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权制衡思想中人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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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治理模式的演变——从人性假设的角度分析

政府治理模式的演变——从人性假设的角度分析

政府治理模式的演变--从人性假设的角度分析治理可以理解为统治、控制、管理和协调。

政府治理是政府根据统治阶级的需要,以及凭借其特殊的强制力和权威,通过发布命令和颁布法律监督政策的执行,以实现对政府自身和社会的控制和协调,并促使各个方面的利益得到合理的调整。

政府治理模式是政府在治理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基本行为模式,这种行为模式具有一贯性和模式化的特征。

在不同社会里,对人性假设不同,提出的政府治理理论也不同。

比如孔子和孟子主张性善论,施仁政,荀子主张性恶论,德刑兼治等。

这就是说,依据一定人性假设理论,可以对政府治理提出不同的观点,并形成不同的治理模式。

但是,不管什么样的政府治理理论和模式,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政府治理是通过制度安排来促使政府更好地进行社会管理和实施公共政策,继而促使国家更好地管理社会。

一、君主专制的政府治理模式在不同的社会,或同一社会中的思想家们,其人性理论是存在差异的。

如中国古代性善论代表者孔子和孟子,他们认为人的本性是善的,人是有善根的,人要作恶是由于人的善根受到蒙蔽,若要弃恶从善,就要对人们进行道德教化,把受蒙蔽的善张扬出来。

对国家的管理,就是要施仁政,推行为国以礼的德治模式。

性恶论代表者荀子则认为,人性是恶的,但可以化性起伪,通过教育使人性由恶转为善,管理国家和政府要德法并治。

还有性好利论代表者韩非子提出了法制治理模式,主张以严法来治理国家。

由此可见,以上这些治理模式都是君主专制型的,我们统称为君主专制的政府治理模式。

首先,君主专制的政府德治模式是以“仁”为核心的价值体系,这个体系是通过忠、恭、敬等道德原则来体现的。

“仁”既是执政者的价值核心和道德价值的要求,同时也是一种政府治理的等级制度的价值导向,如孔子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思想,要求君臣各安本分,各守本职,以稳定政治秩序。

这就是用自然血缘关系来规范家庭、宗族关系,进而推演为社会政治关系,并为政府治理形成制度规范。

三权分立讲稿

三权分立讲稿

略论西方分权制衡的形成过程【摘要】当今,分权制衡被西方国家普遍奉为万古不易的经典性政治原则,并且广泛地运用于政治制度的建设实践中。

研究西方分权制衡思想,有利于揭示政治权力的运行规律,有利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制度。

本文将论述西方分权制衡思想由萌芽到形成,由理论到实践的发展过程,勾画出西方分权制衡思想形成的一般过程,比较各阶段的内容和特点,说明其中的原因,并从中得到启发。

政治权力是政治的中心内容,权力制约与权力相伴相生,本文论述的分权制衡只是权力制约的一种方式。

分权是手段,制衡才是目的,以达到权力运行的合法、有效。

“权力—分权”是本文论述分权制衡的一条线索。

政治思想是对现存政治制度的思考及反思,以便政治制度构建更加科学合理;同时,任何政治制度都是政治思想的多重复合体,对政治思想本身往往又有很大的突破。

“思想—制度”也是本文论述分权制衡的又一线索。

一、分权制衡的萌芽阶段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而雅典又是古希腊的学校,因此,西方分权制衡思想可以追溯到生活在古希腊雅典城邦的集大成者柏拉图。

晚年的柏拉图在《法律篇》中设计了“第二等好的理想国”,对《理想国》作了两点重要的修改。

其一,由于人性是自私的,任何权力和制度都要受到法律的支配,人治必须变为法治;其二,全部权力集中于一人手里是毁灭性的,必须将平民成分和个人权威相结合,由“哲学王”的贤人政体变为君主与平民相混合的政体。

