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一、管理原则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住院病人可以自备药品,但需要经医生审核同意,并在医院制定的规定范围内自行管理。
2.住院病人自备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且药品成分真实、有效,不得携带禁药或违禁药品进入医院。
3.医院对住院病人自备药品进行登记备案,并由专人进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二、管理程序1.患者自备药品需提前向医生申报,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医生处方信息。
2.医生审核患者所携带的自备药品是否真实、合规,并批准患者携带进入医院。
3.医院药房或药剂科专人负责登记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生产厂家等信息,并收取相应的登记费用。
4.患者在药房或药剂科登记后,将自备药品交付给专人保管,由专人按照医生的嘱咐负责发放给患者使用。
三、注意事项1.住院病人携带的自备药品必须与住院诊断及治疗相关,应遵循医生的治疗方案,不得随意更换或停药。
2.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的存放和使用应遵循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剂量、时间等要求进行用药。
3.住院期间,如或出现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或过敏反应等情况,患者应及时告知医生,并停止使用自备药品。
4.医院药剂科应定期对住院病人自备药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5.住院病人出院时,自备药品需全部领回,并由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指导患者继续使用或适当调整。
四、管理责任1.医生应负责审核患者所携带的自备药品是否合规,并在治疗过程中监督和指导患者的用药。
2.医院药房或药剂科应负责对住院病人自备药品进行登记、管理和监控。
3.患者在携带自备药品时应如实申报,并按照医生的嘱咐合理使用并定期汇报药物的使用情况。
4.医院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并对其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保障病人的用药安全和合理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规范和监督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药物风险和不良反应,提高住院治疗的效果和品质。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文(4篇)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文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提供优质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就诊过程中自行购买并携带的非处方药、保健品、医疗器械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自备药品登记和管理制度,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规定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五条自备药品的管理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安全。
第二章自备药品的管理要求第六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当遵守以下管理要求:(一)自备药品应当合法合规,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自备药品应当属于非处方药、保健品、医疗器械范围,并且合理使用。
(三)自备药品应当与患者的病情相符,无损治疗效果的风险。
(四)自备药品应当储存、使用正确,防止交叉感染和滥用。
(五)患者购买自备药品应当保留购药凭证,并向医疗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六)在使用自备药品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或者病情加重等情况,应及时向医生报告。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进行指导和监督。
(一)医生应当在接诊患者时了解患者是否使用自备药品,并根据患者病情进行指导。
(二)药师应当对患者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提供使用建议,确保合理使用。
(三)护士应当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记录。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自备药品登记和管理制度。
(一)患者在就诊前应当填写自备药品登记表,详细记录使用的自备药品名称、用量、规格、来源等信息。
(二)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填写的自备药品登记表进行归档,并建立相关档案。
(三)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自备药品的存储管理,确保安全、干净、整齐。
第三章处理自备药品的相关流程第九条患者在就诊前填写自备药品登记表后,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指导,在规定的窗口购药。
第十条药师应当对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并提供合理使用建议。
医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确保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住院患者及门诊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
三、管理制度1. 患者自备药品定义患者自备药品是指在住院或门诊治疗期间,患者本人或家属带入我院内,非我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2. 使用条件(1)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
在以下特殊情况下,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方可使用:a. 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可供,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药品的;b. 一般病情,但医院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
(2)门诊患者自备药品:在以下情况下,临床医师方可使用:a. 医院内无相关替代药品可供使用;b. 特殊患者因治疗需要,在我院使用自备注射类药品。
3. 使用程序(1)住院患者自备药品:a. 患者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并签名;b. 医师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注明“自备药品”;c. 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并在药物配制和使用前进行核对。
(2)门诊患者自备药品:a. 患者提供相应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如门诊病历、诊疗证明等)、购药发票和药品(符合规范的受赠药品相关证明);b. 接诊医生审核后,开具相应的治疗医嘱;c. 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并在药物配制和使用前进行核对。
4. 使用要求(1)不得保管与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物;(2)用药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3)未与患者签订使用自备药责任或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填写不完整,不得使用自备药品。
