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方案
非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方案

非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方案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员工持股方案被广泛应用并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
针对非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方案也是一种重要的组织架构工具,能够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凝聚员工团队力量、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本文将从员工持股方案的定义、设计原则、实施步骤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多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员工持股方案的定义员工持股方案是指公司根据一定规则,向员工提供购买公司股份的机会,并以此作为一种激励措施。
通过购买公司的股票,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与公司的利益紧密相连,形成利益共享的共同体。
二、员工持股方案的设计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员工持股方案设计应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都能有机会参与,不偏袒特定个体。
持股机会和权益分配应基于员工的业绩、贡献和时间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分配。
2. 长期激励原则:员工持股方案应注重长期效应,鼓励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
股权的激励应绑定员工与公司的发展目标,以培养员工忠诚度和长期价值的意识。
3. 风险回报原则:员工持股方案应考虑员工购买股权所面临的风险,以及潜在的回报。
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市场风险、行业前景等因素,确保员工获得合理的回报。
4. 管理与控制原则:员工持股方案设计应考虑公司治理结构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在实施过程中,应设立相应的监管和管理机制,确保员工持股方案的透明度与运作良好。
三、员工持股方案的实施步骤1. 制定方案目标:在制定员工持股方案之前,公司需要明确方案的目标、目的以及所希望实现的效果。
这些目标可以包括提高员工满意度、增强员工忠诚度、推动公司发展等。
2. 设计具体方案:在制定员工持股方案时,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员工的需求和公司治理的要求等因素,设计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
具体方案可以包括购股价格、持股期限、股权分配等内容。
3. 落实方案合规性:员工持股方案需要与相关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一致,确保方案的合法合规。
在方案设计完成后,应向相关部门报批或备案,并获得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国企员工持股方案

国企员工持股方案第1篇国企员工持股方案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改革日益深入,员工持股作为一种激励约束机制,有助于提高员工积极性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为规范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充分发挥持股制度的优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目标1. 激发员工创新精神和主人翁意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
2. 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机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 促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股权结构,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4. 确保员工持股合法合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三、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国有企业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四、持股方式1. 员工持股采取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相结合的方式。
2. 直接持股是指员工直接持有企业股权,享有股东权益。
3. 间接持股是指员工通过职工持股会、信托计划等载体间接持有企业股权。
五、股权来源1. 企业增资扩股: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将部分股权分配给员工。
2. 股权转让:企业原有股东将部分股权转让给员工。
3. 股权激励: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部分股权授予员工。
六、持股比例1. 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30%。
2. 单个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
七、持股条件1. 员工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员工须在企业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
3. 员工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4.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优先参与持股。
八、资金来源1. 员工持股资金来源包括个人出资、银行贷款、企业资助等。
2. 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为员工持股提供财务支持。
3. 员工持股资金必须合法合规,严禁挪用公款、套取资金等行为。
九、持股价格1. 持股价格原则上参照企业最近一次股权转让价格或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
2. 持股价格由企业与员工协商确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员工持股方案及公司入股注意事项

员工持股方案及公司入股注意事项员工持股方案是指公司向员工开放股权投资的机制,通过员工持股,可以激励员工忠诚、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增加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然而,员工持股方案与公司入股涉及多方利益,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员工持股方案的设计1.目标明确:员工持股方案的设计应明确目标,例如激励员工留任、促进团队合作、激发创新等。
2.股权比例:方案中应明确员工持股的比例,通常是按照职位级别、工作表现、贡献等指标进行分级。
3.股权分配方式:可以选择直接购买股权、赠予股权或者提供配股等多种方式进行分配。
4.股权锁定期:为避免员工短期获利后离职,可以设定股权锁定期,鼓励员工长期持有股权。
5.风险控制:要确保持股方案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可以设立回购条款或者限制转让的条件。
1.法律法规:在设立员工持股方案和公司入股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股票发行注册制度、证券法等。
