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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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中油政工〔2008〕299号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操守和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和企业形象,根据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领导成员,公司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的职业行为与道德操守:(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经营业务所在地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

(二)带头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带头发扬“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企业精神,积极实践“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牢固树立“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经营管理理念,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三)对公司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

诚实守信,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尽最大能力保护公司合法利益,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公司业绩,积极建设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

(四)禁止参与可能导致与公司有利益冲突的活动:1.不得在与公司有业务往来或者有竞争的经济实体中投资,但可以在公开挂牌交易的该等公司中拥有其不超过1%的发行在外的股票;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在该高级管理人员管辖的区域或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和侵害公司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

2.不得私自占有应当属于公司经营活动范围内的机会;不得利用公司财产、信息或地位谋取个人利益;不得从事与公司有竞争的活动。

3.不得在与公司有竞争的公司中,或与其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有直接冲突或有冲突迹象的公司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顾问、雇员或以其他身份任职。

4.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商业决策或有损独立判断的有价馈赠,也不得允许或指定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或第三人接受该等馈赠。

5.遵守公司商业秘密保护有关规定。

除履行职责所需外,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任何与公司相关的保密信息。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 必须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商业秘密。

3. 必须保持诚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4. 必须尊重公司股东,认真履行股东赋予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的长期利益。

5. 必须尊重公司的员工,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企业文化。

6. 必须勇于担当,遇到重大问题和困难,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7. 必须注重团队合作,积极与同事沟通合作,促进企业发展。

8. 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的决策和规定。

9. 必须保持学习态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10. 必须遵循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成为社会信任和认可的企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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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以上员工行为规范

经理以上员工行为规范

经理以上员工行为规范基本准则1、经理以上员工(以下简称责任人)是指集团所属分公司的车间主任(副主任)、部长(副部长)和主任(副主任)以上级别以及集团总部办公室的员工。

他们对集团(公司)经营负有更大的责任,每一项职务行为和经营决策都将直接影响到他们的上级、下级及集团(公司)整体,因此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集团章程,忠实履行职责,对集团负责、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

2、各级责任人应模范执行员工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遵守社会公德,做到廉洁、公平、进取、言行与职务相一致,为员工树立良好的榜样。

3、责任人不仅在任职期间,而且在与集团(公司)约定的辞职后一定时间、范围内,都不得利用任职期间所取得的集团(公司)资源和客户资料,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对集团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

经营管理4、相关责任人必须坚持依法经营,就本企业资产的完整与安全向集团全面负责。

5、责任人必须贯彻集团及其直接上级制定的经营方针,准确反映经营管理情况,及时提供数据报表,确保完成集团及其直接上级下达的各项经营任务。

6、责任人在其直接上级或者上级职能部门的指示有明显不当时,有责任及时向其指出,并提出自己的书面建议;如建议未获采纳而执行上级指示最终造成损失时,责任由其作出指示的上级承担,同时必须向董事局如实汇报。

财务管理7、责任人必须接受集团计划财务中心对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本企业财务经营成果全面负责。

8、责任人必须遵守财经法规,贯彻集团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并将本公司财务制度报集团计划财务中心备案。

9、责任人应将本公司所有财务活动置于集团计划财务中心或者直接上级的监督之下。

禁止回避监督,私设帐外帐、小金库;禁止向集团外机构或个人出借资金、提供担保、抵押或者其他财务承诺。

人事管理10、集团下属公司负责人要配合和支持集团人力资源部下派的人事专员的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设置工作障碍。

11、集团下属各公司的人事专员实行在业务上直接归集团人力资源部领导,在行政事务上由所在公司领导的双重领导的方式,对各公司人事专员的考核以集团人力资源部为主。

公司法高级管理人员界定

公司法高级管理人员界定

公司法高级管理人员界定公司法是指对公司组织、运作和治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在公司中具有重要职责和决策权的管理人员。

本文将从公司法的角度出发,探讨高级管理人员的界定及相关问题。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定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指的是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经理等职位的人员,以及其他与公司重大事务直接相关的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中承担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职责,对公司的发展和运营起着关键作用。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中承担着多项重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决策管理: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并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决策和管理。

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战略眼光和决策能力,能够科学合理地处理各种复杂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战略指导。

2.组织协调: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协调和管理公司的各个部门和岗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协调各方利益,解决各种内外部问题,推动公司的整体发展。

3.风险控制: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对公司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要求。

他们需要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能够及时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保护公司的利益和股东权益。

4.人才培养: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培养和选拔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以及为公司的发展储备优秀的人才。

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人才管理和培养能力,能够发现和培养具有潜力的人才,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任命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任命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提名:公司的股东、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可以提名适合的人选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位。

提名人需要综合考虑候选人的个人素质、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等因素。

2.评审:公司的董事会或者监事会会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和背景调查,以确保其符合公司的要求和法律的规定。