柏拉图第一次对权力性质作了粗略的划分,让社会大众和社会精英共享政治权力,并将他们置于法治的条件下实现权力平衡,因此,分权制衡思想是“可以在《法律篇》中发现其原始形态”①。

亚里士多德继续朝着其师柏拉图《法律篇》的方向思考,在对158个城邦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写出了《政治学》。

在这里面他明确地指出了区分政体的两条标准:其一,根据执掌政权者是为了城邦的利益还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分为正宗政体和变态政体;其二,根据执掌政权者人数的多少分为一人统治、少数人统治和多数人统治。

西方分权制衡理论探析

西方分权制衡理论探析

西方分权制衡理论探析摘要:分权制衡理论是西方政治思想的重要命题,也是“三权分立”的基础,本文对该理论进行了简要的探讨。

文中先是从洛克的社会契约等理论着手解释何为分权制衡理论,而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说明了各种制衡权力的方式。

关键词:分权制衡三权分立一、什么是分权制衡:分权制衡原则的理论基点(一)洛克的社会契约理论与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近代西方分权学说是由洛克所倡导,由孟德斯鸠加以发展和完成的。

洛克的天赋人权和社会契约理论认为:权利是天赋的,在未出现政府之前存在一种自然状态。

“那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他们在自然法的范围内,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而毋需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

”但他又认为,并非所有自然状态下的人都是理性及无私的,因此并不都能自觉遵守自然法,尽管他们是平等自由的,但人们的权利并不能因而免于他人的侵犯。

于是,为了使自己的权利和财产得到更好的保障,人们便通过协议或默认的方式将自己置于政府的权力之下。

将自己在自然状态中所享有的部分权力交由政府代为行使,“这就是公民社会立法权和执行权的起源。

”即自然状态下人们将执法权让渡。

但是,如果政府权力并未完成它保障权利的使命,则公民们也应有权取回自己原先托付给政府的权力,另立新的政府。

也就是说,权力来源于权利,权力是为保障权利而存在的。

(二)黑格尔的“国家高于市民社会”理论黑格尔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理论与启蒙思想家们正相反。

他认为,所谓的市民社会是由非道德的因果规律所支配的,是个人私利欲望驱动的非理性力量所致的状态,而不是由理性人构成的完满的状态。

而国家作为“伦理理念的现实”和“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垄断了一切道义资源。

这样,对市民社会这种不自足状况的救济甚或干预,只能诉诸于整个社会进程中唯一真正的道义力量,即国家。

因此,国家是绝对的,它体现而且只有它才体现伦理的价值准则。

国家是目的,是相对于市民社会而言的一个更高的新阶段。

西方分权制衡理论评述

西方分权制衡理论评述

118社会治理西方分权制衡理论评述吴东风(赤峰市委讲师团 内蒙古赤峰市 024300)摘 要:西方分权制衡理论是政治学重要组成部分。

古典时期思想家关于政治权力的思考为其奠定了基础,近代思想家的“三权分立”思想奠定了分权制衡理论的雏形。

“以社会权力制约政治权力”则是分权制衡理论的最新发展。

关键词:分权制衡;以社会权力制约政治权力作者简介:吴东风 (1986-)赤峰市委讲师团讲师, 天津师范大学政治学理论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

“权力”是政治学的核心概念之一。

权力制约理论研究的议题就是如何约束政治权力,将其消极作用降至最低,最大程度的发挥其积极作用。

国内学者杨光斌指出,“政治权力就是在政治关系中,权力主体依靠一定的政治强制力,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作用于权力客体的一种政治力量”[1]。

可见,政治权力与公共利益相关,具有强制性。

基于此,自近代以来,如何有效制约政治权力便成为经典思想家们探讨的永恒课题。

古典时期的分权制衡思想在古典时期的政治思想家的论述中能找到权力制约思想的萌芽,这构成了近代权力制约理论的基础。

亚里士多德指出,任何国家机构都应包含三个机关,分别是审议机关(负责行政官吏的选举与监督、对外宣战与签订合约等),执行机关(执行审议机关所交付各项事务决策)与司法机关。

