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的通知
推动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发展

推动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发展作者:畅婉洁来源:《民生周刊》2021年第16期今年6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经验做法。
适时组织遴选部分技术水平高、科研实力强、发展潜力足的综合医院,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辐射带动全国整体中西医结合医疗水平提升等内容。
“接下来,将在三级综合医院全部设置中医科室,支持二级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室,同时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人员配备力度和中药房设置。
在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强化中西医协作,让患者在临床科室就能接受中西医联合诊疗服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副司长严华国说,“对临床类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逐步做到‘能西会中’,同时组织开展高层次‘西医学习中医’,培养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人才。
聚焦癌症等重大疑难疾病,力争在5年内形成100个左右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综合医院是中医药服务体系的骨干之一,是中西医结合的重要平台,也是中医药传承创新的重要阵地。
早在2016年,在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法规中,中西医并重方针就反复被强调,成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本遵循。
近年来,在国家对中西医并重方针的指导下,我国中医药事业一路高歌猛进,取得丰硕成果。
“在防治新冠肺炎的过程中,中医药与西药协同开展医疗救治,促进中医药深度介入诊疗全过程,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作出重要贡献。
”严华国说。
他介绍,新冠肺炎轻症患者和无症状患者的治疗以中医药为主,做到中医药早服应服尽服,降低了向重症发展的可能性。
“对重症、危重症患者,我们组建了中西医联合诊疗团队,建立中医会诊和联合巡诊制度,实行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有效地减缓了重症向危重症的发展,降低了病死率,最大程度提高了救治效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5.28•【文号】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95号•【施行日期】2012.05.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为进一步促进中医医院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总结我国中医医院评审评价和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制定了《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和《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以下简称《标准(2012年版)》,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
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标准(2012年版)》是各地开展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2012年版)》要求开展中医医院评审工作,不得自行调整标准。
各地在工作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我局医政司。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邴媛媛杨荣臣联系电话:010-******** 59957683传真:************电子邮箱:*************************附件:1.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2.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3.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附件1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第一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一、依据功能与任务,确定医院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院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发展目标,重在提高中医临床疗效。
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标准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XX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将中医临床科室的设置纳入综合医院考核评价内容,切实加以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凡与本标准不一致的规定一律以本标准为准。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一、科室设置(一)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
(二)设立中医病床,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
具备一定规模的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独立病区。
(三)设立中医门诊,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
二、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4名中医类别医师和0.4名护士。
(二)三级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临床专业10年以上。
二级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
(三)主管中医病房的护士长应当系统接受过中医药知识技能岗位培训,能够指导护士开展辨证施护和运用中医护理技术。
三、医疗用房(一)门诊诊室的面积应满足开展业务的需求。
三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二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或不低于医院临床科室平均每床建筑面积;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或不低于医院临床科室每床平均净使用面积。
四、设备配备(一)基本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温度计、治疗推车、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电冰箱、计算机等。
(二)根据专科业务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专科诊疗设备。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9.14•【文号】国卫医发〔2021〕27号•【施行日期】2021.09.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关于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要求,巩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成果,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1年9月14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要求,巩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积极成果,为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现决定实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十四五”期间,高举公益性旗帜,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设置为引领,以学科、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学教育、临床科研、医院管理提升为重点,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数为标尺,促进我国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再上新台阶。
通过打造一批医疗技术顶尖、医疗质量过硬、医疗服务高效、医院管理精细、满意度较高的公立医院,推动我国公立医院整体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9.13•【文号】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26号•【施行日期】2017.09.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做好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下同)评价工作,2012年我局印发了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
近年来,随着医改不断深入,中医医院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对中医医院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
在总结评估以往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基础上,我局对2012版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等有关文件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等有关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等有关文件是开展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的基本依据,各地对此不得进行删减。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可遵循“内容可增不减,标准可升不降”的原则,以附加条款的形式体现本辖区中医药工作重点、医院管理实际等。
调整后的标准应当报我局核准后,方可发布使用。
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可依据评审标准制定本辖区的评审专家手册。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等有关文件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
各地在工作过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我局医政司。
三级中医专科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另行印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联系人:李佳殷邴媛媛联系电话:************、59957687传真:************电子邮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处联系人:汤恺王瑾联系电话:************、59957686传真:************电子邮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17年9月13日附件1: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附件2: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7年版)附件3: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7年版)附件4: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附件5: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7年版)附件6: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7年版)附件7: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附件8:三级民族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7年版) 附件9: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7年版)。
