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教案doc
财税规划-广西国税企业所得税培训讲义(DOC 49页)

企业所得税培训讲义【DOC】企业所得税培训讲义文件格式:DOC/Microsoft Word - HTML版企业所得税培训讲义一,有关企业所得税法出台情况简介1991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从1991年7月1日起施行...:9600/gxtax/zcswszjfiles/1 ... 292K 2009-12-7一、有关企业所得税法出台情况简介1991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从1991年7月1日起施行。
1993年12月,国务院将《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整合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从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来看,在改革开放初期对外国投资者来中国投资制定单独的企业所得税法,对于我国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扩大出口、增加税收、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确实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但是,两法并存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1、税基不统一我国原外资税法原则上允许外资企业的成本费用在税前据实扣除,对内资企业却限制扣除,不利于内资企业进行成本费用的补偿。
2、税率不统一根据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资料测算,2005年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4.53%,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14.89%,内资企业高出外资企业近10个百分点,说明我国内外资企业面临着一个严重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3、优惠政策不统一在税收优惠方面,外资企业比内资企业享受的面更广,数额更大,从而实际税负更轻。
4、税制不统一,导致了税收征管和资源配置的低效率5、“两法并存”导致一些通过“假合资”、“返程投资”等方式骗取税收优惠的问题屡屡发生,造成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
6、“两法并存”在对税收征管效率造成损害的同时,也影响了市场机制的健康运行和资源的有效配置。
企业所得税汇缴培训讲义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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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电子教案 学习情境八 企业所得税的认知

子情境一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例如,境外机构为中国 境内居民提供金融保险服务,向境内居民收取保险费,则应认定为来 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 (3)转让财产所得。① 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② 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 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 定。
•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 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 人的住所地确定。
•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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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情境一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 四、税收优惠
• (一)免征与减征优惠 •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如果从事国家限
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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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情境一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 1.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包括免征和减麻类、糖料、水果、坚
学习情境八 企业所得税的认知
• 子情境一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 子情境二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子情境三 资产的税务处理 • 子情境四 应纳税额的计算 • 子情境五 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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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情境一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 一、纳税义务人
•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 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所得税制,以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纳税人。由于依照 中国法律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个 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培训讲义(doc47)

企业所得税培训讲义(doc47)第一节收入总额的确定一、收入总额构成具体而言,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1、生产、经营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3、利息收入,是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是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6、股息收入,是指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
7、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之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对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二、收入的抵减国税函[1997]472号:纳税人销售物资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假如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运算征收所得税;假如将折扣额另开发票,那么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纳税人销售物资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
例外:财税[2004]215号规定:电信企业采取销售折扣折让方式,销售的有价通信卡面值金额与实际销售取得优价卡款的差额,按冲减销售折扣折让后实际取得的净收入运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收入时刻确认的一样规定1、商品销售收入会计制度规定: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有4个条件:风险和酬劳的转移;没有保留连续治理权和实施连续操纵;经济利益的流入;收入与成本的可靠计量。
从实质重于形式原那么和慎重性原那么动身,侧重于收入的实质性的实现。
税收制度规定:确认原那么:«实施细那么»第54条规定,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运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那么。
企业所得税教案精编版

企业所得税教案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企业所得税教案一、教学目标掌握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二、教学重点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三、教学难点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分四、教学方法讲练结合、多媒体教学五、教学内容(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注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A.国有企业B.集体企业C.个体工商户D.股份有限公司『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中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A.设在北京市的某国有独资企业B.依照百慕大法律设立且管理机构在上海的某公司C.总部设在上海的外资企业D.依照美国法律成立,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某公司『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BC属于居民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征税对象: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例题·判断题】A企业是按美国法律成立总部设在纽约的公司,在我国没有设立办事机构,因此,在我国不用交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A企业虽然属于非居民企业,如果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题·判断题】非居民企业仅就其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纳税实务》全册电子教案完整版课程教学设计

《纳税实务》第一章:税收概述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税收的定义、特征和功能。
2. 让学生掌握税收的基本分类和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
3. 让学生了解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历程。
二、教学内容:1. 税收的定义与特征2. 税收的功能3. 税收的基本分类4. 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5. 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历程三、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税收的定义、特征、功能以及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
2. 教学难点:税收的分类和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历程。
四、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税收的定义、特征、功能以及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
2. 案例分析法:分析税收分类和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历程。
五、教学过程:1. 导入:简要介绍税收的概念,引发学生对税收的思考。
2. 讲解:详细讲解税收的定义、特征、功能以及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
3. 案例分析:分析税收分类和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历程。
4. 互动环节:学生提问,教师解答。
5. 总结:概括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布置课后作业。
《纳税实务》第二章:增值税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增值税的定义、特征和作用。
2. 让学生掌握增值税的税率、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
3. 让学生了解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二、教学内容:1. 增值税的定义与特征2. 增值税的税率3.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4. 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三、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增值税的定义、特征、税率、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以及优惠政策。
2. 教学难点: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优惠政策。
四、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增值税的定义、特征、税率、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五、教学过程:1. 导入:简要介绍增值税的概念,引发学生对增值税的思考。
2. 讲解:详细讲解增值税的定义、特征、税率、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
3. 案例分析:分析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4. 互动环节:学生提问,教师解答。
5. 总结:概括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布置课后作业。
企业所得税简案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8、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的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9、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以上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做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六)亏损弥补
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暂行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而且,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企业所得税培训教案

企业所得税培训讲义第一节收入总额的确定一、收入总额构成具体而言,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1、生产、经营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3、利息收入,是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是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6、股息收入,是指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
7、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之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二、收入的抵减国税函[1997]472号:纳税人销售物资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假如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假如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纳税人销售物资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
例外:财税[2004]215号规定:电信企业采取销售折扣折让方式,销售的有价通信卡面值金额与实际销售取得优价卡款的差额,按冲减销售折扣折让后实际取得的净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收入时刻确认的一般规定1、商品销售收入会计制度规定: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有4个条件:风险和酬劳的转移;没有保留接着治理权和实施接着操纵;经济利益的流入;收入与成本的可靠计量。
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慎重性原则动身,侧重于收入的实质性的实现。
税收制度规定:确认原则:《实施细则》第54条规定,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