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计划与有限合伙企业的方案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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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员工持股分配方案(定稿)

某公司员工持股分配方案(定稿)

XX公司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持股实施方案一、目的1、通过实施公司员工持股,使企业与员工结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责任感、荣誉感,提高员工对企业长远发展的关切度和经营管理的参与度,从而形成企业内部激励、监督机制,真正实现员工与企业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2、以XX公司为载体,以现有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为基础,以稳定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为着力点,设计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持股计划.二、员工持股的原则1、依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在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前,通过向持股员工合伙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定向转让公司股权.2、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于员工对企业的贡献度主要通过岗位体现,因此本持股方案的对象选择和持股数量主要依据员工的岗位和绩效决定,对员工进入公司时间因素考虑较弱.三、操作路径依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法》等规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选择如下操作路径:由纳入本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作为合伙人成立2个有限合伙企业,并从现有股东受让公司股权.四、员工股权分配1、条件界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纳入股权分配范围〕共91人〔:核心管理层:品质总监、行政总监、营运总监、技术总监、技术副总监、各事业部总经理<4名>、总裁特别助理、董事会秘书<合计11名>中层管理人员:事业部副总经理/总动力师/总工程师、部门经理、副经理<合计49名>核心业务经理:年销售额及订单利润率排在前列的市场业务员<合计12名> 核心技术骨干:集团及各事业部资深高级工程师〕合计19名〔2、分配办法公司计划进行股份制改造,拟以净资产折合股份[ ]万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纳入本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作为合伙人成立2个有限合伙企业,并于公司股份制改造前从现有股东受让出资额合计港币[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股份制改造后折合股份[ ]万股.2个有限合伙企业的持股分配情况见附件1《甲合伙企业成员持股一览表》和附件2《乙合伙企业成员持股一览表》.(1)核心管理层共11人,总分配股份为[ ]万股,以10000股为分配单位,个人最少分配股份[ ]万股,最多分配股份[ ]万股,以个人工作岗位重要性、工作能力与工作业绩、工龄为考核依据,具体分配办法如下:a.在总分配股份中,提取约[ ]%共[ ]万股作为工龄分配,个人工龄分配股份计算公式为:个人工龄持股数=工龄分配股份数÷符合分配人员总工龄数×个人工龄<取整万股计算>.b.在总分配股份中提取约[ ]%合计[ ]万股作为岗位持股数,集团各中心总监及一级事业部总经理以每人[ ]万股为基数,二级事业部总经理以每人[ ]万股为基数,董事会秘书以[ ]万股为基数,并结合如下条件进行综合计算,但个人岗位持股最高不超过[ ]万股.□直接或间接管辖人数每达到[ ]人增加[ ]万股;□兼任多个<二个及以上>同级以上岗位职务的,每增加一个职位增加[ ]万股;□因公司发展需要特聘人员可以按最高额度分配.c.在总分配股份中提取约[ ]%共[ ]万股作为工作能力与业绩持股,分配办法如下:□事业部总经理以年销售额[ ]万元、年利润[ ]万元分配[ ]万股为基数<年销售额不足[ ]万元、年利润不足[ ]万元的,按实际完成比例配给>,销售额每增加[ ]万增加[ ]万股,最高不超过[ ]万股;<注:年销售额及利润以2011年经营数据为主要考量因素,2012年1—6月份经营数据作为参考调整.>□集团各中心总监、董事会秘书由总裁依据完成工作内容及实际绩效为考量因素进行分配,最低为[ ]万股.d.在分配总额中提取约[ ]%共[ ]万股,作为总裁调剂权进行分配.(2)中层管理人员[ ]人,总分配股份为[ ]万股,以[ ]股为分配单位,个人最少分配股份[ ]万股,最多分配股份[ ]万股,以工龄、岗位职位及岗位技术含量为考量因素,具体分配办法如下:a.在总分配股份中,提取约[ ]%共[ ]万股作为工龄分配,个人工龄分配股份计算公式为:个人工龄持股数=工龄分配股份数÷符合分配人员总工龄数×个人工龄.b.在总分配股份中提取约[ ]%共[ ]万股作为岗位持股分配,岗位持股分配以岗位职务为依据,各职位分配数量如下:c.在分配总额中提取约[ ]%共[ ]万股,由集团总裁进行调剂分配.