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1.doc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则》-24页word资料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则1目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规范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及其管理的生产性企业(以下简称三级单位)。
生产性企业指以从事发电、检修、运行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
3职责3.1集团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要求,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适合企业特点的规章制度,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3.2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是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
具体负责本系统内发电、检修、运行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集团公司各企业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关系。
3.3集团公司工程部是集团公司系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分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综合产业部是集团公司系统非电生产安全生产的分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综合产业的安全监督工作。
核电部是集团公司核安全以及核电站安全生产工作的分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所属核电站的安全监督工作。
3.4二级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3.4.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3.4.2全面负责所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集团公司负责。
3.4.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确保体系科学、有效运作。
3.4.4监督检查所管理的企业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中安全生产条款的履行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企业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关系。
3.4.5负责对所管理的企业各类事故(障碍)进行调查、审核认定、汇总上报。
3.4.6集团公司运行分公司负责其项目运行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合同约定与委托方共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确保体系科学、有效运作。
防汛防台管理制度

防汛防台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2007年第44号《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防汛防台管理制度》已经于2007年11月9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二ΟΟ七年十一月九日规章制度控制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防汛防台管理制度1 目的明确各级防汛防台职责,规范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防台度汛目标的实现。
2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的各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及其管理的生产性企业。
生产性企业指以从事发电、检修、运行、维护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
3 职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运营部:是集团公司防汛防台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防汛防台相关政策、规定,制订集团公司防汛防台管理制度;负责集团公司所属电力生产企业防汛防台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与检查考核;负责集团公司防汛防台工作总结的汇总、上报;负责联系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工程部:是集团公司水电、火电、新能源基建项目防汛防台分口管理部门。
负责集团公司水电、火电、新能源基建项目防汛防台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总结和考核。
综合产业部:是集团公司非电产业防汛防台分口管理部门。
负责集团公司非电产业防汛防台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总结和考核。
核电事业部:是集团公司核电建设项目、核电站防汛防台分口管理部门。
负责集团公司核电建设项目、核电站防汛防台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总结和考核。
海外事业部:是集团公司境外项目防汛防台分口管理部门。
负责集团公司境外项目防汛防台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总结和考核。
二级单位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所属企业的防汛防台工作,履行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防汛防台组织机构,编制防汛防台管理实施细则,协调解决防汛防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2010年第88号《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火力发电机组A、B级检修考核管理办法》已经于2010年12月30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规章制度控制表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火力发电机组A、B级检修考核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和加强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集团)火力发电机组检修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金元集团全资、控股和代管的火力发电企业。
3 职责3.1生产营运部3.1.1金元集团生产营运部是金元集团A、B级检修达优考核的归口管理单位。
3.1.2负责制定A、B级检修考核办法并监督执行,分阶段组织进行检查考评。
3.1.3按A、B级检修相关制度审核修前文件,确定达优目标值。
3.1.4组织机组检修评优鉴定。
3.2人力资源部3.2.1金元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和兑现A、B级检修达优考核。
3.2.2 负责监督发电企业A、B级检修达优考核的发放,做到专款专用。
3.2.3参与生产营运部组织的A、B级检修评审。
3.3发电企业3.3.1负责编制发电企业考核细则。
3.3.2负责发电机组检修的全过程管理,对检修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费用等工作负责。
3.3.3负责机组检修工程总结、内部考核、自评估工作,修后50天上报A、B级检修总结报告。
3.3.4 负责所属发电机组A、B级检修达优自检工作,向公司提出达优考核申请。
4 内容、要求及程序4.1基本原则发电机组检修必须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原则,加强全过程检修管理,认真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认真执行《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火力发电设备A、B级检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实现检修后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创全优工程。
4.2考核内容4.2.1 达优必备条件4.2.1.1不发生人身重伤以上安全事故。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国电集生[2003]177号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各直属、全资、控股单位:技术监督是提高发供电设备可靠性,保证电厂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为搞好集团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集团公司制定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二00三年七月一日附件: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技术监督是提高发供电设备可靠性,保证电厂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
为搞好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电力生产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设备诊断新技术,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一般可协议委托当地电力试验研究院(所)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全资发电企业,控股发电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技术监督工作。
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技术监督的日常管理、协调、指导、服务工作。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集团公司已投产发电厂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工程建设部负责在建电厂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子公司应成立技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属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发电企业成立以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本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
发电企业按专业成立专业技术监督网开展技术监督活动。
发电企业的生产技术部门为技术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管理办法(doc70页)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管理办法1 目的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对新建火电机组整套试运(168小时试运)及移交生产的质量管理,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提高新建火电机组投产水平,保证机组投产后安全、环保、稳定、经济运行。
2 适用X围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全资控股新建火电机组。
3 职责3.1 集团公司总部3.1.1负责制定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3.1.2检查指导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执行情况。
3.2 二级单位3.2.1 负责新建火电机组(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组成。
3.2.2 负责审批新建火电机组试运指挥部机构。
3.2.3 负责指导督促项目公司对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工作。
3.2.4 负责指导督促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中质量问题处理。
3.3 项目公司3.3.1 负责组建试运指挥部,组织新建机组整套试运工作。
3.3.2 负责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条件的自检。
3.3.3 负责组织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中质量问题处理。
