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如下资料:1、通过省级环保验收的证明;2、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相关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3、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4、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5、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6、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7、具有有效的监测报告。
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受理(当日)审核(15天)视情况组织监测、现场核实和专家评审(不记入时限) 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 不予许可的,退回申请人 申请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交不属许可,告知申请人 准予许可的,向社会公开 全程监督电话:3897396 电子公务监察室:3897137 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为15个工作日建设项目改变防治污染设施的设计文件、防污染设施验收及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批准流 程 图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如下材料:项目建议书,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环保部门同意试生产意见;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总结;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三同时”竣工验收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意见;新建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方案或替代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
污染防治设施拆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 交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不属许可受理(当日)组织检查、验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验收时限15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验收时限5个工作日;环境影响登记卡的验收时限为2个工作日。
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批准:现场检查准予许可的,向社会公开 不予许可的,退回申请人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出具验收批复意见;核查意见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全程监督电话:3897396 电子公务监察室:389713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及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重新审批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如下材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情况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交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不属许可受理(当日)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时限15个工作日,报告表审查时限5个工作日,环境影响登记表时限2个工作日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视情举行听证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意见准予许可的,向社会公开不予许可的,退回申请全程监督电话:3897396电子公务监察室:3897137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的审批法定时限分别为60、30、15个工作日,承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及向大气排放转炉气及可燃气体的批准流 程 图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如下资料: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书;《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核定的排污申报登记材料;一年内合法有效的环境监测报告;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排污费缴款回联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受理(当日)审核(15天)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准予许可的,向社会公开 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 交不属许可不予许可的,退回申请人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全程监督电话:3897396 电子公务监察室:3897137行政处罚流程图对违反环保法规行为的处罚流程图日常监察群众举报领导交办其他部门移送媒体披审查立案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拟作警告、对公民50元以下或法人组织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调查取证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制作现场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取得相关证据。
山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有关规定

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有关规定一、受理围(一)《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二)《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所有危险废物。
(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四)《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一)《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申请单位具有多处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应就各处设施分别填报《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分别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三同时”验收报告。
(三)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注册资本金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申请单位,复印件留存)。
(四)属危险化学品的,应提供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申请单位,复印件留存)。
(五)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方案、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
(六)具有相应监测资质部门的危险废物主要成分的监测报告。
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在生产一个月后,将生产中产生的“三废”的监测结果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之后每半年上报一次监测结果。
(七)企业部环境保护、安全管理制度有关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申请单位,复印件留存)。
(八)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应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报告、工商变更登记文件和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报告应说明变更理由和需要变更的具体事项,并抄送经营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三、申报程序(一)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申请文件。
证单位申请及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对初审合格的,开具《省危险废物经营项目技术评估通知书》。
申请单位据此通知到有关单位做技术评估。
对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单位,阐明理由,予以退回。
(三)技术评估单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和技术评估,编制《危险废物经营能力技术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负责。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办理程序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办理程序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附件: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办理程序一、目的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为规范省环保厅对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审查和许可工作,制定《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办理程序》(以下简称《程序》)。
二、证明材料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根据《程序》附一和附二的要求,提交有关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所规定许可条件的申请和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应当详实充分并合理组织,利于查阅。
三、审批程序(一)受理省环保厅收到申请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后对申请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书面审查,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二)公示对已受理的申请,由省环保厅在我厅门户网站对该项目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
(三)专家评审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省环保厅依法制作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告知书送达申请人,并负责组织专家对受理的申请材料(包括证明材料)进行评审以及现场核查。
专家组应当提交关于申请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的意见;并起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草案或不予颁发许可证的文件。
(四)审批专家评审意见及初步审查意见,应当提交厅常务会议进行审定。
根据厅常务会议研究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五)制作颁发许可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制作并颁发许可证。
四、审批时限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专家评审以及依法进行听证等事项的,所需时间不计在上述20个工作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5月19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四年五月三十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各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与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第五条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二)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四)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五)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六)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七)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危废企业申请经营许可证需满足的条件及申请程序

危废企业申请经营许可证需满足的条件及申请程序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可燃性、放射性等特性的废物。
危废企业需要申请经营许可证,才能合法经营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转移、处置等活动。
下面将详细介绍危废企业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及申请程序。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1.合法注册:申请企业必须是一家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申请企业必须具备危废的收集、储存、转移、处置等活动所需要的必要设施和设备,并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3.具备合格的人员:申请企业必须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管理人员,能够进行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和危废处理等工作。
4.符合规定的资金条件:申请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足以保障危废的安全收集、储存、转移、处置等活动。
5.安全环保能力:申请企业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和环境保护能力,能够保障危废的安全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损害。
6.法律合规:申请企业必须具备守法经营的意识,能够合规操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7.具备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申请企业需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能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二、申请经营许可证的程序1.填写申请表:申请企业需要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申请企业的基本信息、设施设备情况、人员构成、安全环保能力等相关资料。
2.报送材料:申请企业需要将填写完成的申请表及其它相关材料报送给主管部门,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
3.现场核查:主管部门会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检查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设施设备、安全环保措施进行审核。
4.公示与听证:在核查通过后,主管部门会对申请企业的信息进行公示,并组织听证会,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许可证颁发:在听证会结束后,主管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听证结果作出是否颁发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如符合条件,主管部门会颁发经营许可证。
危废处理资质和危废经营许可证流程

