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窗法雨读书报告
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西窗法雨》算是我人生中读的第一本法律读物,在这之前,我对法律没有一个系统的认识。
这本书通过举用较多的具体案例,用平和幽默的手法和通俗易懂的言语向我呈现出一场丰富的法律盛宴,在本书中,法律思想随处可见,中西方法律的对比也随处可见。
在对本书的阅读中,我对法律也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和了解。
本书通过中西文化背景的差异向我们具体地描述了中西法律差异的渊源,如本书中对“人心善”与“人性恶”的讨论中表示,西方人普遍认为“人性恶”,这一认识源自于他们信仰的宗教和著作《圣经》,在他们的信仰中说道他们的祖先夏娃偷吃了禁果,诱惑亚当,致使二人结合产生了人类,上帝告诉人类他们祖先犯下的罪行,由此也使西方人类更加坚信“人性恶”的说法,而这一认识也使西方人普遍认为说服教育是软弱的,故而西方普遍运用强制的法律手段来治理国家。
而中国古代从《三字经》中的人之初,性本善中就认识到“人心善”这一说法,再加上古代的先贤孔孟对于人性善的教诲的普遍流传,使中国历史法律缺失法治,更多的侧重于道德约束,而这一说法也可以用来解释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
在本书中,作者也通过很多具体的事例向我们展示中国法律进化的特点。
如在对中国庭审的演变描述中,作者向我们介绍到,中国庭审过去为“纠问式庭审”,认为法官为法庭之王并且具有裁判追问的权利,在这中中国式的法庭中,法官为庭审的主角,但随着西学东渐的发展,西方的“对抗式”法庭,即参与者明中较劲,法官消极静观传入中国,法庭之王逐渐变成了律师,但国人照搬西方法律也存在弊端,即在律师参与的辩护中,裹挟利益驱动意识形态运作中,利益利益的转换有时是不公平的,而在中国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中国传统“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认识也逐渐向保护人民的沉默权转变,国人开始注重保护人们的言论自由,而在这一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过度保护致使滥用权利的问题,最终不利于法律的实施,这些案例都向我们证明,单纯搬用西方法律不利于国家法律的发展。
西窗法雨读书笔记

西窗法雨读书笔记最近读了刘星教授的《西窗法雨》,这可真是一本让人忍不住拍案叫绝的好书!书里没有那种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堆砌,也没有长篇大论的理论说教,而是通过一篇篇短小精悍的文章,用通俗易懂又生动有趣的语言,把法律的道理讲得明明白白。
其中有一个关于“法律与情理”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说的是在一个小镇上,有一位老太太,她独自一人生活,日子过得平静而安宁。
有一天,老太太在自家门口不小心摔倒了,摔得还挺严重。
这时候,正好有个年轻人路过,他毫不犹豫地把老太太扶了起来,还送她去了医院。
这原本应该是一件值得称赞的好事,对吧?可没想到,事情却来了个大反转。
老太太醒来后,一口咬定是这个年轻人把她撞倒的,非要他赔偿所有的医疗费用和损失。
年轻人当然觉得委屈极了,自己明明是好心帮忙,怎么就被冤枉了呢?于是,这事儿就闹到了法庭上。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
老太太说自己不可能无缘无故摔倒,肯定是被年轻人撞倒的。
年轻人则坚称自己只是好心相助,绝对没有碰过老太太。
法官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也觉得很头疼。
从情理上讲,年轻人的善良之举不应该被这样冤枉;但从证据的角度来看,又没有确凿的证据能证明年轻人的清白。
这时候,法官做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决定。
他让老太太好好想想,如果真的是年轻人撞倒了她,那按照常理,年轻人应该赶紧跑掉才对,怎么还会把她扶起来送医院呢?而且,如果年轻人有心撞倒她,又怎么会在没有其他人看见的情况下,还自找麻烦地送她去医院呢?老太太听了法官的这番话,陷入了沉思。
最终,老太太意识到自己可能真的错怪了好人,主动撤回了对年轻人的指控。
这个结局让人松了一口气,也让人不禁为法官的智慧点赞。
这个故事让我深刻地感受到,法律有时候不仅仅是冰冷的条文和规则,它也需要考虑到情理和人性。
在很多情况下,法律的判决不仅仅是要追求公平正义,还要让人感受到温暖和善良的力量。
还有一个让我印象很深的例子,是关于“法律的目的”。
书里提到了一个有趣的假设:假如有一天,法律规定人们在马路上只能倒着走。
西窗法雨活的法律读后感

西窗法雨活的法律读后感以前一提到法律,脑袋里就蹦出那些厚厚的法典,满是生硬的条文,感觉离自己的生活十万八千里。
