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包装管理办法
中石化包装管理制度

中石化包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石化包装管理,科学、合理利用各种包装材料和容器,防止因包装不当带来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石化包装管理制度适用于中石化及其附属企业的包装管理工作,包括各类包装材料的选择、采购、使用、储存和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中石化各级组织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包装管理工作,强化包装管理责任制,加强包装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应用,提高包装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包装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第四条各级组织和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包装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包装管理意识和能力,防止因包装不当导致的事故发生。
第五条中石化各级组织和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包装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保证包装设施的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六条中石化各级组织和单位应当建立包装管理档案,及时记录和整理包装相关信息,为包装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第七条中石化各级组织和单位应当积极开展包装环保工作,推动包装材料的可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包装对环境的污染。
第八条对于包装管理中的违规行为,中石化各级组织和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包装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包装材料的选择和采购第九条中石化各级组织和单位在选择和采购包装材料时,应当根据所需包装的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
第十条在选择和采购包装材料时,中石化各级组织和单位应当优先选择符合国家和地方包装标准的产品,确保质量可靠。
第十一条中石化各级组织和单位在选择和采购包装材料时,应当考虑材料的环保性能和可回收利用性,避免选择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材料。
第十二条对于特殊要求的包装材料,中石化各级组织和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测试和验证,确保包装材料符合使用要求。
第十三条中石化各级组织和单位在选择和采购包装材料时,应当合理控制成本,避免浪费和不必要的开支。
第十四条中石化各级组织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包装材料采购制度,规范包装材料的采购流程,确保包装材料的质量和供应稳定。
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05.27•【文号】建建[1997]123号•【施行日期】1997.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建(1997)123号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切实贯彻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在建筑市场中的行为,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我部制定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建筑业司、建设监理司。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切实贯彻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是指建设项目法人(业主)及房地产开发商,为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而设置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在建筑市场的行为,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建建[1994]482号文《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批准后,应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
第五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部第23号令《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到当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七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认真履行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与承包商、材料供应商、中介组织等签订的合同。
第八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建[1996]240号文《关于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垄断市场和肢解发包工程的通知》的规定,不得依赖行业特权垄断市场和肢解发包单位工程。
食品企业包装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企业包装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企业的包装管理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食品企业包装管理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的包装管理工作,包括原材料采购、包装设计、包装物的选用、包装作业等过程。
第三条食品企业包装管理制度的宗旨是:确保食品包装安全、卫生、完整,防止食品污染和变质,保障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企业包装管理制度的原则是:科学规范、综合平衡、持续改进、顾客至上。
第五条食品企业包装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包装设计、包装材料、包装作业、包装检测、包装质量控制等。
第六条食品企业包装管理制度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组织实施。
企业各部门要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包装管理工作。
第七条食品企业包装管理制度的具体文件包括:包装设计规范、包装物的选用标准、包装作业规范、包装检测方法等。
第二章包装设计第八条食品企业包装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产品的特点和用途,便于包装、搬运和销售;(二)材料安全卫生,不会对食品造成污染;(三)外观整洁、美观,能够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四)标识清晰、准确、完整,包含产品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必要信息。
第九条食品企业应当对包装设计进行评估和验证,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第十条食品企业应当建立包装设计管理档案,包括包装设计方案、设计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
第十一条食品企业应当定期评估包装设计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对不合格设计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三章包装材料第十二条食品包装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符合产品的贮存条件和使用要求;(二)材料必须具有食品包装用途,不得使用废旧、变质材料;(三)使用印刷油墨、黏合剂等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三条食品企业应当建立包装材料的选用标准和管理程序,定期对包装材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第十四条食品企业应当建立包装材料采购管理档案,包括供应商信息、检测报告、材料使用记录等。
