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岗位职责规章制度.doc
枫桥派出所规章制度

枫桥派出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派出所工作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枫桥派出所是国家机关,履行治安管理职能,依法为辖区内居民提供警务服务。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枫桥派出所全体人员及相关单位,依法组织实施。
第四条枫桥派出所全体人员应当维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廉洁奉公,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
第五条枫桥派出所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加强警务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居民法制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枫桥派出所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开展侦查取证,执行治安管理处罚,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服务居民群众。
第七条枫桥派出所应当建立健全警务责任制度,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及责任人,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第八条枫桥派出所应当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服从指挥,做好各项汇报工作。
第九条枫桥派出所应当定期组织警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完善工作技能。
第十条枫桥派出所应当注重加强与社区居民的联系,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居民的诉求,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违纪违法处理第十一条对于违纪违法行为,枫桥派出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于职务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违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工作纪律,侵害居民合法权益,玩忽职守,私吞公款等。
第十三条对于违纪违法行为,枫桥派出所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留职察看、降职、撤职等。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枫桥派出所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第四章安全保密第十五条枫桥派出所在执行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涉密信息,不得私自传播。
第十六条枫桥派出所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确保机密信息的安全,避免信息泄露。
第十七条对于信息泄露行为,枫桥派出所将依据保密规定,给予严厉处理,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派出所单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派出所单位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派出所单位应设立所长、教导员、副所长、民警等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
2.所长为派出所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派出所单位的各项工作。
3.教导员协助所长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和队伍建设。
4.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负责分管的业务工作。
5.民警在所长、教导员的领导下,负责具体警务工作。
三、工作职责1.所长职责:(1)全面负责派出所单位的各项工作;(2)制定和组织实施派出所工作计划;(3)负责派出所单位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4)协调解决派出所单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向局党委汇报工作,接受上级领导和业务部门的指导。
2.教导员职责:(1)协助所长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队伍建设;(2)负责派出所单位的党建工作;(3)组织开展民警思想政治教育活动;(4)负责派出所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3.副所长职责:(1)协助所长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2)负责所内警务工作部署和落实;(3)负责所内警务活动组织实施;(4)负责所内警务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
4.民警职责:(1)在所长、教导员、副所长的领导下,完成各项警务工作;(2)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治安秩序;(3)开展治安巡逻、接处警、群众工作等日常工作;(4)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工作制度1.值班制度:派出所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民警负责接待群众报警、求助,处理突发事件。
2.巡逻制度:派出所单位定期开展治安巡逻,提高见警率,震慑违法犯罪活动。
3.接处警制度:民警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出警,按照规定程序处置警情。
4.群众工作制度:民警应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倾听群众意见,及时解决群众诉求。
5.业务培训制度:派出所单位定期组织民警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
6.考核制度:派出所单位对民警实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派出所岗位职责

派出所岗位职责
派出所是基层治安管理单位,其岗位职责主要有以下几项:
1. 治安巡逻防控:负责巡逻辖区内的大街小巷、商场、学校等公共场所,维护社会治
安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2. 事故处理:负责处理交通事故、失窃案件等普通案件,调查取证,登记案发经过,
协助当事人解决问题,维护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
3. 纠纷调解:负责处理民间纠纷,并协助当事人进行调解,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4. 社会服务:为居民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居住证等公共服务,协助失散人员寻找
家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
5. 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安排,组织和协调辖区内的社会面治安防控工作,加强对
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的监管,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
6. 网络安全:负责打击网络犯罪行为,监测和防范网络诈骗、网络色情等违法行为,
保护公民的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
7. 群众教育: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加强社区警务宣传,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法
律意识,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
8. 协助其他执法部门:协助公安分局或其他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和帮助,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以上只是派出所主要岗位职责的概述,具体的职责还会根据派出所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而有所差异。
派出所门卫规章制度

