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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公司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销售收入的管理,提高销售收入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人员、销售部门及与销售收入相关的其他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客户至上,诚信为本;2. 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销售收入为核心;3. 规范管理,强化责任;4. 严格考核,奖惩分明。

第二章销售收入管理职责第四条销售部门负责:1. 制定销售计划,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2. 组织实施销售活动,拓展市场,提高销售收入;3. 加强销售队伍建设,提升销售人员业务能力;4. 做好销售合同的管理工作,确保合同履行;5. 定期向公司汇报销售情况。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1. 负责销售收入的核算、确认和结算;2. 对销售收入的合规性进行审核;3. 及时向公司汇报销售收入情况;4. 对销售费用进行合理控制。

第六条其他部门和人员负责:1. 按照公司要求,配合销售部门完成销售任务;2. 提供准确的销售信息,协助销售部门制定销售策略;3. 加强与销售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提高销售收入。

第三章销售收入管理流程第七条销售合同签订:1. 销售人员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确保合同内容完整、清晰;2. 销售合同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公司领导审批;3. 审批通过的合同,由销售部门存档。

第八条销售收入确认:1. 销售人员根据合同约定,确认销售收入;2. 财务部门对销售收入进行审核,确认收入金额、税率和结算方式;3. 审核通过的销售收入,进行核算和结算。

第九条销售收入结算:1. 财务部门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销售收入结算;2. 销售人员协助财务部门完成结算工作;3. 结算完成后,财务部门向销售人员提供结算凭证。

第四章销售收入考核与奖惩第十条销售收入考核:1. 公司根据销售计划,对销售人员实行绩效考核;2. 考核指标包括销售收入、回款率、客户满意度等;3. 考核结果作为销售人员的薪酬、晋升、奖惩依据。

第十一条销售收入奖惩:1. 对完成销售任务的优秀销售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2. 对未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售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培训指导;3. 对严重违反销售管理制度的人员,给予警告、降职、辞退等处分。

销售收入管理办法制度

销售收入管理办法制度

销售收入管理办法制度引言销售收入作为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运营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销售收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销售收入管理办法制度,以确保企业的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一、收入认定原则1.双重确认原则。

即在销售完成之后,购买方确认收到货物或接受服务,销售方确认收到相应的支付。

2.实质往来原则。

即销售双方需要真实反映实质往来情况,在收入确认时不得虚高或虚低。

3.持续经营原则。

即在销售完成之后,企业有足够的持续经营能力保证将其持有的应收账款转化为现金流。

二、销售收入确认方法1.普通销售收入确认。

企业按照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的收入确认进度和金额,对销售收入进行确认。

2.长期合同销售收入确认。

企业可以将销售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和金额分期确认为收入,同时对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成本进行预计和调整。

3.减值准备计提。

在确认收入时,若存在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则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金。

三、销售收入登记和计算方法1.销售收入登记。

在销售完成后,企业需要对销售收入进行登记,记录销售单号、销售金额、收入确认时点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核对、处理账务。

2.销售收入计算。

在销售收入确认和登记后,根据财务核算部门的统一规定,进行销售收入的计算,包括应收账款的计算和账龄分析。

1.销售收入风险识别。

企业需要及时识别可能出现的销售收入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控制。

2.销售收入风险控制。

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针对性的风险控制策略,明确责任和流程,加强内部控制。

3.销售收入风险准备。

对于已经发生的风险,企业需要根据一定比例进行坏账准备计提,以避免风险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五、销售收入报告与分析1.销售收入报告。

企业需要根据财务部门统一规定,定期编制销售收入报告,包括销售收入的来源、构成等信息,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销售收入分析。

企业需要对销售收入进行加工分析,找出业务发展的瓶颈和优势,为企业的战略谋划和业务决策提供支持。

国有公司销售管理制度范本

国有公司销售管理制度范本

国有公司销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公司的销售管理,提高销售人员的用心性,完成销售目标,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销售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

第三条本公司销售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公司领导,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积极完成销售任务。

第二章销售人员职责第四条销售人员应完成公司制定的年度销售目标,积极开拓新客户,维护老客户。

第五条销售人员应代表公司与客户进行商务洽谈,完善公司与客户间的销售合同,合同经公司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销售人员应严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销售计划、策略、客户关系等信息。

第七条销售人员严禁以不正当手段获取销售业务,不得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不得损害公司形象。

第八条销售人员应及时处理货款,不得挪用公司货款。

第九条销售人员应全面了解公司产品特性和生产状况,与财务部门核对客户应收款,确保账目清晰。

第十条销售人员应定期拜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十一条销售部门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状况,制定销售计划和策略,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销售部门应建立健全销售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合法有效。

第十三条销售部门应加强客户管理,建立客户档案,定期对客户进行分类和评估。

第十四条销售部门应建立健全销售报表制度,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销售情况和市场动态。

第十五条销售部门应加强销售团队建设,培训销售人员,提高销售能力。

第四章销售激励与考核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销售激励制度,对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售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销售考核制度,对销售人员的业绩进行定期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

