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税务局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4.10.12•【字号】闽国税发[2004]212号•【施行日期】2004.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国税发[2004]212号)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为鼓励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激励纳税人提高纳税遵从度,现将《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承兑优化服务措施,积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秩序相对规范的税收环境。
二OO四年十月十二日附件: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充分发挥信用等级评定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92号)文件精神和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3]92号(闽地税发[2003]74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国税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
第三条主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各类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评定,并分A、B、C、D四个纳税信用等级进行管理,鼓励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
第四条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实施动态管理。
对A、B、C级纳税人发生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92号)中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应降低其相应的纳税信用等级。
第五条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日常管征要以提供优质纳税服务为主线,充分发挥纳税评估与纳税约谈的作用,促进税企双方的交流与沟通。
三级税务管理方案

三级税务管理方案一、啥是三级税务管理。
咱先得搞明白这个三级税务管理是个啥玩意儿。
简单说呢,就像是给税务管理搭了个三层的小楼,每一层都有它独特的作用,从最基础的日常税务事务处理,到中间的风险防控,再到最上面的战略规划,一层比一层更宏观,一层比一层更有“大局观”。
二、基层:税务事务处理小能手。
1. 发票管理。
这就好比是税务世界里的小门票。
要把发票的开具、收取、保管这些事儿都弄得明明白白。
开发票的时候,可不能写错一个字,数字也得精准得像狙击手瞄准一样。
收到发票呢,得像检查宝贝一样,看看有没有假的,有没有不合规的。
专门安排个细心的小伙伴负责这个事儿,每个月都得盘点一下发票库存,就像超市盘点货物一样,缺了可不行。
2. 纳税申报。
这是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的“大考”。
得知道啥时候该交啥税,怎么算这个税。
像增值税、所得税这些大头,都得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申报。
不能拖拖拉拉的,就像赶火车一样,错过了可就麻烦了。
可以做个详细的纳税申报日历,贴在显眼的地方,每天上班瞅一眼,心里就有数了。
而且申报之前得好好检查几遍数据,别整出乌龙来。
3. 税务档案管理。
这就像是税务的“记忆库”。
把各种税务相关的文件、凭证都整整齐齐地放好。
从税务登记证到纳税申报表,从税收优惠的文件到税务检查的记录,每一样都得分类归档。
要是有一天税务部门来查账,咱能像变魔术一样,一下子就把需要的文件找出来,那多酷啊。
三、中层:风险防控守门员。
1. 税务风险识别。
这就需要一双“火眼金睛”啦。
要经常看看公司的税务处理有没有啥潜在的风险。
比如说,有没有税收优惠政策用得不对的地方,有没有新的税收法规出台了咱还没跟上的情况。
就像走在路上,得时刻注意有没有坑一样。
可以定期开个小会,让各个部门说说自己业务里涉及到税务的部分有没有啥变化或者疑问,从这些蛛丝马迹里发现风险的影子。
2. 风险评估与预警。
一旦发现了可能的风险,就得给它评个级。
就像游戏里的小怪兽,有的是小喽啰,有的是大BOSS。
推行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实践与思考

推行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实践与思考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是指根据纳税人的纳税行为、纳税信用等因素将纳税人分为不同等级,对不同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差异化管理和服务。
这种管理模式的推行对于税务机关高效管理纳税人、提高纳税人的自觉遵税程度和纳税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本文将就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的实践与思考进行详细介绍。
一、实践措施(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依据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依据,一般包括纳税人的行业类型、纳税额、纳税信用等。
这些指标可以作为纳税人分类分级的主要依据,通过综合评价得出纳税人的等级分类,以便更好地进行差异化管理。
(二)分级标准的制定在建立分类依据的基础上,还需要制定相应的分级标准。
分级标准要具体、明确、公正,通过对纳税人不同指标的综合考量来确定纳税人的等级分类。
可以根据纳税人税款所占比例、纳税信用等级、行业行为特征等因素制定不同的分级标准,具体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制。
(三)不同等级纳税人的管理和服务在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中,不同等级的纳税人需要采取相应的管理和服务措施。
对于高信用、高纳税额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给予优惠政策、精细化服务等特殊待遇,以激励和鼓励这类纳税人的良好行为;对于低信用、低纳税额的纳税人,可以加强监管、加大问责力度,推动其提高自觉遵守税法的意识。
二、思考与建议(一)分类分级管理需加强数据整合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离不开大数据支持,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建立完善的纳税人信息库。
通过对纳税人的综合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可以更准确地确定纳税人的等级分类。
