资支持, 已获 支持 的项 目 竣工验 收后方可上报新项 目, 并随文上报项 目竣 工验收资料 。 中 央管理企业的项 目不得 由地 方 申报。非本省( 区、 市) 注册企 业 的 项 目, 不得通过本地 区申报 ( 合 同能源 管理项 目除外) 。在近 几 年 扩大 内需项 目执行 中, 对 中央检查 组发现 问题或调整项 目较 多 的 地 市, 应采取限制 申报 的措施。 ( 二) 请各地发展 改革 委切实做 好项 目申报的组织工作 , 加强 与有关部 门的沟通和协调。地方备选项 目原则上 由各地发展 改革 委上报 ; 按 照职责分 工 , 主管部 门在经 贸委 ( 经 委、 经信 委)的地 方, 备选项 目由发展 改革委、 经 贸委 ( 经 委、 经信委 ) 联合 上报 , 单
( ) 用地证 明( 5 仅对 需新征土地 的项 目) 。 ( ) 自筹资金证 明。包括 : 6 银行近 期存 款证 明, 经 法定 机 构评
估 的项 目前 期 资金 投 入 证 明和 企 业用 款 说 明等。
( 7 ) 需要 贷款 的项 目, 需提 供相 应级别 银行 出具 的贷款 承 诺 函, 或 贷款合 同、 授信 协议 。对 出具 贷款承诺 函银行 的要 求是 : 全 国性银行 需分行及 以上级别 , 城 市商业银行 、 农村信用联社 需最高 级别。对贷款合 同、 授信 协议 的要求是 : 合 同或协议 中应 明确 贷款 或授信额度 , 用途 应 明确为 固定资产投资或项 目资金。 ( 8 ) 申请 补助 5 0 万元及 以上 中央预 算 内投 资的项 目需填报 招标 事项核准意见表。其 中, 不招标 或者邀请招标 的事项 , 务 必在
按 照( 国家发 展 改革 委 关于 做 好 2 0 2 年 中央 预 算 内投 资 计 划 1
草案编报工 作 的通 知) ( 发 改投 资 ( 2 11 0 〕 7 1 号) 0 要求 , 为加 快 前
期工作 , 确 保 中央投 资计 划 草 案 落 实到 具体 项 目, 现就 组 织 申报 资
源节约和环境 保 护 2 0 2 年 中央 预算 内投 资备选 项 目有关事 项 通 1
施方 案》内的工 业 污染 源 治理 项 目、 历 史 遗 留污染 治理 项 目; 农 业、 服务业、 能源 、 工业等清洁生产 示范项 目; 环保 重大技术装 备和
产 品产 业化 示 范项 目。 有 关选 项 的具 体 内容 和 要 求 , 详 见 附件 一 。
二、 选 项条件 ( 一) 符合 国家产 业政策。不得 申报项 目主体 属《 产 业结 构调 整指导 目录( 2 0 1 年本 ) ) 限制 类、 淘汰类项 目, 严格 限制“ 两高一 资” 行业借机扩大生产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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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上 报 不 予受理 。 ( 三) 项 目材 料 要求
1 . 各地发展 改革委 ( 或联 合经 贸委) 及 中央企 业上 报 的备 选
项 目资金 申请报告正式文件( 一 式七份 ) 。 2 . 备选项 目汇总表及 电子版 ( 样表 见附件二 , 一式七份 ) 。请 严格按照选项 的具体 内容 和要 求 , 分 为节 能( 其 中: 绿色 照 明、 建 筑节能项 目单列) 、 节水 、 循环经济 、 资源 综合利用 、 污染 防治五 个 方面进行 汇总 , 每个 方面的项 目按 优先顺序排列。 3 . 有关项 目材 料单行本 ( 要 求 列 出 目录并装订 成册 , 一式两
( 二) 节 能减 排 效 果 明 显 。 项 目内容 以 节 能、 资源循 环利 用 、 污染 治 理 改造 为 主 , 实 施 后 能够 迅速 形 成 显著 的节 能 、 节水 、 节材 、 提 高 资 源 利用 效 率 和减 少 污 染 物 排放 的效果 。 ( 三) 示 范和 带 动作 用 明 显 。 以推广 潜 力 大 的 关 键 技 术 和 推 动试 点 工作 为主 , 在 行 业 内或 某 一地 区具 有较 好 的示 范意义 , 对节 能减 排 工作 有 较 强 的带 动 作 用 。 凡 明确 安排 示 范项 目的 , 不安 排 一般 性 、 已经 推广 应用 的项 目。 ( 四) 企 业 综 合 实 力 较 强。 承 担 项 目的 企 业 具 有 适 度 的 经 济
须 完整 并 与项 目单行 材 料 内容 一致。
( 四) 请于2 0 1 年 8月 巧 日前, 将项 目资金 申请报告及有关
材料报送 国家发展 改革 委( 资源 节约和环境保 护 司综合处 ) 。我 委将按 照投 资项 目管理 的相关规定 , 组织对备选项 目进行评 审和 审核 , 并根据年度投资规模 , 对符合要求的备选项 目分期分批办理 项 目资金 申请报告的复函。
目, 建 筑 节 能( 节 能建 材 、 超 低 能耗建 筑 ) 示范项 目。
( 二) 节水方 面。 主要包 括 : 高用水 行业节水 改造 示 范项 目, 矿 井水、 苦咸水利用项 目, 海水 淡化及 示范工程 、 海水淡化产 业基
地、 海 水 淡化 示 范城 市 ( 工 业 园 区、 海 岛) 建 设项 目。
战略性矿产) 资源 综合利用示 范项 目, 粉煤灰 、 煤歼石、 脱硫 石 膏、
磷 石膏 、 尾矿 、 冶炼和化工废渣、 农作 物秸 秆 、 林业剩余 物、 建 筑和 道 路废 物 、 废 旧服 装 、 包装废弃物、 废 旧轮胎 等大 宗 固体 废 弃 物 综 合 利用 示 范项 目, 其 他 典 型 综合利 用 示 范项 目。 ( 五) 污 染 防 治方 面。 主要包 括 : 淮河 流域 、 松 花 江 流域 、 丹江 口库 区及 其 上游 、 三峡 库 区及 其上 游 、 黄 河 中上 游水污 染 防治 规 划 内的重 点工 业 废 水 治 理 项 目; 列入 《 湘 江 流域 重金 属 污 染 治 理 实
规模 , 近三年经 济效 益较好 , 企 业银行 信用 等级 A A 以上 , 资产 负
债率 6 0 % 以下 , 项 目资 本 金 落 实 , 企 业净资产 不低 于所承担 项 目
总投 资。对于产业化示 范项 目, 承担项 目企 业应在 所属 领域 中具
有 较 高 知名 度 , 生产 规 模 、 技 术研 发 、 经 营 业绩处 于领 先地 位 。 ( 五) 具 有 一定 的投 资 规模 。 除 重 点 工 业 污染 治理 项 目外 , 节 能项 目总投 资原 则上 3 侧 刃 万 元 以上 , 其 他 项 目的 总投 资 原 则 上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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