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保险中介市场比较分析保监会
国内外金融市场比较研究

国内外金融市场比较研究金融市场是一个国家经济的核心组成部分,对于经济的发展和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国内外金融市场的比较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各市场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为制定有效的金融政策提供参考。
本文将对国内外金融市场在规模、监管、产品创新和对实体经济支持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
首先,就市场规模而言,国内金融市场相对较大。
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拥有庞大的人口和市场规模,金融市场的规模也相应较大。
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银行业等金融机构都在国内迅速发展,为各类投资者提供了广泛的投资渠道。
与此相比,国外金融市场在规模上可能相对较小。
然而,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和日本等仍然拥有非常庞大的金融市场。
这些国家的金融市场已经相对饱和,成熟度比较高。
不同的金融产品在这些市场上也得到了广泛发展,如期货、衍生品等。
其次,监管方面是金融市场比较中一个重要的因素。
国内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逐渐健全,面对金融危机和市场波动,中国监管机构采取了积极应对措施,保持了金融市场的相对稳定。
金融监管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
相比之下,国外的监管机构更加成熟和完善,能够更好地应对金融市场风险。
特别是在金融危机后,许多国家加强了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监管,提高了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此外,对于涉及跨境投资和跨国金融业务的金融监管,国际合作也日益增多。
再次,产品创新也是金融市场比较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国内金融市场在最近几年中取得了一系列的创新成果,如互联网金融、移动支付和大数据风控等。
这些创新不仅方便了市场参与者的交易和投资,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
国外金融市场在产品创新方面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在交易工具、金融衍生品和金融工程等方面,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多样化和复杂化。
例如,美国股票市场的交易工具就有多种多样的选择,包括股票期权、ETF(交易所交易基金)和REIT(房地产投资信托)等。
最后,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也是国内外金融市场比较的一个重要方面。
保险行业的国内外发展比较

保险行业的国内外发展比较保险行业作为金融服务的一部分,承担着为人们的风险提供保障的重要责任。
在全球范围内,保险行业在各国的发展存在着差异。
本文将比较国内外保险行业的发展情况,并分析其中的差异和原因。
一、市场规模比较在国内,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居民收入的增加,保险行业得到了快速扩展。
据统计,中国的保险市场规模在近几年迅速增长,已经超过了许多发达国家,成为世界第二大保险市场。
这主要得益于中国人口众多、经济快速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完善。
然而,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保险行业的市场规模相对较小。
这主要与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有关。
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人均收入较高,居民普遍拥有较好的社会保障,因此需求相对较低。
此外,一些国外市场饱和度较高,保险市场增长速度较慢。
二、产品种类比较在国内,保险产品种类繁多,包括人寿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保险等。
其中,人寿保险是国内保险市场的主要产品。
这与国内居民对于家庭保障的需求有关。
而在国外,保险产品种类也是多种多样。
根据不同的国情和需求,国外保险市场产品种类更加广泛,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车险等。
此外,一些国外保险公司还推出了创新型产品,如天气保险、虚拟货币保险等。
三、监管环境比较在国内,保险行业的监管环境逐渐趋于规范化和严格化。
中国保险监管机构加强了市场监管,出台了一系列保险法规和政策,加强了对保险公司的监管,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而在国外,不同国家的保险监管机构和政策有所不同。
一些国外国家对于保险行业的监管比较严格,着重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市场的公平竞争。
而一些国家的监管相对较宽松,容易导致市场的混乱和不健康竞争。
四、技术创新比较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保险行业在国内外都涌现出了一系列的技术创新。