(3)核心业务经理<含市场部经理>[ ]人,总分配股份为[ ]万股,分配办法如下:a.A业务量较大,是本次分配的重点,综合业务考评得分在前2位的,按照[ ]万股配给,综合业务考评得分排在3位的,按照[ ]万股配给,综合业务考评排在最末位按照[ ]万股配给,其余人员按[ ]万股配给;b.B业务量提升较快,市场经理按[ ]万股配给,综合业务考评得分前2位的业务经理按照[ ]万股配给;c.C、D小批量市场部业务量较小,且整体业务能力提升较慢,本次只分配给市场部经理,按照[ ]万股标准配给,但入职不满一年的按最低标准[ ]万股配给;<4>为E项目储备提拔的副经理及资深高级工程师等核心技术骨干共[ ]人,列入后备干部系列,总分配股份为[ ]万股,按照每人[ ]万股平均分配.3、未纳入本员工持股方案范围的,公司上市后将视时机采用股票期权激励方式,由公司与持股员工签订期权认购合同,约定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一定绩效的前提下,由持股员工按事先约定的价格认购一定数量公司股票.此种方式可分配的股份数量可能会更多,具体每人可分配股份多少,由上市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每一名持股员工的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管理水平、所负责部门的年度工作情况、创新能力等进行考核评分,来确定激励的股份数量.五、股本金来源为强化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利益关系,强化股权激励的约束作用,购买上述股权的员工应以自筹资金认购.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应作出的承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全体员工应作出如下承诺:1.自其设立的合伙企业持有XX公司股权之日起<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准>,在XX公司或其子公司的服务期限不少于六年,并服从XX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所作的安排,严格遵守XX公司及其子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2.若XX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A股上市,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全体员工同意承诺,自XX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其设立的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XX公司股份,也不由XX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XX 公司股票上市期满十二个月后,其设立的合伙企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XX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的25%<如发生转增、送红股等,可减持数量相应调整>,至少减持四年方可减持完毕.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于其设立的合伙企业所持有的XX公司股份锁定期另有要求的,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全体员工一致同意其设立的合伙企业按照相关要求作出承诺;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于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持有的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锁定期另有要求的,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全体员工一致同意按照相关要求作出承诺.七、违约处理1、若持股员工出现如下情形之一,其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违约金,无需退出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1>持股员工未满约定的服务年限,持股员工离职,不再为XX公司或其子公司员工的;<2>持股员工因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违纪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被辞退,不再为XX公司或其子公司员工的.2、违约金的计算.<1>持股员工支付给股权出让方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违约金=归属于该持股员工的转让XX公司股权的溢价收益×<1-该合伙人在约定服务期内累计工作时间÷约定服务期限×80%>.<2>该持股员工的转让XX公司股权的溢价收益按照合伙企业转让XX公司股权收入与合伙企业原始取得XX公司股权成本的差额乘于该持股员工实缴出资比例的乘积,再减除个人所得税进行计算.该持股员工的转让XX公司股权的溢价收益的计算公式为:溢价收益=<合伙企业转让XX公司股权收入-合伙企业原始取得XX公司股权成本>×该持股员工实缴出资比例-个人所得税.<3>XX公司进行现金分红,股权原始取得成本不进行除息调整.XX公司进行资本公积转增或送红股,股权原始取得成本须进行除权调整.3、违约金的支付时点和方式持股员工出现第七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后,应于合伙企业每次转让XX公司股票之日起三十日内,计算该次转让溢价收益应支付的违约金并支付;持股员工出现第七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前,合伙企业曾转让XX公司股票并取得溢价收益的,持股员工亦应追溯计算该部分溢价收益的违约金并在违约事项发生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持股员工应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股权出让方.八、附件1.《甲合伙企业成员持股一览表》;2.《乙合伙企业成员持股一览表》.。