包装及灌装规章制度范本

包装及灌装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包装及灌装工作,保障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产品包装及灌装工作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饮料、化妆品、药品等行业。
第三条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包装及灌装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包装及灌装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包装及灌装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其包装及灌装操作技能,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包装规定第六条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包装材料应符合卫生标准,无异味、无毒害物质,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第八条包装应注明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
第九条包装应美观、实用,易于打开,方便携带,便于储存和销售。
第十条包装设计应符合产品的特点和定位,突出产品的特色,提升产品的竞争力。
第十一条包装应具有防伪功能,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保护企业的品牌形象。
第十二条包装应经过严格的检验和测试,确保包装的质量和可靠性。
第三章灌装规定第十三条产品的灌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灌装设备应符合卫生标准,经常清洁消毒,确保产品的卫生质量。
第十五条灌装过程应避免污染,保持灌装环境的清洁和整洁。
第十六条灌装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灌装设备应经过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稳定性。
第十八条灌装过程应进行抽检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合格率。
第十九条灌装后的产品应标注灌装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
第二十条灌装产品应经过统一包装,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包装及灌装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包装及灌装工作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监督检查应包括设备设施、操作流程、产品质量等方面,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工程包装打标签制度

工程包装打标签制度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规定工程项目中包装和标签的标准要求,以确保所有物资的正确识别、安全储存和有效追踪。
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及其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工具和其他相关物品的包装与标识。
二、责任与组织1. 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本制度。
2. 采购部门负责确保供应商遵守包装和标签的要求。
3. 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对进货的包装和标签进行检查,并确保储存过程中的标识清晰可辨。
4. 施工队伍负责现场物资的包装保护和标签维护。
三、包装要求1. 所有物资在出厂前应进行适当的工业级包装,以保障其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2. 易碎、危险或需要特殊处理的物资应使用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并清晰标注其性质。
3. 包装材料应考虑环保因素,尽可能使用可回收或可降解的材料。
四、标签要求1. 每个包装单元都应附有耐候性强的标签,上面清晰标注物资的名称、型号、数量、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如有)、生产厂家等关键信息。
2. 对于危险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贴上相应的危险警示标签。
3. 标签应采用抗磨损、不易褪色的材料制成,确保在物资整个流转周期内保持清晰可读。
五、追踪与记录1. 所有物资在入库、出库时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包装和标签的状态。
2. 如发现标签损坏或字迹不清,应立即重新标记,并更新库存记录。
3. 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物资的包装和标签情况,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
六、培训与宣导1. 对所有涉及物资管理的员工进行定期的包装和标签制度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正确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
2. 通过会议、宣传材料等方式加强对制度的宣传,提高员工的意识。
七、监督与改进1. 项目管理部门应不定期进行抽查,评估包装和标签的实施情况。
2.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包装和标签制度,以适应项目的实际需要。
包装厂管理规章制度

包装厂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包装厂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包装工作环境,保障员工权益,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包装厂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包装厂内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具体负责执行人为包装厂厂长。
第三条全体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包装厂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强化责任意识,推动企业发展。
第五条包装厂管理规章制度应当及时更新,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
第六条包装厂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七条包装厂生产管理应当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确保产品质量和交货期。
第八条生产车间应当保持整洁、安全,遵守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员工个人安全。
第九条员工上岗前应当接受相应岗位培训,掌握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条包装厂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进行全程管控,确保出厂产品合格。
第十一条包装厂应当定期进行生产设备检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二条生产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上报,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第三章管理体系第十三条包装厂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包装厂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考核机制,评定员工绩效,激励优秀员工。
第十五条包装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人,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包装厂应当建立健全纪律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加强企业管理。