在国内,保险科技公司兴起,推出了一些创新的保险产品,如互助保险、在线理赔等。
同时,一些保险公司也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来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品质。
在国外,技术创新也得到了广泛应用。
中国保险中介行业市场现状与发展前景分析-监管趋严推动规范化

一文了解中国保险中介行业市场现状与发展前景分析-监管趋严推动规范化全国保费收入中保险中介占比高两者呈现正相关关系现代保险业中,保险中介包括:保险专业中介、保险兼业代理、保险营销员;而保险专业中介又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保险中介是保险市场精细分工的结果。
保险中介的出现推动了保险业的发展,使保险供需双方更加合理、迅速地结合,减少了供需双方的辗转劳动,既满足了被保险人的需求,方便了投保人投保,又降低了保险企业的经营成本。
保险中介渠道是我国保险行业的主要渠道,特别是寿险行业。
我国寿险公司以个人代理和银行邮政为主,公司直销占比较少。
而财产保险公司的营销渠道是代理、经纪和直销三大渠道为主,其中代理渠道包括专业代理公司、兼业代理和个人代理。
截至2019年底我国共有保险中介集团5个,保险专业代理机构1760家,保险经纪公司496家,保险公估公司381家。
从保险中介保费收入与保险公司总保费收入的变化趋势来看,两者均实现了收入的逐年上涨趋势,呈现较强的正相关性。
保险中介保费收入的增长促进了保险公司总保费收入的增长,而保险公司保费的增长和保险产品的不断丰富和优化又扩张了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范围和规模,佣金、代理等中介收入随之上升,保险公司与保险机构相互促进、相互影响,保险中介在保险行业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保费结构中营销员渠道占比最大从保险中介三大类型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分析,2013-2018年,我国中介渠道保费贡献程度最高的依然是保险公司营销员渠道,其次是兼业代理机构,最后为专业中介机构。
但专业中介机构的发展迅速,2013年至2018年间,其保费收入在全国总保费收入中占比从6.7%提升至12.7%。
根据2013-2018年我国保险中介行业保费收入结构,初步估计2019年,我国总保费收入中专业中介机构、兼业代理机构、营销员渠道保费收入占比分别为15.5%、25.34%、50.4%。
未来随着“产销分离”加速的趋势,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保费收入占比有望继续保持大幅提升的势头。
西方保险监管制度的比较及其启示

业 的规 范 运 作 和 健 康 发 展 ,提 高 保 险业 整 体 素 质 。我 国 尚未 建 立 完 善 的 、全 国性 的保 险 自律 组 织 系统 , 北京 、 仅 上海 、 大连 建 立 了地方类 似机构 , 其它地方 基 本上 忽视 了这 种 自律 组 织 的建设 。保 险 自律组织 的缺乏对 我 国建 立统 一 、规 范 的保 险
强。
2. 美国保险监管制度 。 美国对保险业实行联
邦 政 府 和州政 府 双 重监 管 制度 ,联 邦政 府 和州政 府 拥 有 各 自独 立 的保 险立 法 权 利 管 理 权 。联 邦 保
险局 负责 联邦 洪 水保 险 、 邦农作 物保 险 、 邦犯 联 联
罪 保 险 等 特定 义 务 。美 国各 州 有 自己 的保 险 法 , 各 州保 险局 在州 管辖 范 围 内行使保 险监管权 ,以
一 、 方 国家主要保 险监管 制 度 西
1. 英 国保险监管制度 。 国的保险监管制度 英 采用 “ 公开性 自由” 原则 , 实行 由议会立法 、 贸工部 全 面监 督 管理 和保 险 同业 公 会 自我 管理 相结 合 的
管 理 体 制 。 英 国 保 险 业 以 高 度 的 行 业 自律 为 特 色 ,保 险业 自律 组 织 负 责 各 自不 同 的 管 理 范 围 。 行 业 自律 的 主要 机 构 有 : 劳 合 社 理 事 会 、 国经 纪 英
市场 ,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起 到了一定 的制约作
用。
3. 加 强 行业 自律 。 国保 监会 应 主动协 助保 我 险业 界成立 包 括外 资保 险机 构在 内的全 国性 的保 险 自律 组织 。 借鉴 国外 经验 , 保监会 可授 予 其某些 监 管权 , 以提 高其 权 威性 , 发挥 行业 自律 、 自我 管 理 的作 用 。 此 , 议授 予保 险 自律组 织 以下监 管 对 建
国内外保险业监管体系比较研究

国内外保险业监管体系比较研究保险作为一种金融工具,承担着风险保障和资金管理的重要角色。
为了确保保险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保险监管体系。
本文将对国内外保险业监管体系进行比较研究,以探究其相似之处和差异之处。
国内保险业监管体系建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由中国银保监会负责监管。
中国的保险监管体系具有以下特点:首先,中国的保险监管体系非常重视风险防控。
为了防止保险公司采取过度风险的行为,监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准则和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对风险进行评估,并设置充足的风险准备金。
其次,中国的保险监管体系注重市场公平与竞争。
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的定价行为进行监管,禁止不合理定价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以保证消费者的权益。
