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患者协调管理制度
医院危重病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危重病人救治水平,确保医疗安全,规范医护人员行为,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提高危重病人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
2. 规范医护人员工作流程,确保医疗质量。
3. 提高患者满意度,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三、组织架构1. 成立医院危重病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
2. 各科室设立危重病人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危重病人的管理工作。
四、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会诊制度等核心制度。
2. 加强对急危重症病人的管理,提高救治能力。
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坚持先抢救、后缴费的原则。
3. 对危重病人积极抢治的同时,随时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根据病情需要,及时下达重病通知,认真填写重病通知书,同时向患者家属重点交代目前病情、诊断、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取得患方理解,并签字。
4. 医师下班前除做好病历记录外,必须将危重患者病情及治疗、观察重点记录在交班本上,向值班医师以书面及床头两种形式交班,不得仅做口头交班。
5. 危重患者的主管医师必须向上级医师汇报。
上级医师必须查看患者,并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记录在病历中。
对治疗有困难者,应请示科主任进行全科会诊,讨论治疗抢救方案。
6. 加强急诊科救治能力,严格执行急诊管理相关规定。
急诊医师接诊危重病人时,应立即接待和处置病人。
从患者进院到开始处置时间5分钟,急诊抢救患者立即处置。
急诊输血时间30分钟;急诊死亡病历讨论时间1周、尸检病历2周。
院前急救出车时间3分钟;急诊危重患者会诊到达时间20分钟。
7. 严格落实针对急诊患者的各种会诊制度,特别是针对多系统疾病和复合伤及需要多学科协同抢救治疗的患者,各相关科室必须严格按规定参加会诊,不得互相推诿。
8. 重大抢救、突发医疗事件及特殊事件必须立即报告科主任、急诊科主任必须到场。
并报告相关上级部门。
9. 加强对危重病人的护理,严格执行护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安全。
危重患者抢救与协调管理制度

危重患者抢救与协调管理制度危重患者抢救与协调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为保障危重患者生命安全而建立的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该制度旨在通过快速、准确和高效的危重患者抢救,提高抢救成功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患者死亡率。
下面将详细介绍危重患者抢救与协调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危重患者抢救与协调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人命至上:危重患者抢救是医疗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必须将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不计任何代价地进行抢救。
2.全员参与:危重患者抢救需要多个科室和岗位之间的协同合作,所有参与抢救的医护人员都要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抢救患者。
3.紧急响应:一旦发现有危重患者,医院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响应,迅速启动危重患者抢救与协调管理制度。
4.快速决策:紧急时刻需要迅速做出抢救方案决策,各科室之间要即时沟通,确定最佳抢救方案。
5.严密监测:危重患者抢救过程中需要严密监测患者生命体征,及时调整抢救措施,确保抢救过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危重患者抢救与协调管理制度的组织架构1.院级层面:由医院管理层成立危重患者抢救与协调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危重患者抢救与协调管理的整体方针和制度,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监督抢救与管理工作的落实。
2.科室级层面:除危重患者科外,每个科室也要设立相应的协调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危重患者的抢救和管理工作,同时与其他科室进行协调。
3.组级层面:由多个岗位组成的危重患者抢救与协调管理小组,包括急诊科、重症监护室、麻醉科、手术室等相关岗位,负责紧急响应、抢救操作和后续管理等工作。
三、危重患者抢救与协调管理制度的工作流程1.发现危重患者:当急诊科或其他科室发现危重患者时,要立即启动危重患者抢救与协调管理制度,通知相关科室和岗位参与抢救。
2.抢救准备:抢救组的成员要迅速集结,准备好所需的药物、设备和资料,确保抢救操作的顺利进行。
3.抢救过程:按照抢救方案进行急救操作,严密监测患者生命体征,不断调整抢救措施,确保抢救过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危重患者管理制度

危重患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危重患者的生命安全,提高医护人员对危重患者的管理水平,完善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危重患者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急救中心等医疗单位的危重患者管理工作。
三、定义1. 危重患者是指病情危急,生命垂危的患者。
2. 医疗机构是指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单位。
3. 急救中心是指具有急救中心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单位。
