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

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
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

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2015—2020年)

文本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条区划目的 (1)

第二条区划依据 (1)

第三条区划目标 (3)

第四条区划原则 (5)

第五条区划范围 (5)

第六条分类体系 (6)

第七条区划成果 (8)

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 (8)

第八条地理概况和区位条件 (8)

第九条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 (9)

第十条开发利用现状 (10)

第十一条面临的形势 (11)

第三章海洋基本功能分区和管理要求 (13)

第十二条总体布局 (13)

第十三条海洋基本功能分区概述 (15)

第十四条农渔业区 (16)

第十五条港口航运区 (16)

第十六条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17)

第十七条旅游休闲娱乐区 (18)

第十八条海洋保护区 (19)

第十九条特殊利用区 (19)

第二十条保留区 (20)

第四章实施保障措施 (20)

第二十一条区划实施管理 (20)

第二十二条海域使用管理 (22)

第二十三条海洋环境保护 (23)

第二十四条基础能力建设 (23)

第二十五条监督检查与执法 (23)

第二十六条法制建设与宣传 (24)

第五章附则 (24)

第二十七条区划效力 (24)

第二十八条区划附件 (2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区划目的

海洋功能区划是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制度,是海域资源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以及编制各类涉海规划的法定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海洋开发保护的方针、政策,在综合考虑珠海市海域自然属性、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按照《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指南》,制定本区划。以协调和规范珠海海域开发活动,加强对海洋资源环境的保护,保障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海域开发、保护和综合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条区划依据

(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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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9. 《围填海管控办法》;

10. 《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

11. 《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

12. 《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二)区划、规划依据

1.《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2.《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3.《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4.《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2011年);

5.《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6.《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7. 《广东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8. 《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

9. 《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

10. 《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

11.《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2.《珠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13.《横琴总体发展规划》;

14.《珠海港总体规划》;

15.《珠海航空产业园发展规划(2010年~2025年)》。

(三)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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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国海管字…2010?83号);

2.《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指南》(海管字…2013?8号);

3.《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

4.《海洋生物质量》,GB 18421-2001;

5.《海洋沉积物质量》,GB 18668-2002。

第三条区划目标

区划期限:2015-2020年。

(一)总体目标

根据珠海海域自然条件、开发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及各类规划等的要求,按照《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和《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部署,科学确定管理海域的海洋资源利用和保护方向与重点,分解、落实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确定的目标,通过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明确珠海市海洋开发战略,引导区划实施期间海洋资源的使用方向,保障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涉海项目的用海需求,进一步规范海洋开发利用秩序,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提高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城市建设与海洋开发保护的有机融合,有效提升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保障地区海洋经济持续发展。

(二)具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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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域管理调控目标。充分发挥珠海市经济特区优势,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统筹安排各行业海洋开发利用活动,促进滨海旅游业、临海制造业、港口行业等优势海洋产业的发展,保障重大用海项目需求。深化海域管理制度建设,加大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及监管,全面规范海域动态监视与监测工作,促进海域利用方式向集中集约转变,提升海域资源使用效率。

2.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海洋资源开发并重,建立海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提高海洋和海岸带生态系统保护水平,提高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至2020年,近岸海域功能区的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质量、海洋生物质量监测达标率达到90%以上,海洋保护区用海保有量不少于85300公顷。

3. 渔业用海保障目标。保障渔民生活和现代化渔业发展用海需求,保护重要渔业水域,维护海洋渔业生态环境,至2020年,海水养殖用海的功能区面积不少于14000公顷。

4. 围填海规模控制目标。科学引导产业规划用海,合理控制围填海规模,严格实施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围填海规模控制指标,区域建设用海严格按照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批复范围实施,遏制围填海增长过快的趋势,围填海需综合考虑国民经济总体要求和海洋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至2020年,珠海市建设用围填海规模总量控制在1308公顷以内。

5. 海域后备空间资源保留目标。严格控制占用海岸线的开发利用活动,至2020年,保留区面积不少于537716公顷,大陆自— 4 —

然岸线保有长度不少于26.86千米。

6. 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目标。针对生态功能退化、环境质量恶化、生物资源衰退、自然景观受损等问题,实施海岸带综合整治工程,提升海域景观和海洋生态功能,提高防灾能力,完成整治和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44千米。

第四条区划原则

区划编制依据省海洋功能区划,做到功能区界线、管理要求等与省海洋功能区划相一致,并遵循以下原则:

统筹兼顾。按照海域资源、生态环境等自然属性和区位特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陆域、海岛特点和开发利用方向,科学确定海域功能。

综合开发。坚持由近及远、梯次开发,构建优势集聚、功能明晰的海岸保护开发带和近海保护开发带。

集中集约。统筹协调和优化配臵各行业用海,引导海洋产业相对集聚发展,优化海洋开发方式,实行集中规模开发。

注重保护。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保障安全。优先保障国防安全和军事用海需要,保障海上交通、海底管线和防洪纳潮的安全。

第五条区划范围

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工作范围为大陆海岸线向海一侧的海域,北起金鼎海域与中山分界处,向南至领海线,向西到黄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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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至湾顶虎跳门口与江门市分界处,向东至香港和深圳分界处。本区划的范围界线不作为各级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确定的依据,不作为各级海域使用审批管理的界线、不作为各级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界线。

第六条分类体系

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继承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的分类体系。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特殊利用区和保留区完全继承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的分区,不划分二级类海洋基本功能区;农渔业区、港口航运区、旅游休闲娱乐区和海洋保护区进一步划分二级类海洋基本功能区;珠海市未划定矿产与能源区。珠海市区划分类体系与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分类体系对照说明见表1-1。

表1-1 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分类体系与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分类

体系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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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内凡有“/”符号表示珠海市无此类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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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区划成果

(一)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文本

(二)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登记表

(三)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图

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

第八条地理概况和区位条件

珠海市位于珠江口西南部,北纬21°38′~22°29′、东经113°03′~114°19′,东与深圳、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相连,截至2014年末全市土地面积1724.32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61.42万人。珠海市海域广阔,大陆海岸线长224.5千米。珠海市岛屿众多,素有“百岛之市”的美誉,全市拥有大小海岛262个,面积共计249.3404平方千米,岛岸线总长525.518千米。其中有居民海岛共10个,领海基点所在海岛1个,即佳蓬列岛的平洲。