中国石油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中国石油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第一条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和道德操守,维护公司利益和企业形象,根据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领导成员,公司总部机关部门、专业分公司、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的职业行为与道德操守:(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经营业务所在地区的所有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

(二)带头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

高级管理人员应带头发扬“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企业精神,积极实践“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牢固树立“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经营管理理念,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三)对公司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

诚实守信,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尽最大能力保护公司合法利益,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公司业绩,积极建设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

(四)禁止参与可能导致与公司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该等利益冲突包括:1.在个人投资方面,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与公司有业务往来或者有竞争的经济实体中投资,但可以在公开挂牌交易的该等公司中拥有其不超过1%的发行在外的股票;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在该高级管理人员管辖的区域或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和侵害公司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

2.在公司机会方面,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占有应当属于公司经营活动范围内的机会;不得利用公司财产、信息或地位谋取个人利益;不得从事与公司有竞争的活动。

3.在业务联系方面,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与公司有竞争的公司中,或与其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有直接冲突或有冲突迹象的公司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顾问、雇员或以其它身份任职。

4.在商务馈赠方面,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商业决策或有损独立判断的有价馈赠,也不得允许或指定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或第三人接受该等馈赠。

高层管理者行为准则

高层管理者行为准则

高层管理者行为准则高层管理者行为准则的制定是为了确保高层管理层在实施组织决策和履行职责时,能够遵守道德规范和伦理原则,保持道德操守和职业操守,秉持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促进组织的长期发展和可持续成功。

以下是一个应包含的高层管理者行为准则的示例:1.诚信与廉洁:高层管理者应始终遵守道德和法律的规定,保持廉洁、诚实和守信的行为。

在与组织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交往时,必须诚实、公正地向其提供信息,并避免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

2.专业素养与能力:高层管理者应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技能,以适应变化的业务环境。

他们应该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以便更好地履行职责。

3.领导能力与团队精神:高层管理者应具备良好的领导能力,能够激励和引导团队成员,建立一个富有合作和团队精神的工作环境。

他们应该尊重团队成员的权益和意见,并与团队成员共同努力实现组织的目标。

4.保护组织利益:高层管理者应始终以组织利益为导向,为组织长期发展和可持续成功负责。

他们应该采取措施保护组织的财产和资源,避免滥用或浪费。

5.公平与公正:高层管理者应以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对待组织内部员工,不论其身份、性别、种族、宗教或其他因素。

他们应确保公正的招聘和晋升政策,提供公平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以及一个平等和开放的工作环境。

6.透明与沟通:高层管理者应建立一个透明和开放的沟通渠道,与组织内外的利益相关者保持良好的沟通。

他们应及时向员工和其他相关方提供准确的信息,并倾听并尊重不同观点,以促进合作和共识。

7.社会责任:高层管理者应认识到组织对社会的影响和责任,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他们应致力于推动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关注员工的福利和安全,以及对社会贡献的回报。

制定高层管理者行为准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高层管理者的行为,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

与行为准则相配套的还应有相应的监督和问责机制,以确保准则的有效执行和落实。

同时,高层管理者也应对准则的内容进行深入理解和反思,不断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成为组织内的道德楷模和表率。

公司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公司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公司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引言概述:在现代商业环境中,公司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对于公司的成功至关重要。

管理人员的行为不仅直接影响着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团队合作能力,还对公司的声誉和业务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因此,建立和遵守公司管理人员行为规范是公司管理的基石。

正文内容:1. 诚信和道德:1.1 诚实守信:管理人员应该始终诚实守信,不得隐瞒或者歪曲信息,包括财务报表、市场预测和公司绩效等。

1.2 遵守法律法规: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行为,包括贪污、受贿、洗钱等。

2. 公平公正:2.1 人事决策公正:管理人员在招聘、晋升和奖励方面必须公正无私,不得因个人关系或者其他非业务因素偏袒某些员工。

2.2 业务决策公平:管理人员在业务决策中应该遵循公平原则,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对竞争对手不公平对待。

3. 尊重和合作:3.1 尊重员工:管理人员应该尊重员工的权益和个人尊严,不得歧视或者虐待员工。

3.2 团队合作:管理人员应该鼓励员工之间的合作和共享,建立积极的团队氛围,以实现公司的共同目标。

4. 保护机密和隐私:4.1 保护公司机密:管理人员必须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不得泄露给竞争对手或者其他未经授权的人。

4.2 尊重员工隐私:管理人员应该尊重员工的个人隐私,不得非法采集、使用或者传播员工的个人信息。

5. 责任和公共形象:5.1 履行职责:管理人员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决策和行为负责。

5.2 维护公共形象:管理人员作为公司的代表,应该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声誉的行为。

