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离岗离职人员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离岗离职人员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信息安全,防止因离岗离职人员造成的信息泄露,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离岗离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辞职、辞退、退休、调离等情形。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章信息安全保密责任第四条离岗离职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其接触、知悉的公司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商业秘密等。

第五条离岗离职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泄露、传播、复制、篡改、非法使用公司信息。

第六条离岗离职人员离职后,仍需承担保密义务,直至其接触、知悉的公司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第三章信息安全审查与交接第七条离岗离职人员离职前,应向公司提交信息安全审查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信息安全审查内容包括:(一)离岗离职人员是否了解并遵守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二)离岗离职人员是否掌握公司秘密信息;(三)离岗离职人员是否履行保密义务。

第九条离岗离职人员应将所持有的公司秘密信息资料、设备等移交给公司指定的接收人员或部门,不得私自带走。

第十条接收人员或部门应认真核对移交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第四章信息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离岗离职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其信息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离岗离职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信息安全教育与培训,了解并掌握信息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离岗离职人员违反本制度,泄露、传播、复制、篡改、非法使用公司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离岗离职人员离职后,若发现其违反本制度,公司将追溯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保障公司信息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息安全管理水平。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严格执行。

人员离职离岗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人员离职离岗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人员离职离岗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一、背景与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人员离职离岗期间的数据安全管理,确保公司
的信息和数据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泄露或损坏,并保证公司业务
的持续运行和信息资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离职离岗人员,包括辞职、退休、调岗、休
假等情况下的员工。

三、职责和义务
1. 离职离岗通知
离职离岗人员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离职离岗
申请,并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以协助公司做好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2. 数据备份
离职离岗人员应在离岗前将手头工作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备份,
并妥善保存备份文件。

备份应包括公司下属部门和项目的相关数据,以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和业务的连续性。

3. 用户账号禁用
离职离岗人员离开后,公司的系统管理员应及时禁用其在公司内部网络和各种系统或应用的用户账号,以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潜在的数据泄露风险。

4. 设备和资产归还
离职离岗人员应及时归还公司所提供的各类设备和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手机、存储设备等。

公司应做好设备和资产清查,确保所有设备和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

5. 保密责任
离职离岗人员应继续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泄露任何公司机密信息或个人隐私。

同时,应妥善保管离岗时获得的任何公司文件和资料,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使用。

四、违规处理措施
对违反本制度的离职离岗人员,公司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薪留职、追究法律责任等。

五、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以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落实。

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离职员工在离岗离职过程中信息安全,防止公司秘密信息泄露,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离职员工,包括因辞职、辞退、退休、死亡等原因离职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保密原则:离职员工在离职前仍需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公司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使用或泄露。

2. 交接原则:离职员工应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确保公司资产和信息安全。

3. 责任原则:离职员工对离职前发生的公司秘密信息泄露负有一定的责任。

第二章保密义务第四条离职员工在离职前,仍需对以下公司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1. 公司经营、管理、技术等方面的秘密信息;2. 公司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商业秘密信息;3. 公司员工个人信息;4. 其他涉及公司利益和安全的秘密信息。

第五条离职员工在离职后,不得以下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秘密信息:1. 向他人透露公司秘密信息;2. 将公司秘密信息用于个人或第三方利益;3. 利用公司秘密信息进行不正当竞争;4. 其他可能泄露公司秘密信息的行为。

第三章交接手续第六条离职员工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交接手续:1. 离职员工向所在部门提出离职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2. 人力资源部根据离职员工岗位和工作性质,安排相应的交接人;3. 离职员工与交接人共同办理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1)工作交接:离职员工应将所负责的工作、项目、资料等移交给交接人;(2)财务交接:离职员工应将所负责的财务事项、报销等移交给交接人;(3)物品交接:离职员工应将所使用的公司物品、设备等移交给公司;(4)保密协议:离职员工应签署保密协议,承诺离职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七条交接人应认真核对交接内容,确保公司资产和信息安全。

如有遗漏或问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八条离职员工在离职过程中,如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秘密信息泄露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机关离职离岗人员管理制度

机关离职离岗人员管理制度

机关离职离岗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离职离岗人员管理,规范机关离职离岗人员行为,维护机关形象,提高机关服务意识和工作绩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离职离岗人员的情况审核、相关权益保障等工作,包括因退休、辞职、解聘、调动等原因离职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机关离职离岗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机关规章制度,积极配合机关进行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机关离职离岗人员应当维护机关利益和形象,不得损害机关名誉和利益,不得泄露机关秘密和信息,不得以机关离职离岗人员身份从事损害机关利益的活动。