员工持股的主要形式及其优点总结

员工持股的主要形式及其优点总结

员工持股的主要形式及其优点总结今天介绍一下在实施股权激励中,几种可能的员工持股方式,以及不同方式的优缺点。

员工持股的主要的几种形式。

主要包括:1.员工直接持股;2.通过持股平台持股。

持股平台持股又分为两种形式,即,通过有限公司的方式持股和通过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进行持股。

3.通过大股东代持的方式为员工进行持股。

当然,在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也经常会采用资管计划和信托持股的方式进行,今天我们暂不讨论这个话题。

01员工直接持股直接持股的方式,就是将激励员工作为目标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直接登记在工商机关。

员工作为目标公司的直接股东,享有《公司法》规定的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直接持股的形式在最早期的实施股权激励的时候,老板们会经常采用。

直接持股的形式,它的优点比较明显:即,对被激励对象而言,他因为是公司的直接股东,享有公司股东的全部权利,他的荣誉感、归属感特别强烈。

并且,员工通过直接持股的方式,其获得分红或转让股权时,其承担的税负是最低的。

分红收益按照20%缴纳个税。

转让股权时,按照股权增值部分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但是,直接持股又有它非常大的弊端。

一、主要表现在:(一)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超过50名。

(二)如果一个公司直接股东众多,那么对它形成快速有效的决策机制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三)如果直接股东众多,公司需进行某项决议,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时,异议股东的存在可能导致该决策无法形成。

(四)激励对象直接持股最大的缺点是,如果这个激励对象因为与公司或公司股东产生争议或矛盾离开了公司。

然后,他有权以股东的身份提起知情权诉讼,简单的说,就是查阅公司账簿,并且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他还有权委托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现在的民营企业的账簿,又有几家经得起查账呢?经得起审计呢?何况还有一个完全了解公司经营和业务的矛盾股东的存在呢?很多公司因为被查账而创始人坐牢的。

比如真功夫的蔡达标。

员工股份计划:个人、组织、合资公司税务比较

员工股份计划:个人、组织、合资公司税务比较

员工股份计划:个人、组织、合资公司税务比较员工股份计划是一种企业提供给员工的奖励和激励机制。

在这种计划中,员工可以购买公司的股份或者获得公司赠送的股份作为奖励。

本文将比较个人、组织和合资公司在税务方面的不同。

个人个人参与员工股份计划的税务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增值税:个人购买公司股份时,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

具体的税率取决于当地法规和购买股份的金额。

2. 资本利得税:个人在将股份出售时,可能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

税率取决于持有股份的时间长度和盈利金额。

3. 分红税:如果公司向员工支付分红,个人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的分红税。

税率取决于当地法规和分红金额。

组织组织参与员工股份计划的税务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企业所得税减免:某些地区的法规可能允许企业在员工股份计划下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

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公司负担。

2. 分红税:如果公司向员工支付分红,公司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的分红税。

税率取决于当地法规和分红金额。

3. 股权激励支出:公司提供股份给员工作为激励,可能需要将其作为费用进行记录和申报。

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参与员工股份计划的税务影响与组织类似,但还需要考虑以下方面:1. 双重税务:合资公司在两个国家之间经营,可能需要同时满足两个国家的税务法规。

在员工股份计划中,这可能导致双重税务的问题,需要考虑如何解决。

2. 跨境资金流动:在员工股份计划中,涉及到合资公司之间的资金流动,可能需要考虑跨境支付和资金调度的税务影响。

综上所述,个人、组织和合资公司参与员工股份计划时都需要考虑税务方面的问题。

具体的税务影响取决于当地法规和项目的具体情况。

因此,在制定员工股份计划时,建议咨询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遵守相关法规并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风险。

员工持股计划(资管产品)与有限合伙企业的方案比较

员工持股计划(资管产品)与有限合伙企业的方案比较
信息披露
目前证监会要求披露包括董监高在内的最终持有人情况
目前证监会要求披露包括董监高在内的所有最终持有人情况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存在

注意事项
1、董监高需要履行上市公司董监高股权转让限制
1、董监高需要履行上市公司董监高股权转让限制
2、目前证监会要求承诺:
(1)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2)有限合伙企业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来需要偿还的大额债务等情形。合伙企业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不存在来自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提供的资金、财务资助及补偿等情形。
{
2、在股东大会前完成有限合伙企业中最终合伙人的结构、人数、股数及金额
3、在获得证监会批文,缴款通知书发出后,启动员工的缴款
账户管理
员工指定委托人,可在锁定期满后向资产管理机构提交操作指令
指定委托人,由委托人管理账户
成本(不考虑配资)
资产管理产品的通道费,即管理费及托管费,合计约千分之3
设立时的注册费用及维护等费用
(6)合伙人认缴确认书/出资承诺书(全体合伙人签署,若需)
(7)设立申请书(全体合伙人签字);

(8)其他所在地工商局要求提供的资料
注:由于各地工商局实际操作中存在差异,设立文件要求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具体设立文件建议与设立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
2、其他合伙企业设立后内部运营、管理资料(若需)
根据合伙企业的运营要求,可能涉及到的合伙企业设立后的内部运营、管理资料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可根据具体需求安排相关资料,通常包括:
(3)有限合伙企业仅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再从事其他业务。
(4)合伙人在锁定期内不得退伙。

以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法律问题研究

以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法律问题研究

以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法律问题研究近年来,随着《合伙企业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行,有限合伙企业越来越被广泛的作为员工持股平台。

无论是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都有着利用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成功实践。

根据持股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员工直接持股和员工间接持股。

在员工间接持股中,根据具体持股方式不同又可以具体分为工会持股、公司持股(即员工通过另外设立一间公司持有企业股权)、有限合伙持股和信托持股等方式。

1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优势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