亚氏的这种论述,实际上正是将政治权力分为三类,为后世权力分立与制衡学说奠定基础[2]。

古罗马的波利比阿认为罗马的强大源于罗马人的智慧,这种智慧在政治上直接表现在执政官、元老院和人民三者之间的权力分配和制约上。

这三者的权力既相互合作和支持,又实现相互制约和钳制,三者之间实现了均衡。

如果其中任何一种权力企图越界,就会受到来自其他两种权力的制约和限制,而这确保政治权力不能为任何一种力量独享,造就了罗马的伟大。

西塞罗继承并发展了斯多噶学派的自然法思想,强调国家乃是公民的集合,代表公民的共同体利益。

政治权力的来源在公民,其行使的尺度为法律。

在西塞罗的著作里,现代宪政权力制约之花似乎已含苞待放了。

分权制衡理论的发展逻辑及其意义

分权制衡理论的发展逻辑及其意义

2011年第01期总第279期前沿For ward Positi on No 1012011Su m No 1279分权制衡理论的发展逻辑及其意义伍俊斌(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科社部,广东广州 510053)[摘 要]分权制衡理论发轫于古希腊罗马的政治哲学,经文艺复兴时期的过渡,在资产阶级启蒙运动时期形成系统的理论形态。

近代自由主义思想家以人性论和自然权利论为基石建构的分权制衡理论,至今仍深刻影响人们对政治权力的认同和对政治体制的理解。

[关键词]权力分立;权力制衡;发展逻辑[中图分类号]D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67(2011)01-0040-04 [作者简介]伍俊斌(1978—),男,湖南新化人,哲学博士,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科社部(广东行政学院政治学部)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哲学与政治学原理、社会发展与社会变革、中国政治和公民社会。

在现代西方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政治权力之间的制约监督受到高度重视,很多国家将政治权力的分立与制衡作为国家宪法原则和政治体制建构的基础。

健全的权力制约机制,在遏制政治权力的专制和腐败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同时,也为公民免受专制统治、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实现社会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

分权制衡思想具有深远的理论渊源,考察其发展源流,研究其历史演变,发掘其现代价值,对于我们全面、深入地理解西方分权制衡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一、古希腊罗马的思想萌芽西方分权制衡理论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

亚里士多德(A rist otle,公元前384-前322年)在《政治学》中把国家权力明确分为审议、行政和司法三权。

他认为一切政体都是由三个要素构成的,即由“议事机能(部分)、行政机能(部分)和审判(司法)机能”[1]215所构成。

亚里士多德主张各要素的权力必须保持平衡,要使三要素保持平衡,防止侵犯、越权和具有特殊的权力,就要相互牵制。

一个政体能否稳定,就看这三个要素是否相互分立、各司其职。

分权与制衡

分权与制衡

宪法学第二次作业——分权与制衡一分权与制衡的含义分权即权力分立,是指国家的权力不能集中于国家的某个部门或者某个人(一部分人),而应该合理地分割开来,交由不同的国家机构或人民来执掌,并由此而形成一定的相互牵制和相互制约,从而达到国家权力的平衡状态,以防止专制和独裁。

分权与制衡作为宪政的经典原理,它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在狭义上是指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的分立与制衡,而在广义上还包括中央与地方、国家与社会的分权与制衡。

二分权和制衡的理论基础分权与制衡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在近代得到了继承和发展。

从理论和时间上可以将其分为两大部分:1 阶级分权思想——古希腊罗马时期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一书中初步阐述和表明了他的分权思想及其理论。

从这部书中我们可以看出,他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关于国家政治的思想的影响,但是他又做出了很多不同于他们的创新。

