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梁山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及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抗菌药物的使用、监督、管理。
由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院长是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组长:郭广全副组长:孙刚顺成员:冯修武、张雪山、庄同杰、崔忠良、王万明、林学军、孟桂荣、张雪英. 贾美华、常桂元、王文华、王华。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3)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4)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检验科负责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的工作,为病原学诊断提供技术支持,并负责细菌耐药监测,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二、抗菌素素分级管理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为更好地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该实施细则。
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1.抗菌药物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等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2.严格控制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3.抗菌药物治疗前应送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鉴定与药敏试验。
病情不允许等待时,先根据临床病情、可能的病原体、当地及本单位抗菌药物耐药情况等进行经验治疗,一旦获得培养结果,则应参考药敏试验结果与患者情况调整用药方案。
4.对于阳性的培养结果要进行分析,区别真正的病原体、定植细菌和污染菌。
病原体药敏试验结果确定后,一般应针对性地选择窄谱抗菌药物应用。
5,给予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对该患者肝、肾功能进行评估,根据肝肾功能情况相应调整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案。
对妊娠期、哺乳期、新生儿、婴幼儿、老年等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时,应考虑其特殊的病理生理状况,审慎选择抗菌药物的种类和药物用量。
6.抗菌药物品种不宜频繁更换,一般病人应观察72小时,重症病人观察48小时后,再进行必要的药物品种与方案的调整。
7.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一般感染疾病在症状体征消失后,可考虑在72小时内停用,特殊感染按特定疗程执行。
8,提倡选用口服给药途径。
病情允许时,抗菌药物应该由静脉给药转换为口服给药。
9.长期应用抗菌药时,为防止真菌二重感染可短期联合服用抗真菌药物,或用微生态药物防止二重感染。
10.严格掌握联合用药的指征和原则,以期达到协同抗菌效果和减少耐药菌的产生。
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应以二联为宜,一般采用广谱抗菌药物加用窄谱抗菌药物的联合方式。
11.在应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注意与同时使用的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影响。
12.对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患者,均应密切观察药物疗效、毒副作用,并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对较长时间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更应重视细菌动态变化和药敏试验结果,防止菌群失调和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1.总则1.1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1.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1.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4.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1.4.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1.4.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4.3.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1.4.3.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1.4.3.3.疗效、安全性方面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1.4.3.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按省卫生厅制定的目录执行。
2.组织机构和职责2.1院长是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2第六条建立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2.3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科和药学科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医务科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我院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2.4.第八条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2.4.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4.2审议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2.4.3对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2.4.4对我院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厦门市中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医办发200938号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加强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 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 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现象 特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第一条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 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学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 诊断不能成立者 以及病毒性感染者 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第二条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 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 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 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
未获结果前或严重感染 病情危重的情况下 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 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
一旦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 对疗效不佳的患者应及时调整给药方案。
第三条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 可选用常用抗菌药物。
对医院获得性感染、重症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 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 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 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第四条临床医师选择使用抗菌药物 制订药物治疗方案时 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 患者的疾病状况 感染部位、严重程度、年龄、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基础疾病等。
二 抗菌药物的特性 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 抗菌谱、抗菌活性和后效应等 、药代动力学特点 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半衰期、血药浓度和细胞内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三 给药剂量 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梁山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及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抗菌药物的使用、监督、管理。
由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院长是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组长:郭广全副组长:孙刚顺成员:冯修武、张雪山、庄同杰、崔忠良、王万明、林学军、孟桂荣、张雪英. 贾美华、常桂元、王文华、王华。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3)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4)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检验科负责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的工作,为病原学诊断提供技术支持,并负责细菌耐药监测,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二、抗菌素素分级管理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附医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附医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附属医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以规范临床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减少抗菌药物滥用与耐药菌株的出现。
