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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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风险监测第四章贷后检查第五章违约贷款的催收与处置第六章抵(质)押物管理第七章贷款信息维护第八章档案资料管理第九章贷后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第十章附则—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范个人信贷业务风险,规范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立适应个人信贷业务特征的贷后管理体系,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指个人贷款自发放之日起到合同终止(账户结清)期间各个环节的管理活动,是个人贷款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阶段,包括贷款监测检查、违约贷款的催收与处置、抵(质)押物管理、贷款信息维护、档案资料管理、监督检查与评价等环节内容。

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应遵循“职责明确、监控及时、控制有效、依法合规”的原则。

“职责明确”是指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和职责明确到具体的岗位和人员,各岗位人员各司其责、相互配合。

“监控及时”是指个贷经营机构在贷后管理过程中,综合运用系统工具,对贷款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测,分析风险形成原因、变化趋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控制有效”是指对存在风险事项和隐患的贷款,有针对性地采取处置措施并跟踪处理,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降低信贷资产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依法合规”是指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开展要符合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银行的有关规定。

— 2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境内所属各级分支机构经营的所有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总行相关部门的职责(一)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1.负责组织制定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贷后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价;2.参与制定全行个人贷款资产质量控制计划,并组织落实、监控计划执行情况;3.负责监测分析全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状况,研究提出措施议及解决对策,并组织、督导分行落实;4.负责个贷风险预警模型的研发、维护、重检、优化和退出,负责对全辖疑点核查和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5.负责制定本条线年度信贷自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全行信贷检查牵头管理部门组织的年度综合信贷检查和风险排查工作,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6.按照《银行信贷业务责任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本条线责任认定相关工作;7.按照《银行授信业务押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个贷抵押物管理相关工作;— 3 —8.负责督导本条线对内外部审计、监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9.参与个贷贷后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和工具的研发,负责个贷系统中有关贷后管理相关功能完善、优化;10.负责研究、处理各级行反映的在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11.负责本条线的案件防控工作;12.做好个人信贷业务反洗钱工作;13.其他与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相关的工作。

信用社(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农信社)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业务全过程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监控、档案管理、有问题贷款处理、贷款收回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检查、跟踪监控、及时预警、快速处理的原则。

第四条贷后管理实行属地直接管理、分级组织实施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贷后管理职责第五条各级农信社应挑选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无不良信贷违规记录的人员从事贷后管理工作.农信社一般应配备1—2名专兼职贷后管理员,县、市联社配备2—3名,大额贷款较多的农信社可适当增加人员。

第六条基层农信社贷后管理员对本社审批贷款贷后管理的主要职责.(一)贷户监管及贷后检查。

监管贷户资金账户往来,信贷资金实际用途;贷户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贷后跟踪检查,落实审批内容,收集贷户信息并定期联系贷户.(二)担保人及担保物的监管。

(三)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

按规定复测贷户信用等级,并及时进行资产风险预测分类;建立贷后管理台账;整理、收集信贷档案有关资料;收回利息及本金等。

(四)风险预警.发现风险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告。

(五)制定不良贷款处置方案,并具体实施。

(六)定期报告。

定期向农信社主任及分管主任、县联社信贷管理部门汇报辖内贷户贷后管理情况。

(七)其他贷后管理工作。

第七条基层农信社主任、分管主任对本级及上级审批贷款贷后管理的主要职责。

农信社主任、分管主任是本社报上级审批贷款的贷后管理员,对此类贷款直接进行贷后管理.(一)组织制定贷后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二)组织贷款贷后风险的监控,督促贷后管理员按规定实施贷后管理.(三)组织制定不良资产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施办法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个人信贷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个人贷款风险,规范贷后管理规程,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信贷业务,是指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非住房个人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包括汽车消费贷款、助学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旅游消费贷款、农用机械消费贷款、房屋装修贷款、综合消费贷款、个人质押贷款等。

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指个人贷款发放之后到本息收回期间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贷款的日常管理、贷后首次跟踪检查、日常检查、风险监控、贷款催收、贷款风险分类、贷款保全、贷款档案管理以及贷款回收等。