他在书中研究和比较了希腊的150多个城邦的政治制度,并对政体做出了区分,提出了政体的分类思想。

他的这一分类思想主要有两个标准,一个是统治者的人数,一个是国家的目的。

按照前者,政体可以分为个人统治的君主政体,少数人统治的贵族政体和多数人统治的共和政体。

而按照后者,则可以分为正当的和“变态”的政体。

根据这两个不同标准的组合,他把政体区分为六类,分别是谋求公共利益的君主制、贵族制、共和制,以及他们的变体——谋求个人利益的僭住制、寡头制和民主制。

亚里士多德不赞成希腊的直接民主制,而是亲睐于综合性的混合政体,它集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三者的因素与一身,故名混合政体。

而他的分权思想也正是通过他对混合政体的推崇来体现的。

他认为,如果政治权力为一部分人所控制,那么就存在着权力被滥用的可能性,因此要对他们的权力进行限制和约束,而实行这种控制的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另一部分人拥有可与之相抗衡的权力。

在此基础上,他把政府的权力分为讨论、执行、司法三个要素,并认为权力活动应当普遍地、严格地遵守制定得完好的法律,从而就形成了分权的思想,但这只是一种以阶级为主体的分权模式。

《西方法律思想史》题库及答案

《西方法律思想史》题库及答案

《西方法律思想史》题库及答案一、单选题1.柏拉图所说的国家正义就是:( )A.中道的美德B. 各人应得其所得C. 遵守法律D.不同等级的人,按照分工各司其职,达到社会和谐2.“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这句话的作者是:( )A. 汉密尔顿B.杰佛逊C.黑格尔D.孟德斯鸠3.历史法学派的代表观点是:( )A.法是一种历史现象,是阶级社会的产物B.法象语言、风俗、政制一样,是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的C.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联系D.法是在所有的人中确立的,并得到全人类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4.“不公平的法律便不是法律”反映了:( )A.自然法高于实在法的观点B. 实在法高于自然法的观点C.上帝法高于实在法的观点D. 永恒法高于实在法的观点5.假定在两人之间公平分配一块蛋糕,当以采取一人划分,另一人先取的程序最为合理。

按照罗尔斯的观点,这种正义属于:( )A.实体的正义B. 社会的正义C.程序的正义D. 公平的正义6.__ 区分法为“应该是这样的法”和“实际上是这样的法”。

()A.康德B.黑格尔C.奥期丁D.梅因7.__ 不是功利主义法律观论者。

()A.边沁B.密尔C.奥斯丁D.萨维尼8.霍布斯把“利维坦”比喻为()A.器B.法律C.国家D.神物9.__ 是近代社会契约论的集大成者。

()A.格劳秀斯B.霍布斯C.卢梭D.孟德斯鸠10.马里旦认为,18世纪思想家的自然法强调()A.权利B.义务C.合作D.竞争11.《联邦人文集》作者有()A.华盛顿B.杰弗逊C.潘恩D.汉密尔顿12.富勒的著作是()A.《正义论》B.《法律的道德性》C.《人和国家》D.《法律的概念》13.《代议制政府》的作者是()A.边沁B.奥斯丁C.约翰.密尔D.詹姆斯.密尔14.《神学政治论》的作者是()A.奥古斯丁B.阿奎那C.马丁.路德D.斯宾诺莎15.《》一书,集中体现了圣.托马斯的法律思想。

浅析分权与制衡理论

浅析分权与制衡理论

浅析分权与制衡理论姓名XXX学号XXX院系XXX专业XXX班级XXX2014年12月20日自人类政权建立以来,分权与制衡的问题与国家兴衰息息相关。

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学者们就提出了分权制衡理论。

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对分权制衡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讨论,提出了一整套实行分权制衡的政治制度设计。

分权与制衡原则是政治的重要容,它源于古代西方政治思想,直至近代才作为重要的政治原则得以确立和完善。

那么,究竟怎样的权力划分模式更有利于管理的同时又能保障公民权利呢?本文将通过西欧典型国家的政治制度进行分析,从人类社会普遍规律的高度对“分权制衡”进行正本清源的认识,对我国分权制衡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作了若干思考。

