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全面系统的2012公文写作格式讲解
2012年新的公文格式要求

201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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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
定事项(其中,“重要事项”是指有关国家、经济、 文化、军事、科技、人事、外交的事项;“法定事 项”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据法律法 规和法定程序公开的事项)。
主要特点:
★发文机关的特定性:仅限于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 关,以及被授权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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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
事项。 主要特点: ★纪实性:如实记载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概括性:纪要不同于记录,只需要集中、精要反映 会议的精神实质。
★内部性:会议纪要使内部文件,可以印发参会单位 和相关单位,但不需要向社会公开。 ★ 不得以会议纪要代替有关行政执法文书或文件,不 得直接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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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主要特点: ★针对性:必须针对请示事项,表明的态度、提出 的意见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权威性:批复提出的决策、意见对下级机关具有 法定的约束力;下级机关必须遵照执行。 ★简明性:批复内容简明扼要,对请示件中的请求 事项只作原则性、结论性的表态、指示、决定,或 提出方向性意见,无须作具体的分析和阐述。
★公布内容的庄重性:体现国家及其权力机关的威严。
★告知范围的广泛性:面向国内外。
★传播方式 的公开性: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传播。
公文写作格式讲座

公文写作格式讲座
好的,我会讲解一下公文写作格式。
在公文写作中,文中确实不能有标题相同的文字。
以下是公文的基本格式:
1. 文档信息:在文档的上方居中位置输入“xx市政府/机关/部门”字样,下方紧接着输入文档的机关代号和文号,例如:“xx 市政府”、“xx市财政局鲁财发〔2021〕xx号”。
2. 填写日期:在文号下一行左侧填写日期,按照“年月日”的顺序,例如:“2021年10月1日”。
3. 标题:在机关代号和填写日期之间,居中放置公文的标题。
在这个讲座中,我们不涉及标题。
4. 正文:正文的格式通常是两端对齐,字体一般采用宋体或仿宋体,字号为小四号。
文字之间的段落间距一般为1.5倍行距。
5. 段落格式:每一段之间应有空行,段落的开头一般不需要空两个字的缩进。
如果有需要,可以在段落开头进行标号(如“1.”、“2.”等)。
6. 页边距:上、下、左、右的页边距一般为2.54厘米(1英寸)。
7. 页眉页脚:在每一页的页眉位置右侧,填写公文的文号和页码。
页脚位置一般为空白。
8. 签署:在公文的最后一段中,一般会出现签署人与日期。
在公文写作中,还有一些特殊格式,如目录、附件等,但这些内容与题目和文中标题相同无关。
以上是公文写作的基本格式,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细化。
2012年公文格式标准

2012年公文格式标准根据2012年的公文格式标准,公文应该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部分,标题、发文机关、文号、日期、密级、紧急程度、主送、抄送、正文、附件等。
下面我将从不同角度对这些部分进行详细解释。
1. 标题,公文的标题应简明扼要地概括公文的内容,使用精炼的词语,突出主题,便于读者快速理解。
2. 发文机关,在公文中,应明确标注发文机关的全称或简称,以便读者准确识别发文单位。
3. 文号,文号是公文的唯一标识符,用于区分不同的公文。
根据2012年的标准,文号应包括发文机关的字头、年份和顺序号,例如“XX机关〔2012〕1号”。
4. 日期,公文的日期应标注在文号之后,用于记录公文的发文日期。
5. 密级,如果公文具有保密性质,应在公文上标注密级,以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常见的密级包括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
6. 紧急程度,如果公文具有紧急性,应在公文上标注紧急程度,以便接收者优先处理。
常见的紧急程度包括特急、加急和平急。
7. 主送和抄送,公文应明确标注主送和抄送的单位或个人,以确保公文能够传达到正确的接收者。
8. 正文,公文的正文是公文的核心部分,应该清晰、简明地表达公文的内容、要求和决策。
9. 附件,如果公文需要附带相关文件或资料,应在公文中明确标注附件,并将附件的名称和数量列出。
除了上述主要部分外,2012年的公文格式标准还规定了公文的纸张规格、字体、字号、行距、页边距等细节要求,以保证公文的整体美观和易读性。
需要注意的是,公文格式标准会根据不同的时间和地区有所变化,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最新的标准进行撰写和格式调整。
以上是对2012年公文格式标准的全面回答,希望能够满足您的需求。
比较全面系统的2012公文写作格式讲解