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职责明确、检查到位、盯住逾期、注重效率的原则。

第五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行经营主责任人负责制。

第二章贷后管理工作部门及职责第六条总行个人业务部负责对各级行个人业务处贷后管理的指导与监督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一)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指导。

(二)一年至少组织一次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现场检查。

(三)对各行贷后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对管理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四)做好与信贷管理、会计、法规、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第七条各分行个人业务处负责辖区内个人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培训,并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一)一级分行主要职责。

1、检查经办机构个人贷款发放、收回和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

2、对经办机构信贷业务的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发放等环节信贷档案的完整性,信贷管理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性,业务流程的合规性,信贷调查、信用评级、风险分类的真实性等进行监督检查。

3、对分行个人信贷资产质量监控,及时上报不良贷款发生、收回、新增等情况。

银行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合作,拓展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信贷业务,增加中间业务收入,规范代理业务操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信贷业务是指xx银行接受中国进出口银行委托,对其指定的信贷业务代为进行贷款发放、资金结算、贷后管理和协助回收贷款本息等项活动的业务(以下简称代理进出口银行业务)。

具体代理职责和要求由双方通过签署《信贷业务委托代理协议》进行表述和确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代理经办行是指提出代理业务申请、并经xx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核准办理委托代理业务的xx银行分支机构。

第四条代理进出口银行业务,由xx银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信贷业务委托代理协议》,并据此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代理业务职责分工第五条总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代理进出口银行业务的牵头组织和协调管理。

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就双方委托代理业务进行沟通和联系,协调双方代理业务有关事宜,加强和维护双方代理合作关系;(二)指导分支机构开展委托代理业务,核准业务代理经办机构,对代理机构上报和办理的代理业务进行审核、指导、检查和管理;(三)对总行审核批准的代理业务,负责组织签署《信贷业务委托代理协议》,并督导落实协议事项;(四)负责组织委托代理业务的培训、信息传递及数据统计与分析,定期与中国进出口银行进行业务数据核对。

第六条总行授信审批部负责对代理进出口银行业务进行审查审批。

第七条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制定或修订代理进出口银行业务有关会计核算办法。

第八条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对双方拟签署的《信贷业务委托代理协议》进行法律审核。

第九条代理经办行的职责:(一)指定专门的业务部门及专人负责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及其指定借款人的业务联系,维护三方合作关系,办理代理业务各项工作事宜,并负责落实《信贷业务委托代理协议》规定的工作义务和责任;(二)为借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实行专户管理,具体办理代理贷款的发放、结算、监督使用并协助回收贷款本息;(三)负责依照《信贷业务委托代理协议》规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收取代理手续费;(四)按照《信贷业务委托代理协议》要求做好代理项目贷后检查和贷后管理工作,按季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报送代理项目贷后检查材料;(五)负责填报代理业务相关报表,建立完整、有效、要素齐全的代理业务档案;(六)做好xx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一致要求的其他工作事项。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行所有表内外、本外币对公授信业务。资金拆出、债券购买、个人授信业务的贷后管理按其它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贷后管理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第一责任人”原则。主办项目的客户经理是贷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经营单位负责人是贷后管理的经营主责任人。
(二)“及时性、有效性”原则。贷后管理人员应及时发现授信预警信息,有效识别风险点,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四)经营单位须在每季度前两个月(1、2、4、5、7、8、10、11月)30日前在信贷系统中完成本月的《客户月度回访报告》并提交系统,详细记录每次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地点、检查获得的信息、授信风险等情况。
分行风险管理部在次月10个工作日内在信贷系统中审查完辖内经营单位提交的月度回访报告,并签署审查意见;回访报告质量不合格的,要签署相关意见,在系统中退回经营单位;对未按时提交的,进行定期通报,督促其补交和整改。
(四)负责贸易背景的真实性检查;
(五)负责重大风险信息的预警及上报;
(六)负责跟踪落实授信批复中各种贷后管理要求;
(七)负责到期授信业务的跟踪和管理,督促提示授信企业按期还款;
(八)负责按时在信贷系统中完成相关的贷后检查报告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并按要求将贷后管理资料归档;
(九)负责问题授信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同资产保全部门做好问题授信的处置工作。
5、在信贷管理系统“贷后管理”模块完成对每笔贷款借据的提款/用款记录及贷款用途检查报告的填写,详细记录资金的支付方式、划付去向、金额、划付日期及用途等。
分行风险管理部每月要定期审查辖内经营单位提交的贷款用途检查报告,监控企业贷款资金流向,发现未按时提交或检查报告不合格的,要督促经营单位整改,并以此作为对经营单位考核的依据之一。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规信贷业务操作,有效防信贷风险,根据公司《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的规定和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或信用结束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到期处理、贷款风险分类与不良贷款管理、信贷档案管理等。

