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办法

合集下载

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条件是什么

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条件是什么

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条件是什么1.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许多国家对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提供特定的费用减免政策。

具体的定义和标准会因国家而异,但通常这些企业需要满足一定规模、注册时间或者营业额的要求。

2.非营利组织和公益项目:一些国家对非营利组织或者特定公益项目提供费用减免或者免费申请的优惠政策。

这种政策旨在鼓励对社会有益的研究和项目进行专利申请,以推动社会进步和创新。

3.高校、科研院所和研究机构:许多国家对高校、科研院所和研究机构提供费用减免或者免费申请的政策。

这是因为高校和科研机构是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的主要力量,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

4.个人发明人:部分国家对个人发明人的专利申请费用提供减免或者免费申请的政策。

这是为了鼓励个人发明人积极参与技术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

5.中低收入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一些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对中低收入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提供费用减免或者免费申请的政策。

这是为了促进这些国家的科技创新和技术转移,推动其可持续发展。

6.对农业、环保和健康领域的重点支持:一些国家对农业、环保和健康领域的专利申请费用提供优惠政策。

这是因为这些领域的技术创新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专利申请费用的减免条件和标准有所不同。

具体的政策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准。

同时,申请人在享受费用减免政策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和申请材料,以符合相关的减免条件。

此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费用减免政策的基础上,进行更具体、更个性化的费用减免协商和申请。

比如,根据专利发明的技术领域、商业前景等因素,与相关主管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进行沟通,争取更多的费用减免或者其他支持政策,以更好地保护和推动自身的创新成果。

PCT申请费用缴费方式和减免标准是什么

PCT申请费用缴费方式和减免标准是什么

PCT申请费用缴费方式和减免标准是什么申请专利。

PCT申请的减费标准1.国际阶段:PCT成员国的自然人,国际申请费和手续费减缴90%;以电子形式递交请求书,国际申请费减缴200CHF;以PDF形式递交请求书,国际申请费减缴300CHF;2.国家阶段: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受理局的PCT申请,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国际检索报告的PCT申请,减缴50%的实质审查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初步审查报告的PCT申请,免缴实质审查费;申请,减缴20%的实质审查费。

PCT申请费用计算举例某国际申请共计32页,该申请使用PDF格式的电子申请形式提交,申请人有权享受国际申请费90%的减免,请求受理局制作一项优先权文件副本,则该申请应缴纳的费用计算方法如下:传送费:CNY 500检索费:CNY 2100优先权文件费:CNY 150申请费:1、计算瑞士法郎金额(CHF 1330- CHF 200)*10%=CHF 1132、计算人民币金额CHF 113 * 6.206994(瑞士法郎兑换人民币值)=CNY 701.39申请附加费:1、计算瑞士法郎金额CHF 15 /页*(32页-30页) * 10%= CHF 32、计算人民币金额CHF 3 * 6.206994(瑞士法郎兑换人民币值)= CNY 18.62该申请应缴费用总额为:CNY 500+ CNY 2100+ CNY 150 +CNY 701.39+CNY 18.62=CNY 3470.01PCT申请缴费期限1、传送费、国际申请费、检索费:自受理局收到国际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2、初步审查费、手续费:自国际初审单位收到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之日起1个月内或自优先权日起22个月,以后到期为准。

3、恢复优先权请求费:提出恢复优先权请求时缴纳。

专利收费减缓办法【2019】

专利收费减缓办法【2019】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2019】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四)复审费。

第三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第四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

第五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

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第六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并经审核批准备案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请求减缴专利收费,仅需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第七条 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2、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

在申请专利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的申请费,而日后每年还需要支付专利年费,否则的话法律就不会对专利给予相应的保护。

不过申请专利的费用是可以进行减缓的,那么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流程是怎样的?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流程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个人与单位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个人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当说明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单位的性质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团体,并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

专利局收到费用减缓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请求专利费用减缓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文件的,专利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批准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全部已经减缓缴纳的费用;当事人逾期不补缴或补缴金额不足的,专利局按缴纳费用不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办法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办法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专利局•【公布日期】1994.08.15•【文号】•【施行日期】1994.08.1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其他规定,财政其他规定正文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办法(1994年8月15日中国专利局发布)第一条专利费用减缓的种类1.申请费(其中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2.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3.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4.复审费5.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3年的年费)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减缓上述五种费用,其它各项专利费用均应按规定缴纳。

第二条专利费用减缓的比例1.个人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80%。

2.单位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60%。

3.两个以上的个人(包括两人)或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60%。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第三条专利费用请求减缓的手续1.申请人请求减缓费用的,应当如实填写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请求书,需有证明文件的还应附具证明文件。

2.个人申请专利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填明本人的年收入情况。

应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20%。

3.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申请专利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填明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专利局可以要求提供年收入情况的证明。

应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40%。

4.单位请求减缓专利申请费用的,除应递交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请求书外,还需附具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

上级主管部门是指行政主管部门。

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不明确的,可以由当地省(市)专利管理机关出具证明。

直属国家部委的单位,可以由部、委的科技司、局专利管理处出具证明。

大专院校可以由国家教委、专利管理处、当地的省(地)教委或省(市)专利管理机关出具证明。

应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40%。

5.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中,应当说明请求减缓的单位是企业、事业还是机关、团体,是企业的应当说明盈亏情况,非企业的应当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

最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政策解读

最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政策解读

最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政策解读《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实施有什么意义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最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政策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一、政策内容(一)可减缴的收费项目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4.复审费(二)申请资格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三)减缴额度1.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相应费用类型规定收费的85%。

2.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相应费用类型规定收费的70%。

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四)减缴限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