但是这本书不一样,它就像一个贴心的老友,拉着你坐在西窗下,一边品着小茶,一边给你讲那些法律背后的故事,让你突然发现,法律其实就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而且还鲜活生动得很呢。
书里讲的那些案例啊,真是千奇百怪又特别接地气。
比如说那个关于拾金不昧要不要报酬的事儿。
按照咱们平常想的,拾金不昧那是美德,怎么能要报酬呢?这不是把好事儿给变味儿了嘛。
可是书里一分析,你就会发现这里面有好多弯弯绕绕的法律道理。
从激励人们归还失物的角度来看,如果法律规定拾得者可以获得一定报酬,说不定会让更多人积极主动地归还失物呢。
这就好像给做好事加上了一点小甜头,但是又不会影响这件事本身的善性。
这让我意识到法律不是简单地给事情定性为好或者坏,而是在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就像走钢丝的杂技演员,得小心翼翼地维持着两边的平衡。
还有关于隐私的那些事儿。
现在这个时代,隐私好像越来越容易被侵犯了。
书里谈到在不同国家对于隐私保护的不同法律规定和实践,真的让人大开眼界。
有的国家对于隐私的保护那是严丝合缝,就像给个人信息穿上了一层厚厚的铠甲。
而有的地方可能在某些方面就稍微宽松一点。
这让我思考起我们自己身边的情况,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更加重视隐私保护的法律完善呢?毕竟,谁也不想自己的小秘密像在广场上裸奔一样被别人随意窥探啊。
这本书里最吸引我的一点,就是它能把法律从高高在上的神坛拉到咱们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来。
法律不再是那些只被律师和法官摆弄的东西,而是和我们每个人的吃穿住行、喜怒哀乐都息息相关。
比如说在讲到合同的时候,用的就是生活中常见的租房合同之类的例子。
我就想到自己或者身边朋友租房时遇到的那些事儿,什么房东突然要涨房租啦,或者房子出现问题房东不管啦。
这时候,合同里的那些法律条款就像是隐藏的武器,如果我们懂的话,就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可要是不懂,就只能吃哑巴亏,像个小绵羊一样任人宰割了。
西窗法雨读书笔记

西窗法雨读书笔记读《西窗法雨》,就像在聆听一场法律的脱口秀,轻松诙谐,却又引人深思。
书中有一个观点让我印象极为深刻,那就是“法律与情理”的关系。
作者通过一个个生动的例子,把这个看似严肃枯燥的话题,讲得妙趣横生。
记得有一次,我在小区里目睹了一场小小的“纠纷”。
那天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我在小区的花园里散步。
突然,一阵吵闹声打破了这份宁静。
原来是两个小朋友在争抢一个秋千。
一个小男孩紧紧抓住秋千的绳子,大声喊道:“我先来的,我还没玩够!” 另一个小女孩也不甘示弱,哭着说:“我就想玩,你都玩了好久了!”双方的家长闻声赶来,小男孩的妈妈说:“大家轮流玩嘛,要懂得分享。
” 小女孩的爸爸则有点生气地说:“我们孩子难得想玩,就让她先玩一会儿呗。
” 一时间,双方僵持不下。
这时候,周围的居民也围了过来,大家七嘴八舌地发表着自己的意见。
有人说:“小男孩先来的,就应该让他继续玩。
” 也有人说:“小女孩哭得多可怜,就让让她吧。
” 还有人提出:“干脆定个时间,每人玩几分钟。
”这让我不禁想到了《西窗法雨》中提到的法律与情理的权衡。
从情理上讲,小女孩哭了,似乎应该得到照顾;可从“先来后到”的规则来看,小男孩又占着理。
这就像是书中所说的,法律有时候需要考虑情理,但又不能完全被情理左右,得有一个平衡。
在这个小小的秋千争抢事件中,如果单纯依据情理,可能会让小男孩觉得委屈,认为规则没有被尊重;但如果只讲规则,小女孩的伤心也让人于心不忍。
最终,经过大家的调解,小男孩同意再玩两分钟就让给小女孩,小女孩也破涕为笑,双方家长也都表示满意。
这件事虽小,却让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与情理在生活中的交织。
法律就像一个框架,给我们的行为划定了界限;而情理则像是框架内的填充物,让这个界限变得更加人性化。
再回想起书中的种种案例和观点,我越发觉得法律不是高高在上、冰冷无情的条文,而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充满温度的准则。
它既要维护公平正义,又要照顾到人们的情感需求。
西窗法雨读书报告

《西窗法雨》读书报告一、全书简介《西窗法雨》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进行点拨评说,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二、摘录&感想读完《西窗法雨》,我认为这本书着重于引发读者在两个问题上的思考——法律在实施的时候有哪些问题值得注意?法律是有缺陷的,我们应该如何对待有缺陷的法律?因此,我想从以上两个角度来谈一谈我的感想。
1.看来,有必要重新思考一下“法治”的精义。
应该认为,其精义不在于“凡事必讼”,而在于各种治理手段并存的情况下,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