(二)分类分级管理要与信用评价相结合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应与纳税信用评价相结合,将纳税信用作为纳税人等级分类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对纳税人信用等级的评估,可以更好地判断纳税人的守法意识和自觉遵税程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三)分类分级管理要注重纳税人的主观意愿在实施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时,应尊重纳税人的主观意愿,并结合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92号2003-7-17各级税务机关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搞好学习、宣传和辅导,使广大税务干部、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广为知晓本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具体操作规定,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支持和配合;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要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观念,积极协调、沟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各地可以根据本办法的精神,确定开展此项工作的范围和进程,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报告总局; 附件: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第三条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第二章评定内容与标准第四条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内容为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接受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的情况,具体指标为:一税务登记情况1.开业登记;2.扣缴税款登记;3.税务变更登记;4.登记证件使用;5.年检和换证;6.银行账号报告;7.纳税认定情况包括一般纳税人认定等;二纳税申报情况1.按期纳税申报率;2.按期纳税申报准确率;3.代扣代缴按期申报率;4.代扣代缴按期申报准确率;5.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三账簿、凭证管理情况1.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2.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3.发票的保管、开具、使用、取得;4.税控装置及防伪税控系统的安装、保管、使用;四税款缴纳情况1.应纳税款按期入库率;2.欠缴税款情况;3.代扣代缴税款按期入库率;五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1.涉税违法犯罪记录;2.税务行政处罚记录;3.其他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前款指标累计值为100分,具体分值为:税务登记情况15分;纳税申报情况25分;账簿凭证管理情况15分;税款缴纳情况25分;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20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项内容分值进行分解细化;第五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按照第四条的评定内容分指标计分,设置A、B、C、D四级;第六条考评分在95分以上的,为A级;纳税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A级:一具有涉嫌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至评定日仍未结案或已结案但未按照税务机关处理决定改正的;二两年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新发生欠缴税款情形的;三不能依法报送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的;四评定期前两年有税务行政处罚记录的;五不能完整、准确核算应纳税款或者不能完整、准确代扣代缴税款的;第七条考评分在60分以上95分以下的,为B级;至评定日为止有新发生欠缴税款5万元以上的自评定日起向前推算两年内发生,至评定日尚未清缴的,不具备评定为B级纳税人的资格;对办理税务登记不满两年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视为B级管理;第八条考评分在20分以上60分以下的,为C级;考评分超过60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一律定为C级:一依法应当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二评定期内同时具备按期纳税申报率在90%以下,纳税申报准确率在70%以下,应纳税款按期入库率在80%以下,代扣代缴申报准确率在80%以下,代扣代缴税款入库率90%以下的;三两年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有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且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四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一年内两次不能按期抄报税的;五应税收入、应税所得核算混乱,有关凭证、账簿、报表不完整、不真实的;第九条考评分在20分以下的,为D级;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行计分考评,一律定为D级:一具有涉税犯罪嫌疑,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尚未结案的;二两年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行为记录的;三骗取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多缴税款退回的;第三章激励与监控第十条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以鼓励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第十一条对A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给予以下鼓励:一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二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办法: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相关资料后,当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三放宽发票领购限量;四在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的前提下,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五各地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采取激励办税的服务措施;第十二条对B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除在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退免、税务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常规税收征管外,重点是加强日常涉税政策辅导、宣传等纳税服务工作,帮助其改进财务会计管理,提高依法纳税水平,提升纳税信用等级;第十三条对C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