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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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风险监测第四章贷后检查第五章违约贷款的催收与处置第六章抵(质)押物管理第七章贷款信息维护第八章档案资料管理第九章贷后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第十章附则—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范个人信贷业务风险,规范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立适应个人信贷业务特征的贷后管理体系,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指个人贷款自发放之日起到合同终止(账户结清)期间各个环节的管理活动,是个人贷款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阶段,包括贷款监测检查、违约贷款的催收与处置、抵(质)押物管理、贷款信息维护、档案资料管理、监督检查与评价等环节内容。

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应遵循“职责明确、监控及时、控制有效、依法合规”的原则。

“职责明确”是指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和职责明确到具体的岗位和人员,各岗位人员各司其责、相互配合。

“监控及时”是指个贷经营机构在贷后管理过程中,综合运用系统工具,对贷款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测,分析风险形成原因、变化趋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控制有效”是指对存在风险事项和隐患的贷款,有针对性地采取处置措施并跟踪处理,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降低信贷资产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依法合规”是指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开展要符合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银行的有关规定。

— 2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境内所属各级分支机构经营的所有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总行相关部门的职责(一)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1.负责组织制定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贷后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价;2.参与制定全行个人贷款资产质量控制计划,并组织落实、监控计划执行情况;3.负责监测分析全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状况,研究提出措施议及解决对策,并组织、督导分行落实;4.负责个贷风险预警模型的研发、维护、重检、优化和退出,负责对全辖疑点核查和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5.负责制定本条线年度信贷自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全行信贷检查牵头管理部门组织的年度综合信贷检查和风险排查工作,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6.按照《银行信贷业务责任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本条线责任认定相关工作;7.按照《银行授信业务押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个贷抵押物管理相关工作;— 3 —8.负责督导本条线对内外部审计、监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9.参与个贷贷后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和工具的研发,负责个贷系统中有关贷后管理相关功能完善、优化;10.负责研究、处理各级行反映的在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11.负责本条线的案件防控工作;12.做好个人信贷业务反洗钱工作;13.其他与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相关的工作。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贷后经营风险,促进个人信贷业务健康有效发展,根据《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银行贷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指从个人贷款发放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贷后监管、贷后检查、风险处理、权证押品管理、逾期催收管理、档案管理、业务变更与收回、贷后管理例会、贷后风险分类、C3系统信息管理、不良贷款处置核销等。

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主要依靠批量监管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筛查识别风险,通过发布、处置、反馈、认定、消除风险信号的闭环处理流程实现风险有效化解。

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遵循“明确职责、分类管理、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快速处置”的原则。

明确职责是指明晰各级行和相关岗位的工作内容,责任到人,考核到位。

分类管理是指区分客户、产品、区域、额度等维度,实施精细化管理措施。

全面覆盖是指覆盖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全部流程和工作内容。

突出重点是指针对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关键风险环节实施重点监管,严控风险隐患。

快速处置是指对风险信号及时开展风险预警提示,落实风险处理方案,有效控制和化解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境内机构提供的个人信贷业务,不含信用卡透支业务和三农特色个贷业务。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管理行(指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个人信贷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督、评价辖内机构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须配备专职贷后管理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总行负责制定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规章制度。

(二)制定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目标和规划。

(三)监测辖内机构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主要风险指标,开展风险预警提示和停复牌管理,定期跟踪、督导后续整改处置工作,直至风险信号解除。

