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专家)工作室管理
教授工作室建设方案

教授工作室建设方案敬致领导:教授工作室是教授们进行学术研究、指导学生、撰写论文等工作的重要场所。
建设一流的教授工作室对于提高学术研究水平,促进学术成果转化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授工作室的建设水平,特提出以下方案。
一、功能规划1. 学术研究区:提供安静、舒适的学术研究环境,配备专业的图书、期刊以及电子资源,方便教授们进行学术研究和论文撰写。
2. 学生指导区:为教授与学生的讨论、指导提供私密、高效的场所,促进师生沟通互动,提高学生学术水平。
3. 会议交流区:提供场地设施支持教授进行学术研讨会、讲座等学术交流活动。
4. 设备保障区:配备先进的计算机、打印设备等办公设备,为教授们提供便捷、高效的工作条件。
二、空间设计1. 层高设计:根据工作室功能规划,合理设置楼层高度,确保充足的自然采光和空气流通。
2. 通风采光:合理布局窗户,确保工作室内各个区域都能够得到充足的自然采光和通风。
3. 区域划分:根据功能规划,科学划分各个功能区域,确保各区域之间的空间利用合理,便于教授们的工作和交流。
4. 装饰设计:注重工作室内部装饰的艺术性和功能性,提高整体的工作舒适度和氛围。
三、设施设备1. 图书、期刊:采购各个学科领域的优秀图书和期刊,满足教授们学术研究的需求。
2. 电子资源:购置专业的学术数据库、电子期刊等电子资源,方便教授们进行文献检索。
3. 会议设施:配置高品质的投影仪、音响设备等会议设施,满足学术交流和讲座活动需求。
4. 办公设备:提供高性能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支持教授们的学术研究和论文撰写。
四、管理服务1. 管理规范:建立工作室管理制度,明确教授们在工作室的使用和管理规定,维护工作室的秩序和环境。
2. 信息服务:提供专业的信息服务人员,协助教授们进行文献检索、资源获取等信息服务。
3. 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室内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4. 日常维护:定期对工作室进行环境清洁、设备维护,保持工作室的整洁和良好状态。
河北经贸大学教授工作室使用与管理办法

河北经贸大学教授工作室使用与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改善学校专任教师的科研与工作环境,本着“有效利用”的原则,特对第二办公楼教授工作室的使用及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教授工作室分类及配置标准
教授工作室分为2类:
1、国家级课题组工作室, 每个课题组配置一个大间。
2、教授工作室,每两人配置一个普通间。
二、教授工作室使用对象、使用期限
1、国家级课题组工作室使用对象为在研国家级课题团队,使用期限为课题在研时间 (不对延期时间开放)。
2、教授工作室使用对象为具备博士正教授条件的专任教师,使用期限为一个学期。
三、申请程序
1、科研处向后勤管理处提供国家课题名称、主持人及成员名单、项目结题时间。
2、人事处向后勤管理处提供具备博士正教授条件的专任教师名单。
3、国家课题主持人和具备博士正教授条件的专任教师有使
用教授工作室需求的向后勤管理处提出使用申请,后勤管理处审核后统筹安排。
4、国家课题主持人、具备博士正教授条件的专任教师已有独立办公地点的,不再安排教授工作室。
四、室内配置
1、普通间:两张办公桌,四把椅子,两个铁皮柜。
2、大间:四张办公桌,八把椅子,四个铁皮柜。
后勤管理处
2018年3月27日。
导师工作室规章制度

导师工作室规章制度尊敬的导师工作室全体成员:为了规范导师工作室的运作,确保工作室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发展,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一条工作室宗旨导师工作室旨在为学生提供学术指导和帮助,促进学生学业发展和成长,传承学术文化,培养优秀人才。
第二条导师工作室成员1. 导师:担任工作室负责人,负责引领学生学术研究和指导。
2. 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等从事学术研究的学生。
第三条导师工作室管理1. 导师应当严格履行导师职责,指导学生进行研究,关注学生学业发展,作出合理安排。
2. 学生应当遵守,认真学习研究,尊重导师和其他同学。
第四条工作室活动1. 导师工作室定期组织学术讨论会、研讨会等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提升学术水平。
2. 导师工作室可以邀请校外专家学者进行学术交流,拓展学术视野。
第五条遵守学术规范1. 导师和学生应当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2. 导师和学生应当诚实守信,不得伪造数据、篡改实验结果。
第六条管理制度1. 导师工作室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2. 导师工作室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改进工作。
第七条处分措施1.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导师和学生,工作室有权采取相应处分措施,包括警告、停止指导等。
2. 对恶意破坏导师工作室正常秩序的行为,工作室有权开除相关成员。
第八条其他1. 本规章制度由导师工作室成员共同商议制定,经全体成员通过后生效。
2.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导师工作室负责人所有。
以上为导师工作室规章制度,望各位成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导师工作室的正常运作和良好发展。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导师工作室全体成员日期:2022年10月30日。
学科专家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学科专家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介绍学科专家工作室是为了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学科竞争力而设立的。
本文档旨在提供学科专家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以便更好地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
目标1. 创建一个良好的学科专家工作室环境,以激发专家的创造力和积极性。
2. 提供专家研究和专业发展的机会,以提高他们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
3. 促进专家之间的交流合作,加强学科专业的共同发展。
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1. 确定工作室组成和职责- 学科专家:负责提供学科知识和指导教师的专业发展。
- 教师成员:参与工作室活动,接受专家的指导和培训。
2. 制定工作室发展计划- 设定明确的目标和时间表,以实现工作室发展的阶段性成果。
- 确定需要提高的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研究机会。
3. 提供学科教学资源- 建立学科资料库,收集和整理有关学科的教学资源和最新研究成果。
- 提供专家撰写的教学指导材料,供教师参考和使用。
4. 组织专家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定期组织专家培训,包括教学方法、研究技巧和学科前沿知识的分享。
- 组织学术研讨会和讲座,邀请专家分享最新的学科研究成果和教育理念。
5. 建立专家评估与奖励机制- 设立专家绩效评估制度,定期评估专家的工作表现和成果。
- 建立奖励机制,激励专家为工作室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预期效果通过学科专家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实施,预期达到以下效果:1. 提高教师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提升教育质量。