中西医结合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用探讨

南宁……530011)影响广泛,危害性大,截至目前尚无针对该病的协同攻关、优势互补”的决策部署,各地积极制定符合减少危重症发生、提高治愈率和降低病死率的目标。
通过研究/或正在研究的中西医结合疗法进行概述,以期为探讨中西医结合。
中取得较好成效,现将中西医结合防治COVID-19的临床应用总结如下。
1…西医对COVID-19的认识1.1…病因学…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是一种有包膜的β属冠状病毒。
感染SARS-CoV-2的患者临床主要表现为发热、干咳、乏力等为主的呼吸道症状,并伴随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目前该病毒来源及发病机制尚不清楚。
现有的研究表明,该病毒与蝙蝠SARS样冠状病毒(bat-SL-COVZC45)同源性高达85%以上[3],因此,病毒可能来源于蝙蝠。
也有最新研究显示,SARS-CoV-2的中间宿主可能是穿山甲[4]。
1.2…流行特点…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以下简称第6版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的潜伏期为1~14 d,多为3~7 d,具有流行性及强传染性,其传染源为病毒感染者或无症状感染者,能人传人且人群普遍易感。
其传播途径为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
有学者发现,在我国武汉、深圳等地区以及美国的确诊患者粪便中SARS-CoV-2核酸检测阳性,说明在该病患者的粪便中存在病毒,病毒能在消化道内存活,存在粪-口传播可能[5]。
另外,有报道指出存在母婴垂直传播可能,但仍需证实[6]。
1.3…西医治疗…第6版诊疗方案根据不同阶段临床表现将COVID-19分为轻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
据目前研究显示,COVID-19流行特点为聚集性发病,感染患者多具有暴露史[7]。
因此,该方案提出对于疑似病例应单人单间隔离治疗,而确诊病例可以多人收治在同一病室。
由于尚无针对COVID-19的特效药物,西医主要以对症治疗为主,还需要注意加强支持治疗。
西医治疗主要应用广谱抗病毒药物和输注康复期患者血浆,辅以对症支持治疗[8]。
《中医药常用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汇编》目录汇集

《中医药常用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汇编》目录汇集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医药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从业能力与水平,结合当前中医药发展形势和重大战略,以及中医药发展所涉及的有关领域,初步整理汇集形成《中医药常用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汇编》目录,供全省中医药系统机构和人员提供学习和参照。
汇编框架分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政策、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四部分。
其中,在第三、第四部分中设有分项目录,分别从综合管理、医疗机构、医疗人员、中药制剂管理四个方面按照批准发文机构和年限进行收集,重点梳理十八大以来中医药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十八大之前中医药常用规范性文件。
对大卫生等领域相关文件未纳入其中,请参见其他汇编。
中医药常用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汇编目录第一部分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主席令第59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二部分行政法规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4.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令703号2018修正)第三部分部门规章及政策、规范性文件综合管理类:5.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7.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2号)8.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2号)9.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3〕39号)10.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有关中医监督问题的批复(国中医药办法监发〔2014〕9号)1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中医药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中医药法监发〔2015〕9号)12.国家旅游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旅发〔2015〕244号)1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1号)14.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法监发〔2016〕8号)1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中医药国际发〔2016〕44号)16.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中医药规财发〔2016〕25号)17.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33号)18.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16〕37号)19.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中医药人教发〔2016〕39号)20.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2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中医药科技发〔2016〕38号)2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项目评估评审准则与督查办法(试行)(2016年)2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2017年)2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中医药规财发〔2017〕30号)2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监测方案》的通知(2018年)26.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法监函〔2019〕75号)医疗机构类:27.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35号修正版)28.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计委令第14号)29.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校验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713号)3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31.关于印发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55号)32.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号)33.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8号)34.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35.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函〔2019〕125号)36.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2019年)37.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表(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13〕41号)38.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2014年)39.关于印发《公立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6〕14号)40.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22号)41.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42.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7年版)43.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7年版)44.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45.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7年版)46.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7年版)47.三级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中医肛肠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48.三级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中医肛肠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8年版)49.三级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中医肛肠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50.三级中医肛肠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51.三级中医肛肠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8年版)52.三级中医肛肠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53.三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54.三级中医骨伤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8年版)55.三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56.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57.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8年版)58.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59.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19〕56号)医疗人员类:60.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计委会令第13号)61.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6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计委令第15号)63.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卫办发〔2012〕45号)64.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65.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66.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1号)67.教育部、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原七年制临床医学教育调整改革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1号)68.关于印发《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3〕9号)69.