(四)制定并优化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策略,研发催收管理工具,评价逾期催收管理工作成效。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贷业务经营管理,有效控制贷后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根据《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各项管理与服务活动包括帐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风险分类及不良贷款处理、贷款收回、档案管理、客户维护等第三条贷后管理坚持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安全收回的原则第四条贷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按期足额收回信贷业务本息,并与客户建立持续发展的业务合作关系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贷后管理由公司协同承担,日常管理由公司信贷前台部门负责第六条业务发展部、营业部信贷前台部门是贷后管理的具体承担者,应设臵贷后管理岗位,承担贷款客户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主要职责是:资金监管、贷后日常监测及客户维护监管信贷资金使用情况,限制性条件落实情况,监测客户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现金流变化情况,开展贷后跟踪检查,收集客户财务、非财务信息,并定期联系客户,做好客户维护工作;对担保人近况及担保物情况进行定期监测;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按规定复测客户信用等级,及时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建立贷款监测台账,整理、收集档案资料,登录信贷管理系统,收回贷款本金及利息;提出不良贷款清收方案,并具体实施;风险预警发现风险信号及时预警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定期报告定期向公司领导或信贷前台部门负责人汇报辖内贷后管理情况;公司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第七条公司是辖内贷后管理的组织者与监控者,负责重大授信客户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日常管理由信贷前台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具体职责如下:公司信贷前台部门职责1组织、指导、督促部门或公司营业部实施贷后检查和客户服务工作,对贷后管理涉及的具体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及公司汇报,并抄送公司风险管理部;2按规定复测所辖客户信用等级,负责贷款本息回收及重点客户维护工作;3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初分工作; 4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风险管理部职责1对辖内贷款风险状况进行风险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随时上报,及时提示并督促部门或公司营业部限期处理,并告知公司信贷前台部门;2对辖内贷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检查,必要时可走访客户,深入了解客户风险状况;3对风险预警信号提出建议或处臵意见,并督促落实; 4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初审工作;5利用信贷管理系统、征信系统等监测辖内贷后管理开展情况; 6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辖内信贷资产质量及风险状况; 7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公司稽核部职责1负责对贷后管理执行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监督核查; 2跟踪内外部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并督促落实; 3提供公司贷后管理评价意见,配合保卫监察部门实施问责制度第八条公司负责制定公司贷后管理政策,并落实相应部门组织实施,风险管理部牵头日常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公司信贷前台业务部门职责1负责制定本业务条线各单项业务品种相关贷后管理规定和操作规范,并督导执行;2负责营销重点客户,系统性客户维护工作;3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公司信贷业务贷后检查与客户维护工作,对公司职能部门和公司在贷后管理中报告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抄送公司风险管理部公司资产保全部职责1负责制定问题资产经营管理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并督导落实;2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公司问题资产日常管理与监测工作,对公司职能部门和公司在贷后管理中报告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抄送公司风险管理部;3负责接收、处臵抵债资产的初审;信贷资产核销的初审;直接承办重大问题资产的催收、盘活和处臵工作公司风险管理部职责1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公司风险监测管理工作,对公司职能部门和公司在贷后管理中报告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2负责统筹授信业务发生后的监测管理,督促前台部门实施授信后的日常管理;3牵头制定不良资产价值认定制度和标准,负责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及检查工作;4负责信贷资产核销的复审,估算信贷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审计稽核部职责1牵头组织对公司、公司营业部贷后管理执行情况的常规检查,负责对公司贷后管理的综合评价;2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层、公司部门负责人的贷后管理责任尽职调查与评价,指导公司开展贷后管理责任审查与尽职调查; 