管理,并可依法采取以下措施:一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二列入年度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对象;三对验证、年检等报送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复核;四发票的供应实行收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等办法;五增值税实行专用发票和税款先比对、后抵扣;六纳税人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应从严审核、审批;七各地根据情况依法采取其他严格的管理措施;第十四条对D级纳税人,除可采取上述C类纳税人的监管措施外,主管税务机关还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强化管理,并可实施以下措施:一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二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停止其出口退免税权;第四章评定组织与程序第十五条省一级或者市地一级或者县市一级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评定其所管辖的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两个年度评定一次;第十六条纳税人的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的内容和标准,以日常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为基础,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考评,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和验审,初步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第十七条主管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本项工作的协作,对各自初步确定的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按照从低原则共同核定;税收征管改革后,纳税人的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设置不一致的,由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核定;第十八条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各自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由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按照从低原则共同核定;第十九条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核定的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分别由主管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征求纳税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没有重大异议的,即可确定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有异议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研究后予以确定并告知有关各方;第二十条省一级或者市地一级或者县市一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可以选择适当方式将A级纳税人的名单予以公告;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向社会提供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查询;第二十一条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实施动态管理;A、B、C级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即降低为相应的纳税信用等级;第二十二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第二十三条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评定完毕,各级税务机关不得擅自将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情况和有关评定资料向社会公布或泄露给他人;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所称“以下”均不含本数,所称“以上”、“日内”、“年内”均含本数;第二十五条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致使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失真,给纳税人造成损失的,由税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确定开展此项工作的范围和进程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税务分类分级工作总结汇报

税务分类分级工作总结汇报
近年来,我国税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中税务分类分级工作的推进更是给税收管理带来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作为税务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我深感税务分类分级工作对税收管理的重要性,也深知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挑战性。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和我的团队一直致力于税务分类分级工作的推进,现在我将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总结汇报。
首先,我们深入研究了税务分类分级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施方法,明确了税收管理的分类分级原则和标准。
在此基础上,我们对税收主体进行了全面的分类,包括企业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纳税人等,确保每个纳税主体都能得到相应的税收管理服务。
其次,我们建立了完善的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包括建立了分类分级管理的标准流程和规范操作手册。
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我们能够更加有效地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主体进行分类管理,确保税收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另外,我们还加强了税收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了他们对税务分类分级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通过培训,我们的税收管理人员能够更好地掌握分类分级管理的方法和技巧,提高了税收管理的专业水平。