2. 增强专家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学科专业的共同发展。
3. 激发专家的创新意识和积极性,推动学科的发展和创新。
实施计划1. 建设阶段:确定工作室组成和职责,制定工作室发展计划。
2. 实施阶段:提供学科教学资源,组织专家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3. 监测与评估阶段:建立专家评估与奖励机制,评估学科专家工作室的效果。
4. 持续改进阶段: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工作室持续有效运行。
总结学科专家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可以帮助学科专家发挥其作用,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学科竞争力。
学院著名教授工作室管理办法

学院著名教授工作室管理办法
1. 背景和介绍
本工作室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学院著名教授工作室的运营和管理,提高工作室的研究和教学水平。
2. 工作室成立条件和程序
2.1 成立条件
- 工作室负责人为学院著名教授;
- 工作室团队成员为学院教职员工;
- 工作室具备独立的研究和教学项目。
2.2 成立程序
- 学院著名教授向学院提出工作室成立申请;
- 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 评审通过后,学院正式成立该工作室。
3. 工作室权益和义务
3.1 工作室权益
- 工作室享有独立的资金支持;
- 工作室拥有自主安排研究和教学的权力;
- 工作室成果享有知识产权。
3.2 工作室义务
- 工作室成员应积极参与工作室的研究和教学活动;
- 工作室应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定期向学院汇报工作进展;- 工作室应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和研究伦理。
4. 工作室评估和退出机制
4.1 工作室评估
- 学院定期对工作室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研究成果、教学质量等;
- 评估结果将作为工作室续期和奖励的依据。
4.2 工作室退出
- 工作室可以自愿退出,需提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 工作室未达到预期目标或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的,学院有权解散该工作室。
5. 其他事项
对于工作室管理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学院将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规定和办法。
以上为学院著名教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学院将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以促进工作室的发展和进步。
教授工作室工作规划

一、前言为提升我国高等教育质量,推动学科建设与发展,加强教授工作室建设,提高教授工作室的学术影响力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本规划旨在明确教授工作室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方法以及预期成果,为教授工作室的发展提供明确的方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1. 提升教授工作室的学术水平,打造一支具有国际视野、国内领先的高水平教授团队。
2. 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3. 加强研究生培养,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4. 提升教授工作室的社会影响力,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三、工作内容1. 学术研究(1)组织教授团队开展前沿领域的研究,争取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
(2)积极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争取项目资助。
(3)开展学术交流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来工作室进行学术讲座和研讨。
2. 人才培养(1)指导研究生开展科研工作,提高研究生科研能力。
(2)培养本科生创新能力,举办各类学术竞赛和科研活动。
(3)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选派研究生赴国外知名高校进行交流学习。
3. 产学研合作(1)与企事业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2)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促进学科交叉融合。
(3)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4. 社会服务(1)开展科普活动,提高公众科学素养。
(2)参与政府决策咨询,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3)承担社会公益项目,助力社会发展。
四、工作方法1. 建立健全工作室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
2. 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团队凝聚力。
3. 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工作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 注重人才培养,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5.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拓宽学术视野。
五、预期成果1. 形成一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教授团队,培养一批优秀研究生。
2. 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一批高水平论文,取得一批具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
教授(专家)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

镇海区人力社保局关于教授(专家)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镇人社发〔2013〕78号教授(专家)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推进企业转型发展,根据《关于大力推进人才优先开发的实施细则》(镇政办发〔2012〕2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教授(专家)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是指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政府引导、企业主导,聘请高校、科研院所教授(专家)及其科研团队组成的智力服务平台。
第三条鼓励区属企业或园区(以下简称合作单位)以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内部研发机构为依托,柔性引进高校、科研院所教授(专家)及其科研团队,组建工作室,形成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不断增强合作单位自主创新能力。
