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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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DDU 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 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海运) DEQ 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海
运)
(二)Incoterms® 2010
适用于任何单一运输方式或多个运输方式
EXW
工厂交货
FCA
货交承运人
CPT
运费付至
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
C组 ────────────────────── ─── CPT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FR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海运)
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地港)
(海运)
D组 ────────────────────── ─── DAF 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FOBT
卖方承担装船费用和平舱费用
FOBST
卖方承担装船费用和理/平舱费用
FOB Under Tackle 买方承担所有装船费用
理舱费: 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STOWED 平舱费: 对装入船舱的散装货物进行平整所需的费用。TRIM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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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FOB贸易条件订船舱与交付货物(DELIVERY)最好要做必要的连结,不要 割裂,才不会出现:货等船 或
运输终点交货
DAP
目的地交货
DDP
交税后交货
适用于海运及内河水运的术语
FAS
船边交货
FOB
船上交货
CFR
成本加运费
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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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术语
1、在没有海运时也可以使 用,且在当船舶使用于部 分运输时,也可以使用这 些术语。 2、不同交易中适用于不同 运输方式;同一交易的不 同时间适用于不同运输方 式。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引言本文旨在对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进行详细说明和解释。

这些术语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术语,对于各方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这些术语的定义和解释,并给出实际应用中的例子和注意事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术语。

术语解释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及其解释:1.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和运费。

这个术语指明了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的成本、保险费和运费,直到货物到达目的地港口为止。

2. FOB(Free on Board):离岸价。

这个术语指明了卖方必须将货物交到指定的装运港口,并且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直到货物过船舷为止。

3. EXW(Ex Works):工厂交货价。

这个术语指明了买方必须在卖方指定的地点接收货物,并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

4. DDP(Delivered Duty Pd):完税后交货价。

这个术语指明了卖方必须将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承担所有费用和责任,包括进口关税和税费。

5. FCA(Free Carrier):指定承运人。

这个术语指明了卖方必须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承运人并完成出口报关手续。

实际应用在实际贸易中,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些术语是非常关键的。

以下是一些运用这些术语的实际案例:1. 买方和卖方签订了一个CIF合同,货物将从中国运往美国。

根据合同,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的成本、保险费和运费,直到货物到达美国港口。

2. 一家中国公司向一家美国公司销售商品。

根据合同,货物将以FOB价格出口到美国。

这意味着卖方将负责将货物交到指定的装运港口,并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直到货物过船舷。

3. 一家德国公司和一家法国公司签订了一个EXW合同。

根据合同,法国公司必须在德国公司指定的地点接收货物,并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

4. 一家公司向一家巴西公司销售商品。

根据合同,货物将以DDP价格运送到巴西。

这意味着公司必须把货物运送到巴西指定的目的地,并承担所有费用和责任,包括进口关税和税费。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详细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详细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详细通则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详细通则一:前言国际贸易术语是用于描述买卖双方在国际贸易中的权利和责任的专门术语。

为了保证国际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国际商会于1936年首次发布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规则,随后多次修订。

本文将详细介绍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各个章节。

二:第一章:对所有运输方式适用的条款第一章主要适用于国际贸易中不同运输方式的合同条款,包括FOB、CIF、CPT等常用术语。

本章节将详细解释这些术语的含义、义务和责任,并提供示例进行说明。

三:第二章:船舶和内河运输适用的条款第二章主要适用于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的合同条款,包括FAS、CFR、CIF等术语。

本章节将对这些术语进行细化解释,包括货物交付时间、装卸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四:第三章:适用于其他运输方式的条款第三章主要适用于其他运输方式,如铁路、公路、航空等。