最后,我们还注重了税收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推广,通过各种途径向纳税主体宣传税务分类分级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增强了他们的纳税意识和合规意识。
总的来说,税务分类分级工作的推进对税收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税务分类分级工作,为税收管理工作的提升做出更大的贡献。
感谢各位领导和同事的支持和帮助,让我们共同努力,推动税务分类分级工作取得更大的成就!。
税务信用评级分类管理

税务信用评级分类管理在当今的经济社会中,税务信用评级分类管理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影响着企业的经营发展,也关系到整个市场经济的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税务信用评级分类管理,简单来说,就是税务机关根据企业或个人在税务方面的表现,对其进行信用等级的评定,并据此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
这一管理方式的核心在于通过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将其划分为不同的信用等级,从而实现对税收征管的差异化管理。
那么,税务信用评级是如何进行分类的呢?通常,税务信用等级分为 A、B、M、C、D 五个级别。
A级纳税人是信用表现最好的,他们在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务资料报送等方面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诚信度。
B 级纳税人的信用表现较好,基本能够履行纳税义务,但可能在某些方面存在一些小的不足。
M 级则主要适用于新设立企业或者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 70 分以上的企业。
C 级纳税人在纳税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可能有逾期申报、少缴税款等情况。
而 D 级纳税人则是信用表现最差的,通常存在严重的税收违法行为,如偷税、骗税等。
税务信用评级分类管理的意义重大。
对于税务机关来说,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
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征管措施,能够将有限的征管资源集中在信用等级较低、风险较高的纳税人身上,加强税收监管,减少税收流失。
同时,对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可以给予更多的便利和优惠,激励他们保持良好的纳税信用。
对于企业而言,税务信用评级直接关系到其发展和形象。
拥有良好的税务信用等级,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能够获得更多的优势。
比如,A级纳税人可以享受税务机关提供的绿色通道服务,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更加便捷高效。
在银行贷款、招投标等方面,良好的税务信用也能够增加企业的竞争力,为企业赢得更多的商业机会。
相反,如果企业被评为信用等级较低的级别,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重点监管,增加税务成本,甚至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标 签】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涉税事项管理,部门管理职责【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税总发〔2016〕99号【发文日期】2016-06-28【实施时间】2016-06-28【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征收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按照《》关于“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6月28日 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切实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其实施细则征纳成本,根据《》及和《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结合征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类分级管理是在保持税款入库级次不变的前提下,对纳税人和涉税事项进行科学分类,对税务机关各层级、各部门管理职责进行合理划分,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提升部分复杂涉税事项的管理层级,将有限的征管资源配置于税收风险或税收集中度高的纳税人,实施规范化、专业化、差异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方式。
第三条 分类分级管理应当遵循专业分工、监督制约、依法征管、科学效能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税务机关是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的主体,应当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协作沟通,防范管理漏洞,逐步实现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户、无差别管理向差异化管理、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的转变。
第二章纳税人分类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纳税人包括企业纳税人和个人纳税人。
其中企业纳税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个人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税务分类引导服务方案范本

税务分类引导服务方案范本税务分类引导服务方案一、背景概述税务分类是指对纳税人按照其纳税实际情况进行分类管理,从而实现税收管理的精细化和个性化。
当前,我国税务管理对于大多数纳税人来说依然存在一定的难度,尤其是对于刚刚成立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来说,税务问题更是他们面临的一大挑战。
因此,为了提高税务管理的效率和纳税人的满意度,有必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引导纳税人正确进行税务分类申报。
二、服务目标1. 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税务分类的重要性,提高纳税人认识自身纳税情况的意识;2. 引导纳税人根据自身经济活动特点,选择合适的税务分类,减少纳税风险;3. 提供专业的税务分类咨询服务,解答纳税人关于税务分类的疑惑;4. 提高税务管理的效率,降低纳税人申报成本,促进税收合规意识的提升。
三、服务内容1. 宣传教育(1)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税务分类相关宣传,向纳税人普及税务分类的意义和方法;(2)组织多场税务分类宣讲会,邀请税务专家为纳税人讲解税务分类的重要性和操作方法;(3)印发宣传册、海报等宣传材料,向纳税人介绍税务分类的基本概念和适用范围。
2. 咨询服务(1)设立纳税咨询热线,提供免费的税务分类咨询服务;(2)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咨询和答疑,解答纳税人在税务分类申报过程中的问题;(3)建设在线咨询平台,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在线咨询服务。
