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各类假期规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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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有哪些_时事论据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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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有哪些第四章休假规定第二十三条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妇女节、青年节)及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

第二十四条法定节假日1、元旦1天;2、春节3天;3、清明1天;4、劳动节1天;5、端午节1天;6、国庆节3天;7、中秋节1天。

第二十五条年休假一、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员工可享受年休假。

二、年休假天数以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员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有关规定视同工作期间,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新进员工需提交个人累计工作时间的有关证明,员工累计工作时间需经公司确认。

三、累计工作时间:1、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四、员工新进公司且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五、员工累计工作时间满第1年、第10年、第20年的当年年休假天数根据累计工作时间的满日历日期,实行前后分段折算确定,折算合计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满日历天数÷365天)×满日历日期前标准确定的全年应休年休假天数+(当年剩余日历天数÷365 天)×满日历日期后标准确定的全年应休年休假天数。

六、享受年休假的几项具体规定:1、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2、年休假期间,所有工资项目照常计发;3、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待遇;4、系统内调入员工、退伍、复员和转业军人,剔除其在原单位已休的年休假后,未休的年休假可在公司安排休假;5、每年年休假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当年内休完。

各类假期汇总表

各类假期汇总表

全国
保胎假
无规定,同病假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 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 条 八十 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 及福利待遇(生育保险基金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准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 数,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 条 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 (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
江苏
流产假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 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 予20至30天的产假;三个月以 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 七个月以上的,产假90天
全国
企业在产假期内不得 解除劳动合同,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 十九条除外。
第 2 页,共 6 页
企业员工假期汇总一览表
假期类别 天 数 (法律规定最低标准)
江苏省 江苏 南京
第 3 页,共 6 页
企业员工假期汇总一览表
假期类别 天 数 (法律规定最低标准) 待 遇 (法律规定最低标准) 相关依据 适用范围 特别条款 备注
丧假
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婆 1-3天
时间:《江苏省关于职工的岳父母 或公婆死亡后可给予请丧假问题的 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 通知》、《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 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待遇《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 十九条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
在国家机关 、人民团体 和全民所有 制企业、事 业单位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 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 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 返路费,在本人月 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 内的,由本人自理,超 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
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同劳动 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歇业假(停 工假) 公司决定 超过一个周期,提供劳动的协 商;没有提供劳动的,按当按 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 条 所有企业

职业假休假标准

职业假休假标准

职业假休假标准
一、法定年假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员工在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假。

年假应在1年内集中休或分段休假,一般不得超过2年。

年假应在1年内集中休或分段休假,一般不得超过2年。

年假应在1年内集中休或分段休假,一般不得超过2年。

二、病假
员工因病需要休息治疗时,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病假。

病假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须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

三、婚假
员工结婚时,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婚假。

婚假一般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四、产假
女员工生育时,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产假。

产假一般不得超过9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须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

五、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时,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丧假。

丧假一般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六、工伤假
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治疗时,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假。

工伤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七、调休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需要上班的,可以在事后申请调休。

调休应在1年内集中休或分段休假,一般不得超过2年。

八、陪产假
女员工生育时,其配偶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陪产假。

陪产假一般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九、年终假
员工在年度结束时,可以享受年终假。

年终假应在1年内集中休或分段休假,一般不得超过2年。

十、其他特殊假
除上述假期外,员工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享受其他特殊假期。

例如探亲假、生育假等。

特殊假期的具体规定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执行。

假期管理制度表

假期管理制度表

假期管理制度表为了规范假期使用、提高员工团队合作能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特制定以下假期管理制度:一、假期种类及期限1. 年假:员工入职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假5天。

2. 婚假:员工结婚可享有带薪婚假3天。

3. 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有带薪产假90天。

4. 病假:员工因病需请假,可提供医疗证明后享有带薪病假。

5. 事假: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请示经理并获得批准,如情况属实,可享有带薪事假。

二、假期使用1. 假期使用原则:员工需提前至少2天请假并经理确认后方可使用假期,年假需提前至少7天请假。

2. 假期调休:若假期遇周末或节假日,可调休至工作日使用。

3. 假期错过:若因业务忙碌等原因错过假期,需提前申请经理确认并延期使用。

三、假期管理1. 假期申请:员工需写假条并经部门经理或人事部门确认后可使用假期。

2. 假期跟踪:人事部门需记录员工的假期使用情况,定期提醒员工及时休假。

3. 假期统计:年底需统计各员工使用的假期天数,避免超标或滞留假期。

四、假期惩罚1. 假期违规:如有员工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假期或虚报假期情况,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警告、扣发工资或解雇。

2. 假期超标:如有员工超过规定的假期天数,公司有权取消其部分年假或其他福利。

五、特殊情况假期安排1. 加班补休:若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获得相应的补休假期。

2. 出差假期:派驻外地或出国出差的员工,可获得额外的假期补偿。

六、公司权益1.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员工的假期安排,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2. 公司有权向员工提出员工假期使用情况,若发现违规行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七、生效时间本假期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员工。

