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基础知识(1)[1]
税法基础知识

税法基础知识税法是国家用来管理和调控税收的一门学科,它是财政法和经济法中的重要分支。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了解税法基础知识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税法的基本概念、分类以及税法的基础原则。
1. 税法的基本概念税法是指国家依法对居民和非居民征收和管理税收的法律规定的总称。
税法对税收的征收对象、征收条件、税收计算方法、征管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是税收制度的法律基础。
2. 税法的分类税法可以根据税种的不同进行分类。
常见的税种包括:(1) 增值税:增值税是以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为对象征收的一种消费税。
我国的增值税分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两种。
(2)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所得额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种。
根据个人所得的来源、性质以及用途的不同,个人所得税又可以分为工资薪金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税等。
(3)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所得额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种。
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以及所得额的不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也有所区别。
(4) 资产税:资产税是以固定资产和财产净值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种,它主要包括房产税、车船税等。
(5) 关税:关税是国家对从进口或出口货物中征收的一种税收,用于调节进出口贸易的平衡,保护国内产业以及调整国家经济结构。
3. 税法的基础原则税法有一些基础原则,这些原则在税收征收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主要的基础原则包括:(1) 立法原则:税法是由国家依法制定并经过立法程序通过的法律文件,必须遵循立法程序和原则。
(2) 公平原则:税收的征收应当基于公平原则,即应当根据纳税人的能力和财务状况来确定税率和征收对象。
(3) 合法原则:税收的征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纳税人有权依法申诉,并享有合法抗税的权利。
(4) 稳定原则:税法的规定应当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不得频繁变动,以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法基础知识

税法基础知识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管理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手段。
税法作为税收的法律依据,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了解税法基础知识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税法的定义、分类、税收主体、税收对象以及纳税义务等基础知识。
一、税法的定义税法是指国家为了实现财政收入的合法性和税收管理的规范性而制定的法律规章。
税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确保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税法的分类根据税种的不同,税法可以分为直接税法和间接税法两大类。
1.直接税法直接税法是指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
这些税种对个人和企业直接征收,征税的主体和对象较为明确。
2.间接税法间接税法是指税务部门通过对商品和服务征收的税收,如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这些税收主要通过商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征收,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三、税收主体和税收对象1.税收主体税收主体是指具有税收征收权的主体,主要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特定的行政机关。
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国家税收的制定和征收,地方政府负责地方税收的制定和征收。
2.税收对象税收对象是指需要缴纳税款的主体,主要包括个人和企业。
个人作为纳税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企业作为纳税人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等。
四、纳税义务纳税义务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下需要履行的税收义务。
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应当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税款,提供真实的纳税信息。
同时,纳税人还有义务依法保管好税务登记证件和纳税资料,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五、税收征收程序税收征收程序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税款的征收和管理的过程。
根据税法规定,税务机关按照法定职权进行税务登记、核定应纳税款、发出税务通知书、实施税款征收等程序。
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履行纳税义务。
六、税收违法行为与处罚税收违法行为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以逃避缴税或者减少纳税义务的行为。
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追缴罚款、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等。
最新税法基础知识(1)

最新税法基础知识1. 简介最新税法是指当前适用于税收领域的法律法规,它对纳税人的纳税义务、税务登记、税收计算等方面进行规定和解释。
了解最新税法基础知识对个人和企业都非常重要,可以帮助纳税人合规纳税,避免违法行为和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本文将重点介绍最新税法的基础知识。
2. 税法的分类税法可以分为直接税法和间接税法两大类。
2.1 直接税法直接税法是指直接对个人或企业所得进行征税的法律法规,包括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
直接税法对纳税人的所得来源、计算方法、征税标准等方面进行规定,同时还涉及到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和申报义务。
2.2 间接税法间接税法是指通过对商品和服务的交易征收税款的法律法规,包括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等。
间接税法不直接针对个人或企业的所得,而是通过对商品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征税,最终由企业或个人承担。
3. 最新税法的特点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务制度的改革,最新税法也不断更新和完善。
以下是最新税法的一些特点:3.1 简化税制最新税法倾向于简化税制,减少繁琐的税务程序和纳税申报流程,降低纳税人的税务负担。
同时,最新税法也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合法途径减少税收负担。
3.2 强化税收征管最新税法注重加强税收征管,提高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打击偷税漏税行为。
通过建立更加完善的税务登记和申报制度,可以更加有效地监督和管理纳税人的纳税行为。
3.3 促进经济发展最新税法在制定过程中重视经济发展的需求,注重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
通过调整税率、减免税收等措施,鼓励企业增加投资、扩大生产,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4. 最新税法变化的影响最新税法的变化对个人和企业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以下是几个常见方面的影响:4.1 纳税义务的变化最新税法的变化可能会导致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变化。
比如,所得税法的变化可能导致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起征点等发生变化,影响个人的纳税义务。
4.2 税务登记和申报的变化最新税法的变化可能会影响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和申报流程。
税法基础知识

