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五证的取得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步
五证办理顺序及详细步骤

五证办理顺序及详细步骤第一篇:五证办理顺序及详细步骤五证办理顺序及详细步骤介绍办理五证先后顺序是: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国有土地使用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又称建筑工程开工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详细步骤介绍: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1.选址意见书(审查用地性质、范围、面积是否符合城市整体规划)程序:(1)企业提供申请报告、规划申请表、总平面图、土地转让协议或国有土地使用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报规划局用地处(2)用地处转总工室审查(3)报局业务会批准(4)领取选址意见书2.规划院实地测量,并处定位图,收取测量费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审批下发)(1)企业持定位图、选址意见书、用地申请到用地处审查(2)主管局长、主管局市长批准(3)打交费单,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4.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土地局审批下发)(1)建设单位持用地申请、航测图、平面布置图、土地转让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转让双方的有关证件、委托书到土地局土地利用处(2)土地评估(3)土地局测量对现场测量,出定界图(4)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市消防支队盖章(1)持消防审批表、全套施工图到市消防支队建审科进行审批(2)核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盖章2.人防证明市人防办六十个工作日办理自建手续3.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建设单位持单位申请、总平面图、资金证明到市房管局规划发展处办理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规划局规划处下发)(1)建设单位持申请报告、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消防盖章)、土地征、用地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全套施工图、四套航测图到市规划局建管处(2)以上资料由总工室、局业务会审定后报处长、局长签字(3)打交费单交费,领取建设规划许可证、放验线通知单5.放线报告持放线通知和施工图、红线图到规划院测量队放线。
房地产五证办理顺序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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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规划部门受理、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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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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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等后续工作。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申请条件: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办理条件: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发证
办理材料: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凭证等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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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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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设计方案等
办理过程中,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及时更新证件信息,确保证件的有效性
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
办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证件不齐全:提前准备齐全所需证件,避免因证件不齐全导致办理延误
资料填写错误:认真填写资料,避免因资料填写错误导致办理延误
办理流程不熟悉:提前了解办理流程,避免因流程不熟悉导致办理延误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办理时间过长: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因办理时间过长导致延误其他事项
房地产五证办理的后续工作
章节副标题
五证办理后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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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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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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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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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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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完整版)房地产五证办理流程整理版

房产五证办理流程目录办理五证先后顺序是: (2)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一)申办程序 (2)(二)提交材料 (4)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一)申办程序 (5)(二)评估收费 (6)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一)申办程序 (6)(二)提交材料 (7)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8)(一)行政许可的条件 (8)(二)申办程序 (9)(三)提交材料: (9)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一)行政许可的条件 (10)(二)申办程序 (10)(三)提交材料 (11)房地产五证办理顺序流程办理五证先后顺序是: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又称建筑工程开工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详细步骤介绍: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房地产五证办理顺序及详细步骤介绍(终审稿)

