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归档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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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的组卷与装订顺序

工程资料的组卷与装订顺序

工程资料的组卷与装订顺序及归档一、施工资料组卷及归档:1、组卷原则施工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必须采用国标表格并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要认真填写,做到字迹清楚、整洁、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不得涂改、仿造、随意抽撤、损毁与丢失。

2、立卷规格案卷采用统一的装具和规格尺寸,要求采用硬壳卷皮其规格为310mm(高)×220mm(宽);案卷内软卷皮(纸张为不小于80克)规格为297mm(高)×210mm(宽)。

卷皮材料应坚固耐用。

3、装订文字材料必须采用硬壳卷皮;文字材料均采用16开纸了(A4),幅面尺寸为260mm (高)×190mm(宽)。

规格小的产品合格证、检验单可分类表糊在16开纸面上并留出装订边宽25mm。

8开资料按16开纸折叠归档。

装订前应将皱折处修复平整,去掉金属物。

装订线距纸边15-20mm,以三孔棉线装订在卷的左侧(即:三孔的间距为80mm ),结头在卷的背面。

当组卷资料厚度超过25mm时,可另设分册。

4、档案封面具有案卷名称、工程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编制人、档案号等字样。

5、档案编号除封面、目录、移交书不编号外,卷内每页资料的右上角应用编号机按顺序编号,每个案卷都从“1”起。

二、建设工程施工资料装订顺序:1、卷内归档顺序1为保证内业资料的完整、分类有序,卷内内容应按建设机构文件资料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分专业排序、组卷。

每卷中每项装订顺序按下列顺序组卷:①建筑工程;②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③建筑电气工程;④智能建筑工程;⑤通风与空调工程;⑥电梯工程;⑦室外建筑环境与室外安装工程;2、施工阶段归档资料组卷与分类内容第一卷竣工验收、合同管理及进度控制资料竣工验收:(附监理公司竣工报验单)①竣工验收证书②竣工报告③工程移交证书④工程交接证明合同管理资料:①建设单位的投资计划及文件等;a、建设单位的投资计划b、施工合同c、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d、施工单位五大员资质证书(复印件)、e、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电工、焊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复印件)②勘察设计文件;③分包单位资格;(附监理公司报审表)④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附监理公司报审表和审批表)⑥工程变更资料;⑦索赔文件资料;⑧工程开工/复工报告;(附监理公司报审表)⑨进场设备计划;(附监理公司报审表)⑩工程进度计划;(附监理公司报审表)第二卷质量控制资料①测量核验资料;(附监理公司报审表)a、工程定位依据b、施工测量方案,专职(责)测量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测量仪器设备的检测证明(复印件)c、工程定位抄测记录②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附监理公司报审表)a、二次检验见证取样单b、二次化验单c、在《试验单粘贴处》表中,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签属使用意见并签章报审表填写内容说明:a、数量清单(名称、产地、厂家、规格、型号、进场数量,出厂日期等)b、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检测报告,对水泥、钢材等主要建筑材料和有规定要求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应当是原件,对允许有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应当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公章)、经手人、进货批量和使用部位,对工程采用的新型材料,应提供技术监督部门的鉴定报告,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对进口材料、构配件、设备,应提供进口商检的证明文件有。

法院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法院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一是千万不要把材料搞丢,哪怕一个小纸片,问明白法官再做。

二是复写材料如发票、传真等要有复印件,有的还要有手写件,防止年久失真。

三是千万不要把副卷材料订到正卷中去,比如合议庭材料,还有上访材料有的在副卷,要订到正卷,让当事人看到,可能就有人下台了啊。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档案整理是档案实体整理和档案内容整理的统称,是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档案内容整理,主要包括对档案文件的内容的鉴别,对档案内容的确定。

档案实体整理,主要是将零散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文件或档案,进行基本的分类、组合、排列、编目,组成有序的档案整体的工作过程。

