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最新版】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的评审工作。
二、组织评审机制(一)组织评审部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直辖市可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评审。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二)组织评审方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组织评审部门)应当本着科学、合理、高效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可以因地制宜,采取以下任一方式组织评审。
1.组织专家评审;2.指定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或者组织评审;3.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部门分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职责:1.确定组织评审方式;2.受理申请;3.建立专家库;4.档案、信息管理;5.报告质量信息公开;6.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1.核实地块用地面积(四至范围)、历史、现状、土地使用权人、规划用途、用途变更、有关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等信息;2.推荐本系统专家进入专家库;3.确定部门代表参加评审。
(四)组织评审的经费组织评审的经费应当分别列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预算。
三、评审依据及有关原则(一)评审依据主要是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地下水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等。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的评审工作。
二、组织评审机制(一)组织评审部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直辖市可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评审。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二)组织评审方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组织评审部门)应当本着科学、合理、高效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可以因地制宜,采取以下任一方式组织评审。
1.组织专家评审;2.指定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或者组织评审;3.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部门分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职责:1.确定组织评审方式;2.受理申请;3.建立专家库;4.档案、信息管理;5.报告质量信息公开;6.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1.核实地块用地面积(四至范围)、历史、现状、土地使用权人、规划用途、用途变更、有关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等信息;2.推荐本系统专家进入专家库;3.确定部门代表参加评审。
(四)组织评审的经费组织评审的经费应当分别列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预算。
三、评审依据及有关原则(一)评审依据主要是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地下水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等。
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全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评审工作,结合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重点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的评审工作。
其他情形可参照执行。
二、组织评审机制(一)组织评审部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由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二)组织评审方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组织评审部门)应当本着科学、合理、高效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省级组织评审部门采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市级组织评审部门可采取直接组织评审、指定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或组织评审方式。
(三)部门分工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职责:1.确定省级组织评审方式;2.受理申请;3.建立省级专家库;4.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报告档案、信息管理;5.报告质量信息公开;6.会同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并动态管理本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1.确定本市组织评审方式;2.受理申请;3.有条件的建立本行政区域专家库;4.调查报告档案、信息管理,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存档;5.报告质量信息公开;6.对辖区内土地使用权人开展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大纲A.1 项目及地块概况A.1.1 场地基本信息A.1.2 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目标及相关要求A.1.3 治理修复技术方案A.1.4 项目技术方案调整情况A.2 治理修复(风险管控)工程建设及实施概况A.2.1 治理修复工程建设与实施情况A.2.2 主要设备情况及系统运行参数(处理能力、运行时间等)A.2.3 修复过程制度管控措施A.2.4 实际修复工程建设与实施中偏差及原因A.3 治理修复(风险管控)工程大事记A.3.1 治理修复工程的主要事情汇总A.3.2 治理修复过程的重要时间节点或里程碑A.4 治理修复(风险管控)要求与质量控制A.4.1 污染介质(土壤、地下水、废水等)的实际处理量,修复过程中施工单位样品采集与自检策略A.4.2 污染介质风险管控范围,风险管控的目标与周期,定期监测计划等(风险管控类可选)A.4.3 污染介质清挖数量,暂存措施及场所,场地内或场地外异位处置前的预处理措施,最终填埋/消纳去向及相关证明材料A.4.4 修复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管理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A.4.5 施工单位自检结果、样品自检过程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证明材料A.4.6 属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A.5 效果评估复核与监测A.5.1 效果评估工作方案A.5.2 资料复核与现场踏勘情况A.5.3 采样布点与监测方案A.5.4 检测结果与数据分析A.6 效果评估结论与建议A.6.1 效果评估结论A.6.2 下一步工作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背景
2工作依据
2.1法律法规
2.2标准规范
2.3项目文件
3地块概况
3.1地块调查评价结论
3.2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
3.3风险管控或修复实施情况
3.4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4地块概念模型
4.1资料回顾
4.2现场踏勘
4.3人员访谈
4.4地块概念模型
5效果评估布点方案
5.1土壤修复效果评估布点
5.2风险管控效果评估布点
6现场采样与实验室检测
6.1样品采集
6.2实验室检测
7效果评估
7.1检测结果分析
7.2效果评估
8结论与建议
8.1效果评估结论
8.2后期环境监管建议