如有依据与本制度的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记录制度的附加内容:本制度制订人:XXX本制定日期:XX年XX月XX日以上是公司制定的假期管理制度,请员工遵守相关规定,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人事部门。

感谢您的合作!。

职工应享受的各类假期分类表

职工应享受的各类假期分类表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岗位工资*30%/21.75天)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11
法定节假
有薪
1—3天
在职职工
在职期间:元旦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1天;国庆节3天;清明、端午、中秋各1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职工在规定的假期内,按本人的基本工资(含岗位工资、年功工资)计发。
企业月支付给职工的病伤假工资总额低于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80%,按80%支付。
附表---3
职工应享受的各类假期分类表
序号
假期
名称
假期
类别
假期期限
享受人员范围
假期规定
说明
08
病伤假
有薪
规定的医疗期内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
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修养的,在一年时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比例发给基本工资,其标准为:工龄不满5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50%;工龄满5年及5年以上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13
事假
无薪
30天以内
在职职工
职工因私事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30天。
事假假期内停发各项工资待遇。
有薪
5—15天
在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职职工
职工在企业累计工作己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己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己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以上“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内,而且,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职工在规定的假期内,按本人的基本工资(含岗位工资、年功工资)计发。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岗位工资*30%/21.75天)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建工集团员工各类假期管理规定

建工集团员工各类假期管理规定

建工集团员工各类假期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为规范管理员工的各类假期,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类假期的界定及休假待遇(一)探配偶假1、探配偶假是指已婚员工工作地与配偶工作(居住)地不在同一城市或地区,由公司给予的探亲假期;2、探配偶假每年度一次,假期为30天,其旅费按火车硬座票价报销;员工配偶因公赴境外工作、学习一年以上,员工每年可享受探配偶假期30天,赴境外探配偶者旅费自理;3、使用探配偶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和50%的岗位工资;路途时间按本文规定时间核计;4、员工配偶因私出境一年以上,员工每年可申请30天事假(含路途时间)赴境外探亲。

(二)探父母假1、探父母假是指员工工作地与父母工作(居住)地不在同一城市或地区,由公司给予的探亲假期;2、已婚员工探父母假为每四年度一次,假期20天,旅费按火车硬座票价按比例报销,旅费在本人基本工资30%以内的部分自理,超过部分由公司报销;3、已婚员工父母工作(居住)地与员工配偶工作(居住)地在同一城市或地区的,只能享受每年一次探配偶的30天假期,不再给予四年一次探父母假期;4、未婚员工探父母假为每年度一次,假期为20天,其旅费按火车硬座票价报销,赴境外探父母者旅费自理;5、使用探父母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和50%的岗位工资;路途时间均按本文规定时间核计。

(三)年休假1、年休假是指公司按国家规定给予员工的年度休息假期。

2、凡公司正式在岗职工,参加工作年限符合下列条件,均可享受相应的年休假。

(1)工龄满15年者,每年休假14天;(2)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者,每年休假10天;(3)工龄满1年不满10年者,每年休假7天。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年休假。

(1)当年病假累计在一个月以上者;(2)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者;(3)休产假90天以上者;(4)当年已享受探配偶假、探父母假者;(5)离岗脱产学习半年以上者;(6)当年待岗在一个月以上者;(7)外借人员及因公赴境外长期工作者;(8)新入职员工在本公司工作不满一年者。

事业单位假期规定

事业单位假期规定

事业单位假期规定事业单位假期规定主要包括法定假日和单位附加假日两个方面。

一、法定假日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事业单位的法定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

这些法定假日都是以休息和放假为目的的,单位必须给予员工相应的假期。

1、元旦:每年1月1日放假一天。

2、春节:按照农历确定的春节日期,连续放假7天,具体放假日期根据国家公布的调休安排确定。

3、清明节:每年4月4日或4月5日放假一天。

4、劳动节:每年5月1日放假一天。

5、端午节:每年农历五月初五放假一天。

6、中秋节:每年农历八月十五放假一天。

7、国庆节:每年10月1日放假一天。

二、单位附加假日单位附加假日是事业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的假期。

这些假期不受国家法律规定的限制,由单位自行安排。

1、周末调休:为了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单位可以将部分法定假日调整到周末,使得员工可以连休几天。

2、年假:年假是指单位为了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工作积极性,主动设置的假期。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员工在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假,一般情况下,年假的天数根据工龄长短而定,例如1-10年工龄,年假天数为5天,10-20年工龄,年假天数为10天,20年以上工龄,年假天数为15天。

但具体的年假天数还是根据单位的规定来确定。

3、特殊假期:根据员工个人特殊情况,单位可以给予一定的特殊假期,例如婚假、产假、丧假等。

总体来说,事业单位的假期规定是根据国家法律和单位自身情况综合确定的。

单位会保证员工能够享受法定假日的合法休息,同时也会根据单位的需要给予一定的附加假期,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积极性。