2.股权结构:应考虑公司股权结构的平衡,避免过度集中持股,防止形成股权激励机制失效或损害公司治理。
3.公司估值:公司入股需进行估值,可以选择市值评估、盈利法评估或者市场对比法评估等各种方法进行确定。
4.合同约定:在公司入股协议中,应明确股权转让价格、转让方式、股权转让受限等事项,保护各方的权益。
5.透明度和公平性:对员工持股方案和公司入股的信息应保持透明,并确保方案的公平性,避免产生不公平待遇和纠纷。
三、员工持股方案的管理1.信息披露:公司应及时向员工公布公司业绩、财务状况、重大事件等信息,增加员工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
2.股权回购:公司可以设立股权回购机制,回购员工持股,以保持公司股权结构的平衡。
3.离职处理:员工离职后,应有明确的股权处理方案,如回购、转让给其他员工或者保留原股权等选择。
4.奖励与激励:员工持股方案应与员工激励机制相结合,例如设立分红计划或者提供其他激励方式,进一步激发员工积极性。
总之,员工持股方案和公司入股需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明确目标和约定,保持透明公平,确保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以达到促进员工忠诚和提升公司竞争力的目标。
非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方案

非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方案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金融市场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非上市公司开始关注员工持股方案。
员工持股方案作为一种激励手段,可以有效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
本文将探讨非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方案的具体内容、实施原则以及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
一、员工持股方案的具体内容非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方案是通过向员工发行股权、股票期权或者优先认购权等方式,让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股权激励:公司向员工发行一定数量的股份,作为激励员工的一种方式。
员工可以通过购买公司股份的方式,持有公司的股权,并享受相应的股权收益。
2. 股票期权:公司向员工授予购买公司股票的期权,即员工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特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员工在期权行权后,可以获得相应的股票收益。
3. 优先认购权:公司向员工提供优先认购公司股份的权利,即在公司融资或者股权转让时,员工有优先购买公司股份的权利。
这一权利可以让员工在公司发展壮大时获得更多的股权收益。
以上三种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根据公司的特定情况和需求来确定。
二、员工持股方案的实施原则1. 公平公正:员工持股方案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所有员工在方案中享有平等的权益。
不论职位高低,每个员工都有获得股权的机会。
2. 激励导向:员工持股方案的目的在于激励员工,促使他们为公司的发展贡献更多。
因此,在制定方案时,应该充分考虑到员工的激励需求,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让员工能够通过持股获得一定的回报。
3. 长期稳定:员工持股方案应当是长期稳定的,不能过于短视和短期化。
只有持久的股权激励才能真正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使他们对公司有更深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4. 监管透明:非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方案的实施应当具备监管透明的特点,确保方案的公开、公正和透明,防范操纵等违法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在实施非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方案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包括:1. 风险管理:员工持股涉及到风险管理问题,特别是在股市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员工可能面临股权价值下跌的风险。
员工持股后的股权分配方案

员工持股后的股权分配方案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激励机制,通过鼓励员工持有公司股权,来推动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和业绩改善。
在员工持股计划中,股权分配方案起着核心的作用,它决定了员工持股的比例、分配的方式和时间等关键因素。
下面是一份员工持股后的股权分配方案的示例,供参考:一、方案背景和目的1.1 背景公司为了进一步激发员工主人翁意识和积极性,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决定推行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相应的股权分配方案。
1.2 目的本方案的目的是创建一个公正、透明的员工持股制度,通过提供股权激励,吸引和留住人才,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实现公司与员工利益的共享。
二、股权分配原则2.1 公司股权总量为X股,其中Y%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部分用于其他股东。
2.2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权分配将以绩效、岗位等级、工作年限及贡献度等因素为依据,公平合理地进行分配。
2.3 员工持股计划实行股份限制期,鼓励员工长期持有公司股权。
三、股权分配方案3.1 分配比例员工持股计划的股权分配比例将根据员工绩效、岗位等级和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如下:- 高级管理层:占员工持股计划总股权的10%;- 中层管理层:占员工持股计划总股权的20%;- 基层员工:占员工持股计划总股权的70%。
3.2 分配方式员工持股计划的股权分配将以现金或股票的形式进行,具体方式根据公司情况及法律法规进行灵活选择。
3.3 分配时间和限制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权分配时间将由公司董事会确定,股票或股份的解禁期为持股计划开始实施第一天起的3个年度。
3.4 股权期权为了进一步激励员工,公司将设立股权期权计划,将一部分股权留作期权激励,具体分配比例和条件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四、股权分配流程4.1 员工申请公司将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申请渠道,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符合条件,向公司提出申请。
4.2 审批流程公司将设立员工持股计划审批委员会,对员工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分配过程公正、透明。
员工持股方案范文通用版

员工持股方案范文通用版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员工持股方案是指企业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发展,推动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和员工持续成长,而设立的一种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方案的实施对于企业和员工双方都有很大的好处。
