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当代西方国家宪法
国开《西方行政制度》形成性考核1-2参考答案

国开《西方行政制度》形成性考核1-2参考答案2022.11(后附精简版)西方行政制度·形成性考核一1.当代西方国家政体主要有君主专制和共和制两种形式。
()A.对B.错正确答案:B2.君主立宪制政体可以分为议会君主制和二元君主制两种类型。
()A.对B.错正确答案:A3.日本是最早实行议会君主制的国家。
()A.对B.错正确答案:B4.在二元君主制中,议会是国家权力的中心。
()A.对B.错正确答案:B5.共和制的首要特点是国家元首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经过选举产生,并且具有一定的任期制度。
()B.错正确答案:A6.总统制最先是由美国创立的政体。
()A.对B.错正确答案:A7.宪政的根本性质在于对国家和政府的权力作出限制,同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A.对B.错正确答案:A8.卢梭反对代议制政府,认为代议制政府是与民主背道而驰的。
()A.对B.错正确答案:A9.《独立宣言》被马克思称为是“第一个人权宣言”。
()A.对B.错正确答案:A10.财产权是公民基本权利中最具根本性的权利。
()B.错正确答案:A11.公民享有请愿权、诉愿权、诉讼权等受益权。
()A.对B.错正确答案:A12.美国宪法规定,国会在1/2议员认为必要时,应提出宪法的修正案,或根据1/2州议会的请求召开制宪会议提出修正案。
()A.对B.错正确答案:B13.违宪审查制度始创于英国。
()A.对B.错正确答案:B14.进行违宪制裁的最基本方式就是对违反宪法的法律等予以撤消或宣布无效。
()A.对B.错正确答案:A15.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基本确立了普选权原则。
()B.错正确答案:A16.西方国家民主制概念的基础是实现法治主义。
()A.对B.错正确答案:A17.1974年,法国实现了普遍选举权原则。
()A.对B.错正确答案:A18.“天赋人权”的理论即是最早的人权理论。
()A.对B.错正确答案:A19.美国是一个实行直接民主制的国家。
()A.对B.错正确答案:B20.美国总统的选举是直接选举。
《宪法学》课后习题及答案

《宪法学》课后习题及答案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1.宪法与其他法律相比具有怎样的特征?(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如国家制度及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设置及相互关系等),而法律规定的内容只涉及国家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
(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制定:宪法一般要求成立一个专门机构,而普通法律的制定一般由常设的立法机关负责;宪法草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制宪机关成员的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有的需全民公决,而普通法律的通过一般只要代议机关的议员或代表半数通过。
修改:1.特点主体;2.的通过程序更严格;3.内容的限制(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2.如何理解“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法律一般是指有关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是从部门法意义上按法律调整的对象所作的一种学理分类。
两种含义:(1)不成文宪法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
(一般立法程序、效力与规定其他内容、调整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相同)(2)成文宪法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
(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作为宪法的表现形式,宪法性法律应当是指不成文宪法国家规定宪法内容、作为宪法构成部分的一系列法律。
宪法性法律仅具有一般法律效率而不具有高于法律的效率。
3.如何理解宪法制定、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的关系?宪法制定是指宪法制定主体依照一定的理念、基本原则和程序并通过制宪机关创制宪法的活动。
宪法解释是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其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依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宪法制定不同于宪法修改,后者是在原有宪法的基础上对宪法内容作全部或部分的变动,但不改变原有宪法的理念和基本原则。
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都是使原有的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保持一致、协调二者之间关系的方法。
西方政治制度答案版

简答题当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课程的特点;1.政治性。