再次,中国的保险监管体系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
监管部门要求保险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确保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产品的特点和风险,避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发生。
最后,中国的保险监管体系注重创新和发展。
监管部门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创新业务,提供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为保险市场发展创造条件。
相比之下,国外的保险监管体系存在一些不同之处。
以美国为例,美国的保险监管体系主要由各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共同负责。
美国的保险监管体系具有以下特点:首先,美国的保险监管体系注重分权和地区特色。
由于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各州政府在保险监管方面拥有较大的权限,可以制定适应本州特点的监管政策。
其次,美国的保险监管体系是多层次和多样化的。
不同层级的监管机构负责不同的任务,包括对保险公司的注册和执照发放、对保险产品的审查和核准等。
再次,美国的保险监管体系注重市场竞争和自律。
监管部门鼓励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同时也鼓励行业自律组织制定行业准则,保障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最后,美国的保险监管体系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
监管部门要求保险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确保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产品的特点和风险,也鼓励消费者通过投诉和仲裁解决争议。
从以上比较可以看出,国内外保险业监管体系在一些方面存在共同之处,也存在一些差异之处。
浅析中外保险业现状的异同

浅析中外保险业现状的异同作者:王力卉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6年第28期摘要:文章从我国居民保险消费观念和保险消费支出的增长趋势两个角度出发,讨论了当前我国保险市场消费端的发展状况。
从保险市场的供给端出发,利用代表性保险公司的各项指标以及我国保险公司的保费占比和增加的情况,对我国保险的业务转变趋势、保险基金的投资结构转变、以及基于互联网经营方式的革新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然后,文章为了寻求解决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困境并展望保险市场的未来发展。
对美国,瑞士等国保险业发展历程和特点进行了分析。
最后,文章将我国与美国和瑞士等国的保险业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从中更清晰的认清了我国保险业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借鉴发达国家相关经验对我国未来保险业的发展状况与方向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保险消费观念:发达国家保险结构:互联网保险业革新:国内外保险业发展比较一、我国居民保险消费发展趋势自从我国的人民收入的不断增加,人民生活的水平已经从最基本的温饱状态,开始进入到追求投资以获得更多的利润。
所以投资到保险中去,成为了一个很有利的投资方法。
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需要具体的数据来体现,并通过数据表现出来的现状和发达国家的保险业近几年的现状进行比较。
同时,依据我国的具体经济目标和我国具体的民生和经济状况进行对未来几年的发展趋势进行推测。
第一点就是,由于近几年我国居民的收入稳定增长,人民的更多关注点放在了自身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上,所以健康险业务继续保持,成为最大的亮点。
截至2015年5月,行业整体实现原保险保费消费11,666.41亿元,同比增长19.46%;其中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消费3,488.31亿元,同比增长12.41%;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消费8,178.04亿元,同比增长22.75%。
如果从总体数据上看,由于2011年到2013年的三年中,保险市场一直处于相对低迷的状态,这使得2014年本身,其全年的保费同比增速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
保险中介行业市场现状以及未来发展前景分析讲解
