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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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产学研结合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根据科技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创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为原则,以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基础,以研究开发共性关键技术和重要技术标准为纽带,通过契约关系,建立“共同投入、联合开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集成优势资源推进产学研有效结合,支撑和引领产业技术进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动科技工作融入产业发展的大循环。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深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健全和完善产学研结合机制,着力解决我市产业技术原始创新匮乏、共性技术供给不足、核心竞争力受制于人的突出问题,引领我市电子信息、工程机械、光电子三大支柱产业和软件、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集成电路等新兴产业的技术进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推广应用,努力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具有较强国内外竞争力、并能够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研发协作平台与成果转化基地.“十一五”期间,创建若干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突破重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形成行业技术创新平台、构建特色鲜明的区域创新体系夯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重点攻关。

创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要根据产业发展规划,瞄准我市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的重大技术需求,围绕《厦门市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任务,选择有一定基础的领域进行重点突破。

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和提供相关经费支持等方式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进行重点攻关。

(二)市场导向,企业主体。

创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突出产学研合作的市场导向,组织协调有优势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实现真正的技术联合,不搞“拉郎配",不追求表面上的联合.在合作过程中,参与各方各得其所,求得共赢。

山东省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作管理办法

山东省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作管理办法

山东省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国科发政[2009]269号),推进我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和发展,加快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山东省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指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第二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围绕我省重点发展领域和各地资源及产业优势,构建各种形式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第三条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示范工作。

省科技厅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和发展给予指导,对符合示范条件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称示范联盟)予以公布。

第四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单位自愿提出示范申请,经设区的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部门推荐,按技术领域将申请材料一式四份(见附件1、2)报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单位)。

第五条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单位)负责对示范联盟组建的必要性和技术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示范联盟技术创新目标应结合国家战略目标,体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符合《山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以及国家产业、环保和能源政策,属于我省重点扶持的15个高新技术产业群范围。

近期应主要体现我省工业调整和九大行业振兴规划等。

2.示范联盟开展的技术创新活动应体现所在产业领域的重大技术创新需求,有利于推动相关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形成产业核心技术标准,支撑和引领产业技术创新。

3.示范联盟开展的技术创新活动应具有较强的产业带动作用,有利于集聚创新资源,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

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未来产业由前沿技术驱动,当前处于孕育萌发阶段或产业化初期,是具有显著战略性、引领性、颠覆性和不确定性的前瞻性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未来产业,是引领科技进步、带动产业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选择。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围绕制造业主战场加快发展未来产业,支撑推进新型工业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传统产业的高端化升级和前沿技术的产业化落地为主线,以创新为动力,以企业为主体,以场景为牵引,以标志性产品为抓手,遵循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规律,加强前瞻谋划、政策引导,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为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前瞻部署、梯次培育。

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战略必争领域,系统谋划,超前布局。

把握未来产业发展规律,分阶段培育,动态调整。

创新驱动、应用牵引。

以前沿技术突破引领未来产业发展,加强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

以场景为牵引,贯通研发与应用,加快产业化进程。

生态协同、系统推进。

汇聚政产学研用等资源,融合资本、人才、技术、数据等要素,打造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产业生态。

开放合作、安全有序。

主动参与全球未来产业分工和合作,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统筹技术创新和伦理治理,营造包容审慎、安全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未来产业技术创新、产业培育、安全治理等全面发展,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业规模稳步提升。

建设一批未来产业孵化器和先导区,突破百项前沿关键核心技术,形成百项标志性产品,打造百家领军企业,开拓百项典型应用场景,制定百项关键标准,培育百家专业服务机构,初步形成符合我国实际的未来产业发展模式。

新时代实质性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工作方案

新时代实质性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工作方案

新时代实质性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和省委“坚定不移走'创新路',构建实质性产学研创新联盟”的要求,以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创新链为主线,建立企业牵头、市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创新联盟建设工作落实落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总体要求围绕我市主导、优势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建设一批以龙头骨干企业为盟主、重点院校参加的产学研创新联盟,组建联合研发中心,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契约关系为纽带的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发挥科技创新在振兴发展中的战略支撑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1“十四五”工作目标:力争全市建设各类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200家以上。

在联盟框架下,培育和完善重点研发机构100家以上,实施重点关键技术攻关100项以上,全市瞪羚企业达到2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10家以上。

2.2023年工作目标:全市建设产学研创新联盟40家以上,其中: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2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能力提升类产学研创新联盟20家以上。

在联盟框架下,培育和完善重点联合研发机构20家,实施重点关键技术攻关计划20项,实现新增瞪羚企业6家、高新技术企业10家。

二、主要任务(-)大力组建实质性产学研创新联盟1重点建设典型实质性产学研创新联盟。

以龙头骨干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为盟主,与重点高校科研单位合作,按照市场化创新目标,建设典型实质性创新联盟,签订联盟协议,完善运营模式,共建实质性研发机构,解决产业发展重大技术问题。

2023年建设典型实质性产学研创新联盟20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区、经济区)2.引导建设中小企业提升类产学研创新联盟。

