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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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

医院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

医院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1. 引言医院作为一个重要的医疗机构,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是确保医疗质量、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介绍医院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的背景和意义,并详细阐述该制度的实施流程和具体内容。

2. 背景与意义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是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旨在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

通过院领导的行政查房,可以发现和解决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高效和优质。

2.1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可以通过定期走访各临床科室,深入了解医疗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行政查房,院领导可以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指导,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水平。

2.2 促进医院管理水平的提升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可以推动医院管理水平的提升。

通过对医疗工作的全面了解,院领导可以及时调整和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同时,通过行政查房制度,院领导可以加强对医院各科室的管理,推动各科室间的协作和合作,提高医院的整体管理效果。

3. 实施流程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的实施分为以下几个流程:3.1 确定查房频次和时间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确定院领导行政查房的频次和时间安排。

通常情况下,院领导应在每周或每月的固定时间段内,对医院各科室进行行政查房。

3.2 制定查房内容和指标根据医院的管理目标和要求,确定院领导行政查房的具体内容和指标。

查房内容可以包括对医疗服务质量、人员配备、设备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指标可以包括医疗事故率、患者满意度等。

3.3 组织行政查房活动在确定好查房频次、时间、内容和指标后,医院管理部门应与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沟通,组织行政查房活动。

行政查房活动可以由院长或其他高层领导亲自主持,也可以指派相关部门负责人代表进行。

3.4 查房结果分析和反馈行政查房活动结束后,医院管理部门应对查房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

医院护理行政查房制度

医院护理行政查房制度

医院护理行政查房制度
1.护理院领导行政查房是院领导深入科室基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及时解决问题的一种形式。

2.行政查房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查房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原则上每月1次,具体时间由院长办公室安排。

3.行政查房内容
(1)主要围绕科室建设、人才培养、科室管理、经济运行等听取科室汇报,检查指导工作。

(2)检查各科室对护理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围绕患者安全,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

(3)了解临床科室医疗、护理服务等开展情况,征求科室对护理院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4.行政查房要求
(1)院办负责安排和通知参加查房的人员,通知有关科室做好查房前的准备。

(2)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做好准备。

(3)行政查房所涉及的内容,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汇报。

(4)院办负责院长查房的记录,经院领导签发形成纪要后印发
至相关科室,并负责督办。

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xxxx医院行政查房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 确保医疗安全,改善服务态度,促进科室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加强临床科室与职能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 同时又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重点、难点的问题,经院委会研究, 特制定《xxxx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一、行政查房由院长、书记或副院长根据分管工作,带领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目的是对临床、医技科室的科室管理、医疗质量、精神文明、工作纪律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听取意见,解决问题。

二、院领导不定期行政查房,参与查房的职能科室由查房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由医院办公室负责通知。

三、行政查房的方式(一)集中听取科主任、护士长的近期工作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二)征求科室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三)现场检查:1、随机抽查医生、护士、病人及其家属,时间不超过15分钟;2、检查各种记录或原始资料,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四、行政查房内容各位院领导根据分管工作,深入科室进行行政查房,分别如下:(一)科室行政管理和医德医风。

1、医院决策部署传达、落实情况2、规章制度落实情况3、工作作风与工作纪律4、科室总控指标情况5、科室管理措施6、病人满意度(二)医疗质量。

灯体包括:1、交接班质量2、查房质量3、临床医疗服务和诊疗质量4、病历质量5、护理质量6、院感工作7、急救药械管理8、抗菌药物、中成药、中药制剂等药品的规范使用情况9、医保管理10、中医诊疗设备使用(三)后勤保障情况。

具体包括:1、电脑系统运行情况2、物资管理3、环境卫生4、水、电、灯、空调、风扇等管理5、维修问题6、安全保卫、消防情况7、药械供应和维修情况(四)科室的意见和建议五、行政查房的程序(-)集中听取科室整体工作汇报;(二)分组对口检查;(三)检查完毕后,在科室办公室简要汇总、反馈。

六、行政查房的要求(一)凡在查房中发现的缺陷、违规等问题,要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并限期整改,责任科室要将整改措施上报相关职能科室,由职能科室上报分管院长和院长。

医院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

医院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

医院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院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医院各科室的行政查房工作。

第三条行政查房的主要目的是了解科室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查房人员及职责第四条查房人员包括医院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邀请的相关专家。

第五条医院院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行政查房工作,对查房结果进行审核和评价。

第六条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协助院领导开展行政查房工作,对本科室的运行情况进行汇报,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七条邀请的相关专家负责对科室的专业技术、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指导。

第三章查房内容第八条行政查房内容主要包括:(一)科室管理:科室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人员配备、设备运行等情况;(二)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态度、患者满意度等情况;(三)专业技术:诊疗技术、护理操作、医疗设备使用等情况;(四)科室环境: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维护、消防安全等情况;(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四章查房程序第九条查房前,医院院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提前通知被查科室,要求科室做好准备工作。

第十条查房时,查房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进行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一条查房结束后,查房人员应及时向被查科室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第十二条被查科室应根据查房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医院将对行政查房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科室及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对在行政查房工作中表现优秀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在行政查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医院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医院院领导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医院办公室 -山东省立医院

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医院办公室 -山东省立医院

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医院办公室 -山东省立医院院长行政查房制度一、引言院长行政查房制度是山东省立医院医院办公室制定并执行的一项重要制度。

该制度旨在提高院长在医院运行中的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保障医院各科室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不断提升医院的综合实力。

二、目的通过院长行政查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达到以下目的:1.加强院长对医院各科室工作的了解,及时解决工作中浮现的问题;2.提高院长对医院医疗质量、设施设备、卫生环境等方面的监督能力;3.促进各科室之间的协作与合作,实现医院整体管理的高效性;4.建立健全的沟通渠道,增进医院上下层级之间的交流与互动。