3提供贷后管理评价意见,配合保卫监察部实施问责制度第三章贷后管理内容第九条建立台账管户人应在贷款发放后按照《公司贷款监测台账》格式及时建立健全辖内贷款监测台账,序时逐笔记录贷款情况台账可为纸质或电子档案,由专人保管第十条资金监管贷款发放后,管户人应在十五日内进行首次跟踪检查,填写《公司贷后首次跟踪检查表》,重点检查限制性条款是否落实、客户是否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第十一条日常监测管户人应按照《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要求,持续监测贷款风险状况,及时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公司对单户余额万元以上的贷款,应实行专人专户适时跟踪监测管户人在日常监测中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应填制《公司风险预警处理表》,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经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报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确认同意后,由填表机构组织实施,《风险预警处理表》返回管户人存档备查风险预警信号处理原则是:对客户挪用信贷资金,擅自处理抵押物,逃废债务等预警信号,应及时报告公司,并及时采取限期纠正、补充抵押物或增加担保人、停止发放新贷款、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经济和法律措施控制风险;对风险预警信号未解除的,不得发放新贷款对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客户还款能力事项的,应及时报告公司,并及时查明原因,对临时性、季节性财务指标恶化或其他临时性风险因素,应列入重点观察名单,同时采取补充担保物、增加担保人、停止发放新贷款等风险防范措施第十二条贷后检查信贷业务发生后,管户人应采用非现场和现场检查方式对借款人进行定期检查,并逐户序时编写贷后管理日志公司类贷款和单户余额万元以上的自然人贷款应撰写《公司类客户贷后检查报告》或《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自然人客户贷后检查报告》,单户余额万元以下的自然人贷款应填制《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自然人客户贷后检查表》公司类客户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1检查企业生产经营、现金流量是否正常,政策变动、经济环境变化、市场波动、同业竞争等对企业的产品销售和经营效益的影响;2检查市场定位、设备及技术状况、产品实际销售与库存变化情况,核心产品与非核心产品对市场的应变能力;3掌握客户机构体制、高层管理人事变动及主要股东、负责人信用记录变化等重大情况,分析这些变动是否影响客户生产经营;4了解客户是否有违法经营行为,是否卷入经济纠纷,与其他债权人的合作关系,客户对外担保等或有负债情况,客户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5检查抵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受到损失,抵押权是否受到侵害,质押物的保管是否符合规定,第二还款来源情况是否恶化;6客户在公司有项目贷款的,需检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资金是否按时到位,贷款是否被挤占挪用,工程进展是否正常,总投资是否突破预算,累计完成工作量与财务支出是否匹配,费用开支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地产项目预售情况及预售款使用情况,是否能按期竣工,项目竣工投产能否达产等内容逐项进行检查;7对公司中长期贷款项目,在竣工投产并达到设计能力一年后或竣工投产两年仍未达产的,应进行贷款项目后评价并撰写报告;8根据检查掌握的信息,提出贷款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单户余额万元以上的自然人贷款贷后检查主要内容1了解客户职业、职务、工作单位、健康状况、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是否发生变动;2其他事项参照法人客户贷款进行检查单户余额万元以下自然人贷款贷后检查,按《贷后检查表》的要求完成贷后检查应当做到实地查看,如实记录,及时报告,不得隐瞒或掩饰问题检查内容应按要求及时录入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第十三条贷后检查频率管户人对公司类客户贷款原则上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以下情况可降低检查频率:1仅与公司发生低风险业务的客户,且未出现风险预警信号,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2损失类贷款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管户人对自然人客户原则上每半年检查不少于一次,以下情况可调整检查频率:1单户余额万元以上贷款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2损失类贷款客户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3仅与公司发生低风险业务的客户,且未出现风险预警信号,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公司前台部门对单户余额万元以上贷款每年直接进行贷后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形成书面报告送授信审批和风险部客户出现风险预警信号时,管户人应根据贷款风险状况及时进行贷后检查第十四条贷后检查上报程序公司应结合实际制定辖内贷后检查上报程序,对支行及辖内机构审批发放且未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贷款,管户人在完成《贷后检查报告》或《贷后检查表》后存档备查;对公司审批发放的贷款或已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贷款,管户人应在完成《贷后检查报告》或《贷后检查表》后两个工作日内逐户上报支行相关职能部门对单户余额万元以上已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贷款,公司应汇总辖内情况,撰写报告逐户说明已采取或拟采取的相关处臵措施,于每季后二十日内报公司信贷前台业务部门备案第十五条公司每年应对辖内机构贷后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法人客户贷款单户余额万元以上、自然人贷款单户余额万元以上的大额贷款应逐户查管户人贷后管理执行情况第四章贷款到期处理第十六条管户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随时关注客户还款能力的变化,并做好到期信贷业务的催收工作管户人应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向借款人及担保人发送《贷款到期提示书》,通知客户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对单户余额万元以上贷款客户及其担保人,管户人应提前三个月发送《贷款到期提示书》,通知客户准备资金按时还贷发生合同约定事项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经公司同意后,由管户人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