第五章保密与纪律第十八条销售人员应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公司商业秘密安全。

第十九条销售人员应遵守公司纪律,严格执行公司制度,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企业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企业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企业销售收入管理制度1第九章收入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企业加强对销售收入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收入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销售收入,主要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

第三条企业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一般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节分工及授权第四条公司销售的会计核算业务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收回销售收入存入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并由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的产品由销售部门统一销售及管理。

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核算与帐款回收。

第六条销售收入主要涉及销售及收款两部分。

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下列职责应当分离:销售订单职能与货物保管职能相分离;销售订单职能与开具发票、记账职能相分离;货物保管职能与开具发票、记账职能相分离;开具发票、记账职能与收款职能相分离。

第七条公司的产品销售收入催收工作由销售部及财务部共同负责实施,并负责对催收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分析。

第三节实施与执行第八条销售收入的实现第九条发票的开具:销售部根据货物到达时间及时开具发票,发票开具后及时传递给财务部。

加盖财务专用章,邮寄给客户,确认销售收入。

第十条财务部协助销售部门负责拟定各月回款计划。

第十一条销售部发货时必须经过严格检验,不得擅自发货和随意替换货物。

在运输过程须确保货物安全和及时到达。

第十二条财务部根据销售统计人员开据的发票与合同及发运单进行核对,并据以入帐进行会计核算。

每月编制帐龄分析表传递给销售部进行货款催收,财务部主管销售收入的人员定期与销售统计人员核对应收帐款,保持一致性。

国有企业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销售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管理国有企业销售人员的工作,提高销售绩效,促进企业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销售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遵循原则:本管理制度遵循依法、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任何销售人员都应遵守公司规章和制度,服从领导管理,恪守职业道德,服从管理,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销售团队由销售总监领导,下设销售经理、销售主管、销售人员等岗位。

第六条销售总监负责制定销售计划,协调销售团队工作,管理销售绩效。

第七条销售经理负责具体销售业务,监督、指导和考核销售主管和销售人员的工作。

第八条销售主管负责分配销售任务,培训和指导销售人员,协助销售经理完成销售任务。

第九条销售人员负责完成销售任务,提高客户满意度,达成销售目标。

第十条销售团队应密切配合,共同完成销售任务,实现销售业绩。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十一条销售总监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销售计划,制定销售策略。

2. 组织销售团队工作,协调各部门合作,提高销售绩效。

3. 管理销售绩效,监督销售人员工作,落实销售任务。

4. 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销售经理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组织实施销售计划,完成销售目标。

2. 组织培训和指导销售主管和销售人员,提高销售能力。

3. 监督销售业务,协助销售总监管理销售团队。

4.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销售主管具体职责如下:1. 分配销售任务,组织销售人员开展销售工作。

2. 协助销售经理管理销售人员,指导他们完成销售任务。

3. 负责处理客户投诉和售后服务问题。

4.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销售人员具体职责如下:1. 完成销售任务,提高客户满意度,促成订单成交。

2. 遵守公司规定,维护公司形象,提升品牌价值。

3. 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销售团队的权利:1. 有权获得企业提供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国有企业营业收入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营业收入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营业收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的营业收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国有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的营业收入管理,包括收入的核算、认定、预测、监督、分配等方面。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合理、合法地获取营业收入,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收入的合理核算和分配,防止收入的漏报、错报和失误。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按照市场竞争原则,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增加经营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营业收入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确保收入的稳定增长和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收入纪律,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

第二章收入的核算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合理、准确地核算营业收入。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收入核算流程和责任制度,确保收入的及时、准确地记录和确认。

第十条国有企业在核算收入时,应当对收入的来源、金额、时间等进行明细记录,并及时进行调整和结转。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在核算收入时,应当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定期发布营业收入的财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和审查。

第三章收入的认定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实际经营活动的发生,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市场价格,认定营业收入。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虚假宣传或者欺诈手段获取收入。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对收入的认定进行合理论证和审查,确保收入的来源合法,金额准确。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客户档案和资料库,定期进行客户分类和分析,制定营销策略,增加收入来源。

第四章收入的预测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制定营业收入的预测计划,确保收入的稳定增长。

国企销售薪酬制度范本

国企销售薪酬制度范本

国企销售薪酬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销售人员的薪酬管理,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销售人员。

销售人员薪酬应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促进企业销售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销售人员薪酬构成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业务提成、津补贴等。

二、基本工资第四条销售人员基本工资根据岗位、职级及工作能力等因素确定。

基本工资标准应遵循市场规律,与同行业、同岗位相比具有竞争力。

第五条销售人员基本工资实行等级制度,根据职务、职级及工作经验等因素划分不同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一定的工资标准。

三、绩效奖金第六条销售人员绩效奖金根据个人业绩、完成任务情况和企业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

