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健康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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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职业健康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员工职业健康权益。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员工职业健康检查;3. 监督检查各部门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工作;4. 负责职业健康档案的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落实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 组织员工参加职业健康检查;3. 关注员工健康状况,及时报告异常情况;4. 配合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建立和完善员工职业健康档案;2. 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3. 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职业健康检查第七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

第八条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还需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员工在岗期间,根据工作性质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员工离岗时,应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应急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发生职业中毒、急性职业损伤等情况时,对员工进行的紧急检查。

第四章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员工基本信息;2. 职业病危害接触史;3.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4. 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情况;5. 职业禁忌证;6. 健康状况异常记录;7. 其他与职业健康相关的事项。

第十三条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并由人力资源部妥善保管。

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健康管理,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聘用员工和试用员工。

第三条员工健康档案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2. 保密性,确保员工隐私;3. 持续更新,动态管理。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员工健康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基本信息档案: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2. 健康检查档案: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结果;3. 疾病治疗档案:包括员工患病记录、就诊医院、治疗方案、康复情况等;4. 疾病预防档案:包括疫苗接种记录、健康知识普及、职业病防治等;5. 员工健康状况评估档案:包括员工健康状况调查、体检结果分析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员工健康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内容、归档范围、保存期限等;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3.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更新档案内容;4. 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员工健康状况;5. 对员工健康档案进行保密,确保员工隐私;6. 对员工健康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归档和销毁。

第六条员工健康档案的保存期限为:1. 基本信息档案:长期保存;2. 健康检查档案:至少保存10年;3. 疾病治疗档案:至少保存10年;4. 疾病预防档案:至少保存10年;5. 员工健康状况评估档案:至少保存5年。

第四章责任与义务第七条员工有义务配合公司进行健康检查,如实填写健康档案,并保证档案内容的真实性。

第八条员工有权查阅、复制自己的健康档案,对档案内容提出异议。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健康档案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员工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职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健康管理,提高职工健康水平,保障职工身心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职工健康档案是公司进行职工健康管理的重要依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建立、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公司职工健康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婚姻状况、学历、联系方式等;2. 健康体检记录:包括年度体检、入职体检、离岗体检等;3. 疾病史:既往病史、家族病史、过敏史等;4. 职业健康监护记录: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5. 重大疾病治疗记录:包括疾病名称、诊断时间、治疗方案、治疗效果等;6. 健康教育与培训记录:包括健康知识讲座、健康咨询、健康促进活动等;7. 其他健康相关信息。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公司设立职工健康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更新工作。

第六条职工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实行电子化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七条职工健康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更新,确保档案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公司职工健康档案的查阅和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查阅、复制、泄露档案信息。

第九条职工健康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四章健康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干预和治疗。

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职工健康教育,提高职工健康素养,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健康咨询等活动。

第十二条公司应关注职工心理健康,为职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职工缓解心理压力。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健康保障措施,确保职工身心健康。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单位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单位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员工健康水平,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及实习生。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和可追溯性。

第二章健康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本单位健康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健康档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健康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健康档案管理办公室职责:(一)制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二)负责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三)负责健康档案信息的查询、统计和分析;(四)负责健康档案的保密工作;(五)负责健康档案的更新和维护;(六)组织开展员工健康体检和健康教育活动。

第三章健康档案内容与格式第七条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二)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家族病史、过敏史、健康状况评价等;(三)健康检查:体检报告、检验报告、影像学检查报告等;(四)健康干预: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康复治疗等;(五)其他相关信息。

第八条健康档案格式:(一)纸质档案:采用统一规定的健康档案袋,按照顺序装入相关资料;(二)电子档案:采用统一格式的电子文档,确保信息安全。

第四章健康档案管理流程第九条健康档案收集:(一)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收集员工基本信息;(二)员工入职后,由健康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收集员工健康状况、健康检查、健康干预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健康档案整理:(一)按照档案类别和顺序进行整理;(二)对收集到的健康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登记。

第十一条健康档案归档:(一)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规定,将健康档案进行归档;(二)归档的档案应当存放于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的场所。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完善健康管理制度,提升企业健康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合同制员工等。

第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员工的体检数据及健康状况,以便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第四条所有员工都有义务积极参与公司的健康管理活动,配合公司的健康检查和保健措施。

第五条公司将对员工的个人信息和健康档案进行保密,不得泄露、传播和滥用。

第六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健康培训和健康活动,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第二章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第七条公司将为每位员工建立健康档案,并记录员工的基本信息、体检数据、病史等。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第九条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要求提供个人的健康信息,如有需要,配合公司的相关检查和调查。

第十条员工有权随时查看和查询自己的健康档案,但不得随意修改或删除档案的内容。

第十一条健康档案的保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看和使用档案信息。

第十二条员工有义务及时更新个人的健康信息,如有重大疾病和伤病情况应主动向公司报告。

第三章健康检查和保健措施第十三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生化指标检查、心理健康评估等。