第五条机关离职离岗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机关离职离岗管理制度,如实办理相关手续、交还或清偿机关财物,如实交代工作情况,杜绝以不正当手段占有机关财物、损害机关利益等行为。

第六条机关离职离岗人员应当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和机关资料进行妥善保管,不得将其泄露给他人或非法使用。

第七条机关离职离岗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对机关进行负面评价。

在社会活动中,不得损害机关形象和利益。

第八条机关离职离岗人员有权利接受机关的相关管理监督和指导,有义务保持联系,积极参与机关组织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机关离职离岗人员有相应的退休金、安家费、安置补贴、人事档案调动等待遇和权利,应当按照规定向机关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信息。

第十条机关离职离岗人员不得擅自侵占或挪用机关财物、资料和资金,一旦发现该行为,机关有权要求返还,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法律追责。

第二章机关离职离岗人员情况审核第十一条机关离职离岗人员应当向机关提供相关的离职离岗申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离职原因和有关材料,并按照机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申请。

第十二条机关离职离岗人员应当在离职离岗前向机关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资料,进行交接和移交工作,不得擅自离开或不履行相关义务。

第十三条机关离职离岗人员应当向机关如实申报个人财产和利益,接受相关审核和监督,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3篇)

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3篇)

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份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示例:1. 保密责任:任何离岗离职人员都有责任保护公司的机密信息和知识产权。

他们必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协议,并将离任时所持有的任何公司资料归还给公司。

2. 完全清除:离任员工必须在离开公司前清除其工作站、电脑、手机、邮箱等设备上的所有公司数据和个人信息。

公司有权对离任员工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数据已被清除。

3. 撤销访问权限:在员工离任前,公司必须立即撤销其对公司电脑系统、网络和其他机密信息的访问权限。

此外,公司还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离职人员的离职时间和权限变更。

4. 报告设备丢失:如果员工在离任前丢失了公司设备(如电脑、手机等),他们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和信息安全团队报告。

此举是为了防止公司机密信息泄密和未经授权的访问。

5. 安全培训:在员工离职前,公司应提供安全培训,包括有关信息安全的政策和操作程序的要点,以及对保密责任和机密信息的处理的强调,以确保员工了解其保密责任。

6. 取回公司财产:离任员工必须在离开公司之前归还所有公司财产,包括工卡、门禁卡、电脑、手机和其他公司资产。

公司有权对离任员工的财产进行检查,确保没有公司财产被擅自保留。

7. 离职手续:员工在离任前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填写离职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和表格。

此举有助于记录员工离任时间和与公司的所有事务交接。

8. 保留数据备份:公司应定期备份员工的工作数据和文件,以防止员工离职后数据丢失。

这有助于确保公司业务正常运作和知识转移的顺利进行。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公司的信息资产和保密信息免受未经授权访问和泄露的风险,确保员工离岗离职后不会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

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和法律法规来制定具体的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离职人员信息的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确保企业的信息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离岗离职人员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涉密离职离岗管理制度

涉密离职离岗管理制度

涉密离职离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涉密人员离职离岗管理工作,保障国家涉密信息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密人员的离职离岗管理工作,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等涉密人员。

第三条涉密人员离职离岗管理应坚持保密原则、法律法规、党纪国法要求,确保国家涉密信息的安全。

第二章离职管理第四条涉密人员离职,应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告,由单位保密管理机构进行审核。

第五条涉密人员离职审核应当包括对其在任职期间的工作和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没有遗留涉密信息。

第六条涉密人员离职后应当签订保密承诺书,承诺不泄露国家涉密信息。

第七条涉密人员离职后需进行离职审计,确保离职人员不擅自带走或留下涉密信息。

第八条离职人员应当交出所有的国家涉密信息资料、证件等物品,在离职审计合格后方可离开单位。

第九条离职人员需要离京,应当提前向单位报告,并经批准离开,离京证件由保密管理机构保管。

第十条离职人员应当在离职后一年内接受单位保密管理机构的监督,确保不泄露国家涉密信息。

第三章离岗管理第十一条涉密人员离岗应当提前报告,由单位保密管理机构审核后批准。

第十二条离岗期间的工作和资料应当交接给离岗人员的接替者,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涉密信息的安全。

第十三条离岗人员应当在离岗期间保持联系,接受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四条离岗人员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受他单位的工作,不得泄露国家涉密信息。

第十五条离岗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超期需经批准。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构成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违反保密承诺书内容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泄露国家涉密信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所有。

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制度

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制度

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人员在离岗离职过程中的安全事项,保障企业和员工的权益,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人员的离岗离职行为。

二、定义1. 离岗:指人员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并有回岗计划的行为,包括因公外出、休假、调岗等情况。

