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旧改造实施方案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20•【字号】闽政[2010]27号•【施行日期】2010.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闽政〔2010〕2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简称“三旧”)改造,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调整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推动福建跨越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三旧”改造的重要意义(一)大力推进“三旧”改造是落实先行先试,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跨越发展的具体体现。
落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必须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实施“三旧”改造,有利于深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地价杠杆的调控作用,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保障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大力推进“三旧”改造是围绕加快转变,科学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切实保障发展用地的重要途径。
我省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大力推进“三旧”改造,促进存量建设用地“二次开发”,有利于土地利用方式从外延式增量扩张向内涵式存量挖潜转变,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大力推进“三旧”改造是坚持民生优先,加快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省城镇化进程全面加快,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大力推进“三旧”改造,推动国土综合整治,有利于改善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提升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水平和质量,构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生活生产空间。
二、“三旧”改造基本原则“三旧”改造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力推动福建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大对低效用地的科学改造和深度开发,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重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强化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功能,不断完善城乡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3.12.26•【字号】闽教财[2003]238号•【施行日期】2003.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意见(闽教财〔2003〕238号)各设区市教育局、计委、财政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
2001年和2002年,我省实施了第一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由中央安排专项资金 0.8亿元,省级财政配套0.72亿元,设区市和县市区政府投入2.37亿元,其他自筹经费5.16亿元,共多渠道筹措危改资金9.05亿元,改造危房面积97.2万平方米,显著改善了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意见》(教财[2003]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省于2003年至2005年实施第二期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危改工程”),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危改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机构我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由省教育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和市、县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
省级成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危改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危改办)具体负责工程实施的管理和检查监督工作。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危改工程实施的领导和管理。
二、危改工程的目标和任务总体目标是:基本消除农村中小学现存危房,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设施建设的投入机制。
主要任务是: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在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包括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下,由设区市和县(市、区)政府完成对农村中小学现存165.2万平方米D级危房的改造任务。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规范农村住宅建设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规范农村住宅建设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21•【字号】榕政综[2013]164号•【施行日期】2013.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规范农村住宅建设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综〔2013〕1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福州市规范农村住宅建设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2013年8月5日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8月21日福州市规范农村住宅建设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用地管理工作,引导村民有序开展住宅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闽政〔2004〕21号)、《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闽政办〔2011〕18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村村民新建、原址拆建住宅的用地、规划、建设和产权登记管理。
已完成村改居的村和已纳入市“三旧”改造范围的行政村,其住宅规划建设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工作,并指定一个职能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日常事务。
牵头部门在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窗口集中收案,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申请。
对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事务实行“集中式管理”,统一收案、集中分案、并联审批、跟踪督办、统一监管。
属利用原宅基地改建的,不需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直接办理规划建设许可手续,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受理。
浅析厦门的“三旧”改造

2 . 2优化 提升城 市空间, 是实现 海湾型现代都市建设的需要
( 1 ) 近几年来 , 厦 门市政府 以“ 全域 厦门” 的理念 和“ 高起 点、 高标 准 、 高层次 、 高水平 ” 的 四高原则 , 确 立了全面拓展岛 外空 间, 优 化提 升岛内空间的发展 战略。随着海湾型现代 国 际都市 的建 设 ,厦 门全面扩展 岛外 空间 ,已从 原来 岛内的 l O O k m 向岛外拓展 到 3 3 0 k m 。 岛内优化提升 , 即通过对现有 土地资 源的有效整合 、 提升 , 进一 步推动岛 内土地 的二 次开 发利用 , 调整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 促 进厦 门产业结构升级 , 使 岛 内的城市建设更具生态性和品质性。
性, 提 出厦 门“ 三旧” 改造所应遵循 的四项建议 : ①多借鉴 其 他城市 的成功经验 ;②应建立在生态城市理念的框架下 ; ③ 应 基于更高层次 的改造 ; ④认 真总结经验 , 完善改造政策 , 加 强制度建设 。以真正达到 国家利益 、 企业利益 和社会 效益的
集体共赢 。
索, 对厦门新一轮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
地 的厦 门土地资 源 日益紧缺 , 土地供 需矛盾 日益 突出 , 城市
发展 空间极其有 限 , 原有 的功能结构 、 物 质结构和土地 资源 利用方式 已成 为厦 门可持续发展 的瓶颈 。如何更好地节 约 、 集约、 高效利用城市土地 , 充分挖掘城市存量用地潜力 、 提高
土地利用综合效 益 ,已成为 当前厦 门政府所 面对 的重大课
2 “ 三 旧” 改造 为探 索 性政 策 。 厦 门实 施 极 具 必 要
性
2 . 1 是 土 地 利 用 由粗 放 型 向 节 约集 约型 转 变 的 客 观 要 求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榕政综[201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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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正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榕政综〔2011〕1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为贯彻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保障城市建设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凡属省、市发展改革部门立项、市级以上财政出资和跨区项目,由市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凡属各区发展改革部门立项、区级财政出资的项目以及市人民政府下达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其他项目,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本市房屋征收部门,各区房屋管理部门是各区房屋征收部门,市、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