各类假期时间

各类假期时间

国家标准各类假期时间1、婚假:一般婚假3天。

女性23周岁、男性25周岁属晚婚,晚婚者另加晚婚假15天。

2、丧假:职工因直系亲属丧葬须本人处理者,市内给假3天,市外酌情加路途天数。

3、探亲假:(1)工作满一年的单身职工每年可请探亲假20天(不含路程天数);出境探望父母,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给假四个月,三年一次的,给假70天,一年或两年一次的,给假20天。

(2)夫妻分居、配偶在外地工作的职工,每年可享受一个月探亲假,但夫妇双方不能同时享受;出境探望配偶,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给假半年,不足四年的,按每年给假一个月计算。

(3)父母居住在外地的已婚职工,每四年享受一次探亲假,时间为20天(不含路程);出境探望父母,每四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40天。

(4)新调入本院职工,在下半年由父母所在地调入者,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5)带薪上学的职工,可参照探亲假规定,单位每年报销一次往返路费,其在本院工作的配偶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6)符合探亲规定的职工,其父母去逝的当年未享受探亲假者,请假料理丧事,可按探亲假待遇对待。

(7)职工犯错误,受了处分,但没有被开除公职,仍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8)病休两个月以上的职工或当年度已享受年休假者,不再享受探亲假待遇。

4、产假: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

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增加产假30天;一年内有两次流产者,第一次流产为产假,第二次流产为病假。

5、哺乳假: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难的,可在哺乳期请长假,直至婴儿满1周岁。

6、年休假:工作人员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工作已满20天以上的,年休假10天。

其中:(1)年休假可充抵病、事假;(2)一年内病、事假天数超过年休假,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3)脱产学习一年(含一年)以上者不享受年休假;(4)已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寒暑假待遇者不再享受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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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退休职工不享受探亲假待遇。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以及学徒、见习期满转正,上半年期满的当年可以享受探亲假,下半年期满的自下一个年度起享受探亲假待遇;
5、职工配偶被劳改后,经征得劳改部门同意,可按探亲假规定前去探望。
京政发(81)55、
国发(81)36、
劳人险函(86)26号
出国探亲假
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期规定一览表
类别
有关待遇政策规定
依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文号
探 亲 假
1、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给假20天。因故当年不能探望或职工本人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二年给假一次,假期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四年一次,给假20天;
上述根据实际需要,给路程假。假期包括公休、法定假日,探亲期间工资照发。已婚职工探望父母,路费在标准工资30%以外部分由单位负责;
病假
工作人员因病需要治疗和休养的,可请病假。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2个月但没有超过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开始,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及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1、归侨、侨眷、台胞职工出境探望配偶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给假半年,不足四年的,按每年给假一个月计算;
2、未婚探望父母四年以上一次的,给假四个月;三年一次的,给假70天;一年或二年一次的,按国发(81)36号文给假;
3、已婚出境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40天,不予累计。假期包括公休日、法定假日。
以上各项,经领导批准,可以不算事假,但要记入考勤,以便考核。
京政发(82)111号
婚假
工作人员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不得超过七天;晚婚的增加奖励假七天。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假日在内。
京政发(82)111号
丧假
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以请丧假,假期不超过5天。须往外地的,可给予路程假,往返路费自理。
女职工劳保若干规定第6条、
市计生条例六章29、30条、
教人(92)8号
公假
工作人员遇下列情况可请公假:
1、陪同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看病,或上述人员患病住院需陪住;
2、学校通知开学生家长会;
3、房管部门维修、拆迁住宅需在家照料;
4、女工作人员进行产前检查的;
5、女工作人员哺乳一周岁之内的婴儿每天一小时的喂奶时间(4、5二项不适用于非婚生育和非计划生育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4号等
注:职工可享受假期的具体日期和时间长短由各单位根据国家政策和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酌情批准。
(82)侨政字第011号、
劳人险(83)16号
配偶出国探亲
公派研究生
出国前确定留学三年以上的公派出国研究生,婚后在国外学习一年以上者,其国内配偶可申请探亲,假期三个月,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前三个月工资照发,从第四个月起停薪留职,从第七个月起,是否保留公职视情况由其所在单位自定。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出国探亲的一切费用自理。
国发(81)52号、
1994年4月4日工改政策口头解释(二)
事假
工作人员因私事必须本人办理的,可请事假,全年累计在15天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15天的可酌情扣发超假期间的工资。
京政发(82)111号
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下述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如在本年休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在下年度不再安排休假。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毕业后回单位的,从下一年度享受休假待遇。
(88)教外综字003号
因私事出境
去港澳的不超过三个月,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因故确需续假在批准的假期内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不超过一个月。假期从离开工作岗位日算起,半个内停薪留职,超过半年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工资待遇按事假对待。
(83)侨政会字007号
产假
女职工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女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晚育奖励假可由女方享受,也可由男方享受。此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奖励。产假假期包括公休日、法定假日。本院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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