要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利益观点来分析西方政治制度。
2.系统性。
从动态来说,它研究西方政治制度的产生、发展和现状;静态上,它研究政治制度的全部,既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制度,又包括宪法、政党、选举制度;就某一具体制度来看,既研究其具体的产生、发展,又研究其各方面的具体规定3.广泛性。
研究的范围涉及整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又突出西方几个主要国家。
在课程结构上,既安排了对西方各国政治制度的共性的概括,又安排重点国家特性的研究。
4.知识性。
这门课的理论寓于广泛的具体制度、具体知识中。
学习这门课程时,要认真了解与掌握西方政治制度的具体内容,并运用正确的观点进行分析。
当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研究对象、基本特点、发展阶段、产生的条件;研究对象:研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产阶级为实现其阶级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式和管理方法。
其中包括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组织形式、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机关的体制和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一系列具体制度。
基本特点:1、“主权在民”原则.主权即国家主权,指国家固有的对内高于一切,对外保持独立自主的权力。
“主权在民”作为一种政治理论,是针对“主权在君”提出的,从实质上看,两者争锋的焦点问题是有谁掌握主权。
2、代议民主制.根据“主权在民”原则,公民通过选出代表来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是以议会为核心的政治制度。
3、国家权力机关实行分权制衡原则.孟德斯鸠创立了完整的分权制衡理论,他指出国家权力应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议会、行政机关和法院行使。
4、法治原则.最早由洛克论述,法治必须是良法之治,必须限制政府权力,必须保障公民权利和坚持司法独立。
5、人权原则.人权的内容从原来的基本权利概念扩展到人的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权利,其中包括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护。
6、普选制原则普选制的确立保证了公民普遍选举权的行使,普选权指每个享有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人都拥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当代西方政治制度

第一章西方国家政治制度概述1、政体的含义11政体,即国家政权机构的组织形式,通常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如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的组织结构、产生方式、职权范围、运行程序等。
2、议会君主制、二元君主制、议会共和制、总统制、委员会制、半总统制的含义与特征。
11议会君主制(君主立宪制),是资本主义国家以世袭的君主(国王、天皇、女王)为国家元首,君主权力按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
特征权力中心:议会(立法机关,最高权力机关;议会通过全国普选产生议员,议会中多数党组阁。
)国家元首:君主(象征性的,虚位的,世袭产生,终身任职,国家和民族的象征)政府与议会关系:内阁对议会负责,当议会多数对内阁所实行的政策提出不信任案时,或内阁向议会提出要求信任案但未被议会通过时,内阁须集体辞职,或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大选,由新议会决定本内阁的去留。
英国、日本、泰国、比利时、西班牙、瑞典、挪威、丹麦、荷兰、卢森堡等二元制君主立宪制,政府和议会分掌政权,君主是真正的政权中心,宪法是钦定的。
特征(1)君主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军事大权于一身,是权力中心和最高的实际统治者。
宪法往往是钦定的,是君主意志的反映(2)议会是君主的咨询机构,立法权是形式的,君主不仅拥有否决议会立法的权力,而且还通过任命或指定议员控制议会;(3)内阁是君主行使行政权的机构,首相由君主任命。
议会制共和制含义: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
特征权力中心:由普选产生议会,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内阁)等权力。
国家元首: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只拥有虚位,没有实权。
政府与议会关系:政府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或联盟来组织,政府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实行国家:意大利、德国、芬兰、奥地利、印度、新加坡等总统制是以总统为国家元首又作为政府首脑,领导和组织政府,政府不向议会负责而向总统负责的国家管理形式。
