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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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背:1、政府采购法定方式公开招标(主要方式);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2、废标的法定情形(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增值税的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4、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5、税收强制执行措施(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6、免征个人所得税法定情形(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

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1

7、政府采购国外货物法定情形(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8、企业所得税特点:(1)征税对象是所得额;(2)以量能负担为原则;(3)按年计征,分期预缴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国债的分类 (1)按偿还期限的不同,分为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2)按发行地域的不同,分为国内债务和国外债务。(3)按使用途径的不同,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特种国债。(4)按流通性能的不同,分为上市国债和不上市国债。 1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分标准小规模纳税人认定:(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

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2)从事货物批发或商品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3)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除上述之外的增值税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12、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法定情形(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3)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

计算题:1、增值税计算(1)一般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销项税=不含税销售额*17% 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2)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增值税额=不含税销售额×3% 2、营业税应纳税额(旅游、歌舞厅):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税率 3、个人所得税计算(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月收入-2000)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某纳税人月薪4200元。计算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年收入-成本、费用、损失)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

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年收入-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比例税率:(4)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 x2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应纳税额=每次收入x(1一20%)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5)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1-3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1-30%) (6)特许权使用费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 ×20%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应纳税额=每次收入×(l-20%) ×20%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20% (8)财产租赁所得:每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月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20% 每月收入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月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1-20%)×20% (9)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10)偶然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20% (11)其他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20% 4、消费税计算(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应纳消费税额=消费品不含增值税销售额*比例税率(2)定额税率: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3)复合计税(卷烟、白酒):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

掌握:1、财政法调整对象:财政收支管理关系;财政活动程序关系;财政管理体制关系2、财政与国家的关系(无国家无

财政)是国家和其他公共团体为满足公共需求而取得、使用和管理资财的活动的总称。3、财政特征:强制性;非营利性;公共目的性4、财政的三大职能:分配收入(最基本);配置资源;保障稳定5、全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的预算管理职权(审查权;批准权;变更撤销权)(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3)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1)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3)改变或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4)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三)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1)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3)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4)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5)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6、决算含义:国家决算是每年国家预算执行的总结,是预算执行的结果。每一级预算都要编制决算。7、政府采购含义(多种…可组成一个供应商)政府采购,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公共目的,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以购买者身份购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8、政府采购模式:我国政府采购实行的是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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