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五)减缴材料1.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2.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注:针对新成立的企业,没有上年度申报表的,提供能体现企业成立日期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专利年费缴纳标准是怎样的

专利年费缴纳标准是怎样的

一、专利年费缴纳标准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申请缴年费,以及减免的费用,与时间、申请人都有很大关系:
1、发明专利申请1-3年:全额缴费900元,个人减免135元,单位减免270元。

2、发明专利申请4-6年:全额缴费1200元,个人减免180元,单位减免360元。

3、发明专利申请7-9年:全额缴费2000元,个人减免300元,单位减免600元。

4、发明专利申请10-12年:全额缴费4000元,个人减免600元,单位减免1200元。

5、发明专利申请13-15年:全额缴费6000元,个人减免900元,单位减免1800元。

6、发明专利申请16-20年:全额缴费8000元,个人减免1200元,单位减免2400元。

专利年费缴纳标准是怎样的
二、申请发明专利需要多少钱
发明专利官费原价3450元包含:申请费:900元,文件印刷费:50元,实质审查费:2500元。

减缓85%之后需要560元,包含:申请费:135元,文件印刷费:50元,实质审查费:375元。

减缓70%之后需要1070元,包含:申请费:270元,文件印刷费:50元,实质审查费:750元。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为一个个人或一个单位可减缴85%,为其他情况可减缴70%。

三、专利收费收据的处理
收据第一联(棕色)在记帐后,应按序排列,寄送收费处。

收据第二联(黑色)在记帐后,面交或寄送给缴费人。

寄送收据时,应采用挂号信函并记录发函日期,以备查询。

收据第三联(红色)在记帐后,按收据号排序寄送收费处。

收据第四联(兰色)在记帐后,与记帐凭证合订一处,按序装订成帐本,供财务检查或审计使用。

专利费用减缓 新旧办法变化多

专利费用减缓 新旧办法变化多

专利费用减缓新旧办法变化多专利费用减缓是一个许多企业和专利申请人都需要考虑的问题。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专利制度的完善,专利的申请和维持成本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减轻申请人和企业的经济负担,各国政府和专利代理机构出台了许多新旧的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一、新办法1. 专利优先权加速审查 (PPH)PPH是指专利优先权加速审查,其核心是利用之前已经获得了针对相同或相关专利文件的授权或者认可,以及其所包含的信息,作为该申请的审查依据,加速该申请的审查流程并给予优先审查。

该方法可通过与其他国家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协作,以此来减少专利申请人和企业向多个国家提交专利申请的时间和费用。

PPH的实现需要专利申请人符合一定的申请条件,如需操作请提前咨询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

2. 专利申请费用减免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许多国家和政府都出台了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为小微企业和初创公司提供了专利申请费用减免的政策。

例如,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三免一减半”政策,即对发明专利等专利的申请费、专利代理费、年费以及证书费等费用给予减免或减半。

此外,美国专利局也设有相关政策,为新创公司和中小型企业提供专利申请和维护费用的减免。

3. 专利服务平台除了政府和专利代理机构出台的政策和法规外,专利服务平台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专利服务平台是指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或机构,通过其平台为企业和申请人提供专业的专利申请,维持和保护服务。

这些平台通常具有较强的技术和法律背景,能为申请人和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旧办法1. PCT申请PCT(专利合作条约)申请是指在国际上提交基于某一发明创建的国际专利申请,该申请可以被多个国家认可,通过审核后可以在多个国家获得专利保护。

PCT申请是通过国际专利组织的申请方式,可以减少不同国家之间的重复申请和审核,从而减少专利申请的成本和大幅度地简化审查程序。

2. 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是一类专业人员,通过他们的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专利申请和管理服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办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专利局
•【公布日期】1994.08.15
•【文号】
•【施行日期】1994.08.15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利其他规定,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办法
(1994年8月15日中国专利局发布)
第一条专利费用减缓的种类
1.申请费(其中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
2.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3.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4.复审费
5.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3年的年费)
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减缓上述五种费用,其它各项专利费用均应按规定缴纳。

第二条专利费用减缓的比例
1.个人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80%。

2.单位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60%。

3.两个以上的个人(包括两人)或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请求减缓的最
高比例不超过60%。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第三条专利费用请求减缓的手续
1.申请人请求减缓费用的,应当如实填写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请求书,需有证明文件的还应附具证明文件。

2.个人申请专利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填明本人的年收入情况。

应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20%。

3.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申请专利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填明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专利局可以要求提供年收入情况的证明。

应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40%。

4.单位请求减缓专利申请费用的,除应递交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请求书外,还需附具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

上级主管部门是指行政主管部门。

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不明确的,可以由当地省(市)专利管理机关出具证明。

直属国家部委的单位,可以由部、委的科技司、局专利管理处出具证明。

大专院校可以由国家教委、专利管理处、当地的省(地)教委或省(市)专利管理机关出具证明。

应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40%。

5.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中,应当说明请求减缓的单位是企业、事业还是机关、团体,是企业的应当说明盈亏情况,非企业的应当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

6.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可以一并请求减缓上述五种费用。

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外的尚未到期的费用,但该请求最迟应当在有关费用期限届满前二个月之前提出。

第四条专利费用请求减缓的审批
1.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书由中国专利局审批后生效,费用减缓请求书填写不符合规定或者未提供有关证明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2.专利费用减缓请求未被批准的,应当在接到专利局通知之后,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数额缴纳或补足费用。

在请求批准以后,专利局又发现问题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出具证明,并根据情况作出新的审批决定。

3.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当在其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收益或者有其他经济收入后补缴所应缓缴的各项费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