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1.整理档案必须保持文件之间有机的历史联系;2.整理档案应当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3.整理后的档案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应对案卷整理与归档工作高度重视,注意积累。

做到对庭审形成的材料调整定卷,即在平时积累的基础上,详细检查每一文件材料,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且最后确定组合案卷。

卷内文件排列和编号。

卷内文件排列是指将每个案卷内的文件用一定的规律和顺序进行系统化排列,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和条理性,使每一份文件在案卷内都有一个固定的位置。

卷内文件在系统排列以后,应给卷内文件编页号,以固定它们的排列顺序,这样就便于统计和保护文件。

拟写案卷标题,也称案卷题名,是对卷内全部文件内容的总概括。

它是案卷封面上最重要的项目,也是以后编制档案工作的主要依据。

编目成卷工作,是指在组合案卷的基础上,对卷内文件进行编目、装订,以及案卷的排列、编号等一系列工作。

这些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整个立卷工作的基本完成。

案卷的编目,是指在卷内文件排列编号的基础上,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和案卷封皮等工作。

它是进行手工检索的基本条件,也是实现档案计算机检索与储存的基础性工作。

案卷的装订,是为了固定文件之间的排列顺序,保护文件不受损坏和散失,便于保管和利用。

案卷装订的要求是:整齐、牢固,不影响阅读。

案卷排列与编号,是指案卷经过编目装订以后,将一个年度、一个组织机构的案卷进行系统化排列、编号,以固定其顺序,使卷与卷之间保持一定的联系,系统地反映机关的工作话动。

行政处罚案卷装档规定

行政处罚案卷装档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七章立卷
第七十七条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及时将案件材料立卷归档:
(一)案卷应当一案一卷,案卷可以分正卷、副卷;
(二)各类文书齐全,手续完备;
(三)书写文书用毛笔、钢笔或者打印;
(四)案卷装订应当规范有序,符合文档要求。

第七十八条正卷应当按下列顺序装订:
(一)立案审批表;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
(四)送达回证;
(五)听证笔录;
(六)证据材料;
(七)财物处理单据;
(八)其它有关材料。

副卷应当按下列顺序装订:
(一)投诉、申诉、举报等案源材料;
(二)调查终结报告及批件;
(三)核审意见;
(四)听证报告;
(五)其它有关材料。

第七十九条案卷归档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修改、增加、抽取案卷材料。

案卷保管及查阅,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纪检监察案卷归档目录模板

纪检监察案卷归档目录模板

(顺装)
1、问题线索材料及受理文书(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受理违纪线索或材料登记表,领导批示、会议决定);
2、被调查人的详细自然情况及主体身份材料(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有特殊需要的,需分别加以说明,如其现在单位性质、党组织及行政隶属关系,工资状况,是否担任同级党委委员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3、初核报批手续(初步核实呈批表、初核方案及领导批示等);
4、初步核实报告(含领导批示);
5、立案手续(立案呈批报告、常委会集体研究会议纪要);
6、“两规”等调查措施的报批程序(使用“两规”措施呈报表、解除“两规”措施呈报表、执行“两规”措施通知书、解除“两规”措施通知书、停职检查决定书、停职检查建议书等);
7、依纪依法暂扣、封存赃款赃物平局及有关处理情况材料;
8、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等(与被调查对象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被调查人对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调查组就被调查人对见面材料不同意见的说明材料、被调查人检查认识材料等);
9、移送司法手续(关于XXX涉嫌犯罪问题的调查情况报告、涉刑审查报告及省纪委领导集体研究意见、关于XXX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函等);
10、调查报告;
11、案件移送审理报告及分管领导批示(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入审理卷)。

1.被调查人的交代材料;
2.与被调查人的谈话笔录;
(若有多份谈话笔录,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3.主要证人的情况说明;
4.与主要证人的谈话笔录;
5.与其他证人的谈话笔录;
6.其他证人证言;
7.有关书证物证;
8.其他证据材料。