珠海是我国五个经济特区之一,也是珠江口西岸的区域核心城市,毗邻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联结珠江三角洲与广阔的腹地,面向东南亚,靠近国际海运主要航道且拥有内河水道,区位优势明显。

全市共设有8个国家一类口岸,是我国第二大口岸城市。珠海港是我国沿海25个主枢纽港和广东省5个主要港口之一,通过内河航运可与桂、黔、滇广大腹地相连;经京珠高速(GZ30)、国道G105线以及粤西沿海高速等与全国公路网相连,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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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便利。

珠海也是中国与东盟国际经济合作的前沿,在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中具有重要的辐射带动作用。随着泛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一体化、交通一体化网络的不断完善,尤其是珠海横琴新区、港珠澳大桥的建设,珠海市的区位优势将进一步彰显。

第九条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

珠海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温暖,雨量充沛,雨热同季,光照充足,海洋对本地气候的调节作用十分明显。年平均气温为23.0℃,年平均降雨量2080.2毫米,盛行风向为东风、东南风,年平均风速为2.65米/秒,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903.5小时,年平均相对湿度76.6%。

珠江口海域的潮汐类型属不正规半日潮,潮流为略带旋转的往复流,流向近南北向。余流主要是各口门入海的径流,呈下泄径流。珠海海域的波浪在河口区和南海区有所不同,南海的波浪主要是热带气旋和季风引起,浪向一般与季风期风向一致;河口区的风浪受区域的限制及岛屿的影响,有其局部特征。径流、泥沙和盐度受珠江水系径流影响,年变化较大。

珠海市大陆岸线全长224.5千米。其中人工岸线195.86千米,自然岸线长度为28.64千米。大陆自然岸线类型主要有基岩岸线、砂质岸线和河口岸线,长度分别为16.23千米、6.86千米和5.56千米。

珠海所在的珠江三角洲南部平原为近千年淤积而成,河网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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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海岸线曲折,岸线外水域宽广,沿岸岛屿众多。大陆海岸形态受入海口门影响较强,在口门附近形成拦门浅滩,多为淤泥质海岸,间或有砂质和基岩海岸分布,淤泥质海岸普遍呈现淤涨趋势。大量的滨海滩涂分布在西、北江三角洲的滨岸地带和伶仃洋及黄茅海两个河口湾的沿岸带,湾内的滩涂常有红树林生长。珠海海域受珠江水系径流和海洋潮流共同影响,营养物质丰富,生物栖息环境多样,渔业资源种类繁多,是多种淡水鱼类、咸淡水鱼类、海水鱼类及众多海洋生物的优良产卵场、索饵场和种苗库,也是多种经济鱼类的重要产区,被誉为南海渔业资源的摇篮之一;珠江口还是中华白海豚的主要分布区,建有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第十条开发利用现状

根据国家、省、珠海市三级海域使用权证书统计,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全市共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96本,海域确权面积共计2549.3787公顷,占用海岸线长度共15971米。其中,国家级海域使用权证书24本,省级海域使用权证书26本,市级海域使用权证书46本。

珠海市主要海域使用类型包括:工业用海、交通运输用海、旅游娱乐用海、特殊用海、造地工程用海、海底工程用海和其他用海共7类一级用海类型。其中,以交通运输用海和工业用海面积较大。海洋交通运输业是珠海市交通的最大优势,共确权58宗,确权面积为993.7184公顷,占总确权面积约39%,主要为— 10 —

港口用海和路桥用海;珠海市工业用海发展迅速,共确权13宗,确权面积803.682公顷,主要是油气开采用海和船舶工业用海;海底工程用海确权2宗,确权面积362.6127公顷,均为电缆管道用海;造地工程用海确权5宗,确权面积230.6977公顷,均为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用海;旅游娱乐用海共确权14宗,确权面积68.6975公顷,主要为浴场用海和旅游基础设施用海;特殊用海共确权3宗,确权面积3.6078公顷,主要为海岸防护工程用海和科研教学用海;其他用海1宗,确权用海面积86.3626公顷。珠海市海域使用权证书中无渔业用海类型的用海,但珠海的海洋渔场广阔、捕捞业历史悠久,渔业用海现状主要有渔业基础设施用海和开放式养殖用海。

第十一条面临的形势

随着《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2008-2020年)》和《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的进一步贯彻实施,横琴自贸区的获批挂牌以及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与珠海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海海洋经济生态示范市建设五年(2016年-2020年)行动计划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珠海市明确提出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横琴新区的规划建设及港珠澳大桥的建设促进了珠海与港澳的紧密合作,同时依托高栏港经济区、航空产业园、横琴新区、金湾游艇产业园区等基地的建设以及中船项目配套工程、中海油南海天然气陆上终端等重大项目的落户,使得珠海市海洋产业发展面临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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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是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地缘优势明显,具有海洋面积大、岛屿多、海岸线绵长、港口条件好、生物资源丰富等多方面的优势,同时也存在预留开发岸线少、海域开发难度大、海洋环境保护压力大等不利因素。长三角地区的迅速崛起,环渤海经济圈的高歌猛进,珠三角周边城市的强劲发展,都对珠海海洋产业发展提出了挑战,对珠海海洋经济总量、生态环境条件、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珠海海域受陆源污染影响,水体富营养化严重,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填海工程的增加,生态环境面临较大压力,给珠海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挑战;珠海市海岛旅游需求旺盛,但海岛旅游基础设施仍有不足,生态环境脆弱,环境保护受到挑战;珠江口海域受陆源污染严重,海洋环境的保护压力巨大;同时,台风、风暴潮、赤潮、船舶溢油等自然灾害和突发应急事件时有发生,进一步提升海洋防灾减灾和应急响应能力刻不容缓。

因此,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是合理配臵海域资源,加大海域综合管理力度,更好发挥海洋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合理开发利用海域资源,适应和满足珠海市海洋经济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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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海洋基本功能分区和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总体布局