关键词:分权制衡;政权;制度一、分权与制衡理论发展过程 (1)(一)古希腊时期的分权制衡思想 (1)(二)古罗马时期的分权制衡思想 (2)(三)古典自然法学派的分权制衡思想 (2)二、典型国家分全模式分析 (4)(一)英国——君主立宪制 (4)1.英国的中央行政组织 (4)2.英国地方行政组织 (4)(二)美国——总统制 (5)1.美国联邦行政组织 (5)2.美国州行政组织 (5)3.美国的地方行政组织 (5)(三)法国——半总统制 (5)1.法国中央行政组织 (6)2.法国地方行政组织 (6)三、中国政治制度的问题及策略 (7)(一)中国政治制度概况 (7)1.中央机构 (7)2.地方行政组织 (7)(二)中国政治制度问题 (7)四、结论 (9)参考文献 (9)一、分权与制衡理论发展过程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学者们就提出了分权制衡理论。

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时分权制衡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讨论,提出了一整套实行分权制衡的政治制度设计。

(一)古希腊时期的分权制衡思想古希腊是孕育人类文明的源头之一。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将人分为三个等级:最好的一种是用金子做成的,次好的是用银子作成的,而普通群众则是用铜和铁作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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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分权制衡思想中人性基础
【摘要】分权制衡是西方政治思想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这一理论萌芽于古希腊罗马时期,在后世资产阶级革命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和系统化,成为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设计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南。

同其它涉及人的活动的理论一样,分权制衡论也有其依据的人性基础。

本文试分析“原罪”观和“经济人”假设对该理论形成的影响。

【关键词】分权制衡;原罪观;经济人
一、分权制衡思想
分权制衡思想起源于古希腊罗马时期,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首次把国家权力划分为议事部分、行政部分和审判(司法)部分,议事部分行使国家的最高法定权力,诸如宣战、缔结条约、制定法律等,行政长官可由大小不一的选区推选,或抽签决定,能担任任期较长或较短的职务,要向议事机构负责。

随后的古罗马哲学家波利比阿、西塞罗分别对这一思想进行了各自的阐述。

分权制衡思想的成长主要在启蒙运动期间及随后的美国独立初期。

这期间众多思想家、政治家纷纷著书立说,将这一思想逐步形成系统的理论。

洛克在《政府论》一书中提出“立法权,不论属于一个人或较多的人,不论经常或定期存在,是每一个国家中的最高权力”。

[1]而法国学者孟德斯鸠正式提出“三权分立”学说。

他认为:“一切
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2]他的研究使得分权制衡这一理论第一次明确系统化,并为现实政治生活中的制度设计提供了直接参考,对后世影响深远。

而美国独立初期,汉密尔顿、杰斐逊等人将分权制衡思想具体化,使之成为美国政治生活中的基本原则之一,也为后来诸多国家效仿。

二、分权制衡论的人性基础
分权制衡是一种政治制度的设计,思想家们力图通过这样的制度达到规范统治者行为的目的,从而使其对国家的管理更有效。

而任何针对人的研究,总是基于一定的人性假设,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措施对人的行为进行限制和规范。

从这一逻辑上看,分权制衡论依据的人性假设主要有两种:一是基督教中的“原罪”观和幽暗意识,二是经济人假设。

1.基督教的“原罪”观和幽暗意识为分权制衡提供了直接的人性基础。

亚当与夏娃在伊甸园中违逆上帝出于爱的命令偷吃禁果,想要脱离造物主而获得自己的智慧,从此与上帝的生命源头隔绝,致使罪恶缠身。

后世人皆为两人后裔,因而每个人生来就有罪。

圣保罗把《旧约·创世记》中这一段本来平淡无奇的传说称作人的“原罪”,后世人将此阐发为西方特有的罪感文化。

基督教的罪感文化对于西方政治文化的最大贡献,就在于它的
“原罪”说内涵着对人性中与生俱来的种种黑暗势力的正视和省悟,而这种幽暗意识经过基督教加尔文教派的继续发酵,发展成为人性自私与权力恶性的理念,并最终酝酿出西方宪政有关权力设防的制约逻辑。