书面《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并办理相关还款手续对到期尚未归还的信贷业务,管户人应及时报告经营主责任人,列入逾期催收管理管户人应及时将《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逾期贷款担保责任通知书》,分别发送借款人、担保人,并取得回执第十七条对不能按期收回的贷款,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展期、贷款重组或转入逾期管理第十八条客户无法足额归还到期贷款本息,会计部门应从贷款到期的次日计收逾期利息,管户人应及时调整风险分类形态第五章风险分类及不良贷款管理第十九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遵循“分级认定、常规管理、超限核准、归口负责”的原则,依据分类的标准、方法、程序,按照《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日常管理办法》的要求审慎分类、准确揭示风险第二十条公司风险管理部应采用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方式对辖内贷款风险状况进行持续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第二十一条公司对不良贷款要逐笔、逐户落实管理责任和清收措施,不良贷款管理应以损失最小化为目标,具体操作按《公司不良贷款管理办法》执行第六章贷后诉讼管理第二十二条贷后诉讼遵循专业归口、分级管理原则,具体案件实行负责人委托制和具体受托人负责制相结合的制度,重大案件报公司审批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加强诉讼时效管理,组织、指导、督促管户人每季对辖内逾期贷款进行排查,分别发送《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逾期贷款担保责任通知书》至借款人、担保人,并取得回执,确保公司债权及担保权有效存续第二十四条公司、公司诉讼案件管理部门应按照《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的要求,相互支持、协作、配合完成诉讼案件调查取证、执行等工作,依法合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第七章贷后档案管理第二十五条贷后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保密性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信贷管理档案按类别分类立卷,公司类信贷业务档案按客户立卷,个人信贷业务档案根据资料的数量可以多户一卷,特别档案应按照管理意图、管理需要专门建档立卷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信贷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信贷档案管理第二十六条管户人应及时将贷后管理资料录入信贷管理系统,真实、全面、动态反映客户信息第八章责任落实及追究第二十七条建立经营管理责任移交制度原贷款经营主责任人、贷后管理责任人工作变动时,应在有关部门或人员的主持下,对移交的信贷业务风险状况进行评价,形成书面交接材料,由原责任人、接手责任人、监交人签字后登记存档责任移交后,接手的责任人对接手后的信贷业务经营、管理事项负责,不得推诿责任第二十八条贷后管理责任人包括贷款管户人、贷后管理督查人员、公司信贷前后台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信贷工作的副行长、公司总经理第二十九条贷后管理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经济处罚未按规定建立监测台账;未按规定跟踪贷款资金用途,检查贷款限制性条件的落实情况,但未造成损失的;未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未按规定撰写贷后检查报告或填制贷后检查表,但未造成损失的;未及时催收贷款本息,但未造成损失的;对风险预警信号未及时处臵或处臵不力,但未造成损失的;未按规定及时复测客户信用等级、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但未造成损失的;未按规定及时进行贷后管理责任移交,但未造成损失的;未及时将贷后管理信息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其他违规行为第三十条贷后管理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违规办理贷款展期;违规办理贷款借新还旧;违规变更债务人或担保人;违规办理贷款转让;违规核销、臵换贷款;发现风险预警信号未及时处臵或处臵不当,造成损失的;未按规定跟踪贷款资金用途、检查贷款限制性条件落实情况,造成损失的;未经允许披露贷后管理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未如实反映贷款风险分类形态,逆程序或越权认定的;分类数据失真的;在抵债资产接收、处臵或不良贷款处理过程中违规操作的;未认真执行或不执行稽核部门处理决定及整改要求的;对贷后管理发现疑点未深入检查或未进行必要的延伸检查,导致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未及时暴露的;对贷后管理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未按规定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发现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存在严重问题,未对其问责的;未妥善保管信贷档案,造成资料遗失、毁损,或发现信贷档案遗失、毁损未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贷款损失的;私自销毁、隐匿、篡改信贷档案资料,危害公司利益的;擅自对借款人实行贷款挂账停息,减收、缓收本息或豁免本息的;收贷、收息不入账、少入账或推迟入账的;未按规定及时向借款人、担保人主张权利导致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超过诉讼时效的;对破产、改制企业不主动主张债权,造成贷款损失的;违规解除抵押登记或撤销质押物止付登记,形成抵押权、质押权无效的;保管不当造成抵押物毁损,擅自出借抵押物权证,或抽逃保证金的;帮助客户逃废公司债务,或其他人为因素导致本行债务无法落实的;以谋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为目的,阻碍他人履行贷后管理职责,或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歪曲、隐瞒贷后管理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防范和控制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保证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加强贷后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贷款发放后到收回期间内贷款日常管理、贷款档案管理及其他有关贷款管理。

