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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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基础知识税法是国家用来管理和调控税收的一门学科,它是财政法和经济法中的重要分支。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了解税法基础知识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税法的基本概念、分类以及税法的基础原则。
1. 税法的基本概念税法是指国家依法对居民和非居民征收和管理税收的法律规定的总称。
税法对税收的征收对象、征收条件、税收计算方法、征管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是税收制度的法律基础。
2. 税法的分类税法可以根据税种的不同进行分类。
常见的税种包括:(1) 增值税:增值税是以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为对象征收的一种消费税。
我国的增值税分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两种。
(2)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所得额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种。
根据个人所得的来源、性质以及用途的不同,个人所得税又可以分为工资薪金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税等。
(3)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所得额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种。
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以及所得额的不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也有所区别。
(4) 资产税:资产税是以固定资产和财产净值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种,它主要包括房产税、车船税等。
(5) 关税:关税是国家对从进口或出口货物中征收的一种税收,用于调节进出口贸易的平衡,保护国内产业以及调整国家经济结构。
3. 税法的基础原则税法有一些基础原则,这些原则在税收征收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主要的基础原则包括:(1) 立法原则:税法是由国家依法制定并经过立法程序通过的法律文件,必须遵循立法程序和原则。
(2) 公平原则:税收的征收应当基于公平原则,即应当根据纳税人的能力和财务状况来确定税率和征收对象。
(3) 合法原则:税收的征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纳税人有权依法申诉,并享有合法抗税的权利。
(4) 稳定原则:税法的规定应当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不得频繁变动,以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法基础知识

税法基础知识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管理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手段。
税法作为税收的法律依据,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了解税法基础知识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税法的定义、分类、税收主体、税收对象以及纳税义务等基础知识。
一、税法的定义税法是指国家为了实现财政收入的合法性和税收管理的规范性而制定的法律规章。
税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确保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税法的分类根据税种的不同,税法可以分为直接税法和间接税法两大类。
1.直接税法直接税法是指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
这些税种对个人和企业直接征收,征税的主体和对象较为明确。
2.间接税法间接税法是指税务部门通过对商品和服务征收的税收,如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这些税收主要通过商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征收,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三、税收主体和税收对象1.税收主体税收主体是指具有税收征收权的主体,主要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特定的行政机关。
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国家税收的制定和征收,地方政府负责地方税收的制定和征收。
2.税收对象税收对象是指需要缴纳税款的主体,主要包括个人和企业。
个人作为纳税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企业作为纳税人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等。
四、纳税义务纳税义务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下需要履行的税收义务。
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应当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税款,提供真实的纳税信息。
同时,纳税人还有义务依法保管好税务登记证件和纳税资料,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五、税收征收程序税收征收程序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税款的征收和管理的过程。
根据税法规定,税务机关按照法定职权进行税务登记、核定应纳税款、发出税务通知书、实施税款征收等程序。
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履行纳税义务。
六、税收违法行为与处罚税收违法行为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以逃避缴税或者减少纳税义务的行为。
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追缴罚款、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等。
税法基础知识

税法基础知识(一)、税收定义: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比例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强制地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它体现着以国家为主体的特定分配关系。
税收分配形式区别于其他分配形式的质的规定性。
又称税收形式特征。
税收特征是由税收的本质决定的。
它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强制性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用法律的形式,对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制约。
国家征税是凭借政治权力,而不是凭借财产所有权。
国家对不同所有者都可以行使征税权而不受财产所有权归属的限制。
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是具有自身物质利益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
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和国有企业的税收关系,也具有强制性特征。
无偿性指国家征税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付出任何形式的直接报酬。
列宁曾指出:“所谓税收,就是国家向居民无偿地索取”(新版《列宁全集》第41卷,140页)。
无偿性是税收的关键特征。
它使税收明显地区别于国债等财政收入形式,决定了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
在社会主义国家,它还是调节经济和矫正社会分配不公的有力工具。
税收无偿性的形式特征,是针对具体纳税人的。
固定性指国家征税必须通过法律形式,事先规定纳税人、课税对象和课征额度。
也称税收的确定性。
这一特征,是税收区别于财政收入其他形式的重要特征。
税收的公平原则 , 以及保证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的作用 ,都是以这种固定性为前提的。
税收的形式特征并不因社会制度的不同而改变。
任何社会制度下的财政分配只要具有上述三个特征,就是税收。
经济理论界对税收特征还有其他不同看法。
有人认为,税收的强制性不是由政治权力决定的,而是由社会经济关系或国家的社会职能决定的。