公文的质量,直接反映机关的思想深度、政策水平和对社
情民意、重大问题分析掌控能力,直接关系党的意志和方针政 策的传达贯彻成效,直接体现机关干部的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准。
一、公文的特点
一是权威性和政策性。 二是针对性和指导性。 三是规范性和约束性。 四是程序性和严密性。 五是对应性和定向性。
二、公文的作用
附件说明
发文机关署名 署发文机关全称或 与《条例》定义和 无要求。
者规范化简称。 要求基本一致。
格式 要素
《条例》
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 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 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 期
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 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 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 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 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 可以不加盖印章。 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 要说明的事项。
行文使用主办机关的发 文字号。
定义和要求基本一致。
定义和要求 基本一致。 定义和要求 基本一致。 定义和要求 基本一致。
签发 上行文应当标签发人姓 名。 人 标题 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
和文种组成。
定义和要求基本一致。 定义和要求基本一致。
格式要素
《条例》
原《条例》
原《办法》
主送机关 正文
公文的主要受理机 关,应当使用机关 定义和要求基本一 定义和要求基本一 致。 全称、规范化简称 致。 或者同类型机关统 称。 公文的主体,用来 表述公文的内容 定义和要求基本一 定义和要求基本一 致。 致。 公文附件的顺序号 无定义,但要求基 与《条例》定义和 和名称。 本一致。 要求基本一致。
印章
附注
格式 要素
《条例》
原《条例》
原《办法》
抄送 机关
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 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 的其他机关,应当使 定义和要求基本一 用机关全称、规范化 致。 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 的统称。
【1.国标全文】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版(含式样)

【1.国标全文】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版(含式样)–– 2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 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5.2.2 字体和字号5.2.3 行数和字数5.2.4 文字的颜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6.2 印刷要求6.3 装订要求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 版头7.2.1 份号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7.2.3 紧急程度7.2.4 发文机关标志7.2.5 发文字号7.2.6 签发人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7.3 主体7.3.1 标题7.3.2 主送机关7.3.3 正文7.3.4 附件说明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GB/T 9704—20127.3.5.5 特殊情况说明7.3.6 附注7.3.7 附件7.4 版记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7.4.2 抄送机关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7.5 页码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10 公文的特定格式10.1 信函格式10.2 命令(令)格式10.3 纪要格式11 式样–– 3––GB/T 9704—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2012版党政机关标准公文模板制作方法示例2

2012版党政机关标准公文模板制作方法示例22012版党政机关标准公文模板制作方法(示例)相关公文格式标准1.公文的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如层次较少可以跨层使用,但层次序列、序数格式不变。
2.标识公文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为字。
一个字指一个汉字空间。
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为行,一行指一汉字的高度加3号汉字高度的7/8的距离。
3.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为行。
以一个标准正文字体高度加一个标准行间空白为一基准行。
4.公文各要素标识规则:《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
Word公文模板制作首先打开Word,进入Word窗口界面。
一、设置页面△国家标准中有关页面的具体格式要求(以下简称“格式要求”):公文用纸采用定量为60g/m2~80g/m2的胶印纸或复印纸。
一般采用A4型纸,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排版规格:正文使用3号仿宋字体,一般每页排22行,每行28个字。
◇制作设置方法:1.选择“文件”菜单,选择“页面设置”。
2.选择“纸张”附签,选择纸张类型为A4。
3.选择“页边距”附签,选择方向为“纵向”,将页边距分别设置如下:上3.7厘米、下3.5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
4.选择“版式”附签,将页眉边界设置为2.5厘米,页脚边界设置为2.2厘米。
将“页眉和页脚”设置成“奇偶页不同”,在该选项前打“√”。
5.选择“文档网格”附签,单击“字体设置”,设置“中文字体”为“仿宋”,“字号”为“3号”。
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加急”。
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讲解2012版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年新国标公文格式一、公文纸张及排版印制要求:(1)采用国际标准A4型用纸(210mm×297mm)。
(2)正文用3号仿宋体,标题用2号小标宋,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3)排版时版面尺寸要标准。
幅面:210mm×297mm 版心:156mm×225mm上白边(天头) 37mm(37mm±1mm)下白边35mm左白边28mm(28mm±1mm)右白边26mm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主要变化口诀:☉公文格式新国标:《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9704-2012 代替《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主题词儿不再标: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密级紧急左上角:密级、紧急程度从右上角改为左上角☉印章署名要齐全:增加发文机关署名格式要素☉成文日期用数字: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公文页码不可少:增加页码格式要素三、公文要素:国标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版头”(红色反线以上)、“主体”、“版记”三部分。
眉首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组成。
主体由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时间、印章、附注、附件等要素组成。
版记由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等要素组成。
四、公文要素—版头部分:1.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即将同一文稿印刷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
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份号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用阿拉伯数字。
2.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
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是对公文秘密等级时效规定的说明。
密级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
3.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
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公文格式解读