第一章 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综述

议会君主立 宪制 保留君主,但 君主仅为国家 象征,“统而 不治”,内阁 对议会负责, 议会为权力为 中心。 英国最典型, 1945年以来的 日本亦是如此
二元制君主 立宪制 保留君主, 君主受宪法 限制,但君 主拥有立法、 行政、司法 等方面的广 泛权力 1871— 1918年的 德国, 1889—— 1945年的 日本为此
(二)西方国家政治制度所具有多样性: 其一、阶级力量对比因素的影响。 其二、政治文化因素的影响。 其三、国家经济结构的影响。 其四、国际环境的影响。
(三)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类型: 其一、阶级力量对比因素的影响。 其二、政治文化因素的影响。 其三、国家经济结构的影响。 其四、国际环境的影响。
资本主义国家政体
(一)君主立宪制
• 1.议会君主制 • 如英国、日本、加拿大等 • 2.二元君主制 • 如科威特、摩洛哥、约旦等
1.议会君主制
• ( 1 )议会既是立法机关,又是国家最高权力机 关;议会通过全国普选产生议员,议会中的多数 党组织内阁 • ( 2 )内阁对议会负责,当议会多数对内阁所实 行的政策提出不信任案时,或内阁向议会提出要 求信任案但未被议会通过时,内阁需要集体辞职 以示承担政治责任,或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 重新举行大选,由新选出的议会决定内阁的去留 • ( 3 )国王是虚伪元首,世袭产生,终身任职, 是国家和民族的象征
第一章
当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概述
• 第一节 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 产生和发展 • 第二节 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 基本特点 • 第三节 西方国家政治制度 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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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地方叫克里特, 在酒绿色的海中央, 美丽又富裕, 四面是汪洋, 那里居民稠密, 有数不清的数量, 九十个城市林立在岛上。 ——荷马史诗
第一讲西方国家宪政制度概述

宪政就是民主政治、立宪政治或者说 是宪法政治。
宪政,英文Constitutionalism
译为立宪主义。
,有的学者也将其
“宪政是什么?就是民主政治。”
——毛泽东(1940)《新民主主义宪政》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1、宪法是宪政的前提。
2、宪政则是宪法的实施。
宪政是以宪法作为政治活动根本准则的一种政 治体制,是政治的法治化。
“只有认识到权力的嗜好是社会事务中重要活动的起因,历
史,无论是古代的或现代的,才能得到正确的解释。”
“世界是没有希望的,除非权力能被驯服。”
[英]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宪法就是这样一个法律,它不信任任何一个人或政
治组织,而认为每个人,每个政治组织都有其自私 的目的,它拒绝将任何绝对权力授予任何个人和任 何组织,它的全部精髓就在于分割权力,防止专制 权力的产生,这样,人民的自由和权利才能得到保 障。 呢?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 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 在的控制了。
致真正的代议制度和责任政府的出现,
国家与社会的相对分离则为限制公共权力干预私
人领域提供了现实可能性。
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对宪法的产生起着直接的促 进作用
英、美、法等国近代意义的宪法都直接产生于各具特色的资产阶级革命 之后,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革命只能推翻专制政权,并不能建立民 主宪政。实现民主宪政的先决条件:政治均势与基本共识的存在。 西欧强大的教会权力和封建领主势力队王权的制衡: – 基督教除了其教义对宪政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之外,还造就了这样一 种社会政治结构,即强大的教会权力与世俗权力的抗衡。 – 西欧王权相对软弱,封建领主势力强大。 民主宪政制度本身就是一个均势政治: – 三权分立使得最高国家机关之间构成均势; – 私有制使得国家财产权与市民社会的财产权之间构成均势; – 新闻自由使得政府的信息资源与人民的信息资源构成均势; – 多党制或两党制使得基本的政治力量之间构成均势。
唐晓《当代西方政治制度导论》-当代西方国家的行政制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圣才出品)
第六章当代西方国家的行政制度6.1复习笔记一、国家元首1.国家元首的概念国家元首的概念大致可表述如下:国家元首是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或国家象征,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1)国家元首是最早产生的国家机构(2)在西方奴隶制和封建制时期,国家元首一般指君主(3)现代国家元首是国家行政权的一部分;议会是国民意志的体现者,而国家元首则被视为国家最高行政权力的体现者。