有人认为,税收既然是用来满足全体纳税人的公共需要,因此它应有整体的“报偿性”,而不应是无偿的。
(二)、税收分类:是按某一标准把性质相同或相近的税种划归一类,以示同其它税种的区别。
具体税种:1994 年税制改革之后,我国的税种由37 个缩减到目前的 23 个,按课税对象,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目的税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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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基础知识第一讲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经济学概念,税法则是法学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它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
对税收的概念,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理解:1.税收与国家存在直接关系,两者密不可分,是国家机器赖以生存并实现其职能的物质基础。
2.税收是一种分配形式,是国家参与并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3.税收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即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因而税收的性质取决于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
二、税收的特征税收作为一种凭借国家政治权利所进行的特殊分配,必然有它自己鲜明的特征。
其特征通常概括为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一)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员的身份,凭借政治力量,通过颁布法律或法规,按照一定的征收标准进行强制征税。
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强制性的税收法律制度,依法纳税,负责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二)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征税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范围和征收比例,便于征税双方共同遵守。
税收的固定性既包括时间上的连续性,又包括征收比例的限度性。
国家通过法律形式,规定了征收范围和比例,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纳税人就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它区别于一次性的临时摊派以及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没收等。
税收通过法律规定了征收比例,使其具有限度性,对纳税人来说比较容易接受,对税务机关来说也又征税的尺度,便于征纳双方共同遵守。
(三)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其收入就成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
从税收的产生来看,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需要大量的物质资料,而国家机器本身又不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不能创造物质财富,只能通过征税来取得财政收入,以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税法竞赛知识点总结

税法竞赛知识点总结一、税法基础知识1.1 税法的定义和分类税法是对税制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规定的总称。
税法包括一般税法和专门税法两大类。
一般税法是指对税制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范进行规定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专门税法是指对某一种税种进行规范管理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1.2 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确权原则、公平原则、经济合理性原则、信用原则和法律适用原则等。
确权原则是指税法依法依规取得当事人的基本财产权利,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平原则是指税法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公平地向所有纳税人征收税款,确保公平税制的形成;经济合理性原则是指税法应当合理设置税制,避免对纳税人产生不合理的税收负担;信用原则是指税法应当依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纳税信用体系;法律适用原则是指税法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征收管理。
1.3 税法的主要内容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收的课税对象、税收的征收方式、税收的税种和税率、税收的管理机构和税收的征收期限等内容。
税法对税收的课税对象进行了具体规定,以便税务部门能够依法征收税款;税收的征收方式是指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税款进行征收的具体方式;税收的税种和税率是指税法对税种的分类和税率的具体规定;税收的管理机构是指税务部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税收的征收期限是指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二、税法征收管理2.1 税法的征收管理基本原则税法的征收管理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开性原则、平等原则、便利原则和确证原则等。
合法性原则是指税法征收管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公开性原则是指税法征收管理应当公开透明,确保纳税人的知情权;平等原则是指税法征收管理应当平等对待所有纳税人,不得歧视对待;便利原则是指税法征收管理应当便利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履行,方便纳税人的纳税工作;确证原则是指税法征收管理应当确保征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税法基础知识

税法基础知识一、什么是税法税法是指国家制定和实施的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的总称,是税收制度的最重要法律依据。
税法具有强制性,属于公法的范畴,旨在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维护社会公平与经济发展。
二、税法的分类税法按照内容和性质可以分为直接税法和间接税法两大类。
1. 直接税法直接税法是指对直接税征税对象(一般是个人或企业)所制定的税法。
直接税法的特点是税务主体和税务对象是相同的,纳税人直接承担税收责任。
常见的直接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
2. 间接税法间接税法是指对间接税征税对象(主要是商品和劳务)所制定的税法。
间接税法的特点是税务主体和税务对象不同,税款由企业收取并代为上缴。
常见的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三、税法的原则税法的制定和执行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以确保税收制度的公平、合理、有效。
1. 合法性原则税法必须依法制定,不得违背宪法和其他上位法规定。
2. 平等原则税法应当平等对待所有的税务主体,不得存在不合理的差别对待。
3. 稳定性原则税法一旦制定,应当保持相对的长期稳定,不得频繁修改,以提供税务主体合理稳定的预期。
4. 公平原则税法应当尽量体现公平,不得存在过度偏袒或压迫某一特定群体的情况。
五、税法的重要性税法作为国家的财政基础和调节经济的手段,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1. 维护国家财政收入税法规定了纳税义务和缴税责任,确保了各类税种的征收与追缴,维护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可持续。
2. 调整收入分配税法通过税收的适度调节,可以实现财富的再分配,缩小富贵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3. 促进经济发展税法可以通过减税政策或税收优惠,鼓励企业投资和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
4. 规范税务行为税法对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使得税务行为规范,避免了滥用权力和不公平对待的现象。