目录CONTENTS第一篇:我国保险中介行业市场发展竞争分析 --------------------------------------------------------- 1第二篇:保险中介市场现状分析保监会摸底整顿 ------------------------------------------------------ 2第三篇:保险中介业最大挑战来自去中介化趋势 ------------------------------------------------------ 2第四篇:保险中介市场发展趋势分析---------------------------------------------------------------------- 4①专业化发展趋势 ---------------------------------------------------------------------------------------------- 5②集团化发展趋势 ---------------------------------------------------------------------------------------------- 5③综合化趋势----------------------------------------------------------------------------------------------------- 5第五篇:前瞻资讯针对保险中介行业研究报告分析特点--------------------------------------------- 5第六篇:2014年保险中介行业发展趋势------------------------------------------------------------------ 7第七篇:中国保险中介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 8第八篇:保险中介准入门槛大幅提高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千万------------------------------------ 9本文所有数据出自于《2015-2020年中国保险中介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第一篇:我国保险中介行业市场发展竞争分析保险中介是指介于保险经营机构之间的或保险经营机构与投保人之间的,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咨询与招揽、风险管理与安排、价值衡量与评估、损失鉴定与理算等中介服务活动,并从中依法获取佣金或手续费的单位或个人。
给银保监会问题分析报告
给银保监会问题分析报告随着我国加入WTO后保险市场的全面开放,国外竞争加剧,金融混业经营趋势日益明显,传统的保险监管模式难以满足开放条件下我国保险业的发展。
从长远来看,我国的地域差异较大,发展保险要因地制宜,走地方特色发展之路。
近年来,不少省份都把发展县域保险作为做大做强保险业的一项重要发展战略,大力推动县域保险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十一五”期间,应继续把县域保险战略引向深入,全面提高县域保险的广度和深度。
一是继续巩固县域寿险,全面提升业务品质,改善业务结构,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大力推动县域非寿险业务,积极探索发展农业保险的新思路、新方法,为农民生产提供良好保障。
三是推动产品创新,引导公司多开发一些市场前景好、效益好的产品,满足不同县域地区群众的差异化需求。
四是积极探索新的营销模式,改进展业方式,降低经营成本。
引导非寿险公司学习寿险公司在个人代理、兼业代理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多渠道、全方位拓展业务。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逐步推行信息披露制度一方面,要整合资源,搭建信息沟通平台。
一是加强行业部合作,建立客户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即建立代理人“黑”制度,约束行业部,同时建立失信客户“黑”制度,使欺诈骗赔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加强与银行等其他行业的合作,探索在金融业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客户信用数据信息对接。
另一方面,要逐步推行信息披露制度,展现保险业良好的开放形象。
一直以来,监管机构因担心社会影响,披露信息多侧重于政策宣传,很少公布监管处罚信息,在公开处罚信息方面的慎重,客观上助长了公司的违规行为。
因此,逐步公开处罚信息,不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且对于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监管效率、展示行业开放形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十分重要。
总结与展望从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实际出发由于我国保险市场发展不相对不成熟特别全国各地保险市场成熟程度的不平衡近期保险监管难以完全摆脱裁判加教练的现状。
但是着眼于我国保险市场的长远发展为顺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总体趋势我们必须为建立和完善我国保险业监督体系的若干设想:1进一步确立开放型的现代保险业监管目标和理念。
中美保险业市场的集中度对比分析
发现 , 寿险 与产 险 的c R 4 指 数 分别达 到 了6 6 . 5 %和 7 I . 8 %, 而 同期 美 国保 险行 业 的c R 4 分别 仅 为3 8 . 4 %和 2 5 . 6 %。 过 高 的市场 集 中度 必 将不 利 于我 国保 险行 业 的健康 发展 , 我 国的保 险行 业应 当鼓励 市 场主体 多样 化 发展 , 加 大保 险创新 力度 并 加快 发展 农业保 险 , 从 而扩 大市 场容 量 , 并促 进 更 多 中小保 险公 司的发展 壮 大 , 建 立一 个合 理 完善
一
、
