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与安全性,根据我行贷后管理有关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信贷业务档案是在记录和反映个人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授信申请资料、借据、合同、我行认为需要保管的各类报表和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的总称。
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是对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使用的过程。
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档案作为我行主张债权的基本依据,原则上实行集中管理的操作模式。
各分行应根据管理的需要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及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做到安全保管、科学整理、高效使用。
第四条档案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包括: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使用、移交、销毁。
第五条个人信贷业务档案涉及国家、银行和借款人秘密的,档案管理员、调阅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均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制度。
第二章档案的分类第六条个人信贷业务档案分为个人贷款档案、授信项目档案、综合类档案三大类。
第七条个人贷款档案包括:(一)个人资料:借款人(共有人)和保证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护照、军官证等)复印件、户籍证明复印件、收入证明、纳税证明资料、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首付款证明、买卖合同、个人征信报告等;(二)我行授信审批资料:借款申请书、授信调查、审查报告、信用等级评定表、授信审批书等;(三)法律文书:个人借款类合同、担保类合同、借据、声明、公证书等;(四)授信后管理资料:放款通知书、授信要素变更材料、权证类档案的复印件、抵(质)押物入库单、内部业务联系单、逾期贷款催收通知单回执、贷款诉讼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等。
第八条授信项目档案包括:(一)法人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章程、企业变更登记有关文件、贷款卡(证)证明资料、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验资报告等复印件;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企业的财务报表、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企业以及中介机构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企业负责人资料等;(二)授信项目资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地价款交缴证明等复印件;(三)授信管理资料:与授信项目有关的调查报告、评估报告、担保合作协议等。
贷后管理操作细则

阿拉善左旗农村合作银行贷后管理操作细则(试行)二○一一年三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提高我行信贷资产质量,促进我行信贷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规范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操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阿左旗农村合作银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信贷业务部门从贷款发放后到贷款结清阶段,对具体贷款的相关管理工作。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的贷后检查、信息维护及处理、风险分类、还款处理、催收保全、展期重整、押品管理、档案管理、损失类贷款核销等。
贷款发放部门从事贷后管理工作的信贷员和贷后管理人员在本细则中统称信贷人员。
第三条范围本细则适用范围为全辖各级信贷业务部门。
本细则适用品种为除以存单、国债、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提供全额质押的低风险贷款外各项贷款业务。
第四条管理原则一、分工管理原则各贷款业务部门对本部发放贷款进行贷后管理,并对贷后管理进行监控、检查、督导、培训等组织工作。
各业务部门应强化贷后组织管理、建立健全定期报告制度,全面分析掌握本部门贷后管理整体情况。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信贷业务部门贷后管理的检查和督导,每半年至少实施一次对辖内部门、支行的现场检查。
并根据辖内部门、支行需求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贷后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贷后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差别管理原则信贷人员要根据授信项目风险程度的不同,对借款人实施有差别的贷后管理措施。
风险程度越高,贷后检查频率越高,风险控制措施越严格。
三、动态管理原则信贷人员要根据客户风险状况变化程度,对贷后管理的频率、措施及考核的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四、重点关注原则对贷款金额超过50万元的大额贷款客户、一人多贷的客户、曾经有过不良记录的客户,应提高贷后检查的频率和关注度。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职责第五条部门职责一、风险管理部职责1、完善贷后管理组织架构,设立贷后管理专职管理岗位;2、负责梳理、制定本行贷后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3、负责对业务部门贷后管理的监控、检查和督导;4、做好(汇总)各部门、支行贷后管理的数据统计、分析,全面评估全行贷后管理质量;5、负责对本行的重点项目进行监控管理;6、定期向总行管理层报告全辖贷后管理工作状况;7、做好全辖贷后管理的培训工作;8、做好贷后管理工作的后评价工作。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
贷后管理是指在贷款发放后的一系列措施,以监督和引导借款人恪守合同约定,按期还款,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以下是一些贷后管理的实施细则:
1. 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
包括建立客户档案,记录客户的基本信息和贷款情况,定期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客户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
2. 加强贷后风险管理。
定期进行贷后风险评估,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客户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加强对贷款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