本制度适用于附属医院的医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院际药剂师等。
在执行抗菌药物的分级使用管理制度时,以患者的病情和实验室检测结果为依据,根据具体情况谨慎用药。
2. 抗菌药物分级附属医院将抗菌药物按照其临床使用的重要性和它们对微生物的效应进行分级。
分级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临床疾病的发病率和严重程度。
•抗菌药物对目标疾病的治疗效果。
•对自然微生物群落的影响。
•耐药菌株的出现和传播风险。
根据以上考虑,抗菌药物分为三个级别:2.1 一级抗菌药物一级抗菌药物作为常用的基础抗菌药物,能够有效治疗多种常见疾病,不易引起耐药菌株的产生。
一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谨慎,仅限于临床确需。
2.2 二级抗菌药物二级抗菌药物在治疗抗菌感染方面具有较好的效果,但使用频率和使用范围相对较低。
二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在一级抗菌药物治疗失效或不适用的情况下考虑,需要根据患者个体情况进行评估。
2.3 三级抗菌药物三级抗菌药物是较为强效的抗菌药物,通常用于治疗复杂和严重的感染疾病,但其使用需要慎重考虑。
三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限于病情必需,且需要经过多学科会诊后方可使用。
3.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3.1 临床用药决策医生在临床用药决策时,需要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临床检测结果,判断是否需要使用抗菌药物。
•根据抗菌药物的分级,选择合适的药物进行治疗。
•在使用二级和三级抗菌药物前,要进行多学科会诊,评估患者的病情和相应的治疗措施。
3.2 抗菌药物处方管理医生在处方抗菌药物时,需要遵守以下原则:•医生要合理规范地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包括明确的药物剂量、疗程和用药途径等。
•处方信息要详细记录,并加盖医院公章和医生的签名。
•严禁医生和患者私下交流、购买及使用抗菌药物,要从合法渠道购买抗菌药物。
临床抗菌药物使用与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抗菌药物使用与管理实施细则内容1 角色与职责1.1 医务部、感控部和药剂科:各负其责,监测抗生素的合理使用,定期进行调查分析,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1.2 检验科定期公布抗生素耐药统计、细菌耐药趋势统计等统计数据,以指导临床合理用药;1.3 临床科室应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本专科特点,制定适合专科需要的抗生素合理用药方案并严格执行。
2 临床抗菌药物使用与管理实施细则2.1 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基本原则2.1.1 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应用(个别也可局部应用)的各种抗生素以及喹诺酮类、磺胺类、硝基咪唑类、硝基呋喃类等化学合成药。
以上各类药物均列入到我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管理范围。
2.1.2 临床医生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抗菌药物应用于细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真菌等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病原体感染原则上不得使用抗菌药物。
2.1.3 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体现在选择的药物品种、剂量、用药时间、给药途径、疗程是否与患者的感染状况及其生理、病理状态相适宜,目的是有效控制感染,同时防止人体内菌群失调,减少患者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尽量以相对窄谱、价格低廉的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为主,限制使用级及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有明确依据。
2.1.4 力争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及更改抗菌药物前有样必采,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以期获得用药的科学依据,并为调整用药方案提供参考。
未获病原学检查结果前或病情不允许耽误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针对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
一旦获得培养结果,则应根据该病原菌的固有耐药性与获得性耐药特点以及药敏试验结果、临床用药效果等决定是否对治疗方案进行合理调整,进行目标治疗。
2.1.5 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结果必须结合临床表现评价其意义,应排除污染菌、正常菌群和寄殖菌的可能,无感染表现的阳性结果多无意义。
(完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 和“三好一满意” 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以强意识、建机制、制度化、严考核为重点抓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
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一)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有效遏制细菌耐药。
(二)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使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广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和自觉性明显增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采购、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管理院长负总责,业务副院长具体抓落实,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组长:院长副组长:书记及各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副主任:药械科主任成员: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各临床科室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成员由护士长及医护质控员组成。
四、工作职责(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1. 院长是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业务副院长具体负责落实,全院将以此次活动为抓手,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我院医疗质量安全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
2. 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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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消耗量(累计DDD数): ⊙ DDD值:按照世卫组织推荐的药物日剂量计算(defined daily
doses , DDD),是药物主要适应症的成人每日常用剂量。 特点:固 定的值,与患者本身、药物的规格无关,与药物的剂型、给药方法有 关。 ⊙ 某个抗菌药物的DDD数=该抗菌药物消耗量(克)/DDD值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抗 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
实施细则
2020/11/20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主要内容
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意义 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与管理的有关制度 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有关指标 如何进行抗菌药物临床使用评价 各类抗菌药物的特点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一、 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加强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 、 医院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示和诫勉谈话制度。对各临床 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名 情况予以公示;对使用量、使用率高的科室和医务人员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部 门负责人、医师进行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 三、 医院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 结果作为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四、 我院应当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 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 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 出现2 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五、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应当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一)抗菌药物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私利的。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特点