派出所门卫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派出所的正常秩序,保障派出所内部安全,有效履行门卫工作职责,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派出所内任何门卫工作及相关人员,所有门卫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尊重上级领导,服从派出所领导的安排,认真履行门卫工作职责,维护派出所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条门卫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触碰任何派出所内的机密信息,不得随意泄露派出所内部信息。
第五条门卫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任何形式的违法行为,严禁私人买卖,私藏违禁品等违法行为。
第六条门卫工作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严格遵纪守法,杜绝贪污腐败行为,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第七条门卫工作人员要注重个人形象和仪容仪表,工作时要穿着统一的工作服装,保持整洁干净。
第八条门卫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门卫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门卫工作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保持警觉,密切监控派出所周边环境,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章门卫工作内容第十条门卫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站岗不离位、守所不离岗,保障派出所的安全。
第十一条门卫工作人员要认真处理来访人员和车辆,对出入人员进行登记和验证,确保派出所的安全与秩序。
第十二条门卫工作人员要监督和管理派出所内部人员和车辆的出入,严格控制外来人员的进入。
第十三条门卫工作人员要及时处理派出所内部的各类紧急事件和突发状况,做好安全防范和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门卫工作人员要保证派出所内外的消防设施和通道畅通,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五条门卫工作人员要维护派出所的卫生环境,保持门卫办公区域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六条门卫工作人员要协助其他工作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处理各类安全突发事件。
第三章门卫工作制度第十七条门卫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擅自早退或迟到,不得私自调动班次。
第十八条门卫工作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保持手机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及时与派出所领导联系。
派出所警务站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派出所警务站工作,提高警务站工作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派出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派出所所辖各警务站。
第三条警务站工作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职责与任务第四条警务站主要职责:1. 维护辖区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2. 调解处理群众纠纷,维护社会稳定;3. 服务群众,接受群众报警、求助;4. 负责治安巡逻,发现并报告治安隐患;5. 执行上级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
第五条警务站主要任务:1. 每日进行治安巡逻,确保辖区治安稳定;2. 及时处理群众报警、求助,做到“接警必录、处警必果”;3. 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减少治安案件发生;4. 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5.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三、工作制度第六条工作时间与值班制度1. 警务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坚守岗位;2. 值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工作连续;3.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响应警情。
第七条警情处置制度1. 接到报警后,值班人员应立即进行登记,并按照规定程序处理;2. 对紧急警情,值班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3. 对一般警情,值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第八条纠纷调解制度1. 警务站应积极介入群众纠纷调解,做到“有求必应、有案必调”;2. 调解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群众合法权益;3. 对调解不成的纠纷,应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第九条治安巡逻制度1. 警务站应按照巡逻计划,开展治安巡逻,确保辖区治安稳定;2. 巡逻过程中,应重点关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提高巡逻密度;3. 巡逻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派出所规章制度 完整

派出所规章制度完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派出所全体民警,包括实习干警、辅警等。
第三条派出所民警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忠诚履行职责,服从命令,勤勉尽责,保持良好形象,维护公共安全。
第四条派出所民警应当关爱人民群众,积极服务社会,传承警务精神,具备应急处置和危机处理的能力。
第五条派出所民警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涉嫌违法犯罪。
第六条派出所民警应当遵守国家秘密法律法规,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不得随意传播谣言。
第七条派出所民警应当自觉接受组织领导,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八条按照分工合作原则,派出所民警各司其职,共同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九条派出所所长是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指挥,负责全面管理工作。
第十条派出所副所长是所长的助手,协助所长开展工作,负责派出所的具体事务。
第十一条派出所办公室主任负责协助所长管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保障派出所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派出所各科室负责协助所长管理具体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协调配合,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十三条派出所民警应当严格执行服务群众、执法公正、文明服务、廉洁自律的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派出所民警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做到依法执法。
第十五条派出所民警应当加强学习和训练,提高应急处置和危机处理能力,确保在各种复杂情况下保持良好状态。
第十六条派出所民警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纪律约束第十七条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应当遵守纪律,服从命令,严禁违法乱纪,不得擅自作出超越职权的决策。
第十八条派出所民警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缺勤,不得懈怠工作。
南粤派出所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南粤派出所(以下简称“派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派出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派出所全体民警、文职人员和协勤人员。