六、税法的适用和解释税法的适用和解释是税收实施的关键环节,需要依靠税务机关和相关部门进行具体操作。
cpa税法纯知识点总结

cpa税法纯知识点总结一、税法基础知识1. 税法的定义和分类税法是指规定税法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
2. 税收的基本原则税收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定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效率原则等。
3. 纳税主体纳税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4. 纳税对象纳税对象是指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主体,包括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律规定的利润,增值税法律规定的增值税等。
5. 税法关系税法关系是指在税法范围内由税收主体与税务机关之间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6. 税法的立法、解释和适用税法的立法由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税法的解释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税法的适用由税务机关负责。
7. 税收管理税收管理是指国家对税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税务管理部门负责纳税人注册、征收、征缴、管理以及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等。
8. 税法违法行为和处罚税法违法行为包括逃税、偷税、抗税等行为。
对于税法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对其进行处罚。
二、个人所得税法1. 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中国境内个人和在境外有居住而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个人,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 纳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对象包括中国境内个人和在境外有居住而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个人。
3. 纳税依据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依据是指应税所得。
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
4. 税率和计税方法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包括适用综合所得适用税率和分项税率。
计税方法包括月度累计预扣预缴法和年终结算法。
5. 免税所得和减免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一定数额的工资、薪金所得、离退休金、劳务报酬和稿酬所得、生活补助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6. 个税优惠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一定数额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税前扣除教育、医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7. 纳税申报和征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并按月、季度、年度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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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过程:将6400元应税所得分解计税再相加 • 500元以下的税率5%——500×5%
• 超过500元不超过2000元的税率10%——(2000500)×10%
• 超过2000元不超过5000元的税率15%—— (5000-2000)×15%;
属税法体系中的 母法
对税收基本法规 定的事项分别立 法进行实施的法 律
目前没有统一制定
如个人所得税法、 征管法等
按照税法的职 能作用的不同
税收实体 法
税收程序 法
确定税种立法
税务管理方面的 法律
个人所得税法、企 业所得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
流转税税 法
发挥对经济的宏观 调控作用
主要包括增值税、 营业税、消费税、 关税等
• 第二种方法是在知道速算扣除数的情况下, 按照教材个人所得税一章规定的简易计算 法:
• [(8400-2000)×20%-375]×10=9050元。
• 二、税法的分类(了解)
• 我国税法的分类见下表:
分类依据
具体种类
分类说明
类别包含内容
按照税法的基 本内容和效力 的不同
税收基本 法
税收普通 法
地方人大及常委 会制定的税收地 方性法规
国务院税务主管 部门制定的税收 部门规章 税收规章
地方政府制定的 税收地方规章
在中国法律形式中处于低 于宪法、法律,高于地方 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 章的地位,在全国普遍适 用。
目前仅限海南省、民族自 治地区。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 关总署。该级次规章不得 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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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基础知识一、税法的分类【例题·多选题】《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我国税法体系中的()。
A.税收基本法B.税收实体法C.税收程序法D.国内税法【答案】CD二、税收立法机关我国制定税收法规的机关不同,其法律级次也不同:1.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2.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规定及条例。
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4.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例题·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法律级次属于()。
(2008年)A.财政部制定的部门规章B.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立法C.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D.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答案】B【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有权制定税收规章的税务主管机关有()。
(2000年)A.国家税务总局B.财政部C.国务院办公厅D.海关总署【答案】ABD【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税收立法规定的有()。
(2009年原制度)A.税收法律由国务院审议通过后以国务院总理名义发布实施B.国务院及所属税务主管部门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税收行政法规和规章C.税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负责审议通过后以提案形式提交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D.我国现行税收实体法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有《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答案】BD【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我国税收法律级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2009年新制度)A.《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属于税收规章B.《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属于税收行政法规C.《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属于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D.《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答案】BC增值税基本原理、征税范围及税率一、增值税基本原理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是对在生产经营中新创价值征税。
增值额有理论增值额与法定增值额之分。
