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医大博士毕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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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所高校博士毕业要求汇总

72所高校博士毕业要求汇总

72所高校博士毕业要求汇总(注:各校不同院系也会有所区别,有些可能已被更新,因此仅供参考)。

1. 清华大学:2019年起,不再硬性要求发表论文,新规称:”鼓励依据学位论文以及多元化的学术创新成果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不再以学术论文作为唯一依据。

“2. 北京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本人可以为第二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上至少发表或被接受发表2篇论文。

3. 北京师范大学:4篇以上(含4篇)学术论文公开发表(其中至少1篇为CSSCI期刊论文),或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在CSSCI 期刊上发表。

论文第一作者应为博士生本人(与导师共同署名文章同视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4. 浙江大学:SCI 文章两篇。

且对IF(影响因子)有要求。

5 .武汉大学:1篇权威期刊或2篇北大核心。

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必须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权威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或至少有两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上的学术论文。

6 .中国人民大学:2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7 . 厦门大学:2014级起博士研究生自入学起,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前,必须在我校文科最优学术刊物或一类核心学术期刊(均不含增刊、专刊、专辑)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在我校文科二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其中可用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专著、教材或学术著作的译著(本人完成字数专著在3万字以上,教材和译著在5万字以上)来代替1篇二类核心刊物论文。

8. 复旦大学:2篇北大中文核心。

至少在国内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含录用)2篇专业学术论文。

9. 上海交通大学:1篇核心。

攻读其它门类的博士学位研究生至少须以第一作者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所列刊物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一篇。

列入统计范围的学术论文必须以上海交通大学名义发表,并有研究生署名。

10. 南开大学:2篇北大核心。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两篇论文,核心期刊范围依照《南开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表》(2003年版)确定。

医政学院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管理规定

医政学院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管理规定

附件:
医政学院
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管理规定
一、学位授予基本条件
1、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
2、完成南京医科大学培养计划,通过中期考核;
3、2020年起,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必须达到论文发表的相关要求。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论文发表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期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著1篇,影响因子超过3.0者,排名前二位作者;(2)以第一作者在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位论文相关的论著2篇。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发表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中文核心期刊)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至少发表1篇论文;(2)在中国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SCI、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排名前二位的作者;(3)在学校社会科学版学报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至少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研究课题相关的科研论著。

4、论文送审。

所有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均采用盲审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送审采用抽样盲审,每年抽取20%的论文参加盲审,其余采用明审。

所有论文送审由学院统一组织,必须通过专家评阅的论文,才能申请论文答辩。

5、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二、毕业管理
6、所有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须提交相关申请和证明材料,由学院学位办负责审查,完全符合学院的要求后方可向学校提交答辩申请;
7、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对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均由学院集中组织专家组织答辩,学校提供的研究生论文答辩费用也由学院统筹支配使用。

8、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由医政学院负责解释。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江汉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江汉大学

外科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讨论稿)一、培养目标1。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的临床医学高层次专门人才.2.能够掌握正确的临床工作方法、准确采集病史、规范体格检查、正确书写病历;掌握外科学专业常见疾病的诊疗常规和临床路径;基本掌握门、急诊常见疾病的诊断和处理;熟悉各轮转科室诊疗常规(包括诊疗技术)。

轮转结束时,能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际沟通能力,具有独立从事外科各相关科室临床工作的能力,达到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技能水平。

3。

完成一定的教学实践任务,初步具有临床带教能力;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备查阅本专业文献的能力,能用一门外语熟练地阅读本专业书刊,并具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

二、专业领域及专业领域方向:外科学三、学习年限及时间安排学习年限: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为全日制培养.应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一般情况不允许提前毕业;学习年限最多延长至5年。

四、培养方式: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即每名研究生均配备基地导师及校内导师各一名)、临床能力实践指导小组负责制,结合研究生本人特点确定培养计划,对其课程学习、临床技能实践、临床研究实践、临床教学实践等各环节做出具体指导.五、培养环节及学分要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环节分为:课程学习环节、临床技能实践环节、临床研究实践环节、临床教学实践环节,总学分不少于46学分。

(一)、课程学习环节---—————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1、课程学习原则上在第一学年内完成,学习时间为周末。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必修课由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组成;选修课为专业选修课。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南京医科大学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2011年1月)总则一、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对象(一)统招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二)护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考试和护理综合考试;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二、培养目标和要求(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护理问题。

(三)具备查阅本专业文献的能力,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紧密结合临床实际的学位论文,在统计源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文章(如研究报告、个案研究或文献综述等)并通过答辩。

(四)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通过校学位英语考试。

三、培养方向及学习年限培养方向学习年限内科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外科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3-5年急危重症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妇产科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儿科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四、授予学位的名称护理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Nursing Specialist,MNS)五、学分要求及课程设置护理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不少于20学分;入学后第1学期内完成课程学习。

(一)必修课程1、政治理论课2、外语3、医学统计学4、医学文献检索与循证医学5、科研设计、学术规范与实验安全6、医学法学7、临床流行病学8、专业课9、专业外语10、临床护理病例讨论与读书报告20学时100学时60学时30学时24学时20学时36学时100学时40学时1次1 学分3 学分3 学分2 学分1 学分1 学分2 学分4 学分1学分1学分(二)选修课程(C、D、E类选修课程)选修1学分以上公共必修课与选修课由研究生处在第1学期统一开设并组织考试,专业英语、专业课由本专业自行开设。

在第4学期中进行中期考核。

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在第6学期中进行,考核合格者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国家医学博士学位授予要求

