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范本(七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范本关于单位收入管理及核算的规范一、收入管理原则1. 预算管理:单位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依据“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应纳入预算管理或应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得直接计入事业收入。
此类资金需根据上缴方式的不同,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或由单位集中后上缴。
事业单位在收到财政专户返还款时,依据经过批准的部门预算、用款计划和资金拨付方式,再计入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的核算1. 科目设置:单位应设置“事业收入”总账科目,并按收入的种类或来源设置明细科目,以核算事业收入业务。
2. 确认与结转:在收到款项或取得收入时确认事业收入,年终余额按规定将“事业收入”科目余额转到“事业结余”科目。
三、上级补助收入的确认和核算1. 确认原则:核算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若资金用于补助事业单位的日常业务且非指定专项用途,则确认为上级补助收入。
2. 科目设置与结转:设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登记实际收到的上级补助收入数。
年终结账时,将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账户,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四、其他收入的确认和核算1. 确认原则:其他业务收入,如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等,以实际收到货币资金确认收入。
单位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收入,可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以确认。
2. 账务处理:设置“其他收入”科目,贷方登记其他收入的增加数,借方登记冲销转出数。
年终结账时,贷方余额转入“结余”科目,结账后该科目无余额。
可按收入的主要类别设明细账进行核算。
五、非税收入管理1. 管理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 收费管理: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收费,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务科统一印制票据,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范文(十篇)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范文为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有序发展,推进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____年财政部门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结合各项财政改革,继续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收支及经费实行包干管理。
其具体管理办法如下:一、经费包干原则结合当前财政改革和各预算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经费和非税收入在预算收支管理中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经费管理同人员编制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人事审核、财政把关后的单位工资表进行人员工资的财政统发和包干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的原则。
2、坚持预算内与非税收入收支脱钩,各单位的各项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
3、按照突出重点,压缩一般的要求,坚持财政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社会稳定、保重点支出的原则。
4、坚持对事业单位实行定额(项)补助或差额管理,并按机构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对部分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并逐步推向市场的原则。
5、坚持包干经费按月和按进度拨付,超支自补,节余留用的原则。
二、预算内经费核拨内容预算内经费由工资福利支出(原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原日常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专项经费支出等组成,具体分项核拨内容如下:(一)工资福利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一、引言行政事业单位是在国家机关既定的职能范围内,由国家确定并负责在特定领域从事经营性活动的组织形式。
收入是行政事业单位运转的重要来源,因此,建立一个科学、规范、透明的收入管理制度对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效益和财务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二、总体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应依法依规取得,不得存在违法违规收入。
2. 公平公正原则: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应公平公正,保证各个部门和人员在收入分配中的权益。
3. 透明公开原则: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管理应透明公开,对外公布收入来源和支出情况,接受监督。
三、收入来源管理1. 政府拨款:政府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和任务,合理拨款,确保其基本运转和发展所需经费。
2. 经营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条件,从经营活动中获得收入。
对于经营收入,应建立科学的收费制度,合理定价,确保收入的合法来源和可持续性。
3. 捐赠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可以接受社会捐赠,但要确保捐赠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并严格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捐赠资金。
四、收入使用管理1. 经费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依法合规使用拨款,确保合理使用,避免浪费和滥用。
2. 收支平衡:行政事业单位应保证收支平衡,使收入能够覆盖支出,防止财务困难影响正常运作。
3. 专款专用:行政事业单位应将不同来源的收入分类管理,确保各项收入能够用于相应的支出,避免混淆使用。
五、收入分配管理1. 薪酬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科学的薪酬制度,根据人员岗位和工作业绩,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公平公正分配薪酬。
2. 奖励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奖励机制,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激励员工积极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 分配公开:行政事业单位应公开收入分配方案和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分配过程的公正和公平。