总结:综上所述,公司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诚信和道德、公平公正、尊重和合作、保护机密和隐私以及责任和公共形象是公司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关键要素。

惟独遵守这些规范,管理人员才干够有效地引导员工,促进团队合作,确保公司的长期成功。

因此,公司应该建立相应的制度和培训计划,以确保管理人员始终遵守行为规范,并为员工树立良好模范。

管理人员行为规范范文

管理人员行为规范范文

管理人员行为规范范文一、引言作为一家现代化企业,我们深知管理人员的行为对企业的发展和形象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确保管理人员的行为合乎道德、符合法律法规,并能够树立良好的模范,我们制定了本行为规范。

二、基本原则1. 诚信原则: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言行合一。

2. 公正原则:管理人员应当公正、公平对待员工,不偏袒个人或者特定群体。

3. 保密原则:管理人员应当严守商业秘密,不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4. 遵法原则: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

三、行为规范1. 职业操守- 忠诚: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忠诚,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从事伤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 敬业:管理人员应当尽职尽责,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 保密:管理人员应当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及客户的机密信息。

- 知识更新:管理人员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2. 行为规范- 诚信行事:管理人员应当言行一致,言出必行,言行合一,言行稳重。

- 公正公平:管理人员应当公正、公平对待员工,不歧视、不压迫员工。

- 尊重他人:管理人员应当尊重员工的人格和权利,不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 互助合作:管理人员应当与同事和其他部门合作,促进团队协作,实现共同目标。

- 建设性沟通:管理人员应当以积极的态度进行沟通,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

- 不得索贿受贿:管理人员应当坚决抵制腐败行为,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 行为规范的监督与制裁- 监督:公司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制裁:对于违反行为规范的管理人员,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四、行为规范的宣传与培训1. 宣传:公司将通过内部刊物、员工大会、企业文化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行为规范的重要性和内容。

2. 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道德水平和职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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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经公司2018年6月XX日董事会例会决议通过)
(经公司2018年6月XX日董事会决议修订生效)
根据XX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特制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本准则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副总裁、总经理、总监、副总监,及其他享受副总监级以上待遇的高级管理人员(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实施并解释有关条款的适用性。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不确定某种行为是否会违反本准则有关规定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咨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了解到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准则有关规定的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隐瞒不报将视为违反本准则。

一、勤勉尽责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勤勉尽责,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

二、处理个人与公司间的利益冲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从事有诚信和道德的行为,不得从事存
在公司与个人利益有实际或名义上冲突的行为;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和权利为自己、
家人或他人谋取私利。

三、处理潜在的商业机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真诚地以公司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事,
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公司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2、除非先将商业机会介绍给公司并被公司拒绝,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不得将利用公司财产、信息或在公司的地位取得的商业
机会以任何方式占为已有或转予他人;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公司竞争;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接受与职务相关的佣金。

四、保密责任
1、秘密信息指如果披露会对公司及分支机构有害或对竞争对手
有益的非公众信息。

2、除非法律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泄露其任职期间所获
得的涉及公司、分子公司或其它关联公司的秘密信息;
3、除非以公司利益为目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为其它目的利用
上述秘密信息。

五、披露义务
1、在公司向行政机构或股东报送的文件或其它公开披露信息中,
应该征得董事长或总裁的同意,按照公司有关程序和要求披
露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应全面、公正、准确、及时和清楚的
披露。

2、将信息对外披露时,必须依照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
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对外交流时,只能披露与本公
司、本部门业务发展有关的信息,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对披
露可能对公司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信息、
预测性信息及运营数据等商业机密信息。

六、公平交易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与公司的客户、消费者、服务和产品供
应商、竞争者和公司职员公平交易;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歪曲、隐瞒、滥用优势信息、不
实陈述重大事实或不公平交易而挤压他人,不当得利。

七、保护和适当使用公司资产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保护和合理使用公司资产;处理公司资
产时,以合理的谨慎、勤勉和技能行事;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确保所有公司资产仅用于合法商业目的。

八、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以下方面法律、法规及规章:
(a) 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内、国外的内幕交易
法规;
(b) 不得利用公司或关联公司的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利;
(c) 知悉公司重大非公开信息时,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不正当牟
利;
(d) 知悉公司客户或供应商或关联公司的非公开或内幕信息时,
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不正当牟利。

九、其他责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它有关责任包括:
(a) 在职权范围内行事,不得越权;
(b) 慎重行使公司赋予其的决策权,不得受他人操纵;
(c) 不得通过或指使家人或通过其控制的公司或合伙人等关联人
或指使其下属作出该人员自己在本准则下不能做的事。

十、准则的生效、解释、修订及遵守
本准则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本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须于首次被选举或聘任时及此后的每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时签署遵守《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声明(见附件)。

XX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X月XX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声明
本人声明并承诺:严格遵守《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若违反本准则,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声明人(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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