新 中 国第 一 家 全 国 性 大 型 综合 国有 保 险公 司 的 诞 生 。 1 9 5 8 CRn 表 示市场上 规模最大 的前n 位 企 业 的 市 场 集 中度 年 国 内保 险业 务 全 面停 办 , 直到 1 9 8 0 年才开始恢复 。1 9 7 8 ( n 一 般 在4 8 之间) , CRn 接 近于 0 意 味着 最 大 的n 个 企 业 仅 年 到2 0 0 8 年 , 是 中国现 代史上 具有 非凡意 义的3 0 年 。3 0 供应 了市场很小的部分 ; 相 反的 , CRn 接近于 1 意 味 着 非 常 年来 , 中 国 保 险 业 的年 保 费 收 入 从 2. 8 亿元人 民币, 增 加 到 高 的集 中程 度 。 因为 财 产 险和 人 身 险 在 财 务 核 算 和 管 理 上 2 0 0 7 年 的7 0 3 5 亿元 , 年 均 增 长速 度 接 近 3 0 %。今 天 , 中 国保 有 显 著 区 别 , 我 们 分 别对 2 0 0 2 —2 0 1 2 年 我 国保 险行 业 财 产 险 业 已经 成 为 整 个 国 民经 济 体 系 中发 展 最 快 、重 要 性 程 度 保 险与 人 身 保 险 的保 费 收入 进 行 统 计 并 得 出行 业集 中 CRn 不 断 提 高 的 行 业 之 一 。 相 比之 下 , 美 国 是 当 今 世 界 保 险 业 指 数 的趋 势 图 。( 见图1 ) 最发达 的国家 , 其 保 费 规 模 约 占世 界 总 保 费 规 模 的三 分 之 通过 对数据 的整理与 分析 , 我们 可以从 图1 中看 出 : 我 雄 踞 世 界 保 险业 之首 。早 在 1 7 5 9 年, 美 国就 有 了第 一 家 国保 险行 业 市 场 集 中度 极 高 , 近 十 年 绝 对 集 中度 指 标 CR4 寿险组织 , 1 7 9 2 年 成 立 了 第 一 家 寿 险公 司 。美 国保 险 业 的 与 CR8 几乎都在7 0 %以上 , 而 CR1 也高达3 0 %以上 , 甚 至 在 发 展 走 过 了2 0 0 多 年 没 有 间断 的历 史 。 保 险 以其 特 有 的 经 十 年 前 财 产 保 险 CR1 接近 于8 0 %。产 业 组 织 经 济 学 之 父
国内外保险市场发展对比
国内外保险市场发展对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深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在国内外市场都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和应用。
本文将以国内外保险市场发展为主题,对比国内外保险市场的差异和共同点。
一、市场规模对比国内保险市场的规模逐年增长,保费收入不断攀升。
根据中国保监会数据,2019年全国保险业保费收入达到了4.6万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约8.8%。
而在国际市场,美国是全球最大的保险市场,其保费收入达到了 1.5万亿美元,占全球总量的30%以上。
此外,欧洲、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保险市场也具有较大的规模。
二、产品差异国内保险市场的产品种类相对较少,以传统人身险、财产险为主。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需求的变化,新兴保险产品如健康险、意外险等也逐渐受到关注。
与此相比,国外保险市场的产品更加多样化,涵盖了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财产保险、车险、旅行保险等多个领域。
此外,一些国外市场还有特殊的保险产品,如宠物保险、婚礼保险等。
三、市场竞争对比国内保险市场的竞争程度相对较高。
中国保险市场存在多家国有大型保险公司和一些外资保险公司,同时还有一些中小型保险公司。
随着市场的开放和改革,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市场的份额逐渐增大。
国内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保费定价、营销策略和产品创新等方面。
相比之下,国外保险市场的竞争程度相对较低,少数几家大型保险公司垄断了市场份额。
四、监管体系对比国内保险市场的监管体系相对严格,保监会作为行业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和产品进行监管。
随着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中国保险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
而在国际市场,各国的保险监管体系各不相同。
一些国家采用分层监管模式,由不同的机构分别对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进行监管。
而一些国家则采用统一的机构对整个保险市场进行监管。
五、市场发展趋势对比国内保险市场发展迅速,未来仍然具有较大的潜力。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意识的增强,人们对保险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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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保险中介市场比较分析资料来源:保监会网站(中外保险中介市场比较分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一、发达国家保险中介市场基本情况与特点各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可分为三种模式:一是以经纪为主的中介模式,典型国家为英国。
二是以代理为主,典型国家为日本。
三是代理、经纪并存,典型国家为美国。
(一)英国保险中介市场。