9附件(地块权属信息、修复范围图、水文地质剖面图、钻孔结构图、岩心箱照片、采样记录单、建井结构图、洗井记录单、地下水采样记录单、实验室检测报告(加盖CMA章)、工程竣工报告或施工总结报告、环境监理总结报告、效果评估监测报告)。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引言】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是为了指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相关评估工作,保障土壤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的土壤污染治理提出的具体要求。
本文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2024征求意见稿)》进行评审,并提出建议和改进。
【主体内容】一、报告评审1.评审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知识,并严格按照评审规定进行评审。
a.技术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b.数据收集、分析和处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c.评估过程中是否涉及相关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意见反馈。
d.评估结果是否具有可靠性,是否考虑了不确定性因素。
e.是否充分考虑了环境保护、人类健康和社会安全等因素。
f.是否提出了合理的修复方案,并评估了修复效果。
g.报告的逻辑性和规范性是否符合评审要求。
3.评审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考虑各项评审要点。
二、报告内容改进1.在报告中应明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目的、范围和方法,提供清晰的背景介绍和问题陈述。
2.数据采集和处理过程应详细说明,包括采样点的选择、采样方法、分析方法以及数据质量控制。
3.对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应进行详细的风险源识别和排放特征描述,充分考虑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人体接触途径。
4.评估过程中应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经济评估和生态评估等综合因素。
5.在风险管控方面,应提出详细的管控策略和措施,并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时限。
6.修复效果评估需要明确修复目标、修复方法和评估指标,并根据修复实施情况对修复效果进行评估。
三、报告评审流程改进1.定期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培训,提高评审专家的评审水平和认识。
2.评审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鼓励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意见反馈。
3.评审结果应为评审意见和建议,评审意见应明确指出问题和改进方向。
4.结合评审意见和建议,及时修订和完善评估指南,推动土壤污染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详细调查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详细调查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一、调查阶段(一)任务概述1.明确调查区域范围和调查目标。
2.制定调查方案,明确调查方法和技术手段。
3.组织调查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取样。
4.对取样土壤进行理化分析,获取土壤污染情况的初步数据。
5.整理分析数据,编制初步调查报告。
(二)调查方案1.确定调查区域范围和调查目标。
2.调查方法和技术手段的选择,包括现场勘察、取样、分析方法等。
3.现场勘察要点的确定,包括用地历史、土壤类型、周边环境等。
4.取样方式和样品数量的确定。
5.现场检测参数的选择,包括有机污染物、重金属、土壤pH值等指标。
6.取样点的布设和取样方法的规定。
(三)现场勘察和取样1.对调查区域进行现场勘察,了解用地历史和现状情况。
2.根据现场勘察结果,确定取样点位置,要求一定的代表性。
3.按照相关标准和方法,使用适当的工具和设备对土壤进行取样。
4.确保取样操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避免污染。
5.对取样进行标识和记录,确保后期对样品进行跟踪。
(四)理化分析1.按照相关标准和方法,对取样土壤进行理化分析。
2.包括有机污染物、重金属、土壤pH值等指标的分析。
3.确保实验室操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避免误差。
4.记录分析结果和相关数据,准备后续分析使用。
(五)数据整理和分析1.整理分析实验室结果,得出初步的土壤污染情况。
2.对不同指标的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了解污染程度和分布情况。
3.根据调查区域的特点,结合相关标准,评估土壤污染风险等级。
(六)初步调查报告1.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初步调查报告。
2.包括调查区域范围和目标、调查方法和技术手段、调查结果等内容。
3.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报告的结构和格式要清晰规范。
4.报告中应明确存在的土壤污染风险、对环境和人体的潜在影响等信息。
5.报告应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措施,推动土壤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工作的开展。
二、修复和风险管控阶段(一)修复方案制定1.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制定土壤修复方案。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 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的评审工作。
其他情形可参照执行。
地方可结合实际制定细则。
二、组织评审机制(一)组织评审部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直辖市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评审。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二)组织评审方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组织评审部门)应当本着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可以因地制宜,采取以下方式组织评审。
1.组织专家评审;或2.指定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或3.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组织评审的经费组织评审的经费应当分别列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预算。
三、评审依据及有关原则(一)依据主要是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地下水质量标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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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项目背景
2 工作依据
2.1 法律法规
2.2 标准规范
2.3 项目文件
3 地块概况
3.1 地块调查评价结论
3.2 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
3.3 风险管控或修复实施情况
3.4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4 地块概念模型
4.1 资料回顾
4.2 现场踏勘
4.3 人员访谈
4.4 地块概念模型
5 效果评估布点方案
5.1 土壤修复效果评估布点
5.2 风险管控效果评估布点
6 现场采样与实验室检测
6.1 样品采集
6.2 实验室检测
7 效果评估
7.1 检测结果分析
7.2 效果评估
8 结论与建议
8.1 效果评估结论
8.2 后期环境监管建议
9 附件(地块权属信息、修复范围图、水文地质剖面图、钻孔结构图、岩心箱照片、采样记录单、建井结构图、洗井记录单、地下水采样记录单、国家资质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检测报告、工程竣工报告或施工总结报告、环境监理总结报告、效果评估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