按照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横琴新区及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发展的总体部署,以《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与珠海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海海洋经济生态示范市建设五年(2016年-2020年)行动计划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充分发挥经济特区优势,将珠海市建设成粤港澳海洋经济合作圈建设的重要节点,打造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区及国际高端现代海洋产业基地,形成“三区一城、若干组团”的城市发展格局,构筑组团式紧凑型城市形态。

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十三五”谋篇布局为指导思想,根据《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和《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对珠海海域功能的战略定位和宏观布局要求,珠海市海域的主要功能为港口航运、工业与城镇建设、旅游娱乐和农渔业。

伶仃洋西部海域重点保证工业与城镇建设用海,建设唐家湾滨海新城,推进横琴自贸区建设,将横琴新区打造成粤港澳海洋经济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优先安排商务旅游、休闲健康运动、生态居住用海,加快横琴岛开发建设,建设生态旅游景点和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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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旅游区,创新珠江三角洲旅游娱乐品牌项目,建设横琴岛海洋综合旅游区。推进现代渔港建设,加快推进洪湾渔港建设。在海域开发的同时,强化海洋生态保护,加快建设横琴海洋湿地公园,创新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新模式,创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探索建立粤港澳海洋经济发展、海洋资源环境保护、海上联合执法合作新模式,加强珠江口生态环境整治和海洋灾害预警,实行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保障珠江口排涝泄洪的通畅。扎实推进珠海美丽海湾建设,打造珠海滨海城市名片。完善区域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健全区域性海洋防灾减灾应急响应机制,推进建设横琴、三灶等地岸基海洋观测设施。重点保护珠江口中华白海豚、淇澳岛红树林,推进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白海豚救护保育基地建设。

万山群岛海域优先安排旅游娱乐用海,建设万山群岛海洋综合旅游区,推进海上游乐、历史文化旅游、休闲渔业、疗养度假等综合旅游产业;重点保护东澳岛的南沙湾和大竹湾沙滩、大万山岛浮石湾海蚀地貌等海岛自然景观,合理控制滨海旅游规模。合理利用桂山岛、牛头岛等海岛的深水岸线,建设珠江口大型港口中转仓储基地;小万山岛、大烈岛、小烈岛、黄茅岛等海岛的深水岸线,可预留用于建设万山深水港。依托优良的海域水质环境和海岛,重点保证农渔业用海,大力发展生态渔业,规模化发展深水网箱养殖基地,积极拓展深水网箱等离岸养殖,打造以深水网箱养殖为主体的海上产业园,构建珠江口大型海洋牧场,加— 14 —

快推进万山游钓休闲渔业区建设。重点保护佳蓬列岛领海基点、珊瑚礁、上升流生态系统,保护担杆列岛、蜘洲列岛、隘洲列岛等海岛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加强对受损海岛的生态修复及环境整治;保障国防安全;完善海岛防护林带建设。

磨刀门—黄茅海海域优先安排港口航运、工业与城镇建设用海,推动集约发展高端临海产业,重点推进国家级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航空产业园、富山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的建设,打造珠江口西岸的综合物流枢纽、先进制造业基地,大力发展大宗干散货、油气品等能源物资中转、保税仓储,加快发展集装箱运输、临港重化工业、先进装备制造,促进江海联运体系建设,带动珠江口西岸地区乃至西江经济带跨越式发展。大力发展和延伸游艇旅游产业链,推进建设平沙游艇与休闲旅游区、金湾游艇产业园等游艇度假区。

第十三条海洋基本功能分区概述

根据《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指南》的要求,将珠海区划范围海域划分为农渔业区、港口航运区、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旅游休闲娱乐区、海洋保护区、特殊利用区、保留区等7个一级类功能区。其中,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特殊利用区和保留区完全继承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的分区,不划分二级类海洋基本功能区;农渔业区、港口航运区、旅游休闲娱乐区和海洋保护区进一步划分二级类,共划分有捕捞区、港口区、航道区、锚地区、文体休闲娱乐区、海洋自然保护区等6个二级类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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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基本功能区是指依托海岸线,向海有一定宽度的海洋基本功能区。珠海市共划定海岸基本功能区24个,统计面积76622公顷,占用岸线长224.5千米。近海基本功能区是指海岸基本功能区向海一侧的外界与管理海域外部界线之间的海洋基本功能区。珠海市共划定近海基本功能区32个,统计面积858217公顷。第十四条农渔业区

近海基本功能区共划分农渔业区1个,即珠海南部捕捞区,面积232076公顷。

农渔业区要按照提升近海、开发深海、拓展远洋的原则,优化配臵现代海洋渔业发展用海,严格执行农渔业区海水水质标准。捕捞区要严格控制近海捕捞强度,加强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洄游通道保护,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稳定。

第十五条港口航运区

海岸基本功能区共划分港口航运区10个,面积12174公顷,占用岸线54573米。包括:(1)港口区7个,分别为虫雷蛛港口区、虎跳门港口区、大杧-荷包港口区、高栏港口区、洪湾-十字门港口区、香洲湾港口区和九洲港口区,面积11097公顷,占用岸线54573米;(2)航道区2个,分别为高栏港航道区和横琴岛航道区,面积954公顷,不占用岸线;(3)锚地区1个,即高栏岛西锚地区,面积123公顷,不占用岸线。

近海基本功能区共划定港口航运区11个,面积3072公顷。— 16 —

包括:(1)港口区8个,分别为小万山岛南部港口区、大小万山港口区、三角岛港口区、牛头岛港口区、桂山岛西港口区、桂山渔业港口区、桂山岛东港口区、三门列岛港口区,面积2321公顷;(2)锚地区3个,分别为大小万山锚地区、桂山岛东锚地区和桂山岛西锚地区,面积751公顷。

港口航运区要按照深水深用、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层次分明的原则,深化港口岸线资源整合,完善港口布局,推进沿海港口规模化、专业化协调发展,提升港口现代化水平。切实保障沿海主要港口和地区重要港口的用海需求。维护沿海主要港口、航路和锚地海域功能,保障航运安全。港口基础设施及临港配套设施建设应集约高效利用岸线资源和海域空间,保障海岛交通用海需求,海岛港口建设应与海岛主导功能相协调。加强港口应急设施建设和海域水质监管,减少对临近功能区主导功能的影响。第十六条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海岸基本功能区共划分工业与城镇用海区5个,即大平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木乃南工业与城镇用海区、三灶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白龙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和唐家工业与城镇用海区,面积6875公顷,占用岸线65447米。

