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创新学分制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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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学分认定实施方案

创新学分认定实施方案

创新学分认定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学分是高等教育中评价学生学业成绩和能力水平的重要指标。

为提高学分认定工作的效率和准确度,推动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认定对象本方案适用于我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认定原则1. 基于学术的创新和实践,以及课程及相关活动的学分认定。

2. 评价方式公平公正,采用多角度、多元化的评价指标。

3. 尊重学生个人创新特长和优势,为学生提供多样选择的认定途径。

4. 确保学分认定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学分认定途径学分认定采用综合评价制度,包括以下途径:1. 课程学分认定:学生在正规课程中完成课程设计、实验报告或课程项目时,可申请相应的学分认定。

2.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学生在校内或校外参与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实习或创业项目等活动时,可根据活动的难度和完成情况申请学分认定。

3. 成果评价学分认定:学生通过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与科技竞赛或获得国家级奖项时,可申请学分认定。

4. 学术竞赛学分认定:学生在学术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时,可提供相关证书进行学分认定。

5. 自主学习学分认定:学生通过自主学习和积极参与学术讨论、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时,可根据学术导师的推荐进行学分认定。

五、认定程序1. 学生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提交相应材料并由指导教师签字。

2. 学生提交申请后,由学分认定委员会进行审核和评审。

3. 学分认定委员会根据相关评价指标和综合考虑,拟定学分认定方案。

4. 学分认定方案提交教务处进行审批。

5. 教务处完成学分认定工作后,将认定结果通知学生。

六、学分认定结果公示与管理1. 学分认定结果将在学校官网公示,供学生查询。

2. 学分认定结果将计入学生学分总和,作为学业完成的依据。

3. 学生可以提出异议,并按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

4. 学分认定结果将定期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做出适当调整。

七、实施时间和监管机制1. 本方案将于XX年X月起开始实施。

2. 学分认定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对学分认定工作进行监管和评估。

学分制及弹性学制实施方案

学分制及弹性学制实施方案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一总则第一条导言为了适应我校快速发展壮大的需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推行学分制,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得到适合自身特点的最佳教育,切实贯彻201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进行制度创新,积极稳妥地开展学分制试行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分制试验的原则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保学分制能顺利实行,特制定本学分制实施方案。

第二条指导思想实行学分制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执行《职教法》等国家有关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制度、法规,明确职校培养目标,突出职校教育特色,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树立能力本位、素质教育、终身教育、创新教育等现代教育理念,以教育现代化为目标,全面适应现代企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体现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实行分层教学,允许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未来就业、升学的不同要求,自主选择课程和学习时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结合我校“德育为先,技能为本”的办学思想和“环境留人、管理留人、教学留人、感情留人”的“四留人”管理思想,以就业为导向,以打造职场能手为目标,一切为了发展和提升学生的职场能力,不断提高我校职教人才培养质量,全面开创我校教育教学的新局面。

第三条学分制定义学分制是让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自主地选择课程,在一定的时间内只要达到一定的学分,就可以毕业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学分是学校培养人才的规格与目标的一种量化,是表示学生综合素质的分值。

二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第四条制定教学和课程安排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中的学历课程类型,一般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我校目前的选修课特指现行的第二课堂活动课,即为任意选修课。

(一)必修课程1、指为保证中等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和质量,学生必须修习的且是学校规定和发布的课程,包括文化基础课程(德育、语文、数学、外语、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等)、主干专业课程(包括实践课程),一般为考试科目和专业技能过关科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新创业教育是推进学校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

为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就读于我校的全日制高职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4个创新创业学分。

第二章认定范围第三条创新创业学分分为创新活动和创业活动两个模块,认定范围包括以下类别:(一)创新活动模块1.学科竞赛:指学生参加由政府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权威机构组织的学科竞赛,以及由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相关奖项。

2.科学研究:指学生主持或参与学校发布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教师科研课题、学校或学院举办的各类科研活动并取得成果,或在国内外正式刊物或重大活动上发表的论文及艺术作品。

3.知识产权: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

4.技能证书:指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经考核后获得的各类技能证书。

5.科技文体竞赛:指学生参加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类竞赛项目,并获得证书或奖项。

6.人文素养:指参加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企业实习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义务教育、社区服务活动等)、学术讲座、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获得相关成果等。

(二)创业活动模块1.创业竞赛:指参加国际、国内创业类竞赛活动。

2.创业项目:指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等。

3.创业实践:指学生自主创业,依法注册公司等实践活动。

4.创业活动:指学生参加创业沙龙、讲座等。

5.创业课程:指学生选修相关创业类课程。

第三章认定标准第四条创新活动模块的学分认定②所获奖项以相关徽章、奖杯、奖牌、证明、证书为准;③参赛学分只授予报名参赛并有成绩或提交作品,但未获奖的学生,参赛学分最多计2次。