四、监督管理1. 药剂科负责对自备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进行监督管理;2. 临床科室负责对自备药品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用药安全;3. 医务部负责对自备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务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院旨在规范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2023

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患者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本院诊疗期间,使用本人带入医院内,而非本院供应的药品。
二、使用条件(一)仅限医院无备药可供、病情急需的特殊情况下,经患者知情同意,方可使用;(二)原则上不得自备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已有同类或相类似作用的能正常供应的品种、抗菌药物、血液制品(如白蛋白等)以及神经营养类和中药注射剂等重点监控药品;(三)只能推荐药品通用名称,不能推荐具体厂家,不得指定具体药店。
三、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流程(一)使用自备药品,应由患者或授权委托人签署《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见附件),同意书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的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效期等,医生尤其要充分告知药物的不良反应等风险。
严格遵循先审批再购药的原则(未经同意但已购药的申请院方不受理)。
主管医生在钉钉提交申请(钉钉-工作台-医务管理-自备药品申请表);经科主任同意、药学部审核确认、医务部批准、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使用。
审批通过后应提醒患者:自备药品必须从正规药品经销企业购买,需索要和留存有效购销凭证;患者购药后,医生在钉钉申请中补充上传购药发票拍照图片,并留存发票原件或复印件;最后,通过信息系统开立医嘱,医嘱上注有“XX(自备),注意发票原件或复印件谁开具谁保管。
如已审批通过,系统仍不能开立医嘱的,主管医生需将药品信息拍照上传至(钉钉-工作台-医务管理-科室自备药品目录),药学部新增自备药品目录后,即可通过信息系统开立医嘱;(二)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前,护士严格按操作规程查对后使用:应核对《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自备药品医嘱和购药发票原件或复印件,方可执行医嘱。
如果是冷链药品,还需审核是否按规定条件保存。
由护士统一保管自备药品,并填写《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登记本》;(三)抗肿瘤药物应由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统一配置。
需静配中心配置的自备药品,由护士凭配置申请单,携带配置药物至静配中心,当面交接无误后,方可进入配置;四、门诊患者自备药品使用流程(一)开具自备药品处方前,医师应严格履行告知义务,明确告知该药品的使用范围、用途及注意事项等;(二)医师开具自备药品应在门诊病历中记录,包括自备药品处方的药品通用名称、剂量、剂型、用法;(三)所有医务人员不得和药品销售人员有任何违规行为及经济往来;(四)门诊特药执行“双通道”政策,患者可选择在定点药店购买。
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防范医疗纠纷,特制定本规定。
一、为确保用药安全,住院患者治疗需要的药品均由药剂科供应,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
二、仅在特殊情况下,满足以下使用条件时,方可申请使用:
(一)病情危急,医院无适宜药品可供使用,患者经正常渠道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
(二)病情需要,但医院因各种原因无法及时供应的药品。
(三)患者或其家属提供的自备药品必须是合格药品,并提供购药凭证、药品说明书,如存在无药品说明书、药品过期、进口药品无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等情况,科室一律不得使用自备药品。
三、使用程序
(一)临床确需使用自备药品时,由患者或其家属填写谈话记录或知情同意书。
主管医师应告知患者或其家属使用自备药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自负的责任,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必要时临床科室可提出由药剂科审核患者或家属提供自备药品的购药凭证、药品说明书,检查药品外观质量。
(二)主治医师方可按照说明书或者诊疗规范使用自备药品,并在医嘱中注明“自备药品”。
(三)自备药品应按照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若需要病区保管的应由护士注明患者姓名、床号。
(四)自备药物使用前由护士按规定进行查对,并由患者或患者家属给予确认。
医院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门诊患者。
第二章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要求第三条患者自带药品必须是处方药品,并由医生明确开具。
第四条患者自带药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药品包装完整、密封;2. 药品本身没有明显的异常现象;3. 药品没有过期,且有效期内至少超过住院或门诊时间的一半。
第五条患者自带药品不得携带以下类型的药品:1. 违禁药品;2. 液体制剂、颗粒剂、散剂、胶囊剂等易弄混的药品;3. 高风险药品,如抗菌药物、抗癌药物等。
第六条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责任:1. 对患者自带药品的审核、登记、储存、发放等工作负责的部门为药事部门;2. 负责患者自带药品的日常管理的人员为药师。
第七条患者自带药品的审核程序:1. 患者在接受门诊就诊前需提前告知是否自带药品;2. 患者自带药品应当先由医师审核患者的自带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使用方法等信息,并进行核对;3. 医师审核通过后,将患者的自带药品信息填写在患者医疗档案中,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患者自带药品的储存和发放:1. 患者自带药品应当在药事部门设计的存放区域内进行储存,专门柜体标注有患者自带药品的专用柜;2. 患者每次取药前,需填写领用表,表中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等信息,并由患者本人签字确认;3. 患者领用自带药品后,将药品相关信息登记在患者医疗档案中,并将剩余药品装入口袋等容器,交由患者自行管理。
第九条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注意事项:1. 患者自带药品应按照医师指导进行使用,不得超量或滥用;2. 患者自带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并按照医护人员的指导进行处理;3.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结束后,应按照医师要求将剩余药品交回给医院,由医院进行处理。
第十条患者自带药品的风险控制:1. 患者在接受医护人员的指导下使用自带药品时,医护人员应负有监督责任,定期进行患者用药情况的评估;2. 对于患者因自带药品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情况,医护人员应及时报告并记录,并将其纳入医院的不良事件监测和管理系统。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
三、原则1.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安全、有效、合理的原则。
2.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医生的建议和指导。
