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风险揭示书
中信建投证券风险揭示书

中信建投证券风险揭示书尊敬的证券投资者:当您投资证券市场的时候,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投资风险。
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根据有关证券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您认真详细阅读:(一)选择有交易资格的证券公司当您进行证券投资时,请与合法的证券公司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有关合法证券公司和证券从业人员的信息可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
(二)选择投资品种与委托交易方式证券市场提供了多种投资交易品种,并且其投资特点和交易规则也有很大不同,我们建议您选择证券市场中自己相对熟悉的证券交易品种进行投资。
在投资新品种之前,请您务必详细了解该证券品种的特点和交易规则,由于您投资决策失误而引起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证券公司为您提供的委托交易方式有柜台委托、自助委托、电话委托、网上委托和手机委托等多种,我们建议您尽量选择自己相对熟悉的委托方式进行投资,请您详细了解各种委托交易方式的具体操作步骤,由于您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三)理解您与代理人的关系您本人必须对您授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您的名义进行的行为即视为您自己的行为,代理人向您负责,而您将对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四)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市场行情不可能只涨不跌,高投资收益的同时必然伴随着高投资风险,您应当在开户前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判断,对于自己投资证券市场的资金数额和资金来源作出谨慎决定,我们倡导闲钱投资,当您准备用自己的养老钱、看病钱、子女教育资金甚至是自住房屋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投资股市之前一定要知道“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投资股市,买者自负”。
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1.宏观经济风险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和其他证券市场的变化,可能引起国内证券市场的波动,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您将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
风险揭示书

附件1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委托人(投资者):首先感谢您(或贵公司)基于对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证券”或“管理人”)的信任,参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并签署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
为了维护您(或贵公司)自身的利益,XX证券特别提示您(或贵公司)在签署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前,请仔细阅读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以及风险揭示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充分考虑风险承受能力后独立做出是否签署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决定。
您(或贵公司)在参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前,必须了解管理人是否具有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
管理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证监会函[2002] 169号),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之规定,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自动变更为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管理人由此具有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
资产托管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
在委托资产的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
尽管管理人恪尽职守,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资产, 为委托人的最大利益处理投资管理事宜,但并不承诺委托资产的运作没有风险。
委托资产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请委托人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
1.市场风险证券市场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引起的波动,将对委托资产产生潜在风险。
引起市场风险的主要因素有:(1)政策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
(3)利率风险。
利率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同时也影响到证券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以上各种情形都将直接影响委托资产的收益。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上市公司的盈利发生变化。
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当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
您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特作出如下风险揭示:(一)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二)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三)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
本基金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包括股票投资风险和债券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管理风险、证券市场流动性不足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基金交易对手方发生交易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包括期货投资风险和利率互换风险)、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拟挂牌)的股票的特定风险(如有)、特定的投资方法及基金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的操作或技术风险、相关机构的经营风险(包括基金管理人经营风险、基金托管人经营风险、证券经纪商经营风险)、基金本身面临的风险(包括法律及违约风险、购买力风险、管理人不能承诺基金利益风险、基金终止的风险、止损风险(如有))、关联交易风险(如有)、净值波动风险(如有)、融资融券交易风险(如有)、港股通交易风险(如有)及其他风险。
具体风险描述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第十九条“风险揭示”相关内容。
(四)本基金只在合同规定的特定时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申购和赎回,因此本基金存在流动性风险。
(五)本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的规定,本基金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的风险。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篇一: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
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
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XX】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一、基金管理人承诺(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PXXXXX。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特殊风险揭示(一)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本基金合同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指引》规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指引》中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合同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