第二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职责明确、人员落实、标准统一、检查到位、预警及时、处理快速、奖罚分明的原则。

第三条建立公司各业务部门、贷款前后台、外勤互为制约的贷后管理体系。

贷后管理实行经营主责任人负责制下的客户经理管户主责任人制,管户客户经理承担贷后管理的直接责任。

第四条本细则信贷业务是指对客户(含法人客户和个人客户)所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

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市场拓展部、风险控制部、财务会计部(综合办公室兼)是贷后管理的相关责任部门。

市场拓展部是贷后管理的实施部门,风险控制部是贷后管理的风险控制部门,市场拓展部门与风险控制部门在贷后管理中既要相互合作又要相互制约,实现部门之间的横向制衡,以共同控制客户信贷风险。

第六条市场拓展部门职责(一)按户落实管户客户经理,做到人户合一;(二)按规定组织、落实贷后跟踪检查和日常检查,及时报告和处理客户风险;(三)负责收息、收贷、贷款营销等经营指标的落实到人到户及定期考核;(四)负责担保人及担保物的监管;(五)负责客户信息收集、预测、分析;(六)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资料收集整理与预分类等基础工作;(七)按信贷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人员保管信贷档案;(八)每半年向公司领导、贷审会报告所管客户用信情况和风险情况,重大风险险患和问题发现后随时报告;(九)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第七条风险控制部门职责(一)按规定落实风险经理;(二)负责检查和督促客户部门的贷后管理行为,组织对客户部门的贷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检查;(三)负责每季后的15日向客户部门发布信贷资产质量监测分析报告及相关信息,发现异常现象随时报警,及时提示并督促客户部门期限处理;(四)按信贷档案管理制度要求,落实人员保管信贷档案;(五)对客户部门和风控部门认为有问题的贷款,法律审查人员要对客户档案中相关法律文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以及资产处置方案等提供法律援助并协助处理;(六)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审查认定工作;(七)每半年向公司领导、贷审会报告对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及客户风险的监测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八)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试行)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试行)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贷业务经营管理,有效控制贷后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根据《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各项管理与服务活动。

包括帐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风险分类及不良贷款处理、贷款收回、档案管理、客户维护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坚持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安全收回的原则。

第四条贷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按期足额收回信贷业务本息,并与客户建立持续发展的业务合作关系。

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贷后管理由公司协同承担,日常管理由公司信贷前台部门负责.第六条业务发展部、营业部信贷前台部门是贷后管理的具体承担者,应设置贷后管理岗位,承担贷款客户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资金监管、贷后日常监测及客户维护。

监管信贷资金使用情况,限制性条件落实情况,监测客户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现金流变化情况,开展贷后跟踪检查,收集客户财务、非财务信息,并定期联系客户,做好客户维护工作;(二)对担保人近况及担保物情况进行定期监测;(三)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

按规定复测客户信用等级,及时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建立贷款监测台账,整理、收集档案资料,登录信贷管理系统,收回贷款本金及利息;(四)提出不良贷款清收方案,并具体实施;(五)风险预警。