四、危重患者管理制度1. 危重患者的识别1.1 医疗机构和急救中心应建立危重患者识别机制,将病情危急、需要立即干预的患者作为危重患者进行管理。
1.2 医疗机构和急救中心应对患者的生命体征进行及时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危重患者。
1.3 医护人员应具备识别危重患者的能力,进行快速准确的评估,及时进行处理。
2. 危重患者的评估2.1 医疗机构和急救中心应对危重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生命体征监测等。
2.2 评估结果应及时记录在病历中,便于医护人员查阅和参考。
3. 危重患者的处理3.1 对于危重患者,应按照急救流程进行处理,包括立即救治、及时抢救等。
3.2 医护人员应密切配合,协调工作,确保每位危重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3.3 对于需要进一步治疗的危重患者,应及时转诊到相应的科室进行治疗。
4. 危重患者的监护4.1 对于危重患者,应加强监护工作,包括生命体征监测、病情观察等。
4.2 医护人员应定时对危重患者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3 危重患者的监护记录应及时完整,便于医护人员查阅和评估。
5. 危重患者的营养支持5.1 对于危重患者,应及时开展营养支持工作,包括提供适当的营养补充、合理的饮食安排等。
5.2 医护人员应关注危重患者的营养状况,及时调整营养支持方案。
6. 危重患者的心理护理6.1 对于危重患者,应加强心理护理工作,提供温暖的关怀和支持。
6.2 医护人员应耐心倾听危重患者的心声,帮助其排解压力,保持乐观的心态。
6.3 对于危重患者的家属,应提供情绪支持和心理辅导,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儿科危重患者管理制度

儿科危重患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儿科危重患者的管理工作,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存率,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儿科危重患者的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及时有效地救治患者,提高医疗质量和护理水平。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儿科危重患者的管理工作。
四、管理原则1. 患者至上: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2. 专业技术:医院全体员工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3. 协作配合:医护人员之间必须密切协作,发挥团队合作精神。
4. 保密原则:对患者的信息和病情必须保密,避免泄露患者隐私。
5. 质量控制:严格控制医疗质量,确保患者得到最优质的医疗服务。
五、管理机构1. 儿科危重患者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危重患者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2. 儿科危重患者管理科室:负责具体管理危重患者的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措施,提高医疗质量和护理水平。
六、管理职责1. 医生:负责对危重患者进行诊疗,制定治疗方案,并监督实施治疗过程。
2. 护士:负责协助医生进行护理工作,保证患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3. 技术人员:负责进行各种检查和操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 行政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工作,保证危重患者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七、管理流程1. 接诊:医生及时接诊危重患者,制定治疗方案。
2. 诊断: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确诊,明确患者的病情。
3. 治疗:按照治疗方案进行治疗,监测病情变化。
4. 护理:护士负责进行患者的护理工作,保证患者的生活质量。
5. 康复:配合康复科进行康复训练,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八、管理要求1. 护理质量:护士必须负责任地履行护理工作,保证患者的基本需求。
2. 医疗质量:医生必须严格按照治疗方案进行治疗,确保患者得到最佳治疗效果。
3. 安全保障:医护人员必须确保患者的安全,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4. 信息记录:所有医护人员必须及时记录患者的信息和病情变化,方便随时进行沟通和交流。
危重患者协调管理制度

危重患者协调管理制度危重患者协调管理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中建立起来的一套管理体系,旨在对危重患者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协调管理,确保患者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该制度对于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降低医疗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以危重患者协调管理制度的内容、目标、实施步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危重患者协调管理制度的内容1.建立危重患者的管理流程:明确患者的识别、评估、救治和转运等环节,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和转运。
2.确定危重患者的责任医师:每位危重患者都应有一名专职的责任医师负责其救治和接诊工作,确保医生持续关注和及时干预。
3.协调各科室间的合作:危重患者的救治涉及多个科室的合作,需要建立科室间的良好沟通和协作机制,确保信息共享,优化救治流程。
4.建立危重患者团队:组建专门的危重患者团队,由各专业的医生、护士、药师、影像科医师等组成,共同制定和执行救治计划。
5.开展多学科会诊:对于疑难危重病例,开展多学科会诊,集思广益,制定最合理的救治方案。