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通过员工持股方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于员工来说,可以通过员工持股方案分享企业成长红利,实现个人财富增长,同时也能共享企业的成长成果,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一、员工持股方案的实施方法(一)员工持股方案的实施方法包括:1. 企业直接向员工认购股份;2. 企业设立特定员工持股计划,员工向公司认购股份;3. 企业设立员工持股基金,员工通过购买基金来实现持股。
(二)员工持股方案的实施条件1. 企业应具备一定规模,稳定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2. 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要规范,投资者权益得到保护;3. 企业员工要具备相应的购股条件,如工作年限、业绩考核等;4. 企业应规范制定员工持股方案的管理规定,明确激励目标和激励方式。
二、员工持股方案的激励效果(一)员工持股方案可以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绩效。
员工持股方案可以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通过股权激励使员工更加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从而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创造力,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
(二)员工持股方案可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员工持股可以使员工更加主动地参与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提高企业的灵活性和竞争力。
员工和企业利益相关,员工将更加积极地为企业创造价值,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员工持股方案可以提高员工忠诚度和稳定性。
员工持股可以使员工分享企业成长的成果,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减少人员的流动性,提高企业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三、员工持股方案可以培养企业文化员工持股可以帮助企业建立一种共同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提升企业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增强企业的内部凝聚力。
员工持股股权分配方案

员工持股股权分配方案员工持股股权分配方案一、方案背景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员工持股股权分配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可以有效地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团队凝聚力,推动企业的发展。
员工持股股权分配方案通过让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使得员工与企业的利益紧密结合,形成共赢的局面。
二、方案目标员工持股股权分配方案的目标是通过股权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和主人翁意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三、方案设计1. 股权分配比例根据员工的职务、责任和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不同职级的员工持股比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团队可以享受更高的股权分配比例。
2. 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股权分配可以采用股权期权的形式,即员工在一定时间内可以按照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
这种方式既可以激励员工长期为企业发展贡献,又可以控制成本和风险。
3. 股权封锁期为了避免员工迅速抛售持股股权,影响企业的稳定发展,可以设置股权封锁期,即员工购买公司股票后一定时间内不得转让或出售。
封锁期的长度可以根据员工职务、贡献和持股比例的大小进行设置。
4. 分红和股息权员工持股股权分配可以享受股息权和分红权,即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
这样可以进一步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5. 股权回购和解约机制为了适应员工离职、退休等情况,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股权回购和解约机制,以保证员工持股股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6. 股权激励宣传和培训为了让员工了解和理解员工持股股权分配方案的意义和机制,企业应组织相关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对股权激励的认知和积极性。
四、方案实施1. 设立员工持股股权分配专项基金企业可以设立员工持股股权分配专项基金,用于购买员工持股股权、支付股权分红等相关费用。
2. 制定相关政策和文件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员工持股股权分配政策和实施细则,并报经公司董事会审批。
3. 阶段性实施员工持股股权分配方案可以分阶段实施,先从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团队开始,逐步向其他员工推广和实施。
员工持股方案

员工持股方案一、有关政策规定1、《有关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旳意见》,2023年6月要点:(1)重要采用增资扩股、出资新设方式开展员工持股,保证国有资本处在控股地位。
(2)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奉献占比较高旳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如下统称科技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3)员工范围。
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旳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
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持股。
外部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参与员工持股。
(4)员工出资。
员工入股应重要以货币出资,并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
员工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旳,应提供所有权属证明并依法评估作价,及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5)试点企业、国有股东不得向员工免费赠与股份,不得向持股员工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6)入股价格。
按照有关规定对试点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员工入股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立案旳每股净资产评估值。
(7)持股比例。
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企业总股本旳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企业总股本旳1%。
(8)股权构造。
实行员工持股后,应保证国有股东控股地位,且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企业总股本旳34%。
