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
财税法教学大纲

财税法教学大纲一、引言在如今全球化社会中,财税法作为重要的法律领域,对于国家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财税法的教学质量,本篇文章将详细介绍财税法教学大纲的编写内容和要求。
二、财税法教学目标1. 掌握财税法基本概念及其适用范围。
2. 理解财税法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关系。
3. 熟悉财税法中的核心原则和基本制度。
4. 理解财税法对于国家经济发展的作用和意义。
三、财税法教学内容1. 财税法的定义和基本概念1.1 财政法和税法的含义及其区别1.2 财税法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追求2. 财税法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关系2.1 财税法与宪法的关系2.2 财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2.3 财税法与经济法的关系3. 财税法的核心原则和基本制度3.1 财税法的公平原则3.2 财税法的效率原则3.3 财税法的简易原则3.4 财税法的灵活原则3.5 财税法的透明原则3.6 财税法的合法性原则4. 财税法与国家经济发展的关系4.1 财税法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4.2 财税法对市场经济的引导作用4.3 财税法对资源配置的影响4.4 财税法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四、财税法教学方法1. 理论讲授:通过讲授相关理论知识,使学生了解财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制度。
2. 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典型的财税法案例,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实践操作:组织学生参与财税法实践活动,如模拟法庭辩论、税务申报等,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4. 研究报告:要求学生根据财税法领域的热点问题,撰写研究报告,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
五、财税法教学评价1. 考试评价:通过期末闭卷考试,测试学生对财税法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2. 课堂表现评价:评价学生在课堂上的积极参与程度、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
3. 作业评价:布置财税法相关的作业,评价学生对财税法实际操作的掌握情况。
4. 研究报告评价:评价学生对财税法热点问题的研究深度和研究方法的正确运用。
六、结语编写一份全面且合理的财税法教学大纲对于提高财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c扩 财税法

c扩财税法【最新版】目录1.财税法的概述2.财税法的发展历程3.财税法的重要性4.财税法的主要内容5.财税法的实施与影响正文一、财税法的概述财税法,全称为财政税收法,是我国调整财政收入和支出、税收征收和管理的一部综合性法律。
财税法旨在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调整国家与企业、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二、财税法的发展历程财税法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之初。
从 1950 年代初开始,我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税收法令,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税法体系不断完善,税收制度逐步实现了从行政命令型向法治型的转变。
三、财税法的重要性财税法对于国家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财税法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保障国家实现各项职能的物质基础。
其次,财税法对经济主体的行为具有调节作用,可以引导企业、个人合理分配和利用资源。
最后,财税法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财税法的主要内容财税法包括财政法和税收法两个方面。
财政法主要规定了国家预算、决算、国债等财政活动,旨在保障国家财政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
税收法主要包括各种税种的立法,如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规定了税收的征收、管理、减免等方面的内容。
五、财税法的实施与影响财税法的实施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通过税收的征收,国家可以实现对市场的有效干预,调整社会财富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同时,税收法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了明确的税收政策,有助于企业、个人合理规划财务活动,降低税收风险。
总之,财税法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财税法——个人所得税课件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暂免征收范围
包括企业和事业单位发放的分红、福利、退休金、抚恤金等收入,以及企业和事 业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保险费和工伤保险金等。
其他暂免征收项目
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个人捐赠支出等。
PART 04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扣缴义务人
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已扣 缴税款。
纳税人
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遵守税收法律法规,配合 税务机关工作。
PART 05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与发展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方向和目 标
实现税收公平
通过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缩小 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税收负担差
异,实现税收公平。
提高税收效率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 之二十。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征收。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税方法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 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次征收。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 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其他类型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其他类型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包括稿酬所得、偶然所得等。
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 三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 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
之二十。按次征收。
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 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
为百分之二十。按次征收。
PART 03
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免征范 围
包括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 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 金及规定的政府津贴。
财税法课程所学内容总结(一)