3. 加强贷后监督和检查。
设立专门的贷后管理岗位,负责对贷款风险进行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对违约和逾期的客户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4. 建立健全的逾期催收机制。
制定贷款逾期催收流程,包括提前预警、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环节。
对逾期客户进行分类管理,采取不同的催收措施。
5. 提供贷后支持和帮助。
为客户提供贷后咨询和解决方案,帮助客户解决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加强对客户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贷后管理能力。
6. 定期进行贷后评估和报告。
对贷后管理的效果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定期向上级机构和相关部门报告贷后管理情况,提供有效的沟通和配合。
贷后管理的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具体的机构和行业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贷款资金安全回收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贷后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贷后管理的措施和建议贷后管理指的是在借款人贷款结束后,金融机构对其进行的一系列风险控制和管理措施。
下面将提出一些贷后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第一,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体系。
金融机构应根据客户的还款能力、信用状况等指标来评估其风险。
通过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可以对不同类型客户进行分类,对高风险客户采取更为严格的监控和管理措施,减少坏账风险。
第二,加强客户信息管理与风险控制。
金融机构应采集、管理和核实借款人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等。
在贷款发放后,要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并严格控制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可以通过将贷款金额分期放款、分担保放款等方式,降低对借款人的信贷风险。
第三,建立完善的贷后监控机制。
金融机构应建立定期还款提醒系统,及时提醒借款人还款,并监测借款人的还款状态。
对于逾期还款的客户,要及时进行催收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还款计划、提供还款延期等,使借款人尽快恢复还款能力。
第四,加强风险提示与预警机制。
金融机构应建立风险预警模型,及时发现风险信号。
在贷款发放后,对客户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和信用审查,通过监测其日常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预警潜在的风险。
对于高风险客户,要及时调整风险控制策略,减少潜在损失。
第五,加强对借款人的教育和指导。
金融机构可以定期开展贷后教育培训,提供财务管理、税务规划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借款人提高财务素养和还款能力。
此外,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机应用等渠道,提供实用的贷后管理工具,帮助借款人合理安排资金,确保按时还款。
第六,加强合同管理和法律保护。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机制,确保贷款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在贷前要明确还款计划和利率等内容,在贷款发放后要及时向借款人提供相关合同和文件,维护双方权益。
同时,要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总之,贷后管理对于金融机构来说非常重要,它能有效降低贷款风险,提高收益稳定性。
中国民生银行“民易贷”管理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民易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需求,培育和巩固以中、高端客户为主体的优质客户资源,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中国民生银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民易贷”业务是指我行对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以便捷、简约的方式发放的信用贷款,用以满足借款人综合消费的资金需求。
第三条该贷款需坚持“批量准入、个案审批”的原则办理,在本制度规定客户范围和条件内发放的贷款由分行按审批权限审批;其他情况要在整体授信规划报总行批准后由分行按审批权限审批。
第二章借款人条件第四条基本条件(一)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二)有授信行所在地常住户口,在授信行所在地有固定职业和住所,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三)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要求客户信用记录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截至申请日无未结清的逾期贷款;2、近一年内逾期记录累计不超过2次且每次不超过20天。
(四)无不良社会记录,在公安、税务、交通、工商行政执法部门未留有违法违规记录第五条具体条件(满足其中一条即可)一类:国家党、政机关公务员,其中副科级(含)以下人员要在本单位工作满二年;二类:有财政拨款的市级(含)以上科研院所、公立教育机构、公立卫生机构、市级(含)以上文化机构等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工,其中副科级(含)以下和中级(含)职称以下人员要在本单位工作满二年;三类:垄断性质及其他优质企业正式员工,其中中级以下(含)职称和职务的人员要在本单位工作满二年,与我行有代发工资业务的合作的企业优先办理,具体行业包括电信、电力、银行、保险、证券、铁路、民航、机场、烟草、市政公共等;四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认证资格、在特定领域具有专业技能的优秀人士,包括律师、会计师、工程师、设计师、评估师、作家、书画家、演艺人士等;五类:我行金卡级以上(含)的贵宾客户;六类:我行优质存量住房按揭及他行住房按揭客户,具体要求如下:1、在贷款申请日仍有住房按揭贷款余额或还清住房按揭贷款的时间在一年(含)以内;2、存量住房按揭贷款有2年以上的连续还款记录且客户信用良好、再评估有稳定还款能力;第三章贷款要素第六条授信额度(一)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资信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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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主要职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他们不会对于商业银行的普通行为进行管理和约束。