本办法所称管户信贷员指从事贷后管理的信贷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工商银行各级机构办理的与个人住房和个人商用房有关的各类贷款。

第二章贷后检查基本要求第四条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一)借款人依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情况;(二)借款人有无骗取银行信用的行为;(三)借款人品行、职业、收入和住所等影响还款能力的因素变化情况;(四)保证人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变化情况;(五)抵(质)押物保管及其价值变化情况;(六)期房项目工程进度、抵押预登记和正式登记落实情况;(七)有关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与有效性,有无与法律、法规和制度相抵触,需要变更、修改和补充的;(八)贷款资产风险程度、变化情况及趋势;(九)其他关系贷款人债权实现和保障的内容。

第五条贷后检查方式:正常类贷款可采取抽查方式进行;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采取全面检查方式。

第六条贷后检查时限(间隔期):贷款发放后,主管信贷员要及时向管户信贷员办理贷款档案移交手续并介绍借款人的有关情况。

管户信贷员应于5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取得联系,建立固定联系方式。

关注、次级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期(1个月,下同)不少于1次(含);可疑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期不少于2次(含);损失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2期1次。

对于发生突发性、严重性问题的贷款应随时检查。

第七条贷后检查程序:(一)对违约贷款通过电话提示、约见借款人、现场核验、走访借款人所在单位等方式了解借款人违约的主要原因;(二)根据借款人违约情况,判断贷款的风险状况,确定贷款形态;(三)对借款人违约行为提出催收贷款或强制清收贷款的处理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实施;(四)登记贷后检查台账,撰写贷后检查报告。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说明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说明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说明银监会于2月12日发布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2号,以下简称《个贷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总行根据银监会的监管要求,结合我行原《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基本规程》(农银发〔2009〕430号,以下简称原规程)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对原规程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本次修订所遵循的原则一是全流程管理原则。

办法修订严格贯彻全流程管理的原则,从贷前调查、审查、审批、到用信、支付、贷后管理直至贷款收回,每一环节都有具体要求与规定。

二是遵循诚信申贷原则。

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实事求是,依据真实、合规、合法、合理的消费或生产经营需求申请贷款。

三是协议承诺原则。

要求借款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贷款用途合法合规性,资金支付方式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承诺。

四是实贷实付原则。

采取受托支付方式的个人贷款,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划转应遵循实贷实付原则。

五是贷放分控原则。

个贷业务流程遵循部门或岗位分离的原则,不仅要“审贷分离”,而且要“贷放分离”,调查、审查、用信及支付都应实行部门或岗位分离,以规范操作、防控风险。

六是贷后管理原则。

继续强调贷后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贷后管理职责和要求,通过建立和完善贷款后评估管理改变“重贷轻管”的做法。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一)关于支付管理相关规定。

根据银监会《个贷办法》要求,本次修订专门增加了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关于“支付管理”的内容,同时对合同签订、放款审核、资金支付等条款做了修订。

一是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业务按现有信贷流程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办理;二是对于消费类贷款中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三是对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四是对于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如农副产品收购、中药材收购、废品回收等,按常规判断需采取现金支付的交易,可以在贷款额度中给予借款人合理的自主支付额度;五是贷款额度中超过上述允许的自主支付额度的部分和其他个人贷款应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六是总行将在合同中设计详细的支付条款,明确自主支付额度和受托支付额度。

贷后管理办法

贷后管理办法

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贷后环节风险,促进信贷业务有效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资金账户监管、现场检查与日常跟踪管理、担保物(人)监管、风险预警与处理、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档案管理、不良信贷资产管理、信用收回和总结等.第三条贷后管理应遵循“分层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实时监管,快速处理”的原则。

第四条充分运用合同约定的农业银行应享有的权利和借款人应承担的义务进行贷后管理.第五条贷后管理应按要求使用信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CMS)。

第六条概念释义。

第六条概念释义。

本办法所指经营行是指直接受理并经营管理信贷业务的行.本办法所指管理行是指经营行的上级行。

本办法所指客户管理行,是指根据客户分层经营管理制度,承担本级行直接管理客户的整体营销、维护,授信额度核定,以及整体贷后管理责任的行。

本办法所提经营主责任人专指对客户核定授信额度时确定的经营主责任人。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根据客户分层经营管理制度要求逐户确定客户管理行,在此基础上明确各级行的贷后管理工作职责。

管理行负责本级行直接管理客户贷后管理的组织实施、总体风险控制、监测客户整体用信、定期风险分析、沟通传递风险信息、牵头处理风险事项等工作;经营行负责辖属所有客户的日常贷后经营管理工作。

第八条经营行要按户配备客户经理(组),作为贷后管理的具体经办人,有条件的行要积极实行双人管户;对于管理行直接管理的客户,管理行的客户部门要指定客户经理,并组织所辖行成立客户经理组,共同负责对客户的贷后管理工作。