本章节将详细解释这些术语的含义和适用范围,并提供实例进行说明。

第四章主要适用于装卸运输的合同条款,包括EXW、FCA、FAS等术语。

本章节将对这些术语的义务和责任进行详细解释,并提供示例。

六:第五章:适用于交付和接收运输的条款第五章主要适用于交付和接收运输的合同条款,包括DDP、DDU等术语。

本章节将对这些术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细化解释,并提供案例进行说明。

七:第六章:适用于跨境运输的条款第六章主要适用于跨境运输的合同条款,包括交付和交割的责任和义务等。

本章节将对这些术语进行细致解释,并提供实例加以说明。

八:第七章:适用于多式联运的条款第七章主要适用于多式联运的合同条款,包括CTD、CIP等术语。

本章节将对这些术语的含义和适用范围进行详细解释,并提供示例。

九:第八章:适用于海上离岸贸易的条款第八章主要适用于海上离岸贸易的合同条款,包括FOB、CFR等术语。

本章节将对这些术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细致解释,并提供案例进行说明。

第九章主要适用于终端交货的合同条款,包括DDP、DDU等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读INCOTERMS 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读INCOTERMS 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读INCOTERMS 2010 为了更好的理解和运用INCOTERMS 2010,我们首先要掌握定义中几个专业术语,以便充分理解我们外销合同中的相关用词。

承运人是指与其签订运输合同的一方;海关手续是指为尊师任何适用的海关规定所需满足的要求,并可包括各类单证、安全、信息或实物检验的义务;交货是指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从卖方转移至卖方的地点;交货凭证是指证明已交货的凭证。

可以是运输凭证、电子交货记录或者收据等; 托运人(SHIPPER)托运人可能是将货物交付运输的人,也可能是与承运人订立合同的人,所以这个SHIPPER可以是不同的人。

另外,风险转移点即卖方完成交货的地点,各个术语有所不同,即每个术语后面的地点并非就是风险转移的地点。

同时请大家注意,INCOTERMS只是国际操作通则或惯例,如果买卖方双方合同中另有规定,以合同规定为准。

表示方法:术语+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或INCOTERMS2010提示:大家在学习和了解这些新的贸易术语的时候,要着重从各个术语的交货地点、风险转移地点、费用的划分几方面入手。

EXW (工厂交货)EXW (EX WORKS) INCOTERMS 2010插入指定交货地点 :工厂交货(个人建议:谈判或签约时指定交货地点范围内尽可能明确具体交货地点,否则合同执行后地点随意更换会造成成本增加影响利润)定义: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如工厂、车间、仓库等)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并且,卖方不需要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收货物的运输工具,当然,如果卖方想维护好客户关系可以把免费装货作为销售赠品也是一种不错的促销手段。

需要清关时,卖方也无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可向买方指定的代理提供报关资料以方便出口核销退税)。

特点:1、适用于任何单一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2、这种贸易术语也适用于国内贸易。

3、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术语,买方负担自卖方所在处提取货物至目的地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析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析
卖方承担费用:支付运费和保险费;承担货物装船以前的一切费用和 出口报关的税费。
——C组术语
买方的义务 承担风险: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 险。 承担责任:负责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 理进口报关手续;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 交货单据,并支付货款。 承担费用:承担货物装船之后的一切费用和进口报关的税 费。
CASE STUDY 2
某出口公司按 CIF 伦敦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 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 信用证 开到,卖方 保证运货船只不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 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贷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贷款退还买方。 问:这一份合同的性质是否属于 CIF 合同?
处,从货物起吊开始所发生的装船费用由买方负担。 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FOB并理舱( FOB stowed,FOBS ),指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支付 FOB并平舱( FOB trimmed, FOBT ),指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支付
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FOB并理舱和平舱( FOB stowed & trimmed,FOBST),指卖方负担将
四、各组贸易术语解读——F组术语
1、FOB ——Free On Board(insert named port of shipment )装运港船上交货(插入指定装运港)——离岸价
指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负责将货物装运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
卖方的义务: 装船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 。
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 ) 。 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 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不变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年版解答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年版解答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年0 版(2011 年1月 1 日生效)Ex Works 工厂交货使用说明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它适合国内贸易,而FCA —般则更适合国际贸易。

“工厂交货”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如工厂、车间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卖方不需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收货物的运输工具,需要清关时,卖方也无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特别建议双方在指定交货地范围内尽可能明确具体交货地点,因为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和风险都由卖方承担。

买方则需承担自此指定交货地的约定地点(如有的话)收取货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EXW工厂交货)术语代表卖方最低义务,使用时需注意以下问题:a)卖方对买方没有装货的义务,即使实际上卖方也许更方便这样做。