6.建立危重患者的准入标准:制定危重患者的准入标准,明确对危重患者的收治和疏导原则,保证分流和收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危重患者协调管理制度的目标1.提高危重患者的生存率:通过协调和优化救治流程,确保危重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治疗,提高患者的生存率。
2.降低危重患者的并发症发生率:通过标准化的管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延误和失误,降低危重患者的并发症发生率。
3.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通过建立危重患者团队,实现各专业之间的密切配合,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包括救治、康复、心理支持等。
4.提高医疗机构的品牌影响力:通过危重患者协调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医疗机构在危重患者救治方面的专业水平,增强医院的品牌影响力。
三、危重患者协调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1.制定协调管理制度的组织架构:明确危重患者协调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责。
卫生部危重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危重病人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病人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危重病人是指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抢救和治疗,具有较高死亡风险的病人。
第四条危重病人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尊重病人权益;(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科学合理,规范诊疗;(四)严格监控,确保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危重病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第六条危重病人管理领导小组由医疗机构负责人、医务科、护理部、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危重病人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危重病人管理制度;(二)组织培训医务人员,提高危重病人管理水平;(三)监督和检查危重病人诊疗过程,确保医疗安全;(四)协调解决危重病人诊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危重病人管理办公室,负责危重病人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危重病人管理办公室职责:(一)负责危重病人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二)协调相关科室开展危重病人救治工作;(三)组织危重病人诊疗方案讨论和会诊;(四)开展危重病人管理工作调研和评估。
第三章诊疗与救治第十条危重病人一经确诊,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
第十一条危重病人救治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快速评估病情,制定救治方案;(二)优先抢救生命体征不稳定病人;(三)合理应用先进诊疗技术,提高救治成功率;(四)加强病情监测,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危重病人救治小组,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治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组成。
第十三条危重病人救治小组职责:(一)参与危重病人救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二)负责危重病人病情观察和救治措施执行;(三)开展危重病人救治技能培训和交流;(四)协助家属做好沟通工作。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危重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医院危重病人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危重病人的救治水平,保障患者生命安全,规范医院医护人员的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提高危重病人的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
2. 规范医护人员对危重病人的救治流程,确保救治质量。
3. 建立健全危重病人管理制度,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
三、管理制度1. 危重病人分类与救治(1)根据病人病情严重程度,将危重病人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分别对应濒危、危重、急症。
(2)一级、二级危重病人,由专科医师负责救治;三级危重病人,由急诊科医师负责救治。
2. 危重病人救治流程(1)接诊:医护人员接到危重病人后,应立即进行评估,并按照救治等级采取相应措施。
(2)救治:根据病情,采取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生命支持等救治措施。
(3)转诊:危重病人病情稳定后,需转诊至相应科室继续治疗。
3. 院内会诊制度(1)危重病人救治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相关专科医师请教。
(2)上级医师或相关专科医师接到会诊请求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参与救治。
4. 交接班制度(1)危重病人交接班时,医护人员应详细记录病人病情、治疗情况、观察重点等。
(2)值班医师接班后,应立即查看危重病人,了解病情变化,并做好救治工作。
5. 家属沟通制度(1)医护人员应随时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取得患方理解。