第十七条包装厂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危险品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福利待遇第十八条包装厂应当依法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保障员工基本生活。
第十九条包装厂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第二十条包装厂应当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培训机会,提高员工技能。
第二十一条包装厂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奖惩机制,激励员工刻苦学习、努力工作。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包装厂管理规章制度的员工,包装厂将依据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公司项目物资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项目物资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现场物资管理,控制、降低项目成本,实现项目物资管理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物资主要分类项目物资主要分为主要材料、其他材料、周转材料、零星材料四类:(一)主要材料:直接构成工程实体、数额较大的材料;如钢材、钢绞线、水泥、沥青、商混、桥梁支座、外加剂等。
(二)其他材料:不直接构成工程实体,但使用量较大的材料,如燃油、燃料、重油等。
(三)周转材料:施工中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实物形态、功能,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如模板、脚手架、大规格型钢、钢管桩、钢板桩等。
(四)零星材料:价值比较低损耗比较大的五金、劳保材料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自营项目。
第二章项目物资管理组织及职责第四条项目物资管理的归口部门为项目物资设备部第五条项目物资设备部职责(一)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公司、项目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材料市场调查,掌握项目所在地资源情况和市场行情;负责对供应商的调查和评价工作;参与公司组织的大宗材料招标,建立项目供应商档案。
(三)根据物资使用计划,按月编制项目物资采购计划,组织物资进场,保证工程需求;负责零星材料的采购及周转材料采购、租赁工作。
(四)负责进场物资验收、调配、贮存、保管、发放、标识、结算、回收及现场使用管理。
(五)建立物资账,周转材料台账、卡片,每月按时摊销,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做好物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台账和报表;每月组织盘点,参与项目成本核算,对物资的消耗情况进行分析,及时纠偏。
(六)负责项目物资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六条岗位设置项目物资管理一般需设 6 个岗位,可实行一岗多责,其中物资设备部部长、材料会计为必配岗位。
(一)物资设备部部长1.负责项目物资设备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监督指导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
项目物资管理办法

项目物资管理办法随着公司经营形式的发展,项目施工管理日渐成熟,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物资供、管、用要求很高,不但要满足施工生产的需求,而且要求保质、保量、全方位的降低材料成本。
因此,项目物资管理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项目成本核算的盈亏,所以,根据项目担任的工作任务和施工特点,充分体现物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作用,特制定如下项目物资管理办法。
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物资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全过程,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规范化、标准化、数据化的真实依据。
1、建立健全物资明细台账、周转材料台账、资金台账,按物资类别、代码,分科目入帐,必须每季和财务部门核对往来帐余额,做到“四相符”即: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卡相符、资金相符的原则。
2、领料制:项目各施工队,凡与项目签订施工劳务合同,在项目管辖范围内施工,需项目提供物资供应的,各施工队负责与项目签订合同书的负责人必须书面委托专人领取工程所需的各项物资,并负责签收、结算、保管、回收工作。
3、发料制:各施工队在开工前,必须做到需用有计划,领料有依据,主要材料要凭项目工程部下达的生产任务和主材计划到设备物资部申请,设备物资部接到队计划后认真核对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并呈报项目领导审批后,应作出具体的安排计划,确保供应。
其它材料原则上属自购,如需要项目部协助供应的,经项目领导同意后,由设备物资部组织落实供应。
同时根据施工队与项目签订的劳务合同中规定供料方式是属于包工不包料、包工包料、包工不包主材分项建档签发领、发料单,做到及时转账、结算,减少账面来往动态。
4、限额制:项目工程、设备物资部负责审核各工点单项工程分项所需物资总量。
做到严格把关、限额发料、定量控制、记录在档,严禁超量发放。
每月组织相关部门检查物资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5、盘点制:项目部每月必须对项目库存物资及各施工队库存物资进行盘点,项目物资月盘点不仅仅是点点数量而已,它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的检查确认,通过盘点,既可以发现操作中的失误,又可以确认实际完成工程任务量所领用和消耗材料的情况,还可以对考核工作中的决策提供真实可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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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项目包装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投资达到一定规模,建成后对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项目包装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规划、建议书(预可研)、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申报和审批,以及相关的专项规划与课题研究。
第二条招商引资项目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中长期发展规划;
2、对县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3、项目前期工作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三条招商引资项目的分类及规模要求:
1、农业项目: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等项目。
2、工业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以上,能提高我县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具有较高科技水平的项目(主要在现有企业基础上引进资金、技术开发新项目)
3、现代服务业项目:总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旅游、物流、商贸等项目。
4、能源项目: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电力及其他新能源项目。
5、社会公益项目:总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文化、教育、卫生、
体育、社会保障等项目。