财税法课程所学内容总结(一)财税法课程学习总结前言在学习财税法课程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财税法对于企业和个人的重要性。
本文将从课程的内容、学习方法和未来应用等角度进行总结和归纳。
正文1. 财税法课程内容财税法课程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法律基本原理:深入了解法律体系、立法原则、法律适用等基本概念,为后续学习奠定基础。
•财经法律制度:学习财政法、税法等相关法律制度,了解财税体系的构建和运行机制。
•税收政策与实务:掌握税收政策和税务实务,包括税收管理、纳税申报、税务检查等实践操作。
•案例分析与应用: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将财税法应用到实际生活和企业经营管理中。
2. 学习方法与经验•理论与实践结合:财税法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习时需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多关注实际案例和政策变化。
•阅读与思考:财税法涉及大量的法条和条文解读,需要我们耐心阅读和思考,理清思路,确保理解正确。
•多方求证:财税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领域,我们应该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和实务操作,可以通过阅读学术论文、实践经验分享等方式进行求证。
•团队合作:财税法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与团队合作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理解和掌握财税法的内容。
3. 财税法的应用财税法不仅仅是一门理论课程,它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有着广泛的应用:•企业经营管理:企业需要了解财税法的相关规定,合理避税和缴税,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个人财富管理:个人在投资、税务筹划等方面也需要了解财税法,为个人财富的保值和增值提供支持。
•税务服务:具备财税法知识的人员可以从事税务咨询、税务规划等相关服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专业的税务支持。
结尾通过财税法课程的学习,我对财税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财税法作为一门重要的法学科目,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扮演着不可忽视的角色。
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继续学习和应用财税法知识,为自己和他人提供更好的财务和税务支持。
财税法课程学习总结(续)4. 财税法课程的启示与收获在学习财税法课程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掌握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还得到了一些启示和收获:•法治意识的重要性:财税法的学习让我深刻认识到法治对于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性,个人和组织都应该遵纪守法,主动维护法律权益。
财税法重点整理

1、现代财政法:是建立在民主宪政基础上、以增进全民福利和社会发展为目标、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财政法的体系:财政基本法、财政平衡法、财政预算法、财政支出法、财政收入法、财政监督法。
3、我国财政监督机关是审计机关;财政监督法表现为《审计法》;政府内部的监督形式是:审计监督。
4、(1)财政基本法:主要涉及财政法的一些基本制度,其对财政收入、支出和财政资金的管理都具有普遍效力。
主要包括:财政法的原则、财政权力的分配、政府间的财政关系,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形式,重要的财政收支制度、预算制度、监督制度等等。
(2)财政平衡法:主要涉及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又称财政收支划分法,是财政分权的必然产物,内容包括: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的收支范围、下级政府对上级的财政上缴、上级政府对下级的财政拨款等。
(3)财政预算法:是政府财政行为科学、民主、公开、规范的重要制度保障,主要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也包括财政资金入库、管理和出库的相关内容。
预算可以成为人们控制和监督政府财政权力的重要手段。
(4)财政支出法:主要包括财政转移支付法、政府采购法、财政投资法、财政贷款法。
财政转移支付法主要规范政府无对价的资金拨付行为;财政采购法主要规范政府有对价的资金拨付行为;财政投资法主要规范政府对公用企业、基础设施、高科技企业等的投资行为;财政贷款法主要规范中央对地方政府,以及上级地方政府对下级地方政府的借款行为,甚至还可以规范政策性银行对企业或重大工程项目的贷款行为。
(5)财政收入法:主要包括税法、公债法、费用征收法、彩票法,还包括一些特别的财产收益法(6)财政监督法:专门规范和保障财政监督机关依法行使财政监督权,内容涉及财政监督机关的设立、职权,财政监督机关的途径与程序等。
5、财政法的基本原则:财政民主主义、财政法定主义、财政健全主义、财政平等主义。
6、财政健全主义:(1)含义:所关注的是财政运行的安全稳健,其核心问题即在于,能否将公债作为财政支出的资金来源。
财税法重点整理