前言:温馨小提示:本篇文档是通过查阅资料精心整理编制的,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内容不一定完美契合各位的需求,请各位根据需求进行下载。
文档下载后可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对内容进行任意改写,确保能够帮助到大家。
除此之外,本店铺还提供各种文档材料,涉及多个领域例如活动文案、工作方案、读后感、读书笔记等,大家按需搜索查看!Warm tip:This document is prepared by consulting information carefully. Hope to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content of the document is not necessarily perfect to match your needs. Please download according to your needs. Thenyou can rewrite the content according to the actualsituation to ensure that we can help. In addition, the store also provides a variety of documents and materials, covering areas such as copywriting for activities, work plans, reflections, reading notes, etc.正文如下:危废处理资质与危废经营许可证流程详解一、引言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保问题。
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处理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国家对于危险废物处理企业实行了严格的资质和经营许可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危废处理资质的获取和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二、危废处理资质概述危废处理资质是指企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的法定资格。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n" +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n" +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n" + "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n。
危废经营许可申请流程

危废经营许可申请流程
危险废物是指因其毒性、放射性、腐蚀性或其他特性,以及在使用过
程中产生的废物。
对于经营危险废物的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下面是一个大致的申请流程,供参考。
1.准备申请材料:准备需要的各种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注册文件、经
营范围、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环境评估报告等。
3.编写申请书:根据要求,编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书,包括企业
基本信息、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人员配备等相关信息。
4.补充材料:根据具体要求,可能需要提供一些补充材料,比如企业
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方案、安全管理方案等。
5.递交申请:将申请书和相关材料递交给相关政府部门。
通常,这个
部门可以是当地环保局、工商局或者其他专门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的部门。
6.审核过程:政府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
他们可能会进行现场调查,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
也可能会要求补充提供一些其他的信息。
7.审批结果:政府部门会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如果申
请被批准,将会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如果申请被拒绝,政府部门会
给出相应的理由。
8.收到许可证:如果申请被批准,企业将会收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这个证书是企业合法经营危险废物的凭证,需要妥善保管。
9.定期检查和续期:一旦获得许可证,企业需要定期接受政府部门的
检查,并及时办理许可证的续期手续。
通常,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但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变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
申报程序
办事程序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3、具有符合国家或者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有符合国家或者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须一式六份并附电子文本,材料中所附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的字样。
1、行政许可申请表。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3、关于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技术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2)技术人员三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证明材料(由申请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专业包括:化工、冶金等。
4、关于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入危险废物运输的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
(3)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具经道路运输机关审验合格证明。
(4)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的单位还应提供转运车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 19217-2003)的详细证明材料。
5、关于有符合国家或者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包装工具照片、图样及文字说明;
(2)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的照片、图纸及文字说明;
(3)贮存设施、设备经卫生、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6、关于有符合国家或者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的证明材料,以及关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图纸(包括厂区平面布置图,厂区内设施设备分布图)和文字说明。
(2)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意见;论证其能符合国家或者本市环境保护标准,特别是《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的科学和工程技术证明材料。
(3)论证其符合《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以及《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的各项证明材料。
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的单位应提供论证其符合《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各项证明材料。
(4)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废物的,须提供消防部门的证明;经营剧毒化学品废物的,须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经营危险化学品废物的,须提供经营安全生成评估报告证明。
(5)新建、改建、扩建设施应提供试运行计划及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现有设施应提供工程竣工的环保验收意见以及最近一年内的环境监测报告,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消防和安全验收的证明材料。
7、关于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危险废物预处理工艺(包括工艺流程图)及其说明,主要设备的名称、规格类型、设计能力、数量、其他技术参数;所能处理废物的名称、类别、形态和危险特性。
(2)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工艺(包括工艺流程图)及其说明,处置、利用技术和工艺的适应性说明;其主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设计能力、数量、其他技术参数;所能处置废物的名称、类别、形态和危险特性;上述预处理和处置工业的有关试验数据和科学论据,与其他处置工艺相比,处置效果和安全性、经济性比较。
(3)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提供
a、所采用的利用技术、工艺和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评估报告;
b、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产品的认定文件;
c、经营期内的发展规划(包括确保利用技术和设备不断改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计划)。
8、关于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证明材料应包括:(1)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
包括:
a、废物入场确认;
b、取样方法;
c、测试分析方法;
d、重复测试频率;
e、接收标准;
f、不予接收的退运措施。
(2)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
a、危险废物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
b、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设置24小时监控系统;
c、对应急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定期检测的措施;
d、对易燃、反应性或不相容废物的安全管理措施;
e、对设施运转情况进行常规检查和维护措施。
(3)污染防治措施。
包括:
a、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修措施;
b、设施运行不正常或发生其他突发事故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保证措施;
c、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及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地下水、土壤和大气质量的监测制度以及设施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制度。
(4)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包括:
a、对可能发生的意外突发事故的类型分析;
b、防止发生意外突发事故的措施以及设备、设施、装置情况;
c、发生意外突发事故时,与地方主管部门联系的方法、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其职责的确定;
d、应对意外突发事故的撤离疏散计划。
(5)从业人员经环保部门培训计划。
9、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须提交关于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的证明。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3、对厂址不在规划工业区、无规划许可证的申请须征询卫生、城乡规划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市环保局行政受理大厅
2、办公地址: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3、乘车路线:乘公交车27路、320路、701路、717路、727路、748路、921路、无轨电车114路、118路四道口站下车(首体南路、路口西南角)
4、联系电话:68466300
5、监督电话:68717192
6、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