与其他几种持股形式相比,以有限合伙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具有设立门槛低、便于管理、税收优惠等以下三个方面的优势。

开局垃圾佬,如何逆袭当首富广告1、设立门槛低,手续简便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股更容易将员工与企业的利益捆绑在一起。

有限合伙设立相比于公司制持股平台而言,无最低出资额要求,出资方面法律限制较少,因此具有设立门槛低、手续简便的优势。

另外,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利益分配、投资退出等方面的主要依据是合伙协议,而设立公司受《公司法》等法律限制较多。

因此,通过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安排更为灵活、具有自主性,设立方便。

展开剩余85%2、便于管理相比于公司型员工持股平台,以有限合伙作为间接员工持股平台,无需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完备复杂的公司治理结构,节省持股平台管理成本。

企业员工作为有限合伙人,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企业高管或其他投资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能够以较少的出资、专业的商业判断实际决定持股平台的投资决策事项,便于持股平台的管理。

3、便于税收筹划利用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制持股平台相比,便于税收筹划。

从综合纳税角度来看,有限合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采取“先分后缴”方式,确定合伙人是纳税主体。

员工持股计划的退出机制_以有限合作型持股平台为例

员工持股计划的退出机制_以有限合作型持股平台为例

员工持股计划的退出机制目录一、期间、期日与权益实现 (3)1. 上市 (3)2. 服务期 (3)3. 锁定期 (3)4. 存续期 (4)5. 等待期 (4)6. 可行权日 (4)二、设计退出机制需考虑的基本关系 (5)(一)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5)(二)集中与民主的关系 (5)(三)强制与自治的关系 (5)(四)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6)三、设计退出机制的参考因素:合理与合法 (6)(一)持股计划的目的 (6)1. 激励、奖励和福利 (6)2. 稳定人员结构 (7)3. 上市/长期存续 (7)(二) IPO审核政策 (7)1.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代持、不存在纠纷 (7)2.不存在利益输送 (7)(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四、设计退出机制的工具制度路径与评析 (9)(一)退伙结算 (9)1. 具有一定的自治空间 (10)2. 存在不合理的强制性规定 (10)3. 语义解释空间过大 (10)4. 对有限合伙人的法律适用存在争议 (11)(二)转让财产份额 (11)五、设计退出机制的过程选择、调整与融合 (12)(一)转让财产份额与退伙的制度选择 (12)(二)转让财产份额的制度调整 (13)(三)退伙的制度调整 (13)1. 对主动退伙的限制 (14)2. 对当然退伙的调整 (14)3. 对除名退伙的防范 (15)六、设计退出机制的结果:强制回购的确立 (16)(一)强制回购的事由 (16)1. 离职 (16)(1) 退休 (16)(2) 调岗 (16)(3) 伤病 (17)2. 绩效评价不合格 (17)3. 财产分割 (17)4.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18)(二)强制回购的价格 (19)七、退出机制与IPO相关的几个问题 (19)(一)窗口期代持问题 (19)(二)间接锁定问题 (20)员工持股计划的退出机制——以有限合伙型持股平台为例王炎冰*员工持股计划能够调动生产积极性、使劳资双方的利益充分结合、助推中小企业走上发展的快车道,所以受到企业家和投资人的热捧。

(干货)xxx员工持股方案实例

(干货)xxx员工持股方案实例

干货)xxx 员工持股方案实例xxx 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股权管理办法目的是给参与股权激励的员工带上金手铐,在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价值从而获得股权分红及股权增值收益的同时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使持股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相结合,实现持股员工与公司共担经营风险,共享成长收益。

一、员工持股方案xxx 管理有限公司所有股权激励的参与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持有xxx 管理有限公司大约20% 的股权。

其中,公司1-3 名核心高管作为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其余激励对象作为有限合伙人不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仅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该有效合伙企业作为特殊目的持股主体,经营范围限定为股权投资以及相应的股权管理,不涉及任何实业的生产经营。

所有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员工需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签订《合伙协议》和《员工持股管理办法》并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做出约定:1、授予方式和金额;2、合伙企业所分得的xxx 管理有限公司的股利将按照员工持股比例进行分配;3、员工减持xxx 管理有限公司股票的规则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说明(一)有效合伙企业的法律定义根据2007 年6 月1 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中国境内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通常不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仅以其任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二)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方式的可行性分析1、有限合伙企业只需征收股东个人所得税,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可以帮助上xxx 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对象合法避税。