第四条工作室主要任务开展产业及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围绕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引进先进的技术成果,开展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组织专业技术培训,联合培养并引进企业创新人才;其他相关合作事务等。
第五条创建标准和基本条件1、聘请的教授(专家)应属于高校、科研院所中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且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教授(专家)实行柔性流动,动态管理方式,其服务时间、方式、报酬及其它事项,由合作单位与教授专家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保证质量的原则商定。
教授(专家)柔性引进后,应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合作单位的沟通联系。
2、合作单位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拥有基本的科研开发条件,重视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能够提供教授(专家)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其顺利开展工作;3、合作单位与相关领域的教授(专家)签约,并已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有急需教授(专家)解决的难题、攻关课题,有明确的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等,通过合作能产生良好的效益。
第六条创建申报程序每年6月底之前,合作单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填写《镇海区教授(专家)工作室申报表》(附件),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教育专家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育专家工作站的管理,提高教育专家工作站的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教育专家在工作站中的专业优势,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育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指在教育领域内,由政府部门、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组织,邀请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管理经验的教育专家组成的,旨在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务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工作站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服务大局,贴近实际,发挥专业优势;(二)科学管理,高效运作,确保工作质量;(三)公平公正,民主决策,激发工作活力;(四)资源共享,协同创新,推动教育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工作站设立管理委员会、专家组、秘书处等机构。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是工作站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工作站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等,对工作站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专家组由工作站聘请的教育专家组成,负责对工作站的工作进行专业指导、评审、咨询等工作。
第七条秘书处是工作站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工作站的行政、财务、后勤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制定工作站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等;(二)协调工作站与政府部门、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的关系;(三)监督和指导工作站的各项工作;(四)对工作站的经费、资产等进行管理。
第九条专家组职责:(一)对工作站的工作进行专业指导、评审、咨询;(二)为工作站提供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建议;(三)参与工作站的项目研究、课题申报等工作;(四)对工作站的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提出意见。
第十条秘书处职责:(一)负责工作站的行政、财务、后勤等工作;(二)组织实施工作站的各项工作;(三)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站的工作资料;(四)为工作站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工作站实行年度工作计划制度。
每年初,工作站应根据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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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专家)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
镇海区人力社保局关于教授(专家)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
镇人社发〔2013〕78号
教授(专家)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推进企业转型发展,根据《关于大力推进人才优先开发的实施细则》(镇政办发〔2012〕2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教授(专家)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是指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政府引导、企业主导,聘请高校、科研院所教授(专家)及其科研团队组成的智力服务平台。
第三条鼓励区属企业或园区(以下简称合作单位)以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内部研发机构为依托,柔性引进高校、科研院所教授(专家)及其科研团队,组建工作室,形成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不断增强合作单位自主创新能力。
第四条工作室主要任务
开展产业及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围绕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引进先进的技术成果,开展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组织专业技术培训,联合培养并引进企业创新人才;其他相关合作事务等。
第五条创建标准和基本条件