(9)持股方式。
持股员工可以个人名义直接持股,也可通过合作制企业、企业制企业、资产管理计划等持股平台持有股权。
(10)股权管理主体。
员工所持股权一般应通过持股人会议等形式选出代表或设置对应机构进行管理。
代表持股员工行使股东权利。
全文见附件12、《江苏省国有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暂行措施》,1999年7月要点:(1)合用于国有企业改制设置旳股份有限企业、有限责任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
(2)职工股份可由职工本人以自然人身份直接持有,也可设置职工持股会集中管理持有。
(3)内部职工持股数额,应当根据企业规模和职工出资能力确定。
容许国有小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总额占控股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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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方案一、相关政策规定1、《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2016年6月要点:(1)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方式开展员工持股,保证国有资本处于控股地位。
(2)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以下统称科技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3)员工范围。
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
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持股。
外部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参与员工持股。
(4)员工出资。
员工入股应主要以货币出资,并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
员工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的,应提供所有权属证明并依法评估作价,及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5)试点企业、国有股东不得向员工无偿赠与股份,不得向持股员工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6)入股价格。
按照有关规定对试点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员工入股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
(7)持股比例。
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1%。
(8)股权结构。
实施员工持股后,应保证国有股东控股地位,且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4%。
(9)持股方式。
持股员工可以个人名义直接持股,也可通过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资产管理计划等持股平台持有股权。
(10)股权管理主体。
员工所持股权一般应通过持股人会议等形式选出代表或设立相应机构进行管理。
代表持股员工行使股东权利。
全文见附件12、《江苏省国有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暂行办法》,1999年7月要点:(1)适用于国有企业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
(2)职工股份可由职工本人以自然人身份直接持有,也可设立职工持股会集中管理持有。
(3)内部职工持股数额,应当根据企业规模和职工出资能力确定。
允许国有小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总额占控股地位。
允许职工以产权受让方式全额置换小企业的国有股权。
(4)企业主要负责人个人持股数额应当是职工平均持股额的5倍以上。
允许经营者持大股,允许业务、技术骨干多持股。
全文见附件23、《江苏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职工持股会暂行办法》,1996年2月要点:(1)职工持股会是指依照本办法设立的工会领导的从事内部职工股管理,代表持有内部职工股职工行使股东权利并以工会社团法人名义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2)内部职工股是由职工个人自愿货币出资与企业用历年工资结余派给职工的股份相结合形成,由公司职工持股会统一管理的特定股份。
(3)职工持股会代表所有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职工,作为一个股东参加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并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企业申请设立职工持股会,由地方总工会会同体改委、经委、国资管理部门审批。
已不可行:职工持股会持股曾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国企改制员工持股的主流形式,由于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1999年民政部就停止对职工持股会的审批,并于2000年7月印发《关于暂停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的函),停止审批职工持股会的社团法人资格。
工商部门现行政策是已经登记为社团法人的职工持股会,可以作为公司股东。
未作登记或者新成立的职工持股会,不能成为持股主体。
二、员工持股意义员工持股主要是指两部分人持股,一部分是企业经营管理者和核心骨干,另一部分是普通员工。
经营者通过持股成为所有者,共同为股东价值最大化而努力,亦减少代理成本。
经营层持股可以改变国内职业经理人收入普遍低于其实际应有价值的情况,从而使他们能够相对稳定地为企业服务,使企业拥有保证其持续发展的稳定的人力资源支持,技术骨干持股也具有同样效应。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通过产权关系使经营者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使经营者的长期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而建立一种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时让广大员工拥有劳动者和所有者的双重身份,激发他们对企业的关切度和参与管理热情。
(2)对企业核心人才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合理分配机制,通过建立契约收入与资本收益相结合的薪酬体系模型,达到留住和大量引进骨干人才的目的,保持骨干的创造热情和企业持续技术创新能力。
(3)通过实行员工持股,使企业内部股权相对集中,根据股权集中程度来引入外部股东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可以避免失去相对控股地位。
三、员工持股方式股权激励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设计股权激励方案,首先要合法合规,规避法律障碍,其次要兼顾到各方面激励和约束,还要有较好的避税效应。
职工持股的方式,大的方面分为虚拟股票和实际股票两种;实际股票又分自然人直接持股和间接代持两种;间接的形式有职工持股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信托计划等。
(一)虚拟股票的利与弊释义: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虚拟股票,激励对象据此享受股票分红和股票升值收益等。
在真实股票所拥有的所有权、决策权、处分权、受益权里,虚拟股票不具备所有权、决策权,甚至有的公司规定“虚拟股票不能转让和出售,离开公司时自动失效”,即没有处分权。
因此虚拟股票往往只代表一种受益权,相当于公司发放奖金时的一种定量标准。
优点:虚拟股票属于公司内部的会计处理,只是一种记账方式,不代表真实的股权。