2.国家元首的形式国家元首通常由一个人担任,但也有集体国家元首形式,还有些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无国家元首或国家元首不明确。
(1)个人国家元首也叫单一国家元首,指由一人独任国家元首的制度。
(2)集体国家元首凡由两人以上组成合议制的机关,由其全体成员共同担任国家元首职务和行使元首职权者,为集体元首。
构成集体元首的成员彼此之问的地位基本上平等,拥有同等权力。
(3)没有国家元首或国家元首不明确3.国家元首产生的方式西方国家元首产生的方式均由宪法或法律规定。
一般说来,产生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世袭制和选举制。
(1)元首的世袭制凡担任国家元首职务,不经民主选举,而是按照血统亲属原则,依法世代相传者,叫做世袭制。
元首世袭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主要形式:①嫡长子继承制。
②王储选择制。
③顺序继承制。
(2)元首的选举制指国家元首经选举产生。
西方共和制政体的国家元首普遍经选举产生。
各国选举元首的方法多种多样,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类:①由公民投票直接选举产生。
②由公民投票间接选举产生,即由公民投票选出选举人,再由选举人投票产生国家元首。
③由议会或特定的选举团体选举产生。
4.国家元首的任期西方国家元首任期的期限大都经宪法明文规定,也有以法律规定的,或存在于习惯之中。
一般说来,元首的任期可归纳为终身任职制和限期任职制两大类。
(1)终身任职制世袭君主制国家的元首由于王位世袭,元首任期必然是终身的。
世袭君主历史上曾有过任职中止的几种特殊例外:退位、让位和废黜,即被迫离开王位。
另外,有少数共和制国家的宪法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元首可终身任职,但对元首连选连任也未予以明确限制。
宪法历史发展历程简介
宪法历史发展历程简介宪法的历史发展可以追溯到古代,但在此我将重点介绍现代宪法的发展历程。
现代宪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英国和18世纪的美国。
英国的《大宪章》(Magna Carta)是现代宪法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于1215年签署。
该文件限制了国王的权力,确立了法律的普遍适用原则,为后来的宪法奠定了基础。
18世纪末,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美国制定了《美国宪法》(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它是世界上第一部正式的现代宪法。
该宪法通过分权制衡、保障公民权利等原则,为美国建立了一个强大的联邦政府,并成为后来其他国家宪法的重要参考。
19世纪和20世纪初,许多国家纷纷制定了自己的宪法。
法国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于1789年颁布,确立了自由、平等和法治的原则。
日本的《大日本帝国宪法》于1889年颁布,标志着日本成为亚洲第一个拥有现代宪法的国家。
20世纪后半叶,随着殖民地独立运动的兴起,许多国家在脱离殖民统治后制定了自己的宪法。
这些宪法通常包括了民主原则、人权保障和社会进步的目标。
例如,印度的《印度宪法》于1950年颁布,成为世界上最长的宪法,强调了社会正义和平等原则。
此外,国际组织也制定了一些重要的宪法性文件。
例如,联合国的《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签署,确立了国际和平与安全、尊重人权、促进社会进步的原则。
总的来说,宪法的历史发展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各个国家的宪法都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和特点。
宪法的发展反映了人类社会对于权力制约、公民权利和社会进步的不断追求。
当代西方政治制度(知识点整理)
当代西方政治制度第一章西方国家政治制度概述第一节政治制度基本概念及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历史传承与发展一、政治制度的基本概念及其研究二、西方政治制度的产生(一)市场经济发展对西方国家政治制度形成的影响(二)西方古典政治制度及其文化的历史传承(三)限权原则(四)公民权利原则三、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内容及其发展完善(一)资本主义国家的建立及民主制度的主要内容(二)资本主义的发展促使民主政治制度的发展第二节国家形式一、政体(一)议会制①议会君主制②议会共和制(二)总统制(三)半总统制(四)其他政体形式①瑞士委员会制度②二元君主制二、国家结构(一)单一制国家(二)联邦制国家第二章当代西方国家宪法概述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及宪法的类型一、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内容特征(二)宪法的法律特征(三)宪法的政治和意识形态信仰的特征二、宪法的类型(一)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二)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三)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四)联邦宪法和州宪法第二节西方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一、“主权在民”的原则二、法治主义原则三、分权制衡原则