财税法重点整理1、现代财政法:是建立在民主宪政基础上、以增进全民福利和社会发展为目标、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财政法的体系:财政基本法、财政平衡法、财政预算法、财政支出法、财政收入法、财政监督法。
3、我国财政监督机关是审计机关;财政监督法表现为《审计法》;政府内部的监督形式是:审计监督。
4、(1)财政基本法:主要涉及财政法的一些基本制度,其对财政收入、支出和财政资金的管理都具有普遍效力。
主要包括:财政法的原则、财政权力的分配、政府间的财政关系,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形式,重要的财政收支制度、预算制度、监督制度等等。
(2)财政平衡法:主要涉及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又称财政收支划分法,是财政分权的必然产物,内容包括: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的收支范围、下级政府对上级的财政上缴、上级政府对下级的财政拨款等。
(3)财政预算法:是政府财政行为科学、民主、公开、规范的重要制度保障,主要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也包括财政资金入库、管理和出库的相关内容。
预算可以成为人们控制和监督政府财政权力的重要手段。
(4)财政支出法:主要包括财政转移支付法、政府采购法、财政投资法、财政贷款法。
财政转移支付法主要规范政府无对价的资金拨付行为;财政采购法主要规范政府有对价的资金拨付行为;财政投资法主要规范政府对公用企业、基础设施、高科技企业等的投资行为;财政贷款法主要规范中央对地方政府,以及上级地方政府对下级地方政府的借款行为,甚至还可以规范政策性银行对企业或重大工程项目的贷款行为。
(5)财政收入法:主要包括税法、公债法、费用征收法、彩票法,还包括一些特别的财产收益法(6)财政监督法:专门规范和保障财政监督机关依法行使财政监督权,内容涉及财政监督机关的设立、职权,财政监督机关的途径与程序等。
5、财政法的基本原则:财政民主主义、财政法定主义、财政健全主义、财政平等主义。
6、财政健全主义:(1)含义:所关注的是财政运行的安全稳健,其核心问题即在于,能否将公债作为财政支出的资金来源。
财税法概述(ppt61张)

• (三)两大学说评析及对我国税收立法的意义 • 1、否认税收行政权在税收过程中的绝对性,可促 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培养良好的服务意识。 • 2、培植纳税人的权利意识,实现税收征收的良性 循环 • 3、二元论比较符合我国转型时期税收立法的现状 ,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使国家宏观调控时 有充裕的资金作后盾。 • 4、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学说,为加入WTO以后的 税法接轨奠定理论基础。
• 第二节 税法概念及税法基本原则 • 一、税法的概念
• 税法是调整税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调整 国家在筹集财政收入方面形成的税收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和。这个概念现在受到了挑战,国外有 些学者认为,税法不仅包括税收收入的规范也应 包括税收支出的规范,这牵涉到税法和预算法的 关系,我们在讲预算法已具体分析了。
• 2、预算编制的原则: • 平衡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 • 3、编制的部门:各级财政部门 • 4、编制的时间:每年的十一月(要改进)
(二)预算的审批
• 1、审批的机关:各级人大审批本级预算,不审批 下级政府预算。 • 2、审批的程序: • 3、预算审批的批复: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三 十天 • 各部门批复所属单位预算: 十五天
• 中央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和地方返还和补助 支出 • 地方支出: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基本 建设投资,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以及 价格补贴支出 • 3、中央收入和地方收入的划分 • 中央预算收入: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及其他 • 地方预算收入:地方税及其他 • 中央地方共享收入:中央地方共享税及其他
三、预算的原则
1、公开的原则 2、统一的原则 3、限定性的原则 4、严密性原则
• 第二节 预算法 • 一、预算法的概念
• • • • • • • 是调整预算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预算管理体制关系、预算实体关系和程序关系 二、预算法的地位 三、预算法的种类 基本预算法 年度预算法 特别预算法
财税法概述