国家医学博士学位授予要求

国家医学博士学位授予要求
国家医学博士学位的授予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 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并通过卫健委组织的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外语考试。

3.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4. 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 在医学科学或相关领域的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果。

此外,具体要求可能因不同的学校或机构而有所不同。

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博士

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博士

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8年4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国家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学校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类别授予硕士、博士学位。

第三条学位申请人应遵纪守法、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且达到学校规定的相应学术水平。

第二章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条组织机构一、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1名,由校长担任;设副主席若干名,由主席任命;委员人选应当包括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学、研究人员。

委员人选应报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批准。

二、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若干学位评定分委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1-2名,主席由学位委员会委员担任,一般应为学院院长。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协助学位评定委员会开展工作。

三、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是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常设机构,挂靠在研究生院,负责协调处理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包括联络服务委员,组织安排会议,督办检查有关事项等。

第五条工作职责一、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职责1.审定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办法;2.审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3.作出授予学位的决定;4.作出撤销已授予学位的决定;5.负责学位授予质量的监督和评估;6.审议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与认定名单,作出增列、认定的决定;7.作出撤销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决定;8.负责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省学位委员会授权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职责1.审议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办法;2.审查学院接收申请学位的名单;3.提出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4.提出建议撤销已授予学位的名单;5.负责学院学位授予质量的监督和评估;6.审查并建议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7.负责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议事规则一、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定期召开。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办法-国际教育学院-南京医科大学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办法-国际教育学院-南京医科大学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技能训练记录及考核手册研究生姓名年级专业名称导师姓名院系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年月日说明1.本手册供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记录使用,培养结束后上交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办,存入个人档案。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按个人培养计划及时如实记录所完成的项目,并须由指导教师和考核者签名。

3.本手册须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遗失,撕页和涂改。

手册记录内容作为考核的依据。

4.一至六项及九、十项必须按期完成,申请学位时需提交材料。

七、八项可选修完成,若计算学分,完成后需及时提交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技能训练科记录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事假:天,病假:天20例重点病例记录包括:疾病名称、住院号、住院日期、诊疗经过、抢救措施、死亡病例原因分析和指导教师注:一般技术操作只记录日期﹑例次数,参加手术需按栏逐项记录。

报告题目报告时间报告地点记录员评分专家名单注:(1)该表在报告结束后一周内(复印后),由院系汇总交研究生处(2)每位研究生汇报由不少于3位专家评分。

报告题目报告时间报告地点记录员评分专家名单注:(1)该表在报告结束后一周内(复印后),由院系汇总交研究生处(2)每位研究生汇报由不少于3位专家评分。

注明:1、参与临床病例讨论的人员必须包括具高级职称者2名及以上(含导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者3名和住院医师5名以上;其中2名高级职称(含导师),2名中级职称和1名住院医师需进行重点发言。

小专业可以联合其它相关学科进行。

2、病例来源可以是本院诊治的病例,也可以是专业杂志上报道的病例,但必须为确诊的病例。

3、该表在病例讨论结束后一周内(复印一份),由院系汇总交研究生处。

注明:1、参与临床比例讨论的人员必须包括具高级职称者2名及以上(含导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者3名和住院医师5名以上;其中2名高级职称(含导师),2名中级职称和1名住院医师需进行重点发言。

2、病例来源可以是本院诊治的病例,也可以是专业杂志上报道的病例,但必须为确诊的病例。

南方医科大学2013级研究生毕业要求

南方医科大学2013级研究生毕业要求

南方医科大学2013级研究生毕业要求第一篇:南方医科大学2013级研究生毕业要求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不断提升学位授予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学术论文是指研究生在攻读相应学位期间,以学位论文相应内容为基础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

研究生为学术论著的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南方医科大学,导师应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南方医科大学。

第三条导师为联合培养单位者,第一作者单位可以为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也可以为1南方医科大学和2××医院(1、2为共同第一作者单位,但1、2的顺序不得颠倒);通讯作者单位署名要求同第一作者单位。

第四条与国外单位联合培养者,学校可以为非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单位,但导师必须为共同通讯作者。

第五条学术论著有并列作者时,其后的作者排名按前面作者人数依次顺延计算。

第六条本规定所指的SCI(科学引文索引)以各检索系统年度《期刊引用报告》为依据,SCI论文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年度《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为准。

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版)、CSSCI来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版)、中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版)、《南方医科大学人文社科类期刊目录》以学校认可、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第二章申请博士学位第七条各专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下的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心理卫生学等两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除外,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和药学专业中进行中药研究的除外)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著1篇;或以共同第一作者(前二位)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二区以上(含)期刊(或IF>5)发表学术论著1篇;或以共同第一作者(前三位)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一区以上(含)期刊(或IF>10)发表学术论著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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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医大博士毕业要求
南医大(南方医科大学)博士毕业的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分要求:学生需要完成一定数量的学术课程和学分,具体要求根据不同专业的学术计划而定。

2. 科研要求:博士生需要完成一定数量的科研项目或者独立的科研课题,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3. 论文要求:博士生需要撰写一篇具有学术研究价值的博士论文,并提交给学位授予部门进行评审和答辩。

4. 学术论文发表要求:博士生需要在相关学术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论文。

5. 公开学术报告要求:博士生需要在学校或学术会议上公开进行学术报告,表达自己的研究成果和观点。

6. 参加学术活动要求:博士生需要积极参加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和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

以上都是一般情况下对南医大博士生的毕业要求,具体要求还需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和专业的具体要求来确定。

建议具体咨询南医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相关专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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