近海基本功能区共划分工业与城镇用海区4个,即大杧岛-荷包岛工业与城镇用海区、鹤洲南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横琴岛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和黄茅岛工业与城镇用海区,面积9769公顷。

工业与城镇建设区要按照海陆统筹、突出重点、集中集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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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温州市实施方案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温州市实施方案 温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发展优势与重大意义 (2) 第一节发展优势 (2) 第二节重大意义 (4) 第二章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6) 第一节指导思想 (6) 第二节发展定位 (7) 第三节发展目标 (8) 第四节空间格局 (10) 第三章重点任务 (11) 第一节建设对外开放新平台 (11) 第二节建设国家重要枢纽港 (16) 第三节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20) 第四节推进重要海岛开发与保护 (25) 第五节推进涉海基础设施完善 (28) 第六节推进海洋生态文明提升 (33) 第四章保障措施 (37)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协调 (37)

第二节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37) 第三节加强要素保障支撑 (38) 第四节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39) 第五节加强重大项目带动 (40) 第六节加强海洋科技创新 (41) 附表 1、温州市海洋经济发展主要指标预测表 2、温州市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工一览表 3、温州市重点海洋产业区块发展导向表 4、温州市海洋经济重大建设项目库 附图 1、空间格局示意图 2、综合交通示意图 3、重点海洋产业区块示意图 4、重要海岛开发布局示意图

前言 21世纪是海洋世纪。随着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温州作为长三角南翼、海西区北翼中心城市和我省三大沿海都市圈之一,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时期,温州将围绕建设“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的现代化国际性大都市,发挥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和区位条件优势,主动承接国家海洋开发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海洋经济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全力推进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 根据《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依据《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沿海市县编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发改地区“2010”1259号),特制订《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温州市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和推进“十二五”时期海洋经济发展的行动纲领。 《实施方案》区域范围包括温州市所辖海域和温州市市区及乐清、永嘉、瑞安、平阳、苍南、洞头6个沿海县(市)的陆域。海域、陆域面积分别为1.1万和0.87万平方公里,其中海岛陆域总面积约170平方公里。期限为2011—2020年,重点为“十二五”时期。

山东省物流区域布局(doc 12页)

五、物流区域布局 (一)物流区域。根据我省的自然地理条件、行政区划、各市经济发展特点和物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把我省的物流发展区域划分为六大物流区域,即港口群物流区域、鲁中物流区域、鲁南物流区域、鲁西南物流区域、鲁北物流区域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物流区域。 1.港口群物流区域。港口群物流区域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主体,是发展国际物流的主要通道,具有发展现代物流的条件和优势。继续加快疏港铁路和公路的规划和建设,提高港口的集疏运能力。建设和完善青岛前湾港原油、矿石、集装箱深水泊位,增加大宗货物和集装箱运输能力。以青岛港为龙头,以日照、烟台港为两翼,以威海、潍坊港为协作,建立山东半

岛港口集疏运体系,发展一体化战略合作,拓展港口腹地,推进港口服务腹地向全国、全世界扩展,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充分发挥港口设施功能完备、经济外向度高、发展潜力大的优势,重点发展外向型和辐射型物流,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高效生态产业、高端产业、临港产业服务,为全省及全国产业发展和对外贸易服务。 2.鲁中物流区域。以济南为核心,以淄博、泰安、莱芜为重点,大力发展综合运输,推进多式联运,着重发展陆路综合物流、城市配送物流及辐射全国的中转物流。形成以济南为中心,连接省内各主要城市,辐射冀、鲁、豫、苏、皖等周边省份的物流中转基地。加快与半岛港口城市的通道对接,合作实施“大通关工程”,形成一条畅通的国际物流通道。构建完善的农村物流网络,大力发展农村物流,建设有利于农产品交易、加工、包装、存储、运输的物流系统。尽快形成以城市配送物流、中转物流和航空物流为特色的综合物流枢纽。 3.鲁南物流区域。以临沂为核心,以日照为重点。临沂重点发展商贸物流,通过发展商贸经营、会展、物流、电子商务等方式,进一步做大做强商贸流通业,形成辐射华东、华北、中原等地区的商品集散地。日照重点发展矿石、煤炭等大宗物资港口物流,建设临港产业,形成港口与内陆腹地的进出口货物集疏运中心。日照与临沂应充分发挥兖石铁路和高速公路的

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

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 (公示稿) 河北省海洋局 二○一一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海域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4) 第三章海洋开发与保护战略布局 (10) 第四章基本功能分区 (13) 第五章实施措施 (16) 第六章附则 (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区划目的】为适应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管理海洋,规范各种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合理配置海洋资源,优化海洋产业布局,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 第二条【区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国函[2002]77号),《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GB17108-2006),国家海洋局《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国海发[2007]18号),国家海洋局《海洋功能区划备案管理办法》(国海发[2008]12号),国家海洋局《关于开展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的通知》(国海管字[2009]660号),国家海洋局《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海管字[2010]83号),《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1月16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其他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 第三条【区划目标】建立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海洋开发利用秩序,为加快打造沿海经济隆起带和发展海洋经济提供资源保障;统筹各行业用海需求,缓解用海矛盾,引导和促进海洋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保护和治理海洋环境,实现海洋环境质量基本符合海洋