(1)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 (2)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 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 (3)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 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 (4)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治疗面临严峻形势
•耐药菌的不断出现与翻新
•“明日无药可选”的困境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抗菌药物整治相关文件
《卫生部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方案》(2011、2012年) 《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2011、2012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38号)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2年8月开始执行) 《 处方管理办法 》 《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的; 12.普通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适
当延长用药天数未加说明的;
(二) 不合理处方包括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为超常处方: ①无正当理由开具的处方;②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③无适应证用药,无正当
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④根据患者点药开具处方,而患者疾病又无治疗需求的 ;⑤其他人情处方和无正当理由的严重不适宜用药的;⑥医保患者的处方中自 费药品使用存在不合理现象的;⑦与个人或科室经济利益挂钩的处方用药物。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相关指标 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3、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 •4.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
•5.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 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50%; •6、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 用前微生物送检率≥80%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及分级管理原则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 (一)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进行治疗。对 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已明确病原菌只对限制或特殊使用级抗菌 药物敏感的患者,可使用限制使用级或以上抗菌药物治疗。 (二)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需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 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 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 指征或确凿依据,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规定》使用。 (三)医院感染管理科或检验科、药学部分别履行定期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药 敏结果和定期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抗菌药物信息的职责。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购用管理
抗菌药物品种不超过50种; 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 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重复采购。 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种。 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规; 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 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 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 (2)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 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3)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 择用药; (4)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 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应用预警机制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门诊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一、 门诊患者需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原则上只能选择非限制性使用抗菌药物。如因 病情需要使用限制性抗菌药物,应经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 同意,并在处方上加签姓名。原则上禁止在门诊治疗中使用特殊抗菌药物。针对急诊病 情危重的患者,应根据病情采取相应措施。 二、门诊原则上应使用单一抗菌药物治疗,尽可能避免联合用药。需要联合应用的,一 般选择两种非限制抗菌药物。一般严禁三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抗结核、抗麻风等治疗 除外)。 三、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5天(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病等慢性 感染性疾病除外)。使用时间在3天以上,病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的,原则上应收住院 或留门诊观察室治疗,并应进行病原学监测和药物敏感试验,根据检验结果选择有效抗 菌药物治疗。 四、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应以口服或肌肉注射为主,严格控制静脉输液或静脉推注 的形式使用抗菌药物。需要通过静脉输液或静脉推注进行治疗的,原则上应收住院或留 门诊观察室使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 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 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 各类细菌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根据《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2012年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包括 :头孢吡肟、氨曲南、美罗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胺、伏立康唑(注射)、卡泊芬净、两性 霉素B。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原则 1、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应有明确指征或确凿依据,不能作为预防性用药。 2、使用时原则上应根据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结果,如结果中有对非限制或限制级抗菌药物敏感,则不建议选用特殊使用级抗 菌药物。 3、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经会诊专家审核通过后,可以使用上述药物,但经验性用药不得超过5天。 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程序 1、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首先邀请我院抗菌药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认定的会诊人员(名单附后)会诊同意并签字,完整 填写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单(附件1,),会诊单存于病历中。 感染专业医师:李云华、丁国锋 呼吸内科专业医师:王晓芝、高福泉 重症医学专业医师:郝东、王涛 感染专业临床药师:魏传梅 (2)临床医师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需在病程记录中记录应用该类抗菌药物的原因(需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名)。 (3)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应做好相关记录,事后及时补报有关材料。
DDD数的意义: 通过计算每个药物的DDD数,将不同药物的消耗量换 算为统一标准单位,提供了一种与药物价格和配方无关的测量单位。 可以估计药物消耗的趋势并在不同群体和医疗机构之间进行比较。
卫生部办公厅“卫办医发(2009)38号”文件(卫生 部办公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 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管理
• 严格控制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 • 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 加强临床微生物检验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抗菌药物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医嘱、处方点评制度 监督与处罚
每年的抗菌药物处方点评要涵盖机构内所有医师。通报内容应在医院 醒目位置张贴,接受群众监督。并把处方的抗菌药物使用合理性纳入 医师定期考核和科室目标考核,严格奖罚,提高处方质量。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 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 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 续出现2 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