第十四条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健康检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健康状况提供相应的保健措施,包括健康咨询、定期体检、疫苗接种等。

第十六条员工有义务接受公司提供的保健服务和咨询,如有需要,应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和康复计划。

第十七条公司将建立健康档案的评价机制,根据员工的体检数据和健康状况对其进行评估和分类。

第十八条对于有一定危害性或高风险的职业,公司将加强相应的健康管理和保护措施,防止职业病发生。

第十九条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健康知识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健康素养和健康知识水平。

第四章健康管理责任第二十条公司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健康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健康管理体系,确保制度的落实。

医院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员工健康档案管理,提高员工健康水平,保障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包括在职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全面收集员工健康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二)保密性原则:严格保护员工个人隐私,确保档案安全;(三)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四)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员工健康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员工健康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二)健康检查记录:包括入职体检、定期体检、专项体检等;(三)疾病史:包括传染病史、慢性病史、过敏史等;(四)治疗记录:包括门诊、住院治疗情况;(五)健康干预措施:包括健康教育、康复治疗等;(六)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第六条设立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七条建立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安全、整洁、有序。

第八条员工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档案资料及时归档,不得随意销毁或泄露。

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条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需经本人或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做好登记手续。

第四章档案保密第十一条员工健康档案属于个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对外公开或泄露。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员工健康信息。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十三条员工健康档案主要用于以下目的:(一)为员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二)为医院制定健康干预措施提供依据;(三)为医院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供参考;(四)为医院进行科学研究、统计分析提供数据支持。

职工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制度

职工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身心健康,预防职业病,提高职工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职工健康体检档案管理,确保职工健康体检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二章体检项目与周期第四条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职工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心率、视力、听力等;2. 内科检查:心、肺、肝、脾、肾等器官功能;3. 外科检查:甲状腺、乳腺、脊柱等;4. 妇科检查:已婚女性;5. 儿科检查:未成年人;6. 专项检查:根据职工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可进行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专项检查。

第五条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和职工工作性质,合理确定体检周期。

一般职工体检周期为一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体检周期为半年。

第三章体检组织实施第六条公司设立职工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工健康体检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与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签订体检协议,明确体检项目、费用、时间等事项。

第八条公司工会负责组织职工参加体检,并确保职工按时参加体检。

第四章档案管理与使用第九条公司设立职工健康体检档案室,负责职工健康体检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使用。

第十条职工健康体检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体检登记表;2. 体检报告;3. 体检照片;4.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5. 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职工健康体检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二条职工健康体检档案仅用于职工健康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得泄露职工隐私。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积极参加体检、配合体检工作的职工,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四条对未按时参加体检、不配合体检工作的职工,公司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健康管理,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员工健康档案是指记录员工个人健康信息、健康状况、疾病治疗及预防措施等方面的资料。

第二章健康档案内容第四条员工健康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学历、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2. 健康检查信息:入职体检、年度体检、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疾病治疗及康复记录等;3. 疾病预防及健康教育信息:疫苗接种记录、健康教育讲座参与情况、疾病预防知识普及等;4. 工作环境及职业健康信息: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等;5. 离职健康信息:离职原因、离职前健康状况、离职后疾病随访等。

第三章健康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更新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及时提供员工健康档案所需资料。

第七条员工本人应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并配合公司进行健康检查。

第四章健康档案保密第八条员工健康档案属个人隐私,公司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

第九条未经员工本人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查阅、复制、传播员工健康档案。

第五章健康档案使用第十条员工健康档案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员工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2. 职业病防治和劳动者健康保护;3. 人力资源管理,如招聘、培训、晋升等;4. 公司内部统计和分析。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在使用员工健康档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使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 合理使用,不得滥用、篡改档案内容;3. 保密使用,不得泄露员工隐私。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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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健康档案管理规定
2012年09月10日
第一章总贝U
第一条为妥善保存和较好利用员工健康资料,逐步实现员工健康管理系统化,强化员工健康评估与健康干预工作,根据《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健康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为每位员工建立一份健康档案,员工健康档案属于公司和员工共同所有,由公司统一管理,员工在需要本人相关档案信息时,可以通过规定程序查询。

第三条员工健康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基层作业区(大队)为三级管理,负责本作业区(大队)员工的档案管理;厂(处)级为二级管理,负责本单位科级干部和厂(处)机关员工的健康档案管理;公司级为一级管理, 负责公司机关员工和全公司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健康档案管理。

第四条员工健康档案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二章工作人员职责
第五条健康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员工健康档案,为公司、本单位和员工积累健康档案史料。

第六条健康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收集、鉴别和整理档案材料,办理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和保护工作。

第七条健康档案工作人员应当调查研究健康档案工作特点和规律,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第三章健康档案材料收集范围
第八条员工的基本信息,包括:
工作单位、所属部门、姓名、性别、岀生年月、职务、婚否、民族、学历、联系电话、籍贯。