各级行要配备充足的客户经理进行贷后管理,每名客户经理管理法人客户的数量不得超过12户(仅与农业银行发生低信用风险业务的客户除外,小企业管户数量可适当扩大),集团客户按1户计算,客户经理管户数量超过规定的行,必须在一年内配足客户经理;每名客户经理管理个人客户的数量由一级分行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

《贷款后管理办法》

《贷款后管理办法》

贷款后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贷后管理”是指贷款业务批准后到结清前以保证贷款安全回收的贷款管理过程:(一)贷后管理的主要内容:1、系统、有效地跟踪并评估在信贷调查与审批过程已识别的风险。

2、评估新的风险或其它可能影响贷款质量的变化,并采取应对措施。

3、识别潜在的察觉到的信贷风险,并研究应对方案。

(二)贷后管理的主要环节包括贷后检查、风险预警与管理、风险分类、收息收贷、客户移交、档案管理及不良贷款管理等。

第二条贷后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调查谁经办、管理谁负责”的责任主体一致原则。

2、贷后管理与风险分类相结合原则。

3、贷后管理与客户开发/退出策略相结合的原则。

4、定期检查与动态跟踪相结合原则。

5、风险预警与保全资产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节职责分工第三条信贷部职责(一)信贷人员职责:1、负责贷款用途监管。

2、负责贷后检查。

3、负责风险预警。

4、负责贯彻落实预警客户的处理措施。

5、负责五级分类。

6、负责收回贷款。

7、负责配合不良资产的清收。

8、负责每季第二个月对上季信贷客户编写贷后调查情况汇报。

9、负责其它贷后管理工作。

(二)信贷部负责人职责:1、负责组织、督导信贷人员开展贷后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对公司所有贷款客户,每年到客户所在地进行贷款检查的覆盖率不低于50%,并独立出具贷后检查报告,报信贷评审委员会审查。

3、负责对公司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结果进行初步认定。

4、负责归集信贷客户的预警信号,提交信贷评审委员会,并负责落实信贷评审委员会的处理意见。

5、负责配合银监局对个案和专项贷款业务进行的检查。

第四条信贷评审委员会职责负责审核和确认信贷部贷后检查报告,监督信贷部对预警客户风险化解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五级分类的最终认定。

第五条风险管理部及稽核部职责风险管理部负责督促信贷部定期开展贷后检查工作,以及逐步完善贷后检查报告内容,贷后检查报告内容主要为分析财务状况及非财务状况。

稽核部负责对信贷管理的相关资料进行稽核检查,稽核内容主要为信贷档案、贷款五级分类资料、贷款本息偿还凭证、贷后检查报告等。

贷后跟踪管理规定(3篇)

贷后跟踪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业务管理,确保信贷资产安全,提高银行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行所有信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贷款、公司贷款、信用卡、消费贷款等。

第三条贷后跟踪管理是指贷款发放后,对借款人信用状况、贷款使用情况、还款能力等进行持续跟踪、监控和管理的过程。

第四条贷后跟踪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风险防范原则:以风险防范为核心,确保信贷资产安全。

(二)持续跟踪原则:对借款人信用状况、贷款使用情况、还款能力等进行持续跟踪。

(三)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贷款使用情况、还款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贷后管理措施。

(四)规范操作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进行贷后跟踪管理。

第二章贷后跟踪管理职责第五条贷后跟踪管理职责如下:(一)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贷后跟踪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贷后跟踪管理工作,对贷后跟踪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信贷业务部门:负责贷后跟踪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借款人信用状况调查、贷款使用情况监控、还款能力评估等。

(三)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贷后跟踪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处置。

(四)客户经理:负责对借款人进行贷后跟踪管理,包括借款人信用状况调查、贷款使用情况监控、还款能力评估等。

第三章贷后跟踪管理内容第六条贷后跟踪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借款人信用状况调查1. 对借款人身份、年龄、婚姻、职业、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其真实性。