如果卖方装货,也是由买方承担相关风险和费用。

当卖方更方便装货物时,FCA —般更为合适,因为该术语要求卖方承担装货义务,以及与此相关的风险和费用。

b)以EXW为基础购买出口产品的买方需要注意,卖方只有在买方要求时,才有义务协助办理出口,即卖方无义务安排出口通关。

因此,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时,不建议使用该术语。

C)买方仅有限度地承担向卖方提供货物出口相关信息的责任。

但是,卖方则可能出于缴税或申报等目的,需要这方面的信息。

A 卖方义务Al 卖方一般义务卖方必须提供符合买卖合同约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其他与合同相符的证据。

A1〜A10中所指的任何单证在双方约定或符合惯例的情况下,可以是同等作用的电子记录或程序。

A2 许可证、授权、安检通关和其他手续如适用时,经买方要求,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协助买方取得出口许可或出口相关货物所需的其他官方授权。

如适用时,经买方要求,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提供其所掌握的该项货物安检通关所需的任何信息。

A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a)运输合同卖方对买方无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 引言国际贸易中的术语和定义对于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为了统一和规范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贸易术语,国际商会(ICC)制定了《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通则”)。

本文档将介绍这一重要的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其中的定义。

2. 背景国际贸易中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导致交流和交易过程中的混淆和误解。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际商会于1936年首次发布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随后在1952年和2000年进行了修订和更新。

2010年版的通则是对2000年版的一次更新,并继续保持其全球通用性和适用性。

3. 术语解释原则通则的准则和原则旨在确保术语的一致性、明确性和可连接性。

以下是通则中的两个基本原则:3.1 共同和通用的理解通则的目的是确保全球贸易中的术语具有统一的定义和解释。

共同和通用的理解意味着贸易主体应遵守通则中提供的定义,并在国际贸易中保持一致性。

这有助于消除由于不同国家之间术语差异而导致的误解和纠纷。

3.2 通则优先如果在国际贸易中存在术语解释的分歧,则通则的定义应优先适用。

这意味着贸易主体在交流和合同中应参照通则的定义,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争议。

4. 术语定义范围通则中包含了大量常用的贸易术语和定义,涵盖了国际贸易过程中的各个方面。

以下是通则中涵盖的一些重要术语范畴:- 运输术语:包括船务、铁路、公路和航空运输等不同运输方式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

- 保险术语:涉及保险领域中使用的术语,如保险责任、索赔和免赔等。

- 支付术语:规定了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如信用证、承兑和预付款等。

- 货物交付术语:定义了交付货物的方式和时间,如装运期、交货地点和交付方式等。

5. 使用通则的好处遵守《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有诸多好处,不仅可以降低交易风险,还可以提高交易效率和准确性。

以下是使用通则的一些主要益处:- 减少误解和纠纷:通则的定义明确且被广泛接受,有助于消除因术语解释不一致而导致的误解和纠纷。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读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读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读 [摘要]:《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是国际商会提出的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性统一规则。

该通则自1936年制定以来为了适应国际贸易实践的不断发展已经进行了八次修订与补充。

最新版———《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本文重点阐释INCOTERMS2010的修订背景和相对于INCOTERMS2000的主要变化,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帮助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掌握和灵活运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避免贸易纠纷,减少贸易风险。

[关键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背景;变化;使用建议正文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介国际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中逐渐形成的,表明在不同的交货条件下,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及风险划分的以英文缩写表示的专门用语①,它形式简单,内涵高度概括,包含买卖、运输、保险等一系列法律问题。

从法律性质上来看,国际贸易术语是经过国际贸易实践长期反复检验,在国际贸易实践活动中被频繁采用的,有关国际贸易术语解释的统一国际贸易惯例。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②:经过长期反复的实践活动的检验而形成;内容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被世界上多数国家所认可、采用,具有普遍适用性;不具有强制性,不经当①余劲松主编《国际经济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46页②曹民之:《国际贸易惯例与国际贸易法律的区别》,载《经济与法》2006 年5 月,第217-218 页。