如果只是在银行服务人员在处理你的业务时候有拒绝或者态度不好的情况,你直接向该银行的客服电话投诉即可中国工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88中国建设银行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33中国银行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66中国农业银行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99交通银行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59招商银行全国客服电话:95555中信实业银行全国客服电话:95558中国光大银行全国客服电话:95595民生银行全国客服电话:9556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贷后管理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客户信息管理:建立客户档案,记录客户的基本信息、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重要信息。
及时更新客户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还款管理:建立还款提醒机制,定期向客户发送还款提醒通知,确保客户按时还款。
对逾期客户采取催收措施,包括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方式。
3. 现金流管理:根据客户的还款计划,合理安排银行资金的流入和流出,确保资金的正常周转。
及时处理客户还款信息,与客户商议还款计划,避免出现资金短缺或闲置。
4. 风险评估和控制:定期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客户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例如调整还款计划、提前催收等。
5. 报表分析和数据监控:建立贷后管理的报表和数据监控系统,及时分析客户还款情况、借款人的经济情况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等因素,提前发现问题,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决策。
6. 协调与沟通:与其他部门(如风控部门、催收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及时沟通客户的还款情况、风险情况等重要信息,确保贷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7. 客户关系维护:贷后管理不仅是追求客户还款的过程,更重要的是维护客户的良好关系。
通过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等方式,增强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总之,贷后管理实施细则的目标是确保客户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提高贷款的回收率,降低风险损失,并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
实施细则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执行。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贷后管理工作,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贷款风险的有效控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贷后管理是指贷款机构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的工作。
第三条贷后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贷款机构。
第四条贷后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贷后管理职责、贷后管理流程、风险评估和处置等方面。
第二章贷后管理职责第五条贷款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贷后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贷后管理工作。
第六条贷后管理部门或岗位的职责包括:(一)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二)对贷款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三)及时跟踪贷款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资金回收情况;(四)建立贷后管理档案,并定期审查和更新。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贷后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贷款利益,提高贷后管理效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贷款业务,包括个人贷款和企业贷款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工作是对贷款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和评估,以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用途,保障贷款本息的安全。
第四条贷后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信贷风险评估、贷款跟踪、逾期贷款处理和信贷投后监督等环节。
第五条贷后管理工作由银行内设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设有专业人员进行具体操作。
第六条贷后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确保贷款业务的正常运营。
第二章信贷风险评估第八条信贷风险评估应综合考虑借款人的个人或企业资产状况、经济实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前景等因素。
第九条信贷风险评估结果应以评级形式进行表达,将借款人划分为不同风险等级,以便后续的贷后管理工作。
第十条信贷风险评估需要详细记录评估过程和结果,并将评估报告提交给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贷款跟踪第十一条贷款发放后,需对贷款项目进行跟踪,确保贷款资金正常使用,并及时了解贷款项目的经营状况。
第十二条贷款跟踪内容包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流动情况、还款情况等。
个人贷款的跟踪内容包括个人的收入状况、消费情况、还款能力等。
第十四条贷款跟踪工作的结果应及时记录并上报给贷后管理部门,以便做出相应的处理和决策。
第四章逾期贷款处理第十五条对于逾期贷款的处理,要坚持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充分尊重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逾期贷款处理应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可以采取展期、借新还旧、催收等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逾期贷款处理涉及重大金额或涉及诉讼的,须经过风险管理部门和法务部门的审批。
第十八条对于拒不还款、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