——《官司的成本计算》2.所以,要谈论“法治的国家”,首先就要谈论国家行为的规则约束,而要谈论国家的规则约束,似乎就要说法律的最终效力来源于社会规则。
——《法律的最终效力》3.不仅存在形式正义的问题,而且它是法律最基本的问题。
——《法律形式上的正义》4.西方人一般相信,纠正以及防止政府犯错误的最好办法,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
而“以权力制约权力”首先表现在法院存在于政府旁边。
如果法院存在于政府之中,那人们寄希望于政府及其人员的“道德自律”了。
——《政府旁边的法院》5.当法律不能实现公正时,公正本身便是超越法律的判决依据。
——《法律与公正》6.但是,西方人还有这样一种观念:法律不仅要关心大多数人,而且要关心少数人,因为法律是跟所有人有关的。
他们相信,少数人的权利同样是一种应予承认的权利。
——《少数人的权利》首先,广义上而言,法律的目的是实现正义;狭义上而言,法律的目的是保障权利和义务。
所以,法律在实施的时候应该时时围绕它的目的。
法律在实施的时候最容易也是最引人关注的问题就是是否公正。
有关这一点,我摘抄了4、5两段话。
我认为,它们是解决不公正问题的两个有效手段。
如果是有人为了一己私利,滥用职权,从而妨碍了法律实施的公正,那么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有效的监管。
西方人所提出的“政府旁边的法院”就是行政和监督的分离。
《西窗法雨》读后感

法理学读书报告一次启蒙性的阅读刘星先生的《西窗法雨》《西窗法雨》①读书报告前言:那是不经意的一瞥,让我结识了“他”——《西窗法雨》。
没有别的,单单那富有诗意的书名就吸引了我,让我停下了那匆匆的步伐。
《西窗法雨》,多么有诗意呀,单从名字看来,便十分有味道。
不像《法律是什么》②﹑《社会契约论》③等那么无趣,仿佛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自有一股无形的美感。
这在法学书籍中应该很少有的名字吧!单单一个特别的书名还没能打动我去阅读,却能引起我了解“他”的兴趣,于是我迫不及待翻开书籍,便看到了那序:“小文论方圆”④,文中,中山大学教授程文超评价此书说:“开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窗小,雨也不大”“雨不仅潜入了夜,也潜入了心”。
看完序,我便不能自拔了,决定要啃下这本书。
办理了外借,回到宿舍把它放在了枕头底下,不是不想马上阅读,只是希望能在一个适当的环境下去慢慢品味。
总觉得法学与文学相距很远,读完此书,才发现是没遇上高手。
刘星先生是讲法律的。
法律自然是枯燥的。
但刘星先生却有化枯燥为有趣的本事。
他善讲故事,用文学的眼光。
他的叙述短小﹑精彩且语言风趣幽默,往往几句话就抓住了我。
他有明确的叙述目的,能将故事在不知不觉中引向他要讲述的道理。
巧妙地故事使刘星先生的道理有着亲切感,而不是瞪起的眼睛﹑板起的面孔。
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来形容刘星先生的《西窗法语》,再贴切也不过了。
刘星先生以其渊博的学识和深厚的法学素养为国人开了一扇西窗,用思绪和笔尖牵出一道道细雨,寂静无声的下着。
读刘星先生的《西窗法雨》,不仅是一种匮乏知识的摄取和春雨般的滋润,更是一种自省和鞭策。
他无形之中引领着我们踏入法学的殿堂,感悟法学的奥妙!《西窗法雨》——我的法学启蒙书!一﹑法律的遵与违“法律的遵与违”这个话题可能提的有点奇怪。
一般人都会认为,法律一旦制定出来,当然要遵守它,这种话题本身就莫名其妙。
在开篇一文“苏格拉底的慎重”⑤得知:苏格拉底明知当时的法律存在不公,却依然要去遵守法律,以维护法律的正义。
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西窗法雨是一部由鲁迅创作的小说,通过对这部小说的阅读,我深受启发。
小说以中国古代的社会为背景,以一个普通的农家少年为主人公,通过他的成长经历展现了中国古代社会的种种弊病和不公。
这部小说不仅给我带来了阅读上的愉悦,更让我对中国古代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在西窗法雨中,作者通过主人公的成长经历,揭示了古代中国社会的黑暗面。
主人公从一个贫苦的农家少年成长为一个有思想有理想的青年,他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受到社会的压迫和不公正的待遇。
作者通过主人公的遭遇,展现了古代中国社会的种种弊病,比如封建等级制度的不公正,官员的贪污腐败等等。
这些都让我深感古代中国社会的黑暗和不公。
通过对这部小说的阅读,我也对中国古代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在小说中,作者对古代中国社会的描写非常细腻,让我仿佛置身于古代社会之中。
通过主人公的成长经历,我也了解到古代中国社会的种种制度和规矩,比如封建等级制度、科举制度等等。
这些都让我对古代中国社会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除此之外,西窗法雨也给了我很多启发。
