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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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工作的管理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工作的管理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工作的管理规定1. 背景本文档旨在明确和规范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工作的管理程序和相关事项,确保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免和解聘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2. 管理程序2.1 选拔程序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应根据岗位要求、个人能力和素质进行评估,并通过以下程序进行:- 发布选拔公告,明确岗位需求和选拔标准;- 收集候选人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筛选;- 组织面试、测评和背调等环节,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 确定最终候选人,并进行胜任性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聘用建议和任免决策。

2.2 任免程序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根据选拔结果和岗位需求,经以下程序进行:- 提出任免意见和决策建议;- 聘用决策审批,由公司高层或董事会进行审批;- 签订相关合同和协议,明确职责和权益;- 进行必要的培训和介绍,以适应新岗位并了解公司文化;- 正式上任,开始履行职责。

2.3 解聘程序高级管理人员的解聘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公司政策,经以下程序进行:- 提出解聘意见和决策建议;- 解聘决策审批,由公司高层或董事会进行审批;-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解聘协议,并进行必要的赔偿;- 终止福利和权益,清理岗位权限。

3. 相关事项3.1 保密义务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保守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相关信息损害公司利益。

3.2 绩效考核高级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绩效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业绩,作为任免和解聘的重要依据。

3.3 纠纷解决任免和解聘过程中出现的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避免引发法律纠纷。

4. 执行与监督上述任免工作的执行和监督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注意:本文档仅为管理规定的概述,具体操作细则和流程请参阅相关制度文件和法律法规。

*。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3篇)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3篇)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提高高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股东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一)董事会秘书(二)集团总裁、副总裁、总监(三)省级/城市公司总经理第二章任用第三条任用程序:(一)总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二)副总裁、总监、省级/城市公司总经理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四条高管人员的选拔坚持“先内后外”、公平竞选基本原则。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一)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二)受禁治产(禁止治理自身资产)宣告,尚未撤销者;(三)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四)吸食____者;(五)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六)被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七)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第三章任期第八条总裁、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总监、分/子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已满,可以续聘。

第四章离任第九条本制度所称离任包括适用本制度人员的调任、辞职、解聘。

第十条离任必须经过离任审计。

若审计结果正常,准予离任;若审计结果异常,将追究其有关责任。

第十一条离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任之前离任的,其职务由其直接上级或直接上级指定的人员代理。

第十二条集团总裁辞职,应提前三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报告。

在董事会未做出决议之前,当事人应当正常履行其职责,以维持集团正常经营。

第十三条集团副总裁、总监及各分/子公司总经理辞职,应提前两个月向总裁提交辞职申请报告,在征求集团总裁的意见之后,报董事会审批,在董事会未做出决议之前,当事人应当正常履行其职责,以维持集团正常经营。

第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公司将对其做出免职和解聘:(一)由于工作能力和其他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岗位者;(二)违反集团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四)其它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出现时。

第十五条免职和解聘需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提前通知。

高层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高层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高层管理人员任免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和标准,确保选拔和聘任高层管理人员的公平、透亮和高效,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益。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免和解聘工作,包含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等。

第二章选拔程序和标准第三条提名候选人公司任命董事为高层管理人员的职位时,首先需在董事会召开之前,由人力资源部向董事会供应候选人名单。

同时,要求人力资源部向候选人发出相关的选拔料子要求和程序。

第四条招聘程序(一)公司人力资源部应依据岗位需求、企业战略及业务发展情况,订立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二)招聘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发布岗位招聘信息:人力资源部门向内外部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包含岗位说明、职责要求、待遇福利等。

2. 简历筛选和初步面试:人力资源部依据岗位要求筛选简历,并进行初步面试。

3. 综合面试和评估:由公司组织综合面试和评估,确定候选人名单。

4. 考察和背景调查: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和背景调查,确认其资格和信誉。

5. 决策和任命:经公司相关部门和高级管理人员讨论,最终由董事会决议任免结果。

第五条选拔标准公司选拔高层管理人员应遵从以下原则和标准:(一)岗位要求:依据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