英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保险经纪市场,现有3200多家独立的保险经纪公司,是保险公司的4倍,近8万名保险经纪人,业务范围涉及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再保险领域,市场份额占财产保险业务量的60%以上,占一般人寿保险业务量的20%,占养老金保险业务量的80%。
英国经纪人组织形式可以是个人、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
英国对保险经纪人的管理相当严格,主要表现在:一是经纪人独立于保险人,为客户安排最佳保险合同;经纪人应定期向协会提供交易统计表,说明它与每家寿险公司交易的比例情况。
二是1977年《保险经纪人法》明确规定了运营资本最低金额,保险经纪人必须提交偿付保证金和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每年要向注册理事会提交审计过的财务报告。
三是注册委员会唯一的处罚办法就是将违法者除名。
英国采取了以保险经纪为主的中介模式,有两方面的原因:从英国的商业历史看,借助于经纪人开展业务是英国商人的独特习惯,而劳合社在英国保险业的特殊地位造就了英国的保险经纪人及经纪制度。
从社会环境看,经纪人有着独特的法律地位,与代理人相比有更高的灵活性和自由性。
(二)日本保险中介市场。
日本1996 年保险业法修订之前, 保险市场上进行营销的中介人仅仅是保险代理人,其后也引进了保险经纪人制度,但保险代理制度仍占绝对主导地位。
日本在保险销售方面沿袭历史做法,擅长自我推销,借助于代理人开展业务。
另外日本企业注重信誉,重视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准和员工素质,接受保险代理服务。
因此,代理在保险市场上一直起着主导作用。
日本保险代理人分为生命保险营销人和损害保险代理店两种,都必须在保险监管机构金融厅注册。
日本寿险公司采取生命保险营销人制度。
营销人制度与代理人制度极为相似,主要区别在于营销员与公司的合同属劳务合同而不是代理合同。
日本的财产险公司主要采用的是代理店制度。
截至2004年末,共有损害险保险代理店28.6万家,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92.9%。
损害保险代理店分为4个等级,不同的等级为一家或数家保险公司提供销售服务。
(三)美国保险中介市场。
美国采取的是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并存、以保险代理人为主体的中介制度体系。
美国100多万保险代理人构成了保险公司的主要销售体系。
美国的保险代理人分为人寿保险代理人、事故及健康险代理人和财产责任险代理人。
按保险代理人代表保险公司数量的多寡,分为专业代理人与独立代理人之分。
专业代理人只能为一家保险公司代理业务,主要被寿险公司所采用。
独立代理人可同时为几家保险公司代理业务,主要被非寿险公司采用。
美国保险公司对于代理人的管理采用总代理制、分公司制、直接报告制三种方式。
总代理制是保险公司仅与总代理人签订代理契约,授权其在一定地区和范围内从事有关业务,在寿险和非寿险领域广泛采用。
分公司制是保险公司在各地设置分支机构,以完成总代理所承担的各项任务,应用于寿险和非寿险领域,一些经济实力雄厚、分支机构众多的保险公司采用这种制度。
直接报告制是保险代理人直接与总公司签订代理合同,地方代理人通常保持其营业区内的独占权力,主要是提供续期保费和拓展业务等服务。
美国的保险经纪人主要活跃在财产与责任保险领域,招揽大企业或大项目的保险业务。
在财产保险经纪人中,有独立经纪人和经纪公司。
在美国有些州,当财产保险的独立代理人领有15家以上公司代理的执照时,会被称为独立经纪人。
经纪公司一般规模较大,如全美乃至全球排名第一的保险经纪公司Marsh,在世界范围内为大工商企业提供保险服务和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美国采取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保险中介制度双重管理机制。
保险中介机构除受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及各州保险监管局监管外,行业自律组织也是保险中介制度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
中介自律组织包括美国保险代理人协会、全国公共保险公证人、全国人寿保险协会等。
保险中介人需要遵守的自律性守则包括:全国人寿保险协会职业道德守则、美国特许人寿保险经销商(CIU)和特许金融顾问协会(CHFC)的职业道德守则,以及百万美元圆桌会的职业道德守则。
纵观各国保险中介制度,有以下共同特点:一是保险中介牢牢占据着保险销售的主渠道。
发达国家的保险销售基本上都是靠保险中介来实现的。
如英国劳合社只接受保险经纪人安排的业务,日本市场上90%以上的财产险业务是由保险代理店获得的,美国除少数业务是保险公司直销外,其余都是由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完成的。
二是教育培训体系完备,从业人员素质较高。
通过设置不同的考试等级制度,确保中介从业人员素质。
建立了完备的培训体系,各保险监管当局不仅自己开办学院,还聘请相关院校和保险、法律专家等来培训高素质的保险中介人才。
三是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行业自律机制。
发达国家保险中介市场经过了上百年的发展,有着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政府通过法律来规范保险中介人的市场行为。
另外发达国家已实现高度市场化,面对“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职业化的保险中介人都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行业自律机制较为健全。