税法基础知识(一)、税收定义: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比例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强制地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它体现着以国家为主体的特定分配关系。
税收分配形式区别于其他分配形式的质的规定性。
又称税收形式特征。
税收特征是由税收的本质决定的。
它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强制性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用法律的形式,对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制约。
国家征税是凭借政治权力,而不是凭借财产所有权。
国家对不同所有者都可以行使征税权而不受财产所有权归属的限制。
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是具有自身物质利益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
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和国有企业的税收关系,也具有强制性特征。
无偿性指国家征税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付出任何形式的直接报酬。
列宁曾指出:“所谓税收,就是国家向居民无偿地索取”(新版《列宁全集》第41卷,140页)。
无偿性是税收的关键特征。
它使税收明显地区别于国债等财政收入形式,决定了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
在社会主义国家,它还是调节经济和矫正社会分配不公的有力工具。
税收无偿性的形式特征,是针对具体纳税人的。
固定性指国家征税必须通过法律形式,事先规定纳税人、课税对象和课征额度。
也称税收的确定性。
这一特征,是税收区别于财政收入其他形式的重要特征。
税收的公平原则 , 以及保证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的作用 ,都是以这种固定性为前提的。
税收的形式特征并不因社会制度的不同而改变。
任何社会制度下的财政分配只要具有上述三个特征,就是税收。
经济理论界对税收特征还有其他不同看法。
有人认为,税收的强制性不是由政治权力决定的,而是由社会经济关系或国家的社会职能决定的。
有人认为,税收既然是用来满足全体纳税人的公共需要,因此它应有整体的“报偿性”,而不应是无偿的。
(二)、税收分类:是按某一标准把性质相同或相近的税种划归一类,以示同其它税种的区别。
具体税种:1994 年税制改革之后,我国的税种由37 个缩减到目前的 23 个,按课税对象,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目的税五类。
税法基础知识

税法基础知识第一讲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经济学概念,税法则是法学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它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
对税收的概念,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理解:1.税收与国家存在直接关系,两者密不可分,是国家机器赖以生存并实现其职能的物质基础。
2.税收是一种分配形式,是国家参与并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3.税收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即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因而税收的性质取决于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
二、税收的特征税收作为一种凭借国家政治权利所进行的特殊分配,必然有它自己鲜明的特征。
其特征通常概括为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一)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员的身份,凭借政治力量,通过颁布法律或法规,按照一定的征收标准进行强制征税。
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强制性的税收法律制度,依法纳税,负责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二)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征税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范围和征收比例,便于征税双方共同遵守。
税收的固定性既包括时间上的连续性,又包括征收比例的限度性。
国家通过法律形式,规定了征收范围和比例,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纳税人就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它区别于一次性的临时摊派以及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没收等。
税收通过法律规定了征收比例,使其具有限度性,对纳税人来说比较容易接受,对税务机关来说也又征税的尺度,便于征纳双方共同遵守。
(三)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其收入就成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
从税收的产生来看,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需要大量的物质资料,而国家机器本身又不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不能创造物质财富,只能通过征税来取得财政收入,以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税法基础知识

第一章税法概述第一节税收概述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依据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向纳税人无偿征收货币或实物所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
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第二节税法一、税法的分类1、按基本内容和效力分: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我国目前没有税收基本法2、按职能作用分: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3、按征税对象分: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税法、资源税法二、税法的制定(税法的渊源)1、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制定税收法律2、人大或人大常委授权国务院制定暂行规定或条例3、国务院制定税收行政法规4、地方人大及常委制定税收地方性法规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税收规章6、地方政府制定税收地方规章三、税法的构成要素(一)纳税人(二)征税对象(三)税目(四)税率1、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关税、契税等。
2、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加成所得等。
3、定额税率:资源税、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等。
4、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五)纳税环节(六)纳税期限(七)纳税地点(八)加成征税、减免税(九)罚则(违法处理)第三节税收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一、主体1、征税主体:国家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2、纳税主体: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个人、在华没有机构场所但境内有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二、客体,即征税对象,是区别税与税的标志.三、内容,包括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
税务机关的权利:征税、检查、处罚.税务机关的义务:宣传咨询、及时缴纳国库、受理纳税人申诉纳税人的权利:申请退还权、延期纳税权、申请减免税权、申请复议权、提起诉讼权纳税人的义务: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接受税务检查、依法缴纳税法。
注意:①税收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②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争执,必须先交税。
第四节本章近年注会考试试题(选)(近年来本章分值:1-2分)一、单选1、税收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
税法1知识点总结