4mm
两个签发人 姓名中间空 1字
签发人姓名为2个 字时中间空1字
主送机关
公文主体
标题
正文
公文主体
附件说明
发文机关署名
附注
成文日期
公文主体
15 附件
公文格式之标题
2行
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 事由和文种组成 用2号小标宋体;编排
于红色分隔线下空2行;分1行或多行居中排列 如果标题较长;回 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 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公文格式之落款
批转 转发类公文发文机关 署名和成文日期编排在批 转 转发通知的末行下方;而 不在批转 转发公文的末行 下方
转发文件标题的拟定
• 两个替代 原则: • 用转发替代发文单位名称后边的关于二字 • 用文件替代被转发文件标题中的通知二字
• 当转发时:发文单位名称+转发+被转发文件单位 名称+关于+事由+文件的通知
公文格式之版记
版记中的分隔线与版心等宽;首条 末条分隔线用粗线高0 35mm;中间分隔线用细线高0 25mm;首条分隔线位于版记 第一个要素之上;末条分隔线与末页版心下边缘重合
可省 略
不可省略
可省 略
公文格式之附注
附注:
公文印发传达范
围等需要说明的
事项 用3号仿宋
体;居左空2字加
编排在成文日期
2字
下1行 如此文件
发至二级单位;人:
某某某;:
1行 1行
公文格式之附注
附注较长需要回 行时;第二行首字 与版心左边缘对 齐
2字
公文格式之附注
请示 函等用于请示 商洽某项工作或某些事项的公文; 应在附注位置标注发文机关人;联合行文只标注主办 机关人即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
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 机关。
4.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
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二、公文种类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部分 公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 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 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 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 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 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 ”“特急”“加急”“平急”。
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 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 安全保密设施设备。 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 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
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
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
文种正确,格式规范。
一、公文起草
2.文风要求:
内容简洁
观点鲜明 表述准确
主题突出
结构严谨 文字精炼
一、公文起草
3.方法要求
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
公文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复核。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 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 当报原签批人复审。
(二)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 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三)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 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四)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 进行检查后分发。 涉密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站或者收发件机关机要收发人员进行 传递,通过密码电报或者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传 输。
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三、其他行文的规则
1.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 (1)各联署机关行政层级应相当。层级指同一管理层级,如国家
层面、省级层面为同一层级。
(2)有共同管理的事项或者有关联的事项。 (3)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联署单位不宜过多。 (4)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机关。 (5)联合行文,主办机关一般排列在前。
2.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 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 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 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3.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
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4.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 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 其纠正或者撤销。 5.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013年3月
目
一、公文的特点和作用 二、公文种类 三、公文格式 四、行文规则 五、公文拟制 六、公文办理 七、公文附则 八、公文变更
录
第一部分 公文特点和作用
第一条 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 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 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 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 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 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 接有序的工作。
二、公文种类
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
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实施重大强
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二、公文种类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 “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 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 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 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 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第五条 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 密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 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一、区分公文种类的功用
一是体现公文性质。 二是反映行文方向。 三是表达行文目的。 四是揭示公文特点。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
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 关的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文字。
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 确定。
第四部分
行文规则
行文关系是各级党政机关、各个部门和单位之间的组织关系和业务关系在 公文运行中的体现。 一般可分为相互隶属关系,平行关系, 不相隶属关系。
一、向上级机关行文的规则
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
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关地区或者部门意见,力求达
成一致。 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二、公文审核
审核重点: 1.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 2.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 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
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3.涉及有关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 并达成一致意见。
二、公文审核
4.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
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
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 5.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
校核把关退文制度
1.请示件、报告件没有标签发人姓名或没有签署单位公章的;
(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 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 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
(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 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 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 印章。
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需要变更的,应当经 发文机关批准。涉密公文公开发布前应当履行解密程序。公开发布的时间、 形式和渠道,由发文机关确定。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 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
2.请示件中所请示事项属党委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的; 3.请示件没有以部门负责人签发上报的; 4.请示件多头报送的; 5.报告件中夹带请示事项的;
6.正式文件无特殊原因送给领导个人的;
7.文件内容有明显错误的。
三、公文签发
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
关主要负责人签发。
政府的办公室根据党委、政府授权制发的公文,由授权机关 主要负责人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
(四)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
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 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 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 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五)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 或者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 传、延误。 (六)催办。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 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 (七)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 告知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