第五章信贷投后监督第十九条信贷投后监督是对贷款项目的持续监督和评估,以确保贷款的安全和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二十条信贷投后监督内容包括借款人的还款情况、项目经营状况、市场变化等方面的监测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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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及加强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确保信贷资产安全,完善与个人信贷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风险控制体系,根据监管部门及我行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个人信贷业务是指由我行提供的以自然人为受信主体的各类信贷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后至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
主要包括:贷款发放后的风险监测与预警、资产质量分析、贷款检查、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权利凭证管理、贷款风险分类、贷款催清收、不良贷款核销及贷后服务等内容。
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实行集中管理的原则。
集中贷后管理包括集中资产监测、集中权证管理、集中档案管理和集中贷款催清收管理。
第五条总行零售银行部风险管理中心负责个人信贷业务贷后工作的全面管理及组织,各分行个贷管理部负责辖内贷后工作的管理及具体实施。
第六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个人信贷资产安全和收益的重要保障,各级贷后管理人员须具备优良的职业素质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各执行机构应做到职责明确、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高效服务。
第七条各级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机构各司其职,同时应加强与客户服务中心、信息管理中心、科技部、资产监控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不断优化贷后管理工作流程,提高贷后管理水平。
第二章贷后管理工作职责第八条我行贷后管理工作由总、分行两级共同实施。
第九条总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职责(一)建立健全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业务及市场发展需求,及时组织编写及修订贷后管理相关文件,优化贷后工作流程,不断完善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体系;(二)制订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管理考核指标;(三)对全辖个人信贷业务实施非现场监测;(四)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或业务管理需要,组织实施全辖内全面或专项贷后检查;(五)对监测及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事项及系统性风险进行揭示和分析,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及风险提示,协助相关机构确定风险控制方案并跟踪实施进程;(六)组织开展全辖贷款的催清收工作,梳理催清收工作流程,协助各机构催清收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个人不良资产处置效率,保障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资产管理目标的实现;(七)汇集各机构风险监测、贷款检查、贷款催清收等信息,分析评估全辖个人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状况,并定期发布风险监测报告;(八)组织实施全辖个人信贷业务资产风险分类工作;(九)采集全辖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管理所需相关数据及信息,为贷后管理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十)根据业务发展及管理需要,提出个人信贷业务系统功能改造及提升建议;(十一)组织实施全辖贷后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全行贷后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第十条分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职责(一)完成总行下达的各项资产管理考核指标;(二)根据本行业务及当地市场实际情况,在总行相关制度指引下,制定各项贷后管理及操作实施细则,有序组织辖内各项贷后管理工作的实施;(三)组织实施辖内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监测,及时发现风险信号,发布风险预警预报,制订并实施风险化解预案,跟踪风险事项处理进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及降低业务风险;(四)组织开展辖内贷款催清收工作,梳理催清收工作流程,监督管理催清收合作机构、制订贷款催清收方案及不良贷款核销预案,提交不良贷款催清收报告;(五)组织和实施辖内全面或专项贷款检查,对现场检查及非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并提交书面贷款检查报告;(六)汇集风险监测、贷款检查、贷款催清收等信息,分析评估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状况,并定期发布风险监测报告;(七)收集整理相关个人信贷业务信息及数据,登记贷后管理工作台账,填制及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八)管理个人信贷业务权利凭证及信贷档案资料;(九)按照个人信贷业务风险分类标准及操作规程,具体实施辖内个人信贷业务风险分类工作;(十)组织实施辖内个人信贷业务客户的贷后服务工作;(十一)对辖内贷后管理及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监督和指导。
第十一条各支行须积极配合进行个人信贷业务的贷款催清收及贷后服务工作。
经办客户经理是个人信贷业务贷款催清收及贷后服务工作的主要配合者。
第三章贷后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第十二条根据上述贷后工作职责,相应设置以下六类贷后管理岗位:风险监测岗、贷款检查岗、贷款催清收岗、权证管理岗、档案管理岗、贷后服务岗。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循相关业务的管理办法及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风险监测岗的主要职责根据个人信贷业务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在总、分行分别设立风险监测岗。
风险监测岗依据《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实施辖内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监测及预警预报工作。