税法1知识点总结一、税法的基本概念税法是以税收征收为基本内容的一部特殊法律。
它是国家为了实现税收征收目标,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对纳税人实行强制性规范的一种法律制度。
税法是国家税收征收的法律基础,它对税收的收支权、征税权限、纳税义务、税收征收程序和税收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规定和安排,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税法的法律体系税法是国家税收征收的法律依据,它是国家税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税法体系主要包括:宪法、税收法、税务管理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
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它对国家税收征收的基本原则和规定进行了确认和规范。
税收法主要包括国家税法和地方税法,对国家税收征收的内容和范围进行了具体规定。
税务管理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用于规定税务机关和税收征收的具体程序和规范,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法的征收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法定原则。
税法的征收和管理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不得违反法律进行税收征收和管理。
2. 公平原则。
税法的征收和管理应当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纳税人的身份和财富状况,维护公平。
3. 全民共同原则。
税法的征收和管理应当均衡考虑全社会的利益,确保税收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4. 便民原则。
税法的征收和管理应当方便纳税人,简化纳税程序,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5. 法治原则。
税法的征收和管理应当依法行使权力,规范税务机关的行为,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税法的一些基本概念、法律体系和基本原则的总结,这些知识是每一个纳税人都应该了解的。
掌握税法的基本知识可以帮助纳税人规范纳税行为,保障自身的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国家实现税收目标,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希望广大纳税人能够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切实履行纳税义务,共同为建设美好的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
税法基础知识