因此股票的发行、转让、回购等都非常方便,不会涉及股本结构的变动,无需办理工商变更。
对于含有国资成分的公司而言,发放虚拟股票可以很方便地解决股票来源问题,规避国有资产流失的政策障碍。
缺点:虚拟股票不具备所有权、决策权,只代表一种受益权。
对于公司创业元老或者引进的高管人员,大多比较在意对公司的拥有感,希望在公司的重要决策中发挥更大作用,而持有虚拟股票会有一种“排除在决策层之外”的感觉,无法满足这种心理诉求。
(二)直接持股的利与弊释义:激励对象以自然人身份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作为公司股东。
优点:激励对象直接作为公司股东,参与公司决策,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最符合股权激励的初衷。
缺点:1、公司股东中有大量的自然人,股票的增发、转让、回购等都将引起股本结构变动,需要频繁办理工商变更,操作麻烦。
(2)有限公司股东不能超过50人,股份公司股东不能超过二百人,这也限制了持股职工的人数,无法保证为后进入的员工预留股份。
(3)股权过度分散,在今后引入其他投资主体时,存在失去企业相对控股权的风险。
(4)容易使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固化,不利于人员的合理流动。
经过工商注册的员工股东有法律作保障,很难受劳动合同的约束。
(三)职工持股会(已无法操作)(四)三种可行的职工持股方式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里,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制企业、信托计划等形式实现职工持股。
1、持股形式:职工作为股东成立有限公司,或作为合伙人成立合伙企业,或作为委托人成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信托计划的名义共同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2、人数:有限公司和有限合伙人数不能超过50人,普通合伙和信托计划没有人数限制。
但从操作机制的灵活性来讲,有限合伙比普通合伙更好。
3、表决权: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信托计划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是一个整体,可以委派代表人代表持股职工行使权力,该代表人对持股职工负有信托责任。
4、分红税收:目标公司向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信托计划分红时,有限公司需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有限公司向其股东分红时,还需再缴纳一遍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和信托计划不是法人,不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合伙人和委托人是直接拿到分红,只需缴纳一遍个人所得税。
5、股权转让:表现为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合伙企业的份额转让、信托计划的受益权转让,属于股东机构的内部调整,不会影响到目标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
6、法律认可:这三种形式,法律都是认可的。
但从IPO上市审批来看,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的形式均获得证监会认可;信托计划不予认可,不受理上市申请。
7、几个具体问题(1)职工持股本质上属于私权范畴,由自治法规定,而不必由国家制定法规定。
因此,职工持股的法律形式、操作方法等主要由章程、协议、合同等自行约定。
只要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任何形式和方式都可以自主决定。
(2)采取有限合伙方式时,需要一个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
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在合伙协议中进行明确约定,限定普通合伙人的责任范围;二是注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以其有限资产承担无限责任。
(3)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这意味着:可以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进行融资,购买目标公司股权,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采用有限合伙企业是比较合适的形式。
成立有限合伙企业(非公司法人)参与股权激励的人员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持有标的公司(或新设立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
该有限合伙企业作为特殊目的持股主体,经营范围限定为股权投资以及相应的股权管理,不涉及任何实业的生产经营。
所有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员工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签订《合伙协议》和《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等。
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优点:(1)有限合伙企业只征收股东个人所得税,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可以帮助股权激励对象合法避税。
(2)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实施员工持股更有利于公司对核心管理层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员工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权,可设定少数持股数量较多的核心人员作为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其余激励对象作为有限合伙人不负责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仅以其出资认购的股权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根据《有限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非核心人员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表决权将全部归普通合伙人拥有。
使公司核心人员以部分出资比例控制了标的公司一定的表决权,增加了核心人员实际所拥有表决权,另一方面又建立了约束机制,使核心人员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成立持股公司(公司法人)由员工出资组建公司制企业,受让国有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的部分股权,管理员工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员工间接持股。
企业可以根据本身的实际以及相关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形式。
若企业员工人数少于50人,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若超过50人,则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大多数公司员工持股是通过壳公司(即设立持股公司)形式实现的,通过法人形式实现员工持股更规范、更容易操作。
优点:1、股权转让在法人之间进行,方便操作,容易实现延期支付;2、专设公司便于管理员工股权,即使发生股权纠纷也能在另外一个法人实体内解决,不会波及标的公司;3、专设公司运作空间大,股权转让更有保障。
存在问题:1、由于持股公司的主要资产是所持有的股权,其对外投资肯定超过其净资产的50%,违反《公司法》第12条“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