房地产五证办理顺序及详细步骤介绍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五证办理顺序及详细步骤介绍一、办理五证先后顺序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国有土地使用证》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又称建筑工程开工证)1.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详细步骤介绍:2.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审批下发?2.1.1选址意见书(审查用地性质、范围、面积是否符合城市整体规划)程序:(1)企业提供申请报告、规划申请表、总平面图、土地转让协议或国有土地使用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报规划局用地处?(2)用地处转总工室审查?(3)报局业务会批准?(4)领取选址意见书?2.1.2规划院实地测量,并处定位图,收取测量费?2.1.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企业持定位图、选址意见书、用地申请到用地处审查?(2)主管局长、主管局市长批准?(3)缴费(收费标准按照乙级建设用地每平米1.8元收取),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地方规定,该证书有效期限为六个月至一年,各地不同。
一年内未办理完用地手续的,自动失效。
2.2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土地局审批下发(1)建设单位持用地申请、航测图、平面布置图、土地转让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转让双方的有关证件、委托书到土地局土地利用处?(2)土地评估?(3)土地局测量对现场测量,出定界图?(4)缴纳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50%,1-2年,结清后发证,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和契税(按成交价格3%缴纳),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印花税=证书每本5元+合同按出让金额万分之五计算)。
(成交信息公布:中国土地市场网、土地有形市场)2.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规划局审批下发2.3.1市消防支队盖章?(1)持消防审批表、全套施工图到市消防支队建审科进行审批?(2)核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盖章?2.3.2人防证明市人防办六十个工作日办理自建手续2.3.3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建设单位持单位申请、总平面图、资金证明到市房管局规划发展处办理?2.3.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规划局规划处下发)(1)建设单位持申请报告、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消防盖章)、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全套施工图、四套航测图到市规划局建管处?(2)以上资料由总工室、局业务会审定后报处长、局长签字?(3)缴费(按建筑面积收取:规划技术服务费档案服务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领取建设规划许可证、放验线通知单?该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建设工程未依法办理相关开工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2021年房地产项目开发五证办理顺序及步骤

办理五证先后顺序是:欧阳光明(2021.03.07)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又称建筑工程开工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详细步骤介绍: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1.选址意见书(审查用地性质、范围、面积是否符合城市整体规划)程序:(1)企业提供申请报告、规划申请表、总平面图、土地转让协议或国有土地使用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报规划局用地处(2)用地处转总工室审查(3)报局业务会批准(4)领取选址意见书2.规划院实地测量,并处定位图,收取测量费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审批下发)(1)企业持定位图、选址意见书、用地申请到用地处审查(2)主管局长、主管局市长批准(3)打交费单,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4.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土地局审批下发)(1)建设单位持用地申请、航测图、平面布置图、土地转让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转让双方的有关证件、委托书到土地局土地利用处(2)土地评估(3)土地局测量对现场测量,出定界图(4)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市消防支队盖章(1)持消防审批表、全套施工图到市消防支队建审科进行审批(2)核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盖章2.人防证明市人防办六十个工作日办理自建手续3.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建设单位持单位申请、总平面图、资金证明到市房管局规划发展处办理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房管局规划处下发)(1)建设单位持申请报告、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消防盖章)、土地征、用地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全套施工图、四套航测图到市规划局建管处(2)以上资料由总工室、局业务会审定后报处长、局长签字(3)打交费单交费,领取建设规划许可证、放验线通知单5.放线报告持放线通知和施工图、红线图到规划院测量队放线。
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建委审批下发)1.报建提供资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报建申请表4份、红线图、施工图、规划总平面图2.现场勘察(3个工作日)3.组织招标4.抗震审查5.施工合同审查6.交费,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施工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报建申请表、工程预算书、中标通知书、交费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房管局预售科下发)申请单位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征、年度开发建设规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红线图、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销控表、标准层平面图、物业管理内容、到市房管局预售科,十五日内核发。
房地产开发流程及五证

房地产开发流程及五证一、引言房地产开发是指通过购买土地、进行规划设计、建设楼房等方式,将土地资源转化为房地产产品,以满足人们居住、办公、商业等需求的过程。
在中国,房地产开发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流程和程序,并获得相应的证照才能合法进行。
二、房地产开发流程房地产开发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 市场调研和项目策划在房地产开发之前,开发商需要进行市场调研,了解目标市场的需求和竞争情况。
同时,还需要进行项目策划,确定项目的定位、规模和功能等。
2. 土地获取和规划设计土地是房地产开发的基础,开发商需要通过拍卖、挂牌、协议等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
获取土地后,需要进行规划设计,包括总体规划、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等。
3. 资金筹措和合作开发房地产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开发商可以通过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方式进行资金筹措。
同时,还可以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开发,共同分担风险和成本。
4. 施工和工程管理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商需要进行施工和工程管理。
这包括招标、施工合同签订、施工进度控制、质量监督等环节,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5. 销售和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完成后,开发商需要进行销售和运营管理。
这包括产品销售、物业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以确保项目的价值最大化。
三、房地产开发的五证在中国,房地产开发需要获得五个证照,分别是:1. 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是房地产开发的基本证照,是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开发商需要通过拍卖、挂牌、协议等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手续。
2. 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是指房地产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颁发的证照。
开发商需要将规划设计方案提交给城市规划部门进行审批,并获得规划许可证才能进行开发。
3. 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是指房地产项目的施工方案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颁发的证照。
开发商需要将施工方案提交给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并获得施工许可证才能开始建设。
“房地产五证”办理流程