基本功能需求,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和景观资源的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 〖海洋开发利用目标〗保重点、调结构、促发展。保障国家和省级港口航运、工业与城镇建设、滨海旅游等重点工程项目的用海需求,围填海总量控制在609平方公里以内;保障渔业生产活动的必要发展空间,养殖用海保有量不低于1000平方公里。 〖海洋环境保护目标〗加强海洋保护区建设,有效保护基岩海岸、砂质海岸、淤泥质海岸、河口、潟湖、海岛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新建海洋保护区3个,海洋保护区总数达到7个,保护面积达到320平方公里。 〖海域综合整治目标〗规范用海秩序,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调整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要求的用海,实现海域使用全面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综合治理河口、养殖区、港口及工业区环境,使海洋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海洋基本功能区海洋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90%;修复沙滩、潟湖、海岛等受损海洋生态系统,初步实现海洋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整治岸线不少于80公里、整治海域面积不低于200平方公里。 第四条【区划原则】区划遵循以下原则: 〖尊重自然、保障发展〗按照海域的区位、自然资源、自然环境等自然属性和海洋生态环境状况,以海域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最大化为目标确定海域的基本功能,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和国家、

海南省游艇码头总体规划(呈阅稿)

海南省游艇码头总体规划 (呈阅稿)

主办单位: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咨询证书等级:甲级 咨询证书编号:工咨甲20120070107 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证日期:2007年12月10日 主管院长(副):张志明(教授级高工) 主管所长: 陈云飞(高级工程师) 主管部门总工: 王海霞(教授级高工) 项目经理: 尹慧慧(经济师) 周 军(工程师) 参加人员: 丁 敏(工程师) 张保华(工程师) 张 彬(工程师) 闫哲斌(助理工程师) 周玉华(高级工程师) 1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游艇码头发展现状 (2) 1.1 游艇码头现状与运营状况 (2) 1.2 现状评价 (5) 第二章 发展环境分析 (8) 2.1 国内外游艇发展现状分析 (8) 2.2 华南沿海游艇业现状及特点 (17) 第三章 游艇码头市场需求预测 (19) 3.1 消费群体分析 (19) 3.2 海南发展游艇业的条件 (23) 3.3 游艇业及游艇码头的带动效应分析 (30) 3.4 开发建设游艇码头的必要性 (32) 3.5 游艇码头市场需求预测 (35) 第四章 船型预测 (51) 4.1 国内外游艇发展趋势 (51) 4.2 船型规划 (53) 第五章 游艇码头发展的战略目标与功能 (56) 5.1 海南省游艇码头发展面临的形势 (56) 5.2 海南省游艇码头建设发展的战略目标 (57) 第六章 海南沿海区域岸线利用规划 (58) 6.1 全省岸线资源分析 (58) 6.2 各县市岸线资源分析 (58) 6.3 游艇码头岸线资源评价 (73) 6.4 游艇码头岸线利用规划 (77) 第七章 海南游艇码头布局规划 (79) 7.1 游艇码头总体布局规划原则 (79) 7.2 游艇码头建设规模预测 (79) 7.3 游艇码头总体布局规划 (81) 第八章 游艇码头布局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 (85) 8.1 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85) 8.2 与海洋功能区划的关系 (85) 8.3 与港口规划的关系 (85) 8.4 与自然保护区的关系 (85) 8.5 与其他规划的关系 (85) 2

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docx

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 — 2020 年) 文本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1b5E2RGbC 第一条区划目的.......................................................................................................................................................................... 1p1EanqFD 第二条区划依据............................................................................................................................................................................... 1DXDiTa9E 第三条区划原则........................................................................................................................................................................ 2RTCrpUDG 第四条区划目标............................................................................................................................................................................. 35PCzVD7H 第五条区划范围.................................................................................................................................................................................. 4jLBHrnAI 第六条区划成果............................................................................................................................................................................. 4xHAQX74J 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 5LDAYtRyK 第七条地理概况与区位条件 .................................................................................................................................. 5Zzz6ZB2L 第八条海域自然环境条件......................................................................................................................................... 5dvzfvkwM 第九条海洋自然资源 .......................................................................................................................................................... 5rqyn14ZN 第十条海洋开发利用状况....................................................................................................................................... 7EmxvxOtO 第十一条面临的形势 ............................................................................................................................................................ 7SixE2yXP 第三章海洋开发与保护战略布局...................................................................................................................... 96ewMyirQ 第十二条海洋开发与保护空间布局.................................................................................................... 9kavU42VR 第十三条沙埕港海域 ............................................................................................................................................................ 9y6v3ALoS 第十四条三沙湾海域 ................................................................................................................................................... 10M2ub6vST 第十五条罗源湾海域 ........................................................................................................................................................ 100YujCfmU 第十六条闽江口海域 ........................................................................................................................................................ 11eUts8ZQV 第十七条福清湾及海坛海峡海域11sQsAEJkW

印发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

印发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06〕48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职能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栏港经济区管理体制调整方案〉的通知》(珠字〔2006〕16号),高栏港经济区与南水镇实行区镇合一管理。经市编委会议研究,确定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如下: 一、主要职责 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是珠海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区(港区)镇(南水镇)合一后,对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行使市一级经济管理权和行政审批权。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经济开发区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章。 (二)制定辖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和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区域的土地出让管理工作;负责区域控制性、修正性详细规划的

编制和实施;负责区域内市政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审核办理工程项目报建手续,对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区内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预测;按权限审核在区内的投资项目,负责区内招商引资、经济贸易、技术协作、旅游、食品、药品、统计等管理工作。 (五)管理区内文化、教育、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人民武装、维护稳定等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 (六)管理区内财政收支实施一级财政管理。 (七)按权限调配、任免、奖惩管委会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权限负责辖区内企业劳资保险、劳动监察等。 (八)负责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九)协调中央、省在辖区设立的垂直单位,管理市直单位派驻港区的有关部门;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高栏港经济区内设12个局(室、中心、部)。 (一)办公室(挂党委办牌子,与南水镇党政办合署)。 负责区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区会议组织、文秘、调研、政务信息、宣传、接待、信访、联络等工作;负责督办、文书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行政后勤事务,公共财物管理;负责外事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监管区机关业务工作秩序;协调人大、政协和中央、省派驻港区相关机构的工作。 (二)组织人事劳动局(挂纪检委牌子)。 负责党务党建工作;负责干部的考核、培训、任免、奖惩、人事调配、职称、机构编制、劳资保险、劳动用工监督管理、调处劳资纠纷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三)经济发展局(与南水镇经济建设办公室合署)。 组织编制港区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招商引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审批项目立项、合同章程以及企业协调管理工作;组织经济运行情况分析;负责港区经济发展情况统计;负责区内经济贸易、技术协作、旅游、食品、药品、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引进以及项目动工的跟踪落实、服务工作。 (四)财政局。 编制和执行区财政预决算,制定财政和收支预算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