第四条建议在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商引资项目包装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包装办,设县招商局)。
其基本职能为:全面负责全县项目包装工作,组织指导各乡镇、园区和部门做好项目策划、包装等工作,在全县范围内营造重项目包装工作、抓项目包装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建立稳定的项目包装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并纳入财政预算
1、各级各部门、项目业主要安排专门机构、人员和资金开展重项目包装工作。
2、项目包装工作经费的安排。
项目包装工作经费经县政府确定,纳入财政预算,由包装办提出方案,报县政府同意后实施。
3、项目包装工作经费的使用。
主要包括:项目前期的专项规划、课题研究和项目策划包装费用开支;县包装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开支;县包装办协助项目业主向国家、省、市申报项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开支;项目包装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4、项目经费由有项目包装任务的单位,根据项目包装工作的实际经费开支情况每季度向项目包装办申报,由项目包装办汇总各部门申报情况并向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汇报,经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核并同意后报销经费。
第六条招商引资项目包装工作职责分工
1、招商局:负责建立、完善县招商引资项目库和项目信息发布,
指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台创园管理委会、神仙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县级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策划包装项目。
2、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确定的重点引进行业,制订重点引进行业的基本条件及具体标准。
3、台创园管委会、神仙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旧城改建指挥部: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确定的重点引进行业,制订区域内引进项目的基本条件及具体标准;负责本区域内项目的包装和策划工作,按马上可操作项目、正在前期准备的项目、远期规划项目三个层次包装策划项目,形成项目的梯次储备。
4、财政局:负责衔接落实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为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包装提供资金保障。
5、发改局:负责全县园区外服务业项目的策划、包装等前期工作,帮助项目业主单位开展规划选址、办理项目报批等相关许可手续。
6、经贸局:负责为企业提供产业政策、工业经济运行、产品市场导向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组织实施和协调重大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为企业包装、推出重大工业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帮助。
7、旅游局:制订全县旅游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园区外旅游项目的策划、包装、规划编制等前期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项目包装任务,帮助项目业主单位开展规划选址、办理项目报批等相关许可手续。
8、建设局:负责城乡基础设施项目的策划、包装、规划编制等工作;指导、帮助项目业主单位开展规划选址、办理项目报批等相关许
可手续。
9、国土资源局:负责帮助项目业主单位办理项目土地报批等相关许可手续。
10、环保局:负责帮助项目业主单位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许可手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衔接、争取支持。
11、水利局:负责对涉及水利审批事项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要提出初审或审核意见,及时办理项目报批相关许可手续。
12、农业局、林业局:负责农业、林业等项目的策划、包装、规划编制等前期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项目包装任务,。
13、文化局:负责制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文化产业重大项目的策划、包装等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督促项目实施。
第七条各部门和有关项目业主单位要按时按质按量向县包装办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
第八条招商引资项目的申报:
(一)申报时间:每年10月10日前报送县包装办。
(二)申报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其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
工业性投资项目,可由项目业主或项目法人直接报送。
(三)申报材料:
1、项目名称:拟开发的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必要性:是否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项目;是否根据规划需要建设的项目;是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部门(单位)认为需要建设的项目或其它原因等。
3、拟建地点:项目设想的建设地点,周边的地理环境及相关基础设施情况
4、项目负责单位:是指负责此项目开发的单位,基本等同报送单位。
不可填接受委托方为责任单位。
5、建设内容及规模:指拟建项目建设规模,需要建设的内容,以及项目设定的正常生产运营年份可能达到的最大收入等。
6、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
7、效益预测:包括主要产品、年销售收入、年利润、利润率、投资回报周期、社会效益等。
8、开发方式及开发深度:是自行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开发,还是委托专业机构(咨询公司、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代为开发,以及此项目计划开发深度。
9、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预计完成时间:按基建程序及审批、核准、备案的要求,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及预计完成时间。
10、项目开发前期费用(估算):万元。
11、联系人姓名、职务及电话:指项目负责单位的联系人。
第九条项目包装工作目标:力争每年策划、包装投资上亿元的项目不少于15个,其中单个项目投资5亿元以上的3个,1亿元-5亿元的7个,进一步提升项目开发质量和档次,构建完善的项目储备库。
第十条项目包装工作的考核。
对已包装好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县包装办牵头组织对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及项目进度进行考核,并
纳入县绩效考核范畴。
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招商引资项目储备情况。
发改局、经贸局、建设局、旅游局、农业局、林业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台创园管理委会、神仙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旧城改建指挥部等各部门要结合仙居县实际,每年策划开发一批重大项目并按要求完成项目的梯次储备;
2、招商引资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对列入省、市招商引资项目库的项目,按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第十一条招商引资项目包装工作奖惩制度。
根据招商引资项目包装工作考核结果,由县包装办提出方案,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同意,年底进行统一表彰,对项目包装工作完成得好的项目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完成不好的进行相应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