3.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医院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四、使用条件1. 患者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自备药品,应向医生说明情况,并取得医生的同意。
2.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不得擅自使用。
3.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医生的用药方案和剂量。
五、使用程序1. 患者向医生说明需要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并提供药品的说明书和购买凭证。
2. 医生对患者提供的药品进行审查,确认药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医生在患者的病历中记录自备药品的使用情况,并注明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和用药时间。
4. 患者按照医生的用药方案使用自备药品,并定期向医生报告用药情况和疗效。
六、注意事项1.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医生的建议和指导,不得擅自改变用药方案和剂量。
2.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定期向医生报告用药情况和疗效,以便医生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3.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医院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不得擅自使用药品。
七、责任与追究1. 医生应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进行审查和指导,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医生应在患者的病历中记录自备药品的使用情况,并注明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和用药时间。
3. 患者应按照医生的用药方案使用自备药品,并定期向医生报告用药情况和疗效。
4. 违反本制度的患者和使用自备药品的医生,将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修订与解释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九、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C
一、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由病区统一管理
以患者为单位
自备药品管理
患者自备药品专区”存 放并黏贴“患者自备药
品标签”
符合《药剂科以外药品 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要
求
关爱 品质 精湛
一、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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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者使用的自备药品需经医院认可的人员核查。核查人员可以是医师或药剂 师。
审核药品 • 符合自备药使用要求的,医师方可下达“自备药”医嘱,并注明药品的名称、 剂型、用法、用量等,并在病历上记录。
• 药剂师对患者医嘱进行审核,发现使用自备药品不合理的及时与医师沟通。 复核执行 • 护士根据医嘱执行,并按规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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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 患者自备药品使用条件
病情危急,医院 内无备药或替代 药品可供,患者 又有自购或自备 “合格”的药品
A
一般病情,主管 医师按院《临时 采购管理制度》 申请采购,但因 各种原因无法供
应的药品。
B
关爱 品质 精湛
自备药品使用前, 患者或者家属需 提供相应能证明 药品合格的材料 (购药发票等), 否则医院有权拒
一、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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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
• 加强对患者用药的管理,规范患者 自备药品的管理与使用,确保患者
定用义药安全
• 是指在医院允许的范围内,患者本 次就诊期间需要使用,由患者自备 而无需药剂科调剂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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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使用原则 • 不建议使用自备药品
不允许使用的自 备药品
特殊情况需使 用自备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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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1. 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
特制定患者自备药品使用制度。
2. 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主管医师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过本临床科室主任审批,才可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给护士执行。
3. 使用条件:
⑴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可供,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
⑵一般病情,主管医师应将需使用的药品名称、疗程、数量等报科室主任审批签字后,报药剂科安排采购供应,办因各种原因药剂科无法供应的药品。
4. 使用程序
⑴如该药符合使用指征,应由患者签订“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尤其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并在医嘱上朱玲“自备药品”。
⑵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的“自备药品”,则应在使用审批表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的剂型、规格、剂量、数量、效期等。
⑶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尤其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
5. 使用要求:
⑴不得保管与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物。
⑵用药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⑶未与患者签订使用自备药责任或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填写不
完整,出现使用自备药品纠纷,影响举证倒置需要赔偿,按照医院管理方案加倍扣发科室与当事人。
⑷住院患者的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门诊患者的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由门诊护士统一集中保管一年。
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
备注:为确保用药安全,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对本院没有的药品,针织医师科与药剂科联系进货,对继续使用的自
备药品,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门诊患者由门诊部主任审批,住院患者由该科室主任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