税法基础知识第一篇:税法基础知识我国的税种分类主要有:1.按课税对象为标准分类:·流转税: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所得税:又称收益税,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按课税对象分类的一类税(包括遗产税、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等)。
·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诸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屠宰税和筵席税等)。
·资源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如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2.按税收的计算依据为标准分类:·从量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件数)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的一类税。
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具有计算简便等优点。
如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从价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一类从价税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
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各种所得税等税种。
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分类:·价内税:是指税款在应税商品价格内,作为商品价格一个组成部分的—类税。
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税种。
·价外税:是指税款不在商品价格之内,不作为商品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
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目前商品的价税合一并不能否认增值税的价外税性质)。
3.按是否有单独的课税对象、独立征收为标准分类:·正税:指与其他税种没有连带关系,有特定的课税对象,并按照规定税率独立征收的税。
征收附加税或地方附加,要以正税为依据。
我国现行各个税种,如增值税、营业税、农业税等都是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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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基础知识(1)[1]
第三节 税收法律关系和税法要素
(四)税收优惠 1.起征点与免征额 2.减免税 3.优惠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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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收法律关系和税法要素
(五)纳税环节 1.纳税环节定义:指对处于运动过程中的课税对象, 选择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2.纳税环节的分类: 一次课征制;两次课征制;多次课征制
转
营业税
税
消费税
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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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收与税法
所
企业所得税
得
税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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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收与税法
资
资源税
源
土地增值税
税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城镇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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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收与税法
印花税
行
车辆购置税
为
税
契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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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收与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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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立法机关
法律法规 分类
立法机关
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 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 务院制定的暂行规定及条 例
税收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 规
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 税收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的税收部门规章
税收规章
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 规章
说明
累进税率
同一课税对象,随数量的增大,征收比例也 随之增高的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 全率累进税率 超率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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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收法律关系和税法要素
全额累进税率: 是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划分为若干级,对每一级制 定不同的税率,纳税人的全部征税对象都按照相 应级次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的税率。 请思考:这种税率是否合理?
省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实施上级税务机关与同 级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模式,省级地税局以地 方领导为主,省以下地税局以上级税务机关垂直领 导为主。(看下表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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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省以下级
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垂 上级税务局垂直领
直领导
导
地方税务局
地方政府和国家 上级税务局和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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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收法律关系和税法要素
(二)征税对象 1.征税对象的定义: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 是划分税种的主要标志。 2.征税对象的相关概念 (1)征税范围: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的空间范围。 (2)税目:具体征税项目,它规定了征税的具体范围。 (3)计税依据:也称为“税基”,是指税法规定的据以
国家税务主管部门有税收条例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收条例实施细则的权利; 5. 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和
实际需要,在不违背国家统一税法,不影响中央的财政收入,不妨碍我 国统一市场的前提下,开征全国性税种以外的地方税种的税收立法权; 6. 经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本地区地方 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法实施细则、调整税目、税率的权利。
计 算各种应纳税额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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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收法律关系和税法要素
(三)税率 1.定义:是应征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它体 现了征税的深度。
2.税率的分类: 比例税率(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 比例税率) 累进税率 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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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收法律关系和税法要素
税务总局双重领 政府双重领导,以
导,以地方政府 上级税务局垂直领
领导为主
导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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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
目前,我国的税收分别由财政、税务、海关等系统负责 征收管理。 (1)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消费 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 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缴纳 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 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 源税,证券交易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 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2)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营业税、城市 维护建设费,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 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地方税的滞 纳金、补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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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收法律关系和税法要素
(六)纳税期限 是税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
(七)纳税地点 (八)违章处理(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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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现行的税收制度
一、税收制度的概念 税收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各种课 税制度的总和
二、税收制度与税收法律 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包括:税收立法、税收执法 (一)税收立法
超额累进税率: 是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划分为若干级,每一等级规定 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 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然后 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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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收法律关系和税法要素
累进税率举例
级数 1 2 3 4 5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5000元的部分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地方税——税收管理权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税务主 管部门掌握,由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征收;
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原则上由中央税务机构负责 征收,共享税中地方分享的部分,由中央税务机构直接划 入地方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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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方自行立法的地区性税种——管理权由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税务主 管部门掌握; (3)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在省级及其以下的地区如何划分,由省级人民代表 大会或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4)除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经济特区外,各地均不得擅自停征全国性的地方 税种; (5)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拥有某些特殊的税收管理权; (6)经全国人民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批准,经济特区可以在享有一般地 方税收管理权之外,拥有一些特殊的税收管理权;
税法基础知识(1)
2020/11/24
税法基础知识(1)[1]
第一节 税收与税法
一、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公共职能而凭借其政权力 量,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向纳税人征收货 币或实物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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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收与税法
(二)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 2.固定性 3.无偿性
• 超额累进税率 • 法一:应纳税额=5000×5%+(6000-5000)
×10%=350(元) 法二:应纳税额=6000×10%-250=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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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收法律关系和税法要素 小结
• 本级速算扣除数(率)=本级征税对象起征点数额(相 对率)×(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 数(率)
税率 5% 10% 20% 30% 35%
速算扣除数 0
250 1250 4250 6750
•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元,全额累进税率和差额累 进税率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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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收法律关系和税法要素
实践训练:超额和全额累进税率比较 • 全额累进税率: • 应纳税额=6000×10%=6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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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税务管理
一、 税务登记管理
(一)税务登记的适用对象 1)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 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 单位,均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2) 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 动性农村小商贩以外的其他纳税人,也应当按照规 定办理税务登记。 3) 根据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 关除外),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除《宪法》外,在税收法律体系中,税收法 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属于准法律。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和地位, 其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为待条件成熟上 升为法律做好准备 在中国法律形式中处于低于宪法、法律,高 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的地位, 在全国普遍适用
目前仅限海南省、民族自治区
国务院主管部门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 海关总署。该级次规章不得与宪法、法律法 规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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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收与税法
(三)税收的职能
1、组织财政收入(基本职能) 2、调节经济 3、监督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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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收与税法
(四)税收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 税、行为税和财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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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收与税法
增值税 流
(三)按税法的征税对象: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资 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目的税法。 (四)按税种管理和受益权限:中央税法、地方税法、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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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收法律关系和税法要素
一、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由税法确认和调整的在国家征税机关与纳 税人之间基于税法事实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特征: (1)国家VS纳税人 (2)直接体现国家的意志 (3)权利义务不对等 (4)具有财产所有权无偿转移的性质
税法基础知识(1)[1]
第二节 税法的基本原则和分类
一、税法的的基本原则
(一)税收法定原则 1.税种法定 2.税收要素确定 3.征税程序法定 (二)税收公平原则 1.横向公平 2.纵向公平 (三)税收效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