(二)履历和本领:候选人应具备相关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应的职责。

(三)领导本领:候选人应具备良好的领导本领、团队合作本领和组织协调本领。

(四)道德品质:候选人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具备高度的职业操守和诚信度。

第三章任免程序和标准第六条任命程序公司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任免时,应遵从以下程序:(一)提名人选:由董事会成员或人力资源部提名候选人。

(二)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候选人进行审议,并最终决议是否任免。

(三)聘书发放:董事会决议任免的候选人,由董事长向其发放正式的聘书。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本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本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命和解聘程序,建立科学、公平、公正的管理,根据公司的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选拔程序第二条公司将根据岗位的需求和要求,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

第三条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程序如下:1. 确定招聘计划: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确定招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数量和岗位要求。

2. 招聘公告:发布高级管理人员的招聘公告,明确岗位要求、薪酬待遇、招聘流程等信息。

3. 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要求,对申请人的简历进行筛选,初步确定符合岗位要求的候选人。

4. 面试评估:组织候选人进行面试,并根据面试结果进行评估和排名。

5. 终面评审:由公司高层领导对最终候选人进行终面评审,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6. 录用决定:根据终面评审结果,由公司领导层作出录用决定,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任免程序第四条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如下:1. 提名候选人:根据公司的需要和业务发展情况,由相关部门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2. 综合评估:由公司内部评估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包括绩效考核、能力背景、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

3. 内部审查:公司将组织内部审查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包括个人资料、背景调查等。

4. 决策会议:公司高层领导将召开决策会议,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并作出决策。

5. 任命通知:根据决策结果,公司将向被任命的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正式的任命通知。

第四章解聘程序第五条高级管理人员的解聘程序如下:1. 发现问题:一旦发现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法、失职、失职、渎职等问题,公司将及时调查核实。

2. 内部调查:公司将组织内部调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

3. 迫使程序:根据调查报告的结论,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迫使程序。

4. 终止劳动合同:经过程序合法合规的迫使程序后,公司有权决定终止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六条公司将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免和解聘,确保相关程序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本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本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工作的管理,确保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机制科学、公正、有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任免的程序第二条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按照以下顺序进行:1. 提名:由提名单位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2. 审核:由任免机构对候选人进行审核;3. 决策:由任免机构根据候选人的审核结果作出最终决策;4. 任命:由任免机构发布任命通知,对通过审核的候选人正式任命。

第三条提名单位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提名单位应当真实客观地评价候选人的能力、工作经历和品德;2. 提名单位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候选人的评价。

第四条任免机构对候选人的审核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1. 对候选人的能力、经验、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估;2. 对候选人的个人品德、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3. 对候选人的政治觉悟、忠诚度等进行审查;4. 对候选人所从事的领域的专业知识进行评估;5. 对候选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进行评估。

第五条任免机构对候选人的决策应当充分考虑提名单位的评价和审核机构的评估结果,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适当的决策。

第六条任免机构对候选人的任命通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 任命的岗位和职责;2. 任命的期限;3. 任命的待遇和福利;4. 任命的条件和要求。

第三章提名单位的责任第七条提名单位应当按照程序和标准对候选人进行评估,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支持。

第八条提名单位应当保障提名程序的公正、公开和科学,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应的选拔流程和面试环节。

第九条提名单位应当对提名的候选人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四章任免机构的责任第十条任免机构应当按照程序和标准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作出决策。

第十一条任免机构应当保障审核程序的公正、公开和科学,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应的评估和审查环节。

第十二条任免机构应当对候选人的审核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章候选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候选人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工作经历,并配合提名单位和任免机构的审核工作。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建立与完善集团公司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制定有效的关键岗位继任者与后备人才甄选计划与岗位轮换计划、内部兼职计划、在职辅导、在职培训等人才培养与开发计划,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以便建立集团公司的人才梯队,为集团公司的可持续进展提供智力资本支持。

本制度中集团公司是指****集团公司,子公司是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

第二条原则坚持“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的培养原则,并采取“滚动进出”的方式进行循环培养。

第三条人才培养目标集团公司人才培养目标始终坚持“专业培养与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人才培养政策,即集团公司培养专家型的技术人才与综合型的管理人才。