1、聘请的教授(专家)应属于高校、科研院所中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且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教授(专家)实行柔性流动,动态管理方式,其服务时间、方式、报酬及其它事项,由合作单位与教授专家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保证质量的原则商定。
教授(专家)柔性引进后,应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合作单位的沟通联系。
2、合作单位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拥有基本的科研开发条件,重视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能够提供教授(专家)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其顺利开展工作;
3、合作单位与相关领域的教授(专家)
签约,并已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有急需教授(专家)解决的难题、攻关课题,有明确的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等,通过合作能产生良好的效益。
第六条创建申报程序
每年6月底之前,合作单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填写《镇海区教授(专家)工作室申报表》(附件),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各申报单位进行材料初审,必要时到申请企业调研及实地考察,根据择优的原则进行遴选,于每年11月底之前,确定创建名单,公示后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公布。
第七条考核管理办法
1、工作室的有效期为三年。
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科技局会同各合作单位对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考核评议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档。
2、考核评议重点为工作室开展工作情况、教授(专家)及其团队到位情况、经费保障情况、获得专利或发表论文情况、产学
研合作进展情况、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等方面。
3、对成功创建教授(专家)工作室的合作单位,在当年度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柔性引才资助,并于第三年年底,视工作室具体执行情况,给予5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奖励,并积极推荐其申报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智力服务平台;对工作开展不力、考核评议不合格的或因其他重大事项变更导致工作室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予以撤销。
3、以上奖励与科技合作相关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
第八条各申报单位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资格,并追缴相应补助资金。
第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中共镇海区委组织部镇海区人力社
保局镇海区财政局
2013年5月27日
附件:编号
教授(专家)工作室
申报表
申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所属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镇(街道)、园区:_______________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报须知
一、本表用A4纸双面打印,字体采用小四号宋体,
并需提供Word电子文档。
本表内有关栏目内容填写空间不够的,可在电子版中自行调整,顺次下移填写。
二、对本表内容或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可另附页说明。
三、申报单位除需提供申报表一份(包括电子版本)还需提供以下附件各1份: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二个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二)企业技术平台和软硬件设施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合作获得国家、省级奖项和相关荣誉称号及获授权专利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证明合作成果和业绩的材料。
附件材料用复印件上报,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版面大小与申请表相同,应与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加封面装订成册。
四、填表必须实事求是,认真详实,不可虚报或留空,如没有内容可填,请填上“没有”二字。
五、所有材料评审结束后,不予退还。
一、企业情况
1、企业基本信息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单
位
名
称
企业
性质
通
讯
地
址
企业
法人
联系人姓
名
职
务
电子
邮件电
话
传
真手机
员工人数专业技术
人员总数
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
称
、近两年企业经营情况
年度销售收入(万
元)销售利润(万
元)
纳税总额
(万元)
资产总
额(万
元)
资产负
债率
(%)
、企业技术研发条件
近二年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年份研发经费投入(万元)研发经费占销售收
入的比例(%)
企业技术平台建设情况(各级技术工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和企业技术研发硬件基础情况(科研设施、实验条件等)
近年企业参加校企项目对接交流情况
二、教授(专家)及其科研团队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学历/学位/
身份证号码研究方向及从事专业时
间
专业技术职务及担任职
务联系电话、手
机
主要业绩
2、教授(专家)科研团队核心成员基本情况
姓名单位职称\职务专长、研究方向
及成果
与企业合作
起止时间
三、教授(专家)与企业项目合作情况
1、基本情况(如有多位教授(专家),可复印此页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合作起止时间经费投入(万元)
销售收入(万元)新增就业
项目进展
情况
研发重点
和经济社
会效益分
析
2、合作开发产品情况
产品名称
年度
简要描述产品研发及效益
情况(包括研发周期、产
品认证及获奖、市场占有
率、相关指标在行业中排
名等)
销售额
(万元)
利润
(万元)
3、申报专利及应用情况
已获授权专利:项,其中发明专利:项。
年份专利名称授权国专利号专利应用情况及
产生的效益
其他合作情况
(品牌培育、人
才培养引进等)
下一步拟开展的
项目合作情况
(起止时间、经
费、预期目标及
制度建设情况
(考核、激励、
保障和人才培养
等内部制度建设
以及技术智力引
进吸收转让等情
况)
四、信用承诺
承诺书
经核实,本表中所填数据准确,情况介绍与实际情况相符。
本人及单位对所填的数据和情况介绍的真实性负责。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
企业(盖章):年月日
五、审核意见
所属镇(街道)、园区或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公章
年月
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签字:公章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