通过主人公的成长经历,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一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使命。
主人公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受到社会的压迫和不公正的待遇,但他并没有被打倒,而是努力奋斗,最终成为了一个有思想有理想的青年。
这让我深受启发,让我明白了一个人应该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应该为社会的不公正和黑暗而奋斗。
总的来说,西窗法雨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小说,通过对这部小说的阅读,我不仅感受到了阅读的愉悦,更对中国古代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这部小说也给了我很多启发,让我明白了一个人对社会应该有责任感和使命感。
希望能够通过更多的阅读,了解更多的知识,丰富自己的内心世界。
西窗法雨读后感

篇一:西窗法雨读后感西窗法雨真的是一本很不错的书,难得的一本让人不会觉得枯燥,有兴趣读下去的法律书籍。
它以精彩的案例为载体,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
刘星老师更是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使文章变得更加通俗易懂。
虽然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但是它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引领读者一步一步地走进法律世界,领略“法”的奥秘。
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
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裕”。
不得不说这实在是贴切,我相信读过《西窗法雨》的人都不会否认,读《西窗法雨》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很舒适的感觉。
书中引用了许多精彩的案例和故事,其中有几则让我影响深刻。
苏格拉底誓死不越狱就是其中的一个。
苏格拉底是个著名的哲学家。
此人述而不作,性格倔强,尤其喜好运用“辩证法”将那些自以为学富五车的人驳得哑口无言,(最终)得罪了一些自以为是的“智者”。
于是,这些“智者”便利用雅典荒诞不经的法律,控告苏格拉底传授对诸神不敬的学问(言论?),腐化及误导青年,并且还真的把他送进了监狱。
在狱中,他被判饮毒而死。
临行前,苏格拉底的学生克力同来看他,告诉他朋友们决定帮助他越狱,而且一切已安排妥当。
可是苏格拉底却坦然自若,表示不越狱。
克力同提出各种理由来说服他,告诉他雅典的法律不公正,遵守这样的法律简直是迂腐,但仍然无效。
苏格拉底还反问:越狱就正当吗?对一个被判有罪的人来说,即使他确信对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逃避法律的制裁难道就正当吗?有没有一种服从任何法律的义务?经过与克力同的一番“探讨”,苏格拉底最后选择了饮毒。
它揭示了西方法律文化的一方面:对待自己认为不公平的法律,态度要慎重,理由是,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
因此,即使是恶法,苏格拉底依然选择了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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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读书报告
一、全书简介
《西窗法雨》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进行点拨评说,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二、摘录&感想
读完《西窗法雨》,我认为这本书着重于引发读者在两个问题上的思考——法律在实施的时候有哪些问题值得注意?法律是有缺陷的,我们
应该如何对待有缺陷的法律?因此,我想从以上两个角度来谈一谈我的
感想。
1.看来,有必要重新思考一下“法治”的精义。
应该认为,其精义不在于
“凡事必讼”,而在于各种治理手段并存的情况下,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
——《官司的成本计算》
2.所以,要谈论“法治的国家”,首先就要谈论国家行为的规则约束,而要
谈论国家的规则约束,似乎就要说法律的最终效力来源于社会规则。
—
—《法律的最终效力》
3.不仅存在形式正义的问题,而且它是法律最基本的问题。
——《法律形
式上的正义》
4.西方人一般相信,纠正以及防止政府犯错误的最好办法,就是“以权力