因为人有着与生俱来的堕落性,有权的人更容易走向腐败,所以人性不可靠。

而人世的黑暗与人类的堕落性又导致人与人之间不能相互信任,尤其是对掌权者的不信任。

这种人性观造成基督教传统重视法律规制的倾向。

“大致而言,历史上解决权力问题的途径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希望执掌权力的人,透过内在道德的培养,由一个完美的人格去净化权力。

另一种是追求制度上的防范。

基督教从人性论出发,很难走上第一条途径,剩下来自然就只有第二条途径。

”[3]约翰·洛克也从人性不可靠的假设出发,认为防止专制暴政的最好方法就是把权力在制度中根本分开,避免政府中任何一个部门有过多的权力,这样就能使独裁的危险在制度中无形化解。

而联邦党人的宪政思想更加清晰地说明美国宪政制度的建立受到了这种幽暗意识的影响。

麦迪逊、汉密尔顿等人高度认同大卫·休谟政治学假设:在政治制度的设计中每个人都必须设想成为无赖,好的制度将不依赖于伟大的私人美德的存在。

[4]正是基于此考虑,权力的集中必然会导致暴政的出现,而阻止权力集中的最好办法就是体现分权制衡原则的民主宪政制度。

总而言之,分权制衡的原则就是基督教的幽暗意识的表现形式。

2.分权制衡理论的另一人性基础是经济人假设。

经济人假设是西方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也是许多经济学问题研究的重要基础。

这一理论最早是由亚当·斯密在1776年的《国富论》中表述的:“我们每天所需的食物和饮料, 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面包师的恩惠, 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

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

”[5]斯密把“经济人”和“利己心”看作是一切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的本源,并认为交换起源于“人们自利的本性”。

这一假设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基本含义:第一,认识自利的。

“自利”,即追求自身利益是人们经济行为的根本动机。

这种动机和由此而产生的行为有其内在于人本身的生物学和心理学的根据, 它根源于人作为一种动物的本能。

[6]第二,人是有理性的。

这种理性在于人们能够根据市场情况、自身处境和自身利益作出判断,从而以最小的牺牲来满足自己最大的需求,使所追求的效用达到最大化。

尽管“经济人”假设的适应性本不应涉及政治领域,但由于西方国家多实行的是自由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国家政权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扮演着协调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利益的角色。

在这样的条件下,“经济人”假设关于人性自利、理性的描述在管理者身上也难以避免,权力可以让管理者更轻易地为自己谋利。

因此,必须避免权力的过分集中,并且有限的权力也应得到充分的制约和监督,以避免权力助长私欲和贪婪。

从这一角度而言,自由的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用分权制衡的制度约束国家管理者的经济理性,使之行为
更合乎公众利益的需要。

因此“经济人”假设也是众多思想家们设计分权制衡这一制度时的人性基础之一。

三、结语
制度正义是最大的正义,用制度治理国家、以及管理管理者群体,都是更科学、更有效地方式。

对于现今的我国而言,探索并建立约束权力本身的机制,是公职人员能真正服务于众人之事,仍是摆在广大研究者面前的重要课题,更是执政者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参考文献】
[1][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64:89.
[2][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61:154.
[3]张灏:《幽暗意识与民主传统》《公众论丛》,北京:三联书店,1995:72 .
[4]程乃胜,论中世纪基督教对近现代宪政的影响[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
[5]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商务印书馆, 1997:101- 102.
[6]林金忠,“理性经济人”与主流经济理论中的假设问题[j].学术月刊,2008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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