如果采用设立公司制企业,则股东所得税综合税负为:25%+ (1—25% )*20%=40% 。

根据国税总局颁布的《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合伙企业以每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推荐)持股平台几种模式分析

(推荐)持股平台几种模式分析

持股平台优劣评析个人、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比较拟上市公司通常采用员工持股的方式,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

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示意图如下: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涉及持股方式、持股对象、价格、数量、税收等问题,本文主要讨论不同持股方式的税收及其优缺点,以供参考。

一、员工直接持股方式的税收1、关于所得税(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2)股息红利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如果长期持股,在限售期内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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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限合伙企业仅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再从事其他业务。
(4)合伙人在锁定期内不得退伙。
(5)在非公开发行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合伙企业认购资金募集到位。
文件清单
1、资产管理合同
2、员工的身份证明资料(身份证复印件,通常会要求签署名字)
3、员工认缴确认书/出资承诺书(全体认购人签署)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税税率为20%,上市公司代扣
2、有限合伙企业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票所得部分,相关合伙人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尽管有上述规定,但仍不排除地方上有一些给予有限合伙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但该等优惠政策存在被取消的风险。
信息披露
目前证监会要求披露包括董监高在内的最终持有人情况
目前证监会要求披露包括董监高在内的所有最终持有人情况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存在
注意事项
1、董监高需要履行上市公司董监高股权转让限制
1、董监高需要履行上市公司董监高股权转让限制
2、目前证监会要求承诺:
(1)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2)有限合伙企业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来需要偿还的大额债务等情形。合伙企业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不存在来自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提供的资金、财务资助及补偿等情形。
(6)合伙人认缴确认书/出资承诺书(全体合伙人签署,若需)
(7)设立申请书(全体合伙人签字);
(8)其他所在地工商局要求提供的资料
注:由于各地工商局实际操作中存在差异,设立文件要求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具体设立文件建议与设立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
2、其他合伙企业设立后内部运营、管理资料(若需)
根据合伙企业的运营要求,可能涉及到的合伙企业设立后的内部运营、管理资料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可根据具体需求安排相关资料,通常包括:
(1)若存在其他合伙权益安排,合伙人之间签署的其他文件
(2)若存在委托管理,合伙企业与委托管理人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
(3)根据合伙企业运营安排制定的其他合伙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
2、在股东大会前确定最终员工认购人数、股数及金额
3、在获得证监会批文后,完成资产管理产品的开设
4、在缴款通知书发出后,启动员工的缴款
5、在缴款完成后、发行方案备案前,完成资产管理产品的备案(备案时间约2-4周)
1、在董事会前需完成: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至少确定董监高认缴的人数、股数及金额、总体员工认购的最高股数及金额(若在股东大会前发生变更合伙企业成员,需要重新履行董事会程序及部分披露义务)
成本(资管产品考虑配资)
1、资产管理产品的通道费,即管理费及托管费,合计约千分之3
2、配资的利息费用,约年化8-10%的利息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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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机制
最终持有人委托上市公司向资管计划发出指令,部分或全部减持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有限合伙企业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按约定比例转给各个自然人
税务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税税率为20%,上市公司代扣
4、委托书(全体认购人签署)
注:开户及备案文件另行出具
1、设立资料
(1)名称预核准申请书(其中一名合伙人签署),需附合伙人名录(若在设立完成前合伙人名录变更,部分地区要求重新提供申请)
(2)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签署)
(3)经营场所证明文件
(4)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签署)
(5)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资料(身份证复印件,通常会要求签署名字)
履行程序
上市公司本身不需对设立资管计划履行程序
上市公司本身不需对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履行程序
账户开设备案流程
1、董事会前需要完成:确定资产管理人及资产管理计划名称,至少确定董监高认购的人数、股数及金额、总体员工认购的最高股数及金额(若在股东大会前发生变更资产管理产品内部结构,需要重新履行董事会程序及部分披露义务)
员工持股计划(资管产品)与有限合伙企业的方案比较
项目
员工持股计划(资行的人数不能超过200人
认购限制
1、不能超过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0%,单一员工不能超过1%
2、初始资产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不得高于50亿元人民币
3、认购人员需符合资管计划的认购资格
不能超过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0%,单一员工不能超过1%
2、在股东大会前完成有限合伙企业中最终合伙人的结构、人数、股数及金额
3、在获得证监会批文,缴款通知书发出后,启动员工的缴款
账户管理
员工指定委托人,可在锁定期满后向资产管理机构提交操作指令
指定委托人,由委托人管理账户
成本(不考虑配资)
资产管理产品的通道费,即管理费及托管费,合计约千分之3
设立时的注册费用及维护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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