制约权力”。
而“以权力制约权力”首先表现在法院存在于政府旁边。
如
果法院存在于政府之中,那人们寄希望于政府及其人员的“道德自律”
了。
——《政府旁边的法院》
5.当法律不能实现公正时,公正本身便是超越法律的判决依据。
——《法
律与公正》
6.但是,西方人还有这样一种观念:法律不仅要关心大多数人,而且要关
心少数人,因为法律是跟所有人有关的。
他们相信,少数人的权利同样
是一种应予承认的权利。
——《少数人的权利》
首先,广义上而言,法律的目的是实现正义;狭义上而言,法律的目的是保障权利和义务。
所以,法律在实施的时候应该时时围绕它的目的。
法律在实施的时候最容易也是最引人关注的问题就是是否公正。
有关这一点,我摘抄了4、5两段话。
我认为,它们是解决不公正问题的两个
有效手段。
如果是有人为了一己私利,滥用职权,从而妨碍了法律实施
的公正,那么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有效的监管。
西方人所提出的“政
府旁边的法院”就是行政和监督的分离。
虽然这种方法并不完全适用于
中国的国情,但是,这种思想却是完全值得借鉴的。
如果法律在实施的
时候因为某些没有预料到的客观条件——比如事件的特殊和条文的疏漏,而不能公正地实施,那么,正如第4句所说,公正就应该成为超越法律
的判决依据。
但是,我认为作者所说的这种解决方法比较理想化。
公正
如何成为判决依据?这样的判决依据是否能够得到广泛的认可?观看了
电影《十二怒汉》之后,我认为,西方的陪审团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就是
为了让公正成为判决依据。
因为陪审员们并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他们
只是负责任地提出自己对于案件的看法。
但是,在关键时刻究竟如何让
公正成为判决依据,我也没有很好的答案。
另外,第6句话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
法律在实施的时候也要足够重视少数人的权利,尤其是在少数人的利益和大多数人的利益并没有发生
矛盾的时候。
现在的社会越来越多元化,法律也可以尊重个性。
由此产
生的法治社会才能更加合理,和谐。
7.即使在法治十分发达的国家,法律也会存在内在矛盾,在那里仍然有许
多事情要做,否则,法律只是笼罩着“公平面纱”的不公平。
——《法
律的“矛盾”》
8.必须慎重对待自己认为不好的法律。
把自己的标准强加于人,便容易导
致没有理性没有秩序而只有暴力。
——《苏格拉底的慎重》
9.洋人最终选择法治的理由,恐怕不在于觉得法律的优点胜过人的智慧,
而仅仅在于觉得法治比人治要可靠,因为,历史时常说明,人的自觉自
律是不恒常的。
——《法律的缺陷与人类的智慧》
再者,我们应该如何对待有缺陷的法律也是一个十分有意义的问题。
我认为,很多有关法律的争论和抨击产生的原因,归根结底,都是因为
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刻。
在读完《西窗法雨》之后,我选择了7、8、
9句作为这个问题的答案,我觉得它们递进式地圆满解决了这个问题。
第7句让我们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那就是法律确实存在矛盾,存在缺
陷。
第8句让我们慎重对待我们认为不好的法律。
其实,我认为与其用
慎重对待,不如用尊重或是敬畏。
说的哲学化一些,法律之所以存在,
是因为我们遵守它。
一意孤行和自以为是的加和只能是混乱。
第9句是
从反面强调了第8句的内容。
有时候,我们对于法律的批评可能并不全
无道理,但是这不能代表我们能够不遵守它。
如果人们陷入不合理就不
遵守的误区,对个人,可能是意想不到的烦恼和惩罚;对社会,则是一
种无序,甚至反动。
三、总结
《西窗法雨》一书可以算得上我的法律启蒙读物了。
我之前对于法律没有一个系统的认识,只是从《今日说法》节目上获取一些皮毛的知识。
并且,看着节目中的案例和专家的点评,总是认为法律就是解决纠纷的。
颇有几分古代县太老爷的味道。
但是,这本书让我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对法律有了新的认识。
宏观认识上的收获即是法律的意义,法治社会中的问题,法律实施
中可能碰到的问题。
这在以上的感想中已经详细叙述,就不再赘述了。
我想在此总结一下我学习到的法律概念。
1.无罪推定:假定被告无罪,原告方运用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确有罪
2.无效诱供:利用被害人的弱点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的供词是无效的
3.自由心证:凭内心确信对所有证据进行“扫描”,看看能否得出合理的怀
疑
4.责任分担:赔偿责任不一定要以侵权行为和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关系为条
件
以上,就是我读《西窗法雨》一书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