三、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已取得资质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四、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由项目业主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图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材料。
五、房屋征收部门收到项目业主提交的征收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在3日内在房屋征收范围张贴房屋征收告知书,告知被征收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委托征收实施单位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无产权房屋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征收实施单位应将摸底、调查结果报经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核后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1]241号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1]241号](https://img.taocdn.com/s3/m/2e5773ca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a9.png)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1〕241号)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平潭综合试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土资党发[2010]45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通知如下:一、健全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各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全面推动土地交易市场建设,作为显化国有资产价值,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土地市场环境,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规范房地产市场,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在全面总结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成因及解决办法,进一步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
(一)实行不同用途经营性用地差异化的供地方式。
对商业、娱乐、高档公寓住宅用地应严格控制供地总量,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主要采取拍卖方式供地;对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可根据房价、户型、面积、企业自有资本、企业信誉、开发业绩(开发面积、房屋质量、节能环保技术的应用等)、消费者评价、纳税情况和社会责任等多种指标,主要采取综合招标方式供地;对经营性项目用地竞争性不强或申请竞买人数不足两个的,可采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
(二)探索改革经营性用地单一的公开出让方式。
切实改变过去单一以出让方式有偿供应建设用地的做法,积极探索有利于土地节约高效利用的供地方式。
对加油站、工业仓储类项目和其他生产经营周期较短的项目用地,逐步实行租赁制,采取招拍挂方式出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4.10.14
•【字号】闽建筑〔2024〕37号
•【施行日期】2024.10.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
闽建筑〔2024〕37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43号),加快推动城市更新,保障老旧小区(含老旧街区片区)改造工程安全生产,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0月14日。
郊边村三旧改造工程方案

郊边村三旧改造工程方案一、背景分析郊边村位于城市的边缘地带,经济条件相对较差,农村面貌陈旧,存在着“旧村古宅、旧路老桥、老树旧井”的问题。
这些“三旧”问题,不仅影响乡村整体形象,也制约了农民生产生活的便利性和美好愿景的实现。
因此,对这些问题进行改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改造目标1. 实现乡村环境整体升级。
通过对古宅、老树、旧路、老桥、老井等进行修缮,使村庄环境更加整洁美观。
2. 提高村庄基础设施水平。
改善老旧基础设施,增加新型的便民设施,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3. 提升村庄宜居性。
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提升乡村宜居度,使其更适合居民居住。
4. 加强对传统村庄的保护。
保护古宅、老树、老桥、老井等传统建筑和历史文化遗产,使其得到有效的利用和传承。
三、项目内容及实施方案1. 古宅重建和修缮古宅是乡村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对老旧的古宅进行修缮,使其保存完好,并结合现代建筑技术,对部分古宅进行改建为民宿、文化体验馆等,提升其附加值和利用率。
2. 老树保护老树是乡村的一道风景线,村内的老树要进行精心的保护和修剪,修复老树根部、树干和枝叶,营造出乡村的绿色美景。
3. 旧路改建对村内的旧路进行修葺,适当拓宽并整修路面,增加间接的景观绿化、人行道、交通标志等,提高村庄道路的通行舒适度和美观度。
4. 老桥维护对村内的老桥进行检修,保障桥梁的安全通行,增加桥下的绿化和景观设计,提升其观赏性和沿线环境。
5. 老井改造对村内老旧的水井进行翻新,修缮井口,加固井壁,使之维持良好的水质,增加井边的景观绿化,提升村庄井的宜观赏性。
6.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在原有的老旧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增加新型的公共服务设施,如文化娱乐广场、医疗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等,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7. 乡村环境整治加大乡村环境整治力度,对乱堆乱放、环境卫生不整洁的乡村环境进行整治,营造干净整洁的基本环境。
8. 村庄规划更新根据现代村庄规划理念,重塑村庄的布局结构,合理规划村内居民生活区、农田耕作区、休闲娱乐区等,提升村庄的宜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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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旧改造实施方案
福建省作为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沿海省份之一,城乡建设发展较快,但也面临着城乡发展不平衡、城市老旧小区和农村危旧房屋等问题。
为了改善城乡面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福建省提出了三旧改造实施方案。
一、背景分析。
福建省三旧改造实施方案的提出,是基于当前城乡发展不平衡、城市老旧小区和农村危旧房屋等问题。
城市老旧小区存在着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农村危旧房屋存在着安全隐患、居住条件差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制约了城乡发展的整体水平。
二、目标与任务。
福建省三旧改造实施方案的目标是要全面改善城市老旧小区和农村危旧房屋的现状,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的整体水平。
具体任务包括对老旧小区和危旧房屋进行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城乡面貌的整体提升。
三、改造措施。
1. 加大投入力度。
政府将增加对三旧改造项目的资金投入,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完善规划设计。
对老旧小区和危旧房屋进行全面规划设计,确保改造工作符合城乡发展规划,提高改造质量。
3. 推动产业发展。
在改造过程中,注重产业发展,促进就业,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推动经济发展。
4. 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改造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改造工作的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进行。
四、保障措施。
1. 政策支持。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三旧改造提供政策保障,推动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共同推动改造工作的开展。
3. 健全法律法规。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改造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维护改造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成效评估。
对三旧改造实施方案的成效进行全面评估,主要从改造质量、居民满意度、城乡面貌提升等方面进行评估,为今后改造工作提供经验总结和指导意见。
六、结语。
福建省三旧改造实施方案的提出,是为了全面改善城市老旧小区和农村危旧房屋的现状,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的整体水平。
通过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规划设计、推动产业发展、强化监督管理等措施的落实,相信福建省的城乡面貌将会得到全面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将会得到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