事人认可不会产生法律约束力,运用起来灵活。

从历史上看,长期的贸易实践催生了一系列调整国际贸易的术语,特别是在一些主要的港口和进出口发达的国家和地区。

然而,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贸易术语的解释和运用非常的不统一,这样便给国际贸易实务带来了极大地不便,适用上极易造成纠纷和摩擦,基于上述情况,国际商会本着“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因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或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这种不确定性”③的宗旨,于1936年制定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即INCOTERMS),并且不断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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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地地点交货前的风险,特别
建议双方尽可能确切地约定运输终端,或如果 可能的话,在约定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内 的特定的点。 建议卖方取得完全符合该选择的运输合同。
此外,如果双方希望由卖方承担由运输终端至
另一地点间运送和受理货物的风险和费用,则 应当使用DAP或DDP术语。
2010国际贸易 术语解释通则
EXW (EX Works工厂交货)

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它适合国内贸易,而FCA一般则更适合国际贸易。
“工厂交货”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它指定地点(如 工厂、车间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 货。卖方不需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收货物的运输工具, 需要清关时,卖方也无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特别建议双方在指定交货地范围内尽可能明确具体交货地 点,因为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和风险都由 卖方承担。买方则需承担自此指定交货地的约定地点(如 有的话)收取货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由于风险转移和费用转移的地点不同,该术语有两个关键点。虽然合 同通常都会指定目的港,但不一定都会指定装运港,而这里是风险转 移至买方的地方。如果装运港对买方具有特殊意义,特别建议双方在 合同中尽可能准确地指定装运港。 由于卖方要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具体地点的费用,特别建议双方应 尽可能地确切地指定目的港内明确地点。建议卖方取得完全符合该选 择的运输合同。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目的港交付点发生了卸货费 用,则除非双方事先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补偿该项费用。 卖方需要将货物在船上交货,或以取得已经这样交付运往目的港的货 物方式交货。此外,卖方还需签订一份运输合同,或者取得一份这样 的合同。此处使用的“取得”一词适用于商品贸易中常见的交易链中 多层销售(链式销售)。 CFR可能不适合于货物在上船前已经交给承运人的情况,例如用集装 箱运输的货物通常是在集装箱码头交货。在此类情况下,应当使用 CPT术语。 如适用时,CFR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但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 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FOB(Free On Board 船上交货)
该术语仅用于海运或内河水运.
“船上交货”是指卖方以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
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或通过取得已交付至船上 货物的方式交货。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 物交到船上时转移,同时买方承担自那时起的 一切费用。
卖方应将货物在船上交付或者取得已在船上交
DDP代表卖方的最大责任。


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地点交货前的风险和费用,特 别建议双方尽可能清楚地约定在指定目的地内的交 货点。建议卖方取得完全符合该选择的运输合同。 如果按照运输合同卖方在目的地发生了卸货费用,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索要。

如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完成进口清关,则特别建 议双方不使用DDP。
如双方希望买方承担所有进口清关的风险和费用, 则应使用DAP术语。 除非买卖合同中另行明确规定,任何增值税或其它 应付的进口税款由卖方承担。


FAS (Free Alongside Ship 船边交
货)
该术语仅用于海运或内河水运。
“船边交货”是指当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
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边(例如,置于码头或驳 船上)时,即为交货。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在货物交到船边时发生转移,同时买方承担自 那时起的一切费用。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和保险费付至)

该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是指卖方将货物在双方约定地点(如双 方已经约定了地点)交给其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卖方必须 签订运输合同并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所需费用。 卖方还必须为买方在运输途中货物的灭失或损坏风险签订保险 合同。买方应注意到,CIP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险别。如果买 方需要更多保险保护的话,则需与卖方明确就此达成协议,或者 自行做出额外的保险安排。 在使用CPT、CIP、CFR或CIF术语时,当卖方将货物交付给承 运人时,而不是当货物到达目的地时,即完成交货。
付的货物。此处使用的“取得”一词适用于商 品贸易中常见的交易链中的多层销售(链式销 售)。
FOB可能不适合于货物在上船前已经交给承运
人的情况,例如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通常是在 集装箱码头交货。在此类情况下,应当使用 FCA术语。
如适用时,FOB要求卖方出口清关。但卖方无
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任 何进口海关手续。

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地点交货前的风险和费用,而 且这些费用和相关作业费可能因各港口惯例不同而 变化,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清楚地约定指定装运港 内的装货点。 卖方应将货物运至船边或取得已经这样交运的货物。 此处使用的“取得”一词适用于商品贸易中常见的 交易链中的多层销售(链式销售)。