3. 指导申报(1)开展税务分类申报培训,提高纳税人对税务分类申报的了解和掌握;(2)为纳税人提供税务分类申报所需的表格和指南,指导纳税人正确填写申报表格;(3)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税务分类申报。
4. 风险评估(1)对注册登记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进行风险评估,提醒纳税人进行自查和自纠;(2)对导致纳税人误分类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3)建立纳税人诚信档案,对违规纳税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风险防范。
四、服务方式1. 线下服务通过办税服务厅设立专门的税务分类服务窗口,提供咨询、指导和申报等服务;2. 线上服务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平台,提供在线咨询和指导服务;3. 现场培训在企业园区、商会协会等地开展现场培训,提供深度的税务分类指导服务;4. 电话咨询通过税务咨询热线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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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税务局推行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指导意见》(税总发〔XX〕45号)、《XX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甘地税发〔2016〕394号)、《关于印发<XX省税务局关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地税发〔XX〕253)精神,进一步转变征管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征管效能,结合全市地税系统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依法征管、权责清晰、科学效能为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顶层设计、统筹实施,结合“放管服”改革和深化税务征管体制改革要求,以“一个目标、四个转变、两个提高”为主线,推动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的落实。
(一)“一个目标”努力构建以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提供优质便捷办税服务为前提,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集约高效的现代税收征管方式。
(二)“四个转变”在保持税款入库级次和入库地点不变的前提下,实现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户、无差别管理向风险管理、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的“四个转变”。
(三)“两个提高”通过转变征管方式,对纳税人加强税法遵从度分析,应对税收流失风险,堵塞征管漏洞;对税务人员加强征管努力度评价,防范执法和廉政风险,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管效能。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坚持顶层设计、自上而下推进改革与基层探索实践相结合,在承接好总局、省局各项任务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省局、市局统一规划,以县区局为主体、整体推进,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分步实施、不断完善,积极推动征管方式转变。
(二)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注重工作的统一性、协同性,将改革税收管理员制度、分类分级管理、风险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等一体化考虑、统筹推进。
以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为着力点,通过转变职能、优化配置、健全机制,力争在税收管理员制度改革、推进分类分级管理、优化征管资源配置、风险管理等焦点问题上取得突破,以点带面,激发改革动力。
(三)坚持试点完善与逐步推行相结合考虑推进改革的艰巨性,在方案设计上体现“粗细合适”,按照试点先行、总结完善、稳中求进、逐步推广的思路,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既要有推进改革的整体安排,又要体现适度性,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四)坚持广泛借鉴与继承创新相结合在坚持总局、省局既定方向、目标、原则的前提下,认真总结专业化管理、风险管理好的做法及经验,结合实际,勇于探索,深入实践,逐步形成符合XX实际的税收征管方式。
三、组织机构由市局已经成立的“《深化税务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该方案的落实,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征管科。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本方案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
具体包括:听取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推进分类分级管理中遇到的重点问题;研究审议推进分类分级管理过程中出台的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制度;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指导、督促全局抓好方案的实施工作;研究决定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其他重要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工作事项;组织成员单位对各县区方案进行论证和完善;跟踪了解县区局工作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督促各科室抓好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承办领导小组会议,起草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和推介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内容(一)合理划分涉税事项及职能部门涉税事项分为纳税服务事项、基础管理事项、风险管理事项和法制事务事项。
1.纳税服务事项。
纳税服务事项由市局纳税服务科统筹管理,各单位征收服务分局(科)和各农村征收管理分局具体负责。
2.基础管理事项。
基础管理事项由市县区两级征管科、政策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统筹管理,各税源管理分局具体负责。
3.风险管理事项。
风险管理事项按照纳税人分类实行分级管理,大企业、省级重点税源企业和市级重点税源企业风险事项由市局税收风险管理科统筹管理,高等风险移送市局稽查局实施稽查,中等风险由市局税收风险管理团队进行应对;低风险事项由各县区局和XX局负责应对,在进行应对时也应当遵循风险分级管理的原则,合理划分应对层级。
4.法制事务事项。