第三条派出所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2. 公开、公平、公正;3. 严谨、高效、务实;4. 民主、团结、和谐。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派出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若干名,负责派出所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派出所下设综合办公室、治安大队、刑侦大队、巡逻防控大队、社区警务大队、警务督察大队等内设机构。
第六条各内设机构的职责如下:1. 综合办公室:负责派出所的日常行政事务、文件收发、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2. 治安大队:负责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工作;3. 刑侦大队:负责刑事侦查、打击犯罪、犯罪预防等工作;4. 巡逻防控大队:负责巡逻防控、应急处突、打击街面犯罪等工作;5. 社区警务大队:负责社区警务、服务群众、治安巡逻等工作;6. 警务督察大队:负责警务督察、纪律作风、执法监督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派出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确保通信畅通,及时处理各类警情。
第八条派出所实行民警工作交接制度,值班民警应认真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九条派出所实行执法办案责任制,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第十条派出所实行案件审查制度,案件办理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审查,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派出所实行警务公开制度,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二条派出所实行治安巡逻制度,定期开展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第十三条派出所实行消防检查制度,定期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消防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四条派出所实行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派出所日常内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派出所内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安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法律法规,结合派出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派出所全体民警和文职人员。
第三条派出所内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2.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3. 严谨细致,高效务实,服务人民;4. 团结协作,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派出所内务管理由所长负责,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全体民警和文职人员共同参与。
第五条派出所内务管理的主要职责:1. 负责派出所内务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2. 制定和完善派出所内务管理制度;3. 落实各项内务管理规定,确保制度执行到位;4. 组织开展内务管理培训和考核;5. 处理内务管理中的问题,维护派出所正常工作秩序。
第三章内务管理要求第六条派出所内务管理应当做到以下要求:1. 办公室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2. 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佩戴警徽、警衔,保持警容严整;3. 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4. 接待群众热情周到,文明礼貌,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解决问题;5.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公外出应当履行审批手续;6. 做好保密工作,严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7. 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8. 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共财产。
第七条派出所内务管理应当遵守以下具体规定:1. 办公室应当保持清洁,地面无杂物,桌面无灰尘;2. 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应当分类存放,便于查找;3. 办公设备、物品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4. 派出所内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5. 工作人员应当佩戴警徽、警衔,保持警容严整,不得擅自更换、损坏;6. 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因特殊情况离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7. 接待群众时,应当主动询问,耐心解答,不得推诿、拒绝;8.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公外出应当履行审批手续,不得擅自离岗;9. 保密工作应当做到以下几点:(1)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2)不得擅自复制、转发、传播涉密文件、资料;(3)不得在非涉密场所谈论涉密事项;10. 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索取他人财物;11. 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浪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感谢你的阅读
感谢你的阅读派出所岗位职责_规章制度
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令和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条例规定,严格治安管理,开展各项基层基础工作,预防、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具体职责如下:
1、管理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受理常住户口的变动登记和暂住户口的申报登记。
负责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
2、组织落实对一般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组织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接茌教育工作。
3、负责对依法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的监督改造。
4、建立健全基层治安保卫委员会负责对治安保卫委员会培训和业务指导,搞好治保会例会制度,积极推行治安保卫责任制,充分发挥治保会和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
5、加强对治安联防队和治安巡逻队伍的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形成全方位的安全防范网络。
6、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群众的检举、报案、控告,及时查处治安案件,就地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协助有关部门侦破重大政治、经济、刑事案件。
7、负责对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负责对自行车的管理,负责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8、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了解敌社情,维护辖区治安秩序。
9、积极开展警民共建和爱民月活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当好龙头。
10、积极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