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原则(一)公民基本权利概念与人权概念(二)公民基本权利内容①财产权②平等权③自由权④受益权⑤参政权(三)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制度第三节宪法的保障制度一、宪法的修改(一)修改宪法的提议权归属(二)修改宪法的批准程序(三)修改宪法的限制二、宪法的解释(一)宪法解释权的归属(二)宪法解释的方法三、违宪审查制度(一)违宪审查的方式(二)违宪制裁的方式第三章当代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第一节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一、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确立(一)普遍选举权原则(二)平等选举权原则(三)直接选举权原则(四)秘密投票原则二、西方国家选举监督制度的建立(一)选举监督制度的形成(二)选举监督的基本内容(三)选举监督权的行使①社会监督②司法监督第二节选举方式、选举类型、选举组织及选举参与一、西方国家选举方式——竞选(一)竞选方式产生的条件及其意义(二)竞选活动的基本要素①竞选宣传②竞选班子③竞选经费④竞选规则二、选举的类型(一)大选(二)中期选举(三)预选(四)总统选举(五)议会选举(六)地方选举三、选举组织四、选举的参与(一)选民资格及选民登记制度①选民资格②选民登记制度(二)候选人资格及候选人提名制度①候选人资格②候选人提名制度第三节选区划分和选票计算一、选区的划分(一)选区划分的基本原则(二)选区划分(三)不同的选区划分方法产生的影响二、选票计算(一)多数代表制①相对多数代表作②绝对多数代表制③对多数代表制的分析(二)比例代表制①“当选基数”的计票方法②对比例代表制的分析(三)混合代表制第四章当代西方国家的政党制度第一节西方国家政党制度的产生和分类一、政党的含义和特征(一)政党的含义(二)政党的特征二、近现代意义上西方政党产生的基础和方式(一)政党是一个历史范畴(二)西方国家政党产生的途径三、政党的类型第二节政党的法律地位及功能一、政党的法律地位二、政党的功能(一)反映和聚合民意,整合政治体系(二)动员和发展政治力量,培养和录用政治精英,组织竞选以获取或参加国家政权(三)执掌国家政权,影响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过程(四)监督政府,防止和纠正政府损害社会与公民的利益(五)通过政治宣传和政治教育,实现政治社会化第三节政党制度一、政党制度的含义二、政党制度的分类(一)专制的一党制或独裁的一党制①法西斯一党制②非洲国家的一党制(二)民主的一党制或一党居优制①日本的一党多元制②印度的一党多元制四、两党制及其比较分析(一)英国的两党制①英国两党制的形成和演变②英国两党制的表现形式③英国两党制的组织特点(二)美国的两党制①美国两党制的形成和发展②美国两党制的表现形式③美国两党制的组织特点(三)英美两党制长期稳定的原因①选举制度因素②历史二元因素③政党制度因素④政治文化因素(四)对英、美两国政治制度的评价(一)多党制的特征和基本类型①左右两翼政党或政党联盟主导的多党制1)法国多党制2)德国的多党制②碎分化的多党制1)意大利多党制2)俄罗斯多党制(二)如何看待和评价西方国家的多党制第四节20世纪末西方国家政党制度变化的新特点及政党制度的改革一、20世纪末西方国家政党制度变化的新特点二、西方国家主要政党为应对挑战而进行的一系列政党体制改革第五章当代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第一节议会的主体、结构和组织一、议会的主体:议员(一)议员的资格(二)议员的产生和任期(三)议员的权利和义务二、议会的结构:一院制和两院制(一)一院制和两院制的由来和发展(二)各国采纳两院制或一院制的实际原因三、议会的组织机构(一)议会的领导机构①个人性制度的议会领导机构:议长②集体性质的议会领导机构(二)议会的委员会①常设委员会或常务员委员②临时委员会或特别委员会③两院联合委员会④全院委员会(三)议会的咨询与服务机构①议会办公厅②元老委员会③其他咨询和服务机构第二节议会的职权一、立法权(一)提出法案(二)审议(讨论)法案(三)通过法案(四)公布法律二、财政权三、监督权(一)质询权(二)倒阁权(三)调查权(四)弹劾权(五)议会监督政府的其他形式四、议会的其他职权(一)批准条约权(二)批准人事任命权第三节议会的会议和议事原则一、议会的会议(一)常会(例行会议)(二)非常会议(包括临时会议、特别会议和紧急会议)(三)议会的休会(四)议会的闭会(五)议会的解散二、议会的议事规则(一)法定人数规则(二)会议公开规则(三)一事不再议规则(四)议员在会议中发言不得追究规则(五)法案必须两院一致通过规则第四节议会的地位及其作用一、当代西方国家议会制度是对近现代西方国家议会制度的继承和发展二、当代西方国家议会传统地位面临的挑战及议会权力的削弱(一)主要原因(二)主要表现①议会的传统地位受到严峻的挑战②议会反映和表达选民利益和意志的职能受到挑战③议会不能垄断制定法律的权力④议会推翻政府的权力受到削弱三、当代西方国家议会的现实地位及其作用(一)议会的传统地位仍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二)作为代议机构,议会仍然是反映和表达民意的代表机构(三)辩论和审议议案获法律草案成为西方国家议会更加重要的职能(四)当代西方国家的议会在监督政府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第六章当代西方国家的行政制度第一节国家元首一、国家元首的概念(一)国家元首是最早产生的国家机构(二)在西方奴隶制和封建制时期,国家元首一般指君主二、国家元首的形式(一)个人国家元首(二)集体国家元首(三)没有国家元首或国家元首不明确三、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一)元首的世袭制(二)元首的选举制四、国家元