二、中外保险中介市场比较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伴随着保险业的发展,我国保险中介业开始起步,为中国保险业做大做强发挥了积极作用。
其主要特点有:(一)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按照市场化原则,不断扩大专业中介机构市场准入,数量迅速增加。
截至2005年10月末,共批准设立专业中介机构1755家,处于经营状态的1699家,其中保险代理机构1231家,保险经纪机构253家,保险公估机构215家。
(二)保险中介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中介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指引》、《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办法》、《保险经纪、代理、公估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对保险中介的规范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制度基础。
(三)中介机构在服务创新、产品创新、经营创新方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些专业中介机构找准了进入保险市场的切入点,初步形成了富有特色的经营模式,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促进了保险业各项功能的有效发挥。
(四)保险中介业务规模增长较快。
2002年9月末,保险经纪和代理机构所实现保费收入只占总保费的1.26%,到2005年9月末,提高到3.89%,计145亿元。
然而,与国外相比,我国保险中介市场有比较大的差距:其一,市场占有率低。
目前,我国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在内的中介公司对整个市场的占有率不4%,市场影响力小。
其二,专业化水平较低。
专业中介机构成立时间较短,实际运作经验积累不足,专业服务特色不明显,没有形成一支专业能力很强的从业队伍。
其三,中介机构与保险公司没有形成战略合作。
目前保险公司的关注力多放在渠道建设上。
大多数中介机构倾向于代理手续费高和佣金高的业务,乐意和出价高的保险公司合作,往往形成保险公司之间恶性竞争的延伸。
中介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形成了一种“竞争关系”。
其四,经营模式比较粗放。
多数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基本以出卖其拥有的人际关系资源为代价获取代理手续费或佣金。
市场的竞争核心指标仍然以人际关系的深浅和多少为计量。
而保险标的的风险管理、保险产品的应用设计、国内国际保险市场支持、承保技术的实施等只作为经营的辅助手段操作,忽视了保险高附加值的服务和教育培训,在繁荣增长的局面下产生巨大成本。
三、对发展我国专业保险中介市场的建议(一)深化体制改革,拓展保险中介发展空间。
推进保险公司社会化、专业化经营,抓住核心优势,调整工作重心,剥离部分职能,借助保险中介机构促进产业发展。
在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之间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达成互惠双赢。
(二)加强专业品质,注重诚信建设,提高中介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专业和诚信是保险中介的生命线和立足之本。
如果保险中介机构的专业化程度不强,甚至有欺骗客户的行为,就会侵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导致社会公众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业的不信任。
应大力加强保险中介机构的专业化和诚信建设,努力提升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准和行业信誉。
(三)实施人才战略,推进对外开放,加速保险专业中介与国外接轨。
根据加入WTO的承诺,我国已经逐步开放了保险经纪机构与外资的合作。
目前,已有韦莱浦东和中怡两家合资经纪公司进入市场。
开放保险经纪业,一方面带来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推进市场竞争。
建议进一步扩大保险中介市场的对外开放,准予我国保险代理公司和公估公司与国际知名保险中介机构进行合作。
实施保险中介人才战略,强化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建立专业中介技术人员资质考试制度,建立中介高管人员强制培训制度,引进国外优秀中介人才,不断提高中介队伍素质。
(四)改善监管,强化自律,促进中介机构健康和谐发展。
借鉴国外保险监管的经验,立足于我国中介市场,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管政策。
一是严格中介市场准入制度,完善中介机构退出机制;二是鼓励中介机构业务创新、服务创新,加强诚信建设,推进市场竞争;三是严格监管中介机构市场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加大现场检查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对危害保险体系稳定的误导、欺诈和恶性竞争行为严格查处,促进中介市场健康协调发展。
要加强保险中介行业自律组织建设,成立独立的全国性中介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为沟通政府与中介主体的媒体作用,增加社会大众对中介机构的信心。
(吕宙、高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