理论增值额于法定增值额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
(经常不一致,实务中按照各国规定的增值额,那些属于可扣除内容)各国增值税可按照固定资产处理的不同分为三种类型——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我国在2009年实行了增值税的全面“转型”,我国增值税由过去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
【例题·单选题】2009年我国增值税实行全面“转型”指的是()。
A.由过去的生产型转为收入型 B.由过去的收入型转为消费型C.由过去的生产型转为消费型 D.由过去的消费型转为生产型【答案】C有利于鼓励投资、税制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
简化征纳计算,提高征管效率二、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有形动产);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侧重于销售货物。
(一)销售货物货物,是指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之外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例题·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A.销售电力 B.销售热力 C.销售天然气 D.销售房地产【答案】D【难点之一】——视同销售货物视同销售的具体表现:(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例题·多选题】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A.某商店为服装厂代销儿童服装B.某批发部门将外购的部分饮料用于职工福利C.某企业将外购的水泥用于基建工程D.某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摩托车用于个人消费【答案】AD【难点之二】——混合销售(1)混合销售的概念: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
(2)混合销售的特点:销售货物与提供营业税劳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
(3)混合销售涉税处理的基本规定:按企业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应纳税种。
一般情况下,缴纳增值税为主的企业的混合销售交增值税,缴纳营业税为主的企业的混合销售交营业税。
(4)混合销售涉税处理的特殊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①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有关混合销售的规定——涉及与营业税的划分。
比如,缴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还包括,销售林木同时管护;随同软件销售提供的软件安装维护费、培训费。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应纳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A.建材商店在销售建材的同时又为其他客户提供装饰劳务(兼营)B.汽车制造公司在生产销售汽车的同时又为该客户提供修理服务(均属于增值税)C.塑钢门窗销售商店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又为该客户提供安装服务D.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营业税的混合销售)【答案】C(二)提供应税劳务税法规定——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补充规定——油气田的生产性劳务。
生产性劳务是指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从地质普查、勘探开发到原油天然气销售的一系列生产过程所发生的劳务。
包括:地质勘探;钻井(含侧钻);测井;录井;试井;固井;试油(气);井下作业;油气集输;采油采气;海上油田建设;供排水、供电、供热、通讯;油田基本建设;环境保护;其他生产性劳务。
油气田提供生产性劳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7%。
(三)进口货物三、我国增值税税率的基本规定【重要辨析】1.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税率不会涉及13%,只可能是17%的基本税率或3%的征收率。
【例题·单选题】下列适用13%税率的项目有()。
A.销售农机整机 B.销售农机零件C.加工农机的加工费收入 D.加工农机零件的加工费收入【答案】A2.考生要理顺13%低税率的范围。
3.考生要明确农产品税率的使用规则。
营业税纳税人、征税范围的规定一、营业税在我国税制结构中与其他税种的关系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营业税就是货物劳务税中的一个重要税种。
与其他货物劳务税相比,营业税具有以下特点:(一)以非货物营业额为征税对象;(二)按行业大类设计税目税率;(三)计算简便,征收成本较低。
营业税在我国税制结构中与其他税种的关系:●营业税与增值税营业税与增值税构成对流转额平行征税的格局(板块结构)。
增值税是以货物流转额(销售额、采购额)为主要征税对象的税种;营业税是以非货物营业额(劳务服务)为主要征税对象的税种。
营业税除了上述征税对象范围方面与增值税有差异外,在与价格的关系上,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营业税属于价内税。
●营业税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会构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依据。
●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是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税金(即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营业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营业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营业税纳税人包括企业(内资及涉外)、行政及事业单位、个体户、中外籍个人。
(二)纳税人的特殊规定1.铁路运输的纳税人:(1)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2)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3)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4)基建临管线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2.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三、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解释】营业税征税范围涉及三个内容——地域范围、行为范围、行为的有偿性:1.地域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1)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例题·单选题】根据现行营业税税收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是()。
A.境内企业转让境外的房产B.组织游客跨省旅游C.出租境内房地产D.境外企业将它的无形资产转让给境内个人使用【答案】A【例题·单选题】以下符合营业税规定的说法是()。
A.在我国境内提供或接受的各种劳务均应缴纳营业税B.我国企业对企业之内或之外提供的服务劳务应缴纳营业税C.境外企业将商标权卖给我国应在我国缴纳营业税D.我国企业将商标权卖给境外企业应在我国缴纳营业税【答案】C2.行为范围——必须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要注意与增值税范围的划分。
营业税纳税人涉及到的行为范围,实际是教材中的营业税征税范围。
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
但是加工和修理、修配属于增值税的范围,不属于营业税范围的劳务(以下称非应税劳务)。
【例题·单选题】下列经营行为中,属于营业税纳税行为的是()。
A.从事修配业的行为B.从事货物零售的行为C.从事缝纫业务的行为D.从事货物保管业务的行为【答案】D3.行为的有偿性——有偿或视同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不动产的所有权。
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
四、营业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一)兼营的行为特点和税务处理原则兼营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指纳税人既从事营业税劳务,又从事不属于营业税范围的劳务,如增值税劳务等。
各项劳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