发现风险信号及时预警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六)定期报告.定期向公司领导或信贷前台部门负责人汇报辖内贷后管理情况;(七)公司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是辖内贷后管理的组织者与监控者,负责重大授信客户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日常管理由信贷前台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具体职责如下:(一)公司信贷前台部门职责1。

组织、指导、督促部门或公司营业部实施贷后检查和客户服务工作,对贷后管理涉及的具体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及公司汇报,并抄送公司风险管理部;2.按规定复测所辖客户信用等级,负责贷款本息回收及重点客户维护工作;3.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初分工作;4.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规范信贷业务操作,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公司《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的规定和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或信用结束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到期处理、贷款风险分类与不良贷款管理、信贷档案管理等。

第二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职责明确、人员落实、标准统一、检查到位、预警及时、处理快速、奖罚分明的原则。

第三条建立公司各业务部门、贷款前后台、内外勤互为制约的贷后管理体系。

贷后管理实行经营主责任人负责制下的客户经理管户主责任人制,管户客户经理承担贷后管理的直接责任。

第四条本细则信贷业务是指对客户(含法人客户和个人客户)所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

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市场拓展部、风险控制部、财务会计部(综合办公室兼)是贷后管理的相关责任部门。

市场拓展部是贷后管理的实施部门,风险控制部是贷后管理的风险控制部门,市场拓展部门与风险控制部门在贷后管理中既要相互合作又要相互制约,实现部门之间的横向制衡,以共同控制客户信贷风险。

第六条市场拓展部门职责(一)按户落实管户客户经理,做到人户合一;(二)按规定组织、落实贷后跟踪检查和日常检查,及时报告和处理客户风险;(三)负责收息、收贷、贷款营销等经营指标的落实到人到户及定期考核;(四)负责担保人及担保物的监管;(五)负责客户信息收集、预测、分析;(六)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资料收集整理与预分类等基础工作;(七)按信贷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人员保管信贷档案;(八)每半年向公司领导、贷审会报告所管客户用信情况和风险情况,重大风险险患和问题发现后随时报告;(九)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第七条风险控制部门职责(一)按规定落实风险经理;(二)负责检查和督促客户部门的贷后管理行为,组织对客户部门的贷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检查;(三)负责每季后的15日内向客户部门发布信贷资产质量监测分析报告及相关信息,发现异常现象随时报警,及时提示并督促客户部门期限处理;(四)按信贷档案管理制度要求,落实人员保管信贷档案;(五)对客户部门和风控部门认为有问题的贷款,法律审查人员要对客户档案中相关法律文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以及资产处置方案等提供法律援助并协助处理;(六)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审查认定工作;(七)每半年向公司领导、贷审会报告对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及客户风险的监测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八)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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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贷业务经营管理,有效控制贷后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根据《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各项管理与服务活动。

包括帐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风险分类及不良贷款处理、贷款收回、档案管理、客户维护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坚持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安全收回的原则。

第四条贷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按期足额收回信贷业务本息,并与客户建立持续发展的业务合作关系。

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贷后管理由公司协同承担,日常管理由公司信贷前台部门负责。

第六条业务发展部、营业部信贷前台部门是贷后管理的具体承担者,应设置贷后管理岗位,承担贷款客户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资金监管、贷后日常监测及客户维护。

监管信贷资金使用情况,限制性条件落实情况,监测客户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现金流变化情况,开展贷后跟踪检查,收集客户财务、非财务信息,并定期联系客户,做好客户维护工作;(二)对担保人近况及担保物情况进行定期监测;(三)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

按规定复测客户信用等级,及时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建立贷款监测台账,整理、收集档案资料,登录信贷管理系统,收回贷款本金及利息;(四)提出不良贷款清收方案,并具体实施;(五)风险预警。

发现风险信号及时预警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六)定期报告。

定期向公司领导或信贷前台部门负责人汇报辖内贷后管理情况;(七)公司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是辖内贷后管理的组织者与监控者,负责重大授信客户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日常管理由信贷前台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具体职责如下:(一)公司信贷前台部门职责1.组织、指导、督促部门或公司营业部实施贷后检查和客户服务工作,对贷后管理涉及的具体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及公司汇报,并抄送公司风险管理部;2.按规定复测所辖客户信用等级,负责贷款本息回收及重点客户维护工作;3.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初分工作;4.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