3.3.4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条件的检查工作。
3.3.5 督促试运指挥部组织168小时试运验收签证。
4 分部试运、整套试运和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程序4.1 新建火电机组在移交生产前,应完成分部试运、整套试运和168小时试运工作,并办理质量验收签证手续;未办理签证手续,不得进入下一步试运程序。
4.2 由试运指挥部组织和协调机组移交生产前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签证工作。
试运指挥部下设分部试运组、整套试运组、验收检查组、生产运行组和综合管理组。
4.2.1 在单机和分系统首次试运前,由分部试运组组织核查单机试运和系统试运应具备的条件,按试运条件检查确认表完成签证(见附表1和附表2)。
单机和分系统试运结束后应由分部试运组组织建设、生产、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及时办理单机试运验收签证和分系统试运验收签证工作。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治理商业贿赂暨不良资产清理和责...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治理商业贿赂暨不良资产清理和责任认定工作巡视检查方案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央企业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和处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确保集团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不良资产清理及责任认定工作的落实,根据《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中电投党〔2006〕23号)、《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不良资产清理和责任认定工作实施方案》(中电投监审〔2006〕49号),按照集团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和不良资产清理与责任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5家二级单位巡视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对其他二级单位进行专项工作的巡视检查。
巡视检查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不良资产清理和责任认定工作的巡视检查,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集团公司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要求,坚持突出重点、客观公正、依法依规、务求实效、严守纪律的原则,开展好本次检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通过巡视检查,对各单位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不良资产清理及责任认定工作的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工作难点,提出改进建议,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不良资产清理及责任认定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一)组织领导在集团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和不良资产清理与责任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检查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部门配合参加。
本次检查由5个检查组承担,每组5人(不含督察员),由监察、纪检、审计、财务、物资管理等专业人员组成。
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组组长及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巡视人员专家库中选派。
每组配一名督察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担任。
(检查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一)(二)工作职责1、检查组组长职责制定检查组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检查报告;与被检查单位交换检查意见;对检查组的工作纪律和安全负责。
《关于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江西分公司文件中电投赣监审〔2010〕20 号关于印发《中电投集团江西分公司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直管单位、本部各部门:现将《中电投集团江西分公司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直管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具体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本部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请于12 月底前将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情况报分公司监审部。
附件:1.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2. 江西分公司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中电投集团江西分公司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集团公司落实《意见》的要求,为深入推进分公司系统的贯彻落实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部署,落实《意见》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决策体系,强化集体决策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意见》落到实处。
二、实施步骤(一)学习宣传阶段(2010 年11 月-12 月)1. 组织专题学习。
12 月底前,系统各单位以党组会或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对《意见》、《江西分公司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进行专题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的内涵、精神实质以及分公司有关“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规定,准确把握企业决策的各项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自觉性。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1.12.21•【文号】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施行日期】2021.1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各派出机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规范电力系统并网运行管理,国家能源局对《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进行了修订,并将名称修改为《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根据《规定》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制修订各地现行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国家能源局备案。
国家能源局2021年12月21日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及电力市场有序运营,促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抽水蓄能、自备电厂等发电侧并网主体,以及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等新型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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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1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07年第18号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扩)建机组投入商业化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已经于2007年2月11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
二ΟΟ七年二月十一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新(扩)建机组投入商业化运营
准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1 目的
规范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新(扩)建机组的商业化运营准备工作,确保基建与生产平稳过渡,实现新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2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全资、控股的火(水)力发电企业新(扩)建项目商业化运营准备工作(以下称运营准备工作)。
受委托管理的火
(水)力发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中的运营准备期限是从新(扩)建机组开工或成立发电公司开始,到机组转入商业化运营为止。
3 职责
3.1集团公司
3.1.1安全生产与科技环保部
3.1.1.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与科技环保部是新(扩)建机组运营准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2负责制定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3.1.1.3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机组运营准备工作。
3.1.2工程部
3.1.2.1参与制定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3.1.2.2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机组建设、启动、调试等工作。
3.1.3人力资源部
3.1.3.1参与制定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3.1.3.2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项目生产组织机构设置、生产人员配备工作。
3.1.3.3负责对培训组织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3.1.4商务部
3.1.
4.1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项目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热产品销售、生产调度管理系统建设、燃料供应等工作。
3.1.5财务与产权管理部
3.1.5.1负责对新(扩)建机组运营准备费用核定及使用进行监督指导。
3.1.5.2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机组上网电价、供
热价格的测算工作。
3.2二级单位(分、子公司)
3.2.1各分(子)公司负责对所管理发电公司的运营准备工作落实进行指导和考核。
3.2.2审定发电公司上报的运营准备大纲和工作计划,并报集团公司。
3.3三级单位
3.3.1发电公司全面负责运营准备工作。
3.3.1.1负责编制生产准备工作大纲,上报二级公司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3.3.1.2负责建立和完善生产准备组织机构,配备生产运营管理人员。
3.3.1.3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负责。
包括方案审查、设计、工程建设、设备选型、备品配置、质量管理、调试试运以及机组验收和技术资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
3.3.1.4 负责随机备品配件的管理和生产物资的准备。
3.3.1.5负责投产前商业方面准备工作。
3.3.1.6负责组织机组性能试验工作。
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参照国际通用标准,制定性能考核指标体系、试验标准、质量标准,编制性能试验大纲、工作计划,并组织做好与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