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雏鹰和瞪羚企业为盟主,与高校科研单位共同签订联盟协议,以解决企业创新发展技术难题为目的,鼓励共建研发机构,实施科技攻关项目,推进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创新联合体构建与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创新联合体构建与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创新联合体构建与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2.02.16•【字号】大科发〔2021〕234号•【施行日期】2022.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创新联合体构建与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大科发〔2021〕234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创新联合体形式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我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与发展,经商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科学技术局研究制定《大连市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创新联合体构建与发展实施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2月1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主要任务第三章组建第四章备案第五章运行与管理第六章绩效评估第七章监督检查和奖惩第八章附则大连市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创新联合体构建与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创新联合体形式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大连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与发展,大连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根据市委《关于制定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辽宁省建设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工作指引(暂行)》等文件的规定,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实质性产学研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指由企业牵头,高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创新联合体(联合体)是以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为目标,以承担重大科技项目为主要任务,以市场机制为纽带,采取自发组织的方式,由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形成“核心层+紧密合作层+一般协作层”相互协作、产业链内大中小创新单元共同参与的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合作组织。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及方案范本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及方案范本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及方案范本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及方案编写参考一、标题部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二、序文部分1.缔约方基本信息。

分别列明联盟成员各方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协议缔结方应是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独立法人,具备法人主体资格。

协议缔结方的名称应是其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上的名称全称,并与协议结尾部分加盖印章一致。

协议缔结方的住所地一般为实际住所地,协议中无特别规定的,该地址通常视为协议各方的通讯地址,即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

协议缔结方的法定代表人应为企业工商登记或其他机构在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现任法定代表人。

2.鉴于条款由一个或数个“鉴于”字样开头的句子组合而成,表明协议缔结各方系基于对各方主体资格、资质、订约目的、订约背景等事实的共同认识或特定认可,方签署此协议,鉴于条款一般不具体规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参考条款如:-1-鉴于:a. 本协议缔约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签订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且各方相互确认彼此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b. 本协议缔约各方签订本协议旨在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规范联盟运作。

三、定义部分(视联盟具体情况制定,可省略)约定将协议文本中反复多次出现的特定概念用简单的词组代替,以提升协议文本语言的精确性,避免重复冗长的叙述占去不必要的篇幅。

四、主文部分1.联盟名称、组织原则和组建宗旨列明各方商定的联盟名称。

写明联盟的组织原则和联盟的组建宗旨。

视联盟组建的实际情况,写明联盟与有关社会组织的关系等2.联盟的技术创新目标、任务和联盟成员的任务分工技术创新目标部分根据联盟的实际情况,明确联盟技术创新的近期、远期目标。

联盟的任务及分工部分根据联盟的实际情况,明确为实现联盟技术创新目标而开展的具体任务,以及联盟成员的任务分工。

对尚无法明确任务分工或将来开展的联盟项目的任务分工,应约定由相应各方另行协商签订有关协议。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示范联盟章程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示范联盟章程

章程二0一一年四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联盟定名为:设施蔬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示范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第二条本联盟是在科技部指导下,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链而由蔬菜产业技术领域的主流企业、大学、科研机构自愿参加而组成的行业性、非盈利性民间社团组织。

第三条联盟的宗旨按照科技部门的要求和指导,充分整合国内外技术创新资源,瞄准国家战略目标,通过联盟技术创新,服务于全国的农业建设。

第四条联盟的基本原则(一)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以引导创新要素向核心企业集聚,形成企业主体,政府主导,产学研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链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联合国内蔬菜产业领域的主流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在平等互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下,积极推动蔬菜产业理论、应用技术的自主创新与科学发展,共同建设、共享成果、促进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坚持奉行开放政策,积极吸纳蔬菜产业及相关学科的最高成就,深入研究、突破蔬菜产业共性和关键技术瓶颈,开创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并遵循价值规律和市场经济原则使其转化为生产力。

(三)坚持产研学结合,融合互动发展,在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共同构建技术创新体系,协作攻关,促进我国蔬菜产业产业快速发展。

第五条联盟接受国家科技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联盟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山东省寿光蔬菜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联盟的业务范围联盟围绕蔬菜产业的发展,促进联盟成员之间的资源、信息共享和互惠互利;积极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研学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集成和共享技术创新资源,加强合作研发,搭建联合攻关研发平台;开展技术辐射,培育蔬菜产业集群主体,使联盟成为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围绕蔬菜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积极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的合作研究与开发,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9.12.01•【文号】国科发政[2009]648号•【施行日期】2009.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科发政〔2009〕6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与发展,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科技部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科学技术部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附件: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国务院《关于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根据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国科发政[2009]269号),以及《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338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就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与发展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指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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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国务院《关于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根据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国科发政[2009]269号),以及《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338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就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与发展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指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第二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的重要载体。

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发展,是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的迫切要求,是促进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联盟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形成产业技术标准;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分工与合理衔接,实行知识产权共享;实施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联合培养人才,加强人员的交流互动,支撑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提升。

第四条鼓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及其他组织机构根据六部门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意见的精神,从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出发,遵循市场经济规则,积极构建联盟,探索多种长效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第五条推动联盟构建要有序开展。

防止脱离产业发展及产业技术创新内在需求的“拉郎配”;防止不切实际的一哄而上;防止地区分割、封闭发展;防止缺乏联盟成员单位自主投入的形式主义;防止造成各种形式的垄断和对市场竞争的压制。

二、联盟的构建
第六条联盟的构建,要以国家重点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实现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在战略层面有效结合,共同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第七条推动联盟构建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遵循市场经济规则。

要立足于企业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合作各方的共同利益,通过平等协商,在一定时期内,建立有法律效力的联盟契约,对联盟成员形成有效的行为约束和利益保护。

(二)体现国家战略目标。

要符合《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等政策导向,符合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迫切要求。

(三)满足产业发展需求。

要有利于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有利于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有利于促进区域支柱产业的发展。

(四)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发挥协调引导作用,营造有利的政策和法制环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推动重点领域联盟的构建。

第八条联盟成立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要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

企业处于行业骨干地位;大学、科
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相关中介机构等可根据联盟技术创新的需要作为成员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要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协议中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落实成员单位之间的任务分工。

联盟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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