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文本

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文本(上) (2007-6-5,1293)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区划目的 第二条区划依据 第三条区划目标 第四条区划原则 第五条区划范围 第六条区划成果 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 第七条地理概况及区位条件 第八条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 第九条开发利用现状 第十条面临的形势 第三章海洋功能分区 第十一条海洋功能分区概述 第十二条港口航运利用区 第十三条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 第十四条矿产资源利用区

第十五条旅游区 第十六条海水资源利用区 第十七条海洋能利用区 第十八条工程用海区 第十九条海洋保护区 第二十条特殊利用区 第二十一条保留区 第四章重点海域划分及主要功能分述 第二十二条重点海域划分 第二十三条金塘岛及邻近海域 第二十四条六横岛及邻近海域 第二十五条舟山岛西、南部及邻近海域 第二十六条舟山岛北部及邻近海域 第二十七条岱山岛及邻近海域 第二十八条普陀山、朱家尖、桃花岛及邻近海域第二十九条中街山列岛及邻近海域 第三十条衢山岛及邻近海域 第三十一条大、小洋山及邻近海域 第三十二条嵊泗列岛及邻近海域 第三十三条马鞍列岛及邻近海域 第五章实施措施

第三十四条区划编制与审批 第三十五条修编机制 第三十六条区划实施 第三十七条海域使用管理 第三十八条海洋环境保护 第三十九条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宣传教育 第四十一条技术支持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区划效力 第四十三条区划附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区划目的 舟山市位于浙江省的东北部,座落在长江口南端,杭州湾外缘的东海海域中,辖区内海岛众多,岸线漫长,海域辽阔,海洋资源相当丰富。舟山是陆域小市,海洋大市。近年来,舟山的海洋经济发展迅猛,已成为舟山经济的主要增长点。为了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需要,为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科学管理与保护、为海洋开发战略和管理法规的制定、以及海洋行业规划和各专项功能区划的编制等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全市海洋经济持续、稳步、健康发展,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的“八八战略”和市委的“六六决策”,全面打造“海洋经济强市”、“海上花园城市”和“海洋文化名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近岸海域区位条件、环境与资源状况等自然属性,结合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功能区划技术标准,遵循《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报批稿),在原舟山市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钓梁区块区域建设用海规划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钓梁区块区域建设用海规划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意见 2012年12月21日,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钓梁区块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论证报告”)评审会。中国海监总队、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舟山市人民政府(规划实施单位)、舟山市钓梁围垦建设指挥部、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舟山市海洋勘测设计院、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浙江大学、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上海东海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论证单位)、宁波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论证单位)等部门与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共31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7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名单附后)。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关于规划概况和论证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经深入讨论和认真审议,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和用海概况 (一)用海规划概况 浙江舟山群岛—钓梁区块区域建设用海规划位于浙江省舟山市本岛东北部的钓山与梁横山之间,属于舟山市定海区北蝉乡和普陀区展茅街道管辖,包括梁横山、钓山、团结海塘、红旗村、黄沙村等区域,西起钓山新港工业区一期界线,东至梁横山东面,北起海堤北Ⅰ、北Ⅱ堤轴线,南至大矗山山脚和南堤堤轴线,总面积约1855.05hm2。规划用海面积为1381.35hm2。 用海规划以钓梁高涂养殖用海区和梁横山西侧养殖区为基础,将原养殖用海转性为区域建设用海,包括原钓梁高涂养殖用海区1155.234hm2、原梁横山西侧养殖用海区197.492hm2和新增用海面积28.624hm2。规划期限为5年用海规划目标是建设临港工业产业区,大力发展海工装备等临港制造业和海洋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海洋经济,同时增加深水岸线,为港口和物流开发创造条件,积极推进港口、工业物流、水产品精深加工等区块的开发,加强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形成交通便捷、生态环境良好,集工业、物流、港口等多产业为一体的综合性临港工业区。

山东省海洋产业发展指导目录.doc

山东省海洋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试行) 第一类鼓励类 一、海洋生物产业 (一)海洋生物药物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生物新药开发和生产 2、满足我国重大、多发性疾病防治需求的通用名海洋生物药物首次开发和生产 3、海洋生物药物新剂型、新辅料的开发和生产 4、海洋生物药物生产过程中的膜分离、超临界萃取、新型结晶、手性合成、酶促合成、生物转化、自控等技术开发与应用 5、海洋生物医药原料药生产节能降耗减排技术、新型海洋生物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 6、现代海洋生物技术药物,采用现代海洋生物技术改造传统生产工艺 (二)海洋功能性食品 7、以海洋生物为原料的天然食品添加剂、天然香料新技术开发与生产 8、深海鱼油、螺旋藻等海洋功能性食品开发与生产 (三)海洋生物新材料 9、新型海洋生物医药包装材料及其技术开发和生产(可降

解材料,具有避光、高阻隔性、高透过性的海洋功能性材料) 10、胶原蛋白、硫酸软骨素、甲壳素、海藻多糖等海洋生物材料生产加工 11、海藻纤维、甲壳素纤维等海洋生物质纤维生产 (四)海洋生物育种及其他 12、海洋生物育种 13、濒危稀缺药用海洋生物人工繁育技术及代用品的开发和生产 14、实验海洋生物标准化养殖及实验服务 15、海藻肥加工生产 16、海洋化妆品开发与生产 二、海洋装备制造业 (一)船舶 1、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的优化升级,开发建造符合国际新规范、新标准的船舶 2、10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船(LNG)、1.5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石油气船(LPG)、万箱以上集装箱船、特种工程船舶、豪华客滚船、IMOⅡ型以上化学品船、豪华邮轮、气体动力及混合燃料船、5000车位及以上汽车运输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 3、大型远洋捕捞加工渔船、新型高性能远洋渔船和玻璃钢渔船、1万立方米以上耙吸式挖泥船、超大型疏浚船、火车渡轮、