首的任期(一)终身任期制(二)限期任职制五、国家元首的地位及职权(一)元首的地位(二)元首的职权(英日美法德)第二节中央政府一、“政府”的概念(一)内阁(二)中央政府与内阁二、政府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形式(一)原则①相容或不相容原则②禁止和从事经营行业原则③政府成员必须是文职而非军职原则(二)形式①内阁制政府②总统制政府③混合制政府④瑞士的委员制政府三、政府的构成(一)政府首脑及其办事机构(英美法德日俄)(二)政府部长及政府各部(英美法德日俄)(三)政府中的其他机构四、政府的职权及其责任(一)政府的职权(二)政府的责任五、政府的决策(一)政府的决策形式(二)政府的决策过程第三节公务员制度一、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和公务员制度二、西方公务员制度立法概况三、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征四、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局限性第四节当代西方国家行政制度的改革一、西方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概述二、当代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三、当代西方国家政府改革的成效与问题第七章当代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第一节司法制度的概述一、司法权的特点(一)被动性(二)终局性(三)依法性(四)权威性(五)中立性二、司法权的功能(一)解决纠纷(二)制定公共政策(三)制衡权力(四)保障权利(五)警示教育三、司法原则(一)司法公正原则(二)司法独立原则(三)司法民主原则第二节司法机关的组织结构一、法院(一)法院的分类(二)英美法德的法院组织二、检察机关(一)检察机关的组织设置(二)检察机关的职权三、司法行政机关第三节审判工作制度一、审级制度二、法官制度三、陪审制度四、法律制度第八章当代西方国家的社会监督制度第一节公民对政府的监督与制约一、公民监督制约政府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条件二、公民监督制约政府的方式(一)知情权(二)以集体方式行使的监督制约权①选举和罢免②公民投票③集体游行示威(三)以个体方式行使的监督制约权①批评建议②参与听证③提起宪法诉讼和行政诉讼三、公民监督的政治作用第二节利益集团对政治过程的参与和监督一、利益集团的产生和发展二、利益集团的主要活动方式三、利益集团对政治过程的监督和制约作用(一)实现社会权利对国家权利的制衡(二)敦促政府弥补漏洞(三)督促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第三节大众传媒对政府的监督和制约一、言论出版自由与大众传媒的地位二、大众传媒对政府的监督和制约(一)设定议程(二)批评监督政府三、大众传媒的政治作用。
西方政治制度(课程代码:00316)
西方政治制度(课程代码:00316)目录导言 (5)第一章西方政治制度的历史变迁 (7)第二章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 (13)第三章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 (18)第四章西方国家的政党与利益集团 (22)第五章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 (28)第六章西方国家的中央政府制度 (33)第七章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制度 (38)第八章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 (45)章节重要考点出题方式历年考题一、当代政治学划分政体的主要依据P45:(1210简)从当代政治学对各国政体的研究以及对当代各国政体的划分比较来看,人们在划分政体时主要是依据最高国家权力的构成(一个人还是一个集体)、产生方式和任期、中央国家权力机关的设置以及它们之间的权力分配、地位和相互关系等,尤其是国家的立法机关与国家元首和行政机关的权力配置和相互关系。
二、政治制度P46:1.含义P46:一个国家的整个政治统治形式,包含国体和政体。
(1310选)2.类型P46:实际上包括了政体、国家结构、政府制度和政治体制的所有内容。
政体是政治制度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
3.形式P46:政体、政府制度、国家结构、政治体制等。
三、“西方”P46:1.含义P46:所谓的“西方”,既是一个地理概念,也是一个文化概念和政治概念。
2.认识过程P46:(1)近代以来,作为一个地理概念,“西方”指的就是欧美两大洲;作为一个政治概念的“西方”,只限于欧美地区的资本主义世界。
(2)冷战时期,东西方两大阵营的分野,进一步强化了“西方”的政治内涵,“西方”所涵盖的地理区域包括欧洲、北美和大洋洲以及其他地区实行资本主义类型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国家。
(3)地理上属于东亚的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所形成的经济制度、价值观念、教育体系等等,都大幅度地采用了欧美模式,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所建立的政治制度基本仿照了英、美两国的制度,因此也被认为是一个西方国家。