第六条同一项目在同一学期内不累加得分,只记最高创新创业学分分值;同一项目跨学期再次获得更高档次奖励,以计算补差值的方式记录学分;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取最高值计创新创业学分,不重复计算。

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实施细则(试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以及《XXXXXX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由明德修身(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2学分)、敏行尚能(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社会工作、技能培训5学分)、崇美塑心(身心健康与文体艺术2学分)、创新创业(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3学分)四部分组成。

基本学分为12个学分,学生应当修满每个模块的基本学分,不设上限。

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学生积极参与各项素质拓展活动,获得学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二条素质拓展基本学分原则上需在前六个学期内修满,因特殊情况未修满12个学分的学生,需在第七学期初提出补修申请,经院(系)素质拓展工作指导组审批,报校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同意后,在第七学期补修未完成的学分。

第三条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分为四个等级:低于12学分为不合格,满12学分为合格,12学分以上20学分以内(含20学分)为良好,超过20学分为优秀。

在学生学籍档案中只记录基本学分,在《XXXXXX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证手册》中记录实际学分并给予等级评价。

第四条各级素质拓展活动必须事先申报。

院(系)级及以上活动由团委认定和登记备案,班级活动由各院(系)党团组织认定和登记备案,否则不予认定学分。

第五条素质拓展学分的认证原则:(一)申报自主化,即“自主选择、自主申报”,只要是学生确实参加的、自己认为重要的和应该填写的就可以申报填写;(二)组织归属化,即“谁组织,谁认证”,校级及以上活动由团委认证,院(系)及班级活动由各级党团组织认证,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于每学年6月份对各院(系)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三)过程公开化,即“申报认证公示、公开”。

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创新学分实施细则创新学分是指通过参与创新型项目、活动或课程等,获得的额外学分。

它是对学生创新能力的认可和激励措施,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为了规范创新学分的申请和认定流程,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创新学分的申请和认定对象1.本科阶段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均可以申请参与创新学分项目。

2.研究生阶段在校的研究生也可以申请参与创新学分项目,但学分认定主要以本科阶段为基础,研究生阶段的认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

二、创新学分的项目内容1.创新学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学科竞赛项目等。

2.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和擅长的项目进行参与,但需符合学校相关要求和条件。

三、创新学分的申请流程1.学生通过填写创新学分项目申请表,提出参与创新学分项目的申请。

2.学生需要在申请表中详细描述项目的背景、目标、内容、计划和预期成果等,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表经学生所在院系审核后,提交学校的创新学分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创新学分的认定标准1.创新学分项目的认定主要考量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实践性和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

2.学生需提交项目的成果报告或实践总结,并进行口头答辩或项目演示等评审环节。

五、创新学分的学分认定1.学校设立创新学分的学分制度,将申请认定的学分计入学生的学业学分中。

2.学生通过创新学分的认定,获得的学分将在学位证书中注明。

六、创新学分项目的监督和评估1.学校建立创新学分项目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评估项目的进展和成果。

2.学校将组建专门的评估团队对创新学分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绩效的重要依据。

七、创新学分项目的奖励和支持1.学校将对创新学分项目的参与者进行奖励和表彰,包括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八、创新学分项目的推广和宣传1.学校将积极宣传和推广创新学分项目,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其中。

2.学校将组织相关的宣传活动,展示创新学分项目的成果和效果。

九、创新学分项目的持续优化和改进1.学校将定期评估和改进创新学分项目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为了鼓励和奖励大学生在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范围1. 科技创新类:包括科研项目、科技竞赛、论文发表等。

2. 学术研究类:包括学术论文、学术报告、学术会议等。

3. 社会实践类:包括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项目等。

三、认定标准1. 科技创新类:(1) 科研项目:完成大学生科研项目,根据项目难度、创新性、成果等综合评定,分为A、B、C三个等级。

(2) 科技竞赛:参加国际、国家级或省级科技竞赛并获奖,根据奖项等级给予相应的学分认定。

(3) 论文发表: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根据期刊的影响因子和论文质量给予学分认定。

2. 学术研究类:(1) 学术论文:完成学术论文并通过学院评审,根据论文质量和学术影响力给予学分认定。

(2) 学术报告:在学术会议上进行学术报告,根据报告的深度、广度和学术质量给予学分认定。

(3) 学术会议: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做口头报告,根据会议级别和报告质量给予学分认定。

3. 社会实践类:(1) 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根据活动的难度和参与度给予学分认定。