营口市海洋功能区划

营口市海洋功能区划(2014-2020年) 文本 (报批稿) 营口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一条区划目的 (2) 第二条区划依据 (3) 第三条区划目标 (4) 第四条区划原则 (7) 第五条区划范围和实施期限 (9) 第六条分类体系 (10) 第七条区划成果 (16) 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 (17) 第八条区位条件 (17) 第九条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 (17) 第十条海洋资源 (21) 第十一条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24) 第十二条面临的形势 (28) 第三章海洋基本功能分区和管理要求 (30) 第十三条海洋功能区划分区概述 (30) 第十四条农渔业区 (31) 第十五条港口航运区 (32) 第十六条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34) 第十七条矿产与能源区 (35)

第十八条旅游休闲娱乐区 (36) 第十九条海洋保护区 (37) 第二十条特殊利用区 (38) 第二十一条保留区 (38) 第四章海洋开发与保护战略布局 (39) 第二十二条总体定位 (39) 第二十三条海洋开发总体布局 (40) 第二十四条海洋保护总体布局 (41) 第五章实施保障措施 (44) 第二十五条区划编制与审批 (44) 第二十六条区划实施管理 (44) 第二十七条海域使用管理 (45) 第二十八条海洋环境保护 (47) 第二十九条海洋功能区生态环境整治、修复 (49) 第三十条监督检查 (50) 第三十一条宣传教育 (50) 第三十二条技术支持 (51) 第六章附则 (51) 第三十三条区划效力 (51) 第三十四条区划附件 (51)

唐山市海洋功能区划

唐山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 (公示稿) 文本 唐山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一条区划目的 (3) 第二条区划依据 (3) 第三条区划目标 (4) 第四条区划原则 (6) 第五条区划范围 (7) 第六条分类体系 (7) 第七条区划成果 (8) 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 (9) 第八条地理概况和区位条件 (9) 第九条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 (10) 第十条面临的形势 (12) 第三章海洋开发与保护总体布局 (14) 第十一条开发利用现状 (14) 第十二条总体定位与布局 (15) 第十三条乐亭县海域 (17) 第十四条曹妃甸区近岸海域 (18) 第十五条滦南县近岸海域 (19) 第十六条丰南区海域 (19) 第四章海洋功能分区和管理要求 (20)

第十七条海洋功能分区 (20) 第十八条农渔业区 (21) 第十九条港口航运区 (23) 第二十条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25) 第二十一条矿产与能源区 (26) 第二十二条旅游休闲娱乐区 (26) 第二十三条海洋保护区 (27) 第二十四条特殊利用区 (28) 第五章实施措施 (28) 第二十五条严格区划实施管理 (28) 第二十六条提高海域使用管理水平 (28) 第二十七条强化海洋环境保护 (30) 第二十八条实施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 (30) 第二十九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31) 第三十条规范监督检查与执法 (32) 第三十一条注重宣传教育 (32) 第六章附则 (33) 第三十二条区划效力 (33) 第三十三条区划附件 (3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区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和《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适应唐山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秩序,转变发展方式,优化海洋空间布局,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促进唐山沿海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区划。 第二条区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内容

附件2 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内容 一二开展基础调查 收集整理涉及山东省的国家重大战略二支持政策,以及相关部门和市县有关基础数据和已编规划,充分了解各行业二各地方现状情况二发展战略和目标二空间需求以及相关设想,广泛征求对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意见建议.(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二省政府有关部门) 二二开展规划评估 对?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年)??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 2030年)??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 2020年)??山东省海洋主体功 能区规划??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等省级空间类规划实施和 三区三线 划定情况进行评估,分析规划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为规划编制提供借鉴和参考.(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二省生态环境厅二省海洋局) 三二开展 双评价 按照国家关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充分考虑土地二水二生态环境等资源环境禀赋条件,统筹把握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客观全 11

面评价资源环境本底状况,明确空间发展潜力规模及分布范围,为划定 三区三线 和编制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奠定基础.(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四二开展专题研究 深入研究涉及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战略性二全局性问题,为编制规划提供政策性二基础性支撑,选择省内外高水平研究机构,重点做好8项重大专题研究.为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全面 协同和要素支撑,委托相关部门做好13项支撑研究.探索规划实施传导机制,根据国家要求,研究制定适合山东实际的11项技术规程. 五二制定规划目标 根据国家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二土地利用二城乡建设二生态环境保护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发展目标,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省国土空间规划的目标指标体系,确定近期二远期二远景规划目标,并分解到各市,确保上位规划指标逐级落实和层层传导.(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二省发展改革委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省生态环境厅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省交通运输厅二省水利厅二省农业农村厅二省商务厅二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省卫生健康委等) 六二研究政策机制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适合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的投资二产业二财政二税收二人口二自然资源利用二生态环境保护二 21

项目建设与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的相符性

海口港新海港区配套用地填海项目 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Second Institute of Oceanography,SOA 二〇一六年八月

目录 一、项目概况 (1) 二、评价内容 (2) 三、项目建设与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的相符性 (2) 四、环境质量现状分析与评价结论 (3) 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6) 六、环境风险事故影响评价结论 (8) 七、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结论 (9) 八、综合结论 (9)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口港新海港区配套用地填海项目 海南省位于我国最南端,它北隔琼州海峡与大陆相依,东面和南面为浩瀚的南海,西面为一衣带水的越南。新海港区位于澄迈角以南的浅湾—新海湾内,北隔琼州海峡与雷州半岛相望,陆路距海口市21km,项目地理位置如图1所示。 本项目为海口港新海港区配套用地填海项目,具体包括护岸施工和吹填造陆两部分工程内容。本次填海工程新建护岸总长度约1704.1m,填海面积约49.4公顷,对场地围闭后,采用吹填海砂的方式形成陆域,工程设计填海高程6.0m,设计吹填标高6.5m、吹填工程量约474.80万m3。项目护岸建设所需石料经市场外购,吹填砂料取自20km 外的马村港三期集装箱码头港池疏浚土。项目平面布置如图2所示。 本工程总投资43064.57 万元,环保设施投资2279.7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12%。 图1 工程地理位置图