(2)对病情变化较大的危重病人,应及时通知家属,并做好病情告知。
6. 质量监控与考核(1)医院应定期对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进行质量监控,确保救治质量。
(2)对医护人员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表现不佳的进行批评教育。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3. 各科室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危重病人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危重患者协调管理制度

通过快速、准确和高效的危重症患者抢救,提高抢救成功率。
协调危重患者的抢救过程,确保急危重症患者获得及时有效的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患者死亡率。
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4.1 临床医师:负责该制度的落实。
4.2 科主任:负责主持、指挥、协调实施科内危重患者抢救工作。
4.3 医务科:负责制度的监管。
5.1.1 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负责制、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等核心制度,建立完善各专业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预案。
5.1.2 各有关科室遇有危重患者的检查、治疗、取药、住院等均应及时处理,不得过分强调手续,以免延误抢救。
同时,不得因抢救而忽视规范操作和传染患者的消毒隔离,以免造成医疗事故和交叉感染。
5.1.3 凡遇重大抢救、群死群伤、集体中毒、涉外抢救、特殊人物的抢救及传染病疫情暴发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示时,医院全体职工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安排,准备待命,随叫随到。
院内急诊接收的突发群体损害危重患者,科室应严格按照医院临时安排进行收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与抢救和收治患者。
以主要病情责任科室为主,出现两个及以上重要脏器衰竭或损伤,危及患者生命的,原则上转入重症医学科进行进一步救治。
患者入院后病情发生变化,出现危及生命的病情超出所在科室诊治范围的,应及时联系相关科室会诊,参与会诊医师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会诊意见,意见一致后尽快转入相应科室。
确因病情复杂,难以确定转诊科室时,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讨论确定。
确定原则:5.3.1 首先考虑危及患者生命首要病症所属专业。
5.3.2 内科危重患者需要手术时,如病情允许则转入相应手术科室进行手术治疗,如涉及多个手术科室,原则上应首先考虑危及患者生命首要病症所属专业。
如病情危重不允许转科的,仍在内科科室保守治疗。
5.3.3 经会诊讨论仍难以确定转入科室的,由医务科根据专家组会诊意见决定收治科室,任何科室不得推诿、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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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患者协调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等核心制度,建立完善各专业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预案。
2、危重患者收治原则上应以主要病情责任科室为主,出现两个及以上重要脏器衰竭或损伤,危及患者生命的,原则上转入重症医学科(ICU)进行进一步救治。
3、患者入院后病情发生变化,出现危机生命的病情超过所在科室诊治范围的,应及时联系相关科室会诊,参与会诊医师及时的向科主任汇报会诊意见,意见一致后尽快转入相应科室。
确因病情复杂,难以确定转诊科室时,由医务部组织相关科室讨论确定。
确定原则:
1、首先考虑危及患者生命首要病症所属专业;
2、内科危重患者需要手术时,如病情允许则转入相应手术科室进行手术治疗,如涉及多个手术科室,原则上应首先考虑危及患者生命首要病症所属专业。
如病情危重不允许转科的,仍在内科科室保守治疗;
3、经会诊讨论仍难以确定转入科室的,由医务科根据专家会诊意见决定收治科室,任何科室不得推诿、拒绝。
4、转科室一经确定,转入科室会诊医师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协调确定床位,转出科室迅速完善本科工作,保障患者及时、安全转科。
5、确定转诊科室后,如转入科室以各种理由拒绝收治患者,对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严重,予以当事人及科主任通报批评或扣除科主任半年到一年津贴的处罚;如因此引发医疗纠纷,则拒绝
转入科室为纠纷责任科室,当事人为医疗纠纷责任人,根据相关规定对科室进行加倍处罚。
6、经积极救治,患者病情稳定,无危急生命征象者,应及时转出。
7、各有关科室遇有危重病人的检查、治疗、取药、住院等均应及时处理,不得过分强调手续,以免延误抢救。
不得因抢救而忽视正规操作和传染病人的消毒隔离以免造成事故和交叉感染。
8、凡遇重大抢救、群死群伤、集体中毒、涉外抢救、特殊人物的抢救及传染病疫情暴发或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的紧急呼叫时,医院全体职工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安排,准备待命,随叫随到。
院内急诊接收的突发群体损害危重患者,科室应严格按照医院临时安排进行收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与抢救和收治患者。
人物的抢救及传染病疫情暴发或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的紧急呼叫时,医院全体职工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安排,准备待命,随叫随到。
院内急诊接收的突发群体损害危重患者,科室应严格按照医院临时安排进行收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与抢救和收治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