3.本书在涉及具体国家时,多考虑在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发展中具有典型意义的国家,因此,我们在分析西方政治制度的一般特征时,将较多地以英、美、法、德、日等国作为分析的案例,同时适当兼顾其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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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权在民”原则
“主权在民”原则所要解决的是国家权力 即主权的归属问题。人民主权源于资产阶 级启蒙思想家率先倡导的“主权在民”学 说,认为国家是由人民根据自由意志缔结 契约的产物,所以国家的最高权力应属于 人民,而不属于君主。与之对应的是“君 主主权”或“主权在君”。“君主主权” 是封建政治的支配性原则,它在总体上确 立了国家权力属于个人,而不是社会全体 的封建政治体制,“朕即国家”就是这一 原则的集中体现 。
法国的第一部宪法 以《人权宣言》 为序言
这部宪法是欧洲 大陆上最早产 生的成文宪法
这部宪法规定在 法国实行君主 立宪政体
二、宪法和宪政的关系
宪政的含义
法学界对于宪政的解释是,宪政是一种以法 治为形式、以民主为基础、以分权制衡为 手段、以个人自由为终极目标的一种现代 政制。
哈耶克在《自由宪章》中指出宪政的实质 有两个方面:其一是限权,即限制政府及 立法机构的专属权力;限权的一个精巧的 技术性手段是分权。二是保障,即保障人 民的各项基本权利,特别是洛克主张的生 命、自由和财产权。
1215年6月15日,几十个英国贵族身带配剑, 来到温莎堡—一个位于伦敦西北30公里、 泰晤士河畔的美丽古堡,齐齐站立在古堡 门外的一片青草地上。他们来此聚集的目 的,是要向一贯专横粗暴的国王约翰递交 了一份请愿书——写在一卷羊皮纸上,要 求国王保证:从今以后,遵守法律,不得 再侵犯这些贵族们的这个权利和那个权利。 他们的随从和一大队铁甲骑兵们则隐伏在 附近茂密的树林里,准备谈判破裂,就向 会场冲锋。
宪政主义体现了对人类自由选择和深 思熟虑的充分自信,它根源于西方政 治文化中的自然法传统、基督教传统 以及契约论传统,汲取了西方法治理 论、自然权利说、社会契约论等理论 的精华,形成了“权利”与“权力” 两个重要的维度。
许多学者将宪政主义的起源追溯到英 国1215通过的大宪章,认为这一贵族 与王权斗争的产物具有限制权力的性 质,是现代西方宪政主义的源头。
2、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概念
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潮和英美资 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它将古希腊和古罗马 时代的高级法思想,融入16世纪欧洲宗教革 命和18世纪英法资产阶级革命的实践中,逐 渐衍生出了“根本法”的思想内涵。
(二)宪法的定义
《布莱克威尔政治学百科全书》
涉及最广泛意义上宪政法律知识的总和,即 不仅指被称为宪法的成文文件的法律,而 且还指所有那些规定政府组织及其与公民 关系问题的法律。
美国1787年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1791年生效的《权利法案》以及1789年 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等文件的 颁布则标志着宪政主义在实践中的全 面展开。
宪法是否意味着宪政在学术界众说纷 纭,毛泽东认为“许多国家都挂起了 共和国的招牌,实际上却是一点民主 也没有”,“他们口里的宪政,不过 是‘挂羊头卖狗肉’。他们是在挂宪 政的羊头,卖一党专政的狗肉。我并 不是随便骂他们,我的话是有根据的, 这根据就在于他们一面谈宪政,一面 却不给人民以丝毫的自由 ”。
上午9时左右,温莎堡方向出现一支小马队。 人们逐渐看清是约翰国王、教皇使节、坎 特伯雷大主教和一小队卫士。国王在绿草 地上漫不经心地下了马。一个贵族代表迎 上前去,简要地向国王说了几话,然后向 国王献上那卷羊皮纸。出乎意料,在短暂 静默后国王竟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并将羊 皮纸转给了他的大法官。4天以后,以这卷 羊皮纸为蓝本、经大法官们修饰敲定的 《大宪章》诞生了。
宪法学界认为,宪法是实施宪政的前 提,宪政是宪法的灵魂和生命。通常, 宪法的目的在于保障民权,限制政府, 这样的宪法是静态的宪政;也有的国 家制定宪法之目的仅在于对外宣示, 对于政府无法起到约束,这样的宪法 称作字义性宪法。这样的国家也不是 宪政国家。
实施宪政的前提是:
一部符合宪政精神的主权在民的宪法。 一个强有力的反对党对政府实施监督。
协定宪法:是指由君主与人民或民选 议会进行协商共同制定的宪法。
世界上最古老的协定宪法是1809年的 《瑞士宪法》,它是资产阶级与封建 势力相妥协的产物,在资产阶级第三 等级会议上通过,以国王的名义公布。 法国于1830年制定宪法也属于这一类。
民定宪法:是指由民选议会、制宪会
议或公民投票表决制定的宪法,当今 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属于这种类别。
3、钦定宪法、民定宪法与协定宪法 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这种 分类,是依据制定宪法的主体为标准 而作的划分。
钦定宪法:是指由君主自上而下地制 定并颁布实施的宪法。 世界上最古老的钦定宪法是至今仍然 生效的于1814年制定的《挪威王国宪 法》, 其他较著名有1848年《意大利 宪法》、1889年《日本明治宪法》及 1908年中国清末的《钦定宪法大纲》 等。
霍布斯认为,自然法是“理性所发现的戒 条或一般法则”,它的要义是,利用一切 手段以自我保存;它的约束条件是—不相 互放弃或转让权利就无法自保,而“权利 的相互转让就是人们所说的契约”
洛克:议会主权(1632-1704)