第九条一般身体指标,包括:
身高、腰围、臀围、体重、血压、心率、视力、疫苗接种情况。

第十条家族病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类:
(一)直系、旁系血亲成员中是否曾患有恶性肿瘤;
(二)直系、旁系血亲成员中是否曾患有冠心病;
(三)直系、旁系血亲成员中是否曾患有中风;
(四)直系、旁系血亲成员中是否曾患有高血压;
(五)直系、旁系血亲成员中是否曾患有糖尿病。

直系血亲成员是指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旁系血亲成员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叔舅、姑姨、侄子(女)、外甥(女)、表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男(女)性健康史
(一)男性健康史:首次遗精的年龄、每周性生活频度;
(二)女性健康史:初潮年龄、初次性生活年龄、结婚年龄、性伴侣数、初产年龄、妊娠资数、生产次数、生
育活婴儿次数、是否哺乳过、月经是否规律、是否进行过宫颈癌筛查、是否用过避孕药及时间、是否做过人工流产、
是否使用宫内节育器、是否采用避孕套作为一个重要的避孕方式、是否做过宫颈切除术、是否做过子宫切除术、是
否做过乳腺切除术。

第十二条工作行为,包括:
是否经常夜间工作、有何种危险性工作、是否接触石棉、煤尘、粉尘、放射线等、居住环境是否污染较严重。

第十三条吸烟情况,包括:
是否吸烟、什么年龄开始吸烟、平均每天吸几支烟、吸几年烟、什么时间开始戒烟、一起的同事或家人是否吸烟。

第十四条体力活动及锻炼,包括:
是否从事体力劳动、平均每周工作几天、岀行方式、每天在交通上花多长时间、是否参加体育锻炼、每天运动
量、锻炼的方式是什么。

第十五条睡眠习惯,包括:
睡眠是否不足、平均每天保证睡眠多少小时。

第十六条饮食调查,包括:
常食用的高脂、肉类、膳食纤维、高热量的甜食、较咸的食物、油炸食物、烫食、硬食分别是什么,是否常饮
绿茶、是否饮酒及过量情况、是否食用奶制品、食用水果和蔬菜的次数及量、三餐是否按时、暴饮暴食什么、做饭是否有不良习惯等。

第十七条精神及社会因素。

第十八条健康检查情况,具体见健康检查结果。

第四章健康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及整理
第十九条归档的健康检查材料必须是体检完毕后的正式材料(可将复印件交员工本人),其它非体检资料由员工提供并确认后归档。

健康档案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体检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日期。

第二十条根据第三章规定,健康档案收集范围、类别及排列顺序如下(每类资料以时间为序):
(一)员工的基本信息;
(二)一般身体指标;
(三)家族病史;
(四)男(女)性健康史;
(五)工作行为;
(六)吸烟情况;
(七)体力活动及锻炼;
(八)睡眠习惯;
(九)饮食调查;
(十)精神及社会因素;
(^一)健康检查情况。

对于新形成或有变化的资料,要及时收集归档。

第二^一条员工健康档案材料的载体应使用A4规格的办公用纸,材料左边留岀 2 —2.5厘米装订边
员工健康档案盒及规格使用统一规格和标识,具体见附件1。

员工健康档案目录由公司统一规定,具体见附件2;
员工健康检查资料历年登记细目由公司统一规定,具体见附件3。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要定期将健康档案信息录入电子档案信息系统。

第五章健康档案的转递和利用
第二十三条转递健康档案必须登记、填写《档案转递通知书》并严密包封,档案转岀一个月,对方单位不退回执,应催问、查询以防丢失。

接收档案必须核查,准确无误退返回执,然后进行登记、建卡、造册、整理、归位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送交归档材料,要逐份填写归档材料登记表一式二份,交接双方签字,各自保存备查。

第二十五条健康档案的利用范围
(一)作为考察、任免员工的依据之一。

(二)为健康评估和医疗诊治提供参考。

(三)提醒员工改善自身健康状况。

(四)其它用途。

第六章健康档案的保管
第二十六条查阅健康档案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和提供利用规定,说明利用理由与目的,工作人员要做好查阅、借还登记。

健康档案一般不外借,借用须领导批准,期限为三天,特殊情况可办续借。

借用的档案要妥善保管, 严格保密,不准转借,用后应及时退还。

第二十七条查阅健康档案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增添、污损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和向外传播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到纪律处分。

第二十八条阅档室、库房内严禁吸烟,易燃、易爆、易腐物品不得带入室内,库房内应设置灭火、防盗、防潮、防蛀、防光、防高温、去湿等设施。

第二十九条每年末全面检查核对一次健康档案,催办借岀档案及时归还,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认真处理。

第三十条健康档案要合理排列,上架有序,便于保管和利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截留、保存、涂改、伪造、转移、销毁档案材料。

第七章附则
第三^一条本实施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油田公司行政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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