图2 项目平面布置图 二、评价内容 根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导则》,本项目工程类型属于填海工程,工程内容中包含填海造陆(护岸建设、吹填工程)工程内容,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水质环境、沉积物环境、生态环境、水文动力环境以及环境事故。另外,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为可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内容见表1。 表1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三、项目建设与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的相符性 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符合《海南省“多规合一”海洋生态红线区规划》、《海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年)》等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08海洋区划管理

第八章海洋区划管理 第一节海洋区划 为什么要进行海洋区划: 1.海洋区划是实现海洋经济的区域合理布局,确定不同海洋区域经济发展目标的基础和依据,是发展海洋区域经济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2.海洋区划为指导调整海洋产业结构和地区布局,解决海区内各种开发利用活动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提供了科学方法。科学掌握海洋区划的基本内涵、类型和海洋区划的程序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 一、海洋区划概念 1.概念:海洋区划是对一国管辖的全部海域或其他特定海域,根据开发利用的目的,按照海域不同的自然资源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所形成的海域差异而划分的海洋区域。 2.基础:海洋区划的客观基础是在不同类型海域内的自然资源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存在明显的差异性,以及在同一类型的海域内又具有其一定的相似性。差异性是进行海洋区划的前提。具体分析: 地理上的:我国的海区北起辽宁的鸭绿江口,南至广西的北仑河口,海岸线长达18000千米,南北跨度为38个纬度,跨越热带、亚热带和温带三个气候带,东西为25个经度,还有大小不同的岛屿,具有独特的区域海洋学特征。 法律上的:邻近海域陆架宽阔,既有内水和领海,又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彼此法律地位不同,海洋开发和管理都有特殊的制度。 经济上的:沿海的社会经济条件差别很大。 结论:海洋区划,就是在综合研究不同海域的自然要素、经济要素、社会要素和科学技术要素的基础上,依据各种海洋开发利用的区域特点和要求,按照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做出的海域分区,形成的一些相对独立的经济地理单元。 二、海洋区划类型 (一)海洋自然区划 海洋自然区划,是根据海洋区域所处的自然地理位臵不同,把海域划分为不同的海区。中国近海,依传统划分为四个海区,即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 (二)海洋功能区划 海洋功能区划,是指根据各种类型海洋功能区的标准,把海洋划分为不同类型的海洋功能区。海洋功能区是根据不同的海域固有的自然和社会属性的差异

海南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

海南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海域使用活动,合理开发利用海域资源,维护海域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海域是指本省管辖的内海、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海域使用是指在某一固定海域连续使用3个月以上或者在相邻海域以移动方式连续使用海域3个月以上的排他性活动。 第三条海域属国家所有。凡在本省海域范围内从事开发利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省海域使用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工作。 沿海市、县、自治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划定的责任海区和授予的管理权限,负责本责任海区海域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各级交通、海事、渔业、林业、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进行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编制的海洋功能区划,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和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编制全省海洋功能区划。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上一级海洋功能区划,组织编制其责任海区的海洋功能区划。

第六条省、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海洋功能区划,鼓励、支持有利于海洋产业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海域使用活动;严格控制改变海域自然属性或者影响海洋生态环境的海域使用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使用海域: (一)破坏海域资源、环境、自然景观和生态平衡的; (二)对军事管理区有不利影响的; (三)造成航道或者港区淤积、堵塞以及其他有碍锚地、港口生产作业的 (四)导致岸滩侵蚀和危害海堤等海岸工程安全的; (五)妨碍航行、消防、救护、汛期行洪的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项目。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向海域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同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按本办法规定的权限批准。 第八条海域使用批准权限:

即墨海洋功能区划

即墨海洋功能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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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即墨市海洋旅游市场开发 4.1 即墨市旅游市场现状分析 即墨的旅游市场即客源市场在结构上包括国内旅游市场和国际旅游市场。虽然即墨国内旅游市场起步比较晚,属于后开发地区,但是即墨的旅游业发展十分的迅速,是即墨旅游市场的主体,海外旅游市场主要以日韩等国家为主,韩国是即墨第一大海外客源国,欧美国家在即墨海外客源市场所占的比重十分的小。因此,发展即墨周边城市以及津京地区、东北、华东地区国内旅游市场是重点,海外旅游市场要重点保持日韩旅游市场在即墨的国际旅游市场中的地位,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的开拓欧美等远程旅游市场。 4.1.1国内旅游市场 即墨从2001年以来,旅游业发展迅速,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都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国内旅游市场主要是本市居民和周边城市的游客,这一主体市场基本上占到国内旅游市场的80%左右,2006年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17.9亿元,比去年增长了160.9%,2007年即墨市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 2001年—2007年即墨市旅游接待规模情况 年份旅游接待人数 (万人次) 旅游人数增长比 例(%) 旅游总收入(亿 元) 旅游收入增长比 例(%) 2001233.9822 0.8892 23.5 2002 267.8 14.5 2.2 147.5 2003182.57 -31.8 2.9 -31.8 2004330.2 80.9 5.09 75.5 2005 335.6 1.66.5634.8 2006345.72 3.0 17.9160.9 2007369.9 7 2222.9 资料来源:即墨市旅游局 在旅游接待总人数中,2006年全市以温泉、田横岛、鹤山等主体的景区接待游客228.4万人次,游客分布相对集中。温泉度假区每年约接待30万人次

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20110906)

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 为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珠海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珠府[1996]51号)进行修编,形成本区划。 一、适用范围 本噪声区划适用于珠海市建成区和规划区,乡村地区同样纳入标准适用范围;此外,机场周围区域按《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88)独立成一适用区。 二、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88)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94) 三、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及其噪声限值 (一)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分为五类,其噪声标准见表1。 a)0类标准适用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b)1类标准适用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c)2类标准适用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d)3类标准适用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e)4类标准适用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 类和4b 类两种类型: 1)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2)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二)乡村的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乡村区域的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可按以下要求进行确定: a)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标准适用区要求; b)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标准适用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标准适用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标准适用区要求; c)集镇执行2类标准适用区要求; d)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标准适用区要求; e)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 15190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标准适用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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