六、监督管理1. 内部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内部审计等方式,监督收入的合法、合规使用。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____年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财务资金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应坚持遵循规范性、透明性、科学性、有效性和便利性的原则。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应当符合国家财务法规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公共财务资金的合理、合法、透明的使用。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内部财务审计及外部审计。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定期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证财务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疏漏。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信用建设,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第二章收支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收支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超越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收支活动。
(二)计划性原则:收支行为应具有合理的计划性,根据预算和工作计划,科学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
(三)节约性原则:收支行为应节约为本,严禁浪费行为,保障财务资金的合理和有效使用。
(四)责任性原则:收支行为应明确责任,确保单位财务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保证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五)公开性原则:收支行为应透明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的会计原则进行财务核算,依法依规编制财务报告。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法申报、存储、归集和使用相关财务信息,确保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确保收入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收入的定义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政府补助、自有资金和其他各类收入。
其中,财政拨款和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收入管理原则1. 合法性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合规收取和使用收入,严禁违规收取和使用收入。
2. 规范性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的财务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收入管理,严禁违反财务纪律。
3. 透明度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做到收入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收入管理职责1. 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收入管理负总责,并制定相应的收入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2. 财务部门应当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核算和监督,确保收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操作和管理收入事务。
五、收入的核算和管理1. 收入的核算每月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对当月的收入进行核算和统计,并及时形成收入报表,报告给主管负责人和相关部门。
2. 收入的管理(1)收入的使用应当按照预算、计划和合同的要求进行,在法定范围内合理运用。
(2)收入的保管应当建立科学的收入保管制度,对现金、票据和银行存款等收入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收入的安全性。
(3)收入的监管应当建立相应的财务监督机制,对收入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收入的报告应当按照相关要求,按时报送到上级主管部门,并公开透明。
六、收入的使用和报告1. 收入的使用(1)财政拨款和政府补助的使用应当按照拨款和补助的用途和要求进行,严禁挪用。
(2)自有资金和其他各类收入的使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支出,但必须合法、合规。
2. 收入的报告(1)财政拨款和政府补助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给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模版(4篇)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模版为了加强我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认真搞好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工作,规范各单位的财务核算,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县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管理(一)、财务预算与管理乡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统一管理,收入与支出根据各单位收费、经营等实际情况编制预算收支方案,再由乡镇政府与乡财政所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预算方案。
(二)、现金、存款管理1、乡财政所设立资金结算统管账户,统一管理各单位财务,货币资金(现金、存款)由核算会计管理。
各单位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须及时存入资金结算账户,其他人不得管理现金。
2、任何单位不准坐支现金、不准侵占、____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留用各项收入。
3、乡属各单位不准在乡信用社私设账户,统一由财政所在信用社设立资金结算账户。
4、各单位大额支出费用实行银行转账,日常公用支出由报账员在备用金中支付后再报账列支。
5、严格控制资金出借,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的不得向外借款。
办理预支资金超过____元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
6、各单位由报账员可以申请留有____元的备用金,用于各单位报账。
7、核算会计必须每月与开户银行及总出纳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帐帐,帐实相符。
(三)、收入、支出管理1、各单位的收入、支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坐支”现金。
2、各单位的收入必须按规定存入财政结算户,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
3、各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通过财政结算户,支出经审批后,由财政结算户拨付到支出专户,才能列支各项费用。
4、严格执行单位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
各单位的支出票据,由核算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后,由报账员填经费支出报账单,财政所稽核后方可列支。
5、支出票据报销办法。
支出票据由经办人、证明人和单位领导签字后,由报账员在备用金中预支,四费采用一单五签的审批办法。
6、各单位的差旅费报支,由出差人员在出差结束后____天内必须报清票据,不得拖延,造成账务处理不及时。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六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单位收入管理规范第一章总体规定一、单位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应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执行。
凡属应纳入预算管理或应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得直接计入事业收入,而应依据上缴方式的不同,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或由单位集中后统一上缴。
二、事业单位在收到财政专户根据已批准的部门预算、用款计划和资金拨付方式返还的款项时,方可将该笔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第二章事业收入的核算一、单位应设立“事业收入”总账科目,以详细核算事业收入业务。
该科目需按收入的种类或来源设置明细科目,并在收到款项或确认收入时,及时确认事业收入。