卷内文件目录。

关于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元市元坝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工商所、队、股、室: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提升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水平,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水平,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根据具体办案流程和使用的法定文书种类,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立卷装订要求案卷应当一案一卷,证据材料比较多确需分卷装订的,案卷可分正卷、副卷。

(一)案卷一般应当按下列顺序装订:1、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封面;2、卷内文书目录;3、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本及其草拟稿);4、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记录;5、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正本及其草拟稿,后附送达回证);6、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需要移送的情形);7、调查终结报告;8、案件核审表;9、立案审批表;10、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11、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12、案件来源登记表(投诉、申诉、举报等案源材料);13、指定管辖通知书;14、案件移送函;15、现场笔录;16、抽样取证记录;17、委托鉴定书;18、询问通知书;19、协助调查函;20、检查建议书;21、证据证明单;2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抄件);23、当事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或抄件);24、行政处罚案件授权委托书;25、询问(调查)笔录;26、鉴定结论(包括鉴定结论通知的告知情况);27、被委托机关调查情况回复情况;28、责令改正通知书;29、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后附财物清单);30、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31、行政处罚听证授权委托书(后附送达回证);32、听证笔录;33、听证报告;34、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后附财物清单);35、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后附财物清单);36、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物品委托保管书(后附财物清单);37、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后附财物清单);38、物品处理记录(包括变卖、拍卖或者价格鉴定类文书);39、分期(延期)缴纳罚款申请书;40、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41、督办案件通知书;42、督办案件调查处理结果;43、责令重新审查决定书;44、行政处理决定纠正决定书;45、行政处罚案件回访记录单;46、送达回证(各类依据法定文书须单独送达的送达回证)47、卷底。

案卷装订顺序(已修改)

案卷装订顺序(已修改)

案卷装订顺序(已修改)第一篇:案卷装订顺序(已修改)案卷装订顺序一、正卷装订顺序1、卷内文件目录2、立案审批表(从此页开始用铅笔在右上角编码)3、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文)4、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者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责令暂停销售通知书(财物清单附上述文书后);责令改正通知书、询问通知书等。

5、送达回证(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6、证据材料,包括当事人举证的证据材料、行政机关取得的证据材料、抽样取证记录、鉴定报告、授权委托书等(同种类的证据按照时间先后排列),以及现场检查笔录(在前)、询问调查笔录(在后)。

7、财物处理单据,包括罚款缴纳通知书留存联复印件、罚没款收据复印件(各粘贴一页);山东省罚没、扣留物资票据附卷联。

8、其他有关材料(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照片等)二、副卷装订顺序1、封面文件目录2、投诉、申诉、举报等案源材料,包括投诉、申诉、举报书面材料以及案源登记表、涉企检查审批或备案表。

3、调查终结报告及批件,包括: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建议书—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扣留等)—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行政处罚建议审批)--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扣留(罚没)物品入库登记表、扣留物品出库审批表、罚没物品处置审批表4、工商所案件初审书5、法制核审表6、结案报告表7、其他材料(行政处理告知记录、案后回访记录等)第二篇:案卷装订顺序一、刑事一审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立案信息表;4、案件移送书(收案笔录);5、起诉书(自诉状)正本及附件;6、送达起诉书笔录;7、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8、自诉案件的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单;9、搜查证、搜查勘验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10、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1、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及保证书;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赃、证物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开庭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8、开庭公告底稿;19、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0、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1、宣判公告底稿;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送达回证;24、司法建议书;25、抗诉书;26、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7、上级法院退卷函;28、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29、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30、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1、备考表;32、证物袋;33、卷底。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卷内文件排列顺序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卷内文件排列顺序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卷内文件排列顺序一、正卷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及排列顺序1、行政处罚决定书2、立案审批表3、整改复查意见书4、整改指令书5、现场检查记录6、强制措施决定书7、查封(扣押)决定书(附查封(扣押)清单)8、询问通知书9、询问笔录10、勘验检查记录11、抽样取证凭证12、现场图示、声像资料等有关证据材料13、鉴定委托书14、鉴定结论15、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附证据登记保存清单)16、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17、生产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其他有关证照和被处罚的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8、有关证明(死亡事故伤亡人员的伤亡证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19、行政处罚听证权告知书(适用符合听证条件)20、行政处罚告知书(陈述权与申辩权告知,适用所有案件)21、听证会通知书22、听证笔录23、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24、延期结案审批表25、罚款催缴通知书26、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27、罚款收据28、强制执行申请书29、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30、查封(扣押)物品处理决定书31、案件移送书32、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村料33、送达回证34、结案审批表35、备考表二、副卷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及排列顺序1、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2、举报投诉记录(或上级部门交办、其他部门移送的材料)3、证据登记保存审批表4、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审批表5、事故调查查报告6、案审委会议记录7、案件移送审批表8、听证会告知书9、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10、延期结案审批表11、查封(扣押)物品处理审批表12、其他说明材料。