绩效奖金分为月度奖金、季度奖金和年度奖金。

第七条月度奖金根据销售人员当月业绩完成情况进行发放,奖金比例不低于当月基本工资的20%。

第八条季度奖金根据销售人员季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发放,奖金比例不低于当季度基本工资的30%。

第九条年度奖金根据销售人员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发放,奖金比例不低于年度基本工资的50%。

四、业务提成第十条销售人员业务提成根据企业销售政策、项目特点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

业务提成分为项目提成和产品提成。

第十一条项目提成根据销售人员参与项目的业绩贡献情况进行发放,提成比例不低于项目收入的2%。

第十二条产品提成根据销售人员销售产品的业绩贡献情况进行发放,提成比例不低于产品销售额的1%。

五、津补贴第十三条销售人员享受出差补贴、通讯补贴等津补贴。

出差补贴根据出差天数、目的地和企业规定标准发放。

通讯补贴根据销售人员岗位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发放。

六、其他规定第十四条销售人员薪酬调整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市场行情和个人业绩等因素进行。

第十五条销售人员薪酬发放实行按时足额原则,每月按时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津补贴,业务提成根据项目进度和产品销售情况进行发放。

国企销售部规章制度

国企销售部规章制度

国企销售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企销售部管理,提高销售业绩,保障国企整体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企销售部全体员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国企销售部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企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销售管理体系,完善销售业务流程,优化销售服务,促进销售业绩的提升。

第二章销售部组织机构第四条销售部设有销售总监一职,负责整个销售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销售部下设销售组、销售渠道、客户服务等部门,各部门之间应密切合作,共同完成公司销售目标。

第六条销售总监负责制定销售部的工作计划和销售策略,组织销售队伍开展销售活动,监督销售业绩。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七条销售总监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销售部的工作计划和销售目标;2. 组织销售队伍进行销售活动;3. 监督销售业绩,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第八条销售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 完成销售目标;2. 维护现有客户关系,开发新客户资源;3. 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分析销售情况。

第九条销售渠道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 确定销售渠道,拓展销售网络;2. 管理渠道合作伙伴,提高合作效率;3. 负责区域销售业绩的管理与评估。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条销售部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不能迟到早退,决不擅离职守。

第十一条销售部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服从领导的指挥,积极配合团队合作,共同完成销售任务。

第十二条销售部员工应认真学习销售知识和技能,提高销售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个人绩效。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三条销售部员工的绩效考核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考核标准和流程进行,绩效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员工的工资待遇和晋升机会。

第十四条销售部员工的绩效考核主要包括销售业绩、客户满意度、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核内容。

第十五条销售部员工在绩效考核中表现优秀的将受到表彰奖励,反之将受到处罚处分。

第六章福利待遇第十六条销售部员工享有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工资、奖金、保险、休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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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企业销售收入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收入,按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为了加强销售收入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2 销售的日常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销售的一级核算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二级核算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

1.3 销售核算管理主要包括编制销售计划(金额计划)、分析销售实绩、及时反馈信息、制订和管理销售价格、协调处理销售环节中的财务税收问题等。

2 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2.1 商品已经发出或劳务已经提供。

2.2 已经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值款的证据。

3 公司的销售收入核算,分为产品销售收入核算和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3.1 产品销售收入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零部件、外购商品、工业性作业等的销售收入。

均由销售部门负责对外开具发票,办理托收或转帐结算(包括收取现金)等手续。

3.2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原材料出售对外协作加工,固定资产
出租、图纸技术资料、包装物出租、出售、运输费收入、无形资产出售及非工业性劳务收入等。

以上销售业务的发生,同样统一由销售部门对外开发票,财务部门负责收款,有关部门凭财务部门盖上收款图章的提货单发货(固定资产出售由财务部门核定售价,开收据后,不作销售处理)。

4“退货”的销售收入处理
销售退货,不论销售时间发生在什么期间,均应在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中扣除。

5 产品销售价格折扣处理
财务部门统一制订产品销售价格,销售部门应根据规定,有权在公司规定的幅度内给予优惠(折扣),在发票上直接开明并在金额中扣除计算。

6 科协、技协的咨询活动
财务结算由科协、技协扎口管理,科协、技协咨询经营活动,开市科协统一的发票,财务部门收款。

在服务过程中需要耗用原材料、工具、在制品等物资,由有关部门负责成本核算,并由财务部门负责结算事宜。

7 公司内各部门与兄弟单位,因工作关系,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收入的财务处理
此类业务如外单位培训技工的培训费及有关资料费等,由财务部门开收据办理交款手续。

8 销售发票、收款收据一律加盖现金或转帐收讫的财务专用章以及承办人的私章才属有效
销售发票及收据的购买、登记、收发、销号、保管等,统一有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各有关部门应按财务部门的发票收据管理要求,从严进行管理,严防发票、收据的丢失。

9 独立核算的子(分)公司的销售经营工作由其自行管理
此类单位自行开展经营工作,即进行市场预测,对外签订合同;自行完成销售业务全过程(包括开具销售发票,办理银行托收,进行帐务处理和销售核算及编制有关销售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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