专家型的技术人才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综合型管理人才指在本公司或者者本部门工作领域具备全面知识,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四条人才培养组织体系集团公司建立“统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职能中心与子公司、各事业部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负责人才培养对象的初步甄选与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集团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人才培养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人才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标准与程序的制定、培养对象的确定与培养计划的统筹安排。

第五条要紧内容1、关键岗位继任者与后备人才的甄选;2、岗位轮换;3、内部兼职;4、人才调配;5、在职辅导、在职培训与内部讲师队伍的建立;6、人才培养的考核评价;7、晋升与淘汰。

第六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各职能中心及所有下属子公司。

第二章关键岗位继任者与后备人才的甄选第七条目的通过科学的测评,慎重地甄选,选拔出真正具有领导潜质的后备人才,以树立集团公司用人及人才晋升理念。

第八条甄选条件(一)知识经验与工作业绩。

基于“知识全面、经历丰富、业绩出色的员工综合素养较强,同时服众”的假设。

(二)关键资质。

基于“在每个岗位上,都有一些人做得比其他人好,绩效好的人与绩效平平的人采取的工作方式是不一致的;高绩效者之因此能采取不一致的工作方式,是由于他们具备了通常人所没有的某些特质,而正是这些特质导致了他们的高绩效”的假设。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模版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模版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背景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严格、有效的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确保企业高级管理层人员的任免程序公正、透明,并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能力和管理经验,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做出积极贡献。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中高级管理职位的人员任免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总监等职位。

三、任免程序1. 内部推荐: 高级管理层人员的任免应首先由公司内部进行推荐。

任免的职位应根据公司的业务需求和战略方向进行确定。

2. 甄选委员会: 公司设立甄选委员会负责审核和评估对高级管理人员内部推荐的候选人。

甄选委员会由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外部专家参与。

3. 综合评估: 甄选委员会将对候选人进行全面综合评估,包括个人素质、工作经验、领导能力等方面的考量。

评估结果将作为任免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4. 决策审议: 甄选委员会将对候选人的评估结果进行审议,并就任免事宜进行决策。

决策结果应得到董事会的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备案。

5. 通知和公告: 公司将对任免事宜进行通知,并通过公司内部通讯渠道进行公告,以确保信息的传递和透明度。

四、任免标准1. 能力和素质: 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领导才能,能够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的实施和业务的发展。

2. 经验和背景: 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和良好的学术背景,能够在复杂的商业环境下应对各种挑战。

3. 遵纪守法: 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4. 团队合作: 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团队成员和其他部门紧密协作,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努力。

五、反馈和评估1. 职业发展辅导: 公司将为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职业发展辅导和指导,帮助其进一步提升能力和能够适应公司的战略变化。

2. 绩效评估: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将定期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任免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3. 个人成长计划: 公司将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发展需求,制定个人成长计划,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三篇)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三篇)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是指对企业高级管理层人员进行任免的一种制度安排。

它是企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合理、公平、透明地选拔、任用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企业决策层的能力和素质,确保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一般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任职条件:明确高级管理人员的背景、能力要求,如专业背景、工作经验、领导能力等。

2. 选拔程序:设立选拔委员会,负责对候选人进行评估和筛选,然后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人选。

3. 任职合同:设立明确的任职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薪酬、福利待遇、职责和绩效指标等。

4. 薪酬制度: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励制度,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和贡献进行薪酬调整,激励他们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5. 考核评估: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调整薪酬、升降职位、奖惩等的依据。

6. 解聘程序:设立解聘委员会,明确解聘程序和条件,包括绩效不达标、违反法律法规、道德失范等情况。

7. 风险防控: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风险防控,如了解其个人背景、家族关系、储备人才计划等,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企业风险。

总的来说,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的设立能够帮助企业选聘到具备专业知识和领导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提高企业决策层的素质和能力,促进企业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二)以下是一个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确保人事决策的公开、公平和合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任免程序第二条任命高级管理人员需经以下程序:1. 提名:由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管理层提名潜在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将候选人名单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 审批:人力资源部门收到候选人名单后,将组织审核候选人资历、经验和能力,并进行背景调查。