(一)总行风险监测岗主要职责1、对全辖个人信贷业务实施非现场动态监测,并结合贷款检查、贷款催清收、放款监督等各方面获得的数据和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及时对全行系统性风险及重大风险事项发布风险预警预报和风险提示;2、分析评估全辖个人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状况,撰写风险监测报告;3、收集全辖口径个人信贷业务信贷信息和数据,为风险监测及贷款催清收提供基础性数据支持;4、制订全辖全面或专项贷款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5、组织、指导全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分类工作;6、收集银行业监管部门、行内稽核、外部审计、媒体负面报道等涉及我行个人信贷业务的相关信息,查明原因并发布风险预警或风险提示。
(二)分行风险监测岗主要职责1、根据相关制度要求,收集辖内贷款检查、贷款催清收、权证管理、放款监督等各方面获得的数据和信息,对辖内个人信贷业务实施风险监测及预警;2、提出具体风险控制预案,跟踪落实风险事项处理进程;3、对辖内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程度进行全面评估,定期撰写风险监测报告;4、按照个人信贷业务风险分类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实施辖内风险分类工作;5、对认为确需组织贷款专项检查的,制订专项检查方案,指导监督贷款检查岗具体实施;6、收集辖内银行业监管部门、行内稽核、外部审计、媒体负面报道等涉及我行个人信贷业务的相关信息,查明问题并发布风险预警。
第十四条贷款检查岗的主要职责根据个人信贷业务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在各分行个贷管理部设置贷款检查岗。
贷款检查岗参照《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款检查指引》,采取现场检查及非现场检查多种方式,对我行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信息进行收集、整理、记录、识别。
贷款检查岗主要职责:(一)按照检查范围及检查频率等要求,实施本行的贷款日常检查工作,收集并记录异常情况,及时反馈风险监测岗;(二)根据总分行及监管部门的统一布置或风险监测岗的要求,具体实施辖内专项贷款检查工作,收集并记录异常情况,并提交贷款专项检查报告;(三)协助风险监测岗进行贷款风险评价及风险预案的制订。
第十五条贷款催清收岗的主要职责根据个人信贷业务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在总、分行分别设置贷款催清收岗。
贷款催清收岗参照《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款催清收操作指引》实施贷款催缴及资产保全工作。
(一)总行贷款催清收岗主要职责1、协调、指导、监督全辖贷款催清收工作的实施;2、根据各分行实际情况,协助优化催清收流程,提高催清收效率;3、协调与客户服务中心、资产管理部、法规部等各相关部门的合作关系,理顺贷款催清收及不良资产处置通道;4、对各行委外催清收机构进行认定,并组织指导委外催清收工作;5、建立全辖贷款催清收管理台账,对各分行催清收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催清收工作报告;6、全行个人信贷业务不良资产核销的组织工作。
(二)分行贷款催清收岗主要职责1、结合本行资产质量状况及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催清收模式,制订催清收流程;2、协调分行客户服务中心、风险监控部、资产管理部、法规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催清收工作;3、实施对即将到期贷款客户的预警提示;4、对已经逾期或虽未逾期但已出现风险信号的贷款,认真分析风险成因,并组织实施贷款催清收工作;5、监督协助委外机构开展催清收工作,收集委外机构催清收报告,建立催清收机构管理台账,并对委外机构的催清收效果进行评估;6、建立贷款催清收管理台账,评估风险程度,并撰写催清收工作报告提交风险监测岗。
第十六条权证管理岗的主要职责根据个人信贷业务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在各分行个贷管理部设置权证管理岗。
权证管理岗依据《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权利凭证管理办法》实施个人信贷业务权利凭证的收押及管理工作。
权证管理岗主要职责:(一)办理或敦促经办人员及时收取权利凭证,妥善办理交接手续;(二)组织实施辖内个人信贷业务权利凭证的审核、收押、保管及出入库管理工作;(三)对应办而未办入库的权利凭证须查明原因,并跟踪督办;(四)配合会计部门做好抵(质)押品对账工作;(五)建立权利凭证管理台账,及时记录权利凭证办理及收押情况。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岗的主要职责根据个人信贷业务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在各分行个贷管理部设置档案管理岗。
档案管理岗依据《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及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岗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辖内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使用、移交、销毁等工作;(二)对个人信贷业务信贷档案进行分类归档保管,建立档案管理台账,便于资料调阅及使用;(三)健全档案借阅、出入库登记及交接制度,并进行定期核查。
第十八条贷后服务岗的主要职责根据个人信贷业务的特点及管理要求,设立贷后服务岗,参照《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服务操作指引》,为个人信贷业务客户提供业务咨询、对账、贷款要素变更申请受理、信息提醒等贷后服务工作。
根据实际承担工作内容的不同,贷后服务岗可分为贷后服务支持岗与贷后服务操作岗。
贷后服务支持岗在分行个贷管理部设立,贷后服务操作岗人员可采用分行个贷管理部派驻支行或由支行人员兼任的形式,具体可由分行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处理。
(一)贷后服务支持岗岗位职责1、组织实施与个人信贷客户的集中对账工作;2、组织实施对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等需批量处理事项的集中提示;3、处理客服中心转发的业务咨询和客户投诉;4、实施个人征信信息的异议协查工作;5、对贷后服务操作岗提供业务指导和协助。
(二)贷后服务操作岗岗位职责1、受理提前还款业务;2、受理授信要素变更申请;3、处理授信后客户资料返还;4、受理客户征信信息查询及异议处理申请;5、受理客户个人信贷业务咨询和投诉,并承担解答和转介职责。
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国民生银行零售银行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条各分行可依据本办法及其它贷后管理文件,制订本分行的管理办法及操作细则,并报总行零售银行部备案。
如有与总行规定不一致的须报总行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原《中国民生银行个人授信业务贷后管理办法(试行)》废止。
附图: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架构及流程图附图: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架构及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