三、具体内容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包括以下内容的细化规定:1.查房时间:每周二、四上午9:00-11:00为院长行政查房时间,具体时间安排由办公室通知各科室;2.查房科室:院长根据工作需要,每次查房会侧重检查不同科室的工作情况,如住院部、门诊科室、手术室等;3.查房要求:(1)对每一个科室进行全面、细致的查房,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2)重点查看医疗质量、卫生安全、设备维护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3)与科室主任、医生、护士等进行沟通交流,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4)认真填写查房记录,记录重要问题及处理情况;5.问题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院长将指导科室负责人积极解决,办公室将跟进问题解决情况,并反馈给院长;6.交流会议:每月举行院长与科室主任的交流会议,总结查房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共同推进医院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包括:1.院长行政查房时间安排表;2.查房记录表;3.交流会议记要。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包括:1.院长:指医院的最高行政负责人,具有决策、管理和监督职责的人员;2.科室主任:指医院各科室的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3.医疗质量:指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的质量水平,包括诊断准确性、手术安全性、医疗记录规范性等方面;4.卫生安全:指医院环境、设备和操作过程符合卫生标准,保障医疗过程中的安全性;5.设备维护:指医院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1、行政查房的任务
院级领导要根据各自分工和每次查房重点对医疗、护理、信息、总务与质量等工作进行检查,虚心听取病人及家属的意见。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和责成有关部门予以研究解决。

2、行政查房的方式
院长(副院长)行政查房,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两个科室。

3、行政查房的组织
院长(副院长)根据每次查房的重点内容,率副院长、院办、人事劳资科、党办、计算机管理中心、财务科、医务部、护理部、保卫科、总务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查房。

具体依据领导查房计划由院办负责组织安排,做好查房记录并负责督促落实。

4、行政查房要求
(1)院长或副院长现场办公实地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每次查房前由院长(副院长)提出此次查房的计划与重点,每次查房后由院办按照院长(副院长)查房指示意见进行归纳整理,落实负责科室(落实到人),提出解决
期限。

(3)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具体执行部门应随时与院办进行沟通解决问题途径、方式及遇到的问题,院办负责协助与协调,直至问题的解决。

(4)查房中科室提出的问题所涉及到具体责任部门(职能部门),原则上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解决。

(5)行政查房绩效评估:
由院办负责将年度行政查房计划、记录、问题处理结果、科室反馈评估记录整理汇编成册,以备考查。

医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

医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

宁明县人民医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
(2015年12月1日)
一、医院领导至少每月主持2次行政查房,原则上查房时间定于每月第1周、第3周周五上午进行,由医务科、护理部、院办、党办、院感科、质控科、医患办、防保科、后勤总务科、药械科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二、院领导行政查房采用轮班的办法进行,每次由1位值周领导主持,具体安排见每月初由院办作出行政值班安排表。

三、每次行政查房重点检查3-5个科室,内容包括医疗、护理、教学、科研、行风建设、服务质量、后勤保障、安全管理等各方面工作。

四、为保证查房效果,对科室提出的问题能当天解决的即不拖延,不能解决的限时回复。

对科室存在问题应提出改进要求并进行追踪。

五、院办提前1天通知参加查房的职能科室和被查科室做好准备,每次查房要尽量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六、院领导如遇会议、出差等事宜不能按时查房,应提前告知院办,以便延后或调班。

七、查房形式:通过听取科主任、护士长的汇报及现场查看、访谈等方式。

八、行政查房要和现场办公结合起来,凡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就地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要讲明原因或责成相关科室限期解决。

九、凡在查房中,院领导确定有关职能科室办理的事项,职能科室要积极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三天之内以书面材料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并报院办公室备案。

十、院办公室对在查房中提出需要解决的事项要加强督办,并将承办进展、处理结果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

十一、行政查房的记录等文字性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

医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

医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

医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
一、院长行政查房每月一次。

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二下午2:30分至16:30分进行。

二、院长行政查房时院办公室主任及相关职能部门主任或有关人员参加。

三、院长行政查房内容:主要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和发生的问题。

能现场解决的当场做决定,需研究解决的由院办公室主任做记录,经院领导研究决定,报院长审批后再责成相关科室限期解决。

四、院办公室主任根据院长意图和工作实际,负责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院长行政查房。

五、各科室主任(科长)要积极做好查房的准备工作,及时准确地汇报工作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并负责组织落实院长行政查房时提出的工作要求与措施。

六、院办公室主任做好查房记录,并负责日后科室落实查房结果的督查、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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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
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是医院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院领导及职能部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1、院领导行政查房由院长主持,院长公差时由主管医务科的副院长主持,党政办公室负责召集,并通知查房地点和时间。

2、参加人员:院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被查科室主任、护士长及有关医务人员。

3、查房内容:医院每年制定具体的行政查房实施方案和查房评分细则,按照方案和细则进行查房,查房资料最后汇总到医务科。

4、各职能科室根据查房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工作进行点评和反馈,并提出持续改进建议以及具体要求。

科主任和护士长对所反馈的问题进行表态,提出科室存在的需要医院协调解决的问题。

院长做查房的总结,对需要解决的问题由院领导做出决定,所属职能部门落实办理;需要研究解决的事项,讨论决定后由相关主管部门落实。

5、医务科负责收集整理查房的资料,并妥善保管和存档。

6、被查科室和承办部门应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决定事项,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或延误事项的执行;在要求时限内未完成决定事项的工作内容,将视情节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7、参加行政查房的人员必须衣帽整齐,佩戴工作牌,查房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职能部门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查房者,应向党政办公室请假,同时要安排科室副职或其他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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