本合同中对《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部分事项进行约定,也可能存在个别内容与《指引》不一致,或不适用《指引》中个别规定的情形,可能对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金融产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金融产品服务确认与风险提示函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选择投资我公司所代销的金融产品,为了使您充分了解我公司为您提供与您所投资金融产品(下称“目标产品”)相关的客户服务内容,以及相关目标产品所存在的风险,我公司特提供本服务确认与风险提示函,请您认真详细阅读。
一、服务提示本函中所列的服务事项均由我公司根据与目标产品发行人(如:银行、信托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或其他销售机构等,下同)之间的约定向您提供。
(一)我公司将向投资者提供如下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向投资者提供产品知识指导,说明目标产品情况,讲解投资目标产品的交易和操作规则;2、产品存续期间,根据目标产品发行人提供资料,定期、不定期地向投资者提供产品相关信息;3、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教育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提高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4、帮助投资者理解产品销售文件内容,解答投资者关于我公司代销业务及目标产品本身事项的疑问。
5、特别提示:针对“银行理财产品”,根据理财产品发行银行的授权,代表发行银行与投资者签署理财产品销售合同,相关法律责任仍由产品发行银行承担;根据投资者的购买交易委托,从投资者在我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中,扣划理财产品协议项下的对应理财款项,并在划款前无需再向投资者进行确认。
(二)购买产品相关的系列文件均应由投资者亲自签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产品文件约定,必须由投资者出席的各种会议,也均应由投资者亲自出席,我公司不提供代投资者签署文件或出席会议的服务。
二、风险提示(一)投资者在投资目标产品前,务必了解目标产品发行人是否具有发行目标产品及开展与目标产品相关业务的资质。
(二)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务必了解目标产品相关的基础知识、业务特点、销售对象、投资范围、风险收益特征、信息披露等内容,并认真听取发行人及我公司对相关业务规则和目标产品相关合同内容的讲解。
(三)投资者在投资目标产品前,应按我公司及产品发行人要求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请您在综合考虑自身的资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的基础上,谨慎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金融产品。
中信证券现金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风险揭示书

中信证券现金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提示:《中信证券现金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信证券现金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以电子签名方式签订,管理人、托管人作为合同签署方,已接受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委托人(中信证券现金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作为合同一方,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合同即表明委托人完全接受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同时合同成立。
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同意遵守《电子签名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电子签名合同试点指引》的有关规定,三方一致同意委托人自签署《电子签名约定书》之日起,委托人以电子签名方式接受电子签名合同(即《中信证券现金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信证券现金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或其他文书的,视为签署《中信证券现金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信证券现金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或其他文书,与在纸质合同、纸质风险揭示书或其他文书上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无须另行签署纸质合同、纸质风险揭示书或其他文书。
特别提请委托人一是保存好电子签名约定书;二是在签署电子签名合同前认真阅读合同、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三是保护好密码信息。
尊敬的投资者: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中信证券现金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集合计划的风险,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中信证券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投资者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本集合计划。
一、了解集合计划风险收益特征本集合计划是在不影响投资者正常证券交易的前提下,投资者用资金账户中的资金参与本集合计划。
本集合计划将资金通过存款组合的方式,全部投资于各类银行存款,力争取得相对较高的收益;管理人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能将货币市场基金纳入投资范围,力争适当提高产品收益。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为了提醒您在选择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前需明确了解所涉及的风险和限制,我们将在本文档中全面揭示相关事项。
在选择并委托我们作为您的证券投资顾问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揭示书,并确保完全理解以下内容:一、证券市场风险揭示(一)证券市场的风险证券市场涉及各种金融工具和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
由于市场因素,例如供求关系、政策调整、经济变动等,证券价格可能会有波动,投资者可能因此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
过去的业绩与未来的投资回报并无必然联系,投资者需理解市场风险,承担自身的投资决策所引发的风险。
(二)市场资讯的不确定性在证券投资过程中,市场资讯不断涌现,这包括公司财务报告、政策法规、宏观经济数据等信息。
尽管我们将尽力提供全面准确的市场资讯,但无法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因此,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慎重考虑,并自行评估相关信息的可信度。
二、投资风险揭示(一)投资策略风险针对不同的投资目标和风险偏好,我们可能提供不同的投资策略,包括价值投资、成长投资、指数投资等。
这些策略均包含风险因素,并不能保证投资收益。
在选择投资策略时,您应审慎评估自身投资目标,充分认知策略的潜在风险,并做出理性决策。
(二)市场流动性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指的是某些证券或金融产品在市场上的交易量较小,买卖挂单不易成交的情况。
当证券市场流动性不足时,您可能无法及时买卖所持有的证券,从而导致无法预期的损失。
(三)信用风险在涉及债券等金融产品投资时,存在发行人 or 担保方无法按时兑付本息的风险。
尽管我们会对债券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但无法完全排除投资损失的可能性。
投资者应当了解债券信用风险,并在投资前请仔细核对发行人资质和信用评级等信息。
三、委托交易风险揭示(一)委托交易的风险作为您的证券投资顾问,我们将以您的授权进行交易委托。
然而,委托交易涉及市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价格波动、交易执行延迟等风险。
风险揭示书模板(募集资金准备资料)

XXXXX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
当您/贵司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