法律援助诉讼档案归档顺序

法律援助诉讼档案归档顺序

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一、刑事卷1.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结案报告表;2.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通知书;3.法律援助案件审批表;4.人民法院指定辩护通知书;5.法律服务机构立案审批表;6.授权委托书;7.阅卷笔录;8.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9.调查材料;10.起诉书、上诉书;11.辩护词或代理词;12.出庭通知书;13.庭审笔录;14.裁定书、判决书;15.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书;16.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7.镇(街、区)出具的申请人经济困难证明,或残疾证、低保证、法律援助卡复印件;18.备考表。

二、民事代理卷1.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结案报告表;2.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通知书;3.法律援助案件审批表;4.法律援助中心与申请人签订的法律援助协议;5.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书;6.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7.镇(街、区)出具的申请人经济困难证明,或残疾证、低保证、法律援助卡复印件;8.法律服务机构立案审批表;9.授权委托书;10.告知笔录;11.起诉书,或上诉状、答辩状、申诉书等;12.阅卷笔录;13.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14.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15.出庭通知书;16.代理词;17.庭审笔录;18.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等;19.备考表。

三、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内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根据金市司﹝2006﹞84号文件):1.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结案报告表。

2.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事项)审批表;3.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4.经济困难证明;5.授权委托书;6.案件相关证据;7.调解协议或和解协议;8.备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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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归档顺序
民事诉讼刑事非诉讼原告被告上诉审
1、计酬表1、计酬表1、计酬表1、计酬表1、计酬表
2、收费收据2、收费收据2、收费收据2、收费收据2、收费收据
3、委托合同3、委托合同3、委托合同3、法律帮助或刑事辩护协议书3、合同(原件)
4、授权书4、授权书4、授权书4、刑事委托书4、相关材料
5、事务所函5、事务所函5、事务所函5、公诉证据目录或询问笔录5、委托方终止合同确认书
6、起诉状6、应诉通知6、受理案件或应诉通知书6、起诉状6、结案说明报告
7、立案通知书7、起诉状7、上诉状7、上诉状(一审无)7、工作日志
8、传票及通知8、答辩状8、答辩状8、会见笔录8、服务质量监督卡
9、被告答辩状9、传票及通知9、传票及通知9、阅卷笔录
10、证据目录10、证据目录10、一审法律文书10、补充证据
11、证据及交换笔录11、证据及交换笔录11、二审证据及交换笔录11、庭审笔录
12、对方证据12、对方证据12、对方证据12、辩护词
13、其他材料13、其他材料13、其他材料13、判决或调解书
14、庭审笔录14、庭审笔录14、庭审笔录14、结案报
15、代理词15、代理词15、代理词15、工作日志
16、判决书或裁定16、判决书或裁定16、判决书或裁定16、服务质量监督卡
17、结案报告17、结案报告17、结案报告
18、工作日志18、工作日志18、工作日志
19、服务质量监督卡19、服务质量监督卡19、服务质量监督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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