财税法是指国家财政和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
该领域的法律法规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对于保障国家财政秩序和提高税收征收效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财税法的概述:财政法:财政法是关于国家财政组织、活动和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国家财政管理、财政收支、债务融资等方面的法律。
税法:税法是指国家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税种法律、税收管理法律、税收调整法律等方面的法律。
会计法:会计法是指规范会计活动和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财务报表、会计监管、会计核算等方面的法律。
风险管理法:风险管理法是指关于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税务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法律。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是指针对国家采购和招标采购制度关于采购程序、文件、合同、公告、投诉和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
以上是财税法的大致概述,财税法体系涉及面广泛,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复杂性。
对于了解财税法,可以从以上几个方面入手,了解财政、税收、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内容,以及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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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背:1、政府采购法定方式公开招标(主要方式);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2、废标的法定情形(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增值税的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4、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5、税收强制执行措施(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6、免征个人所得税法定情形(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17、政府采购国外货物法定情形(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8、企业所得税特点:(1)征税对象是所得额;(2)以量能负担为原则;(3)按年计征,分期预缴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国债的分类 (1)按偿还期限的不同,分为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
(2)按发行地域的不同,分为国内债务和国外债务。
(3)按使用途径的不同,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特种国债。
(4)按流通性能的不同,分为上市国债和不上市国债。
1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分标准小规模纳税人认定:(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商品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
(3)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除上述之外的增值税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12、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法定情形(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3)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计算题:1、增值税计算(1)一般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销项税=不含税销售额*17% 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2)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增值税额=不含税销售额×3% 2、营业税应纳税额(旅游、歌舞厅):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税率 3、个人所得税计算(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月收入-2000)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某纳税人月薪4200元。
计算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年收入-成本、费用、损失)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年收入-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比例税率:(4)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 x2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应纳税额=每次收入x(1一20%)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5)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1-3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1-30%) (6)特许权使用费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 ×20%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应纳税额=每次收入×(l-20%) ×20%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20% (8)财产租赁所得:每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月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20% 每月收入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月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1-20%)×20% (9)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10)偶然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20% (11)其他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20% 4、消费税计算(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应纳消费税额=消费品不含增值税销售额*比例税率(2)定额税率: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3)复合计税(卷烟、白酒):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掌握:1、财政法调整对象:财政收支管理关系;财政活动程序关系;财政管理体制关系2、财政与国家的关系(无国家无财政)是国家和其他公共团体为满足公共需求而取得、使用和管理资财的活动的总称。
3、财政特征:强制性;非营利性;公共目的性4、财政的三大职能:分配收入(最基本);配置资源;保障稳定5、全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的预算管理职权(审查权;批准权;变更撤销权)(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3)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1)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3)改变或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4)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三)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1)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3)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4)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5)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6、决算含义:国家决算是每年国家预算执行的总结,是预算执行的结果。
每一级预算都要编制决算。
7、政府采购含义(多种…可组成一个供应商)政府采购,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公共目的,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以购买者身份购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8、政府采购模式:我国政府采购实行的是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
集中采购是指由政府设立的职能机构统一为其他政府机构提供采购服务的一种采购组织实施形式。
分散采购是指各预算单位自行开展采购活动的一种组织实施形式。
9、财政内容:财政收入、支出、管理10、国债的特征:(1)国债举借具有自愿性和偿还性;(2)国债以国家或政府为债务人;(3)国债信用度最高,安全性最好11、凭证式国债(记名、挂失、不可上市交易)和记账式国债(可上市交易)凭证式国债:一种国家储蓄债,可以记名和挂失。
凭证式国债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
凭证式国债不可上市流通,从投资人购买之日开始记息。
在持有期内,持券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现时,可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
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经办机构按兑取本金的千分之二收取手续费。
凭证式国债可通过工行、农行、建行、交行的储蓄网点和财政部门的国债服务部购买。
记账式国债:指不印刷实物券面,而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电脑清算系统进行国债的承销、购买、交易及兑付的一种无纸化国债。
目前,在沪、深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证券均是记帐式国债。
对这类国债,交易所按证券帐户登记,交易所设有投资者的明细帐。
如果客户进行撤销指定交易或转托管,这类国债随客户的证券帐户转出。
412、税收收入是在预算收入中是最主要的部分预算收入:税收收入;依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13、征税对象是税种间区别的根本标志,在税法上常常表现为征税范围的规定14、税目含义:即征税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是具体的征税对象和范围15、免征额:在征税对象中免于征纳的数额。
全部征税对象中预先减除的部分,减除部分不征税,其余部分按规定税率征税。
16、混合销售行为含义: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销售货物+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直接联系、从属关系):混合销售行为(1)企业性质:生产、批发、零售---------------缴增值税如:卖空调+运送(2)其他单位-----------------缴营业税如:建筑公司包工包料17、个人所得税税率有几类: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比例税率:(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18、房产税计税依据(1)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2)没有房产原值作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3)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计税依据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或承担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9、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按应税产品的课税单位规定固定的税额幅度从量计征20、城建税是附加税: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三大税种税额总和*税率21、增值税: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