您/贵司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XXXXX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充分认识XXXXX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合伙企业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X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提示及声明:一、基金管理人承诺(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XXXXXXXX】。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如有)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以书面提供给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方式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风险提示合伙企业系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作为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运营受到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范。
本风险揭示书对合伙企业运营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大致分类以及概略性提示,但是该等分类及描述并不是充分或穷尽的。
潜在投资者在就是否投资于合伙企业进行决策时,应当咨询其法律、税务、财务、投资及其它方面专业顾问的意见,以便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做出独立判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信建投证券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证券投资者:
当您投资证券市场的时候,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投资风险。
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根据有关证券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您认真详细阅读:
(一)选择有交易资格的证券公司
当您进行证券投资时,请与合法的证券公司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有关合法证券公司和证券从业人员的信息可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
(二)选择投资品种与委托交易方式
证券市场提供了多种投资交易品种,并且其投资特点和交易规则也有很大不同,我们建议您选择证券市场中自己相对熟悉的证券交易品种进行投资。
在投资新品种之前,请您务必详细了解该证券品种的特点和交易规则,由于您投资决策失误而引起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证券公司为您提供的委托交易方式有柜台委托、自助委托、电话委托、网上委托和手机委托等多种,我们建议您尽量选择自己相对熟悉的委托方式进行投资,请您详细了解各种委托交易方式的具体操作步骤,由于您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三)理解您与代理人的关系
您本人必须对您授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您的名义进行的行为即视为您自己的行为,代理人向您负责,而您将对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四)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
市场行情不可能只涨不跌,高投资收益的同时必然伴随着高投资风险,您应当在开户前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判断,对于自己投资证券市场的资金数额和资金来源作出谨慎决定,我们倡导闲钱投资,当您准备用自己的养老钱、看病钱、子女教育资金甚至是自住房屋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投资股市之前一定要知道“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投资股市,买者自负”。
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
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和其他证券市场的变化,可能引起国内证券市场的波动,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您将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
2.政策风险
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证券市场价格波动,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您将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
3.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由于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整体经营形势的变化和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如经营决策的重大失误、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重大诉讼等都有可能引起该公司证券价格的波动;由于上市公司经营不善甚至会导致该公司证券中止交易、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您将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
4.技术风险
由于交易撮合、清算交收、行情揭示及银证转账是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电脑技术来实现的,这些技术存在着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同时通讯技术、电脑技术和相关软件具有存在缺陷的可能,这些风险可能给您带来损失或银证转账资金不能即时到账。
5.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的瘫痪;证券公司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也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证券公司和银行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也可能导致银证转账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这些都会使您的交易委托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或者银证转账资金不能即时到账,您将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和不便。
6.特殊证券品种的风险
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承受能力和对投资品种的了解程度认真决定证券投资策略,当您有意投资ST、*ST类股票或者其他有较大潜在风险的证券品种(如权证等衍生品)时,尤其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该类证券品种可能蕴含着更大的风险。
7.其他风险
由于您密码失密、操作不当、投资决策失误等原因可能会使您发生亏损;网上委托、热键操作完毕后未及时退出,他人进行恶意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网上交易未及时退出还可能遭遇黑客攻击,从而造成损失;委托他人代理证券交易,且长期不关注账户变化,致使他人恶意操作而造成的损失,上述损失都将由您自行承担。
在您进行证券交易时,他人给予您的保证获利或不会发生亏损的任何承诺都是没有根据的,类似的承诺不会减少您发生亏损的可能。
(五)特别提示:
1.营业部的经营范围如下:
(1)代理登记开户;
(2)代理证券买卖;
(3)代理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4)代理保管有价证券;
(5)代理领取红利股息;
(6)代理对客户委托、成交及账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2.上述经营范围之外的其他行为,如:为他人融资提供担保或反担保、资产管理业务、资金拆借等,非经本公司另行特别授权,营业部无权开展此类业务,并无权对外签署合同,否则该合同无效。
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
另外,不得全权委托营业部及员工买卖证券,不得与其有承诺收益或赔偿损失的约定,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将由您本人承担。
3. 证券经营机构营业现场资讯、网络资讯、短信资讯等资讯服务均为增值服务,力求客观公正,但不担保这些资讯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送达性,内容仅供参考,投资者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证券经营机构无关。
由此可见,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无时不在的市场,您在进行股票、基金、债券及权证等证券交易时存在赢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
本风险提示并不能完全揭示股票、基金、债券及权证等所有证券交易的全部风险及证券市场的全部情形。
您在参与以上各种证券交易前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并谨慎行事,并认真考虑是否进行证券交易。
市场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以上《风险揭示书》本人/机构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愿意承担证券市场的各种风险。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