年终时,应将“事业收入”科目余额按规定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第三章上级补助收入的确认和核算一、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主要用于补助事业单位的日常业务。
若指定专项用途并需单独报账,则不应作为上级补助收入处理。
二、单位应设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用于核算收到的上级补助收入。
年终结账时,应将科目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账户,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第四章其他收入的确认和核算一、其他收入包括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等,以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为确认依据。
单位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收入,可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确认。
二、单位应设置“其他收入”科目,核算除拨入经费和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该科目贷方登记收入的增加,借方登记冲销转出数。
年终结账时,应将贷方余额转入“结余”科目,结转后无余额。
同时,可按收入的主要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五章非税收入管理一、非税收入管理范围涵盖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
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营服务收入依法纳税后的余额及与非税收入相关的暂收款项也应纳入此管理范畴。
二、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并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4篇)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的管理,规定收支业务的权限划分、流程和责任制度,保障公共财政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的管理。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按照国家财政制度、会计制度、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开展收支业务管理,确保收支业务的规范、合法和透明。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预算编制情况,合理支配和使用财政拨款资金,确保公共财政资源的最优配置。
第五条收支业务管理应以激励机制、规范流程和风险防范为原则,确保各项业务流程合理、科学、规范化,实现内外部检查和审核的有效衔接。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收支业务管理系统,提高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数据安全和风险防控管理。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不断完善财务业务流程,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培训和培养,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八条本制度由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处(财务部)负责执行,接受上级财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收支业务权限划分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业务权限划分应按照“权责一致、明确分工、有章可循、严格制约”的原则,合理分配各类业务的管理权限。
第十条收支预算权限的划分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类型、规模和单位的职能属性等因素进行,由上级财政部门和单位政府共同确定。
第十一条中央财政部门负责划分和管理中央政府收支预算的权限,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划分和管理地方政府收支预算的权限,地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划分和管理县级政府收支预算的权限。
第十二条收入管理权限的划分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属性、经济实力和政府规定进行,由上级部门和单位财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支出管理权限的划分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属性、事业规模和政府规定进行,由上级部门和单位财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账务管理权限的划分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属性、会计制度和政府规定进行,由上级部门和单位财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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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第一篇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有序发展推进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2007年财政部门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结合各项财政改革继续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收支及经费实行包干管理。
其具体管理办法如下:一、经费包干原则结合当前财政改革和各预算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经费和非税收入在预算收支管理中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经费管理同人员编制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人事审核、财政把关后的单位工资表进行人员工资的财政统发和包干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的原则。
2、坚持预算内与非税收入收支脱钩各单位的各项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
3、按照突出重点压缩一般的要求坚持财政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社会稳定、保重点支出的原则。
4、坚持对事业单位实行定额项补助或差额管理并按机构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对部分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并逐步推向市场的原则。
5、坚持包干经费按月和按进度拨付超支自补节余留用的原则。
二、预算内经费核拨内容预算内经费由工资福利支出原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原日常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专项经费支出等组成具体分项核拨内容如下一工资福利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臵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臵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核算内容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专项经费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年初经政府批转人代会批准通过列入年初预算的各部门专项经费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其他专项等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和经县委、政府批准召开的大型会议等会议费按批准的会议规模及开支标准经财政局审核后拨付。
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用款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