“房地产五证”办理流程房地产五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和销售过程中需要办理的五项证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这些证件是依法规定的,也是购房者购房的重要依据。
下面将详细介绍房地产五证的办理流程。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指地方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签发给使用该土地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文件。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如下:1.土地使用方向土地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土地使用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土地权属证明、土地使用计划等;2.土地部门进行审核,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3.土地使用方支付土地使用金;4.土地部门组织评估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土地使用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土地部门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指土地行政部门依法签发给使用土地进行建设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文件。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流程如下:1.建设用地方提出申请,填写建设用地规划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土地使用证、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等;2.土地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3.土地行政部门组织评审,确定建设用地规划提案;4.建设用地方支付规划费用;5.土地行政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签发给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文件。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流程如下:1.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3.建设单位支付审查费;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出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指房地产主管部门依法签发给开发商允许预售商品房的证明文件。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流程如下:1.开发商提出申请,填写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2.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3.开发商支付审查费用;4.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出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房地产开发“五证”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五证”办理流程一、立项审批:是政府有关部门对需要管理监督的项目进行审批的制度,也是一种程序。
开发项目立项,是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第一步,即取得的政府主管部门(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对项目的批准文件。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1)承办部门:所在市发改委投资处(2)申报资料:①书面申请(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
②提供资金落实证明(银行出示的资金证明)。
③土地使用权证明。
④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具有以下附件: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地震的审查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
⑤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明).⑥项目地形图。
⑦项目建设投资预算。
(3)申办程序: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发改委。
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商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市发改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市发改委予以批复。
对属上级发展计划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转报。
(4)办结时限: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项目立项审批内容(1)项目申报单位出具的申请(2)项目建议书(3)规划部门出具的蓝线图;(4)项目申报单位与开发区签订的征地协议书;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要求项目申报单位补正。
经规划建设局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正式受理申报材料齐全或符合要求项目(5个工作日)。
项目申请单位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相关材料:(1)项目申报单位出具的申请;(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意见(经规划部门审核的平面图或红线图);(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6)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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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五证的取得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步:
(一)、立项批准。
一般是由开发商向城市计划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告,根据当地的城市发展情况,一般情况这些申请大部分都可获得批准。
(二)、建设用地许可证。
开发商拿着立项证明到规划局,规划局根据各地的城市发展规划,发一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明此宗土地可以用于住宅建设。
(三)、土地使用权证。
开发商凭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国土资源管理局,交了土地出让金,给一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开发商得到了地,然后就要进行住宅设计,将这个设计的内容再交给规划局,规划局经过审核,认为符合规划要求的,就再发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注意此证与上面所讲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不一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证明此宗土地可以进行住宅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证明这项工程的设计内容符合规划要求。
(五)、《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开发商拿着上述几个证件以及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到建设委员会进行登记,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证明材料;
(二)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三)工程施工合同;
(四)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
”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同意预售或者不
同意预售的答复。
同意预售的,应当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同意预售的,应当说明理由。
”
五证的复印件只能作为一种参考。
由于商品房预售五证问题涉及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础,特别是其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尤为重要。
因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直接影响到购房者将来是否可以拿到房屋所有权证的问题;而《房屋的预售许可证》将直接影响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