(2) 社会公益项目:参与社会公益项目并取得突出成绩,根据项目的影响力和贡献给予学分认定。

四、认定程序1. 提交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创新学分认定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

2. 材料审核: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认定标准。

3. 评审认定: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给予学分认定。

4. 公示和申诉:学院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学生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5. 最终认定:学院根据申诉情况进行复核,并最终确定学分认定结果。

6. 认定记录:学院将认定结果记录在学生的学分认定档案中,并在学生学籍信息中体现。

郑州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郑州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郑州大学学籍管理规定郑州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学籍是学生在大学期间的身份证明和权益保障,为了规范郑州大学学生的学籍管理,保障学生的学习和成长,郑州大学制定了一系列学籍管理规定,具体如下:一、学生入学与注册1. 招生录取:郑州大学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专业要求进行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严格按照录取条件和程序进行选拔与录取。

2. 入学报到:录取的新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入学报到,提交相关的入学材料,并进行健康检查和体格测量。

3. 注册手续:学生入学首先进行注册手续,提交完整的个人信息和学籍证明材料,并缴纳相应的注册费用。

二、学籍变更与调整1. 专业变更:学生在入学两个学年内有一次机会申请专业变更,需符合学校规定的专业调剂政策和条件,并经过相关审批程序。

2. 学习顺序调整:学生在学习期间,有一次机会申请调整学习顺序,需符合学校规定的学习调整政策和条件,并经过相关审批程序。

3. 学籍休学与复学:学生在学习期间有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可向学校提交申请,经过审核和批准后,办理学籍休学手续;休学期满后,学生可申请复学,经过审核和批准办理复学手续。

三、学分管理1. 学分要求:学生须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相应的考试和评价,才能获得学位和毕业证书。

2. 学分认定:学生的学分认定由相关学院或学部负责,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学分管理制度进行认定,确保学分的准确计算和合理累积。

3. 学分转换:学生如需转学或转专业,原学分可按学校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转换,以确保学业顺利进行。

四、学籍奖励与处分1. 优秀学生称号: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术成果和社会活动等方面,评选出一批优秀学生,并予以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奖励。

2. 学生守则:学生在校期间需遵守学校规定的学生守则,不得违反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分和警告。

3. 处分措施:对于违反学校规定和纪律的学生,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在大学期间,通过参预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获得的一定学分,用于补充和丰富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关创新活动后,向学院或者学校提交创新学分认定申请,包括个人信息、创新活动介绍、导师意见等。

2. 学院审核:学院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3. 评审专家评审: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包括创新活动的质量、学生的表现等方面。

4. 结果公示:学院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的异议和投诉。

5. 最终认定:学院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期的情况,最终确定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结果。

三、认定标准1. 创新活动类型:包括科研项目、创新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专业方向选择适合的创新活动类型。

2. 创新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或者实践价值,能够展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3. 创新活动时长:学生参预创新活动的时长应达到一定要求,具体要求由学院根据不同类型的创新活动进行规定。

4. 创新成果:学生在创新活动中应有一定的成果产出,可以是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创业计划书等。

5. 导师评价:学生的创新活动应有指导教师的评价,包括学生的参预度、表现等方面。

6. 学分认定:学院根据学生的创新活动情况,按照一定的学分比例进行认定。

四、其他规定1. 学分上限: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创新学分认定上限为30学分,超过该上限的创新活动将再也不认定学分。

2. 学分转换:学生的创新学分可以转换为绩点,具体转换比例由学校规定。

3. 创新学分证书:学生获得创新学分后,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创新学分证书,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证明材料。

五、实施效果评估学校将定期对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学生参预度、创新活动的质量、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等方面,以便不断完善和优化认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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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创新学分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学生的创造、创新与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鼓励人才冒尖,落实创新学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超出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科研和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创新学分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

第三条授予创新学分的成果范围包括:各类竞赛奖励、公开发表的作品、教学、科研成果、进行设计型实验、读书活动、发明创造、人文实践成果等。

第四条创新学分制度的实施办法:
(一)学校成立创新学分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创新学分的评定。

(二)学校每学期初受理创新学分的申报工作,由本人填写创新学分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由教务处报创新学分评定委员会评定后,可获得创新学分,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三)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可以举行临时性创新学分评审会议,以及时评定学生的创新成果。

第七条学生取得创新学分,可以冲抵教学计划中选修课程的学分,可以累计,但冲抵素质教育模块选修课程学分一般不超过6学分。

超出部分的学分,学校予以记载,但不冲抵课程学分。

第八条创新学分的指标列入奖学金、三好学生评比和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有关条款。

第九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教育创新学分办法通知
郑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6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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