法制事务事项由市局及县区局法规科(政策部门)负责管理。
(二)合理划分纳税人类别级别按照《XX省税务局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纳税人包括企业纳税人和个人纳税人。
企业纳税人分类以规模和行业为主,兼顾特定业务类型,按规模分为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和一般税源企业。
结合实际情况,我市按行业加规模或按规模两种方式对纳税人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市级重点税源为总局千户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XX局和市局XX局年纳税300万元以上纳税人以及各县局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各县区局及市局XX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确定本级重点税源。
(三)合理调整人员及机构职能1.明确市级重点税源管理权限由于目前市局XX局运行较为平稳,为了避免管户过多导致征管精力不足和管理质量的下降,对于XX局符合市局重点税源标准的纳税人暂不调入XX局,仍由XX局实施管理。
基于保证入库级次不变、方便就近管理和纳税人便利办税的考虑,各县符合市级重点税源标准的纳税人仍由各县负责管理。
2.提升县区风险管理部门能力调整县区局税收风险管理科岗位职数,抽调具有税收风险分析、应对能力的人员充实到税收风险管理科。
主要负责本级税收风险应对任务的发起和上级推送税收风险应对任务的统一接收、一户式统筹和逐级推送工作。
同时,组建县区局风险管理团队(或税收风险管理分局),负责完成本级税源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3.合理调整基层征管分局职能各县区要充分结合本单位人员基层机构设置情况,遵循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在总体机构、人员编制不变的情况下合理调整现有基层征管分局职能。
条件允许的县区可将重点税源管理、一般税源管理、税收风险管理职能由专门的机构负责。
基层机构较少的单位也可将就近的农村征管分局纳入统筹调整、或在分局内部实行分组负责,也可由风险管理科人员承担本级重点税源职能。
4.合理调整基层管理人员职能根据总局修订的《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合理分解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
按照还权、还责于纳税人的要求,对应由纳税人自主承担的事项予以取消。
根据涉税事项分类分级管理原则,将属于纳税服务、法制事务等事项从税收管理员职责中分离出来,由专职部门承担,使税收管理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重点向从事税收基础管理和风险管理工作转型。
税收管理员由属地固定管户改为分类分级管户,各级地税机关按照权责统一原则履行税源管理职责。
5.合理确定税收收入任务计划基层征管分局职能调整后必然要对税源进行重新配置,要按照“依法组织收入第一要务”的要求,坚持税源与任务匹配原则,根据税源情况,对各单位承接的组织收入任务进行合理测算和确定。
建议具有税源管理职责的机构应当根据调整后的税源情况承担适度、匹配的收入任务,全职能税收风险管理分局也应当比照稽查部门下达合理的税收任务。
五、工作步骤根据“坚持试点完善与逐步推行相结合”以及“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市局确定由XX县税务局开展改革试点,其他县区作为第二批改革单位。
(一)制定方案阶段(XX年10月17日-11月15)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市局工作方案并经市局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下发各单位执行。
XX县局应当在市局方案的大框架下,结合自身实际,对机构职能调整等要求进行进一步细化,形成具体、合理的工作方案报市局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二)先行试点阶段(XX年11月16日-11月30日)XX县局要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完成机构、人员、税源及各应用系统的调整,调整前要做好历史数据的保存和备份。
在此期间,其他县区要充分借鉴XX县局成熟方案,研究制定本地方案,11月30日前将方案提交市局审批。
(三)总结完善阶段(XX年12月1日-12月15日)该阶段XX县局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为全面推开该项工作提供样板。
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质询等方式对其他县区方案进行论证,进行完善后由市局批准执行。
(四)全面推开阶段(XX年12月15日-12月31日)第二批改革单位要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在12月底前完成机构、人员及管户及各应用系统的调整。
税源调整完成后要在本地主流媒体、办税场所、外网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告。
XX年1月1日起,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分级分类管理为抓手的全新税收征管体制基本成型,进入优化、完善阶段。
六、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是税务系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涉及税务系统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的重大调整。
全市地税系统要从增强国家治理能力的高度,深刻认识转变税收征管方式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汇聚各方力量和智慧,全力以赴推动方案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明确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机构,或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或指定由现有的转变税收征管方式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
各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领导职能,加强对工作的指挥、协调,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认真细致做好税务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各方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加强工作保障要切实加大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保证工作顺利推进。
对工作过程中的资金及人才资源需求,要优先给予保障。
对转变征管方式中涉及增配、优化信息化设施的,要给予全力支持。
(四)积极稳妥推进各单位要将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紧密结合,综合考虑相关改革措施的关联性,不断总结经验,稳步推进改革。
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平稳有序,确保干部队伍稳定。
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落实分级管理职责,加强沟通协作,避免在征管方式转变过程中出现税源管理缺位和引发征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