(二)风险管理部职责1.对辖内贷款风险状况进行风险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随时上报,及时提示并督促部门或公司营业部限期处理,并告知公司信贷前台部门;2.对辖内贷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检查,必要时可走访客户,深入了解客户风险状况;3.对风险预警信号提出建议或处置意见,并督促落实;4.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初审工作;5.利用信贷管理系统、征信系统等监测辖内贷后管理开展情况;6.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辖内信贷资产质量及风险状况;7.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

(三)公司稽核部职责1.负责对贷后管理执行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监督核查;2.跟踪内外部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并督促落实;3.提供公司贷后管理评价意见,配合保卫监察部门实施问责制度。

第八条公司负责制定公司贷后管理政策,并落实相应部门组织实施,风险管理部牵头日常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一)公司信贷前台业务部门职责1.负责制定本业务条线各单项业务品种相关贷后管理规定和操作规范,并督导执行;2.负责营销重点客户,系统性客户维护工作;3.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公司信贷业务贷后检查与客户维护工作,对公司职能部门和公司在贷后管理中报告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抄送公司风险管理部。

(二)公司资产保全部职责1.负责制定问题资产经营管理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并督导落实;2.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公司问题资产日常管理与监测工作,对公司职能部门和公司在贷后管理中报告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抄送公司风险管理部;3.负责接收、处置抵债资产的初审;信贷资产核销的初审;直接承办重大问题资产的催收、盘活和处置工作。

(三)公司风险管理部职责1.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公司风险监测管理工作,对公司职能部门和公司在贷后管理中报告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2.负责统筹授信业务发生后的监测管理,督促前台部门实施授信后的日常管理;3.牵头制定不良资产价值认定制度和标准,负责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及检查工作;4.负责信贷资产核销的复审,估算信贷资产减值损失。

(四)公司审计稽核部职责1.牵头组织对公司、公司营业部贷后管理执行情况的常规检查,负责对公司贷后管理的综合评价;2.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层、公司部门负责人的贷后管理责任尽职调查与评价,指导公司开展贷后管理责任审查与尽职调查;3.提供贷后管理评价意见,配合保卫监察部实施问责制度。

第三章贷后管理内容第九条建立台账。

管户人(指信贷前台从事贷后管理的人员,下同)应在贷款发放后按照《XXX公司贷款监测台账》格式及时建立健全辖内贷款监测台账,序时逐笔记录贷款情况。

台账可为纸质或电子档案,由专人保管。

第十条资金监管。

贷款发放后,管户人应在十五日内进行首次跟踪检查,填写《XXX公司贷后首次跟踪检查表》,重点检查限制性条款是否落实、客户是否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

第十一条日常监测。

管户人应按照《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要求,持续监测贷款风险状况,及时发现风险预警信号。

公司对单户余额1000 万元(含)以上的贷款,应实行专人专户适时跟踪监测。

管户人在日常监测中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应填制《XXX公司风险预警处理表》(以下简称《风险预警处理表》),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经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报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确认同意后,由填表机构组织实施,《风险预警处理表》返回管户人存档备查。

风险预警信号处理原则是:(一)对客户挪用信贷资金,擅自处理抵(质)押物,逃废债务等预警信号,应及时报告公司,并及时采取限期纠正、补充抵(质)押物或增加担保人、停止发放新贷款、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经济和法律措施控制风险;对风险预警信号未解除的,不得发放新贷款。

(二)对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客户还款能力事项的,应及时报告公司,并及时查明原因,对临时性、季节性财务指标恶化或其他临时性风险因素,应列入重点观察名单,同时采取补充担保物、增加担保人、停止发放新贷款等风险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贷后检查。