3. 评估:人力资源部门将组织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包括面试、能力测试等评估手段,并将评估结果上报给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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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2050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控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1)控股总部
1)事业部总经理
2)各职能部门部长及副职
3)事业部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及副职
(2)分子公司
1)全资子公司执行董事
2)参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委派监事
3)分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4)委派财务总监与财务经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三条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应职位“职务说明书”的要求。

第四条人员任用应按照任务需求,以核定的定编人数为限。

第五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再纳入提名与任用范围。

第六条任用程序:
(1)控股
1)事业部总经理——由总裁办公会提名,董事会审批
2)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分管副总裁提名,总裁审批
3)事业部部门负责人及副职——由分管副总裁或事业部总经理提名,总裁审批
(2)分子公司
1)全资子公司执行董事——由控股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2)参控股公司委派董事——由控股总裁提名,党委会/董事会审议,参控股股
东会聘任
3)参控股公司委派监事——由控股总裁提名,党委会/监事会审议,参控股股
东会聘任
4)分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总经理——由控股分管副总裁或事业部总经理组织提
名,总裁办公会聘任;
5)分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副总经理——由分管副总裁或事业部总经理组织提名,
控股总裁审批;
6)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由分管副总裁或事业部总经理建议,控股总裁办公会
组织提名,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审批
7)控股子公司副总经理——由控股子公司总经理、控股分管总裁或事业部总经
理建议,总裁办公会组织提名,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审批
8)分子公司委派财务经理——由控股财务副总裁提名,总裁审批
9)参控股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由控股财务副总裁建议,总裁办公会提名,
参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决议
第七条选拔
(1)选拔本着“提名竞岗”、“先内后外”、公平竞选、多方位测评的基本原则。

(2)选拔可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主要渠道有以下两种:
1)内部招聘:各级用人单位的负责人根据专业经验从公司内部现有的人员中选
出适当人选作为空缺职位的候选人,提交上级直属单位进行审议。

根据审议
结果,由任免程序中所规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任免;
2)外部招聘:如果公司内部人员难以满足公司空缺职位的人员需求,可采用外
部招聘方式。

外部招聘的候选人可有以下几种来源:发布招聘信息征集;通
过公司员工、朋友、相识人员介绍、推荐;委托猎头公司物色等等;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剥夺公民权利,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受禁治产(禁止治理自身资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吸食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第三章任期
第九条委派董事、委派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已满,可以续聘。

第十条事业部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

任期已满,可以续聘。

第十一条事业部副总经理与事业部总经理任期相同,任期已满,可以续聘。

第十二条分子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

任期已满,可以续聘。

第十三条分子公司副总经理与事业部总经理任期相同,任期已满,可以续聘。

第十四条委派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已满,可以续聘,但是在一个单位至多可以连任两届。

第四章离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所称离任包括适用本制度人员的调任他职、辞职、解聘。

第十六条在任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应予以解聘。

第十七条离任必须经过离任审计。

若审计结果正常,准予离任;若审计结果异常,转移党委工作部,由党委工作部组织审查确定后,追究其有关责任。

第十八条在任人员若因业务发展等原因需予调任,应征得其所在单位直接上级同意,按照任免的程序办理调任手续。

第十九条被调任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续交接工作,方可到新任部门就职。

第二十条被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任之前离任的,其职务由其直接上级或直接上级指定的人员代理,并通报控股董事会或控股子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被调任人员薪资按其到任新职位之日起采用新职位相应的薪资待遇。

第二十二条控股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参控股子公司委派董监事辞职,应提前三个月向总裁或董事会提交离任和辞职申请报告和有关事项说明,在征求控股总裁的意见之后,报董事会审批。

在董事会未做出决议之前,除非另行通知,当事人应当正常履行其职责,以维持公司正常经营。

第二十三条分子公司总经理辞职,应提前三个月向控股总裁提出离任申请报告和相关事项说明,由分子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四条分子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辞职,应提前两个月向控股总裁或直接上级财务负责人提出离任申请报告和有关事项说明,征求本单位总经理意见后,由控股总裁做出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二十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公司将对其做出免职和解聘:
(1)由于工作能力和其他原因,不能胜任现职者;
(2)违反公司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3)触犯法律,由司法机关受理者。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控股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

此前控股相关的管理规定,凡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经控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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