当货物装在集装箱里时,卖方通常将货物在集装箱 码头移交给承运人,而非交到船边。这是,FAS术 语不适合,而应当使用FCA术语。 如适用时,FAS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但卖 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任 何进口海关手续。


由于风险转移和费用转移的地点不同,该术语有两个关键点。 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确切地在合同中明确交货地点(风险在这 里转移至买方),以及指定的目的地(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 运到该目的地)。如果运输到约定目的地涉及多个承运人,且 双方不能就交货点达成一致时,可以推定:当卖方在某个完全 由其选择、且买方不能控制的点将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 风险转移至买方。如双方希望风险晚些转移的话(例如在某海 港或机场转移),则需要在其买卖合同中订明。 由于卖方需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具体地点的费用,特别建议 双方尽可能确切地在指定目的地内明确该点。建议卖方取得完 全符合该选择的运输合同。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指定的目 的地卸货发生了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 求偿付。 如适用时,CPT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清关手续。但是卖方 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进口相关的任何 海关手续。
如适用时,DAT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但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税 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
货)
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
种运输方式。
“目的地交货”是指当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扔
处于抵达的运输工具之上,且已作好卸载准备 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为交货。卖方承担 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的一切风险。


EXW(工厂交货)术语代表卖方最低 义务,使用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卖方对买方没有装货的义务,即使实际上卖方也许更方便 这样做。如果卖方装货,也是由买方承担相关风险和费用。 当卖方更方便装货物时,FCA一般更合适,因为该术语要 求卖方承担装货义务,以及与此相关的风险和费用。 以EXW为基础购买出口产品的买方需要注意,卖方只有在 买方要求时,才有义务协助办理出口,即卖方无义务安排 出口通关。因此,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清关 手续时,不建议使用该术语。 买方仅有限度地承担向卖方提供货物出口相关信息的责任。 但是,卖方则可能出于缴税或申报等目的,需要这方面的 信息。


FCA(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货交承运人”是指卖方在卖方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将货物 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由于风险在交货地点转移至 买方,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清楚地写明指定交货地内的交付点。 如果双方希望在卖方所在地交货,则应当将卖方所在地址明确 为指定交货地。如果双方希望在其他地点交货,则必须确定不 同的特定交货地点。 如适用时,FCA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卖方无义 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由于风险转移和费用转移的地点不同,该术语有两个关键点。 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确切地在合同中明确交货地点(风险在 这里转移至买方),以及指定目的地(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 同运到该目的地)。如果运输到约定目的地涉及多个承运人, 且双方不能就特定的交货地点达成一致,可以推定:当卖方 在某个完全由其选择、且买方不能控制的点将货物交付给第 一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至买方。如双方希望风险晚些转移的 话(例如在某海港或机场转移)。则需要在其买卖合同中订 明。 由于卖方需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具体地点的费用,特别建 议双方尽可能确切地在指定目的地内明确该点。建议卖方取 得完全符合该选择的运输合同。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指 定的目的地内卸货发生了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 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如适用时,CIP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清关手续。但是卖 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进口相关的 任何海关手续。
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该术语仅用于海运或内河水运。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卖方在船上交货或以取得已这样交付的 货物方式交货。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到船上时转移。卖方 必须签订合同,并交付必要的成本和运费,以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 港。 卖方还要为买方在运输途中货物的灭失或损坏风险办理保险。买方应 注意到,在CIF下卖方仅需投保最低险别。如买方需要更多保险保护的 话,则需与卖方明确达成协议,或者自行做出额外的保险安排。 当使用CPT,CIP,CFR或者CIF时,卖方按照所选择的术语规定的方式将 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即完成期交货义务,而不是货物到达目的地之 时。
CFR(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该术语仅用于海运或内河水运。 “成本加运费”是指卖方在船上交货或以取得已经 这样交付的货物方式交货。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在货物交到船上时转移。卖方必须签订合同,并支 付必要的成本和运费,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 当使用CPT、CIP、CFR或者CIF是,卖方按照所选 择术语规定的方式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即完成 其交货义务,而不是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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