2. 离职:指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终止与企业的合作关系的行为。

三、离岗安全管理1. 离岗申请:人员在离岗前应填写离岗申请表,并报告所属部门经理。

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 安全保障:人员在离岗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和公司资产,并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3. 回岗返聘:人员在离岗期满后应主动与所属部门经理联系,确认返岗时间,并办理返岗手续。

四、离职安全管理1. 离职申请:人员拟离职时应提前30天书面提交离职申请,并报告所属部门经理。

如有特殊情况,可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并提前协商。

2. 工作交接:待离职申请获批准后,人员应积极配合完成岗位工作交接,确保无缝过渡。

应将工作材料、资料、密码等交接给接任者或相关部门。

3. 设备归还:人员应将所用设备、钥匙、门禁卡等归还给企业,并签署相关归还确认。

4. 保密要求:人员在离职前应签署保密协议,并保证离职后不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

5. 资料清理:人员应在离职前将个人电脑、文件夹、邮箱等进行数据清理,删除个人文件和企业机密文件,确保信息安全。

6. 离职手续:完成以上程序后,人员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离职手续,包括离职申请表、离职交接单等。

五、违约处理如有人员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2. 人员应了解和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配合执行一个安全的离岗离职过程。

3. 企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受本制度约束的人员应严格遵守,若有违反,将承担法律责任。

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保密要求主要有

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保密要求主要有

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保密要求主要有人员离岗离职涉密人员是指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敏感信息工作岗位上担任职责的人员。

他们的离岗离职对于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具有重要影响,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以下是人员离岗离职涉密人员保密要求的主要内容:一、离岗安全管理要求:1.提前通知:涉密人员应提前通知所在单位,说明离岗原因和离岗时间,并填写离岗审批表。

2.取回资料:离岗前,涉密人员应将所负责的涉密资料妥善保管并归还给单位。

3.清理设备:离岗前,涉密人员应清理个人设备,包括计算机、手机等,确保没有留存涉密信息。

4.密码管理:离岗前,涉密人员应关闭个人账户,并重置密码,同时通知单位相关人员,确保不能被他人非法使用。

5.离岗检查:单位应对离岗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离岗人员不携带涉密资料或其他机密信息离开单位。

二、离职安全管理要求:1.提前通知:涉密人员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时间,并填写离职审批表。

2.交接工作:离职前,涉密人员应认真完成工作交接,将所负责的涉密资料交给接替者或上级领导,确保信息的连续性。

3.资料归档:离职后,涉密人员的工作档案和涉密资料应及时归档,严格保密,避免信息泄露。

4.资料清空:离职后,涉密人员应将离职前负责的计算机、手机等个人设备清空,并通知单位相关人员。

5.违约责任:单位可以要求离职人员签署保密协议,明确离职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保密教育和培训要求:1.内部培训:涉密人员应定期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加强对保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

2.外部培训:涉密人员可以参加相关的保密培训课程,增强保密意识和能力。

3.定期考核:单位应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四、违规处理和法律责任:1.违规处理: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涉密人员,单位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停职、辞退等措施。

2.法律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单位可以追究泄露涉密信息的人员的法律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行政处罚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关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机信息安全工作,保证我中心内部计算机与网络信息安全,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我中心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有关部门应即时取消其计算机涉密信息系统访问授权。

工作人员离岗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核心网络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由本单位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得擅自使用的义务,直至该秘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而无论离岗离职人员因何种原因离岗离职。

第二条中心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应该把下列资料全部交给下一任工作人员,包括:
1、核心网络管理的所有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的用户名和密码口令。

2、网络系统集成的文档包括: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参数、网络拓扑图、网络布线图、虚网划分、IP地址分配等网络机密资料。

3、网络系统集成参数变更时,必须及时修改、变更的相关文档。

4、随机赠送的服务器、网络通信设备携带的说明书、各种文字资料等网络系统的重要资料。

5、有关网络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的各种合同。

上级部门的各种批文,网络管理和配备的各种规则、条例等文字材料。

第三条离岗离职人员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我中心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我中心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四条离岗离职人员应在离岗离职时,或者向中心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中心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离岗离职人员自备的,则视为离岗离职人员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我中心,我中心应当在离岗离职人员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离岗离职人员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将秘密信息复制到我中心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下离岗离职人员无须将载体返还,我中心也无须给予离岗离职人员经济补偿。

第五条离岗离职人员离岗离职时,应将工作时使用的电脑、U 盘等其他一切存储设备中关于工作相关或与中心有利益关系的信息、文件等内容交接给本部门领导,不得在离岗离职后以任何形式带走相关信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