关于印发《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3〕53 号)70.关于印发《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4〕25)71.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国中医药人教发〔2018〕5号)7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学术传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8〕6号)中医药剂管理类:73.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19号)74.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医药制剂管理意见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2〕22号)7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15〕14号)76.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6〕23号)77.农业农村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2018年)第四部分地方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综合管理类:78.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79.四川省中医药条例(2019年修订)80.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6〕69号)81.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32号)82.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川经信化医〔2016〕94号)83.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580号)84.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经信化医〔2016〕94号)85.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17〕41号)86.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7〕27号)87.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193号)88.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94号)89.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8〕2号)90.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川办发〔2018〕78号)9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三个一批”建设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18〕98号)92.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的通知(2016年)93.印发四川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中医药发〔2017〕1号)94.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川中医药发〔2017〕27号)95.关于贯彻落实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的实施意见(川中医药发〔2017〕34号)96.四川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服务作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医改办发〔2017〕2号)97.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98.关于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2018年)99.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快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川中医药发〔2019〕6号)100.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川中医药发〔2018〕19号)101.四川省中医医院评审办法(试行)102.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省级评审指标》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8〕52号)103.关于印发《推进全省卫生计生领域信用体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18〕66号)医疗机构类:104.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行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川卫发〔2016〕299号)105.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75号)106.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许可“综合审批、多证合一”制度改革的意见(川卫发〔2017〕132号)107.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医联体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川卫发〔2018〕77号)108.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诊疗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卫函〔2019〕100号)109.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中医药发〔2016〕15号)110.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推进社会办医发展中医药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中医药发〔2016〕16号)111.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医院评审申请书》(2018版)的通知(川中医药医函〔2018〕41号)医疗人员类:112.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和医疗广告审批权限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14号)113.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保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待遇的通知》(川卫发〔2017〕104号)114.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4〕14号)115.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5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中医药发(2016)25号)116.四川省传统藏医学师承出师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川中医药办发〔2015〕11号)117.印发四川省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川中医药发〔2017〕58号)118.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知识培训大纲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7〕73号)119.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四川省医疗机构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知识培训大纲》的补充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8〕21号)120.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川中医药发〔2018〕24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关于通报2023年健康促进医院优秀案例征集结果的函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关于通报2023年健康促进医院优秀案例征集结果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12.14•【文号】国卫办宣传函〔2023〕463号•【施行日期】2023.1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关于通报2023年健康促进医院优秀案例征集结果的函国卫办宣传函〔2023〕4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委属委管医院、局直属(管)医院:为更好维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公众健康,推动医院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开展了健康促进医院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现将征集活动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活动共征集到健康促进医院案例217个,覆盖建设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强化健康教育、倡导健康文化、完善健康促进激励机制等5个主题。
经专家组初评、复核(含部分案例实地调研)、终评,共遴选出52个健康促进医院优秀案例(名单见附件)。
二、经验做法健康促进医院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对推动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地各医院积极参与,涌现出一批优秀案例,探索出一系列好的经验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视机制建设。
部分医院创新健康促进管理方式,将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医院发展规划,规范并完善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制度,将开展科普工作情况作为医务工作者晋升评优的加分项,激励医务工作者主动参与健康知识普及,提升健康科普知识质量。
如湖南省儿童医院全面推行《全员健康传播行为积分量化管理制度》,配套开发“健康传播管理生态系统”,将积分制管理方式等创新手段引入医务人员健康知识传播全过程,创新了健康促进管理方式。
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制修订健康科普相关制度,评选健康教育与促进先进集体、健康科普达人,将健康科普体系建设纳入医护人员绩效管理,保障了健康促进工作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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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11.02
•【文号】国卫办医函〔2021〕544号
•【施行日期】2021.11.0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关于印发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的
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1〕5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国卫医发〔2017〕3号)、《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国卫办医函〔2019〕45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中西医结合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我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了《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西医结合医院申请设置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的相关标准另行制定。
附件: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