洛克认为,国家从契约中产生后,契约的 订立者构成社会并仍然拥有对国家主权的 最后决定权。这是因为契约订立者交出去 的权利不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 更重要的是,被赋予权力的人也是契约的 参与者,也受契约内容的限制。
人治: 孔子 “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 其人亡,则其政息” 路易十四:朕即国家
法治思想的演变
(1)法治思想起源于古典的自然法思想
斯多葛派(古希腊)最早系统地论述了自 然法。他们认为自然法就是理性,是至高 无上、普遍存在的,是宇宙一切事物,包 括国家和个人所必须遵循的法则。这些理 论在古罗马法学家之间具有很深刻的影响, 并且从此扮演了后世1689年 《权利法案》
英国历史上 最重要的 宪法性文件
英国资产阶级 革命取得 胜利的事实
英国资产阶级 民主制度的 确立
美国1776年的《独立宣言》
世界第一部 成文宪法
确立资产阶级 民主共和 政体
美国 《独立宣言》
确立三权分立 政治制度
法国1791年宪法
法国1791年宪法
(一)主权学说的提出及其历史发展 最早提出近代主权学说的代表人物是 法国的思想家让·布丹(1530-1596)。 他第一次确立“国家”和“主权”两 个概念之间的联系。把主权视作为国 家的本质特征。(主权的定义:不受 法律约束的、对公民和臣民进行统治 的最高权力)
霍布斯(1588-1679):17、18世纪流行的自然法 和契约论的创始人之一。
刚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程 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具有最高法律效 力的宪法,当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 的宪法属于这种类别的宪法。
柔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程 序、法律效力与普通法律完全相同的 宪法。英国议会在不同历史时期以一 般立法程序制定和修改的宪法性法律 文件,其效力与其他法律文件完全相 同,英国是典型的柔性宪法国家。
不成文宪法:是指既有书面形式的宪 法性法律文件、宪法判例,又有非书 面形式的宪法惯例构成,而没有统一 的书面形式的宪法,英国是实行不成 文宪法的典型国家。
2、 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把宪法分为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是英 国学者詹姆斯·布赖斯(James Bryce) 于1884年在《历史与法学研究》一书 中最早提出的。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这种分类的依据和标准是宪法的法律 效力和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的不同。
世界上绝大多数宪法都是基于人民主 权思想而产生的。从正当性来看,钦 定宪法和协定宪法只是存在于一定的 历史阶段,即便在保留传统的钦定宪 法和协定宪法的国家,君主的作用已 经只有象征性的意义。
4、联邦宪法和州宪法
联邦宪法:是指基于联邦范围内的人 民的意志产生的,在整个联邦范围内 均为有效的宪法。 州宪法:是指基于州范围内的人民的 意志产生的,仅仅在州的范围内有效 的宪法。
西塞罗:“事实上有一种真正的法 律—即正确的理性—与自然相适应。 它适用所有的人并且是不变而永恒 的。…用人类的立法来抵消这一法律 的做法在道义上绝不是正当的,限制 这一法律的作用在任何时候是不能容 许的,而要想完全消灭则是不可能 的。”
第二节 西方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基本原则,是指宪法在调整基本社会
关系、确认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时所依据 的并反映其根本价值和作用的最基本的准 则,是贯穿于立宪和行宪之中的基本精神。 任何一部宪法都不可能凭空产生,都必须 反映一国当时的政治指导思想、社会经济 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宪法基本原则是对 这些方面的集中反映。
但是,大多数学者还是倾向于认为是资产 阶级革命的胜利给西方带来了宪政主义。 以英国的洛克、法国的孟德斯鸠、美国的 麦迪逊、汉密尔顿等人为代表宪政主义者 提出的三权分立、人权保护以及民主程序 等一系列制度性措施构成了宪政主义的基 本理论体系,开创了西方宪政主义的政治 文化传统。
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使作为一种理论 形式的宪政主义成为西方政治制度架 构的重要原则。从1628年开始,英国 以《权利请愿书》、《人身保护法》、 《权利法案》以及《王位继承法》等一系 列宪法性文件为基础形成了不成文宪 法体系。
第一章:当代西方国家宪法
第一节 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概念 二、宪法和宪政的关系
二、宪法的分类
一、宪法(Constituion)概念
(一)宪法概念的演变 1、近代以前的宪法概念 (1)古希腊时期将宪法等同于政治制度 (2)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将宪法看作国家 的最高法律
(3)罗马帝国时期用宪法表示皇帝颁布的诏 书、谕旨 (4)中世纪欧洲把规定君主、教会和封建领 主关系的法律称作宪法。
内容上,规定 一国社会制度 和国家制度 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 特征 制定和修改 程序上,比 普通法律 更为严格 法律效力上, 有最高法律效 力,是普通法 律的立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