信贷业务发生后,管户人应采用非现场和现场检查方式对借款人进行定期检查,并逐户序时编写贷后管理日志。

公司类贷款和单户余额200 万元(含)以上的自然人贷款应撰写《XXX公司类客户贷后检查报告》或《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自然人客户贷后检查报告》(以下简称《贷后检查报告》),单户余额200 万元以下的自然人贷款应填制《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自然人客户贷后检查表》(以下简称《贷后检查表》)。

(一)公司类客户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1.检查企业生产经营、现金流量是否正常,政策变动、经济环境变化、市场波动、同业竞争等对企业的产品销售和经营效益的影响;2.检查市场定位、设备及技术状况、产品实际销售与库存变化情况,核心产品与非核心产品对市场的应变能力;3.掌握客户机构体制、高层管理人事变动及主要股东、负责人信用记录变化等重大情况,分析这些变动是否影响客户生产经营;4.了解客户是否有违法经营行为,是否卷入经济纠纷,与其他债权人的合作关系,客户对外担保等或有负债情况,客户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5.检查抵(质)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受到损失,抵押权是否受到侵害,质押物的保管是否符合规定,第二还款来源情况是否恶化;6.客户在公司有项目贷款的,需检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项目资金是否按时到位,贷款是否被挤占挪用,工程进展是否正常,总投资是否突破预算,累计完成工作量与财务支出是否匹配,费用开支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地产项目预售情况及预售款使用情况,是否能按期竣工,项目竣工投产能否达产等内容逐项进行检查;7.对公司中长期贷款项目,在竣工投产并达到设计能力一年后或竣工投产两年仍未达产的,应进行贷款项目后评价并撰写报告;8.根据检查掌握的信息,提出贷款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二)单户余额200 万元(含)以上的自然人贷款贷后检查主要内容1.了解客户职业、职务、工作单位、健康状况、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是否发生变动;2.其他事项参照法人客户贷款进行检查。

(三)单户余额200 万元以下自然人贷款贷后检查,按《贷后检查表》的要求完成。

(四)贷后检查应当做到实地查看,如实记录,及时报告,不得隐瞒或掩饰问题。

检查内容应按要求及时录入信贷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三条贷后检查频率(一)管户人对公司类客户贷款原则上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以下情况可降低检查频率:1.仅与公司发生低风险业务的客户,且未出现风险预警信号,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2.损失类贷款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

(二)管户人对自然人客户原则上每半年检查不少于一次,以下情况可调整检查频率:1.单户余额200 万元(含)以上(损失类除外)贷款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2.损失类贷款客户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

3.仅与公司发生低风险业务的客户,且未出现风险预警信号,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公司前台部门对单户余额10000 万元(含)以上贷款每年直接进行贷后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形成书面报告送授信审批和风险部。

(四)客户出现风险预警信号时,管户人应根据贷款风险状况及时进行贷后检查。

第十四条贷后检查上报程序(一)公司应结合实际制定辖内贷后检查上报程序,对支行及辖内机构审批发放且未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贷款,管户人在完成《贷后检查报告》或《贷后检查表》后存档备查;对公司审批发放的贷款或已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贷款,管户人应在完成《贷后检查报告》或《贷后检查表》后两个工作日内逐户上报支行相关职能部门。

(二)对单户余额1000 万元(含)以上已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贷款,公司应汇总辖内情况,撰写报告逐户说明已采取或拟采取的相关处置措施,于每季后二十日内报公司信贷前台业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公司每年应对辖内机构贷后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法人客户贷款单户余额500 万元(含)以上、自然人贷款单户余额200 万元(含)以上的大额贷款应逐户查管户人贷后管理执行情况。

第四章贷款到期处理第十六条管户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随时关注客户还款能力的变化,并做好到期信贷业务的催收工作。

(一)管户人应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向借款人及担保人发送《贷款到期提示书》,通知客户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对单户余额1000 万元(含)以上贷款客户及其担保人,管户人应提前三个月发送《贷款到期提示书》,通知客户准备资金按时还贷。

(二)发生合同约定事项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经公司同意后,由管户人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书面《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并办理相关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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