2. 调查借款人信用记录,包括银行贷款、信用卡、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等。

3. 调查借款人信用报告,了解其信用状况。

(二)贷款使用情况监控1. 跟踪贷款资金流向,确保贷款资金用于约定的用途。

2. 监控贷款使用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如资金回流、违规使用等。

3. 对借款人贷款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贷款使用符合约定。

(三)还款能力评估1. 调查借款人收入来源、收入稳定性、家庭支出等情况,评估其还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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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XX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及加强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确保信贷资产安全,完善与个人信贷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风险控制体系,根据监管部门及我行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个人信贷业务是指由我行提供的以自然人为受信主体的各类信贷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后至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

主要包括:贷款发放后的风险监测与预警、资产质量分析、贷款检查、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权利凭证管理、贷款风险分类、贷款催清收、不良贷款核销及贷后服务等内容。

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实行集中管理的原则。

集中贷后管理包括集中资产监测、集中权证管理、集中档案管理和集中贷款催清收管理。

第五条总行零售银行部风险管理中心负责个人信贷业务贷后工作的全面管理及组织,各分行个贷管理部负责辖内贷后工作的管理及
具体实施。

第六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个人信贷资产安全和收益的重要保障,各级贷后管理人员须具备优良的职业素质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各执行机构应做到职责明确、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高效服务。

第七条各级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机构各司其职,同时应加强与客户服务中心、信息管理中心、科技部、资产监控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不断优化贷后管理工作流程,提高贷后管理水平。

第二章贷后管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我行贷后管理工作由总、分行两级共同实施。

第九条总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业务及市场发展需求,及时组织编写及修订贷后管理相关文件,优化贷后工作流程,不断完善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体系;
(二)制订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管理考核指标;
(三)对全辖个人信贷业务实施非现场监测;
(四)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或业务管理需要,组织实施全辖内全
面或专项贷后检查;
(五)对监测及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事项及系统性风险进行揭示和分析,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及风险提示,协助相关机构确定风险控制方案并跟踪实施进程;
(六)组织开展全辖贷款的催清收工作,梳理催清收工作流程,协助各机构催清收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个人不良资产处置效率,保障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资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七)汇集各机构风险监测、贷款检查、贷款催清收等信息,分析评估全辖个人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状况,并定期发布风险监测报告;
(八)组织实施全辖个人信贷业务资产风险分类工作;
(九)采集全辖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管理所需相关数据及信息,为贷后管理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十)根据业务发展及管理需要,提出个人信贷业务系统功能改造及提升建议;
(十一)组织实施全辖贷后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全行贷后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第十条分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职责
(一)完成总行下达的各项资产管理考核指标;
(二)根据本行业务及当地市场实际情况,在总行相关制度指引下,制定各项贷后管理及操作实施细则,有序组织辖内各项贷后管理工作的实施;
(三)组织实施辖内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监测,及时发现风险信号,发布风险预警预报,制订并实施风险化解预案,跟踪风险事项处理进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及降低业务风险;
(四)组织开展辖内贷款催清收工作,梳理催清收工作流程,监督管理催清收合作机构、制订贷款催清收方案及不良贷款核销预案,提交不良贷款催清收报告;
(五)组织和实施辖内全面或专项贷款检查,对现场检查及非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并提交书面贷款检查报告;
(六)汇集风险监测、贷款检查、贷款催清收等信息,分析评估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状况,并定期发布风险监测报告;
(七)收集整理相关个人信贷业务信息及数据,登记贷后管理工作台账,填制及报送各类统计报表;
(八)管理个人信贷业务权利凭证及信贷档案资料;
(九)按照个人信贷业务风险分类标准及操作规程,具体实施辖
内个人信贷业务风险分类工作;
(十)组织实施辖内个人信贷业务客户的贷后服务工作;
(十一)对辖内贷后管理及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监督和指导。

第十一条各支行须积极配合进行个人信贷业务的贷款催清收及贷后服务工作。

经办客户经理是个人信贷业务贷款催清收及贷后服务工作的主要配合者。

第三章贷后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根据上述贷后工作职责,相应设置以下六类贷后管理岗位:风险监测岗、贷款检查岗、贷款催清收岗、权证管理岗、档案管理岗、贷后服务岗。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循相关业务的管理办法及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风险监测岗的主要职责
根据个人信贷业务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在总、分行分别设立风险监测岗。

风险监测岗依据《中国XX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实施辖内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监测及预警预报工作。

(一)总行风险监测岗主要职责
1、对全辖个人信贷业务实施非现场动态监测,并结合贷款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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