拨付专项资金必须填写项目、用途和用款计划等并报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批后财政方可拨付。
五其他相关规定编制外机构、超编人员财政不安排工资及任何经费。
预算内经费包干以1月份编制内实有人数为准。
三、预算内经费包干办法一工资福利支出经费包干办法1、全额拨款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工资按人事局工资股审核后的工资花名册按月由财政国库统发数列支2、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工资财政按差额比例补助其余经费自理包括合同工养老金等。
具体分为四类第一类对律师事务所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财政只负担70的工资第二类对工人俱乐部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财政只负担50的工资第三类对各乡镇卫生院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财政只负担82-95的工资具体差额比例为虎跳峡卫生院负担82金江、上江卫生院负担85建塘、格咱、五境、三坝、尼西、小中甸、洛吉卫生院负担90东旺卫生院负担95第四类对县公证处实行自收自支管理。
2、离退休人员工资包干办法原离退休人员工资按有关政策规定的实际数核拨资金先拨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再转拨社保局由社保局统一发放。
离退休人员原单位和社保局要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财政和社保要联合出台操作性强和实效性强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办法想方设法杜绝“活人吃死人工资”的现象当年退休人员退休前在县级单位包括全额和差额单位的按组织和人事部门发文的退休工资标准和发放时间转至社保局发放原单位不再发放退休前在乡镇机关中的根据县乡财政包干管理体制当年退休人员工资由乡镇财政发放至年底次年1月再转入社保局发放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工人员退休后的工资由社保局从养老金专户中支付财政不再单独安排经费。
3、当年病故职工的安葬费、抚恤费以及遗属补助财政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实际金额核拨给原单位后由单位兑现。
4、县级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合同工养老保险金单位承担部分教育系统、环卫站财政全额解决其他单位财政承担50其余50各单位自行解决。
5、当年编制内新增人员包括分配和调入人员全额拨款单位按人事局规定的工资发放执行时间和标准新调入人员凭工资介绍信并按其注明的时限及工资标准跨年度不予补发造入当月工资花名册发放当月的工资花名册上必须加盖编委的印鉴以证明新增人员在编制内差额拨款单位按差额比例补助并应出具新增人员未超编的证明跨年度不予补助。
6、当年新增资政策性全县范围内增资外按人事局规定的时间和标准造入当月工资花名册发放如在本年度出现补发由人事局工资股造补发工资表纳入财政工资统发跨年度一律不予补发。
7、由财政负担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初预算数先拨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再转拨给医保中心。
年度中新增工资部份财政不再追加此经费。
8、离休人员的医疗费由原资金渠道列支不参加医疗保险资金先拨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再转拨医保中心由医保中心按文件规定实报实销对少报销者实行奖励。
9、县级各单位应缴县总工会工会经费的40部分按一月份工资花名册单独测算并包干给各单位年终统一由县财政局代缴给总工会。
单位承担的工会经费60部分从单位包干经费中解决。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包干办法1、行政单位分三类管理第一类为五大机关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2500元第二类为行政单位总人数在10人以下不含10人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2100元第三类为行政单位人员在10人以上含10人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1900元。
2、县级公、检、法、司包括森林公安分局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按照上级规定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县公安局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20500元检察院、法院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14080元县政法委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4000元司法局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3500元。
3、县级事业单位根据单位性质和收入情况实行分四类管理:第一类为享受人员在10人以下的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2000元第二类为享受人员在10人以上的年人均公用经费为1900元第三类全县中学教师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1250元城区红旗、民小教师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850元东旺校区教师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800元其余十个乡镇校区教师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700元。
炊事员不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第四类除上述单位和人员外财政只保证工资不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4、对县级既有行政编制又有事业编制且具备一定“造血”条件和功能的单位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对行政编制人员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2000元�6�1对事业编制人员财政不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5、年初包干时有公用经费的单位包干后新增或减少人员一律不追加减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四、非税收入管理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纳入“综合财政预算”统一管理。
结合我县当前各项非税收入仍按执收单位先缴入财政专户再由财政专户统一上缴国库的管理实际在收入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第二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日工资、小时工资的,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每月20、92天,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
点评:本部分是日常计发工资的依据,很重要。
这里提到的大多数情况都与劳动法规和政策有关,必须根据当地的规定来设计。
关于离岗(第13条)的问题比较特殊,加入这条,还有个目的就是要提醒设计者,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尽可能多的考虑到各种特殊情况。
六、附则1、本制度中所称工资,除特别指出外,是指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职工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货币收入。
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物价补贴、独生子女补贴、少数民族补贴。
固定补贴包括物价补贴、独生子女补贴、少数民族补贴。
3、本制度经总经理室批准、职代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制度修改应经职代会审议通过。
4、本制度由总经理室、职代会授权人力资源部门解释。
5、本制度与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按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
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
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
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